回忆的作文: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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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的作文:想你(共5篇)

1.我想你的方式 篇一

比如,从现在开始,一年之内,我搭乘公车,都提前一站下来,走路到目的地,这样我可以慢下来,看看周围的人和树,还有店铺,它们沉默不语,我也是,因为我想到了你;

比如,有一个词我永远都不用,每次要用到的时候,我很小心,绕开它,换过一个词,这样我又想到你一次;

比如,每次我到大街上,如果我很高兴,我就大声叫你的名字,你的名字听起来这么普通,所以,我每次叫你,都会有人回过头来看我,以为我叫的是他们,他们也许对我笑,也许露出困惑的表情,我很高兴,我觉得也许有一次,回头看我的人正好是你;

比如,夏天的时候,天气太热了,我把手里的水从头上淋下来,这么凉,我把这个行为叫做你;

比如,我喝酒,我从前常常和你一起喝酒,我一口气喝完了整杯酒,我把这个俗气而又常见的喝酒方式,都宣称是和你喝酒时才用的;

比如,我要去锻炼了,我是这么讨厌锻炼的人,但你叫我去锻炼,我就去锻炼,这样我每次都皱着眉头,想起你一次;

比如,我不怎么提起,也不怎么去你的那个城市了,但正因为如此,我反而常常想起那里,想起你;

比如,在路上,我看见每个陌生人,他们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我都觉得他们是有理由的,因为他们不认识你;而我自己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都是有理由的,因为我认识你;这样子随时随地都可能想起你;

比如,我找到那些和我一样认识你的人,他们或者提起你,或者不提起你,但我知道都和你有关,不管我见到几个人,但至少都要想见到你一次;

比如,我阅读那些俗气的书,阅读那些高深的书,都有可能想到你,因为你就是这么无孔不入,既阅读俗气的书,又阅读高深的书;

比如,我写小故事给你,也是你要我写小故事给你,我始终都没有写,这次我终于写了,故事里的人和你有一点像,我每看一次,就想到你一次;

比如,一首歌我也很喜欢,你也很喜欢,这个词我也很喜欢,你也很喜欢,但我被你打败了,这个词归你了,这首歌归你了,它变成你喜欢的,我才喜欢了;别人也被你打败了,他们都变成因为你喜欢,所以我才会注意到他们也喜欢;

比如,以后我不能玩捉迷藏游戏,因为每次我都想到你藏起来了,我可能找不到你;但我又会很想要玩捉迷藏游戏,因为到最后,我总归是找得到你的。这样子,无论我玩不玩捉迷藏游戏,我都会想到你;

比如,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一本书,那上面有你的签名,又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了一张相片,那上面有你,我把它们拿给别人看,说:瞧,我有这么好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可能已经有点老,记性也不太好,不过还是想到你一次;

比如,有一天有人问我,认不认识你,记不记得关于你的事情,我回答说:记得。于是我把所有关于你的事情,又想了一遍;

比如,有一天有人问我,认不认识你,记不记得关于你的事情,我回答说:不记得。但是我在心里,把所有关于你的事情,又想了一遍;

比如,你最好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嘲笑我,对我哈哈大笑,这样子我会马上原谅你,并且给你看这篇东西,我会同样哈哈大笑,说:我一点都不想念你。不过这样说其实是因为我有点羞涩。

比如。比如。

比如,我写下来,这一篇给你。我自己又从头看了一遍,觉得可以给你了。天已经亮了,从天很黑到天开始亮,有好几个小时,我都想到了你。我的朋友会跟我提到这一篇,提到一次,就又想到你一次。

小编有话说:

《我想你的方式》是一位叫蝈蝈的博迷推荐给我的,她告诉我说,这篇文章是她在饭饭的blog上看到的,很喜欢很喜欢。《我想你的方式》是纪念马骅,一位诗人,1996年复旦大学毕业。2002年,他辞去了“北大在线”经理的工作,只身一人来到冰川下的明永支教,2004年6月20日,马骅在一场车祸中落入澜沧江……

