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文明施工监理细则(10篇)
1.地铁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篇一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实施细则
[文明施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编 制 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部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 月 日
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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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文明施工监理依据..............................................................2
三、文明施工监理的目标............................................................2 1.文明施工目标...................................................................2 2.环境保护监理目标...............................................................2
四、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2 1.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2 2.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值.......................................................4
五、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5 1.文明施工监理措施与方法.........................................................5 2.尘污染控制.....................................................................5 3.噪声污染控制...................................................................6 4.施工现场文明管理...............................................................6 5.环境保护.......................................................................7 6.治安管理监理措施...............................................................7 7.周围环境协调...................................................................8 8.施工环境保护要求...............................................................8 9.环境保护监理实施措施及方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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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实际描述所在工程的状况(应包含可能涉及的不文明施工的根源)。
二、文明施工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区政府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政策法令及法规 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147—2004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7.《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 9.《监理规划》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三、文明施工监理的目标
1.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宁波市市政府有关规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无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争创建文明工地。(看合同具体要求)
2.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要做到尊章守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遵守行业规定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政策法令及法规要求,开工前必须要求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要求。
(1)文明施工必须坚持五个标准: 一是封闭施工。特别是城区内施工区域要全封闭隔离施工,不得把马路、交通和社会运行的区域与施工区域混在一起。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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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满足交通组织的需要。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交通疏解方案,使施工对交通影响最小。三是“清洁运输”。中心城区主要干道的渣土、构料、土方运输实行封闭式运输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防止泥土污染环境。
四是环境影响最小化。把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是减少对市民生活和出行的影响。施工单位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2)施工现场的围档要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要稳固、整洁、美观。市区围栏有宣传标语,设置“七牌二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称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计数牌,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七不”宣传牌。另外需设置的工程管理相关图包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交通、施工、人行通道图,临时排水、封启排水管道图,公用管线分布图,消防器材布置图,电气线路布置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标牌应规范、整齐。
(3)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4)施工场地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地清。
(5)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分开。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和办公地点使用。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表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内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有消署和防蚊虫叮咬的措施。
(6)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瓷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持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饭菜应卫生可口。
(7)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并制定急救措施。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生活区内还应设置工人淋浴、学习和娱乐场所。
(8)施工要有防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10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得施工。(9)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每年委托政府有关检测部门进行一次测试。
(10)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市政设施、地铁轻轨、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隔离,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挂牌施工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良好作业环境。
(12)现场防火
①有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合理。
②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满足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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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13)治安综合治理
①生活区应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②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并把责任分解到个人。③治安防范措施到位,不发生失盗事件。(14)生活设施
①厕所符合卫生要求,不准随地大小便。②食堂符合卫生要求,有卫生责任制。③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④应有淋浴室,并要符合要求。⑤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装上容器,派专人管理。(15)社区服务
①有防尘器、防噪音措施。②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③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④夜间施工要有告示牌、投诉电话。
2.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1)基础管理:
①挂放文明施工网络图;
②挂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
③挂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 ④挂放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⑤挂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
(2)生活区有“两通三无五必须(二通: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三无: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施工中无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五必须: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铭牌,工作人员佩卡上岗;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生活办公区应清洁文明)。
