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8篇)
1.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 篇一
我国农村养老模式问题现状及策略分析
养老保障模式是指为保证老人在需要的时候得到赡养的方式和方法。这是农村养老保障立法的基础。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按照这一指导方针,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和基础,辅之以集体供养、群众帮助和国家救济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一)家庭养老,即指由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负担赡养老人的养老方式。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 ,县(农村地区)占
38.1 %。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另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1999年6月,农村97.6%的老人仍然为家庭所供养。目前,农村老人中只有2.4%的“五保”老人才能获得集体养老。
(二)土地养老。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土地是农民养老的一个重要保障。土地分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分配,对土地的使用和收益是父母的专有权利。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使用权,必须以赡养父母为前提。千百年来,这种让渡与受让的实践,要求年轻一代必须负责家庭养老。这不但是一种道德约束,而且是一种近乎于因等价交换而产生的强制性义务。直至今日,土地仍然在维系农村养老关系中发挥着一定作用,拥有土地的农民还可以依靠土地的产出作物或有偿让渡给他人使用获得收益来维持生活。
(三)储蓄养老,就是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平时积蓄维持生活的养老类型。这在农村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人年轻时有所为,年老时也能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同时没有什么负担,生活上可能比子女要好些,因此他们没有向子女提出赡养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农民因为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了信心,认为只有钱财才是可靠的,因而在年轻时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
(四)集体养老,就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主要包括五保供养、优抚对象中部分老人的优待抚恤、农民退休养老和养老院制度。
(五)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2000多个县(市、区)的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
二、我国农村养老模式面临的问题
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以家庭保障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形式不仅符合中国国情,也减轻了社会负担。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养老形式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问题,养老矛盾重重,赡养纠纷事件逐年增长。
(一)大家庭养老格局解体,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首先,家庭规模小型化使多个子女合力赡养老一辈的家庭养老基础和优势在逐渐消失。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涌现,子女结婚成家随即分家析产的现象相当普遍。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正在摧毁传统大家庭的养老格局,多子女老人吃“转转饭”的现象日益增多。据1982年到1990年两次人口普查,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1995年中国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
人/户;2000年又降到3.44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了4.92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人口普查时,城乡合计60岁及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199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农村60岁及60岁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为63 %;而据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家庭变化课题组调查,这一比例已下降为50%左右。其次,人口老龄化加剧了家庭养老的负担。据来自总部位于华盛顿的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同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布的《银发中国—中国养老政策的人口和经济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青壮年群体正在缩水,老龄群体迅速膨胀。中国青壮年人口数量将在2015年达到顶峰,随后逐渐下降。到21世纪中叶,中国总计将失去18%一35%的青壮年劳动力。而此时,中国老龄人口总数将达到4亿人,占人口总数的26%左右,超过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英国目前人口的总和。这种人口老龄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到200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口有1亿人左右,是世界上农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城镇的现实,使农村家庭养老不堪重负。
再者,传统孝道的调整力度减弱。随着家庭人口外流,迫于岗位竞争压力,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学习或工作,子女无暇顾及在农村的父母。虽然老年人的收人通过子女汇款增加了,但他们在需要时却无法得到子女应有的照顾。传统孝道的调整力度受到削弱,健康不佳的农村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不足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二)城市化、工业化的冲击影响着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土地养老形式在逐步弱化。历经时代变迁和社会制度的变革,特别是在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已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每人都可依其农民身份依法获得一份土地,而不再以对父母的赡养为必要前提。源于老一辈对土地等家庭财产的控制与让渡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存在的危机。此外,受土地制度、土地数量及土地收入的限制,加上我国农业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的现状,农村老年人单纯依靠农村可耕地养老的形式日显不足。
(三)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民养老保障作用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有不同。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如东莞、温州的一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浙江省杭州市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而有些贫困地区农民因难以承受其经济压力和风险,连一般的保费都无法收齐。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达不到理想的保障效果。
(四)农村集体养老面临困境,举步维艰。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在目前农村经济普遍落后的情况下,其适用对象、范围具有一定局限性和特定性,集体养老难以普及化和规模化。
(五)储蓄养老固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银行储蓄的低利率、高膨胀、大额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人低的现实,使得单靠储蓄难以保障养老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要求,针对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别悬殊、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特点,借鉴吸收各国立法经验,笔者认为应该以维持农村老年人最低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引导农村养老立法向城乡养老立法一体化过渡为目标,尽快建立健全独立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立法建议
从理论上讲,城乡养老保障立法一体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是城乡养老保障经济基础的巨大差异和政策性区别决定了农村养老保障立法只能走独立发展的道路,即在城乡养老保障二元化格局难以得到根本改变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首先单独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该法的制定将会对我国的社会保障法治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 篇二
关键词:农村,养老方式,现状
1 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
1.1 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
家庭养老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成员或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
由于农村经济不发达,分配方式单一,农村老人对家庭存在很大依赖性。养儿防老成为农村人的普遍思想,成为我国的传统观念。此外农村老龄人口在不断的上升在经济上属于弱势群体,收入水平低,土地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来源,这种现象必须依托家庭子女的力量,才能使得老有所养。
1.2 其他养老为补充形式
(1)集体养老。
