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文件

2024-10-30

湖南省国资委文件(精选10篇)

1.湖南省国资委文件 篇一

x财办〔2012〕3号签发人:xxx

xx县财政局

关于申请成立xx县国有资产

管理局的报告

县编委办:

根据〘中共xx州委秘书处、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秘发

[2010]118号)和〘中共xx州委秘书处、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自治州财政局(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委秘发[2010]77号)精神,现申请成立xx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财政局下属机构。

一、内设机构与职责

(一)行政单位资产管理股

拟定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县级行政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拟定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

置标准,编审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

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国有

资产监管工作。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

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县级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

置标准,编审县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

等事项的审批工作;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等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

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

织、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xx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设在县财政局,为副科级全额

事业单位,事业编制xx名,其中副科级职数xx名,为专职副

局长,局长由县财政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其人员按国家公

务员制度管理。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资产监督管理报告抄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xx县财政局2012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5份

2.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篇二

湘残维字„2011‟17号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期间

残疾人维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室:

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即将在长沙召开。本次会议规模大、规格高,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及省委书记周强等省五大家领导都将出席会议,会议十分重要。会议期间的维稳工作十分紧迫而繁重,为切实做好本次会议期间的维稳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要制定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经研究,省残联成立“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残联副理事长于洪礼担任,省残联维权部部长谢开图任副组长,维权

部其他同志为成员,与会的各市残联办室主任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并协调各基层残联做好会议期间的残疾信访维稳工作。为做好会议期间的信访值班工作,省残联分别在残联机关与会场安排专人值班,责任人分别为胡冬冬和石建军。各市(州)、县(市区)残联要比照省残联模式,制定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预案,加强信访值班,将会议期间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是要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各地残联必要从细节和基础工作抓起,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来访残疾人务必做到热情接待,对残疾人反映的各类问题务必要认真聆听,尽量做到当场答复残疾人;为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记录在案给来访人一个明确交待,严禁敷衍塞责矛盾上交。会议期间,对随意上交矛盾的,一经发现,一律通报全省。对激化矛盾、造成重大事件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配合做好劝接访工作。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省残联安排的劝接访工作,一旦接到任务要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以最快的方式赶赴长沙,全力做好劝接访任务。各市州残联办公室主任作为本次会议信访维稳工作的联络员,要在会议报到前向省残联维稳部报告在长沙使用手机号码,并确保24小时畅通。对省残联交办的劝接访任务,各市州联络员可随即中止会议,及时参与或安排他人参与本地区赴省的残疾人劝退工作。对拒不配合劝接访,造成上访残疾人在省滞留其他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 2

究当地残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之外,如上访问题涉及到残联业务部室的,相关业务部室要根据维权部的统一调度积极协助劝接访工作。

四是要加强维稳工信息收集与共享。会议前后,各级残联要注意收集信访维稳方面的信息,如发现有重大信访信息,必须及时上报情况。特别是对可能形成跨地区串联的问题,可能引发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问题,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暴力恐怖活动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的问题,要提前介入,主动下访,务必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上级残联汇报,实行领导包案处理,掌握主动,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石建军0731—84619522***

胡冬冬0731—84619526***

3.河南省建设厅文件 篇三

豫建法监〔2007〕4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行政 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35个扩权县(市)建设主管委、局,安阳市、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创建宜居城市活动深入开展,我厅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为亲民、爱民的城市卫士,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促进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范围和目标

全省县(市、区)以上建设行政执法队伍以大队为单位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计划用三年时间,使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做到政治合格、执法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成为一支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管理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执法队伍。

三、申报和考核办法

1.申报

各大队在对照河南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符合标准规定条件的,于每年第三季度向省建设厅申请考核验收。省辖市行政执法支队(未设支队的,由主管委(局)城管或法制机构)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在每年7月底前将初步验收情况上报省建设厅。

2.考核检查

每年第四季度,由省厅统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市申报考核验收的队伍进行验收,同时对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3.授予称号