(3)环境形象:
①按标准悬挂施工铭牌、施工人员佩卡上岗; ②分隔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③施工人员着装统一;
④各方出入口、车行、施工、人行通道平整畅通; ⑤有切实可行的临时排水措施;
⑥机具设备、各类材料、土方堆放整齐、包装水泥进库; ⑦严格控制噪声尘土飞扬、泥浆排放经过处理。(4)宣传教育:
①现场有文明工地创建气氛;
②施工人员的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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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文字使用规范,禁用繁体字,没有错字、别字。(5)卫生防疫:
①工地现场有合格的饮用水、茶水桶符合要求; ②厕所有冲洗设备、专人清扫、并有集粪坑; ③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有健康证; ④食堂生熟分开、按规定留样菜、有冰箱并有专人管理,有消毒、防尘、灭蝇、灭鼠措施; ⑤浴室整洁,有专人打扫。(6)综合治理:
①重点区域有防范措施、有保卫值勤人员; ②无重大盗窃和违法事件发生;
③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易燃易爆场所有消防设施,配备合理且完好; ④易燃易爆场所有禁火标志,无烟蒂; ⑤危险品进库存放,有专人管理; ⑥动火操作符合规范;
⑦宿舍(办公室)电器使用规范。
五、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文明施工监理措施与方法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开具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并进行整改后的复查,确认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上级监督部门报告。
监理参与工程建设与各方协调的事项,通过工地例会及时解决。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予以改进。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跟踪到改正到位。
其他作业部位巡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确立巡视部位。
巡视检查应按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2.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
①施工段采用围挡作业;施工时采取分段、集中施工方法,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场;挖掘土方,必须做到当天清理,不能及时清理的,及时覆盖;进入工地的砂石料、填土料,必须是当天用多少进多少,当天不能用完的,要采取覆盖防尘。
②拆除建筑现场要有围挡,并采取喷淋措施防止扬尘;及时清运拆迁的物料。
(2)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型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对车身、车轮进行保洁,车辆出施工场地时不将泥土带出工地。
(3)场地清洁:承包商在每天施工结束后,都应将场地和周围道路进行保洁洒水,防止建筑垃圾和施工中的泥土,影响道路整洁,产生二次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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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污染控制
(1)对于施工工地边界离居民住宅楼100米以内的重点控制夜间时段施工作业的高噪声作业机具设备,原则上应停止使用,必须使用的,应采取临时性隔声措施。
(2)工地边界离居民住宅50米以内的,原则上夜间时段停止施工作业。除因特殊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并由工程指挥部协调当地街道、里委,共同做好社区居民安抚工作。
4.施工现场文明管理
(1)场容场貌管理
①按照要求实行封闭施工,施工区域围栏围护。
②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实施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域挂牌示意,生活区管理规定挂牌昭示全体。
③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制度。④安全生产作业工作上墙,做到七牌一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工程项目责任人员姓名牌、安全六大纪律牌、安全生产计数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和工地施工总平面图)。
⑤现场布置安全生产标语、安全宣传画和警示牌,做到无违章。
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挂设标志牌,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主要施工道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
⑦确保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无污水外溢,围栏外无渣土、无材料、无垃圾堆放。⑧环境整洁,水沟通畅,生活垃圾每天用编织袋袋装外运,生活区域定期喷洒药水,灭菌除害。
(2)临时道路管理
①现场施工道路畅通,进出车辆门前有专人负责指挥。②做好排水设施,场地及道路不积水。
③开工前做好临时便道,临时施工便道路面高于自然地面,道路外侧设置排水沟。(3)材料堆放管理
①各种设备、材料尽量远离基坑与施工作业区域,并不许堆放过高,防止倒塌下落伤人。②进场材料严格按场布图指定位置进行规范堆放。③现场材料员认真做好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包括数量、质量、质保书),并且做好记录(包括车号、车次、运输单位等)。
④材料堆放按场布图严格堆放,杜绝乱堆、乱放、混放,特别是杜绝把材料堆靠在围墙、广告牌后,以防受力造成倒塌等意外事故的发生。(4)办公室生活区管理
①办公室、厕所、食堂、宿舍等的搭建标准、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②制定“办公室及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使施工现场做到整洁、卫生。③办公室、宿舍通风、明亮,设有盥洗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
④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大容量电器,施工安全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⑤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设男、女厕所、浴室,水冲式,污水排入化粪池。浴室淋浴设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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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清洁,排水通畅,有专人管理。⑥在生活区内设置食堂,提供工人与管理人员的伙食。并按食品卫生法要求执行,用餐统一在食堂进行。
⑦施工现场设茶水供应点,茶具有消毒设施,确保冬天有热开水,夏天有凉开水供应。⑧为确保现场施工员工身体健康,现场设立医疗点。
5.环境保护
(1)卫生管理
①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设施。②材料进场与弃土运输车辆不带泥沙,并做到沿途不遗不撒。
③生活区室内外保持整洁有序,无污物、污水,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④食堂有专人主管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制度。⑤饮用水保证开水供应,饮水器具卫生。
⑥现场的厕所(包括楼层临时厕所)有专人保洁。(2)大气污染防护
①施工垃圾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②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③现场的临时道路地面做硬化处理,防止道路扬尘。
④在现场设置搅拌设备时,安设挡尘装置。(3)水污染防护
①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②控制施工产生的污水流向,防止漫沿,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线,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③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④现场厕所所产生的污水经过分解、沉淀后通过施工现场内的管线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线,清洁车每月一次对化粪池进行处理。(4)噪声污染
①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的相应制度和措施。②进行强噪声、大震动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采取降噪减震措施,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有关环保单位备案后施工。6.治安管理监理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配备治安保安人员,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携卡或登记后方可进入,预防治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治安事故,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事件,应立即制止,在现场不能控制事态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与警署进行联系。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治安承包责任协议书》,督促施工单位并与各专业施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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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层层签订治安责任协议书。
(2)工作人员不得在工地内酗酒或酒后进工地工作,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以维护财产和人员安全。
(3)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5)加强对劳动力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劳动力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行审查、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发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7.周围环境协调
(1)合理进行现场的布置,并增加必要的环保措施及环境防护,以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2)协助业主对周边环境进行协调,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3)监督施工单位开工前到环保监察站进行受监登记,随时接受环保监测。
(4)在进场施工前,协同施工单位和当地社区政府、居委会取得联系,邀请周边单位及居民代表参加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通报工程的概况、性质及建设意义,并积极听取周边单位及居民的意见及建议,尽量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对工程施工影响求得周边单位及居民的支持与谅解。
