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2024-07-29

管理代表岗位职责(共12篇)(共12篇)

1.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一

1.甲方应该对所负责的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控制。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关系,解决工程中的难点问题。熟悉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方案。

2.建立工程协调会制度,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的信息反馈。

3.督促检查监理施工图会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作,4.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检查日常落实情况。

5.审核、分析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进度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做好工程工期的控制。

6.对工程索赔部分进行严格管理,并整理好项目的反索赔资料。做好项目的停水停电记录,为进度和费用索赔作好查阅依据。对工程设计变更产生的索赔严格控制。需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

7.每月月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严格审核。

8.参与项目工程重大方案的论证和问题处理。

9.参与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程评优及工程初验、正式验收移交工作。

2.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二

天津医院改扩建工程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围堤道交口处。东西长约250m,南北最长约220m,呈不规则四边形。总建筑面积139 780m2,其中地上113 942m2,地下25 838m2,包括医疗综合楼(门诊医技楼、普通住院楼、急救住院楼)及附属用房等。地上23层(不含设备层),地下2层(不含管线夹层)。建筑高度按室外地面到屋面面层计算,高层建筑高度:普通住院楼为97.40m,急救住院楼为54.20m;裙房建筑高度:23.00m。

天津骨科医院改扩建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a,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

新建成的天津医院规划急诊量4200人次/日,总床位数1 400床,将配备配设国内最先进的骨科诊疗设备,成为全亚洲一流的骨科医院。

该项目作为“2010年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受到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医院方面也因此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作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驻场代表,笔者结合本工程谈几点心得体会。

2 设计方参与项目管理

设计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作为设计代表,主要参与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即参与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安全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以及与设计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设计代表的职责在于,在施工现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参建单位就有关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问题进行沟通与协调,对图纸中表述或理解不明确的内容做补充解答,对设计文件错误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做设计变更,并综合现场各方的建议、意见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各个专业,形成统一回复意见,作为对现场工作的说明指导。

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者由于某种施工材料无法获得,甚至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会针对设计图纸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例如,将二次结构填充墙中连系梁配筋及截面做法同门窗洞口过梁(连系梁高一般为100mm纵筋3根φ10mm,门洞口过梁高一般为200mm,纵筋4根φ12mmφ6mm@250mm)(见图1),钢筋等截面代换以及外墙保温材料替换等。此时,作为设计方应注意结合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成本要求以及进度要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在满足现行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征求建设单位有关造价方面的意见,确保工程的质量与进度。

值得注意的是,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多年施工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于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绝不能简单的答复“按图施工”,应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判断。例如,天津医院项目普通住院楼(高层)、急救住院楼(高层)与门诊医技楼(多层)之间设置抗震缝,缝宽150mm。在裙房屋面处,抗震缝一侧为裙房女儿墙,另一侧为为住院病房,见图2。设计时考虑裙房为上人屋面,裙房外沿周圈女儿墙高度≥1100mm。有窗房间窗台高度自建筑地面以上800mm(建筑地面面层做法厚度100mm)。后经施工单位提出,考虑到实际使用中,抗震缝部位非屋面边缘,且对于住院病房房间存在雨水倒灌隐患,因此建议将相关女儿墙高度减低至800mm(见图3)。此种做法较原设计图纸更合理,应予以支持。

另外,医疗建筑中常见磁共振成像、计算机断层扫描、柴油发电机房等建筑功能房间,这些房间一般对楼板有降板要求(以便房间内布设电缆沟),而且自重及运行荷载较大,例如MRI运行荷载约为20k N/m2,柴油发电机运行荷载约为13k N/m2,除设计时尽量采用十字交叉梁体系来保证楼板、梁的承载力及变形要求之外,还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可行的设备运输方案。总体来说运输方案的确定原则是:合理安排设备进场安装时间,尽量利用垂直运输机械的起重能力和工作半径,减少水平运输距离。一方面,水平运输前需对运输路线上路面障碍物进行必要的清理,有时甚至需要对已完成二次结构墙体进行拆除,导致成本(人力、材料、机械)增加,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大型设备自重较大,水平运输路线所涉及楼板、梁等结构构件必须经过承载力、变形及裂缝的复算,若复算不满足要求,则需对该层楼板支顶。若因下层设备管线安装排布严密无法支顶,则可适当考虑在设备底部铺设钢板以扩大受压面积,减小单位面积荷载。必要时还需要对楼板及梁进行加固。

天津医院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位于B1层靠近地下室外墙内侧,设计时预先考虑留设吊装孔,后期招标采购确定某品牌机组,自重14.5t,运行重量18t,底面积6.2m×2.3m,垂直运输即可安装就位。柴油发电机房(见图4)。

MRI房间位于1层1-2~1-3/1-R-1-S,仅垂直运输无法直接到达预定位置。且该区域外沿混凝土柱、墙较多,间隙小于设备尺寸。结合现场平面运输路线,一次方案业主选定由东侧门诊大厅入口进入。此方案路线清晰,无障碍,且不受外立面施工影响。但由于运输线路过长,需要支顶或加固的房间过多。经与各方协商后,将入口改在主体北侧,外幕墙单位将此处留设安装孔,待MRI等设备进入后,另行封闭。MRI房间设备入口示意图见图5。

3 结语

总之,医疗建筑本身的复杂程度远远高于一般公共与民用建筑,设计师的设计意图转变成现实需要参建各方通力协作才能得以实现。设计现场代表只有不断积累,广泛求证,立足于本专业,协同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个专业,结合现场条件,尽可能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才能使设计图纸与工程紧密衔接,实现项目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设计方本身利益最大化,进而为民生和社会效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1]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

[2]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2]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

[3]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三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3]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三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3.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三

[关键词]院校代表 岗位内涵 思考 营销

随着教材市场的竞争加剧以及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图书市场的营销工作愈来愈重要,院校代表作为其中重要的营销力量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涉足教材的出版单位都以不同的形式组织院校代表在一线开展工作。但是,院校代表从国外引入中国之后,一直在各家出版社之间没有形成规范明确的岗位定位、考核和培养等方面的标准,导致院校代表的工作开展面临诸多困局。

一、教材市场院校代表的成长过程

院校代表模式在北美教材市场上已经是相对运作成熟的营销模式。自培生教育公司建立中国办事处后,院校代表这一方式被引入我国,组建了针对我国的院校代表队伍。随后,我国一些大型出版社如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先后组建院校代表队伍,开始了院校代表的摸索历程。各家出版机构都对这一营销方式给予足够重视。

下面以我国两家具有代表性的出版社为例,介绍目前我国教材市场院校代表建设的现状。

案例1:清华大学出版社于2003年8月成立院校代表队伍。当时出版社新出了一套基础理工类教材,需要有针对性地做推广。在借鉴培生、麦格劳-希尔等国外出版机构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清华大学出版社建立了院校代表队伍,通过严格的筛选,最终首批招聘了大概14名院校代表。该套教材的成功尝试,使清华大学出版社逐渐扩大了院校代表覆盖的学科领域,以各地教材营销的平台协助不同学科板块做工作。经过7年多的发展,院校代表队伍如今扩大到30多个,虽然数量不大,但是按照清华大学出版社的要求是“个个都是精兵强将,沿袭了清华大学‘行胜于言’的校训”。

