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报名通知

2025-02-23

监理员报名通知(精选11篇)

1.监理员报名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统一考

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食品相关科室: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作的通知》(京卫监字[2007]317号)和2010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以及《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卫监字[2010]178号)的有关精神,兹定于2011年3月26日开展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承担。现就此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及职责

(一)综合监督二科:负责报名相关工作咨询(监督所内部科室咨询工作)、报名人数统计、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工作通知的拟定、下发,负责报名相关工作的协调。

(二)信息办公室:负责监督所网站公告栏中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内容的维护。

(三)食品相关科室:负责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报名审核确认工作。并将报名人员的信息填写在监督二科制作的表格中。报名结束后,将此表格留存,同时发一份给监督二科胡维双平台。1

二、考试报名名额分配

按市所要求,本次考试的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尚未参加2008年1月和3月全市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考试的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名额分配为(请尽量不要突破名额指标):

综合监督一科:50名;综合监督二科:40名;综合监督五科:10名;综合监督六科(含清华园监督站):150名;中关村监督站:90名;北太平庄监督站:60名;学院路监督站:60名;万寿路监督站:60名;羊坊店监督站:60名;八里庄监督站:50名;马连洼监督站:50名;清河监督站:40名;曙光监督站: 40名;四季青监督站:40名;温泉监督站:15名;西北旺监督站:15名。

三、总体时间安排

餐饮服务企业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时间:2011年1月6日至1月19日。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核时间:1月7日至1月20日。

报考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22日至25日。考试时间:3月26日13:30-14:30。

成绩发布时间:6月1日。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

1.1月6日-19日,报考人员登陆北京人事考试网(),阅读网上报名须知、考场规则、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对遵守考试纪律做出承诺,完成此项操作后报考人员才可以逐步进行网上报名的其他步骤。

2.填写本人报考信息。(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编号、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2)其它信息。

3.上传照片。20-30K,JPG格式(以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要求为准),2寸大小。

4.检查核对本人报考信息。

5.下载打印审核表。

(二)各监督站审核辖区报考人员信息1、1月7日-20日,报考人员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到辖区相关科室或卫生监督站进行条件审核。

2、审核人员核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与证件、审核表内容是否一致,确认具备考试条件后,盖章收表。审核确认过的单位,必须有相应的审核表。

3、收表后及时在网上进行确认,以免漏掉。

4、审核人员在网上对条件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确认。确认网址:

Http:///wsbm/2011spws/bmd/login.htm

(1)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2)审核时注意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各项信息。

(3)审核与确认须连续完成,不可滞后。

(4)妥善保管审核表备查,按照报名序号排序。

另:确认用户名、密码另行通知,请注意保密,不私自修改登录密码;一个许可证号只允许一人报名。

(三)网上下载准考证

3月22日-25日,报考人员登陆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是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提高餐饮业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餐饮业的饮食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确保北京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请结合辖区的工作需要,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率先完成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动员和报名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辖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三)免费考试,自愿培训

依据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组织起草了《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大纲(试行)》,现与本通知一并印发,供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备考之用。

此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免费参加。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卫生部门不举办各类辅导班。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采取根据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大纲(试行)自学,或自愿参加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方式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相关情况

考试大纲、考试报名相关情况说明、报名网址链接在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公告栏。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2.监理员报名通知 篇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要求和整体外交的统一部署,今后农业部将继续执行“南南合作”项目,并将项目扩大到安哥拉、蒙古、塞拉利昂、马里、马拉维、利比亚、赞比亚等国家。

一、援外人员选派原则及条件

援外人员选派的原则及条件是:本人自愿、单位支持、主管部门推荐、有一定外语基础、具有符合“南南合作”项目所需专业技能。

专家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较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规划设计能力和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技术员应具大学专科(含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较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二、专业需求

“南南合作”项目主要涉及专业有: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简易农机设备和工具,农产品加工、水资源管控、渔业(水产养殖)、养蜂、养蚕、蘑菇生产、沼气和兽医等。

三、待遇

根据农业部、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国框架下农业领域“南南合作”工作的函》(农外函[2009]14号)文件精神和中方、尼方及联合国签订的“三方协议”有关规定,援外期间,援外人员的国外生活待遇实行生活津贴制度,派人单位应保留外派人员出国期间的国内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在外派人员合同期满回国后恢复其工作。

