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整改回复文字及影像

2024-10-02

检查整改回复文字及影像(共2篇)

1.检查整改回复文字及影像 篇一

“环境双月提升工程”-市容环境整治

(11月6日—11月12日)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回复通报

一、湖西部分

1、星港街现代大道东南人行道

整改前 整改后

2、金鸡湖路晋合水巷邻里施工生活区门口

整改前 整改后

3、东吴证券工地北侧围墙夹芯彩钢板

整改前 整改后

4、天翔周边广告

整改前 整改后

5、塑年堂店面招牌

整改前 整改后

6、星都街(苏雅路口)路牌

整改前 整改后

7、水坊路001路灯处

整改前 整改后

8、现代大道东港段人行道道板

整改前 整改后

9、中新路蓝色雕塑基部

整改前 整改后

10、现代大道大润发门口人行道

整改前 整改后

11、中央公园地铁口有建筑垃圾

整改前 整改后

12、星兰街春园桥下

整改前 整改后

二、湖东部分

1、海尚壹品北门西侧外墙广告

整改前 整改后

2、和众街路灯座

整改前 整改后

3、千子一家超市

整改前 整改后

4、方洲支路路灯015号东路灯杆

整改前 整改后

5、湖畔天城沿街店面

整改前 整改后

6、沈浒路高雅戈尔人行道垃圾桶

整改前 整改后

7、雕塑走廊市政铺装混凝土靠背

整改前 整改后

8、玲珑湾东公交站广告

整改前 整改后

9、钟慧路东头交通指路牌

整改前 整改后

10、双湖湾商业广场东花岗岩铺面

整改前 整改后

11、双湖湾商业广场东绿化带雨水井盖

整改前 整改后

2.检查整改回复文字及影像 篇二

作检查的整改回复报告

致XXXX:

2018年6月5日,市建委建设稽查大队对铂悦府项目进行了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的检查,指出了我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黄土裸露未按要求覆盖等防尘措施问题,并要求我司限期整改到位。根据整改要求,我司立即组织项目内各施工单位召开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专项会议,且制定了具体措施,对责任单位执行情况专人监督,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重罚,另外安排第三方单位进行整改。

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防尘治霾小组

长:林X(XXXXXX)

副组长:田X(XXXXXX)

员:马

X、张

X、陈XX、廖XX、王

X、朱XX、卞XX、张XX、花XX、王XX

二、防尘治霾目标

切实落实市建委及灞桥区区政府办印发的《西安市灞桥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灞政办发【2017】33号)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方案,现场覆盖严丝合缝,无漏土区域。施工现场无扬尘,材料堆放整齐,道路清扫保洁到位。

三、防尘治霾具体措施

1、工地门口设置环境包抓、公示牌、标明防尘治霾防范措施责任人电话;

2、工地四周设封闭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坚固,内外压光,表面白灰或浅灰色;

3、工地出入口做到混凝土硬化,路面宽4~5米,厚0.15米,基层灰土夯实或砖渣整平;

4、工地大门内设置冲洗台,配高压水枪,冲洗台周边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对外出入车辆进行清洗干净,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5、场内道路设专人每天清扫冲洗,每2小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根据天气随机调整时间),各标段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本区域的道路及场地保洁工作,确保每天施工完后场内道路清扫干净,覆盖到位;如工地土方外运,则专门增加8名保洁人员,对道路及相关区域严格做到干净整洁,对施工完毕区域及时严丝合缝覆盖。

一标段:金住虎15002998XX7

张翠华13655230XX2 二标段:武善意15291532XX4

谷彦君18419851XX2 三标段:刘秀英13883766XX6

朱红云13392091XX5 四标段:靳小兰18698432XX5

王玉兰13837227XX3

6、工地场内主要道路及坡道进行混凝土硬化,宽度、厚度根据工地要求,临时道路用砖渣处理到位,定时洒水,确保车辆不造成扬尘污染;

7、工完场清,涉土作业完毕后,场内建筑垃圾、砂石以及裸露黄土部位及时用绿色密网全部覆盖;

8、工地内做到不自拌混凝土,如特殊情况需用现场拌砼砂浆,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9、工地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使用煤炭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0、积极按照政府要求做好预案等防尘治霾工作。

四、考核办法

防尘治霾小组每天不间断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会在工作群及监理例会上予以通报,严厉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道路清扫不干净:每次处罚100元,未及时整改双倍处罚; 现场覆盖不到位:每次处罚300元,未及时整改双倍处罚; 土方作业未使用雾炮机:每次处罚1000元,未及时整改双倍处罚;

以上问题,如通知整改后未按要求整改,则我司要求其他单位进行整改,发生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承担处罚。

对于防尘治霾工作较好,一直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则可享受我公司招投标优先中标权利。

综上所述,我司将继续积极执行市、区各级政府部门防尘治霾工作,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关于防尘治霾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指示,确保一丝不苟落实到位。

XXXXXXXX项目部

2018年6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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