案例2:高等教育出版社从2005年起开始组建教材营销的队伍。刚开始是部分业务单元自主选拔、招聘、培养和使用,以本科理工教材和高职教材作为试水领域,吸引了一批优秀的重点院校毕业生成为院校代表,配合开展了高校教材的营销活动,如高职教材的“教学服务万里行”。2007年开始,高等教育出版社成立北京蓝色畅想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加强对院校代表的人员管理和业务管理,各地的办公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都有了明显的进步。截至2010年底,高等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全国建立了27个省市自治区的教学服务中心,总计大概260人的团队,堪称我国教育图书市场具有相当规模的营销团队。

经过多年的院校队伍建设和工作模式的探索,院校代表已经在高校教材市场上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力地支撑了各家出版社的业务部门在区域内的市场营销活动,而且也给部分区域内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留下了深刻印象。如高等教育出版社销售码洋也在近几年取得明显的增长态势,虽然这其中有高校扩招的红利因素,但是不能不说院校代表这支营销队伍在其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二、院校代表营销模式面临的困局

经过初期的快速发展,院校代表营销模式的教材营销开始出现发展的迟滞和迷茫。一些出版社的市场一线人员也开始对院校代表这种教材营销模式的核心价值、考核激励以及职业愿景等进行了不断地理性思考和实践。

虽然院校代表在我国已经过六七年的发展,但是出版界对于院校代表的岗位描述、岗位内涵、资格认定、工作模式等都没有形成明确的岗位特征,导致院校代表的工作内容既无限又有限,岗位资格既可以向编辑资格又可以向发行业务员资格发展,院校代表的自身价值难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体现。

由于院校代表的处境尴尬,因此出现了院校代表队伍流动频繁,职业年龄普遍偏短,优秀人才很难留住,在职员工 “出工不出力,出力不用心”等困局。

笔者从事院校代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多年,经过大量调研和思考,认为破解以上困局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明晰院校代表岗位的工作内涵,给予其相对明确的核心价值和属性。只有界定明晰这一点,才能够解决院校代表的管理、考核、激励以及培训和发展的问题。

三、院校代表工作内涵的实践与探索

首先,研究国外出版商对院校代表工作内涵的实践与探索。培生教育公司和圣智学习出版公司(原汤姆森学习出版集团)院校代表按照区域配备,其最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是到各大学拜访教授,了解他们对于教材的需求情况、所负责学科的动态,向教授推荐合适的教材,并让教授了解其出版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征询教授对于其出版教材的意见,并与高校教授建立稳固联系。与此同时,院校代表还经常出现在高校教材书店,指导书店进行品种更换和橱窗图书摆放等工作。院校代表的业绩很容易通过内部平台进行量化,而且使用教材的教授信息通过内部系统很快可以知晓,并开展后续的精细化的服务。

由此可以看出,国外出版商对于院校代表的内涵价值是定位在教材信息推送、营销服务上。由于国外的教材销售模式主要是出版社对接大学书店的销售链,不同于我国教材的出版社代理商、新华书店(甚至二级代理)、教材科然后到学生手中的销售链模式,因此,院校代表工作的价值实现和量化相对清晰明确。

其次,回顾我国院校代表的工作实践。笔者在高等教育出版社从事院校代表的招聘、培养和管理工作,对此有比较深入的认识和研究。对高等教育出版社来说,院校代表的工作内涵也经过了积极且艰难的探索过程。

第一阶段:教学咨询服务。教学咨询服务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教材的信息推送服务、教师的需求信息服务,院校代表的职业内涵的终极是能够向学校提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改革方案以及相应的教学资源集成解决方案的咨询等,并最终能够整合院校、出版單位的优质资源,形成完整的教学解决方案,其职位设计的最高级别是教学咨询师。因此,院校代表的招聘条件和要求也是相当 “苛刻”,也确有一批优秀的同志加入这个行业,做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

这样的定位有一定的前瞻和战略思维成分,但同时也脱离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脱离我国高校建设的实情,或者也可以说受制于我国高校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必然不能短期实现。从实践的情况来看,显然也没有取得良好的预期。高等教育出版社营销方面的领导和一线的管理人员也很快认识到这一点,及时调整院校代表的工作内涵及定位。

第二阶段:产品经理模式。这一模式核心强调院校代表的产品代言属性。基于院校代表的学科背景,各业务单元大量制作核心产品的产品手册,每年定期开展产品的培训和学习,并加强考核检查。这一模式期望各院校代表能够担负编辑的推广职能,直接和一线专业教师进行产品层面和学科层面的专业交流和服务,不涉及后续的订单等商务活动。为了实现专业化的“对话”与服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不得不招聘大量的院校代表,院校代表队伍迅速扩张。但是依然难以照顾高校丰富多彩的专业设置,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多样化。而且从实践来看,院校代表很难真正了解产品,很难深入地发挥专业资源为教师提供服务,同时带来编辑和院校代表的沟通信息的衰减和变异。教材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不同于大众消费品,需要更加专业的沟通。教材研发阶段的课改思想、作者的特点和作品本身的优点和不足往往在编辑的掌控中,院校代表很难从简单的字面去深入了解并且传达到自己的对象那里,所以,这种内涵定位也很快面临困境。

第三阶段:区域营销主体。由于院校代表具有地缘文化优势、当地人脉资源、长期的院校信息积累,作为出版社、当地院校以及教材销售商之间的“媒介”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区域营销主体的内涵就是明确其作为区域营销的主体,与区域内销售商共同担负区域内整合资源营销的任务。

2010年初,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李朋义提出:院校代表的职责首先是营销,其次是服务。营销作为区域内首要责任,承担区域内营销活动的设计和组织实施。服务是基于使用教材的潜在和明确对象开展的售前与售后的教学资源配套支持,因此,院校代表的工作定位进一步明确。

笔者认为,李社长的定位和内涵认识是正确的。仔细研究各家出版社对于院校代表的实践和分析,其实无论走过多少“路”,实质上脱离不了其营销的核心本质。院校代表队伍依然替代不了编辑对教学需求的研究,替代不了编辑对教材宣讲的责任,也替代不了编辑认真收集教材使用意见的责任,我们应更强调编辑的责任。正因为强调编辑的责任,我们就更不能让院校代表承担编辑本该承担的责任,而应该让院校代表回归其应有的内涵和责任,院校代表这支年轻的队伍一定会在整个教材价值实现的后续价值链上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作者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4.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四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程规范、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全权负责施工项目工地的现场管理。

一、参与前期准备

1、参加施工图会审、参加项目技术交底会并作好记录;协助参建各方的来往文件收发;了解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等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建设中心进行审核。

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测量,协助监理对施工单位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并告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要组织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必要时请县投资评审中心跟踪评审员参与)并在施工日志中作好记录。参与工程的施工、放样、定位、验线工作。

3、协助建设中心做好质量安全报备和开工许可报批等相关工作。

二、质量控制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负责核实施工单位填报的班报,并进行签认;协助监理解决施工单位的一般技术问题,遇较大技术问题报告技术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现场难以解决的24小时内报告建设中心领导,提请局领导及相关专家共同协商解决。

2、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基坑开挖、钢筋模板制作与安装、大面积砼厚度、砌体饱和度、灌浆造孔深度、灌浆压力及吸浆量(每孔有记录)、设备等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

