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2024-07-16

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共10篇)

1.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篇一

湖北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湖北自考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要通过自考,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然后,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全国英语四级。学位英语考试是一年一度的,每年三月初报名四月底考试,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去报名,如果身份证消磁了,那不就不能报了,等下次。学位英语难度不大,和英语三级难度差不多。学位英语没报上或者考试没过但还想申请学位证的同学,可参加英语四级考试,若通过四级,学位英语可免考。(3)通过所有课程才可申请学位证。

(4)学校自考生申请学位证必须在毕业半年内,过期了则不能申请了。

办理范围

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的考生方可申请学位。

湖北自考学位申报时间4、6 月底自考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具体申办请时间向当地自考办咨询。湖北自考学位申办程序 自考生申报自考学位程序如下:

(1)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 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自考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自考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注意事项

湖北省自考生学位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2.自考毕业与学位申请 篇二

1.考生如何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和毕业手续?

(1)毕业生按先网上登记后现场交费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申请。

①毕业登记时间:上半年为6月1日至10日,下半年为12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

②毕业登记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登记。

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毕业专业、学历证书等信息,若信息填写有误将直接影响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③现场交费提交材料时间:上半年为6月11日至15日,下半年为12月11日至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考试不是在一个地区完成的,申请毕业在任一参加考试的地区都可进行现场交费。④申请毕业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报名点缴费、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毕业材料的提交,不得委托他人代办。⑤对基本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到报名点提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⑥考生缴费后的毕业登记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允许私自对其修改。未缴费的毕业登记信息在毕业登记时间结束后删除。

(2)《学历认定报告》上交的最后期限原则上为:上半年为6月30日前,下半年为12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可下次申请毕业。

2.如何得知毕业申请是否通过?

上半年6月20号起,下半年12月20号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3.哪些情况下考生延期毕业?

(1)学历证书姓名用字与本次毕业登记信息不一致;

(2)学历证书出生日期与本次毕业登记信息相差三十一天以上;

(3)未完成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4)因作弊(含使用过“假毕业证书”)推迟毕业;

(5)在本专业已颁发过毕业证书;

(6)学历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认定;

(7)外省转入考生在我省取得的成绩合格课程门数不符合要求;

(8)审核合格课程发现有作弊行为。

4.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与地点?

领取时间:上半年为9月上旬,下半年为次年的3月上旬。

领取地点:市自考办或市自考办指定的地点。

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它专门技能。

5.考生如何报名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

实践性环节考核原则上一年安排1-2次。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一年安排2次,分别为上半年的5月20-27日,下半年的11月20-27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或登录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

购买自学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材料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网上订购

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期间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订购相应的自学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材料。

(2)报名点征订

报名期间可通过报名点集体订购自学考试教材。

(3)网上购买

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点击进入招生考试资料发行部购买相应的自学考试教材。

(4)资料发行部书店购买

3.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篇三

南京师范大学主考: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我校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

(1)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

(一)、中国古代文学史

(二)(2)新闻学专业: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3)英语专业: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

(4)旅游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5)秘书学专业:中国秘书史、文书学、公文选读、机关管理

(6)体育教育: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田径

(一)(实践)

(7)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治疗

(一)(含实践)、变态的心理学

(一)、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

(一)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含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非英语专业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6年)。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参加CET-

4、6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我校成人学士学位英语免考凭证。

4.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5.说明:

(1)同时达到以上四个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次年规定时间向我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2)授予学位的其他条件仍按《南京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按规定条件和时间向主考学校申请,逾期不补授。

三、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1.申请报名时间:毕业次年(毕业证书时间)三月份第一个周六,其他时间概不办理,逾期不再补报。如果时间变化届时见http://202.119.98.7/zxks。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宁海路122号15号楼一楼)。

四、注意事项

1.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填写好的《学位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学士学位考试评审费和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两张。

2.免考学位外语(英语专业免考二外)者,须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CET-4/6证书,如果英语<二><英语专业二外>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即可作为证明材料)。

3.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生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4.考生可登陆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202.119.98.7/zxks查询、下载相关资料。

4.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篇四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

一、学位申请条件

根据湖南省教委湘学位办[1999]1号文件的规定,从1999年开始自考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科学习期间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良以上。

2.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全省统一的学位外语考试且获合格证书。

4.从毕业日起两年内(从毕业之日——办证之日)向主考院校申请;未按时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位外语考试的要求及报名程序

1.学位外语考试必须在所申请学位的学校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凡自考本科毕业需申请学位者必须参加学位外语考试,不得以其他成绩代替(包括四级、自考英语等)。

3.学位外语考试语种暂时只开考英语、日语,其它语种开考时间与考试中心联系。

5.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篇五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要如何申请?有毕业证就行吗?