2.当男人说“想你”的时候 篇二

"我大约有六年没有见过他了,在朋友的沙龙上见到他的时候,他正一个人坐着。那个沙龙上全是文化名人,大家有说有笑,偶尔也有人跟他打招呼,但是没有人愿意坐下来和他聊聊。听我的朋友说,他这两年混得很不如意,他的发妻现已是前妻和他离了婚,听说他的女朋友最近和他关系紧张,可能是和哪个导演好了。圈子里的人现在不太认他。于是我想起六年前,那个时候他是走红的青年诗人。他到我们学校演讲,礼堂里挤得满满的。演讲完了,学生会请他到诗社指导指导,其实是休息一下等着吃晚饭。我们一大排女生坐在一起,他一进门我们就都站起来了。那年,他二十三四岁吧,算得上是少年英雄了,不过,在我们眼里他已算是成熟的男子汉。他穿得特别随便,长头发,目光冷峻。有人请他签名,他就签上。我只记得我们诗社那个最美的女孩不但得到他的签名而且还有一句即兴的诗。我根本什么也没得到,因为我很胆怯,我的笔记本拿在手里一直不敢往前伸。他在屋里坐了不到五分钟,然后离开了,走的时候连头都没回一下,只有一个背影,酷呆了!沒有想到他现在这样落寞。不过,我现在有勇气和他聊天,不是因为他很倒霉,而是因为我已经不是文学青年了。

“我很大方地走过去,然后我们聊上了。他说看着我面熟,我说我们见过的,然后就告诉他我们的那次见面,并且说因为他没有给我签名我很自卑了一阵。他笑了,告诉我其实他当时注意到我了,他觉得我是一个不俗的女孩。他认为事隔六年我们再次相见,实在是缘分。我只当这是客套,何况这种客套让我心情愉快,所以我没有反感,尽管我认为他根本不可能记住我,尤其不可能记上六年。不过,做人没必要这么认真,所以我没有对他的谎言不高兴。是接下来的事惹得我不愉快的。他提出送我回家,可是走到半路又说请我做客。我说不了。他把车停到路边,然后目视前方,夏天的夜晚,给人一种轻薄浪漫的感觉。他缓缓地说:‘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婚,还要和那个很美的女孩分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诗,要浪迹天涯,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因为,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它让我在六年前见到你,再在六年后使我们重逢,一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为什么要到这个沙龙来,因为想你。我一直在想你。直到见到你,我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这一切。’

“如果不是我听说过他的为人以及这两年屡遭情感挫折,我一定会感动的。就像罗伯特·金凯对弗朗西斯卡说他为什么要摄影要环游世界要到麦迪逊桥来,就是因为弗朗西斯卡在这里,他走了这么久,就是为了找到她。当时,那个中年妇女感动得一塌糊涂,涕泪交织。

“的确让人感动,可是如果你知道这些是他驾轻就熟甚至早在别的女人那里用剩的玩意儿,你就很难感动了。甚至会像我当时感到的那样厌恶、恶心。我不相信那个年轻诗人说如此动听的话只是为了表明自己可以这样说话。那一瞬间我有一点愤怒,因为,他在卖弄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但是,如果我发作的话,显然有点可笑。

“于是我给他讲了一件真实的事。有一年,我到一个农村采访,听说这里留下一个当年的北京知青,日子没法过,精神也出了问题。到了村上,村里的干部告诉我,这个知青当年长得瘦瘦高高的,大拨人回城的时候,他因为家里没人,一来二去就留下了。到了娶媳妇的年纪,没有人家愿意把姑娘嫁给他,因为他农活干得不咋样。后来,大家帮忙给他说了一个岁数大的寡妇,寡妇带着两个孩子改嫁过来,没过两年,又跟着别人跑了。他一个人种地种地不行,养牲口养牲口不行,你说日子能过好吗?我说我去看看他吧。村干部说别,一村的姑娘媳妇都躲着他呢。我说不碍事。进了窑洞,里面黑得像地窖。房间里只有一个炕,所有的地方都是脏脏的油渍渍的,伸出手去碰什么都觉得滑腻腻的,鼻子里始终窜着一股混合气体,有点霉有点潮有点烂还有点人肉味。我走的时候,他伸出手来和我握,我犹豫了一下,因为进门的时候我已经尝过和他握手的滋味。后来他送我出来,阳光晒在他油脂麻花的劳动服上,味道更浓。他对我说,自从老婆跑了,他有十年没有碰过女人,刚才和我握手是十年来第一次握到女人的手,他说:‘我想女人。’