查,并在施工日志中记录检查情况。审核钢材、砂、水泥、砖等原材料化验报告,检查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检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检查发现不合格材料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对已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分项工程责令其返工。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中去。

3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技术与质量问题,对不符合施工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责令返工,不得预签或补签陷落工程验收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采购情况,及时告知技术负责人,安排质量抽检单位对原材料、混凝土、砂浆试块、土料、构配件等进行取样检测,并参与见证取样、检测合格才可用于工程,并在施工日志中进行记录。

三、进度控制职责

1、督促工程进度,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随时掌控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提醒现场监理、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签证认可,在施工日志记录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的人员及验收情况。严格遵循先验收后签字,上道工序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2、对施工单位所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进行审核,及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按时完成内业资料(包括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单位、单元、分部及砼工程开工资料、特种机械施工班报、质量评定资料、施工机械及工程材料台账等),监督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

3、零星工程完成当日负责现场零星工程计量草签确认,并在施

工日志中记录,一周内必须完成本周的工程计量正式签证证单。

四、投资控制职责

1、严格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资料;对照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及施工记录,负责对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的资料进行复核签证、负责对竣工图进行复核签证。

2、配合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报表,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款中期支付证书工程量及已完工工程造价。

3、工程实施过程中原则上遵循已批准施工图审查意见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遵循水利建设中心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程序报批,业主现场代表负责配合监理初步核定该项变更的投资增减额。

五、安全控制职责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到位,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标识、标牌布置是否合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2、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及时纠正,直至合符规范规程为止。

六、资料管理职责

按及时、准确、齐全、真实、与进度同步的要求,负责建设阶段业主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会同监理每周对施工单位工程资料与项目实际情况吻合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下发整改通知。对弄虚作假的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更换资料人员;对资料不及时的限期整改,并下达书面通知至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再次核查,直至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备案要求,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备案手续,归档并报至建设中心。

七、廉政准责

1、不准索、拿、卡、要施工单位或其他业务往来单位及人员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2、不准收受施工单位赠送的贵重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

3、不准参与公款支付费用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不准向施工单位或其他业务往来单位报销消费发票和其他费用。

5、不准借故要求施工或其他业务往来单位开设宾馆住房和租住房。

6、不准与施工单位或其他业务往来单位串通或自行承揽与本工程有关的建设工程及服务性业务。

7、不准与施工单位串通以签证或其他形式与其进行不正当的交易。

8、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加班费、误餐费等巧立名目的资金。

9、不准在施工中向施工单位提出高消费用餐或其他不合适的娱乐活动。

10、不准接受或自向施工单位借用车辆和通讯、办公用具。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员管理办法

一、督促项目部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二次例会,即每月15日、30日为例会日。例会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资料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有建设单位技术责任人、施工现场管理员、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理、乙方负责人及各主要骨干。针对阶段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制订改正措施、安全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报建管中心备案。施工现场管理员缺会一次罚款100元。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出不合格项目责令返工外,相应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资金处罚。处罚额度按返工工程量资金的5%计算。

三、督促施工单位狠抓工程形象进度和各种资料(见怀化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供验收资料清单)完善,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合同完工,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资料必须与资金支付同步,否则施工现场管理员不能签证支付工程进度款。

5.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五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

第三条代表机构应当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第四条代表机构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资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者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代表机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代表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相配比的原则,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七条对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无法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据实申报的代表机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适用于能够准确反映经费支出但不能准确反映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1.计算公式: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2.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等。

(1)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2)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发生的交际应酬费,以实际发生数额计入经费支出额。

(3)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4)其他费用包括: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购买样品所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费用;国外样品运往中国发生的中国境内的仓储费用、报关费用;总机构人员来华访问聘用翻译的费用;总机构为中国某个项目投标由代表机构支付的购买标书的费用,等等。

(二)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但不能准确反映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计算公式: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第八条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代表机构,如能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调整为据实申报方式。

第九条代表机构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应按照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法规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第十条代表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依照税收协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应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5号)废止,各地不再受理审批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免税申请,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已核准免税的代表机构进行清理。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按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备案。

6.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六

【关键词】建筑工程;甲方代表;施工进度;进度管理;科学举措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甲方代表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量、如期顺利完成,大部分建设单位都派驻甲方代表到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进度的因素很多,但只要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就会使工程进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最终圆满、依工期进度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1.制定完善、科学的计划

计划是进度的保证,是避免盲目施工的有效措施。一般情况下,业主单位给出建设工期总目标,监管人员要根据业主的目标编制总体目标计划,并要求各承包单位编制所承担施工标段的总体进度计划。同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横向上分解成总体工程、单项工程、关键单位工程三个层次的控制计划,以单位工程保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以单项工程保总体工程的进度计划;在纵向上,分解成年、季和月进度计划,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年保总体。在各类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确定关键路线,设置明确的里程碑控制节点。

1.1 计划中的工序分解,即确定计划中要表达的施工过程的内容,划分的粗细程度应根据计划的性质决定,既不能太粗也不宜太细。业主的一级计划中反映的是项目各个大项的里程碑控制点安排,细度较粗;监管的二级进度计划是项目的总体目标计划,是项目实施和控制的依据,既要对承包单位的三级进度计划有切实的指导作用,又不能过于约束承包单位的计划编制和承包单位发挥各自的施工优势,三级进度计划是各个承包单位的分标段总体目标进度计划,细度要低于二级计划的细度,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细化。

1.2 计划的分析和判断。监管人员要对各承包单位的三级计划在时间和资源上进行分析和判断,看是否符合预定的条件,找出薄弱环节和相互矛盾的方面,及早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必须强调指出在征地拆迁、设计图纸等因素与施工计划无法统一时,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对可能突破的工作必须确定施工计划的龙头地位,即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以确保各个里程碑控制点实现为前提,以此带动整个项目的进展。

2.加强对进度计划的控制和检查

2.1 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做好对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正确估测完成的实际量,计算已完成计划的百分率;分析比较,将已完成的百分率及已过去的时间与计划进行比较,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计划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必要时进行计划的调整,以保证计划的时效性,从而保证整个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认真做好计划的考核、工程进度动态通报和信息反馈,为领导决策和项目宏观管理协调提供依据。

2.2 施工进度的检查实行“三循环滚动”的控制方法,即第一循环以周保月,第二循环以月保季,第三循环以季保年。

2.2.1 当考核周期完成情况与上一级考核周期的计划要求不吻合或发现有进度拖延时,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原因分析,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并调整下一个考核周期的作业计划,以保证上一级计划的完成,如要求承包单位增加资源或组织突击;催交设计及供应等。

2.2.2 在编制和审查各类作业计划过程中,要严禁脱离上一级计划的指导而随机自行编制,使计划之间失去应有的指导和保证作用,从而造成即使一级计划每次考核都按量或超量完成,上一级计划仍不能得到保证的局面,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三级计划的细度分解足够细,或采用近细远粗的原则逐步细化。

3.督促、帮助施工单位搞好施工组织

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工作。进度控制主要审核以下方面:施工总部署,施工组织机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主要里程碑控制点,工程施工所需劳动力的计划,进度考核管理制度等。通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对施工总体部署作出安排,对分阶段完成的建安量作出规划,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施工方案,对人力、机具、材料作统筹计划,监管人员必须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做到心中有数。