(湖北专升本网分享)

一直以来,不论是普通高校还是自学考试,其学位证书的获得都有一定的条件,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幸运其实只是充分准备加上努力的结果,获得学位证书也是一样。而学位证书的领取,一般是在发放自考本科文凭的半年后,其审核流程也比较严格。那么要如何申请呢?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①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② 必须先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才能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③ 自考本科专业下的课程有一定分数限制,毕业论文需多少分以上。一般是主干科目平均成绩需70分以上,毕业论文答辩80分以上才可申请。

注:根据主考院校的规定通知为准。

④ 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学位英语的考试。最好在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之前通过学位英语的合格考试(自考本科毕业一年后是不能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的)。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材料:

① 本人申请(统一格式、按规定要求填写)。

② 本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存档)。③ 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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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自考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⑤ 本科毕业证书相片的电子版照片及同底的小二寸纸质相片两张,相片反面注明姓名装入小信封内,信封上注明姓名,自考,专业名称,本人联系电话。

⑥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申报授予自考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程序:

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领取自考本科毕业证后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②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报省考试院。

③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④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注意事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①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② 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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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6.地大学位申请条件 篇六

1.详见《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学位外语考试。

(特别说明:学位外语考试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可在江西、湖北两省考,大概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及11月份,详细情况可见“江西教育网”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中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地大网院首页“学位管理”中的有关通知,每年的都差不多)

学生在取得学籍后至毕业前均可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既可参加湖北省学位外语考试,也可参加学习中心所在省学位外语考试(除浙江省外)。参加湖北省的学位外语考试需在湖北省参加考试。外省学位考试报名时若需我省学位办公函,则由学习中心将申请报告和考试名单表(详见学位管理栏)于本省学位外语考试前10天报送我院,我院与省学位办协商发函到本省学位办。

3.学位课程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三门学位课程考试。网络生以我院组织期末考试成绩为准,成教生以抽考成绩为准。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三门学位课程成绩一次通过达80分。

4.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参加答辩且通过。

5.申报时间。每年的4月20日~5月25日、10月10日~11月10日为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6.不可跨年申报。以毕业证时间为准在毕业后当年之内申报。

7.原则上要求学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若以国家四级或六级英语证书作为学位外语申报条件的,则需提供所在考点学校教务处证明,且负责人和经办人需签字。

附 件

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各类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依据《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细则(试行)》(鄂学位[1999]00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鄂学位[2005]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高厅[2007]1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成人学士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执行。

第三条

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

2.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所学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4.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各专业规定的三门学位课程成绩达80分。5.各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6.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满足以下条件: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参加答辩且通过;

7.在学习、考试期间从未受过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8.学位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大门类。

第五条

本科毕业生可在其毕业当年(以毕业证时间为准)若达到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本细则规定的程序申报,不可跨年申报。

第三章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六条

学院以各种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均可提出成人学士学位的申请。原则上要求以学习中心/教学站(点)等为单位集中申报。

第七条 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对申请者的各科成绩、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第八条

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按照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进行整理汇总,报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

经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申请名单和材料报学校学位委员会按有关程序进行评定。

第十条

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按有关程序进行评定的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及颁发时间

第十一条

根据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时间,特确定每年的四月二十日~五月二十五日、十月十日~十一月十日为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原则上定于每年元月上旬和七月上旬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7.申请丹麦留学博士学位的入学条件 篇七

去丹麦留学拿学位,目前惟一可靠的途径就是学生直接与校方联系。凡符合国家因私出境管理规定,年满18岁,身体健康,有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能力者,可以申请就学。据报道,丹麦的某些学校与中国的不法留学中介合伙欺骗中国学生,把学生骗到那里就学几个月的语言,完后也不能直接升入大学,学生在无法入学的情况下混入丹麦社会;对于我们列举的案例,这些大学是不能给学生提供学位,实际上学生只能在那里学习3个月到半年的语言。其实这些学校在丹麦是很有名气的,学习也是非常轻松的,只不过他们不能提供学位。

8.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篇八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条件(试行)

一、申请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一)培养环节

1.修完硕士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学术性学位不少于32学分,专业学位不少于20学分。

2.完成各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具体要求为:

