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024-10-22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共14篇)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一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分公司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的内容为:危化品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另外,在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日内,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之日起**日内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分公司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

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单位积极督促本单位的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检测因素。噪声及其他物理、化学因素测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5、落实“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三同时”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6、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接触有害物质作业职工,噪声接触工种每年检查1次。

②对离岗职工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③接触化学毒物的职工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7、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全员自我防范意识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中,将全矿所有职业危害情况告知,并在劳动合中予以注明。利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有害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对在健康监护体检中发现的职

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人、确诊职业病人,均以书面形式告知。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分公司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对新上岗职工及接害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职业危害的种类及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自觉使用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〇**年一月六日

2.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二

近年来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一些职业问题, 人们对职业健康需求越来越高, 职业病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有毒、有害物质等引发的疾病。目前我国职业卫生工作不能很好匹配社会发展的速度, 导致职业病危害形势的严峻愈加严重。据调查显示, 疑似职业病人群占用人单位职业人员的0.58%, 因此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是目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1 我国职业病防治的现状

(1)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不重视, 社会重视不足。我国一些用人单位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不到位, 忽视了对单位的安全设备的设立;没有意识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忽视了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检查;防治监管不够到位, 危害了劳动者的健康利益。虽然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已取得了一些进展, 但是防治工作至今没有受到社会广泛人民的关注, 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治宣传力度不足, 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这导致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阻碍。

(2) 防治部门监管不到位, 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虽然我国已建立职业病防治法, 但是职业病防治相关的监督部门职责不明确, 很多防治与实施都是由卫生行政部负责, 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性, 职能交接进展较慢, 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至今仍未完善, 导致我国对职业病的预防效果不佳, 严重影响了职业病防治的进程。另外我国的职业病危害人群具有典型的群体性, 90%以上的职业病患者都是农民工, 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采矿业等。

(3) 职业病诊断机构人员的鉴定能力与水平有待提高。目前, 我国职业病诊断机构人员的鉴定能力与技术水平仍未达到相关的标准, 难以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求。很多地区至今仍未设立相关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新环境下出现的新职业病对监管部门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诊断机构人员的能力与水平直接影响着职业病防治的效果。但目前一些职业病诊断机构的鉴定管理不够到位, 报告体系不健全, 瞒报、迟报的现象时有发生, 导致鉴定效率低下, 对职业病预防不及时, 增加了我国对发病病情的估计难度与控制难度,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产生了很大的阻碍。

2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

(1) 完善监管体制与工作体系。我国应尽快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体制, 明确卫生部门的职责, 有效地整合行政资源, 优化协调机制;建立合理的卫生工作机制, 提高监管效率与管理质量;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政策, 建立合理的综合管理体系, 加强执法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 有效地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 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与考核。职业病防治工作应作为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遵从职业病防控指标体系的标准, 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社会应在发展建设中对职业病防治进行长期规划, 协调劳动者的健康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应加强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体系的完善, 明确政府与相关部门的职责, 引导群众监督相关部门的执法情况, 对领导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 有效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

(3)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并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我国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 监督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 增强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 利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利益。严格履行贯《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内容, 不断完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有效保障职业病劳动患者的合法权益。

(4) 提高诊断机构人员的诊断能力。职业病诊断机构作为职业病防治的基础机构,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我们应加强对技术工作人员相关技能的培训, 有效地提高职业病技术人员的综合专业水平;加强对诊断机构人员的素质教育, 减少对诊断结果瞒报、迟报的现象, 还应及时更新诊断机构的监测设备, 为职业病检测提高良好的设备保障, 保证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5) 强化企业管理,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政府更不断促进社会产业的优化与升级, 淘汰高危害、高污染的工艺技术与行业。按照标准规范对行业进行合理的规划, 加强对有职业危害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体系, 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其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与义务, 积极地采用有效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严格约束企业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签订, 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基本保障。

我们还应不断加强群众监督职责, 利用工会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工作保证, 定期开展劳动监督检查, 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作为工作核心。不断完善劳动者卫生服务体系, 提供给劳动者进行职业病维权的绿色通道, 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引导劳动者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基本利益。

3 总结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虽然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但目前防治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 仍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我们应不断完善监管体制与工作体系, 增加防治部门的监管力度, 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与考核;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 监督企业对劳动合同管理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落实;还应提高诊断机构人员的诊断能力与专业水平, 为职业病防治奠定基础;有效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建立完善的职业病维权绿色通道, 保证劳动者自身的基本利益, 不断推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黄斌.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D].苏州大学, 2014.

[2]聂森, 朱华文.浅议增强行业自律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意义[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2 (06) :593-595.

[3]汤淳.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2008 (05) :317-319.

[4]张敏.大型企业职业病防治理论体系的创建和防治模式研究[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9 (05) :414-420.

3.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三

关键词: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6-0022-02

石油企业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企业,是经济的基础组成部分,关系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现当代石油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但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问题没有根本上的突破,严重影响石油企业职工的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国依据国际上职业健康的卫生管理体系积极落实了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笔者将从我国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基本问题入手,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一系列的防治措施。

1  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现状

石油企业工作涵盖勘探、开采和化工等多个部分,具有环节多和工作环境复杂的特性,在开展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受到病种类多的影响,进展较为困难。此外,石油企业的职工人数基数大,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在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工作中存在诸多的困难。笔者通过分析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问题,总结出了以下六个主要问题。

1.1  缺乏科学系统的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体系

我国的石油企业在落实相关的卫生法律制度时,没有重视相关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发展,没有重视在企业中设立专职的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也就不能设置合适的机制和制度,不能有效的管理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目前出台的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