3.1 技术因素。技术关系是技术规程约束下的各项目(专业)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只有尊重这种关系,才能确保进度;

3.2 组织因素。组织关系是由于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因素的组织和安排而形成的各项目(专业)之间的先后施工顺序,由于组织关系是可变的,必须要对其进行优化和适时调整;

3.3 流水作业。这是指工序之间的关系,能保证劳动力或机械连续作业,减少停歇时间,以便使施工资源均衡,施工有节奏,有良好的组织效果;

3.4 施工顺序。不同的施工顺序,会导致不同的施工工期,因此要通过合理的排序,以得到理想的工序工期。

4.利用合同措施控制施工进度

4.1 在合同签约阶段,业主应制定出合同中有关进度的条款,明确合同工期及界定工期延期或延误的条件,规定承包单位对项目施工进度的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条款,以减少在合同执行中的纠纷。

4.2 在合同执行阶段,严格按合同的条件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有效地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各阶段施工任务。

4.2.1 严格进度款拨付签署制度,核定进度报表中的完成情况,确保进度款拨付数额与实际完成相吻合,既要保证承包单位的合理收益,又要防止超报、重报。

4.2.2 严格合同管理,正确区分工期延误或延期的条件和责任,合情合理地办理工程延期申请。

4.2.3 严格执行工程合同中的进度奖罚条件,根据设定的进度目标奖励政策,当实现目标后及时兑现,予以鼓励,以促进工程的施工进度。在施工高峰阶段适时组织劳动竞赛,激励施工人员的劳动热情;根据工程的具体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一些突击性的活动,以保证关键线路上的各项工程正点“到达”。

5.加强技术管理,加快施工进度

5.1 及时组织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使施工人员做到事先心中有数,尽可能的消除设计缺陷,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有效地保障施工的连续性。

5.2 优化施工技术方案,提高劳动生产率。要求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及时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承包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在实施中不得随意改变。

5.3 加深、扩大现场施工金属结构、混凝土构配件及工艺管道等预制深度,以尽量减少施工现场的工作量,缩短现场施工、安装的时间。

5.4积极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施工进度。

6.加大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信息管理

6.1 要求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的进度管理模式建立符合性、适宜性的进度管理体系。

6.2 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三级进度计划)应根据项目督管理部门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制定。

6.3 承包单位的年、季、月进度报表按项目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标准上报。

6.4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将大型机具进场时间及主要人力资源安排上报项目督管理部门。

6.5 承包单位每月根据项目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格式、标准上报人工、主要施工机械安排等详细资料。

7.结束语

7.宾客关系代表岗位职责 篇七

【管理层级关系】

直接上级:前厅部经理

【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1、熟悉酒店各种营业场所和服务项目及营业时间,掌握酒店当天的宴请和会议安排,熟知所有的酒店促销活动和优惠项目,为客人提供问询服务的同时向客人推广介绍酒店的设施。

2、熟悉VIP、长住客、常客的姓名、身份及特殊要求与喜好,积极建立和融洽酒店和客人之间的客户关系;建立并随时更新维护客史档案。

3、掌握当天入住行政楼客人抵店情况和接待服务要求,负责行政楼VIP客人抵店前的排房、登记单、房卡等各项准备工作。

4、检查行政楼预定VIP客人房间的准备情况,在客人办理登记手续后陪护客人抵达并作简要介绍。

5、电话问候抵店VIP客人,了解客人感受、收集客人意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馈,尽量在最大程度内改进服务,满足客人需求。

6、关注在总台办理入住、结帐及在大堂逗留的客人,主动与客人交流,征询、了解客人意见,并提供协助。遇总台业务繁忙时,应协助大堂副理做好对总台客人秩序的疏导,必要时要进总台为客人办理入住、结帐及提供问询服务。

7、每天查询在店住客生日列表,对当天生日客人准备生日贺卡、生日蛋糕并进行拜访和表示祝贺。

8、宾客反馈的意见、处置情况及合理化建议,必须清楚填登在“宾客关系访问记录表”上,每天不少于3份,下班交部门经理。

8.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八

(一) 公益的语义考察

“公益”, 即公共利益。根据《辞源》的解释, “公”与私相背, 即大公无私的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共”意为“属于社会的, 公有公用的”。“利益”在中国古代典籍中, 是两个具有独立意义的词。其中“利”在甲骨文中有使用农具从事农业生产的含义, 后来演变为祭祀占卜意义上的“吉利”的意思, 进一步引申出“好处”的意思。而“益”则有富裕的意思。由于“利”和“益”都具有“好处”的含义。因而形成了“利益”一词。[1]从而《辞海》将“公益”定义为“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

然而, 作为一个在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领域被广泛运用的词汇, 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 具有主观性与时代性。它的含义复杂易变, 结果难以测量, 导致人们对它的理解常有分歧。在许多中外学者看来, 提出一个能被普遍接受或关于公共利益概念的客观定义是不可能的, 尤其是不可能用实质性的语句去为公共利益下定义。在封建君权和神权时代, 公共利益作为君主和宗教神权阶级的“代言”, 成为扼杀个体意志自由和利益诉求的工具;在公民社会, 公共利益作为普遍公众利益的代表, 成为限制政府权力和个人自由滥用的正当理由。英国著名法学家边沁认为, 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就是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的个人利益之总和。他指出:“共同体是个虚构体, 由那些被认为可以说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

国家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地促进公共利益, 实现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美国学者博登海默认为:公共利益“意味着在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时决不可以超越的外部界限”。也就是说在对每个人的自由权保护的同时注重保障一种社会权。[2]卢梭则将公共利益定义为与个人利益相对立或相区别的概念, 卢梭认为, 人们一旦缔结了社会契约, 建立了共同体国家, 这种“合意”或“公意”便具有了独立地位, 也就形成了共同利益, 进而在政治生活中演变为公共利益。在卢梭看来, 公意是永远公正的, 它只是着眼于公共利益而非所有人的利益。他说:“惟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 即公共幸福, 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因为, 如果说个别利益的对立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 那么, 就正是这些个别利益的一致才使得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事实上,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并不矛盾, 反而公共利益必须体现和保障个人权益才能证明其正当性和合法性, 公共利益“是组成社会后整体突变而形成的利益, 具有整体性和普遍性的特点”, 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某种组合, 并最终体现于个人利益”, 正如不存在超越个人的社会和国家一样, 超越每个个人的公共利益也是不存在的。[3]

(二) 刑事法律视野下的公益

正如前文所说, 对公益的概念和外延, 诚如台湾学者陈锐雄所言“非常抽象, 言人人殊”[4]笔者试图从刑法部门法角度来定义和概括“公益”的刑事法意义。

根据前文对“公益”语义探察, 我们可以把“公共利益”归结为——一是指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成熟, 能够超越一己的私利而去关注理解他人的自觉。二是指共同的集体的关怀, 是人类自我成熟以及社会性活动的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说。公共利益不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 而且首先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5]

是包含并体现个人利益, 并通过对个体利益诉求尊重和体恤, 证明其正当性的利益共同体。因此, 笔者认为从刑事部门法的角度, 公共利益应当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公共

