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2024-09-14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11篇)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篇一

****大学教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议事规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学院和学校直属科研机构是学校办学的实体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策、决定,履行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生工作、对外交流、内部管理、安全稳定、党的建设等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教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机制,推进议事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教学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教学学院行政全面负责教学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教学学院党总支(党委)充分发挥保障监督作用,负责教学学院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文明建设、统战和群团等工作。

第三条

联席会是教学学院管理决策的最高形式。教学学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

联席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联席会讨论的重要事项范围为:

(一)传达和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决定,结合本教学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研究制定本教学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期工作总结和计划,安排阶段性重要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统战工作、安全稳定和文明建设等工作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四)讨论通过本教学学院的重要改革措施和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研究本教学学院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及平台建设、招生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本教学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任务安排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等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七)按照管理权限,研究本教学学院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脱产研修等重要事项。

(八)按照管理权限,研究本教学学院所辖系、部、实验室(中心)及其内设机构负责人选任,二级教代会等工作。

求由相关人员主持。其他议题及归属不明确的议题由院长主持。为了便于会议组织,应当按照会议阶段主持人相对固定的原则编排议题次序。

第八条

联席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第九条

联席会成员参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遇紧急情况,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在与会人员达不到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时也可以召开,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十条

联席会在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以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职务聘任、职称评聘、出国和奖惩等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组织由教学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指定与会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四章 议题确定

第十二条

教学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确定联席会议题。联席会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后确-45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决定,事后须及时向联席会成员通报,并由联席会予以确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教学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内容,各教学学院、直属科研机构要认真开展本规则执行情况自查。

第二十三条

落实教学学院、直属科研机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情况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检查。落实联系会制度情况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定期组织检查。凡违反本规定的,由学校党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大学教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自行终止。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篇二

高等院校的育人宗旨、学术特色、科研任务、党建使命、组织架构和人群属性等特点必然要求其党政会议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更加精简、高效、务实、节约。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党政会议管理工作, 推进各级各类会议的精细化管理, 对于高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党政会议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1、高校的组织架构和人群多样导致党政会议的级别、类别复杂

高校是社会的缩影, 组织庞大、人员复杂。高等学校拥有职能部处、党群组织、院系专业、学术团体、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众多组成单位, 涵盖教职人员、管理人员、实验人员、服务人员和学生等多种人员群体。为上述单位和人群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党政会议的级别和类别也就更为复杂。从级别来看, 有校级会议, 如校长办公会等;有同类型的多部门会议, 如多个职能部处参与的会议等;有跨类型的多部门会议, 如既有多个职能部处又有院系参与的会议等;有部门会议, 如部处办公会、院系院务会等。从参会人员来看, 有各级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教学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高校党政会议级别和类别较为复杂的现状, 增加了会议组织管理的难度, 容易出现一个人在同一时间需要参加多个会议的“赶场”情况, 必将影响会议的效率。

2、高校的学术特性要求党政会议更加精简、高效

高等院校是从事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场所, 学术文化是高校校园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 学术特色是高校的本质属性之一。高等院校的各级党政领导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等重大课题, 不能整天忙于召开或出席各种党政会议。高校组织管理与服务的文化氛围也不宜超越学术文化, 否则将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因此, 高等院校的学术会议可以多多益善, 而党政会议则不宜过多。

3、高校的科研习惯要求党政会议管理数据化、信息化

通过长期的数字化校园建设, 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学习、生活、工作方式已经成为高等院校师生员工的行为习惯。科研人员要上网查阅最新科研动态、检索学术成果;教师要制作多媒体课件、课程网站, 进行网上答疑;学生要上网选修课程、查询成绩、下载资料。因此, 党政会议的数据化和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近年来,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广应用, 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但是该系统对于党政会议组织管理的子模块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要更加注重与无线通讯等相关功能模块的对接集成。

4、高校“双肩挑”群体参会效率有待提高

“双肩挑”群体是高校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群体, 同一个人可能同时肩负着教学、科研、管理等多重工作角色。“双肩挑”群体为高校的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不可否认, 在具体的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遇到过时间分不开、精力不够用的情况, 其参加党政会议的效率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 不能因教学科研任务耽误了参会, 这势必影响会议部署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 也不能因会议而影响到教学科研的硬任务、硬指标。要处理好上述矛盾, 必须要加强和改进党政会议的组织管理模式。