改革开放前,社会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孤寡老人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照顾和物质帮助即“五保供养”。在我国的五保制度,有的采取分撒供养,即由村组织负责或由邻里照顾;有的采用集中在养老院(敬老院)供养,将“五保”老人安排在乡镇或农村养老院,统一安排吃、穿、住等生活需要,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照顾。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正式的养老保障制度,政府为保证广大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实施的。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是完全积累型的个人账户制,每个农民的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的期限和积累的数额。投保的期限越长,积累的金额也就越多,受益也越大。
(3)商业保险养老。
商业保险养老是在农村地区富裕的农民主动购买商业保险,定期缴纳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由商业保险公司返还一定的金额,以此解决农村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商业保险费完全由参保农民自己负担。
2 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中,主要还是家庭养老为主,存在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农村传统经济和传统孝文化的影响。
(1)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古代社会是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家庭绝大部分是小农家庭,这些家庭或者自己拥有一小块土地。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是整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家庭在整个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是生产实体,又是消费实体和赡养老人的基本单位。
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条件下,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还体现在家中的财产和最终控制在老年人手中。在我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特别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济和私有制条件下,子女没有生产和生活资料,并且被束缚在以父母为核心的家庭中,家长在子女的心目中有绝对的权威。另外,老年人可以对家中的财产进行统一分配,并对家庭成员的收入和风险进行集中调节,这恰恰是家庭能够承担养老的经济条件。
(2)传统社会中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的基本生产方式。农民的春耕、秋收都依赖于天时地利,经验在传统农业生产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社会中具有经验的是老人,这就奠定了他们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老年人的阅历和经验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传统农业社会孝敬老人的社会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思想为家庭养老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成了中国人最重要的行为准则。中华文化的孝道意识大大加固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增强了家庭和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中国的家庭养老传统之所以能够弘扬至今,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以血缘为基础的孝道思想。
在现代社会,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就只有依靠自己的子女,这种反哺式养老正适应了当代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因为家庭作为提供情感和心理需要的基本单位是养老最满意的理想场所,也是其他场所不可替代的,并且家庭的供给成本低以及组织结构的稳定性,成为了家庭养老的重要原因。
其他养老方式作为补充,在当前社会还没有成为主要形式的原因是经济发展不能支撑社会养老资金的支出。
①在农村集体养老方式一般是由乡村政府组织的,其筹资方式主要是作为参加方的村集体向农民收缴集体养老费,或直接从村集体公积金或公益金中支取等其他方式筹集基金来修建维持养老院的运作,或直接作为养老生活费给“五保户”。
但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集体养老方式也在逐渐弱化。农村集体办敬老院个数下降,集体养老一般只局限于“五保户”,这种制度只相对有效地保障了特定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而这部分老年人群体占农村老年人的比重十分有限。此外,这种养老模式对地方财政投入的依赖性高,而缺乏可行性和稳定性。同时,由于不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集体养老模式在不同地区差异性很大。所以,集体养老不具备普遍性。
②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经济结构差异,农业人群经济实力差异等原因,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以,目前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大多是较发达的农村地区,那些不发达农村地区和贫困农民无力投保。这种“嫌贫爱富”的现象是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死结。
参考文献
[1]孙文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石秀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 篇三
关键词: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纳;现状分析
一、前言
对于我国企业员工而言,基本养老制度的建立不但有利于解决企业员工养老问题,同时也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目前我国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来看,在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下,企业和员工按照既定的比例进行保费缴纳。但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企业员工养老保险要想满足实际需要,实现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增长,就要对现行制度进行优化,不但要积极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还要在缴费金额上做出调整,以保证企业员工养老保险达到预期目标。
二、我国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1、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企业缴纳和职工个人缴费两大部分,企业按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0%左右缴纳,全部划入社会统筹,职工缴费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在缴纳比例上,企业与员工的比例是固定的,职工的缴费金额是随着工资总额的增加而上升的。
2、企业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月支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养老金的组成包含三方面内容,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几部分的设计较为合理。
3、退休以后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家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根据现有养老金制度的规定,养老金发放标准是弹性,需要适时的根据社会总体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当前企业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认识不深,许多人甚至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钱放在养老保险里面不安全,等自己退休了不见得会拿到等额的钱。
三、我国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纳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员工认为养老保险缴费不安全,不如放在自己手里把握。
随着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逐年上调,许多职工都感受到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对养老保险缴费不安全性的担忧也愈演愈烈。之所以造成这种误解,主要原因在于养老保险金缴存和支取不透明,容易使企业职工产生必然的担忧。
2、企业员工对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足够的了解,缴费信心不够。
目前许多企业员工都认为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全面保障养老的,不管缴纳不缴纳,或者缴纳多少,都应该获得应有的待遇。这一认识反映出了企业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非常肤浅。由于这种错误认识,企业员工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不够积极,造成企业养老保险收缴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变化过多过快,没有一个相对稳定期。
由于我国各地区企业实际情况不一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根据地区情况进行细节调整。但是受到区域经济发展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制度调整速度快导致了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纳不稳定。
4、按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发展趋势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保障水平未来将会较大幅度地降低。
由于退休职工的增多,在保证现有缴纳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与发放金额不对等,长期下去,将会导致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空账现象的出现。
5、对于企业年金的管理和监管还需要明确规定。
目前部分企业为了弥补养老保险的不足,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但是由于企业年金属于企业内部行为,在管理和监管上还存在一定的空白,需要进一步明确。
四、我国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探讨
1、深入研究和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暴露出来的问题,形成一个在较长时间内相对稳定的政策。