省建设厅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队伍授予“全省建设系统合格行政执法队伍”称号;并在合格队伍中评选“全省建设系统十佳执法队伍”。对规范化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优秀队员给予表彰,授予“全省建设系统优秀执法队员”称号。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是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展示建设主管部门形象的需要。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2.讲求实效,稳步推进。各省辖市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要把规范化建设标准作为队伍日常建设和管理的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所属队伍和对口县(市、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对照标准,制定达标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队伍形象。各省辖市要在每年4月底前将本考核验收计划报厅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处。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省辖市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要注意发现总结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做好宣传、交流,促进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附件: 1.河南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2.河南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二○○七年二月一日

附件1

河南省建设系统

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

(试行)

1.总体要求

1.1.为切实加强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1.2.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狠抓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把全省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

1.3.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建设系统县级以上行政执法队伍组织。

2.组织建设

2.1.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组织机构健全,名称规范。市设支队,县(市、区)设大队。领导班子配备合理,作用明显。独立设置的执法队伍执法建制齐全,并设有法制、督查、案件处理、快速反应等工作机构。

2.2.党、团、工会组织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配有专职政工干部。

2.3.基层文化生活丰富,设有阅览室、活动室等文体活动场所。

2.4.队伍建设长远有规划、近期有目标,有计划,年终有考核。

2.5.重视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有阵地、有成效。

3.行政执法

3.1.执法主体合法,在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

3.2.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每年集中再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件,获得执法资格。未获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

3.3.使用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文书书写清晰工整;卷宗整洁,装订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

3.4.查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率不超过3%。

3.5.现场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无粗暴执法现象。

3.6.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票据管理规范。

4.队伍管理

4.1.执法队伍及所设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

4.2.执法队伍建立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为规范、业务学习等规章制度,台帐规范齐全。

4.3.队员执勤时佩戴标志,举止端正,仪容整洁。

4.4.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装备管理良好。

4.5.开展经常性政风行风教育,严格遵守勤政廉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省政风行风热线投诉每年不得超过5起。

4.6.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5.执法保障

5.1.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5.2.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5.3.根据城市规模,按照豫建〔1998〕47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城建监察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

5.4.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执法车辆、办案设备、执法作业机械,满足执法工作需要,达到快速反应要求;逐步建设数字监控系统和质量评价体系。

4.湖南省国资委文件 篇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培养选拔高层次会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大型企业、本科院校、三级医院中取得并担任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总会计师、财务(或审计)部门负责人以及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第三条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单位推荐的原则,注重对会计专业人员学识水平、业务能力与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正高级会计师实行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第五条评审工作实行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必要时可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三)近五年来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学历和任职年限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毕业,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累计满5年。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专业,但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须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8年。

第八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有会计不良行为记录者。

(二)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九条专业理论水平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能够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条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二)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其它公开发行的财经类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学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第十一条工作能力和经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累计满5年,具有综合解决实务工作中关键性业务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担任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累计满5年,主持完成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具有解决审计业务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三)主持本科院校或三级医院财务(或审计)工作累计满5年,具有综合解决实务工作中关键性业务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条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及以上(破格申报人员需符合业绩中三条以上):

(一)国家级研究成果奖(财经类)的主要完成人,包括:一等奖限前7名、二等奖限前5名、三等奖限前3名;省、部级研究成果奖(财经类)的主要完成人,包括: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

(二)主持省辖市及以上批准的重点工程、技改项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项目通过论证并实施,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完成2个省辖市及以上重大经济项目融资、投资论证,并全程参加项目建设管理的财务负责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起草的财务会计等方面政策性文件被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并印发实施。

(五)主持企业上市或大型企业改制重组等方案制定,企业上市或改制重组成功,近3年来企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优化。

(六)主持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本单位资产规模、成本、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七)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10年以上,承担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的审计,或从事过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的多项重大财会咨询、清产核资等专项审计业务,且近5年来每年出具的相关报告在2份以上。

(八)制订全省行业系统或较大规模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业绩突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被评为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等学术技术荣誉称号。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任职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且5年内不得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

(四)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

第十四条确需对申报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时,由评委会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实地了解申报人员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依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

第十五条本《条件》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经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均为申报人员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以后所取得。

第十六条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工商管理、保险专业。

第十七条本《条件》中所担任职务应提供有关部门的任职文件等证明。

第十八条本《条件》中涉及的企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应提供近3年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证明。