1.2  石油企业对职业病的认识不足

石油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要求每一个企业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与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我国石油企业观念落后的问题可以从企业和职工两方面来说明。

从企业主体观念来看:受到我国石油企业发展历程的影响,部分企业在企业管理中偏重于企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忽视了企业职工的健康问题,为了节省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开展和落实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此外,部分企业的管理者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导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进展缓慢。

从石油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来看:职工在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处于茫然状态,认为职工付出劳动和牺牲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忽视了职业健康问题。

此外,当前我国的人力资源较为丰富,职工在求职过程中为了保证求职机会,不敢也不愿意向企业提出健康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造就了职业病的高发现象。

1.3  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经费不足

我国石油行业注重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绝大多数石油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投资较大,增加了企业的整体运行成本[3]。在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中,企业的实际投资较少,管理较为落后,容易出现基础设施落后和故障的现象,管理人员盲目的管理导致石油企业一线职工承受较大的安全风险,职工在设备和供给方面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石油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4  石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后

我国石油企业的卫生工作落后现象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缺失,石油企业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调整安全教育知识教育,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和提升职工的职业卫生理念和技能。

二是石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不彻底,部分企业的防治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工作,没有任何的实际进展,严重影响企业职业卫生的进展。

2  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2.1  建设科学系统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石油企业要紧紧围绕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具体要求,联合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通过聘请和培训专职的石油企业健康管理人员对企业职工的健康工作展开科学系统的教育,实现有效的管理[4]。

此外,石油企业要积极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利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全面改善整体的职业病防治局面,实现职工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2.2  提升石油企业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核心是企业职工,加强企业和职工对职业病的全面认识是开展石油企业职业病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第一,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防治结合的策略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危害源头,从而保障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提升领导团体的责任意识[5]。

第二,合理利用现代化技术促进石油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是职业卫生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表现形式,石油企业通过量化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反映劳动者的劳动负荷和岗位之间的差异性,从而提升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

第三,通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致使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介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就要求石油企业在基本技术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通过相互尊重和发挥自身优势来实现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升[6]。

2.3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建设专业防治队伍

一支高水平的职业病防治队伍可以有效提升石油企业整体的职业病防治效果。

第一,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从而更好地处理勘探、钻井和采油等作业的职业病防治,从根本上改善石油企业的生产作业条件。

第二,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基层职业卫生队伍建设,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队伍建设要结合社区的卫生服务,利用低廉和费用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从而满足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职业卫生的宏观调控[7]。

第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来加强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石油企业需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上开展广泛的普法教育,提升一般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8]。

此外,石油企业要注重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通过完善企业的职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来保证企业员工的基本利益。

2.4  设计科学的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首先是建设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组织,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必须熟悉职业病的防治法规,掌握石油企业的基本生产工艺,利用专业性知识防治职业病。职业病的防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石油企业需要建立专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通过积极的调研分析针对性的设计防治方案[9]。

其次是建立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通过可视化的信息统计每一位职工的健康状况,实时监督防治效果,也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10]。最后是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可以提升石油企业的突发事故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结  语

任何经济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石油企业的工作特性对职业病的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通过分析我国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这能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效果。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工和企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企业积极改善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也有利于提升石油企业的发展活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徐晓.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现状及对策研究[J].科技展望,2016,26(13).

[2] 王道爱,张新江.职业病防治现状分析及其对策[J].世界中医药,2015,

(A01):566-567.

[3] 徐纪良,曹芹,黄沪涛,等.上海某石油化工企业含硫石脑油预加氢处理    中职业病危害调查[J].职业与健康,2015,31(21):2900-2903.

[4] 宋志伟.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防护[J].

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2014, 30(3):31-33..

[5] 王建锋,谢景欣.某石油公司新建油藏集输站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J].江苏预防医学, 2015(3):109-110.

[6] Shao X C, Tian H F, Zhou L. The situ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in enterprises with heavier and serious hazards in Dalian

City[J]. Occupation & Health, 2014.

[7] Shao X C, Tian H F, Zhou L. The situ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in enterprises with heavier and serious hazards in Dalian

City[J]. Occupation & Health, 2014.

[8] Luo T J, Luo F C. Problems Easy to Be Ignored by Employers in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Countermeasures[J].

Value Engineering, 2014.

[9] Bai Y, Zhu B L, Wang J F, et al. An investigation of enterprises

using and producing chemicals in Jiangsu Province and their

situ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J]. Journal of Environm

ental & Occupational Medicine, 2010.

[10] Jia Y.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on the management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facilities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s[J]. Journal of

4.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四

[2015]12号

二〇一五年职业病防治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分公司安全健康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经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分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潘 江(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王志全(分公司副经理)

组 员;刘军民 吴晓明 王金晓 于克勇 李 耀 董本昌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主 任 刘军民(专职)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危害因素,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100%;(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配戴率为100%;

(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5)2015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分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成立由经理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工作。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和班组,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益。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

8、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进工艺,积极开展危害因素治理

(1)噪声防治。一是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或改革工艺过程、采取减振、隔振等措施,提高机器设备的装配质量、减少部件之间的摩擦和撞击,以降低噪声。二是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吸声、隔声、消声材料和装置,阻断和屏蔽噪声的传播,三是加强个体防护,在作业现场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正确合理地佩戴防噪声护具。

(2)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11、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分公司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的内容为:危化品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另外,在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分公司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 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单位积极督促本单位的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检测因素。噪声及其他物理、化学因素测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监测一次。(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5、落实“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三同时”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6、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接触有害物质作业职工,噪声接触工种每年检查1次。②对离岗职工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③接触化学毒物的职工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7、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全员自我防范意识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中,将全矿所有职业危害情况告知,并在劳动合中予以注明。利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有害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对在健康监护体检中发现的职 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人、确诊职业病人,均以书面形式告知。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分公司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对新上岗职工及接害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职业危害的种类及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自觉使用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5.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五