(5)对受施工的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及居民采取相应的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以尽可能地保护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利益。
(6)如因特殊工艺超过环保规定连续施工和夜间施工,提前18小时提请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当地居民协调工作。
(7)对场地及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用低噪音的新型机械设备。对施工场地照明灯光布置尽量背离居民区。
8.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现场道路
为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派专人随时清扫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并适量洒水压尘,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2)区域清理 施工现场的区域施工过程中要作到工完场清;各区域内的建筑垃圾随着区域施工的进展及时清理,要求活完底清,每个区域要设有垃圾区,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不能混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3)垃圾堆放区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设专门的垃圾堆放区,并将垃圾堆放区设置在避风处,以免产生扬尘,同时根据垃圾数量随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垃圾的专用车每次装完后,用苫布盖好,避免途中遗洒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
(4)噪声控制
①调整施工噪声分布时间。根据环保噪声标准(分贝)日夜要求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将容易产生噪音污染的分项工程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
②敏感区域施工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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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因施工需要场地噪声超过标准限制,或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必须报建设部门批准,并在环保部门备案。
9.环境保护监理实施措施及方法
(1)委托专业监测单位负责环境监测工作,做到信息化施工,监理应审核监测单位资质及环境监测方案,并派专人对监测数据和工作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确保监测成果真实、全面、及时,达到信息化施工目的。
(2)督促施工单位在进行现场布置时全面考虑防止扬尘、控制噪声等环境保护措施。
(3)监督现场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渣土外运应执行有关规定,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4)施工区域与交通便道应有明显的分隔,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交通便道的畅通。
以上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本监理细则,对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圆满完成****项目部安全监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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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
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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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铁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篇二
关键词:地铁车站,站场,管理,协调
地铁建设工程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 特别是在车站土建主体结构基本完成后, 各设备系统承包商和公共区装修单位将陆续进场施工, 形成多个专业交叉施工,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环节、多接口, 为了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 保证工期和施工质量, 以下从几个方面研究制定相关细则。
1 站场地盘管理范围及内容
各地铁车站机电安装承包商为站场地盘管理商, 负责从土建场地移交后至开通移交给运营时期的地盘管理, 负责与土建、装修、各设备系统专业施工接口的协调管理。
2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土建施工电源, 无论是土建施工单位报装的, 还是业主报装的, 未经业主同意, 一律禁止擅自报停, 由土建施工单位管理的施工用变压器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至该轨道交通线路开通运营。机电安装单位进场后, 从土建承包商变压器引出一级配电箱, 并安装计量电表, 土建施工单位予以配合。
机电安装承包商应从其管理的电表后, 在车站站厅和站台两端及适当位置设置二级配电箱。各专业承包商进场后需用电时, 应向机电安装承包商进行申请, 经设备监理审查后方可接入三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 (含) 以前的用电安全由机电安装承包商负责, 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用电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服从机电安装承包商的管理。三级配电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电表等, 每月定期向机电安装承包商缴纳电费。施工现场严禁乱搭乱接电源。
3 施工协调制度
施工协调制度分为两级, 一级协调由机电安装业主负责, 二级协调由设备监理和机电安装承包商负责。
1) 一级协调的范围、内容及目的:a.为设备安装阶段各专业承包商提供正式沟通渠道;b.讨论各专业施工 (安装) 进度及各专业的施工范围和其他不同专业协调事项;c.对全线各车站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2) 二级协调的内容、范围及目的:a.协调地铁车站各个施工专业临水临电、预埋件、预留孔洞、设备运送通道、房间移交等;b.对车站个别管线密集或施工难点进行讨论并制定相关解决措施;c.协调车站地盘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协调事项采用施工现场协调和会议协调的方式, 参加单位和人员须按时参加, 形成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后期遵照会议议定事项进行施工 (安装) 作业。
4 施工场地 (房间) 移交
施工场地 (房间) 的移交由站场部组织, 建设总部相关部门及土建、装修、设备专业承包商、设备监理及相关设计单位参加。站场地盘管理商未进场时, 由各设备系统专业和装修专业提出进场要求, 土建专业分别对其进行移交。
移交原则:车站实体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 并达到移交标准。但如确实因工期安排的需要, 也可实行分期移交。
移交的内容:车站结构、出入口、风亭、吊装井、废水泵房等各设备系统专业所需的施工场地 (房间) 和作业空间。
1) 移交的标准和要求:a.车站地下部分、出入口、风亭及隧道原则上已施工完成;b.分期移交时, 至少提供一个出入口和一个风亭, 供车站设备安装承包商进出车站施工使用;c.临时用水、用电、道路等按现状移交;d.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各工程承包商有拆除对后项工程承包商已无用的施工临时设施, 清运因地铁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责任和义务, 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e.对后项工程需用的施工临时设施 (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用房、施工便道等) , 前项工程承包商应予以后项施工承包商创造便利条件, 前项承包商的临时设施须经业主同意后方能拆除;f.前项工程承包商移交场地时, 应结清其产生的水电费用, 将临水临电设施一并交到后项工程承包商。如因工期需要, 前项工程承包商无法撤场时, 应配合后项工程承包商接入“临水”“临电”, 后项工程承包商应对使用的水电进行挂表计量。
2) 移交程序和要求。a.移交前的准备。土建承包商根据联合检查反馈的检查情况, 对需要整改的部分, 在移交前整改完毕。b.车站实体及施工场地 (房间) 的移交。各设备系统专业按照各专业的接口分别对孔洞、预埋件、建筑限界、各设备基础、净空等, 按照土建施工图纸一一进行检查和验收, 移交双方和相关部门进行签字移交。移交后的车站实体及施工场地 (房间) 的管理权由机电安装承包商负责。
5 大型设备进场吊运、安装管理
地铁车站供电设备、高低压柜、风机、冷水机组、屏蔽门、自动扶梯、垂直电梯等的安装, 及早确定大型设备的运送时间、运输路线、预留孔洞、存放场地等。各专业设备承包商应制定大型的设备进场专项方案, 进场专项方案应包含设备拟进场时间, 运送线路, 堆放地点, 配合部门等相关内容。并报监理审查, 报站场部备案, 由站场地盘管理商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具体进场时间。
进场专项方案确定后, 设备承包商应在规定时间内, 按照既定的运送线路, 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存放。
6 成品保护管理
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承包商应加强成品保护力度, 避免造成成品损坏。
土建承包商将车站和隧道结构移交后, 后项工程承包商 (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系统专业工程等) 需要在车站结构、隧道结构、结构防水等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部位进行施工时, 须经业主和设计单位认可后, 方能施工。
对于专业间交叉作业时, 双方技术人员应相互提出成品保护的要求, 并做好记录, 交叉作业过程中若出现损坏工程成品的, 责任方须承担相关费用。
各专业承包商进场前, 应检查各自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工程成品, 如有损坏应立即通知相关专业。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区域的工程成品有损坏现象, 该施工区域责任方应无条件对工程成品进行修复, 或承担该工程成品的相关费用。
设备安装过程中, 成品保护由设备安装承包商负责;设备安装完成后, 设备安装承包商应采取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 经设备监理确认后, 安装人员方可离场。
7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进入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承包商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住建部、湖北省、武汉市现行安全生产的文件进行安全生产。
各专业承包商进场施工前须将各自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设备监理审查, 站场部备案。