第十九条本《条件》中所指大中型企业依据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界定;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上一被中注协列入《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目录或近3年来综合经济效益在我省排名前15名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条本《条件》中相关概念的解释:

(一)研究成果奖:指国家级、省(部)级财经类研究成果奖,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

(二)科研课题、项目须附立项批复文件和鉴定验收报告、结项证书等。

(三)重点工程项目分别是指经国家、省部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重点项目,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原件等有关资料。

5.河南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篇五

关于开展河南省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志文„2009‟3号

各省辖市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

近年来,我省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发展,尤其是在抗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奥运会残奥会、中国科协年会、世界邮展等重大事件中,河南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彰显爱心,无私奉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为应对危机、促进和谐作出更大贡献,河南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河南省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活动的奖项有:河南省首届十大杰出志愿者、河南省首届优秀志愿者;河南省首届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河南省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集体;河南省首届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河南省首届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河南省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授予十大杰出志愿者“河南省志愿服务金奖”、“中国志愿服务银奖”奖章;授予优秀志愿者“河南省志愿服务银奖”、“中国志愿服务铜奖”奖章。

二、评选机构

1、评选活动设组委会。成员由河南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整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委会下设评委会。组委会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新闻媒体等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此次活动的评选。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秘书处设在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三、评选方式

1、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直接推荐本单位组织的全省性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

2、省辖市各单位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和个人由团市委统一汇总审核上报;

3、社会自组织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推荐方式:

(1)挂靠单位为省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由成员单位审核上报;

(2)其他组织和个人由所在地省辖市团委审核上报。

四、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凡具备河南户籍或连续一年以上在河南省辖区内学习、工作、生活,年满14周岁,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道德良好的志愿者或其他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人士都可参与评选。

1、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者(10名)

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成绩显著,在省内外有较大社会影响。

2、河南省优秀志愿者(300名)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表现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有广泛影响。

(二)河南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河南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成立一年以上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志愿者组织以及高校基层院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志愿者组织,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站、志愿者服务队(小组)等。

1、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10个)

组织管理规范,服务成效显著,在全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2、河南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100个)

志愿服务成绩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三)河南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20个)

近年来开展的具有代表性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体系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模式成熟,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开展时间一般在3个月以上,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四)河南省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10个)

河南省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市级及其以上志愿者组织,高校、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参评对象有完善的志愿者管理服务体系和制度,有效协调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工作扎实有效。

(五)河南省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

对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特别是长期关注和支持志愿者工作、为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党政领导及专家学者、新闻记者、企业家、社会名人等社会各界人士。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5日)

1、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在河南共青团网、大河网开设评选活动专题网页。

2、各单位通过组织和社会渠道宣传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有关单位、个人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3、参加评选的个人、集体及相关单位可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等方式进行申报。

(二)初评推荐阶段(2009年6月5日至6月20日)

1、省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按照属地原则,将各奖项申报信息反馈给各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各省辖市、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等情况,在本地(系统)内开展初评工作,确定推荐参评对象。

3、各市、各单位向省评审委员会推荐各奖项参评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1、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按1∶2的比例推荐“十杰”候选个人和集体,并开展网络投票。

2、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及评审会意见确定“十杰”正式候选个人和集体,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四)表彰阶段(2009年7月)

召开表彰会,宣传志愿者典型,弘扬志愿精神。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河南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对于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当前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严格把关。各市、各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考评推荐工作,对于推荐对象的事迹要严格审定,切实把在抗震救灾、服务北京奥运、第十届科协年会、世界邮展等全省和本地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组织工作得力、社会效益好、影响范围大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确保参评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按时上报。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优秀志愿者申报材料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1500字(申报杰出志愿者为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和个人5寸工作照2张;优秀集体申报材料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1500字(杰出志愿服务集体为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和志愿服务活动5寸照片2张;优秀项目奖和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包括活动照片、文字说明和3000字的事迹介绍;志愿服务贡献奖申报需附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5寸活动照片2张。各类材料务于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同时材料原件一式3份报送评委会秘书处。

4、营造氛围。各市、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倡导志愿精神,弘扬新风正气,激励更多的社会公众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在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的伟大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联系人:郭晓达

联系电话:0371-65903352

传真:0371-65903352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共青团河南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邮政编码:450003