二、精细化管理的内涵与方法

精细化管理是源于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理念, 是社会分工精细化、服务质量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 并将其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文化, 要求用精益求精的态度和认真细致的方法控制每道工序、每个环节。

精细化管理的方法是通过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 运用程序化、标准化、数据化和信息化的手段, 使组织管理各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即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把简单的事情流程化, 把流程化的事情定量化, 把定量的事情信息化, 从而实现精细化。

精细化管理以“精、准、细、严”为基本原则, 重细节、重过程、重具体、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精”是追求最佳、最优;“准”是准确、准时;“细”是把管理做细、流程做细;“严”指执行, 主要体现对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执行与控制。

三、高校党政会议的精细化管理方法

结合高校党政会议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运用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加强高校党政会议的组织管理工作, 可以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有效提高会议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降低成本。推进高校党政会议的精细化管理, 要着重在“精”、“准”、“细”、“严”四个字上下功夫。具体来说, 有以下四个方面:

1、“精”——精心策划、强化管理, 制定三项基本制度

针对高校党政会议的级别、类别复杂的状况, 要精心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申报审批机制和成本核算机制。

从级别上, 高校党政会议可以依据参会人员和承办部门分成三类:一是多位学校领导参加的校级重要会议, 如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二是由个别校领导牵头、个别单位承办, 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校级一般会议, 如工作协调会、研讨会等;三是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的会议, 如部门工作例会、院务会等。从类型上, 高校党政会议分类不宜过细, 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汇报工作、通报信息、开展研讨的决策型会议;二是解决具体问题、布置任务的工作型会议。要根据会议级别和类型的不同, 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对于不同的会议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是高校党政会议精细化管理的第一步。

建立会议申报审批机制。申报审批是高校相关单位及时将计划召开的会议报会议管理部门审批的制度。申报审批制度一方面可以使会议管理部门了解会议活动的情况, 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可以有效精简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提升会议效率。会议审批最重要的原则是精简, 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简化会议, 对于能会下协调解决或用其它方式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召开会议, 对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进行统筹合并, 对于一定要召开的会议要控制规模、规格、时间、经费等;二是精心准备, 会议报批时, 应提交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其它相关材料, 对于准备不充分的会议, 不能盲目召开。申报审批机制应根据会议分级分类情况有所区别, 如对于校级重要会议须经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审批并告会议管理部门协调准备, 对于校级一般会议要经过承办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并报会议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部门内部的会议要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等。

会议成本核算机制是会议审批机制的重要依据。一般的定性分析指出, 会议的规模和时间应由实际需要确定, 规模不宜过大, 时间不宜过长。但是, 定性分析缺乏具体的指标、不利于实际操作, 因而要建立会议成本的定量核算机制, 主要对会议的人力成本进行核算。如日本某公司的会议成本核算算法是:会议成本=每小时人均工资的3倍*2*开会人数*会议时间。式中, 乘3是因为劳动产值高于平均工资, 乘2是因为参会要中断经常性的工作、损失要以2倍计算。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自身的成本核算算法, 同时与会议成果进行比对, 从而从定量的角度提升会议精细化管理水平。

2、“准”——准确安排、及时汇总, 建好两表一帐

对于批准召开的各级各类会议, 要做好两张会议计划安排表, 并定期及时汇总, 形成会议台帐。

两张会议计划安排表是指以周为单位的校级会议表和部门会议表。两张会议表应包含会议起止时间、地点、内容、出席领导、参加人、承办单位等信息, 其中明确会议结束时间有利于提高会议效率、安排会后日常工作, 明确出席校领导姓名有利于领导工作日程的安排。一般情况下, 校级会议表应于每周五下班前通过会议管理部门网站向全校公布, 部门会议表也应在周五下班前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并提交至各相关参会单位, 各单位要及时主动下载会议表并作好相关安排。

会议台帐是指, 对于全校各级各类会议, 由会议管理部门以月为单位制作统一的汇总台帐, 除包含会议表上的相关信息外, 还应包含实际会议时间、到会情况、主要议定事项摘录等。会议台帐一方面有利于及时总结汇总工作, 一方面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会议管理提供了第一手宝贵资料。

