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2024-08-18

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精选10篇)

1.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一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普通食盐价格或下降

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方案要求, 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多家机构的研究报告认为,预计普通食盐的价格会由于各方抢占市场出现下降。同时,随着食盐产销分离局面的打破,制盐企业有望分享到食盐销售利润,食盐品牌也会朝向多元化发展。

全国全面供应国V标准汽油

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 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信用卡违约金取代滞纳金,每日最多提现1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央行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取消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及附加条件现行规定; 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约定违约金;ATM预借现金提现限额从原来的每卡每日累计取现2000元提高至1万元。

航班延误: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 费用由旅客自理。

发生以下三种情况旅客可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乘飞机,关于“随身携带”你要知道这些

《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①锂电池:充电宝、锂电池禁止托运,随身携带有限定条件;②充电宝: 只能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须经航空公司批准;③化妆品: 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mL,需接受开瓶检查。

列车上、出站前丢失车票可挂失补办

自2017年1月1日,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 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办理实名制火车票挂失 补办手续的截止时间为该趟列车停止售票前。同时,须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经核验确有购票信息,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空气净化器有了“环境标准”

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严格规定: 空气净化器去除细颗粒物(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立方米每瓦特小时,去除甲醛或甲苯的净化能效不小于1立方米每瓦特小时。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根据净化器产品上是否贴有中国环境标志作为购买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

国防交通法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因重大军事行动和国防科研生产试验以及与国防相关的保密物品、危险品运输等特殊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在相关区域采取必要的交通管理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实施

修订后的`法律明确提出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对待野生动物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并增加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 把“驯养繁殖”改为“人工繁育”,限制和规范野生动物的利用,同时对违法情形、法律责任和损害补偿做出了更科学、详细的规定。本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汽车购置税新政落地

《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日前发布,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此前,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小排量汽车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相当于购置税减半。

八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向社会公布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六)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七)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八)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新规将实施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 ,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 禁止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 另外,未经批准,不得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

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将调整

为丰富国内消费者的购物选择,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 将降低金枪鱼、北极虾、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

新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损伤后人体功能丧失比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十级,一级为人体功能丧失100%,十级为10%,每级之间相差10%。

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天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天津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湖南:实施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从2017年1月1日起,湖南省将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今后,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和就医报销标准保持一致,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不再分“农村人”和“城里人”。

上海:检验检测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起, 消费者维权可个人送检。该条例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罗列了禁止性行为,划定了行业底线,突出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

安徽:法律援助条例落地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将 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规定特困供养人员、慈善机构供养人员、老年人、政府临时救助人员、司法救助对象、在校学生、军人军属等 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河北: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

《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独、残独等 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

贵州:赡养人不得强行将老年夫妻分开赡养

《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赡养人不得强行将老年夫妻分开赡养; 赡养人应当经常探望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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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项印刷行业标准7月1日起实施 篇二

7月1日,JB/T 9122-2013《印刷机械 辊式配页机》(代替JB/T 9122-1999)、JB/T 9119-2013《印刷机械 半自动骑马装订机》(代替JB/T 9119-1999)、JB/T 10225-2013《表格印刷机》(代替JB/T 10225-2001)、JB/T 9124.2-2013《平型网版印刷机 第2部分:滚筒式平型网版印刷机》(代替JB/T 9124.2-2004)、JB/T 5428-2013《印刷机械 网版晒版机》(代替JB/T 5428-2004)、JB/T 5425-2013《印刷机械 真空压力复合气泵》(代替JB/T 5425-2004)、JB/T 11461-2013《印刷机械 切纸机风险评价及降低方法》、JB/T 11368-2013《单张纸平版印刷机电气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JB/T 11367-2013《单张纸平版印刷机 气喷式喷粉装置》、JB/T 11456-2013《印刷机械 闯纸机》、JB/T 11458-2013《印刷机械 卷筒纸柔印铁丝订制本联动机》、JB/T 11463-2013《印刷机械 升降机》、QB/T 4578-2013《溶剂基喷绘墨水》、QB/T 4579-2013《喷码墨水》、QB/T 4580-2013《紫外光固化喷墨打印墨水》等多项印刷及相关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3.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三