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上,应结合各地区实际,建立长期稳定的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保证企业养老保险取得积极效果。
2、完善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年金制度,避免平均主义分配。
企业年金制度建立,不但要使其成为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同时也要注重年金制度的差异性,不能使企业年金沦为大锅饭。
3、根据企业养老保险发放实际,合理提高企业缴费比例。
考虑到企业养老保险空账的风险,企业应在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上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合理提高企业缴费比例。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我国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中,要想保证企业员工基本养老制度发挥积极作用,使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纳满足实际需要,就要认真分析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及优缺点,积极优化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从政策层面、保险缴纳层面入手,确保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纳取得积极效果,满足企业员工养老需要,为企业员工提供有力的养老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璐;中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06年
[2] 何义华;矿业公司劳动保险管理系统研制与实施[D];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
[3] 李国华;我国公务员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5年
[4] 李薇;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D];吉林大学;2006年
[5] 朱玉君;我国养老保险领域投机行为的治理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
4.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 篇四
一、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缴费形成,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基地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2007年中央财政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873亿元、地方财政补助260亿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当地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从长远看,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实行全国统筹,但是,在目前的财税体制下,实行全国统筹难度比较大。因此,统筹层次比较低,2007年底,全国共有17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能够在全省统一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其他地方仍在实行县市级统筹。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890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6597万人,离退休人员5293万人。统筹层次不高,难以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和调剂功能,不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而且转移接续困难,影响了劳动者参保的积极性,有的地方允许退还外来务工人员所缴的个人账户部分养老基金,形成“退保潮”,使养老保险制度名存实亡。
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出现及意义
社会统筹是指依靠国家立法和行政保证,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统一支付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形式。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属于社会公共基金,归投保人共同所有;养老金的支付一般采取规定受益的方式,具有很强的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性质。社会统筹表现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现收现付,主要是使养老基金成为活动基金,加强现金的流通,它正常运行的最重要前提条件是长期相对稳定的人口结构和表现为退休人口占生产性人口比重的经济负担比率;以现收现付为特征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更多强调的是短期尤其是内的财政收支平衡;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较好地体现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公平。社会统筹还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国家的整体财政预算相协调,有利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项目和国家的其它各项财政预算项目相联系,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在内达到平衡,有利于国家整体经济的运行。
个人帐户是在国家立法和行政约束力的保证下,由政府推行的劳动者在职期间强制储蓄以防备退休后的养老风险的制度,其核心是“自我保障”,它是个人帐户基金属于投保人个人所有,不作社会调剂使用。个人帐户基金筹集采用的是完全积累的方式,规定缴费,自我受益。个人帐户投保人的待遇水平是由个人预缴专款备付金的多少决定的,最终取决于劳动者投保期间的长短、缴费的多少和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逐月交纳保险费,历
经全部就职过程,积聚起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到劳动者退休时或者一次性连本带息返还给交费人,或者按照一定比例逐月进行发放,以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需求。这是个人收入在其一生中的纵向平衡分配的过程,这种方式要求将一个人一生受保险期间所需的养老保险金通过科学的保险精算预测,按照一定比例平均分摊到劳动者一生的劳动期间内,使劳动者工作期间的部分收入能够延迟至退休期间使用。因此,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帐户形式是将劳动者就业期间的部分收入以延期支付的形式表现为其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在现阶段究其实质是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模式与完全积累的规定缴费模式的综合,它是通过国家立法,采取强制性手段,统一筹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建立或选择专门的机构对基金统一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供基金全体受保人共同调剂使用;余下的基金部分进入个人帐户,归受保人个人所有,并作为计发养老金待遇和继承的基本依据。可见,现阶段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帐户”是由原来制度中现收现付的一定比例和改革后采取的完全积累基金的一部分构成的。
三、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1、在实践中,社会统筹常常只能顾及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而无法顾及到未来人口老龄化和可能出现的经济危机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带来的风险,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是社会统筹的难题。而大数额的人口进入养老金领取者的行列,这无疑会给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带来巨大的压力。由于积累的个人帐户由于要求收支平衡的期间过长,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严重影响,一旦遇到大的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养老金个人帐户的贬值风险无法抵御;而且,单纯以个人交纳的保险费数额来决定养老金给付数额的模式下,社会的低收入者或负担重的劳动者往往难以通过自身预提积累的保险金满足维持退休后最基本生活水平的需求。
2、机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从现收现付模式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从财富流动的机制上来看,新制度下的劳动者除了要为自己缴费之外,还必须为退休的上一代再交一次费用。现收现付模式向积累模式的转换过程中,存在着一代人必须养活两代人的难题,即当代劳动者在为自己积累资金、充实自己的“个人帐户”之外,还必须缴纳足够的基金养活上一代人。
3、在社会极度进步的时代,经济高速发展也带来了极不稳定的因素,企业破产导致下岗职工增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更加困难。由于各种因素所致的经营不景气、频临倒闭或破产的企业很多,同时,下岗职工的人数也因此而增多。虽然企业破产了,职工下岗了,但时间不会停止,由此产生的养老保险基金还得继续交,但下岗的职工拿不出这部分资金,但退休的那部分职工的退休工资还得继续发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只出不进,社会统筹的入不敷出就将不可避免。不仅如此,一方面企业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又需要被迫不断地提高缴费率去应付日益增长的养老金支付压力,不仅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由此也导致收入分配的巨大差距,乃至进一步拉大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即使是在省市级“社会统筹”的范围内,不同县市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盈亏也涉及到当地的人口结构、制度的覆盖范围、企业的缴费能力、社会养老金的替代水平和基金征缴到位率等诸多因素,差距过大也会造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和调节的困难和压力。
4、缺乏政府的财政投入。在1995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支持的手段、力度、范围和财政基金的来源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此种支持很难到位。综上所述,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在现收现付的基础上,既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支出需要大幅度增加的现实,又存在着缺乏政府的财源支持、企业和个人缴费已不堪重负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前进的道路是十分曲折、困难的。