“故事讲到这里,那个诗人说:‘真可怜。’我说:‘可是我觉得你比他还可怜。’那个知青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一个女人;可是你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你说‘想你’,其实,你的‘想你’就是想女人,不过你不能像他那样表达罢了。你把自己的想女人变成想你,不过是让我们双方都更容易接受些。”

我的朋友讲给我这个故事是提醒我不要轻易相信人家的表白,尤其是文人的。我开始总觉得她遇到的是个别现象,现在我才意识到根本不是。不过,我讲这个故事可不是让广大等待爱神的男女提高警惕保卫自己,我是想说现在一般的人都有了至少不差于我的女友的免疫力,他们说“想你”的时候只是气氛的需要,彼此心里很明白,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只要现在拥有,管他天长地久。

不过,有一阵我总在琢磨,何必非选用“想你”这样一类有感觉的汉语词汇?后来高人指点于我:这就像吃饭,都能吃饱肚子,可是,点上蜡烛不是更有气氛?

3.活在想你的日子里 篇三

独自一人逗留在银杏满地的季节里,行色匆匆的街头没有诗意的足迹。我常常会抬起头,透过蓝天的瞳孔,去遥想那个灿烂的季节,那场华丽的邂逅,以及那个曾带给我感动并永远孩子气的大男孩。

那个2007年的夏天,和往常一样驻进了我的时光隧道。我不曾知道,那个星光熠熠的舞台上会出现一个改变我生命轨迹的身影。华美的舞台,装满了成片成片精致的脸孔,一眼掠过,只是感叹遥不可及,只是报以华而不实,只是不曾在记忆里留下片刻。

然而当他从梯架上转身,肆无忌惮地唱着飘掉的音高,满满的自信,一挥手,千呼百应。他说:“站在这个舞台上,让全世界统统记住我。”他说:“我,乔任梁,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他愤愤地冲出天空之城,只为了送一送走下台的战友;他默默地在黑暗里落泪,走上台,任性地喊着不公平,任性地扔掉了自己的号码牌;他坚强地站到了最后一个舞台上,面对指责与呵斥,他骄傲地向粉丝举起拇指,他只会让爱他的人更爱他,哪怕让恨他的人更讨厌他。于是,他唱起那首完全不适合他的口水歌,只为了回应粉丝那个震撼的誓言——如果下辈子你还是乔任梁,我们死也要做VIP!他笑了,当最后的荣誉不再属于他,当身前的光芒不再为他闪耀,他静静地站在粉丝面前,对着痛哭流涕的粉丝微笑。握紧那一帮兄弟的手,他的第二名赢了一整个青春。

我就是这样从远远望着,到静静欣赏再到为他笑为他哭。看到网上的批评如潮水般攻击,我会揪着心恶狠狠地反击;看到投票榜上遥遥领先的“乔任梁”三个字,我会欣喜地一天处于亢奋状态。我开始懂得了这真正的发自内的喜爱。那一个夏天,我是不淡定的,为了一个人笑,为了一个人纠结,为了不能看他的演唱会而泪流不止。他的出现着实让我的青春疯狂了一把。