较私人利益而言, 公共利益首先是一种公众利益, 受益主体具有普遍性或不特定性的显著特点, 同时这种利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选择机制, 一般难以通过市场等私人选择机制来实现;其次公共利益具有普遍性、整体性和长远性的特点。公共利益受益主体的普遍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体现并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公共利益本身作为一种价值标准, 它代表某种“普遍利益”, 即“确信有益于社会中每个人的某种价值观念”, 如正义、正当等价值范畴一样。[6]

种价值取向必然是在基于“普遍利益”的基础上, 体现全民利益的整体性和长远性, 或可持续性。整体性是“普遍利益”横向特征, 而长远性或可持续性是“普遍利益”的纵向特征。随着社会经济运行日趋复杂, 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 侵犯的不再是特定的主体, 局限在特定的范围, 而是侵犯不特定范围、不特定主体的利益, 社会经济利益、道德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益遭到侵害, 例如环境污染、国家资产流失等, 群体利益受到损害时, 私权利个体往往缺乏足够的力量和动力去追究侵权行为, 也难以担负起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 这就需要检察机关担负起代表国家和公益追究侵权行为、犯罪行为的责任, 因此, 基于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因素的增加,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实现社会控制的有力杠杆,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以及社会管理等非刑事职权得到不同程度的强化, 例如不少国家都赋予检察机关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

2.公正

公平正义是人类始终为之奋斗不懈的追求目标。诚如罗尔斯所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7]这里的正义意为“公平的正义”, 与公正同义。正如对公益的定义一样, 在不同的学科、不同的时代对正义的定义和理解是不同的, 是始终处在不断变化之中,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 这里公正指的司法公正,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一直是我国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和任务使命,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的检察机关不仅广泛参与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 通过行使国家公诉权提起刑事诉讼, 而且通过行使法律监督职权, 广泛的参与到纠正司法不正义的行为, 如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对法院审判行为的监督, 对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督, 以及对行政与民事诉讼的监督等。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打击犯罪和法律监督等检察权, 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同时避免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 这是检察工作的根本, 也是检察机关创新社会管理, 广泛参与社会和谐共建的立足点和工作基础。

3.人权

人权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的权利, 如生命安全、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基本的社会保障等。[8]

正如人类为了自身和群体的安全与发展利益, 通过法治建立相对稳定的秩序与安定, 以谋求生存和幸福的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法治之果”, 也应反馈这种利益诉求, 在承担打击犯罪重任的同时, 肩负起保护人权的责任。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 实现司法公正的同时, 本身就是谋求和保护社会全体成员的安全与幸福, 维护和保障集体人权的表现。同样, 即便是确定无疑的犯罪, 检察机关遵循客观追诉原则, 依照法定程序, 全面客观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的各种证据。特别是对无罪、罪轻的证据不能隐瞒, 确保犯罪人得到公正的刑罚, 实现对被害人司法救济, 这是对个体人权的保障的表现。如前文所述, 公共利益不应仅包含社会利益更应更体现个体利益, 特别是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利益, 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 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发现有违法行为的, 予以纠正, 严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侵害被监管人权益等行为的发生。

4.和谐

实现社会和谐, 建设美好社会, 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梦想。和谐是安定团结, 是公平正义, 公益必须体现社会和谐的需求, 而社会的安全和秩序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是人类免于饥饿、恐惧而谋取幸福的保障。安全是人类基本的感情需要, 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在某种程度上, 法律就是意味着秩序, 法律使社会中人们的行为统一而合乎规则,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守护者”, 本身就是社会安定秩序的守护者。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诉犯罪, 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 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为实现社会和谐奠定了秩序基础, 赋予了公义的内涵, 公益必须体现和谐, 也是其自身在社会中实现得以呈现的理想状态。

二、公益代表人的域外考察

(一) 公益代表人

通说认为, 现代检察制度肇始于法国, 法国检察院的雏形, 或者说是以组织形式的出现首见于14世纪, 这时的检察官是以“国王代理人” (procureur du roi) 的身份, 保护国王领地的利益, 保护国王的经济特权和司法特权。人类文明之初, 犯罪被认为是对私人权益的侵害, 追诉犯罪的责任由公民个人承担, 国家采取不主动追究的态度, 允许个人以私力救济的方式对侵害人进行制裁, 以实现对正义的“补偿”, 但随着国家 (公益) 和公民意识的觉醒, 人们意识到犯罪不仅仅是对个体利益的侵害, 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公益的侵害, 单单依靠个人无法实现维护社会公益和实现社会正义的责任, 在此背景下, 检察制度在中世纪的欧洲应运而生, 从起初的“国王代理人”身份, 维护王权利益到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 维护社会公益, 因此, 不少国家对检察官的定义为“公益代表人”, 除了规定了检察官在刑事诉讼法上的职权以外, 还通过各种法令赋予其刑事职权以外的职权, 这些法令通过检察官参与或执行, 使其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职能。随之, 检察制度也逐步转变和完善起来, 成为当今, 我们所看到的包括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制度等刑事职权, 以及包含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社会管理等非刑事职权在内的制度和职能体系。

(二) “公益代表人”角色下的检察职能

各国检察职能大体分为:刑事职能和非刑事职能。刑事职能指刑事诉讼范围内的检察参与权, 包括刑事侦查、逮捕的批准权、起诉权、不起诉权、出庭支持公诉权、量刑建议权、二审抗诉权等, 除此之外, 由检察机关行使的其他权力都属于非刑事职权。[9]

1.刑事检察职能

由检察机关垄断国家公诉权固然有助于提高追诉犯罪的效率, 但是社会的安全与秩序并非检察机关追求的唯一价值, 作为国家权力和公共利益的代表, 检察机关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 正确行使公诉权, 甚至采取不起诉的方式, 对维护国家安全、节省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以及犯罪人改造方面更能体现其公益的价值, 也更能起到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作用, 正基于此, 多数国家立法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公诉裁量权, 规定检察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有权对犯罪做出不起诉决定。在西方法治发达的国家, 检察机关在行使公诉权时, 会更多的关注公共利益的因素, 立法也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做出不起诉决定时, 应当考虑公共利益的因素, 进而使检察权的行使更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如英国《皇家检察官守则》第6条规定, “在每一个案件中, 在具有足以定罪的证据时必须考虑公共利益, ……皇家检察官应该谨慎和公正地权衡支持和反对起诉的因素”。[10]公共利益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1, 犯罪方面。主要是指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以及犯罪人的个体情况。对于轻微犯罪人以及人身危险性比较低的犯罪人, 依法适用不起诉或建议采用较轻刑罚, 以利于犯罪人改过自新或恢复社会和谐。2.其他方面。基于政治利益、法律利益和司法资源等因素, 对该犯罪适用不起诉, 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益或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如被追诉人已经弥补了被其损害的社会关系或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 对该犯罪人适用不起诉或轻刑, 更利于社会关系和缓和恢复。