3、“细”——细化流程、强化纪要, 提升信息化水平

要加强高校党政会议的数据化、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细化会议组织实施程序, 着重采用信息化方法, 做好会议召开前相关材料的及时送达, 会议结束后纪要、简报的适时发布。

建立会议材料提前下发机制:各级各类会议的承办单位须在会议召开一天前, 将会议的相关材料及议事方案发至相关参会单位;完善会议纪要机制:安排专人按照统一的格式对会议进行记录, 并及时交会议管理部门备案;加强会议信息发布机制:根据会议记录做好校级和部门会议的《会议纪要》编辑工作, 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发放并存档, 同时做好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对于已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高校, 要设计好各级各类会议组织管理的子模块, 通过流程再造, 将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制度措施融入到会议的组织流程中去。同时与无线通讯模块对接, 实现会议短信通知、文件送达、参会提醒、信息共享等人性化功能, 提升信息化水平。

4、“严”——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提高会议执行力

针对以“双肩挑”群体为代表的参会效率问题, 要制定严格的考勤反馈制度, 并通过督查督办努力提高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提高会议执行力。

落实参会反馈机制, 对于会议表列出的会议, 参会人员一般应至少提前一天向会议承办单位反馈参会情况, 对于确实不能参会的人员要做好请假和委派工作;制定提前到会准则, 参会人员须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到达会场, 提前进入会议状态;严格考勤签到管理, 做好签到表, 定期汇总, 尤其做好“双肩挑”干部参会情况统计分析, 并酌情通报, 同时与年终考核制度相挂钩。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篇三

【关键词】 高等学校 管理机制 党政联席会议

【作者简介】 娄小鹏,武汉理工大学党校秘书;赵经,武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03(2013)06-0010-02

我国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大多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模式,院(系)是高校的中层组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决策、工作计划都要通过院(系)去贯彻落实。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巨型大学不断涌现,为适应发展的需要,高校管理重心逐渐下移,院(系)的管理机制面临前所未有的形势和挑战。因此,如何在院(系)层面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管理机制,是关乎学校和学院(系)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高等学校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2010年8月,中共中央在1996 年版《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第三章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了高校院(系)党组织参与本单位工作运行与管理决策的机制,即“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这是党中央对于高等学校院(系)一级的管理决策机制第一次做出明确规定,意义重大。

1. 有利于学院(系)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的制度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障。如果缺乏刚性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主要领导工作作风好的时候,民主集中制就能够得到体现;主要领导工作作风独断时,民主集中制就根本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使得党政领导在做出决策之前能够充分全面地了解和倾听来自各个方面的声音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权衡和综合考虑后进行集体决策,有利于形成民主管理氛围和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

2. 有利于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院(系)党组织是院(系)各项工作的政治核心,具备参与决策院(系)重大工作的职责和权利。由于此前权责和工作机制的不甚明确,在高校院系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行政负责人只负责教学、科研等行政工作,认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分外事,对此关心不够;党组织负责人对学院行政工作也缺乏有效参与和监督的现象,客观上造成了党组织参与、监督和保证职能的弱化。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保证了党组织的工作与行政工作充分地融合和统一,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 有利于党政形成工作合力。《条例》指出,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因此,院(系)党组织需要正确处理好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既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好监督保证作用,“到位不越位”。通过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给院(系)党政提供了一个平等协商的工作平台,党组织支持院(系)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决策行政工作;院(系)行政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关心和参与党务和思想教育工作。院(系)党政负责人尽管分工职能不同,但在面对院(系)的整体利益和发展大局时,分工不分家,互相协调配合,互相支持依靠,职责明确又相互支持,从而形成党政工作合力。

二、实施高等学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思考

1. 必须制定议事规则来保证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例》指出院(系)要 “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但是对于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如何召开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要求各高校要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来制定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使得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得以真正落实并具备可操作性。