我曾经归纳过我喜欢他的原因。勇敢、洒脱、骄傲抑或是那与众不同的霸气与狂放不羁。我后来明白,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只是在那个青春里遇到了一个对的人而已。看着他从青涩走向成熟,我得到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一份永恒的记忆。我一直坚信,是他改变了我的生活态度。他的勇气,使我不再害怕挫折;他的洒脱,使我不再拘束自敛;他的光芒四射,使我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最闪亮的焦点。我获得了一份爱,让我有勇气坚强地走下去。

在这个过程中,我仍要感激我的妈妈,陪我一起笑,一起投票,一起大喊大叫。她陪着我看完每一场比赛,陪着我去买每一张CD,还帮我绣了他大大的十字绣画像,挂在客厅里。妈妈的支持让我爱得心安。当别人听我讲起这些事时,他们总感叹我有一个好妈妈。这份开明是我至今还会把所有开心与不开心与妈妈分享的理由。

现在回望那份不平常的激动,我仍会无比温暖。很多人说选秀明星是一闪而过的流星,而那些激动的粉丝如同变化无常的天气一样,转眼便换了方向。我想很多人都是这样,我身边那些本来和我一起爱着他们的人,也已经不再提及那些令人激动的名字。可是我不是,我把这份爱当作我青春的一场盛宴,让我成长,让我的生命充满喜悦与明媚的光。现在我已没有那份狂热的激动,但心里始终有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一直在为他悸动着,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我远远望着他,为他的成功而喜悦,为他的表演而心潮澎湃。那是一份踏实的情感,一种真正的爱。他不是流星,因为我始终关注他;我亦不是那些狂热的追星族,因为我把偶像当作青春日子里一段美丽的记忆。

在每个激动的时刻,在每次心灰意冷的时候,在每段寂静过后,我都会想起你,想起那美丽的身影,美好的回忆,并且深深祝福着,而且相信,我们会在某天悄悄遇见。

浙江省新昌中学越新文学社

4.站在时间的伤口上想你 篇四

我一直很奇怪,那个女人,仿佛生来就蕴藏了无穷的力量,那力量,能把所有苦难一一溶化。

她来我家里那一年,我六岁,正是似懂非懂的年龄。她穿着大红嫁衣,站在我爸身边,那么美丽,美丽得让我忍不住想要跑过去抚摸她。而且,她手里还攥着几颗糖,微微地向我笑着,向我招手。但奶奶一把拉住我,奶奶告诉我:“妞,别理她。这女人肯定是豆腐嘴刀子心。你现在吃了她的糖,以后准要事事听她的。她以后可是要把你当丫环使唤呢!”

做丫环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奶奶跟我说过这些,奶奶说,丫环老是吃不饱穿不暖,丫环在下雪的天也要去小河里洗衣服,丫环要预备着随时挨揍……

于是,我奔向她的脚步在奶奶的话里戛然而止。当然,脚步收回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还盯着她手里的糖,有只毛毛虫很合时宜但又很不争气地在我嘴里挣扎了几下,被我狠命把它压制住了。

我很有骨气地想:才不要为了几块糖,去当丫环。才不。

在闹洞房的人把她和我爸送入洞房的那一刻,我看见,她回过头来,用略带忧郁的目光看了看我和奶奶。

2

在这个家里她有两个敌人,我和我奶奶。

我奶奶每天早上搬張小凳子坐在大门口,一个劲儿地骂。奶奶的声音很大,连六岁的我都听出来了,奶奶骂的是她。奶奶不喜欢她,她和我爸结婚前,奶奶找人给她算了一命。算命先生说,她和爸的八字相克,不能结婚。奶奶心疼我爸,她怕我爸和她结了婚,就会被克死了。

但爸不听她的。爸说,她嫁过来,妞就可以过好日子了。

过什么好日子,不就是准备给她做小丫环吗?反正奶奶是这么告诉我的。

她嫁过来那一天,我没有要她的糖。第二天醒来,我在枕头边发现了几个花花绿绿的糖果。我气冲冲地找到她,当着她的面,把糖全扔进了猪食里。

奶奶夸我说:妞真棒!