2.非刑事检察职能

相对于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 检察机关的非刑事检察职能, 更加广泛且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日本的检察权是指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人所享有的一切权限, 检察官作为公益代表人, 有进行其他法令规定的属于自己事物权限。法国检察官则在婚姻、亲子、侵权、收养、继承以及推定失踪人的确认之诉和失踪人财产管理等九类民事案件中, 享有公诉权。除此之外法国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上亦享有广泛的权力, 如对监狱、精神病院、私人教育机构、酒业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权, 对城市管理的参与权等, 我国台湾地区检察机关所享有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保护令、协助安置儿童和少年, 视察矫正学校、在政府采购中担任政府代表代为诉讼等权力。台湾法律还规定如果当事人依个人因素无法声请或主张权力, 或事涉公共利益, 并无特定私人主张权力时, 均可由检察机关行使职权, 这些都清楚地展现了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代表人, 协助政府管理社会的需求, 以及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以及保障公益的角色定位。[11]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者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 为了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而对侵犯这些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予以审判的行为。[12]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不同, 它一般以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为诉讼目的, 也可以为了维护私人利益, 任何与本案没有利益关系的公民个人或社会组织都可以提出, 因而有着诉讼主体的广泛性、诉讼目的的多样性的特点。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检察机关, 在经济基础、人力资源和独立性保障方面, 比私权利主体更有优势, 因此, 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许多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权力, 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其中美国是最早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国家, 《反欺诈政府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危险物品运输条例》、《环境保护法》、《防止空气污染法》等法律, 均赋予检察机关出于公益的需要, 提起公诉的权力, 或支持主管机关或个人提起诉讼请求。[13]

三、公益代表人与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 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 协调社盾, 调节收入分配, 保证社会公正, 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在我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负有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 外国没有专门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规定和界定, 但是,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代表人, 其社会管理权被广泛的赋予在各项法律、法令中, 这些权力横跨刑事、民事和行政领域, 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既作为法律守护者, 又作为公益代表人的角色定位, 借鉴国外检察理论和司法实践, 我国检察机关也应更加注重公益代表人的角色定位, 更积极更广泛的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去。

(一) 社会管理权法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检察职能在国家强化对社会干预的趋势下, 得到了合理扩张。在刑事诉讼领域, 检察权依托公诉, 向侦查和执行两端延伸, 强化侦查和刑罚执行监督;在民商事领域, 检察权从单一的事后监督, 向介入公益诉讼、参与定纷止争等方面拓展;在行政领域, 检察机关通过职权履行, 加强对政府行为的规制, 促进勤政廉政;在其他事务方面, 检察权也随着政府对社会生活干预的加强, 从诉讼领域走向一般社会事务, 不断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发展。[14]上述职能的扩张和向社会管理方面的渗透, 是检察机关公益职能的表现, 如何在保持检察本色的同时巩固公共利益代表人的地位, 更好地借助检察职能做好维护社会公益的工作, 借鉴国外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司法实践, 对于我国检察机关来讲, 参与社会管理首要的是有理有据, 有法可依, 有制可循, 因此对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参与权应予以法定, 现在多数国家检察机关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均在各项法令中有所规定, 这样检察机关作为执法机关、护法机关才能以身作则, “不失位, 不越位, 有所为, 有所不为”, 在立足职能的基础上,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 职能延伸为触角, 服务大局为目标, 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二) 检察权的完善

检察机关既是社会管理的保障力量, 也是社会管理的建设力量。作为公益代表人, 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 承载着多元价值需求, 其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满足民众对公正、自由、平等、效率、秩序的要求。检察权是对检察机关职能的概括, 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立足点和杠杆, 笔者认为从检察权完善的角度来看, 一是完善公诉权。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 检察机关应善于运用起诉裁量权和量刑建议权, 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促进刑事和解, 对轻微犯罪和刑事和解案件, 积极运用不起诉手段, 扩大适用不起诉案件的范围, 二是积极推进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公益职能的表现。在我国,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规定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表, 应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为首要职责, 公益诉讼本身就承载着社会公益的内涵, 同时, 检察机关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 在人力资源、物质保障、取证能力以及抗干扰能力方面, 都有着普通公民所不具备的优势, 因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更有利于保障社会公益, 已成为各国公益诉讼实践的通例。

摘要:公益代表人是大陆法系国家检察理论中广泛运用的一个概念。作为国家公益的代表, 检察机关在承担追诉犯罪, 维护法制的同时, 也承担着广泛的社会管理职能。借鉴国外检察理论和司法实践, 我国检察机关也应更加注重公益代表人的角色定位, 更积极更广泛的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去。

9.酒店销售代表岗位职责 篇九

2. 开拓市场,与客户建立良好、稳定的长期关系;

3. 做好客户关系档案的;

4. 定期向销售经理递交销售报告;

5. 协助销售经理开展各种营销活动;

6. 建立和保持与各协议公司、旅行社、订房中心的联系;

7. 负责向上级反馈宾客意见和要求,保证服务水准和顾客满意;

8.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协议价格不得外泄;

9. 了解和关注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以及酒店销售策略的市场效果,及时做出分析和调整;

10. 协助财务做好协议公司应收帐的催收工作;

11. 在与酒店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和调整酒店的销售策略;

10.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十

1.1 施工项目的前期管理

对于施工项目来说, 前期工作是项目的基础性组成要素, 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有助于加快施工工作的进展速度, 简化整个项目的工作过程。在施工前期, 需要完成项目计划的设计并且取得项目实施的合法手续, 在施工项目前期工作中, 设计内容是重中之重。设计内容决定了未来项目的质量。在前期设计中, 要以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出发点, 并且要尽最大程度满足其要求。这样就能避免在施工阶段中产生不必要的问题以延误工期。一个失败的设计会让整个工程付出惨痛的代价, 由此造成的各方面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 图纸设计要基于严谨的需求分析和缜密的设计思维, 只有这样, 才能为整个工程打好基础,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2 施工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

施工项目的竞标为各个建筑公司提供了一个“公平, 公正, 公开”的竞争环境。竞标要做到“双赢”, 一方面是项目能招到满意的建筑商, 另一方面则是符合条件的建筑商能充分发挥其优势, 完成高质量的建筑工程, 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本着一种为客户负责的态度用心打造金品质项目, 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项目的各种成本, 可以说, 招到好的建筑商, 是“好钢用在刀刃上”。

在招标文件中要详尽描述项目的要求及施工标准, 同时要对不同的招标单位进行考察和检验, 避免出现招标条件不符, 或者虚假招标等现象的发生, 避免对整个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建筑项目文件的拟定和签署要明确以我国的相关法律文件为蓝本, 同时又要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3 施工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在前期工作做好之后, 就进入了施工阶段, 这是施工项目中最重要的阶段, 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在此时完成。施工方应该严格依照前期准备的图纸进行施工, 分清责任, 其中设计部门应该向施工方介绍项目的具体计划, 同时建设单位的代表应该尽快投入到自己岗位当中去, 担当起监管责任。

1.4 工程项目后期管理

工程后期管理阶段是随时间而推进的, 一般介于前期建设工作完成之后, 同时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在项目后期的管理中, 要实现项目的结算与决算工作。

施工单位针对自己建设的项目成果需要获得相应的资金款项, 这就是施工项目的后期结算, 其中, 施工单位应该以前期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同样可以提交其在施工阶段中一些具体操作情况的相关文件以说明情况, 例如工期是否按时完成, 竣工效率是否很高以及成本的计算等。

建设单位需要通过项目决算, 在平等互惠、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完成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结算, 同时工程决算也是对建设单位自身的工作总结。施工单位应完成项目相关的最终成果展示报告、项目的验收文件, 以及相关工程款交付的手续文件等。