农民工也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在《条例》修订前,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新《条例》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缴费、享受同等待遇,在制度上消除了两个群体的差异,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了均等化。

为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企业做好准备,从7月1日起按新《条例》规定,代扣代缴农民工个人缴费。目前我市失业保险缴费统一按照新《条例》规定执行,单位费率为应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个人费率为本人工资的0.5%。

提高待遇加强生活保障

新《条例》加强了生活保障。首先增加了求职补贴。在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增加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一起发放。

其次增加了生育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同时还完善了医疗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用缴费。

增强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新《条例》增加了就业鼓励措施。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增加了创业鼓励措施。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创业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4.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四

末,央行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非银支付新规出炉恰好临近春节消费购物和红包转账高峰,不少消费者都很疑惑,未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消费额度会否受限?支付账户向他人银行卡转账需要怎样的条件?快捷支付、微信红包等便捷支付方式还能否使用?

微信红包不绑银行卡只能收发不超1000元

第三方支付机构汇付天下对记者表示,《办法》已经充分考虑支付企业服务电商和新金融等领域的广泛需求,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监管分类、责任分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此次,央行将通过不同身份验证方式所开的支付账户,按照安全级别从低到高分成了I、II、III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支付限额。相比7月底征求意见,新版办法特别新增了I类支付账户,只通过一个外部渠道开立的I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仅有1000元。通过3个验证渠道的II类账户可以消费、转账,年支付额度10万元;通过5个验证渠道的Ⅲ类账户,除了可以消费转账外,还能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年累计交易额最高可以到20万元。

也就是说,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微信用户可通过微信零钱包收发累计1000元以内的红包。如果发红包金额已经超过1000元,还想再发就得追加身份认证。此外,支付账户还有日限额。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对极少数消费者,或者消费者偶发的大额支付,可以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银行网关支付等方式组合完成。

快捷支付被盗刷银行要先行赔付

《办法》对于近年来使用广泛的快捷支付也有相应的规定。快捷支付是支付机构和银行通过协议与客户约定,由支付机构代其向银行发送支付指令,直接扣划客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方式。

实践中,快捷支付由于该业务涉及客户、支付机构及银行三方,权责关系相对复杂,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客户维权困难。《办法》明确,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合作为客户提供快捷支付业务时,应当事先或在首笔交易时分别与客户建立清晰、完整的业务授权,同时明确约定扣款适用范围、交易验证方式、交易限额及风险赔付责任。

5.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五

记者昨日从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雅思(ielts)考试将对其写作和口语考试的计分方法进行重要微调——引入半分制。

雅思考试听、说、读、写四部分的考试分数范围将仍然是1分至9分,但是从今年7月1日起,写作和口语考试的分数也将引入半分制,以便与阅读和听力考试的分数保持一致。目前,阅读和听力考试的分数是以整分和半分来计分的,而写作和口语考试的分数只是以整分来计分。据介绍,这一计分方式的变化并不会影响判卷所依据的标准,考官将采用和目前完全一样的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而且考试的形式也不会有任何变化。

6.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六

近年来,农村火灾事故频发,数量激增。为积极应对农村防火中“远水难救近火”的尴尬,《办法》规定,市、县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农村开展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公益事业,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符合规定的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渠道,实施村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与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并负责组织实施。

《办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需要,单独或者与相邻乡镇、有关单位联合建设消防站,也可以与消防设施健全的相邻企业签订协议,实现消防资源共享。乡镇、村庄靠近海洋、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或者有深水井等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应当结合实际修建消防取水配套设施和消防车通道。

7.一批法律法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篇七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国反恐法》明确定义将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国务院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我国告别“暂住证”时代,新种子法修订,宪法宣誓制度实行……自1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201月1日起实施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修改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卫计委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27日表示,为了贯彻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平稳有序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卫计委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生育登记服务的指导意见,在登记过程中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针对现在一些群众反映的生不起、生不出等问题,卫计委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