根据“三方协议”规定,赴尼日利亚人员将享受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东道国政府支付的国外各项待遇(包括工作与生活条件、津贴、休假、探亲、医疗和保险)。其中,专家生活津贴为1500美元/月,技术员生活津貼为900美元/月,一次性支付安置费450美元。

四、境外工作期限

专家任期为2年,如果业绩令人满意,可续期3年,技术员的工作期限是2年。专家和技术员在工作期间每月有2.5天休假。专家可在工作每满24个月之后安排回国休假,休假时间最多49天,技术员可在工作期满后利用尚未使用的积攒的假期提前回国,时间最多49天,且包括往返路途时间在内。

五、报名

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将通知内容在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进行传达。各单位在申报人提出申请后,要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主管单位意见栏)上报省农委。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农委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外语水平测试以及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者将纳入“南南合作”人才储备库。根据每批受援国提出的所需专业及人数,省农委将相关专业人员推荐给农业部项目实施机构。

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省农委对外经济处

联系人:尹宝靖

电话及传真:0431—82710342

电子邮箱:yinbaojing1984@163.com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编:130051

3.监理员报名通知 篇三

一、报名须知及联系方式

1、电话:***杨老师(微信同号)

2、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寸彩照3张、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网上报名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两寸彩色高清照片电子档、学历证明;

4、我们郑重承诺考试未合格者退还全部费用;

二、养老护理员就业前景与职责

(一)、职业背景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相关部门统计数字表明:200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44亿,2013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2.3亿。

(二)、就业方向

1、政府决策、调研、管理部门以及涉老机构公务员;

2、老龄工作的事业单位,如杂志社、报刊、出版社、老年福利机构;

3、老年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机构技术人员(如各级养老院、福利院、颐养园、老年公寓等);

4、老年产业有关部门。

三、养老护理员报考的基本要求

1.初中以上学历

2.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3.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4.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5.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四、报考条件及级别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执业药师报名通知 篇四

所属各单位:

201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据青人办发〔2010〕117号文件,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日、17日进行。

二、报考条件: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一)2010年7月10日至25日考生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2010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各考生于2010年7月26日前提交审核确认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四、考试收费

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5.选调生报名通知 篇五

http://file.scpta.gov.cn/2011129/2011129155608_n_8386.html

请各班主任及时加强宣传,认真审核报名学生基本情况,于12月19日前将本班《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交到郑宇处。(电子文档)!郑宇 2011-12-12

四川省2012选调

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一、选调名额

2012全省选调数量为1313名,详见《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2012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品行正派;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比较强烈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四)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且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审核推荐

应届大学毕业生向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自愿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各高校须将加盖印章的《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2)于2011年12月23日前送至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纸质版和EXCEL表格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cxds2011@163.com)。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核准推荐。《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3)于2011年12月23日前送至市(州)委组织部。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获得推荐的人员,于2012年1月4日-1月

9日

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填写说明见附件5,“代码”及“报考地区”、“报考范围”填写说明见附件7)。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1月4日-1月10日。应届大学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1月4日-1月1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求见附件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2月20日至2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定于2012年2月25日在成都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3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3月23日-2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3月29日公布。

(四)填报职位志愿

省委组织部按选调名额的4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全省统一划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分市(州)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于2012年3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后达到)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填报职位志愿,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地所属市(州)范围内选择填报相关职位。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按以下标准加分:

1.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报考重灾县(重灾县名单见附件5),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报考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受到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报考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地区所属县(市),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5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抗震救灾中获得过县级党委、政府以上机关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州生源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须于2012年2月13日-2月27日(双休日除外)提交审核,供职位志愿填报后核准加分。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送至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送至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由市(州)委组织部于2012年3月5日前将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册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省委组织部于2012年3月中旬在网上公布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单,供考生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供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填报志愿后,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选调计划的3倍,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后达到)以上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中再次征集志愿。三州地区职位,经再次征集志愿后仍达不到3:1的,可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五)资格复审

2012年5月11日-5月12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贴上照片)、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送市(州)委组织部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六)面试

2012年5月13日进行面试,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集中组织。试题全省统一命制。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分市(州)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市(州)委组织部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考生须将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送交市(州)委组织部。

考察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州)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省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确定选调生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在2012年6月上旬将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通知。对问题反映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十)工作安排

拟录用的2012选调生,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所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参加各市(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到报到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自动解除。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该名额不再递补。

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根据各地编制及工作需要,硕士以上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

选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人事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用人单位,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选调生招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委组织部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各市(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见附件6;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28-86600125,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商业街1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邮编:610012。