设备监理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中应包含各设备专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监理应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及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等。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管理, 进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须佩戴统一的工地出入证, 标卡应注明人员姓名、单位、照片等信息, 出入证采用A, B证的形式, 由使用单位按统一格式制作, 报机电安装承包商及设备监理盖章备案。
进入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施工人员,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及时清除当天产生的建筑垃圾, 做到工完场清。
现场作业人员应服从站场的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接受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
8 结语
3.地铁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篇三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一、总则
1.1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质量、安全工、文明施工等规范、规程、标准、政策法规,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1.2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监理书面审核后方可搭建。施工单位在现场应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并做到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1.3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燃油费自理)、水池等设施。
1.4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施工电梯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5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行政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1.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因乙方不积极或未采取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
1.7 乙方应严格按规定要求:搭建临时设施;现场污水排放;现场消防水源;粉尘、噪音控制;加强对施工区域内以及工程外围市政设施的保护;现场工程标志牌挂设在围墙外的大门明显处(五牌一图);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要配备专业勤杂人员打扫的基础上,进一步教育广大职工来起到自觉保护我们的施工和生活环境,保安人员负责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提供一个安定的施工环境。
1.8 乙方必须做到: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并做到硬地化,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1.9 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
1.10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危险品、地下障碍物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由甲方和监理单位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逾期不报的,乙方承担责任。
1.11 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安全网、施工围板广告权益属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这些设施上面悬挂任何广告,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派人强行拆除。
二、实施细则
2.1目的、办法
2.1.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约束手段,监督施工方按设计、规范、合同、甲方及监理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2.1.2乙方必须按照本细则所附安全文明措施要求完善施工条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具体实施情况予以支付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对于乙方未予实施的分项安全文明措施项目,甲方将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费用额度不予支付该项措施费用(详见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暂定费用额度表),该费用将直接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甲方及监理有权按照本措施的条款收取违约金。
2.1.3各甲方发包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管理,对甲方发包分包方违反总包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甲方发包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包有权对甲方发包分包方收取违约金,但必须征求业主、监理同意(监理签字确认)。
2.1.4奖励原则:对各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奖励,具体由甲方、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不超过累计违约金额度。
2.2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设置要求
2.2.1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临城市主干道侧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临一般道路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必须采用砖砌18墙、墙脚埋地深不小于50cm、墙柱间距不得大于3m,围墙外侧采用抹灰装饰,围墙应稳固、整洁、美观。
2.2.2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大门宽度不应小于5m、门面应平整、整洁,门头应设施工企业标志;大门一侧应设置门卫岗亭,建立相应的门卫制度,不少于2人值守。主大门右侧外墙挂设施工标牌。
2.2.3现场道路的布置按照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设置,现场道路采用原土夯实,路面用石粉拌水泥铺垫硬化处理及维护,确保雨天不起泥。施工道路面层必须采用150mm厚C25砼浇筑、宽度不得小于6米。
2.2.4现场排水设施设置完善,保证场地内无积水。沿工地围墙、在建工程(基坑或建筑地下室)及搅拌机四周、施工道路两侧、临建房滴水线设深300mm宽200mm的排水沟,排水沟采用砖砌筑,排水沟经沉淀池汇集、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线。
2.2.5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和公司总体部署,生活、办公区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完善的生活生产设施(厕所、厨房、淋浴室、吸烟室、茶水间等)。
2.2.6施工现场应设置泥沙沉淀池,排水沟要与沉淀池联通,经常检查、清理,保持排水通畅。
2.2.7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安排专人冲洗。2.2.8施工区域内各类材料、半成品、废品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要求,材料堆场场地必须进行硬化,材料应分区堆放,作到成垛、成堆、成方、一头齐,并按ISO9001标准挂牌标识。
2.2.9施工现场必须分别设置建筑、生活垃圾站,及时集中、回收、利用、清运。
2.2.10在施工人员进出各栋楼层的通道口,井架、施工电梯进出口处搭设长为3——6m,宽于通道口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铺满5cm厚的脚手板,上下两层,间距不小于60cm。
2.2.11电梯井口必须设置1.2m高钢筋防护门,下设200m高密闭挡脚板,电梯井道内用每隔3层用安全网或模板封闭。
2.2.12未安装拦板的阳台、料台、雨棚、挑檐、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1.2m高,两道横杆的安全防护栏杆,满张绿色密目安全网。
2.2.13地下室及楼层楼梯间内必须保证照明充足,保证无任何黑暗死角。
2.3材料进场
2.3.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甲方、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证明资料,材料进场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甲方、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3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
2.3.2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甲方、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收取违约金3000~5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以严格质量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实物与业主、监理确认的样板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的,除每次收取违约金3000~10000元外,并将按合同相应条款处理;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三天17:00前报甲方、监理,每拖延一天收取违约金100元。2.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4.1现场内的雨水、污水排水,包括基础、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沉淀池、化粪池、废旧材料、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不及时外运或不及时清理排放,不按照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5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2.4.2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且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范,严禁乱拉乱接。不按照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以每一项的每处为单位,收取违约金500~1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5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2.4.3安全通道设置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安全通道设施未及时维护、安全通道被堵塞、“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且不按照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以每一项每条为单位,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5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2.4.4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者、在非吸烟区吸烟、在楼层内随地小便等,以每一项每条、每人次为单位,收取违约金300元。