2. 必须合理界定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条例》要求院(系)重要事项都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但是并没有对重要事项做出明确规定,这要求各高校在制定议事规则的时候,必须明确议事范围。一般而言,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应该包括以下十一个方面: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维护稳定和谐等工作;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学院工作总结;研究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财务预算、大额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的分配;师资队伍建设、教职工的岗位聘任、考核、评优、奖惩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岗位津贴和奖酬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调整以及重要福利待遇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其他应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3. 必须严格执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党政联席会议需定期召开,议题由分管领导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分工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商定后,由院(系)办公室将议题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由党政负责人分别主持,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主讲,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可吸纳相关人员到会说明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在党政联席会议召开之前交换意见,经磋商后就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事先审定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避免发生议而不决的情况;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会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4. 必须认真遵守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纪律。遵守议事纪律是开好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充分讨论后,议而有决,形成决策意见,确保与会人员正确行使自己职权;召开会议时,对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应认真加以考虑。但经集体表决后,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并应当以集体的决定或意见对外表态。对重要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交换意见或请示学校领导后,适时再议;凡涉及到与会人员本人、配偶、直系血亲、近姻关系的有关事项时,相关成员应回避;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决议形成的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5. 必须切实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决议。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分类整理,并做好存档工作。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全体会议成员(包括因故未出席者)均应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决定决议得到贯彻和落实。要加强监督机制,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重大决定和决议,应及时传达至本院(系)师生员工,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执行情况应及时向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4.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篇四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讨论学院党委、行政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二)研究讨论学院发展和改革的战略部署、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及各阶段的中心工作。

(三)讨论确定学院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要点,研究讨论远程教育学院的各项工作。

(四)其他必须由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必须有党总支集体研究。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总支及主要领导提出。联席会议坚持顾大局、议大事原则,必须围绕学院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提出议题。

四、议事程序一般是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出简要说明,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或可行性方案,其他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通过表决或作出决议。1

五、联席会议表决方法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以超过到会成员的半数赞同为通过。

六、如对主要问题发生分歧,双方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由主持人拿出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议,待进一步酝酿后再作表决。

七、凡涉及成员本人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成员本人在讨论时必须回避。

八、凡重要决议,应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发给班子成员及各科室。

九、联席会议作出决定,由分管领导负责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或口头向党总支领导汇报。

5.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1 篇五

为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实施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依法治理进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工联席会议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准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工作稳定发展。

二、公司党政工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和执政能力。

三、党政工联席会议要坚持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贯彻六队“十一五”规划内容,带领广大职工开拓创新,对公司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由项目部党支部、公司行政、项目部分工会共同研究解决。

四、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部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由项目部党支部书记或项目部经理主持。与会人员应互相通报工作,加强各方面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在最大可能上取得一致意见。

五、坚持项目部分工会负责人列席项目部办公会和行政会议制度。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办公会要邀请工会主席参加,以便及时反馈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六、坚持项目部重大事项与党支部通报制度。对涉及人事安排、评优选先、重大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项目部负责人要先向党支部通报,取得一致意见并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七、坚持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杜绝流于形式,与会者应积极发表自己对公司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讨论。

八、班子成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团结合作,分工协作,各施其职。

九、联席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集体决议,带头执行会议决定。对有较大分歧的问题,不能马上作出决定,应在充分论证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决定。

十、列会人员要严格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讨论的内容细节和讨论过程随意泄密或散布不实言论,影响团结。

十一、联席会议成员均应遵守会议纪律,不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十二、党政工联席会议要做好专门记录,会议记录要完整,并注意保存。

6.xx街道小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使学校党支部、行政和工会建立起互相支持、亲密合作的联系,及时了解重要工作部署,主动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做好保驾护航工作。根据市教育工会文件精神,学校党支部、校长室、工会决定在原党政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维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和尊重教育工会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工作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促进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相统一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努力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密切党支部和行政与教职工的和谐关系。

二、会议时间:

党政工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举行。

三、参加对象:

党支部委员、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四、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先进的学校管理经验;

2、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学校建设和改革的实际,共同商议做好新形势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建设,优化教职工队伍;

3、共同商议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共同商议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问题的政策和决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共同商议积极稳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6、共同商议有关工会自身建设及三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问题。

五、会议制度:

1、全体与会者必须严格按照开会时间,准时到会;

2、与会者应事前准备好汇报内容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3、与会者应带好学习材料和记录本,认真做好记录;

4、与会者应做到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5、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的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属于行政职责范围的事项,由行政各处室实施,学校工会予以配合;属于工会职责范围的事项,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校长室予以全力支持。实施的情况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