四、出现问题的原因
出现以上问题,一部分原因是养老金管理不善造成的。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并没有遵循切合实际的核算原则实施管理,或者说是很多因素导致无法切实遵照国家规定的制度实施,结果是缴费水平不足以支撑养老金的支付;以享受特殊待遇的职工为服务对象的特别养老金制度更是如此。国家公务员可以不向该养老金制度缴纳任何的费用而在养老保险上都作为视同缴费,退休后都能享受到非常丰厚的养老金。另外,有些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普遍存在逃避缴费的弊病,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出现的弊端将在养老这一领域出现,有调查显示,未来几年,将出现两个年轻人养活四个老人的状况,这不仅意味着有更多的人有资格领取养老金,致使养老金的支付费用增加,而且还意味着为养老金领取者提供经费的在职职工人口比例在下降。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仍然是现收现付式的,许多地方发放养老金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拖欠职工养老金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交费人养老金难以兑现的风险在日益加大。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对参加社会统筹的热情不高,近年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情况不容乐观,拖欠或逃避缴费的企业有增加的趋势。就个人帐户上的资金积累而言,按照统一制度的要求,个人缴费要逐步增加到8%,条件允许和经济发达地区被要求加快增加提取的速度。与此相应,企业按比例划拨的部分也要同步增加。这样做固然对个人缴费有某种激励作用,但社会财富的流动方向却是与社会养老保险的设计目标是相违的。因为,按照现有的制度安排,经济效益越好的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就越高;经济效益越差的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也就越低,个人帐户提取的比例即使相同,个人帐户上养老金的积累额也是有差别的。工资差距越大,最后获得的养老金收入的差别也就越大。而且,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水平,最后也要按照个人帐户的“记帐比例”进行计算。这就是说,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的受益唯一的标准是个人和企业缴费的多少。显然,这个模式中财富是向收入高的人群流动的,这与发挥社会养老保险在代际内部水平分配的功能,将高收入阶层的财富转移给低收入阶层的既定目标是完全相反的。
由于必须用社会统筹的基金去偿还旧制度对上一代人的欠债,难以在代际内部进行收入的再分配,这就造成了当代人个人帐户的“空帐”。由于必须用现在交费人的交费来支付现在已经退休的老职工的养老金,事实上部分积累资金又不得不去完成现收现付的目标,个人帐户也就只能有名无实。而由于现阶段的部分积累基金还不够上一代人的现实养老金,无论是个人帐户,还是部分积累,就都只是一个构架而已。
目前,当代劳动者一代除了要为自己积累一个“个人帐户”之外,还必须拿出另外的缴费比例来养活退休的老年一代,一代人要承受两代甚至两代人以上的缴费份额,以偿还几十年现收现付留下的养老金欠债。在新旧模式转轨、同时又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工作中的一代所承受的缴费压力和在收入再分配中的牺牲是不难想象的。
五、近年来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当今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一般概括为4类:
(1)福利型。以英国的庇古、凯恩斯和贝费里奇的经济理论为基础构建的一种以国家为主的全民保障模式。其特点是强调全民性和公平性原则,以及统一缴费、统一给付,基金主要由国家承担。西欧和北欧的一些国家实行这一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共济型。该模式由德国政府首创,美国、日本、荷兰等国也实行此模式。“社会共济型”模式强调“选择性”和“个人责任”原则,主张支付标准与个人收入、交费相联系,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或其中两方负担。
(3)国家保障型。该模式的理论根据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以及列宁提出的“最好的工人保险形式是国家保险„„”,即国家责任主体说。其突出特点是社会保障资金完全由国家承担,个人不交纳任何保险费。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实行这一模式。由于苏联的解体、东欧
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以及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该模式正处在剧烈的变革之中。
(4)“个人储蓄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一些东南亚国家实行该模式。其特点是国家立法强制性地由雇主和雇员交费,以职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上述各种养老保险模式的运作都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比如人口结构的变化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减慢和通货膨胀加剧;国民需求提高及政府开支增大,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福利国家的高福利和高税收政策削弱了市场对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调节等等。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新世纪养老保险制度的新模式。在此简述较为典型的英国、美国、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
1.英国“福利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号称福利国家的英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现了对福利国家理论的信任危机,以及社会保障财政的危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受到很大冲击,体现在整体保障制度(含养老保险)和给付水准都大幅度降低。如把社会保障支柱之一的家庭津贴列入削减范围,即把第一子女从家庭津贴中排除在外,同时把家庭津贴作为课税对象;把原来作为“安全网”的“国民扶助”改为“补充给付”,形成“家庭所得补充制度”(FIS),并把扶助对象限定在周劳动时间30小时以上的劳动者范围之内。上述措施对养老保障的冲击也是较大的。近几年来,英国为完善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采用了许多改革举措,其“福利型”养老保障模式变革的主要趋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增收节支,提高社会保险税率,增加养老保险基金财源;(2)彻底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公民过上更有保障的退休生活,恢复国民对养老金制度的信心;(3)养老保险项目实行私有化,强调雇主的责任,改变国家统一付费的体制;(4)规范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打击和防止福利欺诈。
2.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发展趋势。美国型的社会保障,主要是通过自由竞争和经济增长,扩大第一次所得分配,以此来确保国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保障。美国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35~1939年),国家以颁布《社会保障法》的形式建立了养老保险项目,实行“筹资对应主义”即给付与筹资对应。
第二阶段是1939年至今,它的标志是1939年修改的《社会保障法》,从而使社会保障的给付部门扩大,养老保险扩大到老人的健康保险也包含在内。此阶段强调“需求对应主义”,即给付与需求对应,从而使给付水准有了逐年提高。美国型的养老保障有以下特点:(1)联邦政府对养老保险基本不提供财政援助,它的意图显然是强调水平性(或时间性)的再分配。
(2)迄今仍未建立一般通用的以全体老龄者为对象的老龄年金制度。
进入21世纪,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发展趋势:(1)养老保障机制多重化。突破由政府履行保障职能的单一保障方式,以私营保险为主、政府保险为辅、自愿性保险为补充,组成多重保障机制。在管理体制上则采取以政府管理与私人管理相结合的强制性和竞争性相混合的管理模式。(2)养老保障私营化。政府通过立法,实施各项免税优惠政策,加强对私营社会保障业的管理,促进私营社会保障市场的发展。(3)年金保险储蓄化。强制性储蓄和自愿性储蓄相结合的职业年金保险将成为未来美国养老保险的主要模式。(4)弹性退休制度将取代强制退休制度,劳动者在70岁以前,仍有权继续就业。
3.新世纪新加坡公积金制度面临的挑战。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施40多年来,已完全实现了规范化和法制化,参加这项制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2/3以上。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方面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该制度只具有强制储蓄性质,缺乏互助、互济、分担风险的功能,社会化程度低。(2)养老金种类单一,缺乏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在国家经济不景气时,养老金的支付面临困难。(3)过度的储蓄导致需求不足,经济衰退。(4)雇主缴纳高额保费,企业负担重。新加坡公积金的缴费率随着社会保障功能的扩展和工资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攀升。雇主将所缴纳的公积金计入产品成本,成本升高,削弱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5)中央公积金制度拉大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差
距。该制度在使一些人的福利变得更好的同时,也使另一些人的福利相对来说变坏。对此,新加坡政府正在制定面向ZI世纪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如:扩大养老金来源,鼓励国民参加商业人寿保险;增加新的公积金投资计划,适当扩大投资范围,拉动消费需求;在不影响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情况下,适当降低总投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