电子邮箱:hnsjzyz@126.com

附件:

1河南省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志愿服务个人奖项推荐申报表

3河南省志愿服务集体奖项推荐申报表

6.海南省建设厅白蚁防治文件规定 篇六

各市、县、自治县房产局(所)、建设局,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省物业管理协会,各白蚁防治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及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白蚁防治单位管理规定》和《海南省白蚁防治人员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改变“白蚁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和“白蚁防治人员岗位证书核准”两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方式,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的规定,省建设厅决定将上述两项审批事项移交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实施审批管理。

二、本通知发布前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白蚁防治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向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申请换发《海南省白蚁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自2006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自2006年9月1日起,未取得《海南省白蚁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白蚁防治业务。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土壤性质明确白蚁防治的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把白蚁防治作为一项审查内容进行图审;建筑施工监督、监理单位应监督白蚁防治企业在建筑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工程施工中实施白蚁防治工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市县白蚁防治主管部门、白蚁防治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进行验收,并经有关部门对不同材料、不同部位的药物浓度进行检测。经验收、检测合格的,由市县白蚁防治主管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具体药物检测标准另行制定。

四、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严把房屋白蚁防治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销(预)售手续,以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必须向市县房产

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出具《白蚁预防合同》,其所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非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向市县房产主管出具房屋白蚁预防证明文件。

五、为保障我省各项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实施,在《海南省白蚁防治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的第一年内,可通过认证程序,对长期从事白蚁防治行业,并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白蚁防治从业人员进行认证,颁发《海南省白蚁防治人员岗位证书》。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白蚁防治工作满5年,防治业绩良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白蚁防治从业人员,可申请参加白蚁防治人员资格认证。

(二)认证程序的具体组织、命题由省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主要考察白蚁防治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

六、有关白蚁防治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的申报材料,请在海南省建设信息网“房地产”栏目下载。地址:http:///Fdc/Default.aspx;电话:65353005

海南省建设厅

7.湖南省国资委文件 篇七

豫依法行政领办〔2011〕72号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11〕25号文件精神

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已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省行政机关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一件大事。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行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都要修改或者废止;行政机关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强制权的,都要予以纠正。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清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和重点

行政强制规定清理的范围是省政府和郑州市、洛阳市政府2011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以及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主要是围绕以下五类问题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梳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设定了行政强制执行;二是扩大规定了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的规定;三是所作规定超出法律、法规授权,扩大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范围;四是规定的行政强制实施程序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五是包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

(二)清理方法和步骤

清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由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自身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清理。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集中清理。郑州市、洛阳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负责组织集中清理。多个机关联合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主办的机关(即发文机关)负责清理。清理工作要在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步骤是:

1、组织动员(11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明确清理工作任务,制订清理工作方案,落实清理工作人员,组织学习行政强制法和清理工作有关规定,做好清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审查公布(11月20日至12月10日)。各地各部门展开清理工作,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清理并提出继续有效、应予修订或应予废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需要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规章,及时完成废止和修改等立法程序,其他需要修改的,可以列入立法规划或者立法工作计划,适时加以修改;需要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也要完成废止、修改等程序。立法程序、办文程序完成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凡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自行政强制法实施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3、总结报告(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部门应当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写出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市县政府所属部门的总结报告报本级政府;县级政府的总结报告报省辖市政府;各省辖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总结报告要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汇总。省政府法制办汇总后的全省清理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后于12月31日前上报国务院。

三、认真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

(一)清理的范围和目的

凡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机构,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及委托、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组织(以下简称执法单位),都要开展清理工作。清理的目的:一是要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应当实施的行政强制的范围、种类和项目,为正确实施提供明细清单;二是要明确实施行政强制的依据、主体和人员,确保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合法性。

(二)清理方法和步骤

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按照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组织、分级清理、分级公布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1、执法单位自行清理(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执法单位要落实清理工作责任,认真组织清理人员在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明确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含义和种类的基础上,梳理出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款,并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分类,制作本单位《实施行政强制依据》(样式请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站下载,网址:),经召开负责人会议认真研究,准确认定,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确认后,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非行政机关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强制的,以内设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的,委托、受委托实施行政强制的,以及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强制的,都要自行纠正。