中共xx街道中心小学支部

xx街道中心小学 xx街道小学基层工会

7.商丘学院文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篇七

文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商丘学院文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加强文学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效率使学生会机构正常有序运转,信息渠道畅通,并树立学生会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整体形象,进而更好地为全体学生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会例会分为部长例会、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和各部门例会。

一、部长例会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主要任务:对主要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听取各部工作汇报,由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提出需表决的议题。

(一)时间、地点及与会人员

1、时间:每周周一下午4:40;

2、地点: 商丘学院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I座六楼办公室);

3、与会人员:文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 ;

4、若有重要事项则另行通知召开临时会议。

二、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干部例会决议、决定,总结上周工作,对本周工作作出计划并安排实施。

(一)时间,地点及与会人员

1、时间:单周周二下午4:40;

2、地点:另行通知;

3、与会人员:文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各部门例会

会议由各部部长主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总结上周工作,对本周工作作出计划并安排实施,听取干事意见,对本部门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一)时间,地点及与会人员

均由各部自行制定,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并作书面记录。会议基本要求

1、各部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前进行签到工作,具体签到细则由纪检部负责。会议开始10分钟内到者视为迟到,10分钟以后未到者视为旷会;例会出席情况要详实地记录在例会记录会本上;

2、会议前通讯工具需关闭或调至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3、与会人员注意着装整洁大方;

4、需要发言的人员应提前准备发言内容,发言内容要简练,明确,系统有条有理;发言时用普通话;

5、办公室要按照格式及时并详实地做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通知、成员签到、工作汇报。

违纪的处理办法

1、例会迟到者,连续迟到两次记旷会一次;

2、例会旷会,下次例会做出解释并向主席团递交书面报告;

3、连续三次旷会的,在例会上通报,取消该学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并记入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

4、迟到累记6次或无故缺席四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5、其他处理办法于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制度中体现;

(四)请假办法: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前向办公室或者主席团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本《例会制度》解释权归商丘学院文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8.南通大学理学院红十字会会议制度 篇八

第一条.每次例会,各部长、干事需提前五分钟到场,并做好签到,每次会议进行记录,之后整理存档;

第二条.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如:开

会或活动时间与上课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之

前及时向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否则记无故缺席一次;

第三条.累计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达两次者,需在下次例会中进行

书面检讨(500字以上),达三次者将劝其退会;

第四条.每次会议,各与会者需带上记录本及笔,认真记录会议的每项内容,以便随时查看和避免遗漏例会通知和任务;

第五条.在会议期间,所有通讯设备必须设置为震动或静音模式,并

禁止嬉笑打闹以维持会场秩序;

第六条.各位与会者在开会时需着装整洁,禁止走动、换座位发言时

需起立,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擅自打断,会议中途不得擅

自离场,有急事需向部长或会长说明原因方可离场;

第七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经各副部长、部长、会

长表决,予以除名

第八条.在上次例会中,有分配到工作的干事,需在本次例会中对自

己的工作进行反馈;

第九条.会员如想退出本会,应递交书面申请(800字以上)

9.党政联席会议 篇九

各位领导:

经校领导同意,现将今年8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网发给您,请知悉。

附:天津电大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党委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

会 议 纪 要

党政会纪„2011‟1号

会议时间:2011年8月25日(周四)8:45

会议地点:综合楼615会议室

主 持 人:冯雪飞

出 席 人:吴惟义、赵京华、王繁珍、陆春来

列席人员:孙兰萍、王晓光、郭士骞、陈肃、周明、张宇飞、骆琦(教代会执委)、谭金生

记录:杨齐、何大海

审校:孙兰萍

冯雪飞校长在党委班子建设的过渡时期,召开首次党政联席会,就如何做好工作与大家约“法”五章共勉:

一、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做到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二、加强请示汇报,不要自以为是。实践证明,我们的领导还有很多不是的地方,一些做法并不是主要领导所思所想的,还没有达到领导的认识水平,这是正常的。这样说不是不谦虚的问题,而是工作、是职责,否则我们就是不称职的。关键在于要有自知之明,要有向主要领导学习的意识。自以为是的结果很可能是影响工作。在这段过渡时期里,凡是我已经布置的工作,可以有不同意见,但不可以不执行,如因想不通而不执行,请向我报告,我可以调整领导分工。