(1)论文发表

①学术性学位:在学期间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

②专业学位:在学期间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

③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①、②基本要求基础上,提高论文发表要求。

(2)学术交流

在学期间须完成2学分。

(3)完成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等其他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4)申请临床专业学位人员除满足上述(1)、(2)条要求外,其临床实训培养环节按相关培养方案要求执行,且成绩合格。

(二)学位论文环节

1.论文要求

(1)学术性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专业性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所属学科应用实际,可以以总结实践经验为主。同时应表明作者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3)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论文内容应观点明确,设计合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准确,图表规范。

2.论文查重

提交的学位论文须经过“学位论文学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各学院组织的专家评议组结合检测结果对判定为有不规范引文字数超过标准的论文(对应于机检重复率20%左右),须经过不少于一周时间的修改并经专家复核认定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专家一致判定有不规范引文字数严重超过标准的论文(对应于机检重复率30%及以上),一般不得参加当年的论文评阅和答辩。

3.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聘请2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进行双盲通讯评议。双盲通讯评议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若有1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同意提交答辩,可再聘请1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二次评议,若仍是反对意见,则该生当年不得参加答辩,修改论文后于次年提出答辩申请。

若第一次评议中2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均不同意,则该生当年不得参加答辩,修改论文后于次年提出答辩申请。

4.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及研究生导师各不少于2名。答辩中若未获

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通过,则该生需修改论文后于次年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答辩时需提供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原始资料供答辩委员会审查,若发现与论文不符合者,可取消答辩资格。学位答辩专家与论文评议专家不雷同。

申请临床专业学位人员除学位论文答辩外,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中若未获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通过,则该生当年不能提出学位申请。

二、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

(一)培养环节

1.修完博士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学术性学位不少于20学分,专业学位不少于16学分。

2.完成各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具体要求为:

(1)论文发表

①学术性学位:在学期间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 SCI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

②专业学位:在学期间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

③直博:在学期间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 SCI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 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Medline、EI论文2篇 + 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4篇。

④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①、②、③基本要求基础上,提高论文发表要求。

(2)学术交流

在学期间应完成2学分。

(3)完成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等其他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4)申请临床专业学位人员除满足上述(1)、(2)条要求外,其临床实训培养环节按相关培养方案要求执行,且成绩合格。

(二)学位论文环节

1.论文要求

(1)学术性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2)专业性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所属学科应用实际,具有应用价值。同时表明作者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3)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论文内容应观点明确,设计合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准确,图表规范。

2.论文查重

提交的学位论文须经过“学位论文学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各学院组织的专家评议组结合检测结果对判定为有不规范引文字数超过标准的论文(对应于机检重复率20%左右),须经过不少于一周时间的修改并经专家复核认定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专家一致判定有不规范引文字数严重超过标准的论文(对应于机检重复率30%及以上),一般不得参加当年的论文评阅和答辩。

3.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聘请5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均为正高职称,且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进行双盲通讯评议。其中2份由校学位办统一组织进行。其余3份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若有1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同意提交答辩,可由校学位办再聘请1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二次评议,若仍是反对意见,则该生当年不得参加答辩,修改论文后于次年提出答辩申请。

若第一次评议中有2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均不同意,则该生当年不得参加答辩,修改论文后于次年提出答辩申请。

4.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及博士研究生导师各不少于2名。答辩中若未获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通过,则该生需修改论文后于次年提交答辩申请;答辩时需提供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原始资料供答辩委员会审查,若发现与论文不符合者,可取消答辩资格。学位答辩专家与论文评议专家不雷同。

申请临床专业学位人员除学位论文答辩外,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中若未获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通过,则该生当年不能提出学位申请。

9.自考学位认证相关事宜 篇九

1、申请资格:自考生在剩最后一门课程未通过时,即可向华东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论文申请。论文不及格

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皆需重新办理论文申请。

2、申请方法:采取网上提交申请加现场确认,考生需要到我院网站填写申请表后提交,然后在规定时间查询审核结果及

现场确认时间,考生按通知日期到现场确认。凡网上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未按时来现场确认,皆视为申请无效。

3、网上提交申请表日期:每年6月1日至5日和12月1日至5日,如有变动以本网上通告为准,所以请提前关注网上通告。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注意事项及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本科段全部课程(不含加考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及以上;

2.“英语

(二)”(0015)课程成绩达70分及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中”(或70分)及以上;

4.无违法犯罪及考试作弊记录;

5.当年本科毕业,而且毕业时已符合上述学位授予条件。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在毕业当年,跨不再受理;

2、申请时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2月份毕业者不必提供);