《中国反恐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明确定义将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主席 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将废止。

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根据该法,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网站如果未依法为反恐工作提供协助的,情节严重的可处50万元以上罚款。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异地居住半年可申领居住证

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新政公布后迅速引发各界关注。

对于条例施行前各地已经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持居住证可享6项服务7项便利。此次条例颁布的意义在于为日后具体落实明确指明了方向,那就是让常住人口享受应有的待遇。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新修订《种子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转基因品种需信息公开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种子法。新种子法共10章94条,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闭幕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介绍,在种子法修订案中新设“新品种保护”一章,对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种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性制度进行了规范,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品种命名、授权原则、保护范围及例外、强制许可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提高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额度,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于备受关注的转基因问题,新种子法第7条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强调,农业部门将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批准的`转基因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宪法宣誓制度》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誓词作出较大修改字数增加5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据了解,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从65个字增加到70个字。

制度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介绍说,决定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来制定。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一开始是65个字,现在是70个字,增加了5个字;内容上也作了很大修改。韩晓武介绍,草案提交给常委会委员审议以后,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是对誓词进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在研究委员们审议意见的时候,就对宣誓的誓词进行了现在的修改。

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机动车限行授权条款被删

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表决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通过,该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表决稿删除了备受舆论关注的机动车限行授权的条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审稿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可以规定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有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解决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宜通过提高燃油质量、提高用车成本等方式解决;目前虽有一些地方限制机动车通行,但范围限于城市区域,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机动车通行,范围太大,会影响流通,分割统一市场。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考虑到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社会成本高,群众反响大,可以不在本法中普遍授权实施,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

陕西: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该局近期相继制定出台《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三项新规,并统一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陕西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三部《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三小”管理制度,我省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据介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对食品小作坊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现场巡查。其中强调小作坊不得生产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明确,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者,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自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经营工作。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经营的食品。

甘肃:

《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王兰介绍,该条例是在颁布的《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由原实施办法的29条扩展到9章60条,主要明确了老年人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及共享发展成果等四个方面的权益。

条例在具体内容上更为细致,同时也有许多创新,比如条例明确要建立老龄事业经费保障制度,规定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的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建立与老年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

在社会保障方面,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制度,逐步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给予护理补贴。对于人们关注的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条例则有不少含金量高的新规定。比如条例明确卫生和计生部门也应当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格检查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家庭赡养的责任,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规定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水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江西:

《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为确保轨道交通建设和安全运行,保障市民出行,12月8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出台了《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本人有效乘车证件乘车,持单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时应当将车票交还。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

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以加收5倍票款。

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十五分钟以上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乘客要求出具延误证明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当场出具。

条例还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或者充气气球乘车;禁止携带有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的物品、食品乘车;禁止携带宠物、畜禽等动物乘车,但军警人员执行公务携带军警犬、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等,若被发现拒不改正的,将会处三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广东:

《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为更好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规范》明确提出,现场指挥官在抵达突发事件现场前,要做好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形成初步处置方案(意见)、迅速调用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远程指导现场处置等前期工作;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察看现场、听取汇报、组织会商、传达落实上级批示(指示)精神、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处置任务、决定依法应急征用、实地督查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情况、向上级回报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做好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等工作;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要做好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督促做好征用财产返还或应急补偿、组织总结评估等工作。

《规范》出台,有利于推动现场指挥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现场应急指挥统一、高效。

广西: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12月28日获悉,为加强企业注册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11月出台了三个规范性文件,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个文件分别是:《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三个文件的出台,从法律上规范和固定了以“宽进严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助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广西企业信用体系,构建公平竞争、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

其中,《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每年度按照全区企业总量不少于3%的比例抽取检查企业名单,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规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实施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

8.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八

(2007-08-21 10:27:43)

稿件来源:

新华网上海频道8月21日消息: 防雷装置检测应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昨天,市质监局公布了《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防雷装置规定定期检测,并统一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这在全国地方标准中还是首次。

