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2024-10-13

中共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4篇)

1.中共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篇一

关于中共新泰市石莱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

石莱镇党委:

我单位新泰市石莱镇中心小学党支部班子现已任期届满,按相关规定要求,经党支部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6年8月22日在石莱镇中心小学四楼会议室进行。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中共新泰市石莱镇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3.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三、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及候选人名额

下届委员会拟设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拟设书记1名,提名候选人1名。

四、推荐和选举办法

1.候选人拟采用党员民主推荐的办法产生初步人选,报上级党委审批确定。

2.选举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下届委员会委员拟由党员大会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书记拟由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审示。

中共新泰市石莱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

2.中共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篇二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党总支 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规范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党委决定在下半年开展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好党员大会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基层组织的任期和换届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期换届是健全党内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校中层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规范和完善党总支、支部换届制度,有利于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换届工作,开展党总支、支部直接选举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积极探索。通过换届选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的群众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开好党员大会,做好换届工作是总结经验、推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各党总支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精心谋划发展大局,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做好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和设置

1.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2.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下属学院党总支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以及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委员组成;机关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由书记1人,以及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委员组成;后勤党总支由书记1人、副书记1人,以及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委员组成。

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组织、宣传委员各1人。

(二)总支、支部委员任职条件和组成要求 1.总支委员任职条件(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踏实肯干,有胜任总支委员的组织能力,热心为师生服务。

(3)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具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5)具有3年以上党龄。2.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1)具备委员任职条件。

(2)符合湖师院党发〔2008〕19号《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和资格。(3)任书记应有五年以上党龄。

(三)支部成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养,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

2.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具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发挥好支部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4.任书记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党龄。

(四)总支、支部班子组成要求

党总支班子成员的配备根据《党章》及上级党委有关规定,按照“工作班子”的要求进行推荐选举。下属学院党总支组成人员的基本要求,要贯彻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师院党发〔2008〕29号《湖州师范学院二级学院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民主选举程序,实行党员院长兼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党员副院长担任学院党总支委员。支部班子的推选,要特别重视配强支部书记。

三、召开党员大会和换届工作程序

(一)换届准备工作

学校党委召开各党总支书记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本届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把握政策,明确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使党员掌握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做好党总支工作报告起草讨论工作;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换届选举请示应包括以下内容: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党总支委员会组成人数和选举办法等。

(二)民主推荐工作

换届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关键环节是做好民主推荐工作。党总支换届要实行“二上二下”的民主推荐程序。先在党员和教职工中进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第一轮无记名民主推荐。在汇总第一轮推荐后,由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再在全体党员中进行第二轮无记名民主推荐,并将第二轮推荐情况报校党委。民主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确保充分反映民意。

(三)开好党员大会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接到校党委的批复后,在认真组织做好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的酝酿讨论等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1)本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3)选举新一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4)宣布选举结果。

(四)选举结果报批

选举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选举工作情况报告。校党委组织部将选举结果提交校党委会审批。凡属新任书记、副书记的,还须履行干部提任的组织程序。

(五)支部大会和支部换届的工作程序由各党总支参照此文件作出具体规定。

四、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

1.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是学校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部门、下属学院要高度重视选举工作,正确处理好换届选举工作和正常工作的关系,保证党内民主程序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有关选举工作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好信息沟通和反馈,组织好选举工作。

2.在选举工作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遵循选举工作的原则和有关程序,自觉遵守选举工作的有关纪律,严禁拉票行为,不得进行非组织活动。校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校纪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3.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在9月底前完成。党的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各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部署。学生党支部要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由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工部提出指导意见。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共产党 组织 换届 通知

2009年9月3日印发

3.中共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篇三

选举办法(草案)

(2012年4月7日)

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件(暂行)》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实行等额选举;委员5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委员候选人6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差额1名。

五、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党支部、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提名推荐,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公示,确定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请县直 1

机关工委批复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六、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八、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候选人由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确定,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新当选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九、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三、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四、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书写要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无效票。

十五、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中共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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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镇﹡﹡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仅供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沂源县委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报请﹡﹡镇党委批准,我村本届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由3人组成,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由镇党委根据本村不少于全体应到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和不少于80%的户代表(或全体村民)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提出的。候选人必须是本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并符合《﹡﹡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候选人应具备的标准条件。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为1名,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由代写员根据党员意愿代为填写。

八、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其他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产生。公布选举结果时,按选票上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报告所得票数。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唱票人、计票人各1名,由上届党支部提出或由全体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确定。已提名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会场设一个投票箱。投票按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党员顺序依次进行。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缺席党员不得委托其他党员代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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