3.已符合毕业条件、但未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暂缓申请毕业,等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再申请毕业。

三、申请办法

申请学士学位采取网上申请加现场确认的办法。

考生须到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后提交,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审核结果及现场确认时间,并按通知日期到现场确认。凡网上未按时提交申请表或未按时来现场确认者,皆视为申请无效。网上提交申请时间:每年12月1日至5日,如有变动以本网站通告为准,请提前关注网站通告。

华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

申请毕业办法及注意事项

1、申请毕业采取网上申请加现场确认,考生需要到我院网站填写申请表后提交,然后在规定时间查询审核结果及现场确认时间,考生按通知日期到现场确认。凡网上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未按时来现场确认,皆视为申请无效。

2、申请毕业网上提交申请时间:每年6月1日至5日(上半年)和12月1日至5日(下半年)。

3、现场确认时请按要求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已领到的考试课程合格证明或成绩总单等材料。凡持本市外

校单科合格证书者,现场确认时还须带好外校的准考证并填写调卷单。

4、凡持外省市单科合格证书者须提前办好考籍转移手续,在本市考试通过该专业课程门数必须达到:专科

5门专业课以上,本科4门专业课以上,且必须在我校参加并通过实践(上机)考试、论文指导和答辩。

5、本科毕业登记的考生,还请带好专科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专科成绩证明。

申办毕业证书的考生,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申办毕业资格和已取得的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

2011年上半年学前教育专业自考生毕业论文写作注意事项

一、请参考有关选题,仔细考虑后,先决定论文的写作大类。与学前教育专业自考课程无关的内容不宜作为论文选题。主要写作方向决定后,就应基本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具体。一旦选定写作方向和论题,就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可能在安排指导老师时发生问题。

二、论文撰写格式等请到华东师大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考”→“各类申请”→“论文申请”中查询。(网站http://)

三、论文写作的基本时间节点如下:

1、7月初公布指导老师后,请学员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与指导老师联系,确定论文题目。

2、8月10日以前交论文开题报告给指导老师审阅,然后按老师要求认真修改并着手初稿的写作;

3、10月1日以前将初稿交给指导老师审阅,按老师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再次交给老师审阅并按要求修改。

4、11月10前必须完成定稿,到华东师大继续教育学院的网址上下载论文封面,并填妥有关项目,连同论文定稿一起交给老师写评语、定成绩。(需要答辩的学员请将论文定稿打印四份,不需答辩的只要交一篇)

5、11月中旬进行论文答辩。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进行论文答辩(具体时间等指导老师通知)。

请各位学生按照以上所宣布的写作时间节点掌握论文写作进度并参加答辩,万勿延误。若有特殊原因以至于本次不能按时写好论文参加答辩,请事先向有关老师说明情况,并到自学考试办公室登记,办理延期申请,但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初稿或修改稿、定稿发出或寄出(建议用挂号信)后,应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询问是否收到,向老师请教该如何修改,以免延误时间。

本科毕业申请所需材料:

⑴准考证。⑵身份证。⑶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必须出具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⑷除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结合”考试﹑高等教育自考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考生外,持有其它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专科或本科成绩证明原件(如无,可去原毕业学校出具)!⑸自我鉴定小结草稿(500字左右)。⑹凡在本市其它高校通过课程考试,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课程单科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可在博益网上打印)。⑺凡用毕业证书、其它等级证书或专业合格证书申请免考本校自考课程的,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等,都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或还未拿到证书原件者必须出具发证单位开具的证明!⑻凡持外省市单科合格证书者须提前办好考籍转移手续,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如该专业有实践课,则必须在我校参加该专业的实践课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本科考生还需在本校完成毕业论文。⑼2002年以前考过课程的考生必须提供单科合格证书或2002年以前使用过的准考证号,两者都无者我办将不予受理相应课程。本科毕业论文申请所需材料:

10.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 篇十

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校区、院(部):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贯彻〈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南理校字[2009] 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上半年成人(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我校成人(自考)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

2、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业,所有课程考试(考核)、毕业

论文(设计)和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均达到及格及以上要求;

3、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上报材料

1、培养单位(指系、校区、成教院)报告;

2、南昌理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

名单汇总表(见样表);

3、成人(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两份);

(另交小两寸照片两张,同底电子版一份[用身份证号码]命名上交学位办)

4、申请者思想表现及各科成绩一览表;

5、学位课程成绩单;(由系部组织考试,改卷老师在成绩单上签名)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学位外语考试合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

2月26日前上交全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南昌理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

员名单汇总表

2、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校学科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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