(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福建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篇六

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2017年福建高考报名工作通知,下面是全文: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2016年11月4日-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2016年11月8日-1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每位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缴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6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志愿,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17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20起,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分类拟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将另文通知。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4.普通高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格审查。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9号)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帐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7.2014年科技立项报名通知 篇七

大学生科技立项活动是我校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培养学生科技创新精神、锻炼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学生科研学术水平的重要品牌活动。

一、参赛对象

正式注册的西安邮电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

二、参赛要求

已经参加过以往立项的作品,不得参加本年立项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团队的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三、学院报名、申请时间

2014年3月27日--2013年5月16日

四、报名上交材料

各参赛团队需在2014年5月16号前报名,并提交《西安邮电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汇总表》。注意:相关附件可以通过QQ群下载。

如有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群:55828470(科技立项交流群)

咨询电话:***

报名负责人(交作品联系人):董同学***

陈同学***

8.2012宁波建造师报名通知 篇八

宁波市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内容摘要:宁波市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2日至3月7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于3月6日至8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60390、87116422)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甬人考试﹝2012﹞6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16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7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1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对于不符合免试条件,且今年只报考1科或2科的考生,在网络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然后再选择今年欲考的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四)因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条件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1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对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选择“相应专业”的考试。

五、报名办法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2日至3月7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10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含以往已报考过该考试,今年改报不同的级别、专业及首次报考“相应专业”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3月6日至8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60390、87116422)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指同级别、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接受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

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在报名时,务必请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各县(市)、区人社(人事)局和有关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六、考试收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考试用书征订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社(人事)局和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9.幼儿园开学报名通知 篇九

你们好!

快快乐乐过暑假,高高兴兴迎开学!度过了一个欢乐、难忘的暑假生活,老师将与你们一同迈进新的一学期! 新的一学期开启新的希望,新的希望承载新的梦想!翰林学府幼儿园将以崭新的面貌欢迎宝贝们的到来,期待着你们的进步,期待你们给我们带来惊喜!也真诚地祝愿小朋友们在新的一学期里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园内拥有一批大型玩具和充足的活动场地,为幼儿提供了一个安全、温馨的游戏、学习、锻炼生活及艺术活动的良好环境。幼儿教育重要的不只是知识的灌输,而是引发孩子终生不离的学习兴趣。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思维习惯,让幼儿在玩中学会思考、想象、满足求知、学会创新。

秋季报名时间:8月24——26号报名。

请家长带上孩子的户口本来园报名。

正式上学时间:9月1日(周四)

招生对象:2-7岁学龄幼儿

10.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篇十

根据嘉总工发[20xx]8号文件通知,对确定开设技能鉴定工种项目、企事业定制培训及其他相关热点培训项目,经各级工会上报,根据报名情况,我们将逐步分批开班。现将有关具体开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鉴于培训项目众多,决定第一批开设计算机操作员、互联网+等12个培训项目。第二批其他项目开班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工会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和上报工作,汇总格式请严格按照电子附件(培训人员报名汇总表)填报。于6月10日前上报,其中西式面点师、维修电工两个项目的培训名单于6月6日前上报。

2、各级工会确定一个此项培训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上报,以方便督促和反馈员工学习出勤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对于同一培训项目报名人数(超50人)较多的,由于场地人数限制并兼顾培训效果,将开设多个班级。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超50人培训的,为不影响企业运行,将分散开班。具体分班将根据企业要求和培训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在开班前提前通知各相关工会联系人。

4、请相关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开班后将进行考勤,由各级工会和学校共同督促学习,确保培训取得效果。

xx市总工会办公室

11.幼儿园报名通知 篇十一

xxxx幼儿园满载着您的`信任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以规范的管理,科学的教育教学及优质的师资力量,经历了一年的特色教育,我们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办园目标,扎扎实实走稳每一步,我们没有华丽词藻的虚夸,没有虚假的宣传,没有违心的承诺,只有一颗颗诚恳的心欢迎您和您的孩子来园参观、体验、游玩,并为孩子的幼儿教育做出正确的选择。

ケ名须知:

1、携带孩子,并将户口本或孩子的出生证明带来。

2、按报名时间报名,以免错过机会。

3、报名时间:xxxx,有劳相互转告!

6、为了我们的孩子如果各位家长朋友对我园有更好的介意和意见,我园诚恳的请您及时提出以使我们做到更好,更到位,更加有利于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通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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