摘要

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对中国的职业卫生工作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国内的职业卫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表现为;政府重视、就业者维护自身健康的维权意识增强、大中型国营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业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使职业卫生工作更规范。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较多的深层次问题;1.现为政府主要领导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不够深入,较多地方的政府部门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对就业者的健康保护对立起来,形成了经济发展快速,就业者职业病患病多的不正常的被动局面。2.外资、合资企业明显增多,较多的企业主抓住我国管理体制不建全的弱点,生产线较先进,但对工人保护差,职业病患病多,劳资纠纷经常出现。3.国内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法缺乏了解。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明显的抵触,使就业者身体健康得不到有效保护。4.民工、农民工已经逐渐成为工业生产的主流人群,但是他们的劳动保护工作仍未进入职业病防治法的保护范围,被排除在保护体制之外。5.职业病防治法虽然已经实施2年多。但卫生执法的力度明显不够,就重庆市来看,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效果评价、没有进行定期职业病体检的企业有许多,尚没有一家企业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而受到处罚,这只能说明卫生监督的执法力度与要求相距甚远。

6.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六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1.根据我单位投产后存在的高温、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2.自觉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改正。

3.因我单位生产线立项时间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当时未编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决定于2013年月份,联系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单位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评价,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完成后,公司将依法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本年度体检工作已于2013年4月8日完成岗前体检,以后将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每两年组织员工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异常者做出妥

善安排和调离。

5.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维修。

6.定期发放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劳动者在上岗时配戴。

7.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并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所发生。

红河天宝水泥有限公司

7.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七

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存在较多问题,面临的危机也较大。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一种积极的姿态面对各种危机,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工作走向卓越的关键。我们认为,在当下,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德育教育工作方面,需要着重强调四方面内容。

1. 人生价值观的教育

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人生价值观的教育,关键是要使其正视现实,能够悦纳自我,对自己有正向的认同。

(1)悦纳自我

与一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不同,我国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学制体系中的地位较低。由于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普遍轻视,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自身原因,难以悦纳自我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往往无法自豪地跟外人提起自己的学校,因为这意味着告诉别人,他们是被普通高中抛弃的人。这种在自我认同上的自卑心理,既会导致学生个人的身心不健康,又会限制他们与其他社会群体平等而正常地交往,还会导致对所学的专业和学校的排斥,从而对个人的学习动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正视现实

一个无法悦纳自我的人,很难以大度、包容的积极心态悦纳他人,即“乐群”,也很难做到尊敬自己的专业和未来的工作岗位,即“乐学”和“敬业”,而这两方面都是幸福感的重要来源。所以说,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首先要重视人生价值观的教育,使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正视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现实,并超越这些偏见,充分认识自身的独特价值和使命。此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目的不能只局限于个人谋生的小气象。毕竟,从根本上说,个人价值不能用所学习的专业和所从事的职业来衡量,而应以为社会作出的贡献为标准。当个人确立起这种具有大气象的人生价值观后,才能悦纳自我,坦然认同自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身份和自己所在的学校。

2. 职业幸福观的教育

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职业幸福感的教育,重点是帮助学生理解职业与人生价值之间的关系。

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一个很大问题在于没能有效引导学生确立成熟而理性的职业幸福观。成熟而理性的职业幸福观教育重点在于帮助学生理解职业与个人价值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生的价值和幸福在于职业本身而非职业之外。不少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及其家长对于接受教育的一个非常功利的认识是:上学为了好工作,好工作为了高收入,高收入意味着幸福的生活。不可否认,一定的物质基础是获得幸福的重要条件。但是,他们恰恰忘掉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任何职业和收入阶层都存在幸福和不幸的人。如果学生以这种肤浅的幸福观来对待当下的生活,他们很有可能不仅当下不幸福,未来也无法体会到幸福。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其个人幸福的实现是以职业成就为基础的,而不在于职业之外的东西。二是人生价值和幸福的实现需要以一定的幸福能力为根基。之所以同一社会群体中的个体幸福差异巨大,主要源于个体幸福能力的差异。学生只有使自己的职业创造活动符合其人生目的,并合乎社会道德法则时,才具有获取职业幸福的能力,才有可能实现人生价值,获得职业幸福。为此,要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劳动的观念,劳动不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也是个体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

3. 职业敬畏感的教育

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职业敬畏感的教育,其核心就是让学生树立必要的职业敬畏之心。

在从事某个职业时,每个人都有选择某种工作态度的权利。有的敷衍了事,马马虎虎;有的精益求精,不惜精力;有的身在曹营心在汉,想着更轻松的高薪工作。然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同的职业态度所产生的结果或回报一定是差异巨大的。当选择敷衍了事等消极的工作态度时,被职业抛弃就在所难免,因为对职业的轻视必然遭到职业体系和职业中人的轻视甚至抛弃。基于此,带有信仰性质的职业敬畏感的教育,对于个体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增强职业自律意识和能力等,都是非常必要的。“敬”既意味着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负责,遵守职业的技术性要求和道德要求;又意味着“精”,业不精的人有可能败坏这个行业和整个职业群体。“畏”,即把职业当成一种践履个体生命价值的存在,意味着对人性的基本的尊重。当一个人拥有了对职业的敬畏感和真诚信仰时,才会自然地把职业与生命融为一体,专注职业、热爱职业,在职业活动中获取更多的幸福体验。

4. 职业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职业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其核心是帮助学生认识个体职业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