三、党务工作对党委负责,政务工作对校长负责。对于班子里的不同意见,一定要加强沟通协调,一定要向我报告,不能因为个人的不理解而耽误工作,影响效率。

四、提高会议质量,不能坐而论道,要谈有质量、有根据的意见建议,不熟悉的议题要主动学习了解。

五、更加懂规矩、守规矩,要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善于理论学习,善于向他人学习,坚持工作高标准,对个人严要求。我们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事情,我们自己要先做好,要起到示范作用,要做表率。

10.党政联席会议制实施细则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西北工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计算机学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决策核心,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院务会议是研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决议和方案,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性会议。

第四条

院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守纪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

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是:

(一)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

(二)研究决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讨论制定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院内的机构设置及干部任命事宜;讨论审定学院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设置和组成人员。

(四)审定考核结果;决定院级以上先进个人模范称号的授予和校级及以上先进模范称号的推荐。

(五)讨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需提交院教代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研究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六条 民主集中制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的领导原则和工作制度,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实行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学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

(三)建立学院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工作指导小组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七条

坚持和完善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院党、政的第一负责人,在集体决策中负主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据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院,并在重大问题上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加快发展。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决策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书记和院长要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副职既要在正职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大事,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

(四)领导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遵法守则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改变。第四章

党政联席会议的会议规程与议事规则

第八条

出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院党委书记、院长、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院党政办主任列席会议。另外需要列席会议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第九条

会议议题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商定。其他院领导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先报院长、书记同意。会议一般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不搞临时动议。

第十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依据议题内容,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商定主持人。凡涉及规章制度、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思想教育、机构设置、干部任免、民主管理、表彰奖励等内容的议题一般由院党委书记主持,涉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方案、审定考核结果、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以及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等议题一般由院长主持。

第十一条

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日期和议题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各主管院领导应对议题做好充分准备,以提高会议效率;党政办主任应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员审阅签字。同时,根据需要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会签备案。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有关议题时应有分管成员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党政办公室主任要及时向缺席成员通报会议讨论结果。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协商作出决定。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则处置:

(一)与会人员对所需做出的决定和意见不统一、实际情况不允许缓议时,应通过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集体决定一旦形成,少数人可保留申诉个人意见的权力,但在工作中不得有违反决定的言行。

(二)与会成员对讨论的重大问题认识不一致,尚需进一步了解情况、统一思想才能做出决定时,可以缓议,但延后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难以安排党政联席会议的紧急事务,可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和主管领导商定,但事后应向院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第五章

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及会议规程 第十四条

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是:

(一)讨论决定人员选留及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设置及人员的聘任与解聘。讨论学术带头人的配备和重要专家职务的推荐。

(二)讨论决定学科、专业的设置与招生计划。

(三)审定院内奖酬金、福利、津贴的发放原则及控制额度。

(四)研究审定学院的项目建设方案。

(五)审定以学院名义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通告及协议等。

(六)审批教职工的处分,学生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七)讨论决定对外合作,联合办学,出国人员选送等事宜。

(八)研究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制定拟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等;审批重大经费开支方案。

(九)研究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指示,以及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决定。

(十)研究讨论各系、中心、实验室请示的重要事项。

(十一)讨论院长、副院长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听取院长、副院长重要工作通报。

第十五条

院务会议由院长负责召集、主持并确定议题。院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位副院长主持。

第十六条

出席院务会议的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党委书记、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院党政办主任列席参加。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七条

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院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由院长签发。

第六章

落实与督办

第十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主管院领导要按照要求及 时组织落实。党政办公室主任要及时了解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汇报。

第十九条

为确保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有效落实和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工作口实行办公例会制度。

办公例会一般每二周举行一次。参加人员为主管院领导、助理、秘书及相关人员,由主管院领导主持。主要任务是落实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院务会议决定事项的方案和措施,处理日常事务。第七章

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条

院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院党委应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细则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书记、院长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1-2次。院党委要教育和监督学院领导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自身监督。

第二十二条

坚持院务公开。定期分别召开系主任、支部书记、工会干部等参加的干部会和教授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充分发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院党委要引导和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院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11.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篇十一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8、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所有会议)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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