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检查通知

2025-03-19|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市内检查通知(共9篇)

1.市内检查通知 篇一

1.4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1.5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1.6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1.7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1.9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2.0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2.2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2.3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2.4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2.5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6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2.7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3.0 保密条款

3.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3.2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3.3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4.0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4.1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4.2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00元人民币的货物。

4.3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4.4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5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5.0费用与结算

5.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5.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5.3 结算方式为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6.0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6.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6.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0修改与补充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7.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7.3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8.0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8.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8.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9.0其它

9.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市内运输合同范文三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1、货物及起运地点:高粱从盆尧、欧营、东张营、高楼、李楼营及孟寨。

1.2、到达地点:甲方所在周营乡基地内。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负责制定运输流程及计划。

2.3、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起运地点。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计划当天运输完成。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运输工作。

3.4、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卸车费,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3.5乙方确保组织运输车辆在20辆以上。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输价格为:按照货物起运地点中盆尧区域按30元/吨标准执行;其它区域按25元/吨标准执行。

4.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4.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根据运费结算标准,按照四十五天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变更与终止

6.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第七条:纠纷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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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市内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篇二

一、办事流程

二、所需资料:

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相片两张、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三套及发动机号码的拓印两套;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办理地点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龙井办公大楼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井路段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龙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格路东都东城内

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节假日的工作安排跟政府公告一致。

五、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表;

六、机动车行驶证相片行业标准

3.市内检查通知 篇三

***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及市内交通出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纪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费支出,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务用车是指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公司保留一定数量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公司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务用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系统内公务用车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公务用车配置

第五条

公司公务用车数量、配置标准及更新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 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务用车调派不足时,太原市六城区可采用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第三章

公务用车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务用车费用的预算、结算、开票、报销及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太原市六城区内不得使用公务车辆,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公司所有车辆须张贴“公务用车”统一标识,接受社会各界及全体员工的监督。严禁污染、损毁统一标识。第九条 建立“一车一档”的公务用车档案。车辆一律实行IC加油卡、ETC高速公路通行卡费用统一管理办法,一车一卡,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结算。公务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IC加油卡、高速公路ETC卡及车载用具随车携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

第十条

公务用车的出行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调度,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道路交通法》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 无出车任务或八小时之外、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全部停放于本单位专用停车场,钥匙、加油卡、行车证统一保存。节假日期间须张贴封条统一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封使用。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严禁乱停乱放。除特殊情况严禁停放在娱乐场所、酒店、学校、风景区、住宅区等与公务无关场所。

第十三条

严禁将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接送亲属、旅游、祭扫、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严禁将公车借给亲属、朋友使用,严禁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第四章 公务用车调派范围及程序

第十四条 使用范围

公司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司机要通信、应急救援、公务(商务)接待及经营和业务活动。参加非紧急会议及各类培训原则上不得使用保留公务用车接送。第十五条 调派程序

申请使用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公务车调派单》,按出行目的 地逐级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派车辆。

(一)市内公务用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分 管车辆副主任调派车辆;

(二)长途用车,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公司综合办 公室主任调派车辆;

(三)遇特殊原因需改变、延长行程的,使用人须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同意;

(四)发生突发事件使用车辆的,申请人事后一天内补办手续。

第五章 保养与维修

第十六条

公司公务车的维修、保养,严格按照费用预算定点维护、统一结算方式执行。

第十七条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出车前、执行任务中、出车后应对车 辆进行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外观。第十八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车辆原则上按车辆技术手册内容在公司指定厂家检修、保养。

(二)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车辆管理员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经审 核批准后,送指定维修厂保养、维修。

(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驾驶员应报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联系修理厂修理,回公司后应及时填补《车辆维修申请表》,并说明具体情况。

(四)维修费用预算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车辆副主任审批; 1000-2000元内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批;2000元以上预算费用须逐级

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六章

车辆保险

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保险公司的筛选及投保险种的选择。第二十条

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二十一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驾驶员应及时通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凭保险卡向承保保险公司保案,并第一时间向综合办公室汇报,保存好索赔资料,办理索赔相关事宜。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公务车驾驶员分专职驾驶员和兼职 驾驶员两类。专职驾驶员是经集团公司批准配备的专职机动车驾驶岗 位上员工;兼职驾驶员是在专职驾驶员不足或不能满足公司正常公务出行情况下,由部门员工兼职驾驶公务车执行公务的人员。第二十三条 公司公务车驾驶员必须逐级备案,任何未备案人员不 得驾驶公务车辆。驾驶员原则上要求有3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无 交通违法记录,无酒驾、醉驾、毒驾等不良记录。

第二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学习、驾驶技能培训,建立驾驶员培训、学习档案。

第二十五条

兼职驾驶员由所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报备申请,符合条件的,录入驾驶员信息档案,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六条

兼职驾驶员按照“满足工作需要,从严控制数量,从严 掌握标准”的原则,原则上按照每个部门1-2个限额报备。第二十七条 兼职驾驶员的条件

1、持有效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必须满3年,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员工;

2、具备单独驾车的安全技术素质,熟悉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知识;