综上所述,各国养老保险法制化都走过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各种养老保险模式在当代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显露出各自的利弊。为适应各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各国都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1)受世界性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在养老保险上,进行着两种不同的改革:一种是延长退休年限,以增加养老金供款数量;另一种是提前退休,以减轻就业压力。(2)在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模式上,也在相互比较与吸收借鉴,完善适合自己国情的筹款和供款模式。(3)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各国在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上,都在开始考虑减少国家责任,增加个人自我保障责任的办法。
根据我国国情,我们可以从英、美及新加坡三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吸收经验,得到如下启示:(1)我国的财政支出方面早已有危机也应减负;(2)我国职工的退休年龄应适当延长,不同性质的劳动者不应“一刀切”规定退休工龄,性别也不应是退休年龄的考虑因素;(3)养老金的筹资模式必须拓宽渠道;(4)多层次养老保险结构中,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责任应适当增加等。
六、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1997年7 月国务院领导在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深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暴露和反映出了一些问题。一是多种养老保险办法并行,给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二是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差距过大,存在攀比待遇水平的现象;三是基金统筹层次过低,调剂能力弱,少数经济效益不好的地区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四是个人缴费到位的速度慢,个人帐户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五是国家关于基金管理的规定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使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的环境风险和目标风险都在加大。因此,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和措施,化解风险,保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能够顺利地运行,是目前实际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
1、加强养老保险制度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且经营管理的期限长达数十年,因此应当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几个层次的立法,如社会保险(障)法、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规范筹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规范资金的运用与投资,加大处理违规行为的力度,统一监管标准,保障资金的安全,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
2、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一般来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最终实现目标有三个方面。首先是能够建立充分的基金储备,以保证国家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顺利运转,实现保险功能,这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运行的根本目标。其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保证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性,而不能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障碍。第三,通过其特有的财富转移机制,达成社会收入第二次分配的目标,努力做到社会公平。“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既能够通过统筹机制照顾退休人员的现实利益,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现收现付功能的实现,又设立个人帐户着眼于工作着的现在一代人的长远利益。在实践中它既能够发挥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积累模式的长处,又在一定程度上互补了二者的缺陷。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的关键是基金的来源。只有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基金筹集的责任,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相互协调才可能保证财源的稳定性。传统的体制下,国家已经无力继续支撑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实际上现收现付模式已经破产。但是国家作为社会保障的主体,组织、协调并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是其根本的权利和义务。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是创新性的尝试,在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基
金运行风险加大的情况下,国家需要加大参与和干预的力度。
3、国家对上一代人的债务,可以寻求一定的补偿办法:一是从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中取一部分补充其漏缺。我国在对国有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改组,自然要涉及对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可以结合这一过程,划出部分国有资产补充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去;二是国家财政应划拨资金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援助。比如为按时按数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因为,养老费用应属于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范畴,这笔费用本来可以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发给职工个人支配,职工用这笔费用选择如何进行养老。现在国家从社会安全的需要出发,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代替职工个人缴纳了用于职工养老的费用的一部分,即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显然,这部分费用本来就不构成企业的利润部分,不存在纳税的问题。因此,所谓财政让利只是一种推动经济发展的激励模式。
如果国家财政不投入,靠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是不可能承担得了的。再者,政府财政承担部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不仅有利于企业改革,更有利于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危机的合理、公平的做法就是政府财政及时注入资金实施援助。
4、应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中,社会收入有从下向上、从贫向富流的倾向。对生活困难的企业下岗职工征收社会养老保险费不利于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若对他们免征费用,首先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承受不了,再者不出力而吃饭的局面会难以控制,而且对缴费者也构成了不公平。因此,建立一个社会最低养老金,维持低收入者养老生活,使人人都有饭吃。
5、确保保险基金的增值。可以通过把死的那部分资金投入运营的方式来增加基金的收入,利用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购买国债或者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等。这样一来,国家长期建设需要的资金可以依赖于此而解决一点,因此,承着金融风险的逐步解决,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应积极开拓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市场,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向着眼于建设周期较长、有稳定回报的长期投资领域。以真正发挥长期资金的优势,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的提高不仅将直接对国民经济产生良好的影响,同时又间接实现了基金收入的稳步增加。
5.养老现状分析 篇五
养老服务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性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在当前情况下,加大养老服务业的投资和政策引导力度,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经营,有助于调整投资结构、拓展消费需求,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关系民生和民死的重要战略性问题,是当前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保持家庭关系和睦稳定、促进老年群体和谐相处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营造公平环境,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本文梳理了我国养老服务业的主要政策内容,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探讨了今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一、养老服务业的概念与定义
对养老服务业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讲,养老服务仅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顾和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服务业就是为满足老年人因疾病或身体机能的衰退而产生的特殊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而提供相应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从广义上讲,养老服务则是一个大服务的概念,几乎涵盖了老年人衣食住行、生活照料、医疗服务、文化健身娱乐等多个行业领域。可以被定义为一切为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而提供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体,统称为养老服务业。除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外,还包括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教育服务、老年文化服务,甚至老年护理服务链上的护理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也可以纳入到养老服务业的外延当中。是一个涉及面广、产业链长的综合产业体系。为了研究的需要,本文所说的养老服务业,主要是从狭义的角度对其进行定义,即养老服务业仅指为满足老年人因疾病或身体机能的衰退而产生的特殊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而提供相应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这里的养老服务主要指的是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服务。