2.4.5在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者,收取违约金3000~10000元。2.4.6在施工现场楼层内随地大便,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次。2.4.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以每人每次为单位,收取违约金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5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2.4.8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失效、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不按照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收取违约金1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1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2.4.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如电锯、电焊机、钢筋加工机等),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要求放置,不按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以每台为单位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5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2.4.10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
2.4.11各施工单位仓库的材料应按防火要求分类、分库堆放和保管。如发现仓库内材料堆放混乱、易燃物品乱堆乱放时,每处收取违约金500元;如果发现在易燃品仓库内吸烟者,每人收取违约金500元;如果在易燃品仓库内发现烟头,每个烟头收取违约金500元。
2.4.12电焊机在高处邻边工作时,必须使用接火槽,防止电焊火花引起人身伤害、火灾、烧伤临近成品半成品等。否则以每台为单位收取违约金1000~5000元。
2.4.13其它违反国家、XX省及××市有关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将给予收取违约金500~5000元。
2.4.14擅自搬移或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警告牌的给予收取违约金100~500元。2.4.15严禁酒后进入现场,违者给予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2.4.16、配电箱不符合用电要求和规范的收取违约金500元。
2.4.17施工用电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制的给予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
2.4.18电线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每处收取违约金300~1000元。2.4.19电线和金属物绑在一起的,对操作者收取违约金300元。
2.4.20严禁木工模板支架及支撑、泵送混凝土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给予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
2.4.21任意破坏安全网的每处给予收取违约金300元。2.4.22无操作证乱开机械设备的每次收取违约金1000元。
2.4.23混凝土施工污染安全网的每处给予收取违约金100~500元。2.4.24楼层垃圾未按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清理的每层给予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
2.4.25各种材料无标识牌的,每处收取违约金500元。
2.4.26擅自拆除、移动、损坏消防设施的,每处收取违约金500元。2.4.27施工现场积水,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收取违约金500元。2.4.28使用童工和残疾人的给予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发生事故由班组承担全部责任。
2.5总包对甲方发包分包单位的管理
2.5.1甲方发包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的全面管理,如不能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安全等,总包可对甲方发包分包单位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
2.5.2甲方发包分包方在施工中,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的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暴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总包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分包单位除了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外,业主及总包可对分包单位收取违约金1000~10000元。
2.5.3总包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如甲方发包分包单位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整改,每延迟一天,总包可对甲方发包分包单位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
2.5.4施工时甲方发包分包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总包可按每处100~500元收取违约金,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的将加倍收取违约金。2.6计划、进度
2.6.1各施工单位进场须向甲方、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进度计划以及分部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
2.6.2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各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根据情况,收取违约金3000~10000元。2.6.3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工期要求、影响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收取违约金1000~20000元(施工合同已约定的除外),并按甲方、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违约金总额累加。2.7成本
2.7.1不按要求及时报送预、结算资料或监理、甲方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
2.7.2蓄意影响甲方、监理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超过实际15%,妨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收取违约金1000~10000元。2.8隐蔽工程验收
2.8.1未经监理验收,擅自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除进行必要剥离达到检验目的外,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10000元。
2.8.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达不到规范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10000元。2.8.3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实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收取违约金1000~10000元。
2.8.4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造成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收取违约金10000~100000元。
2.8.5蓄意影响阻挠甲方、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收取违约金1000~5000元。2.9会议制度、文档资料管理、施工配合
2.9.1周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会。周例会、专题会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早退者或中途擅自离开会场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收取违约金500元,无故不参加例会或专题会的单位,每次收取违约金1000元,并无条件执行会议内容。
2.9.2各施工单位须按监理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业主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工程计划、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每次呈报原件不少于2份,以便监理呈报业主同时审核)。对于拒绝不执行者,收取违约金300~1000元。
2.9.3施工单位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收取违约金300~1000元。
2.9.4监理部发的监理通知有关限期进行整改的项目,或周例会上甲方、监理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或不按期完成,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收取违约金1000—5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收取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总额累计计算。
2.9.5施工方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甲方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5000元。情况严重时甲方、监理有权要求相关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相关施工班组退场或下达局部停工指令。2.10成品保护要求
2.10.1总包或分包单位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每处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