对于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入学就意味着比普通高中的学生更早地接触和选择职业。然而,职业是什么?仅仅是谋一己之生存吗?没有由众人组成的社会及其需要,不可能产生那么多的职业,职业依社会而生,同时对其他职业的兴衰存亡产生着程度不同的影响。不同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未来会进入不同的行业,服务于不同的社会群体,如果没有社会责任感,职业完全有可能异化成为损人利己者的舞台。制造、贩售假冒伪劣商品,对弱势群体漠不关心,都是缺乏职业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一个具有职业社会责任感的人,首先,应当是在本职业上掌握更多相对真理或规律的人,能够胜任所在行业;其次,应当将心比心,尽量关怀他人的处境和利益;再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职业存在发展的基础;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即能够自觉承担其职业的社会责任,把个体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为做好上述四方面的德育工作,我们认为,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需要努力做到六个方面。

1. 转变学生观

教师转变学生观念,努力去除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社会刻板印象,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教育教学氛围。

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教师必须转变已有的学生观,主要是改变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刻板印象,学会用发展和欣赏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成长。如果教师总认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就是比普通高中的学生差,那么教师的这种偏见定会在日常的言行举止中有意无意地透露出来,势必会给学生带来消极和负面的暗示,而这种暗示对学生的影响往往大于教师对学生的直接影响。因此,在学校中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教育教学氛围,是改变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的关键。要形成这样的氛围,关键在于教师和学校领导的以身作则。

2.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中等职业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努力实现职业训练与人格培养的有机统一。

(1)塑造个体健全人格

中等职业教育不仅承担着就业技能培训的重任,也担负着塑造个体健全人格的责任。如果中等职业教育只有技能培训而无人格养成,那么从严格意义上讲,这样的中等职业教育最多是一种职业训练而不能称之为教育行为。教育的价值属性决定了其最基本、最核心的要素乃在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公民。因此,以培养个体健全人格为目的的德育教育,必然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

(2)德育教育必须被强调

就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看,德育教育无论从社会层面、家庭层面还是个体层面,都应被强调。从社会层面看,当前中国的很多社会问题,例如,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其产生固然与多方面的原因有关,但是,其中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就是从业者的道德素养存在较大问题。从家庭角度来看,现在很多家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物质财富增多而亲情关系淡漠,家庭成员皆沦为赚钱机器,家庭的精神港湾功能逐渐被金钱世界所腐蚀,这大多与从业者缺乏最起码的敬畏心和道德良知密切相关。从个体角度看,在现代社会中,几乎每个个体都深陷于各种外在的物欲追求中,工作与个人是一种相分离、相对立的境地。工作不是个体自我实现的途径,而是一种不得不为之的、受之控制和压迫的谋生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幸福根本无从谈起。实际上,一个人幸福与否,关键在于他的本质力量是否能够得到相对较大的实现,而一个人的本质力量主要是在他所从事的职业中获得实现的。因此,如何看待自己的职业,就成为个体获得幸福的重要前提。一般而言,具有较高职业幸福感的人生,大多是将职业作为事业经营的人生。因此,个体才能克服种种外在条件的限制,始终保持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之中。而要做到这一点,必然与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分不开。

3. 提供更多的成功机会和成功体验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功机会和成功经验,使学生学会悦纳自我。一个人对自我的悦纳总是建立在不断成功的基础之上。一般而言,成功体验越多,自信心就越强,从而逐渐建立起对自我的积极认同。这要求学校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真诚的关怀和鼓励学生。教师应善于在集体活动(例如,郊游等)和日常生活(例如,谈心等)中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并及时地给予表扬和鼓励。二是加大教学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创造展示学习效果的平台。三是使学生看到自身价值和努力学习的美好前景。例如,北京某中等职业学校的美容专业在全国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中拿到3个一等奖。此外,他们的美容专业课被北京市列为中等职业教育精品课。他们的毕业生被很多大品牌的美容美发企业录用,大有供不应求之势。总之,“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里抬起头来走路”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工作取得成效的第一步。

4. 提供更多的校外实地服务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外实地服务,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既获得自我肯定,又树立社会责任感。

校外实地服务至少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提供了学生社会体验的平台,二是提供了学生自我反思的机会。当学生在校外实地服务中看到自己的劳动带给他人和社会幸福时,他也能够从他人的幸福中获得被认可、被尊重的体验,强化对自我的正面认同。而当学生发现自己的技能难以满足社会需要时,则有可能产生学习动机,以提高专业技能或进一步深造。总之,在校外实地服务的过程中,学生更容易体会到劳动的真正价值。

5. 开设必要的生命哲学课程

学校应为学生开设必要的生命哲学课程,以提高学生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从而增强自我的职业自律。

职业是生命的载体,对职业的敬畏心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如何体会生命的敬畏之心?可以通过直接感受各种生命现象来体会生命的敬畏之心,也可以通过对生命哲学层面的把握来体会生命的敬畏之心。学校应通过专门的生命哲学课程的教学,让学生发现生命的关联性、体会生命的美感和感悟生命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实现自我的职业自律。在生命哲学课程的教学方面,诸如于丹的《论语》心得等内容,均可作为重要的授课资源。

6. 培养学生的规范规则意识

学校应从日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细节做起,培养学生的规范规则意识。

8.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八

关键词安全;危害防治;问题

中图分类号T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12-0226-01

1危害防治工作存在问题

根据国家煤监局关于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各矿能够正确对待,按照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总体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还存在以下问题:

1)领导重视仍有差距。有些矿主要领导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抓好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就可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分量不重,过问的少;认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是看不到的工作,搞好搞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影响不大,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意识。

2)现场管理还不到位。各矿虽然成立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也设立了职业危害监测站,配备了人员,但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现场管理松弛,说的人多,管的人少,工作不踏实,管理措施不能落实到位,责任不到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多数有流于形式现象。