二、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和政策的保障,目前,涉及养老服务业的法律、政策和规定有100多个。
在国家法律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颁布,仅有原则性的6章50条。2012年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老年法》共9章85条,与原法相比,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取得了许多创新和突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老年人的关心和尊重,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老年人权益。《老年法》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确定为老年节。老人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对老年人进行精神慰藉。学好、用好《老年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让老年人享受高质量晚年生活的法律保障。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这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10月,又公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提出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相关领域改革。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这两个文件实际上是相辅相成,配套完善的,对于实现老年人医养结合模式具有里程碑意义。
部委联合发文层面:比较重要的有《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设设计标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无障碍设计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机构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等。以上这些规定、意见、通知都非常注重实际应用,如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在城镇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中,提前预留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等。在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的居住生活都做了细致入微的具体安排。
我国制定养老服务业政策的主要特点:
第一,从立足当前到着眼未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上升,党和政府对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认识和社会关注度逐渐提高,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也与时俱进,推动了养老服务政策制定的不断完善提高,而且向务实高效的方向发展。
第二,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框架正在形成。许多政策最初是一个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发布,仅限于内部工作人员,知道的人很少,现在许多法规和实施意见的制定,是在经过有关部门的反复磋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简单的部门文件转变为多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如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在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做了具体详细的实施意见,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各项优待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也有利于政策法规的落地生根,形成浓厚的社会敬老氛围,建立起养老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让好政策既能看得见也能摸得着。
第三,养老服务标准质量逐渐提高。养老服务从供养五保老人的温饱水平起步,目前逐步提高,开始朝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特别是在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实施,非常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老年人需求。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老年人是弱势群体,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困难,一个小小的障碍,就会造成举步维艰,只有确立一个较高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实施,才能保障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政策扶持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务院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时,虚的多,实的少,主要表现在土地供应、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特别是对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如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臵过高。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在用地、用电、用水、取暖等方面负担较重,新增床位补贴标准还不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养老服务机构营运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金额与老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社会资本发展养老服务还存在成本高、定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致使社会资金进入养老领域的积极性不高。
(二)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旺盛与社会供给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由于我国的养老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有许多养老服务项目无法实施,老年人买菜、购物、洗澡、看病有许多困难,不能满足老年人社会需求。同时,养老服务市场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民办床位闲臵现象并存。公办养老机构有国家投资,管理规范,老年人排队等床位;而民办养老院开办前期投入大、运行风险高,只能将成本转移到价格上。很多新建的民办养老院都在郊区,价格高、位臵偏,路途遥远,老人感觉孤独寂寞不愿意住,子女们也不放心。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构不合理。养老服务产品档次低,养老产业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资金、人员不足、场地不够、设施不齐全。许多养老设施不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包括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和老旧小区安装电梯,都应该尽快研究实施办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医护结合、护养结合的康复护理机构短缺,养老服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尚未形成完善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监管机制。
(四)护理人员流动性大,缺少护理专业人才。如今一线护理岗位上工作的大多是女性,以农村年轻人和下岗人员居多,但是他们专业化程度不高,加上待遇偏低,很多优秀人才干一段时间就跳槽了。目前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员不足,养老护理员缺乏专业的医疗护理知识,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低、流失大。社会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奇缺。据估算,中国目前需1000万养老服务人员,但全国所有养老机构人员只有22万,符合资格的仅2万多人。同时,由于照护人员紧缺,不能安排合理的人员轮流值班,护理机构维持运转困难。
四、对养老服务业基本发展趋势的思考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数量多、速度快、高龄化趋势的特点。2013年末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3161亿,占总人口比重为9.7%。同时,空巢老年人口数量继续上升,也将突破1亿大关。预计到2020年,中国老龄人口将达2.48亿,到本世纪中叶,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87亿,约占总人口的1/3,其中,需要重点照顾的80岁以上的老人就将达到1.03亿。围绕养老服务的压力越来越大。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市场需求在3万亿元以上,预计2050年前后将达到年均5万亿元。从2010年至2030年,我国养老产业从业人员将从2000万人激增到7800万人,提高就业率约2%以上。庞大的老年群体,蕴藏着巨大的服务市场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发展养老服务业成为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之一