2 建设单位代表的工作要求

建设工程代表在工程单位的层层选拔中脱颖而出, 蕴含着工程单位对其充分的信任和对其能力的肯定, 工程代表肩负的使命重大, 工程代表作为施工方与建设方的一杆秤, 需要慎重行事, 不能使任何一方失去平衡, 对于整个工程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2.1 较强的自身素养

作为一个建设工程代表的前提, 就是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身体素质。一个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需要一个高标准的建设单位代表。首先,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只有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在工作中完成更多的任务。在实际的工程操作中, 经常要处于比其他职业更恶劣的环境, 作为工程单位代表要完成使命就必须适应自己的工作环境, 这样在管理的过程中才能迅速发现问题的根源, 进而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 在施工项目的现场, 施工工人很有可能并非是当地的施工人员, 所以在沟通方面也可能存在问题, 因此, 这也是对施工单位代表的一大考验, 因为如果交流不畅就很难达成共识, 势必会影响工期。同样, 建设单位代表也要具有足够的耐心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在与人沟通中保持耐性, 避免不必要矛盾的发生, 不断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使项目顺利完工。

2.2 较强的专业素养

协调是指为了项目的正常运作和目标的实现, 创造适宜的条件, 主动调和各方的关系的行为。由于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 建设规模大, 周期长, 生产环节多, 参与对象多等特点, 工程的顺利建设要求工程代表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工程代表要为人和善, 维持好各方的和谐关系, 对参与各方进行集中的管理, 这样有利于尽快协调解决矛盾。另一方面项目出现的问题也应该引起注意, 工程代表要召集各方代表集体探讨, 这样可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协调过程中应注意多样性的协调方案, 对于一些小问题只需召开小组研讨会议, 但遇到重大问题时则要以书信的形式通知各部门。在协调各方时, 应注意采取正确态度, 具有服务意识, 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做好保障。

2.3 建设工程代表的工作特点

建设单位代表在现场的管理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 充分做好监督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专门的监理人员, 但作为建设工程代表也要对监理人员进行一定的监督。工程质量主要靠监理人员的把关。因此需要监理人员对施工进行严密的监督, 保障工程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工程代表应该对施工对象制定好抽检计划, 并且落实, 以保证对施工过程的掌控, 防止重大问题的发生。建设工程代表的工作无形中给监理人员产生一些压力, 使其提高工作效率。

2) 坚持原则。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施工单位经常为了自己的利益提出各种要求, 作为建设单位代表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 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对于各种违约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对于监理单位的各种违约行为必须按照合同进行处理, 树立起工程代表权威, 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发挥天平作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由于各方利益问题经常使得矛盾重重, 因此建设工程代表也需发挥好调节建设现场的作用。当施工方与监理单位发生矛盾时, 建设工程代表需要及时制止矛盾的升级, 根据双方矛盾, 制定具体解决方案, 协调各方利益, 化解矛盾, 从而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3 建设单位代表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在建设过程中设置建设单位代表就是为了使其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 通过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制约和监督, 保障建设方利益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3.1 质量控制

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主要由监理人员及其单位进行监督,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图纸和合同进行施工。而在一些施工进程中, 经常出现监理人员失察, 导致工程出现漏洞的情况, 此时, 建设单位代表的作用就凸现出来了。建设单位代表需要在施工中进行不定期的流动检查, 抽查监理人员是否按照合同监督施工进程, 是否按时核对图纸与建设进度, 是否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除了对监理人员的监督, 对工程涉及到的其他部门也要进行监管, 对于不符合合同的行为与现象进行整改与处罚, 防止工程出现漏洞。

3.2 进度管理

工程进度的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难度相对较高。由于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存在, 使得工程的工期很容易出现延误现象。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则是由施工单位与建筑单位相互产生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因季节变化或天气情况而引起的停工, 而且由于施工方与设计者在图纸设计方面的意见相悖也会延误施工。合同中的投资方资金不到位又成为另一因素。

因此, 建设单位代表需要在进度管理方面占据主导地位。首先, 要对工程进度进行总体计划, 对于各部门的分工要细致到位, 并且实行问责制, 每个部门必须对所监管的施工部分负全责。其次, 时间的安排也是非常必要的。在一些地区, 季节与天气对施工的影响非常大, 所以, 要对施工季节进行合理计划。甚至要将施工进度细分到每天, 一旦出现任何工程问题, 可以参照时间计划追赶施工进度。在进度计划上要留有灵活的浮动空间, 使得一些突发的施工问题有时间进行抢救和补修。在施工过程中, 监理单位虽然担任监督工作, 但是实际总体监督全局的工作是由建设工程代表来做的。建设工程代表需全力发挥自己的作用,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3 资金管理

工程施工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因此, 建设工程代表在资金收支方面要格外留意由于材料价格的变动、人力资源的变动以及一些突发情况的发生而使工程造价出现的任何变动, 建设工程代表需与监理人员与会计人员进行及时的分析处理, 以防与预算相差过多。

3.4 安全管理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 因此, 在施工的过程中, 一定要做到安全第一。如果不是在安全的前提下施工, 建设单位宁愿放弃该项目。然而在正常的施工中, 无法避免危险因素的存在, 所以这就需要工程代表的监管工作。工程代表要设立相关方面的规定与条例, 如果工人无法满足条件就不允许其参加施工工作。同样, 通过集体教育的方法也能提高人们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 只有每个人都能重视自己的生命, 施工才能进行。建设单位要对工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 提高工程的整体安全生产指数。

4 结论与展望

建设单位代表是建设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其担任着监控工程全局的重要任务。所以, 建设单位代表必须加强自己的沟通能力, 做好与各方的协调工作, 在工程的各个阶段做好监察工作, 统筹全局, 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摘要:建设单位代表对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十分重要, 论文以工程代表为主要论述点, 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 探讨工程代表如何高效地实现工程管理, 以确保交付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其中主要研究工程代表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建设代表,工程施工,施工管理

参考文献

[1]杨一德.建设单位代表手册[K].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2]惠向环.建设单位代表手册[K].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3]陈章洪.王维汉.建设单位代表手册[K].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11.商务代表工作岗位职责 篇十一

2、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参与部门重大的商务项目,对相应的反馈信息及时有效的进行反馈,保障项目能够顺利的解决遇到的工作情况并及时的、有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3、与部门的同事和睦相处,发挥团队互帮互助的精神,遇到问题及时与同事、上级沟通协调,吸取与学习同事成功的经验,帮助指导同事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4、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区域客户的特点及习惯、消费水平等等情况对公司的促销活动、营销广告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合理的建议,并协助做好执行工作。

12.管理代表岗位职责 篇十二

2002年, 学院由中专升格为高职院, 2004年, 由铁道部划归江苏省教育厅管理。隶属关系变了, 办学层次提升了, 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如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如何提升?勤学善思的南铁院人, 在“求真励行”校训的启迪下, 在沉思中形成共识:教代会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凝心聚智的重要手段, 要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必须坚持教代会制度, 积极发挥教代会的作用。

(一) 教代会是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需要

现代大学制度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来看, 主要包括“党委领导, 校长负责,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和制度保障, 可以使决策更民主、更科学, 决策执行、权力监督更有效。