上海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49.9天,属多雷暴区域。统计显示,人员伤亡时的雷击地点中,33.45%是在建构筑物。截至7月24日,今年全国遭雷击死亡人数为403人,上海遭雷击死亡人数为3人。同时雷电还造成了大量经济损失,主要物损为家电、微电子等产品。

据上海市防雷中心副总工程师黄晓虹介绍,目前本市防雷装置的检测覆盖面低于20%,不合格的防雷装置达到30%左右。今年7月,上海气象局检查了本市6个物业小区,结果防雷装置均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目前,国家有关标准对防雷设施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等尚无统一的要

求。”黄晓虹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市防雷装置的有效利用,而且由于对防雷装置没有检测技术的具体规定,也造成了相关单位的维护保养困难。

昨天公布的《规范》规定了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项目、检测要求、检测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的判定,主要适用于建筑物及其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其中提供的多种测试方法为防雷装置单位自查、维护和保养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业主,应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雷装置的日常巡查。”上海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虞兆国指出,“如发现防雷装置受损应及时报修,并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的所有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9.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九

新颁布的《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相关内容。

2月28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动物防疫策略等要求,省农牧厅组建了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依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予以补充、细化和调整,制定出台《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该《条例》是我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机制的重要保障。

《条例》构建了一套符合青海省省情、体现依法防控的法律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贯彻上位法的基础上,从青海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出发,重点确立了五方面的制度:1、细化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公安、财政、环保等部门职责,细化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机构、动物卫生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健全责任体系;2、强化主体责任;3、建立防疫新机制;4、完善检疫申报制度;5、规范无害化处理行为。

《条例》是我省在动物防疫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最新成果,是推进依法治疫进程中的重大制度创新,对我省巩固和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养殖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条例全文:

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持续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动物防疫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程监管、重点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行动物防疫责任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村(居)民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管理以及无害化处理、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和防疫室建设,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做好养殖户饲养的动物疫苗免疫接种和疫情报告等工作。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兽医服务机构,由其承担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动物诊疗机构以及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研究成果,普及动物防疫科学知识,提高动物防疫的科学技术水平。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动物防疫意识,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订强制免疫计划;并根据本省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第十四条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和质量未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要求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采取整改措施,督促养殖户重新免疫或者补免。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状况、动物饲养经营企业生物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预防、控制动物疫病。

向本省输入动物、动物产品实行风险评估制度。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及方案,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动物养殖、疫病发生的实际,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建立完善人畜共患病防控合作机制。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易感动物进行人畜共患病监测,对感染动物实施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净化措施;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易感人群实施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

第十九条 兴办养殖场、屠宰场和动物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的场区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条件,并取得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二十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屠宰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规范执行动物防疫制度;

(二)保证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建立健全检疫、免疫、用药、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档案;

(四)定期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工作和病死动物、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处理情况;

(五)国家和本省动物防疫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养殖户对养殖的动物应当按照规定加施畜禽标识,做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配合开展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疫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养殖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定期对犬进行免疫接种和驱虫,并取得免疫证明。

养殖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犬排泄物处置和病死犬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和散养户参加政策性动物疫病保险。享受政府保费补贴的保险合同发生保险理赔的,保险机构应当依据保险合同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据予以理赔。

10.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篇十

2012-05-24 08:02 来源:生活报我要评论(1)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从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哈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双基数”,参保企业缴费工资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2%的比例缴费。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双基数”核定养老保险费。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双基数”征缴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今年1至6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将按照“双基数”进行补缴。参保企业须从5月25日起到企业所在辖区(不含阿城、呼兰区)社保分局领取《2011年企业缴费工资总额申报表》,并于6月20日之前到所在辖区(不含阿城、呼兰区)社保分局进行申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到所在辖区社保分局进行申报)。申报“双基数”的参保企业需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财务决算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主编:谷秋阳]

新闻热线:0451-82898383、*** 联系QQ:15479

哈尔滨企业养老保险双基数征缴 前6月需补缴

2012-05-24 16:38:24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双基数”,参保企业缴费工资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2%的比例缴费。

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双基数”,参保企业缴费工资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2%的比例缴费。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双基数”核定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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