第一,养老服务制度需要顶层设计。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国家长远发展的高度,重视制度性安排,采取行政措施或颁布法规,逐步统一完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福利制度,将养老制度作为社会系统工程,统筹规划进行战略安排,通过相关的各种政策的协调配合,将政府的公共资源在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医疗之间进行合理配臵。去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十多项具体发展政策,要求各地切实增强做好养老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重视,努力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格局,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高的质量完成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发改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已将部委和地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情况向国务院进行了汇报。今年下半年,将开展检查督促工作,通过了解和听取各地意见,抓紧解决老年人遇到的现实困难;及时发现和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督促各地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第二,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国际经验表明,养老服务必须要社会力量来做,需要社会各主体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对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至关重要的。要走出政府包揽思维,集聚民间资本,推动民办养老院成为养老服务的主力军。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高档化、个性化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管。重点解决民营养老机构在规划、土地、金融等方面的问题。对养老机构按规定减免各种税费。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提倡在社区内建设小型化养老机构,用于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为街道老人就近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居家养老照护服务。
目前我国现有的4万多家社会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所占比重超过70%,民政部已经明确,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这方面,部分省市已经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养老市场也应优胜劣汰,这样就会使硬件好、服务佳的养老机构受到老年人欢迎。政府的重点是建立管理和服务标准,包括对于老年人疾病和护理情况的评估审核机制,解决高龄和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料问题。通过规范化管理,将养老事业的发展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加强督促检查。
第三,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政府已逐渐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13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总计投入47.2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业和民生建设。彩票公益金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目前,有关部门在制定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鼓励政策。各地政府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确立“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形成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兴办养老服务业的灵活机制。同时,各地通过改扩建等形式,对废旧厂房、闲臵校舍和空余办公用房等资源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养老服务设施,以缓解土地供应不足的压力。各地对建设服务设施进行补贴的“补砖头”;对养老机构运营进行补贴的“补床头”;转为重点补到老年人身上的“补人头”。让老年人有钱买服务,有权利选择服务,满足自身服务的要求。同时,也要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带动老年消费的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服务模式
第一,居家养老加上社区养老服务是首选。伴随经济社会的转型,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四世同堂”的家庭已经非常少见,“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全国各地对养老服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居家养老具有先天优势,家庭亲情和熟悉的居住环境,对老人的照顾会更加细致入微、更加个性化,也更符合老人的需求。这也是很多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根本原因。即便在发达国家,居家养老也仍然是最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但是,居家养老也有一些困难,如对高龄、失能老人的日间陪伴与照料等。社区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目标,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主要是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活动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通过完善的社区服务网络和专业的服务人员,辅助家庭成员完成养老任务。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十城市万名老年人居家养老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较大,89.1%的被访者认为有必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具有亲情守望、邻里互助的特点,所以,既不脱离老人熟悉的环境和亲友,又能够在子女上班时让老人得到细心的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该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目前,全国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社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有100多个市、区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虚拟养老院”,通过政府搭建的网络平台,将分散居住的市区老人纳入到“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由企业上门为老人提供各类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和组织老年人进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这种“虚拟养老院”已经成为破解老龄化挑战的手段。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医院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平台,老人住在家里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医院承担养老工作或者托老服务,与居家养老互为补充,为日间老人活动提供很好的场所和服务人员,可以解决老人日间没有人照料的问题,大大缓解养老服务的难题。
第二,发展“医养结合”康复护理服务,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随着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自理能力下降,越来越多的老人进入失能、失智期,我国现在有失能老人37500万(姜力.2013.12),他们需要更多的生活照料,医疗费用的支出也不断加大,老龄化、空巢化以及病残化、孤独化为养老护理带来了巨大风险。特别是大多数老年人都伴有各种慢性疾病。因此,建立具有养老和医疗服务功能的养老院,是今后发展的重点。通过医养结合,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特别是要加强政府、社会和家庭在失能老人生活照料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失能老人护理生活补贴制度。为了解决我国养老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养老护理员短缺的现状,民政部、教育部、卫计委通过建立培训基地和与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让养老护理走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道路。对养老护理员进行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让他们能够更好地照顾瘫痪、病重、独居的老人。同时,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给予相应的补贴。已经有专业化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对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家庭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解决庞大的老龄人群对养老服务人才巨大需求的社会问题。
第三,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困难。我国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突出,2012年底有5000万人以上。为解决他们的衣食住行、医疗护理等方面问题,河北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创了“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浙江省利用村庄闲臵的场所,建设“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湖北省建立了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它们采取的办法是利用公共财政的补贴,将农村老年活动室或闲臵的校舍,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由村委会或农村老年协会具体运作。通过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农村老年协会已经成为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生力军。他们在生活、医疗、护理、文化生活等方面,重点考虑高龄、空巢和失能困难老人的需求,并积极促进邻里之间互帮互助。通过了解老年人需求,建立分门别类的专业队伍和借助社会力量,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
(三)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树立健康生活方式