(二) 教代会是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

学校办学必须依靠全体师生员工。教代会制度为教职工了解校情、建言献策、参与管理搭建了重要平台。作为桥梁和纽带, 教代会制度可以把个人发展与学院事业发展统一起来, 把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

(三) 教代会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 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坚持教代会制度, 就能问政于民、问计于民, 目标同向, 干群一心, 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 教代会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

教代会是集中民意、汇聚民智、解决民忧的重要载体。她从制度层面审视教职工切身利益, 使不同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关注和维护, 不同意见和诉求得到充分尊重和表达, 有利于化解矛盾, 增进理解, 构建和谐校园。

教代会既是校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推进校内民主管理的重要抓手。学校认真把好代表选举、培训、履职三关, 围绕学院重大事项、中心工作、热点问题选择议题, 落实代表知情、审议、决定、监督四项权利, 贯通提案征集、处理、反馈三个环节, 形成我校教代会特色鲜明的“3343”运行模式。

(一) 把好代表选举关、培训关、履职关

教代会代表的能力和水平, 决定教代会召开的质量和效果。学校从源头抓起, 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是把好代表选举关。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江苏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 认真推选代表。

二是把好代表培训关。教代会召开前, 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开展培训, 邀请资深代表介绍如何履职, 如何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是把好代表履职关。开会期间, 积极建言献策, 充分行使权力;闭会期间, 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 围绕重大事项、中心工作、热点问题精选议题

选准议题是提高教代会质量的关键。学校十分重视议题的遴选, 教代会前召开专门会议, 专题布置, 研讨确定。

一是围绕重大事项选议题。2002年谋划升格高职院, 2004年由铁路划转地方管理, 2007年人才水平评估, 2008年南京、苏州两校融合发展, 2009年学院内涵建设与发展, 2010年争创省级示范和推进新校区建设等等......都列入当年教代会的议题。

二是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选议题。人才培养是学院的中心工作。围绕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实训基地等确定议题。近年来把“双师素质培养”“人才梯队建设”和“职业教育能力提升”三大工程, 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议题。

三是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选议题。收入分配、住房、医疗等制度改革一直为教职工所关注;学习条件、生活环境和毕业去向涉及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教代会把这些热点问题作为重要议题, 维护了师生的切身利益。

(三) 落实知情、审议、决定、监督权利

“四项职权”履行情况是衡量学院民主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是落实“知情建议权”。代表听取行政工作报告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全面了解学校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 增强了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十一五”学院事业发展规划, 确定“省内示范、行业一流”的目标, 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 不仅得到代表的认同, 而且激发起大家争创示范高职院的热情。

二是落实“审议通过权”。改革涉及每一位教职工利益, 不仅需要大家参与设计, 更需要大家支持拥护。为适应学院划转地方管理的新变化, 学院自2004年启动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数易其稿完成《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意见》。由于大家广泛参与, 代表讨论充分, 吸纳了30余条建设性意见, 这样的难事, 也顺利获得审议通过。

三是落实“讨论决定权”。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性强, 群众关注度高。为此, 教代会专门成立住房货币化条例制订工作委员会, 起草《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在充分吸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 又更大范围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几经修订完善后, 提交教代会表决, 通过后才组织实施。年度奖金切块分配办法、工资福利等有关规定的出台, 也都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 使民意得到充分尊重, 教代会也在权力行使中显示出她的地位和权威。

四是落实“民主评议权”。民主评议学院中层以上干部, 是教代会代表履行权利的重要内容, 也是教代会代表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自1992年实施民主评议干部至今, 民主评议对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干群关系, 提高干部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 教代会代表参与部门 (单位) 以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教代会代表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 抓好提案征集、处理和反馈工作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工作形成的意见或建议。做好提案的征集、处理和反馈工作, 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发展, 也有利于师生问题的解决。

一是抓好提案征集工作。教代会召开前, 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 强调提案的重点、涉及的范围和上交提案的程序。

二是抓好提案处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 对提案认真审核。提案立项后及时送达学校领导批阅并分发职能部门处理, 规定承办部门必须在两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多年来, 我院95%以上的提案得到及时处理和落实。

三是抓好提案反馈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十分重视对提案处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教代会提案有时间要求, 必须在一周内将提案办理结果反馈给提案人。对于没有立案的提案, 及时向提案人说明理由。做到件件有交代, 事事有回音。

教代会“3343”运行模式, 是我校党组织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作, 并在实践中不断实践和探索的结果, 凝结着教职工的智慧和汗水。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推动了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一) 民主管理基础更加扎实

每年召开教代会的优良传统, 每次召开会议的规范操作, 提高了了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民主管理意识, 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决策更加民主。学院坚持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并自觉贯彻执行。二是民主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利用校园网、公示栏等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以此带动校务公开。坚持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二级院系联系点制度等, 及时采纳群众的意见, 教职工当家作主的地位得以提高。三是民主监督更加有力。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的落实, 有效地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 坚持勤政廉政。特别是加大了对新校区建设的民主监督, 通过制定工作制度, 落实一岗双责, 严格预算管理, 规范招标投标, 实现了工程质量优良和建设队伍优秀的“双优”目标。

(二) 事业发展平台更加稳固

进入新世纪, 学院经历的大事多, 面临的困难多、任务重。每次在事关学院生存与发展、前途和命运抉择的关键时刻, 学院总是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 让广大教职工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 统一思想, 凝聚力量, 为学院事业发展搭建了坚实平台。2005年起, 在两年多的“迎评创建”过程中, 教代会一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广大教职工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拼搏精神, 团结一致, 攻坚克难, 在2007年12月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2008年, 学院被确定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还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 2008年, 2010年, 2012年连续三次评为江苏省就业工作先进高校。目前, 学院建有铁道通信信号、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与控制、铁道机车车辆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铁道通信信号、铁道机车车辆2个省级品牌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会计3个省级特色专业。学院依托校企合作平台, 系统设计, 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 创新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机制, 注重校企优势互补, 建成高速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空调制冷设备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铁道运输信号综合、高速铁路机车车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和地铁综合实训4个省级实训基地。

(三) 社会影响力更加增强

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 进一步激发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 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得到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 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的出台, 职工福利分配制度的建立, 住房货币化政策的执行和每年“十件”实事的落实等等, 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和谐的环境, 民主的氛围, 使学校充满发展活力, 赢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美誉:2009年, 学院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同年, 学院荣获省教育厅“2008-200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荣誉称号, 以及“南京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单位) ”, 成为南京市教育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2012年荣获“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称号。新生录取分数线, 我校多年来一直名列江苏省同类院校前列, 2013年文理双科均名列全省第一。

我校教代会制度之所以能够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完善, 在勇于探索中不断前行, 源于学院党委对教代会推进民主管理的高度重视, 源于学院党委对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自觉意识。依托教代会制度, 推进学校民主管理, 还有许多课题有待深入研究。我们要不断总结, 不懈探索, 进一步调动教代会代表, 乃至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朝着“高水平, 有特色, 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轨道交通高职名校”的宏伟目标奋力前行。

摘要: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发挥教代会代表作用, 对于加强学校民主管理, 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代会,民主管理,现代大学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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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爱华.进一步完善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几点思考[J].工会论坛, 2007,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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