3)粉尘防治设施未健全。各矿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职工健康关系,忽视职业危害的重要性,对矿井的防尘投入不大,矿上用的防尘洒水管路老化、年久失修,特别是采区巷道喷雾洒水设施不及时去维修,防尘降尘效果差,达不到规定要求;有部分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自己认为身体好不会染上职业病,无所谓,入井就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煤矿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安

全。

4)粉尘监测工作确有缺陷。粉尘检测是矿井防尘降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数矿井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测点测定频率达不到规定要求,即使检测也是走过场,数据反映不太真实,起不到检测监控效果;粉尘检测工作不及时、不规范,对井下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程度心中无数,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滞后,没有针对性。到目前为此,各矿都没有配置二氧化硅检测仪。

5)基础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矿虽按规定配备了专职人员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没有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业务不很熟悉,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需要,加上煤矿企业改制和管理人员流动频繁,相关的资料随之流失,基础性工作一时难以完善,存在空白现象。

6)监察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多数矿井的安全监管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工作采取眉毛遮住眼睛过的态度,太“人性化”了,很少组织对这块工作藩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监察,即使下井检查发现了问题,也是争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大事化小的做法,奖罚不严,有做老好人的想法,不能严格执法。

2如何抓好安全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并朝着安全、健康、稳定的态势发展:职业危害防治不容忽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围绕存在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职业危害直接影响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煤矿安全发展的主要举措,为此各矿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促进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2)以人为本,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近些年来,国家煤监局每年都对职业危害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由于企业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的想法,虽然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总体推进不大,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求各矿在五个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治整体素质。利用现有的媒体、报纸、宣传栏有重点的宣传国家关于职业危害与健康的法律法规,有计划的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精心安排,认真组识从业人员学习讨论,制定年度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序展开。认真梳理近年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各项制度,对没有或不健全的制度要及时建立、补充,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努力推进职业危害工作常态化。三是认真做好煤矿职业卫生情况的调查模底工作,做到科学防治。赣中分局就此项工作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各矿都能组识人员填报,但是填报的内容还不够准备,要求认真对待,深入细致的做好此项工作,为今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认真做好职业健康保障工作,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按国家有关规定组识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离岗时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实际体检人数和应体检人数要基本相符,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做好职业病人的救治和健康工作,严格把住新工人入矿体检关口,确保入矿人员身体状况良好。五是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3)真抓实干,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矿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防治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组识机构,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分工,落实责任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年度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二是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含高温、噪声)进行检测,及时掌握职业危害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达到以监测促防治的目的。三是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完善井下防治设施,不断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四是切实加大职业危害的投入,定期对职业危害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正确引导职工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督促职工佩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增强职小个人门我保护意识。五是建立职业危害报告制度,切实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的相关信息,以便职工了解和掌握。六是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完善井下通风系统,定期对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作业场所风量充足。七是依靠科技,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布局,及时分开有害作业场所和无害作业场所,最大限度的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人数,对职业危害进行科学防治。八是加大对职业危害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严格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职业危害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姑息遷就。

3结束语

9.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九

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着“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经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及《徐矿赛尔能源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公司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用心落实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公司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20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新发尘肺病病例控制在0、1%以内;

2、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到达100%;

3、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4、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覆盖率100%;

5、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0%;

6、粉尘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在年底到达95%。

二、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带给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公司配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潜力。

(三)公司带给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三、职业病防治实施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在公司原有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照徐矿司(2012)16号文件,认真梳理完善。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充实人员,配备专职的煤矿职业危害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委托县有资质的慈善医院为公司开展作业危害防治带给服务。

2、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公司要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用心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料。四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企业构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定为每月一期。

3、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凡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从源头控制。

4、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优化生产布局、工艺流程,定期进行危害因素监测、评价,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使工作场所贴合下列煤矿职业危害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贴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贴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5、井下生产作业场所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6、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煤矿监察部门审核同意。

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同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按AQ1501标准为职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9、重点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贴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3)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重点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工种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状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4)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公司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带给基础数据。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

10.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十

批准:吴前瑞

审核:韦性平

编制:周 涛

略阳县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元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201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加护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病防治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吴前瑞

副组长: 韦性平、王昌龙、胥军 陈江斌 成 员: 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保部主任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于实施方案;

2、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

3、提供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与职业健康体检资源;

4、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验收与总结提升;

5、落实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四、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在2014年的个人档案管理基础上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3)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五、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完善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等;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体系;

2、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1)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2)职业病发病率<1‰、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取证相关要求。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特点,立足“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2016年职业病防治周时间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纳入公司2016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公司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职业危害岗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落实职业危害“三同时”规定

落实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相关合同协议与管理职责,积极配合业主方开展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

5、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挂设警示标识

落实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要求,各作业点每班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检测确认制度,并保存完善检测记录;各作业点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风速风量温度检测工作并保存记录;配合属地开展公司作业场所内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各项目部加强一氧化碳检测仪器、风速风量温度检测仪器的使用培训与维护工作并保存记录。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6、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党群工作部负责日常职业病危害劳动防护用品采供与及时发放,保存发放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计划制度,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季度费用计划,确保劳动用品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及各项目部具体负责对职工日常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的监管。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职工健康监护

严把新员工入司体检关。对新入司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2016年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8、加强职业病诊疗工作

在努力保持公司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有职业禁忌职工及时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工作岗位。

9、完善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医疗保证措施 :①强化协调、联系医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及时配备应急药箱、防寒防冻劳保;搞好春秋两季环境卫生,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处理;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项目部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五、考核与总结提升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季度系统安全状态评价或综合量化评估考核,对落实不力的部门或项目部进行问责,并责成按时整改。