2、政府法制机构审核(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省、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对同级各执法单位的《实施行政强制依据》对照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各乡镇政府、市、县(市、区)政府、省辖市政府的清理情况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

3、政府审定公布(2011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省、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分别将经审核合法的各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强制依据》进行汇总(或者直接以文字形式进行汇总),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分级向社会公布。

4、汇总上报(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及时汇总本地各执法单位的清理情况,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于2012年1月31日之前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书面清理情况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清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要组织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清理工作,对属于清理范围的事项,要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要切实保障清理工作所需的场所、经费和条件,保证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各地各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政府、本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清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具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清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附件:省直机关中需要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单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省直机关中需要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

清理工作的单位(49个)

8.湖南省国资委文件 篇八

1、(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和适当性负责。

A.广泛性 B.合法性 C.公开性 D.可行性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2、(单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每()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A.8年 B.2年 C.3年 D.5年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3、(单选题)云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其()负责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确认并公布。

A.所属部门的管理机构 B.法制机构 C.派出机构 D.议事协调机构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4、(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凡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A.专家论证 B.风险评估 C.公开征求意见 D.起草调研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5、(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将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本机关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布,公布时间以()为准。

A.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日期 B.首次向社会公布的日期 C.制定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日期 D.会议通过的日期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6、(单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签署后,由()统一进行登记、编号、制发文件。

A.制定机关的上级部门 B.制定机关办公厅(室)C.不一定

D.制定机关法制机构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7、(单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办法”“规定”等,但不得使用()。

A.条例 B.细则 C.通告 D.意见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8、(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A.5 B.8 C.10 D.15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9、(单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除特殊情形外,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

A.30日后施行 B.10日后施行 C.20日后施行 D.立即施行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10、(单选题)为了规范()的制定和备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A.规范性文件 B.文件

C.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 D.行政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11、(多选题)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

A.有错必纠 B.公平正义 C.权责一致 D.公众参与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CD

12、(多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可以就()、()、()和()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

A.规范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系统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 B.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C.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D.执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13、(多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

A.备案说明 B.主要内容解读 C.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 D.备案报告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CD

14、(多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经过起草调研、()、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和()程序。

A.备案 B.风险评估 C.合法性审查 D.公开征求意见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CD

15、(多选题)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符合()、()、全面和()的要求。

A.准确 B.醒目 C.简洁 D.规范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ABC

16、(多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法制机构应当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和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A.制定依据 B.制定程序 C.制定权限 D.制定内容 E.制定主体

正确答案:ABCDE

用户选择:ABCDE

17、(多选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编辑出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由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A.民族文版本 B.精装本 C.正式版本 D.外文版本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CD

18、(多选题)备案审查机构经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违反《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的,应当责成制定机关限期纠正;制定机关拒不纠正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机关予以()、()或者停止执行。

A.改变 B.撤销 C.清理 D.废止

正确答案:AB

用户选择:AB

19、(多选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明确了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收费或者以基金、会费等名义的收费、()、()和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

A.行政强制 B.行政处罚

C.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

D.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 E.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ABCDE

用户选择:ABCDE 20、(多选题)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等,不适用《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A.人事任免决定

B.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 C.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D.奖惩决定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21、(判断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22、(判断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23、(判断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依据、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等内容。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24、(判断题)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商一致。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25、(判断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将主要问题、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门决定。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26、(判断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可知,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在提交会议决定前,一般不需要经制定机关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27、(判断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不需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28、(判断题)《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29、(判断题)对于规范性文件标注有效期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规定制定机关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30、(判断题)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用语应当准确、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9.湖南省国资委文件 篇九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准确地说,__是申请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向证监会报送的文件。A.机构批设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机构批设机关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

C.机构批设机关主要业务人员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D.国家证券管理机关颁发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

2、更适用于企业筹措新资金的综合资金成本是按__计算的。A.账面价值 B.目标价值 C.市场价值 D.任一价值

3、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__。A.7天 B.1个月 C.三个月 D.1年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________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________罚金。__ A.3;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3;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5、美国有世界上最多元化的基金销售渠道,其中占最大比重的是__。A.退休金计划 B.机构销售 C.投资顾问 D.直销