3、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 识,服从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的管理,积极主动地参加交通安全活动。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保持车辆 的清洁,严禁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或让他人驾驶。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排查,做到带病 车辆一律不准上路,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第三十条

公务出行信息登记

(一)驾驶员执行公务出车任务前后,须将出车信息及车辆状况登记 在《公务车调派单》对应信息栏中;

(二)出车归来,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公司专用停车场,并将《公务 车调派单》交回综合办公室存查;

(三)驾驶员执行长途任务,应在出车前、到达目的地、返回前、归来时,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出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按照公司出车补助标准和出车天数发放出车补贴。

第三十二条 对于怠慢工作、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情况给予罚 款、警告、调离工作岗位或退回集团待岗中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 同。

第八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急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如实反映情况,听后处理。

第三十四条 若发生小事故,驾驶员可自行协商解决,事后24小时内当事人应向综合办公室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经交警部门判定,公司驾驶员无事故责任的(即对方驾驶员全责),应主动协助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经交警部门判定公司驾驶员负有部分(全部)责任的,应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因违章造成罚款、扣证等情况的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三十八条 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车辆损毁或非我方责任事故,驾驶员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市内公共交通出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司公务用车调配不足时,在公司常驻地(太原六城区)公务出行可采用城市公交(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等方式保障出行,应首选城市公交。

第四十条 办理公务遇下列情况时,经批准可搭乘出租车等交通工具。

(一)接送客户,公司无法提供交通工具的;

(二)携带重要资料、大额现金或体积较大的设备,不方便搭乘城市交通的;

(三)天气恶劣或因公加班超过21点的(须履行加班手续);

(四)公共交通很难到达的地方;

(五)办理紧急工作任务。

第四十一条 公务用车处于调派不足情况下,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选择相适应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审批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二)填写“市内公共交通出行登记表”信息;

(三)出行归来,将对应发票金额等信息填写到登记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二条 “市内公共交通出行登记表”是市内交通费报销依据,各部门应确保发票和登记表信息对应相符,月度报销完毕,“市内公共交通出行登记表”报综合办公室存查。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纪律。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四条

4.消防用电检查通知 篇四

公司下属各单位:

为消除火灾触电隐患,结合“自查”活动,决定所有区域,开展一次消防、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司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检查整治范围

公司办公楼及所辖区域和租赁区域

三、检查整治时间

2017.11.20—2017.12.20

四、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消防应急预案教育和演练开展情况。

(四)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五)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到位,齐全、有效。

(六)消防标志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

(七)施工单位动火手续是否续齐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违章和隐患。

(八)消防重点部位是否自主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现场有无违章、隐患、检查记录建立是否齐全,填写规范、有效。

(九)用电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安全运行情况及配置情况;

(十)是否有使用未经批准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热器具);

(十一)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使用的电 器保险丝容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电线线径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电线路老化、破损;建筑内部装饰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应急灯、烟感器、消防报警器是否正常。

(十二)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十三)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

(十四)施工用电手是否续齐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违章和隐患。

(十五)消防水源供水是否通畅,水压是否充足。

(十六)租赁业户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是否签订《租赁业户消防、安全、治安保证书》,并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

(十七)消防、用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租赁业主传达教育落实情况。

(十八)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用电器具是否责任到人管理。(十九)租赁业户是否自主制定消防、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落实情况。

(二十)租赁业户是否对其从业人员自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二十一)租赁业户是否有建立消防巡查制度以及消防巡查记录落实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本次专项检查整改台帐,对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治理情况逐一登记造册,要特别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5.专项检查通知 篇五

根据工管中心安监部6月份检查情况,发现由于天气热、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安全带的现象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确保施工安全,工管中心决定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间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1、7月6日-7月9日项目部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要求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带;

2、7月10日-7月15日项目部及分公司组织自查自纠,要求项目部及各分公司对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7月16日-8月30日安监部对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将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带的进行处罚,并监督跟踪违章整改情况。

二、检查范围:集团公司在建工程(具体以安监部公布的当月检查计划为准)

三、检查内容。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包括:

1、施工现场管理是否正确配戴安全帽;

2、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安全帽;

3、高处(1.8m以上)作业是否正确配戴安全带。

四、处罚措施:

1、施工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人;

2、施工人员是未戴安全帽的,罚款100元/人;

3、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戴安全帽但未系帽扣的,罚款50元/人;

4、施工人员高处(1.8m以上)作业不正确配戴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

五、由安监部对现场违章情况进行处罚,开具处罚通知单并附照片,经项目部确认(项目部拒绝确认的可以附违章照片为准)交集团公司财务,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江苏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管中心

6.安全工作检查通知 篇六

各小学、幼儿园:

为了贯彻上级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搞好我街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经中心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对全街道各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台帐。

2、学校的校园校舍设施、用电设施等。

3、幼儿园校园校舍设施、娱乐设施、体育设施。

4、学校按要求设立值班室,值班制度落实到位,学校有没有监控设备。

5、对学校周边安全现状进行调查,有没有疑似精神病人。

6、食品卫生方面内容:

①建立食品安全各种制度及台帐。

②食堂食品是否每天留样。

③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检查时间:5月28日。

三、检查分组:

一组:山尾小学 蒲山小学 谢村小学 乐堂小学 检查人员:陈康益 何永忠 谭 晓 张冬青

二组:中心小学 中心幼儿园平垌小学 克坭小学 检查人员:余学冰 陈新格 王晓梅

7.教案检查通知 篇七

各位教师:

教案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为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任务,加强教学工作规范,保证和优化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案检查的范围是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教案。

2、上课前,教师必须先按照规范的备课要求备好课堂教案(备课格式见附件)。检查中,如发现教师没有备课,则该堂课视为辅导课,课时费将减半。

3、各专业每月进行一次教案自查,由专业主任督促本专业教师认真备好课堂教案,并负责对教案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教务处将对各专业教师备课教案进行不定期抽查。

4、博雅教师的备课教案统一由博雅教务处进行检查。

校教务处

8.开学检查通知 篇八

20xx年春季开学在即,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10号)要求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返校,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现就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检查落实新学期本部门安全工作

各院系、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学前,各院系、部门认真传达学习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部署,检查落实新学期本部门安全工作,认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实施。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重点检查落实师生按时返校情况,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开学前,保卫处、后勤服务处、学生处要开展一次覆盖校舍安全、实验室、实训工厂、农场、特种设备(电梯)、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治安防范、校园周边安全等各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锅炉房、水电气设施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各院系、部门要重点部位自查工作,一时不能直接解决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力争在开学前彻底消除威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一切隐患,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重点开展以下安全检查工作

(一)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工作。后勤服务处要开展校车安全检测工作,检查校车维护保养、安全例检情况,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杜绝校车“带病上路”。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保卫处、后勤服务处要开展校园消防设施、地下管网和水电气暖等设施器材安全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疏散、照明灯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

(三)开展校园教学、生活场所卫生安全检查。后勤服务处要组织物业公司开展校园教学、生活场所室内室外卫生的清扫保洁和人群密集场所的.消毒卫生等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卫生死角,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后勤服务处要开展对学校餐厅、超市等食品卫生状况检查,检查餐厅服务窗口消毒灭菌工作及记录,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检查餐厅从业人员各类执业证件,严格执证上岗、健康上岗。检查食品原材料采购索票索证情况,做到追根溯源,从源头堵住有害食品和物资进入学校。

(五)开展实验室实训基地安全检查。教务处、各院系要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检查购买、存放、使用记录,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检查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后勤服务处要切实加强开学后呼吸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开学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结合新学期安全教育,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工作。保卫处检查落实各门卫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配备情况,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询问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提高警惕,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强化技防措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确保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正常运行,确保校园“三防”建设落实。

四、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学生处、各院系、保卫处加强安全教育作为新学期的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QQ群、微信群向返校生发短信温馨提示,有针对性地开展防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黑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防诈骗、防传销教育,教育学生防止以老师名义、熟人名义、政府组织机构名义、聊天工具的好友名义诈骗,掌握有关防诈骗、传销知识,保持高度警惕;开展防火、防盗教育,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大量现金不要随身携带,高度警惕,保护好重要密码,睡觉、离开宿舍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全部关锁,养成安全用电意识;开展防溺水、防人身伤害、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一个人独自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水坑等地方游泳,提高学生珍爱生命的意识和紧急情况下救生手段和自我保护。宣传统战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学校通过建立警校联动机制,针对校园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特点规律,修订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保卫处要坚持经常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对应急演练的总结和研究,促进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落实。

五、检查要求

各院系、部门先要进行自查,注重查缺补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自查报告,部门负责人盖章,于20xx年3月7日前提交保卫处。学校根据自查情况,组织联合大检查或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形成检查工作记录。检查人员认真检查签字和分管领导督促落实签字,部门盖章,完善检查工作档案,保证安全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xx大学

9.检查验收项目通知 篇九

3月4日

3月10日,区教研室将到我校进行教学工作调研,教师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听课。每位教师都要按照课程表、任课老师一览表准备课程。届时当节没有课的教师均要随堂听课并参与区教研员评课。

2、根据教学进度在周三前将作业、备课等准备好,周四上午教导处组织检查,本次检查纳入对教师的个人量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的,其个人教学实绩考核直接定为D级。不参与实绩考核的教师暑假期间建议教育办调离。

3、学校准备开展的特色校园创建活动主题为“书香校园”建设活动,活动方案及奖惩办法将于3月6日发到各位教师手中。

4、每位教师均要有自己的专业发展档案,内容由教导处具体安排。

5、语文、数学教师均要进行每周一次的“____周检测”试卷,以A4纸幅面即可。

6、听课记录领导干部不能少于6次,其他人员不能少于4次。评课记录等于听课记录次数。

7、由青年教师结对任务的教师,要有拜师结对合同。青年教师要有两节以上的师带徒听课记录,老教师要有两次以上的指导记录。

8、每位教师上交钢笔字6张,每周2张。粉笔字比赛活动也将在周五进行第一轮。

9、每位教师要将开学以来设计的优质教案打印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统一装订。

10、参与学生艺术素养活动培养小组的教师要制定兴趣小组的培养计划,要有每天的活动记录,以及相关图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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