2016年底总结本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结成绩与不足,为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略阳县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

附:

1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十一

关键词:用人单位,职业病,管理对策

防城港市为沿海的边境开放城市, 经济基础薄弱, 近几年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 加快了招商引资步伐, 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有毒有害的产业日趋增多。为全面了解防城港市的职业病危害现状, 我们于2008年2~6月对全市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开展了调查。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防城港市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1.2 调查方法

采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与现场询问相结合的方法, 由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检查后填写统一印制的检查表。行业划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4754-2002) 标准。

1.3 调查内容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职工及接触危害人数、职业病防治经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007年机构和自主管理情况, 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警示标识、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档案及培训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包括职业病人数、死亡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竣工验收情况;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卫生监督机构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情况。

2 结果分析

2.1 基本情况

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共59家, 按行业分类为采矿业25家, 制造业33家,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家。经济类型为国有经济3家, 集体经济3家, 私营经济40家, 股份制3家, 外资5家, 港澳台4家, 其他经济1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高温、噪声、锰、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磷及其化合物、氨、氯气、硫化氢、汽油、联氨等。现有在职职工8 123人,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3 681人, 2003~2007年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共420.82万元。

2.2 2007年机构和管理情况

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59家;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33家 (占55.93%) , 职业卫生兼职人员39人 (占66.10%) , 无专职人员;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或方案22家 (占37.29%) , 设置警示标识38家 (占64.41%) ,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45家 (占76.27%) ,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34家 (占57.63%) , 法定代表人培训32人 (占54.24%) , 劳动者培训1 913人 (占51.97%) 。

2.3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2003~2007年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均未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2.4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表1)

2.5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竣工验收情况

2003~2007年全市共立项15个, 其中2003年4个, 2004年5个, 2005年4个, 2006年1个, 2007年1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1个 (占6.67%) ;卫生审核1个 (占6.67%) ;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1个 (占6.67%) ;卫生竣工验收1个 (占6.67%) 。

2.6 用人单位处罚情况

对用人单位均是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 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2.7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

全市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 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人员4人, 其中中级职称3人, 初级职称1人。

2.8 卫生监督机构及人员情况

全市卫生监督机构3个, 均没有设置独立的职业卫生科, 无专职职业卫生监督员, 兼职职业卫生监督员16人。

3 存在问题

3.1 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用人单位只重视眼前的经济效益,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将会给企业带来的远期经济损失认识不足, 对职业卫生工作不够重视, 没有履行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未按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审查验收;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忽视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等。

3.2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的原因

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需要的费用较大, 用人单位难以接受及承担;目前全市尚未有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太少, 不容易联系开展该项工作。

3.3 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不到位

职业病防治经费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审查验收、职业健康检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诊治及疗养、职业卫生建档等。虽然法律规定职业病防治经费用人单位可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但由于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支出, 对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较少, 严重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3.4 职业健康体检率较低的原因

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开支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仅有一家不能满足用人单位体检需求;多数小型用人单位使用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工、农民工, 工人流动性比较大, 用人单位以这些工人经常变动为由, 不列入体检对象。

3.5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阻力较大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发展的洪流下, 各地都在大力发展经济, 大力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氛围, 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 还有部门间的配合、沟通等问题, 这些均给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阻力, 严重影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6 卫生监督人员偏少, 监督力量薄弱

2007年底, 全市共有卫生监督员48人, 由于监督机构人员不足, 设置的业务科室较少, 均未能单独设立职业卫生科, 一个科室负责上级几个业务科室的工作;全市职业卫生兼职人员只有6人, 县 (市) 级由于卫生监督人员严重不足, 因忙于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 无暇顾及职业卫生工作。

4 对策及建议

4.1 加强培训, 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

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与重视程度。由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更换频繁, 需加强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自觉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2 政府重视, 加强部门沟通, 建立联防机制

政府的重视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职业病相关法律制度刚刚建立且涉及多个部门, 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1], 需加强与安监、发改委、建规委、经委等相关部门多沟通、协调、联系, 形成合力[2];建立完善的立项审批程序, 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为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 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4.3 广泛开展宣传, 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短,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对该法的了解、认知程度低, 如何提高公众对该法的认知度是需紧迫解决的问题[3]。一是在宣传周期间, 通过开设咨询点、张贴标语、挂横幅、广播电视、报纸等进行宣传;二是到厂矿车间监督检查时给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宣传职业病防治有关知识。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 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4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确保《职业病防治法》顺利实施

4.4.1 切实抓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职业病的突出特点是不可逆性和可预防性, 这两个特性决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在项目建设阶段, 预防控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仅能够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而且可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据有关资料报道, 由职业病造成经济损失与预防职业病的资金投入之间的比例为7:4:1, 即如果企业发生职业病和职业性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7, 那么发生这些损害前对生产中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治理所需要投资是4, 如果企业在新建时就将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考虑, 其投资仅为1。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做好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 是一件事半功倍的大事, 是职业病防治最有效的措施。

4.4.2 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及处罚力度

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 落实法人责任制, 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或方案,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发放合格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加强职业卫生法规的宣传, 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步入法制管理轨道。对职业危害严重, 多次提出整改意见而未落实的违法单位要进行处罚。

4.5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适应职业卫生需要

4.5.1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为适应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 必须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学习, 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监督执法水平。

4.5.2 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目前, 全区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机构只有6家, 每个地市级只有1~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不能满足职业卫生工作的需求。因此, 必须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每个县 (区、市) 至少有1家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资质的机构, 地市级至少有1家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满足职业卫生工作的需要, 确保职业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李涛, 张敏, 张云林.我国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隐患特点和控制对策[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2003, 29 (4) :203-205.