2.10.2总包或分包单位未能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其它单位的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或野蛮施工导致其它单位的成品、半成品损失的,除了应赔偿由此给其它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视对工程的损失情况收取违约金1000—10000元。
2.10.3故意损坏、破坏成品或半成品或偷盗成品、半成品的,视对工程危害的程度对行为人所在单位收取违约金10000—50000元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地铁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篇四
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
凡违反协议书和以下考核内容的,按如下金额交纳违约金。
1、不具备安全条件进行施工作业的,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2、未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虽建立但不健全的承担
违约金100元。
3、对所有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承担违约金100—300元(以教育培训记录或其他证书为准)。
4、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承担违约金100—300元,安全人员不在岗或不带标志的承担违约金100—200元.5、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与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必须调离岗位并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6、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
7、从本文来源于http:///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8、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
9、没有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标语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
10、应设而未设安全警示标志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
11、应设而未设安全防护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
12、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1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14、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由职能部门处理,另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15、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16、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物资、物品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因此而造成损害后果的除承担全部责任由职能部门处理外,另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17、不符本文来源于http:///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
18、隐瞒事故不及时向职能部门和经理部报告的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轻伤以上事故报告)。
19、出现伤亡事故,死亡一人次承担违约金3000元,重伤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0元,轻伤每人次承担违约金100元,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0、损坏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和违反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由职能部门处理,另每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21、安全会议(每次)报项目经理部,未报的每项,每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22、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的,每人次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
23、本考核办法只限于××工程范围。
××县××工程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5.地铁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篇五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
现将《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一线建筑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组成。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
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时,应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辽建发[2007]87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删减,在计价中单列并计入总价。
第五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中应依据中标通知书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额度、预付计划、调整方式、专款专用及违约赔款等内容。非招标项目,应依照本细则或《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出。
合同解除或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具体措施。建设单位应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存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帐户。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及预付凭证。
合同工期在一年内的(含一年),建设单位足额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合
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首次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预付。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应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按单位工程专户核算,单列备查。施工单位应在承揽工程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开设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帐户。
施工单位应按使用计划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由专用帐户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余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退回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事项,并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分包单位应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其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预付和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现行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中标无效,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责令重新招标。
投标人未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单列但删减的,以及对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他要求的费用未一并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评标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作废标处理。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未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对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要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六十四、六十五条或《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一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造成分包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未履行本细则的安全监理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或《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缓支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按本细则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工程受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或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对招投标未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单独列项、单独计取或删减不予纠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各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相应费率。
6.文明班级评比细则 篇六
为加强班级队伍建设,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以及竞争意识,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实施本评比细则。
1、文明班级周评比得一次流动红旗记1分。
2、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优异颁发奖状的班级一次记1分。
3、学校日常检查前三名一次记1分。
4、班内做好人好事受到社会表扬的班级,每次加1分。
7.文明班级量化细则 篇七
为加强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荣誉观念,形成良好的校风,共创“文明班集体”,共创文明校园,经研究,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说明:
1、量化考核分日常检查和每月考评两部分,主要包括五项内容:纪律、卫生、两操、德育活动和劳动等。