我和奶奶变着法儿欺负她,想看她的笑话。她却仍是笑眯眯地,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时候我就想:这个女人,真是不一般。

3

奶奶这一骂,就是三年。三年里,我上了小学,知道了五讲四美三热爱,知道自己对她做了许多过分的事情,知道奶奶的话即使是为着我好,也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确。于是,在她给我买新衣服梳小辫子的时候,我偶尔会沉默着,给她半张笑脸。

奶奶在三年后得了恶疾。躺在病床上的奶奶被她侍候着,每天要换三四次被褥,都是被大小便弄脏的。她的手因为在冷水里泡多了,冬天里肿胀得发亮。

奶奶声音哑了,再也不能大声骂她了。

次年春天,奶奶走了。奶奶走的时候拉着她的手,哽咽着说:“闺女,娘对不起你。娘就是想,骂你几年,把你身上的晦气骂掉,好让你和我儿子白头偕老。你知道,妞她娘命薄……”

那年的春天很冷,我在萧瑟的寒风里哭得没了声响。直到她走过来,用温暖的双手捂住我冻得发僵的小脸,说:“妞,你不要哭。你还有我。”

4

是的,幸好还有她。

爸常年在外面跑,很少顾及家里的事。我只能和她相依为命,在每一个想妈妈和奶奶的黑夜,在我整个叛逆的青春年少里。

初三那一年,有个男生莫名其妙闯进了我心里。他是特长生,上高二,每天下课后都在学校的操场上打篮球。他跳起来投篮的姿态,惹得围观的女生们又跳又叫,我常常静静地站在一个角落看他,但女生们疯狂的样子常常让我吃醋。

我的日记本厚厚的,记的全是他。

直到我的班主任老师找到她,对她说:“你家妞学习退步很快。这样下去,考重点高中肯定有问题。”

她那天很严肃地叫我,问我是怎么回事。

我抿着嘴不说话。我不想告诉她,其实,我给那个男生写了信,我偷偷和他好上了。

我的倔强,第一次惹恼了她。她扬起手,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然后,我呆了,她也呆了。

我冷笑着说:“好啊!忍了十年,到底没忍住啊!你不就是想着要打我吗?继续!”

这样也好,她这一巴掌,让我有了出走的理由。

我和那个男生缩在一个小网吧里上网,饿了就吃方便面。后来男生对我说:“走了啦!上网有什么意思?”他带我去开房。脏而乱的小旅馆,脏而乱的床,让我莫名地兴奋。直到男生开始把我压倒到床上,我突然觉得害怕,想象中的爱情不是这样的。

就在这时,她焦灼地呼唤我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响起。

我狠命地推开男生,踉跄着跑出来。

后来我才知道,她找不到我,去了电台。我听到的那声呼唤,是小旅馆里另一个房间的房客,正好在放广播,放到她在呼唤我回家的节目。小旅馆是用木板隔开的一个个房间,根本就有没有隔音效果。

我终于知道,她对我的爱,看似隔着厚厚的牢实的墙板,实则一直透明着,敞开着。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

5

其实,那一年,我本来应该有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的。她在嫁给我爸十年后终于怀孕了,十年,对一个女人是长久的等待,却因为我,她在奔波和焦灼中失去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做母亲的机会。

爸回来,听邻居说了我离家出走的事,恨得牙痒痒,操起木棍要打我。还在病床上的她扑过来,母鸡护鸡崽一样护着我,对我爸吼:“我已经打过她一次了!这是命运对我的惩罚,我认了!求你别动她,她还是个孩子!”