[2]全群琳, 马斯胡提, 阿提坎木, 等.新疆107家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7, 23 (4) :384-386.

12.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十二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二○○八年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让所有职工享有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身心受到应有的关爱与保护,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为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方针,以“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为原则,控制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病和重大职业卫生事件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二、规划目标

(一)目标

使我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限度,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保障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落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职业卫生激励机制;积极预防、控制危害职工健康的职业病和重大职业中毒事故,提高对重大职业中毒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二)指标

1、职业卫生管理指标: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监测达到合格;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达到省级质量标准化。

2、职工职业健康保护水平指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监护率为100%;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监护率为100%;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监护率为100%。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水平指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100%;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达标率80%以上。

4、职业病控制水平指标: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发病率为零;杜绝急性、快进型尘肺病(矽肺)事件发生;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杜绝噪声性耳聋和振动病的发生;杜绝其他重大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5、职业病人权利及相关权益保障指标:职业病人治疗率达到100%;职业病人妥善安置率达到100%;职业禁忌症的职工调离岗位率100%。

(三)工作进度时间安排:

2010年5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8周年宣传周活动。2010年5月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2010年元月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2010年度矿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三、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一)组织领导

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有分管领导、医务所、政治处、通防工区、企管劳资科、安全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综掘工区、综采工区、机运工区、机电工区等单位参加的定期职业卫生工作现场检查和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各单位应各司其责,相互沟通,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链,逐步建立和完善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各工区单位具体负责、上级安监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机制。

(二)保证职业安全卫生防治经费落实

1、矿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

2、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费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三)职业卫生基本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将职业卫生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时送矿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存档。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生产工艺流程,由技术科报送。

2、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核考试等内容,由教育科报送。

3、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由通防科报送。

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资料,包括粉尘、CO、CO2、瓦斯、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定点、定时检测、评价情况,由通防工区报送。

5、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应急设施的安装运行管理情况,由机电科报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等资料,由企管劳资科报送。

6、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职业健康监护评价资料、职业禁忌人员及其安置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资料,由医务所报送。

7、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由调度室报送。

8、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由医务所报送。

(四)职业卫生健康培训教育和宣传 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是职业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手段,不仅能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而且还能使职工掌握职业卫生防护的科学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的防范意识。

安全科负责安排矿主要领导、有关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

计划2010年5月对全员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个人防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及其维护等。

安全科组织好职工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编制培训配档表。医务所负责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及安排讲课人员,并聘请职业卫生方面的专家来矿讲课。将培训资料、培训考勤、试卷及考试分数整理存档。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认真执行《裕隆富祥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各类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并坚持正常使用。

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开采强度大、产尘尘源多、粉尘浓度高,因而对粉尘的治理难度大。采煤机割煤产尘不仅量大,而且颗粒细,多为 细尘及微尘,加之采煤机道的风速远高于架间及放煤道,因此采煤机产尘难于沉降,影响范围大。

(1)煤层注水

煤层注水是国内外公认的减少粉尘产生的较好技术措施,尤其是对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还具有软化煤体,提高煤炭回收率的作用。通防工区、技术科、安全科要加强煤层注水的监督管理,努力降低采煤工作面的产尘量。

(2)加强综采工作面的粉尘防治,采煤机上设置负压二次降尘装置和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安设移架和放煤自动喷雾降尘。

2、个体防护

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做好自我保护。

3、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大于85dB(A),大于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机使用消音器。

4、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矿井有害气体的防治主要针对CH4、CO2、CO、NO2、SO2、H2S以及电气焊作业时产生的有害物质。

(2)综采工区要加强采煤工作面CO、CH4的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有害气体的积聚。通防工区加强矿井的有害气体防治工作,加强通风管理,确保矿井风量和工作面风量能够满足稀释各种有害气体的需要,使之能够达到安全浓度。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发现瓦斯局部超限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3)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掌握本矿职业病危害情况和程度的重要手段,并为职业病危害治理、有害作业场所防护措施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提供客观公正的卫生依据。由 通防工区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1、粉尘监测:粉尘监测由通防工区专人负责。通防工区要开展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工作,了解各工区、各岗位工种职工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值。国家已取消了粉尘短时间接触限值(STEL)的表示方法,测尘人员对定点监测的粉尘浓度换算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并要按照国家职业卫生《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的标准评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

通防工区要按照本制度制定每月的测尘计划,合理布局测尘点。(1)总粉尘定点监测,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2)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六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监测人员要详细记录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地点、采样时间、采样流量、采样方法、所用采样仪器名称等,同时测定现场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等气象条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报告书应由编制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将一份报告书交矿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通防工区监测的粉尘、瓦斯、CO等数据进行汇总,将监测结果向职工公布,使职工对本矿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有所了解,从而加强自我保护。

2、矿区噪声由机电科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测定1次。

3、定期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2010年元月已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了2010年度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七)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是针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而开展的特殊规范性体检,目的是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职业损害、职业病和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发展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或减轻职业损害。计划2010年10月底前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查体人员名单由企管劳资科提供,各工区根据职工的工作情况排好查体时间表,医务所和企管劳资科具体负责安排查体事项。

调入本矿的工人,由企管劳资科及时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查体,调离本矿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查体。对新出现的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由医务所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企管劳资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监督检查

为加强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使各项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使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各转载点等防尘设施、防噪设施达到质量标准化,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矿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场所每月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检查,对职业卫生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处罚,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六好区队的评选考核范畴,职业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参评资格。

13.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井绿色清洁发展,依法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危害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病查体率100%;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定率100%。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实施计划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2、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3、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完善井下设施,保证硬件到位。