2、每个班级为一个集体,每个集体设基础分为100分,在检查中每发现学生有一次不文明行为(学生在纪律、两操、德育活动和劳动等方面做的不到的行为统称为“不文明行为”)或班级有一次违规现象(如预备时不唱歌、上课时不喊起立等),扣除该班级量化积分1分,卫生扣分依照后面所附细则。
3、日常检查由值日领导和学生会分别检查完成,值日领导做好当天的全面检查(包括纪律、卫生),对班级的纪律、卫生随时检查(包括课间),随时扣分,并做好记录。学生会每天只检查两次,即早饭后和午饭后,且只检查班级卫生,不检查其他方面。学生会每次于辅导铃响后开始检查,15分钟内检查结束。
4、值日领导和学生会检查时,要简明扣分原因。当天值日完毕,在总分栏中合计出扣分总数,学生会检查记录于当天中午检查结束后交给当天值日领导,然后由值日领导将师生的检查记录整理后填写到周汇总表中,于第二天预备前将扣分总数公布到教学楼前的公示栏中,并将学生检查记录收集于学校日志后。
5、寝室管理老师做好每个班级的寝室检查记录,每发现一次不文明行为,只扣一分,卫生等其他方面按细则另行扣分,于第二天预备前将前一天的扣分总数公布到公示栏中,一周结束后,将检查结果送交到政教处。
6、日常检查的结果每周评比一次,按积分高低,按60%比例评出文明班级,发放“文明班级”流动红旗。
二、细则: A:日常检查
(一)纪律:基础分50分,出现下列违纪现象,每次扣班级量化积分1分。
1、男生留长发,男、女生染发、烫发、染指甲、留长指甲者;
2、教学区穿拖鞋、佩戴手饰者;
3、上课迟到、早退、旷课,辅导铃响后不进班,在校园内乱跑者;
4、早自习及三饭后不按时进班者(早、晚饭就餐及准备时间为25分钟,午饭后为30分钟);
5、上课不注意听讲、做小动作、交头接耳者;
6、上课打瞌睡、看课外书、做与学习无关事情者;
7、扰乱课堂,影响他人学习者;
8、课间在前檐下栏杆前站成排者(学校要求:不停留);
9、课间在走廊、楼梯道、校园内大声喧哗、吵闹、说脏话、追逐撕打及在走廊、楼梯道大踏步奔跑者;
10、在教室里打闹、喧哗、坐桌子、踢凳子、敲桌子或做有违校纪班规事情者;
11、勾肩搭背,多人并行者;
12、在光线许可时,不按时熄灯的班级;
13、打架、骂人、吹口哨、说闲话,在同学中拉帮结派,搞不团结行为者;
14、不服老师管教,顶撞教职工者;
15、私拿他人物品、盗用他人饭卡者;
16、在集会时,起哄、骚乱、交头接耳、做小动作、看课外书、吃零食、乱扔废纸者;
17、翻越院墙、大门,私自出校者;
18、从教室北窗倒垃圾、倒水,从楼上往下吐痰或扔废纸、杂物,乱扔砖头、瓦块者;
19、践踏草坪、折损花草、破坏公物者;
20、携带管制刀具或危险品进入校园,燃放鞭炮者;
21、预备后不唱歌,上课时不喊起立的班级;
22、到食堂就餐时,奔跑、喧哗、打闹、加队、乱敲餐具者;
23、在墙壁、桌凳等地方乱刻乱画,涂抹板报字迹者;
24、不节约用水,浪费水资源者;
25、乱倒垃圾,乱扔废纸、塑料袋等杂物者;
26、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劳动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者;
27、进入网吧、游戏厅者;
28、考试作弊者;
29、在禁止区域就餐(就餐区域指餐厅附近,不得在西花园、车子棚、教室、寝室、教师生活区等区域就餐);30、将剩饭乱倒者;
31、吸烟、喝酒、打牌、下棋、带手机、随身听、玩游戏机者;
32、早操、课间操说笑、打闹、不上操或做操不认真者;
33、在教学楼、教室等地方拍球、踢足球、打羽毛球者;
34、其他有违《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言行。
(二)卫生(基础分为40分)
1、教室内桌凳、标语不整齐,地面不干净,洒水不均匀,门窗、玻璃脏,酌情扣1-3分。
2、卫生区每日早、午饭后各扫一次(规定时间内打扫完毕:早饭后7:30以前,午饭后12:30以前)。不打扫者一次扣3分;不按时打扫、打扫不彻底或值日组不能及时进班者扣1-2分。(如有烂砖头、纸片、塑料袋、碎玻璃碴等垃圾每处扣0.5分,此项扣分不超过3分,有纸屑扣1分,扫后垃圾不清走扣1分)。
3、从楼上向下(或随地)倒垃圾,扔废纸、果皮,吐痰一人次扣1-2分。
4、卫生区墙壁有乱写乱画,不及时清除者每次扣1分。
(三)两操:(基础分10分)
1、站队不及时,行列不整齐,无领操员分别扣1分。
2、做操不认真或部分不做操者视情况扣1-3分。
3、班级不做操者扣3分(考试或学校公务除外)。B、每月考评:
1、安排各班上交的有关材料,不按时上交者,酌情扣1-3分。
2、在学校组织的德育等活动中,组织不力或不参加者,酌情扣1-3分。
3、学校布置的劳动,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者,酌情扣1-3分。
4、升旗仪式组织不力,班主任或学生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酌情扣1-3分。
5、在学校对班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中,对较好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班级奖励1-3分,对不能完成任务、表现较差的班级,酌情扣1-2分。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或有不妥之处,运行中再作调整。
8.文明科室考核细则 篇八
理论武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型处室、科室创建持续深入。
思想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推进谈心交心活动,加强工作沟通和思想交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
作风建设。组织排查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建立作风建设联系点,征求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度,基层群众满意。
组织建设。重视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工作业绩显著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本处室、科室承担的工作。
履行职责。严格依据“三定”规定等赋予的职能,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明确界定工作界面,权责清晰,人岗相适,高效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绩效。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分解落实绩效目标;对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绩效显著。
创新创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业务工作拓展上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机制,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上有新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成效。
(三)服务能力提升
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按规定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实行行政(项目管理)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依法行政。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坚持按章办事,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自我评查,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运转高效。建立健全议事、考勤等制度,内部管理严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办事程序,内部运转协调,工作效率高。
服务优质。兑现服务承诺,创新服务举措,服务能力强;树立品牌意识,深化服务内涵,服务质量优;重视服务信息反馈,落实问题整改,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四)团队建设扎实
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内部决策科学、民主、规范;强化干部监管,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完备;注重职工业务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制度健全。
素质建设。注重理论教育,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高;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好;强化工作能力训练,干部职工学习力、适应力、执行力强。
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文化建设载体多样,活动丰富多彩,文明创建广泛深入;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状态良好,干群关系和谐。
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监控和廉政风险防范有效。
(五)创建氛围浓厚
氛围营造。加强文明创建宣传,创建理念深入人心;创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创建标识醒目,创建氛围浓厚。
环境卫生。办公区域环境优美,卫生设施齐全;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禁吸烟等现象。
文明礼仪。注重文明礼仪教育培训,提高个人素养,提升文明程度;个人仪表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着装大方得体;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节能环保。注重资源节约,推行绿色办公;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第七条 依据考核标准,制订《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团队建设、创建氛围五大项,总分100分。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一)业务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项;
(二)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行为,受到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加1—3分/次。
(三)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上级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次。
(四)在交通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有创新做法,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视情况加1—3分。
(五)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2分/次。
(六)其他被认定的加分事项。
第九条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出现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其他不宜参评的。
第三章 考核评选程序
第十条 厅创建办负责组建文明处室、科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厅办公室、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海员交通工会等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文明处室、科室的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
第十二条 文明处室申报程序:
(一)厅机关处室(部门)申报程序
1. 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自愿申报。
2. 申报。向厅创建办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处室申报表》。