我哭着,把那本厚厚的日记本烧了。她的呼唤,给了我新生。我发誓,这一辈子,要做她的好女儿,哪怕,我还从来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妈”。

我拼命学习,拼命把落下的功课一点点补上去。长长的深夜,经常有人悄悄在我书桌上放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其实,她以前也经常这样做的,只是粗心的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转过头去,泪水落了满脸。

我收到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那天,她笑了。而我发现,不知何时,当初那个美丽的穿红嫁衣的新娘,鬓角已有了几根白发。

6

我没有想到,她和我爸,十几年的老夫老妻,依然闹着要离婚,任谁劝都不行。

那时候,我已上了大学,知道了感情的事不能勉强这一说。可是我还是不能接受,我不能接受家里没有她。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她,她的亲情已溶解在我生命的点点滴滴里。

何况,是爸先对不起她的。

四十多岁的男人,还爱在外面拈花惹草。其实,爸不是不喜欢她,爸心里有个疙瘩,她没有给他留下个一儿半女。

第一次知道她也那么倔强。什么都不要,只坚持要离开这个家。

我赶回去的时候,她还在冲爸发火,锅摔坏了,凳子摔歪了,家里一片狼藉。她看见我,似乎犹豫了一下。

我叫她:“妈!不要走!”

那是我第一次叫她“妈”,之前这个称呼,似乎太难,但这一刻,我却忍不住叫了,连我自己都吃惊,我怎么就叫了她“妈”?

她手里拿着要摔下去的碗,久久地没有摔。也许,她忘记了。

忘记了我爸和我,曾经做的那些对不起她的事儿。

7

我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在感情上,她曾经是那样追求完美的一个人。她容不得感情有任何一点瑕疵。而她最终没有和爸离婚,是因为舍不得我。

现在,她坐在轮椅上。我和爸一起推着她,慢慢走。

是的,她中风了,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她不认识任何一个人,却总是悄悄地望着我笑。

那一天,家里来了很多小家伙,全是乡下亲戚的孩子。我去超市买了许多花花绿绿形状各异的糖,放在精致的果盘里,孩子们看着,赞叹着糖果的漂亮。我热情地招呼他们吃糖。

谁也没想到,坐在轮椅上的她,那样飞快地移过来,抓起一大把糖,藏在自己的口袋里。

看着她诡异地冲我笑,我忍住心里的不快,对孩子们说:“别介意啊!奶奶现在有病,她不是故意要和大家抢吃的。”

那天晚上,我给她换衣裳,服侍她睡觉。她还是诡异地笑着,从口袋里掏出那一大把糖,一个不剩地塞到我手里:“妞,吃糖!”

我哭了。原来,无论她病得多么严重,我一直在她心里,是她最亲爱的女儿。依稀记得,那一年,她嫁给我爸,穿着红嫁衣,手里攥着几个糖,微微地向我笑着,向我招手。

我接过糖,说:“妈,妞吃糖,妈也吃糖,好吗?”

我剥了一个糖给她,她接过,又塞到我嘴里。

5.第一百零二个想你的日子 篇五

自从我们分别,你求学去了遥远的澳洲,身边这小小的电话就成了我心底最大的依恋。我早已习惯了在每一个有星的夜晚,守着你的电话,枕着你的声音入眠。可是,今天电话线的那头仍然是长长的静寂,你已经一百零二天没有电话来了!

还记得吗?这个粉红色的电话是你帮我挑选的,你说虽然我们就要分别,但相信我们的爱情就像电话机上刻着的七个字“有缘千里一线牵”,是不怕时间和空间考验的。你还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念道:山无棱,海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妹绝。

好一个“乃敢与妹绝”!那时的你说得是那样斩钉截铁。可是在我们分别的三百个日子里,似乎一直只有我在努力,只有我在独自思念,只有我依旧惦记过往,而你,总是埋怨我有太多的话题,在电话里只是虚虚地回应。你的声音也越来越冷,就像武汉寒冷的冬季。可是,春天早已经到来,绿叶也早已萌发,你的电话却依然没有盼来,你已经有一百零二天没有电话来了呵!

今天,又是一个浓墨一样的夜,又是无眠,却不敢再奢望你的来电,只好让这黑黑的空气吞没自己,想着下次、下次自己一定能坚强地克制这种锥心的思念,彻彻底底将你忘去。可是在没有你的日子,我真能潇洒地做到?仍是未知……

阿弥乱弹琴

隔着大洋

喊一声风和一声

我的话掉在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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