6、特约日交割是指双方达成交易后__。A.30日以内交割 B.15日以内交割 C.3日以内交割 D.任意日交割

7、证券经营机构有承销中的禁止行为,中国证监会的处罚不包括__。A.取消承销业务资格 B.没收非法所得 C.罚款 D.暂停承销业务资格

8、下列各项简称为LOF的是__。A.交易所交易基金 B.上市开放式基金 C.上证50ETF D.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9、高持股量股东是指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后有权行使本公司股东大会()或以上的投票权而且不是上市时管理层股东的那些股东。A.3% B.5% C.10% D.15%

10、某零息债券面值100元,3年后到期,当前市价120元,3年期市场利率为10%,则该债券的久期为__年。A.1 B.2 C.3 D.5

11、承销机构应在承销期满后__口内向证监会提交承销报告。A.10 B.15 C.20 D.30

12、在基金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中,__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A.基金持有人大会 B.董事会 C.投资部

D.投资决策委员会

13、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__承担。A.证券公司总部

B.证券公司总部授权融资融券机构 C.证券公司总部授权分支机构 D.证券公司总部及其分支机构

14、某公司发行的每股普通股的市价为16.8元,认股权证的每股普通股的认购价购价格为15.2元,若转换比例为10时,则该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是__元。A.1.6 B.16 C.31 D.152

15、()是指基金管理人要对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总结并认真评价,以找到有吸引力的机会和避开环境中的威胁因素。A.市场营销分析 B.市场营销计划 C.市场营销实施 D.市场营销控制

16、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是__ A.资产负债表 B.损益表

C.现金流量表 D.利润表

17、()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提供的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法律服务。A.证券经纪业务  B.证券法律业务  C.证券合同业务  D.证券发行业务

18、基金资产账户主要包括__。A.银行存款账户 B.结算备付金账户 C.交易所证券账户

D.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19、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其资本金不得少于__。A.人民币1亿元 B.人民币2亿元 C.人民币3亿元 D.人民币5亿元

20、资产评估报告书必须依照()的原则撰写。A.公平、公正、公开 B.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C.准确、规范 D.科学、合理

21、计算存货周转率,不需要用到的财务数据是__。A.年末存货 B.营业成本 C.营业收入 D.年初存货

2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__。A.30% B.50% C.100% D.200%

2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是指__ A.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B.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C.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D.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24、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__个月内有效。A.3 B.6 C.12 D.18

25、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人民币__万元。A.1000 B.2000 C.3000 D.5000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为了增加()的资本金,我国发行过特别国债。A.国有商业银行 B.国有政策性银行 C.财政部 D.中央政府

2、__是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者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组织。A.营销策略 B.市场细分 C.营销渠道 D.市场选择

3、在下降趋势中,要画出下降趋势线,正确的做法是__。A.将两个低点连成一条直线 B.将两个高点连成一条直线

C.将一个低点和一个高点连成一条直线 D.将两个高点和一个低点连成一条直线

4、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于中期票据注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次性披露中期票据完整的发行计划。A.2. B.3 C.5 D.7

5、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与各种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A.转股期限越长,转股权价值就越大,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越低 B.转股期限越长,转股权价值就越大,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越高

C.回售期限越长、转换比率越高、回售价格越高,回售的期权价值就越大 D.回售期限越短、转换比率越低、回售价格越低,回售的期权价值就越大

6、发行人应根据交易的性质和频率,按照()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A.大额和小额 B.长期和短期 C.重要和非重要 D.经常性和偶发性

7、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以__。A.全价交易、全价结算 B.净价交易、净价结算 C.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D.全价交易、净价结算

8、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上月__。A.资产市值 B.资产净值 C.资产总值 D.资产平均值

9、根据移动平均法,如果某只股票价格超过平均价的某一百分比时则应该()。A.卖出 B.清仓 C.买入 D.满仓

10、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使用__。A.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 B.借入资金和自有资金

C.借入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 D.融入资金和自有资金

11、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包括__。A.证券公司的监管 B.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C.客户查询 D.信息公告