(二)厅属单位所属处室(部门)按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报。
第十三条 文明科室申报程序:
(一)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自愿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科室申报表》。
(二)审核。单位对申报科室的自评报告和申报申请进行审核,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择优确定拟申报的文明科室名单。
(三)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申报的文明科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9.文明班级考评细则 篇九
1、根据《中学德育大纲》制定班级工作计划
2、期末有班级工作总结
3、有争创文明班级计划
二、学生干部
4、班团队干部能独立开展工作,有一定威信
5、班团队干部分工合作,团结互助
6、班团队干部能完成校、校团委、学生会下达的任务
三、班风建设
7、班风好,常规考核评比成绩优秀
8、室内布置统一规范,班风突出、醒目
9、爱护公物
10、黑板报内容丰富健康并不少于德育处规定的期数
11、主题班会每学期至少二次,效果良好
10.文明行业考评细则 篇十
一、组织实施
1.考评主体为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具体实施。
2.考评对象为各省级团委,包括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全国餐饮行业团指委。
3.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单数年的11月为考评月,12月公布成绩;双数年的9月为考评月,10月公布成绩。各省级团委需在考评月内提交本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字以内)和格式统一的工作台账(附后)。
4.组委会办公室结合工作情况报告、在线管理记录、日常掌握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打分。每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启动前,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省级团委两年内的管理工作平均成绩作为名额调节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针对五个方面共11个项目综合打分。
(一)机制规范(10分)
1.组织机制。主要考察省级活动组委会的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交流合作、共同决策机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2.工作规范。主要考察本地区(本行业)创建工作的规范制度建设、考核评选机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以上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打分。
(二)基础工作(20分)
3.培训指导。主要考察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培训、交流,开展面向基层的工作调研等情况。
4.日常监督。主要考察对基层创建工作的实地督导、定期考核、社会监督的实施情况,以及能否按照《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整改要求和荣誉退出机制。
5.沟通联系。主要考察是否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加强配合,及时提交信息、反映情况、提供经验;是否与基层集体建立直接联系机制。
根据以上工作的时效和工作的质量打分。
(三)创建规模(30分)
6.活动覆盖领域。主要考察是否已经与联合开展活动的行业部门(社会机构)的省级单位建立联创机制,是否积极支持和主动推动各行业创建工作。重点是注会、餐饮、快递、电商等新领域拓展情况,及与相关管理部门(社会机构)的联创机制。
7.基层创建规模。主要考察通过本地区(本行业)参与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数量。以各地区(各行业)评选名额的基数乘10倍为达标数量。其中,应有一定规模的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以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创建集体。
根据创建活动拓展的领域、规模、结构打分。
(四)品牌建设(30分)
8.活动载体。主要考察是否按照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开展主题创建活动;是否形成本地区(本行业)长效性、统一性、特色性的创建载体。
9.氛围营造。主要考察是否有活动宣传阵地、媒体联动机制、新媒体工作平台;是否切实落实公示和亮牌制度,坚持不懈加强品牌推广和典型宣传。
根据以上工作的参与面、影响力、实效性等打分。
(五)其他项目(10分)
10.加分项。一是在青年文明号拓展领域、载体建设、机制创新、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积极探索。二是本地区(行业)主要领导出席青年文明号相关活动、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出台和完善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支持政策。
11.减分项。根据组委会办公室从网站、电话等渠道接到的青年文明号投诉中反映的工作问题、反馈和处理情况扣分。
三、有关说明
1.“创建规模”方面的“活动覆盖领域”项目,重点考察省级地方团委,对行业不予考察。
2.各省级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对下级活动管理单位的考评办法,且需与本办法实施原则和基本内容保持一致。
3.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台账
填写单位: 填写时间:
注:1.此表面向各省级地方团委;
2.各省级地方团委在规定的考评月内,将填写完成的工作台账与本年度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阅读详情:www.wenku1.com/news/CFEE78396D1F477D.html
范文六:文明评比办法
二○一四年检察院
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我院文明程度,提升检察人员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 文明部门是在部门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干警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检察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评选活动,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院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政治处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评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建设工作。
第三章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六条 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全院各部门(科、局、处、室、队)。
第七条 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全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善于掌握和解决本部门人员思想问题,关心干部的成长进步;干部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检察干警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部门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工作实绩显著;团结
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部门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与时俱进,自觉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 否决条件:
(一)检察干警有违法违纪的。
(二)检察干警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的。
(三)检察干警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文明干警评选细则
第九条 文明干警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第十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兴安检察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
自觉参加学习教育;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 否决条件:
(一)违法违纪的。
(二)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服务意识不强,不做质量不高。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和检察干警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 第十三条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自评。各科室、检察干警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十四条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民主测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听取部门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 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部门及检察干警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政治处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检察干警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申报表。
第十七条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审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结果,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干警。
第十八条 文明科室每年评3个,文明干警名额不限。
第六章管理
第十九条 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科室、文明干警将在全院年度会议上通报表彰,文明科室将授予文明科室奖牌,文明干警则按照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十条 各部门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政治处,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部门负
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的,在当年度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 被撤销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称号的科室和个人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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