5、做好评价及申报工作。

6、做好体检及相关档案保存工作。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安检、调度、疾控中心、生产、技术、地测、企管、人力资源、、财务、后勤、培训、供应、工会、党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4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上级单位及公司领导小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防治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四)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危害防治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六)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危害防治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七)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1)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危害防治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危害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危害防治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3)做好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公司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工作。

(4)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八)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九)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根据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新安县疾控中心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在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新安县疾控中心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危害防治的患者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十)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一)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

(2)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治防护用品;

(3)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4)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5)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分别是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十三)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 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

14.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十四

关键词: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实施有8年了,职业卫生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障条件有很大改善,但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解掌握邢台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提供科学依据。我们于2009年3月—2010年2月,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由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邢台市职业病危害现状及其防治措施进行了调查[1]。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邢台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

1.2方法

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河北省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方案》。分级分批培训区、县(市)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统一要求、方法和标准,逐个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填写统一的调查表格,由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专业人员审核汇总后,统一录入调查结果。

2结果

2.1邢台市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2010年底,全市共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326家;职工人数175 648人,接害人数59 896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4.1%。其中在市卫生监督所管辖的用人单位96家,接害人数为23 478人;内邱县有26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4 160余人;沙河市有48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7 680余人;隆尧县有40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6 400余人;南和县有19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2 432人;清河县有41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6 560余人;新河县有20家接害职业病危害企业,人数2 800余人;邢台县有36家职业病危害企业,接害人数6 386人。其中有粉尘危害企业122家,有毒物危害企业65家,有物理因素危害企业102家,有其他危害因素企业37家。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为粉尘(砂尘、煤尘、电焊尘、水泥尘),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铅及其化合物和噪声。到2010年底,全市共诊断尘肺病例237例,职业中毒17例;其中硫化氢中毒死亡6例;物理因素损伤病例21人,

2.2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们对326家用人单位对以下11项法定职责进行了调查统计,其结果为:设立了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负责制的有107家,占32.82%;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的有114家,占34.96%;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有121家,占37.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有203家,占62.26%;建立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有128家,占39.2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的有84家,占25.76%;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的有31家,占9.5%;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的有36家,占11.04%;设置警示标识的有107家,占32.82%;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有26家,占7.9%;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122家,占37.42%[2]。

2.3邢台市工业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

此次调查显示,全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共有30多种,其中粉尘有石英砂粉尘、煤尘、电焊尘、炭黑尘、滑石粉尘、棉尘等;化学物质有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氨、汽油、氯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苯酚、硫酸、烧碱、氧化乐果、碳酸氢铵、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氮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振动、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较大的是矽尘、煤尘、苯、甲苯、噪声、高温、铅等,近几年曾发生过苯、氮气、苯酚等急性中毒事故,硫化氢中毒死亡6个病例等。

邢台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326家中,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有142家,监测率为43.55%。有害作业应监测点数为4 710个,实监测点1 006个,作业点监测率21.35%。监测合格率为65.70%。职业病因素按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分类,各类危害因素监测情况见表1。存在化学毒物危害的企业监测率最高,但也只有23.12%,监测合格率70.43%;有物理因素危害的企业检测率为21.11%,监测合格率61.51%。

2.3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调查的326家用人单位中,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有59 896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37 032人,体检率只有61.82%。其中接触粉尘的23 876人,体检率只有60.13%;接触化学物质的9 743人,体检率为62.99%;接触物理因素的26 247人,体检率63.00%。见表2。

2.5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国有大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得较好,并且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工作也很重视。见表3。

3讨论

邢台市职业卫生监管存在行业多、职业危害因素多、监管人员少的特点,各地尽管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但分配到职业生监管部门的人手依然显著不足,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和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等共性原因[3],职业卫生监管存在明显不足。

3.1职业卫生处罚力度不够

2010年全年仅对3家未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大量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行为没有采取法律措施,如对242家未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明显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至少应该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但都没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由此可见大量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

3.2职业病防治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多个部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各部门未进行有效的配合,职业病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随着近几年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发展,大量有职业危害的工业企业进入我市,而我市招商政策又允许“先上车,后买票”[4],决大部分工业企业未进行“三建”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当然更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这些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或者不完善,存在职业卫生安全隐患,但有关部门照样予以立项、许可、发证和允许投产。

3.3部分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不强

我市大部分劳动者来自周围农村,个人素质低下,自我防护意识缺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知之甚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员工没有自觉穿戴防护用品;再者是部分劳动者缺乏法制意识,在自身健康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由于部分企业管理者重视经济效益轻视职业卫生,这可给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带来隐患。

4对策和建议

4.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处罚力度

监督不力和处罚力度小是职业卫生监管诸多问题之一,政府部门应配备与卫生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人力资源,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重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惩治违法违规现象。

4.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协调机制

国务院四部委联合发文《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为卫生部门提供了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平台,卫生部门要借助此“东风”,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在政府的协调下,抓住机遇与有关3个部门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把“三建”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开展起来。

4.3加强职业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

职业卫生工作是一项知识面广、专业技术强的工作,职业卫生监督员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奉献和钻研的精神,我们应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专业进修和定期考核,提高其综合素质,培养一支专业能力强、热爱职业卫生监督事业的队伍。

4.4加强职业病宣传工作

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系,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意识,为职业病防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同时提高用人单位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负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使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孙东晓.昆山市职业病危害现状及防治对策[J].中国职业医学,2010,37(6):527-528.

[2]徐珂.2009年度常熟市电镀行业职业病危害分析及防治对策[J].职业与健康,2010,26(22):2581-2583.

[3]陈渊.湛江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对策[J].现代职业安全,2010,(9):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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