12、基本分析是建立在否定__的基础之上的。A.半强势有效市场 B.强势有效市场 C.弱势有效市场 D.无效市场

13、在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结果的确认是通过__来实行的。A.基金管理人

B.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证监会

D.证券经纪人

14、基金资产估值的对象是基金所持有的__。A.全部负债 B.全部资产 C.高收益资产

D.扣除负债后的资产

15、股票市场的需求主要受到__政策因素的影响。A.市场准入 B.利率变动状况 C.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及融资渠道的拓宽 D.银证合作的前景

16、根据对数据处理方法的不同,MA可以分为__。A.算术平均线 B.加权移动平均线 C.加权平均线

D.指数平滑移动平均线 E.指数平均线

17、营业部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不得遗失、隐匿、伪造、篡改或损毁。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年。A.5 B.7 C.10 D.20

18、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__人的,为公开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A.150 B.180 C.200 D.230

19、某公司未清偿的认股权证允许持有者以30元价格认购股票,当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由40元上升到50元时,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便由5元上升到10元,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由6元上升到10.5元。下列计算正确的是__。A.股价上涨25%时,认股权证理论价值上涨100% B.杠杆作用为3 C.杠杆作用为4 D.股价上涨25%时,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上涨75% 20、关于净资本的基本计算公式,错误的为()。

A.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B.净资产=净资本+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C.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D.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渊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21、关于组合技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

A.它主要运用远期、期货、互换以及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的组合体对金融风险暴露进行规避或对冲

B.某主导思想是用数个原有金融衍生工具来合成理想的对冲头寸 C.该技术常被用于风险管理

D.它是在同一类金融工具或产品之间进行搭配,使之成为复合型结构的新型金融工具或产品

22、契约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__来规范。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基金法律

23、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实行,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__情况。

A.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B.最近一个会计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

C.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D.最近一个会计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24、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披露应()。A.真实 B.准确 C.完整

D.确保所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

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篇十

湘政办发〔2009〕2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富民强省的宝贵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顺利就业。

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项目。从2009年起,“三支一扶”期间大学生的各项生活与交通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4:3:3的比例分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体检、培训等项经费,由省财政解决。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牵头每年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乡镇、村和部分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争取用3-5年时间,做到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人事、卫生等部门牵头每年选派适量医卫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社区卫生院(室)就业。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其他项目,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

凡毕业后自愿到湘西地区各县市区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辖乡镇、村就业并服务满5年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全部由国家代为偿还,其学费按规定代偿。

县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或招聘。录用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县市区以下乡镇的可高定2档,县市区本级的可高定1档。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县市区以下乡镇的可高定2级,县市区本级的可高定1级。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原地就业,乡镇事业单位有人员编制空缺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按规定的程序免试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加7分;报考县以上机关公务员的,总分加5分。对选派到湘西地区各县市区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辖乡镇、村工作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免费为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初任以及权益保障服务。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见习期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服务。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公安部门要放宽企业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按“4050”以下人员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进一步畅通中小型私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在职称评审中,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予以适当倾斜。

鼓励银行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贷款。

四、发挥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多的高科技企业,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在册员工10%以上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所安置大学生按“4050”以下人员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凭毕业证、报到证、项目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在项目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五、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在本省范围内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在本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其创新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申请省人民政府专项创新资助,取得技术成果获得专利的可提出专利补助申请。省科技计划增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范围内进行科技创新和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申请登记个体经营的,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办照。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月营业额未达到5000元或经商办企业所得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经商兴办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同时又是残疾人,或者从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的,分别享受残疾人就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

策。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小额担保贷款风险的前提下,要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倾斜,尽量简化贷款发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一系列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活动。从2009年起,省人民政府每年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专项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并视情况逐年增加。各级政府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六、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帮助就业,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

七、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完善以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主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支持中南大学等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优先安排有项目、带技术并得到资金支持的高校毕业生进入高新区和创业园创业。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所需经费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各有关部门要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推荐等各类就业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户籍托管服务,并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等方式,帮助大学生就业。

各高校要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政策,调整就业预期,提高创业和创新能力。加强校园招聘管理,打击以虚假信息、骗取钱财为目的的各类非法中介,净化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帐,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户档关系已转回生源地、择业期(2年)内在生源地以外地区落实了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档关系随迁。

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基地审查合格后,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中心要免费提供见习期间的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服务。在现有9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基础上,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实习见习基地,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及与鉴定补贴。

八、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高校要切实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减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负担。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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