第一,加强健康教育,引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全国老龄办与卫计委共同组织编写了《中国老年人健康指南》,通过健康生活习惯、合理膳食规律、适量体育运动、良好心理状态、疾病自我控制、加强健康管理等六方面内容,引导老年人健康生活,实施“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战略。重点是在社区内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积极防治慢性病,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全国老龄办已经在上海浦东进行了两年多的探索,在社区建立老年健康生活指导管理模式,倡导老年人科学健康的生活,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通过20多位中外专家进行指导,用创新的科学服务模式,把各种现有的服务项目有机的融入,由过去被动的从老人需求出发制定养老服务项目,转变为主动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指导和管理。引导老人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指导科学健康的生活,延缓老人体能、智能衰退,对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缓解社会化养老压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低龄健康的老年人具备了追求更高层次的身心健康为主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用科学知识指导生活,讲卫生、讲文明,有与时俱进、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对休闲旅游和健康保健、对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
第二,加强老年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工作。随着我国城乡低保制度、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等兜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老年人都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科学素养逐步提高。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机能逐渐衰弱,对子女的依赖也会越来越强,“精神赡养”更为重要,否则身体心理处于无依无靠状态下,“空巢老人”将会陷于双重危机之中,目前,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1600万人,其中老年人精神疾病出现高发状态。特别是抑郁症和老年性痴呆,全国有1000万老年群体。为此,许多社区建立了符合社区特色的老年人精神沟通学习交流的场所,开展心理健康讲坛、心理咨询等服务,倡导老年人走出家庭,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理念。提倡、鼓励家庭成员与老人多沟通、多交流,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引导老人树立“自主、自助、自立”的观念,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做志愿者,为高龄、患病老人义务服务,填补“空巢”老人在精神生活方面的贫乏和空虚。许多省市通过建立以社区为核心、以家庭为基础、以专业老年卫生机构和养老院为依托,集预防、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为一体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老年护理和精神康复工作。
(四)创新发展模式,推动科技智能化养老服务
第一,创新发展模式。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都要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老旧小区注重“适老化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加强监督,确保提供安全和优质的服务。把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化培训,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证书,作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检查、考评的依据。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着手开展养老服务示范试点的申报,有产学研发机构密切合作,在全国建立了示范项目或者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医疗、养老、家政、健身、旅游等各种服务业深度融合和互动发展模式,建立养老医疗、健康养生养老、康复护理养老、养老产业园等,加大对于养老、健康等服务业的投入力度。
第二,推动智能化养老服务。全国老龄办在全国推动建立“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推进智能化养老技术设备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研发和应用,该服务具有科技集成、绿色环保、优质高效、整合资源等优势,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提高养老服务的科技水平和能力。为老年人提供人力“做不到、做不好和不愿做”的服务,使老年人真正享受到更加人性化、有尊严的服务。进而有力推动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科技创新,提高其专业化、产业化水平。目标是在全国建设100个具有“建筑设施、物业管理、健康管理、生活服务、老年照护、文化服务”等六大智能化系统的养老实验基地。经过一年的努力,智能化养老产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已经批准筹建的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有17家,投资规模达到100多亿元,全国第一个老龄智能科技产业园落户常熟,智能化养老的理念和意义已经被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所认同,智能化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资源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包括建设智能化远程医疗,目前中科院正在研发居家养老身体数据监测、睡眠模式下的老人身体数据监测、老年痴呆症监测诊断等新型智能系统和设备。包括高端医疗、康复体检以及健康咨询等市场化的服务。
(五)中外合作,提高老年康复辅具质量
第一,鼓励和引导境外资金进入养老服务业。近年来,根据我国的国情,学习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我国不少地方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引进国际养老服务业的科研和实践成果,鼓励境外有实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到国内投资,结合中国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习惯等,创新发展出丰富多样的养老服务产品。鼓励境外资本的进入的政策,也引起国外养老服务机构的关注。目前,中国有与德国、日本、美国、瑞典、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等国家合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和服务机构,有合作生产老年产品用品的企业,包括引进国外养老服务业的先进管理手段和服务理念。在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就有专门的机构和服务人员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洗浴服务,他们精细化服务的方法令人赞叹。外资进入我国养老服务业是瞄准了中国巨大的养老市场。相当一部分国外养老机构定位于我国中高端客户群体,有助于满足人们日益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6.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 篇六
总有机碳分析技术的研究现状及进展
摘要:对总有机碳(TOC)的分析方法(主要为高温催化氧化和湿法氧化的非色散红外探测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测定过程中测定方法的局限性及仪器的.新进展进行了探讨和介绍,对目前新颖的氧化技术(半导体光催化氧化法、臭氧类氧化法)和检测技术方法(紫外光谱检测技术)做了简要评述.作 者:杨丹 潘建明 YANG Dan PAN Jianming 作者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地球化学重点实验室,浙江,杭州,310012期 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ISTIC Journal:JOURNAL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S)年,卷(期):,31(4)分类号:X834关键词:总有机碳 高温催化氧化 湿法氧化 非色散红外探测法
7.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 篇七
(一) 农村地区缺乏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健全、完善。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 我国广大农村老人的衣食住行仍由他们的家庭来负担。同时, 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 农村的经济条件仍将制约着社会养老的发展。在农村地区实现全面的社会养老绝非能在短期内实现, 家庭养老还难以被社会养老所取代。大多数农村老人不可能在短期内被社会养老覆盖, 因此, 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养老保障的基石。
(二) 家庭养老能够满足老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精神慰藉的需要。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 也是农村最基本的养老方式。其特点是建立在血缘和亲情的基础上, 主要由配偶、子女、孙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为老人提供养老, 体现出了较强的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养老的内容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 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 精神赡养方面显得越来越重要。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调查发现, 我国农村现有 10.2%的老人感到生活不幸福, 有 35.1%的老人经常感到孤独和无助。
(三) 弘扬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中的“孝道”观念。
在中国儒家思想中, 对“孝”作过高度而明确的概括。荀子将“孝”解释为“能以事亲”。孟子则补充说“孝子之至, 莫大乎尊亲”。注重对父母的奉养, 将“孝”定义在赡养上, 侍奉父母。孝道意识大大地加固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增强了家庭和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进程中, 一直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整个社会和历史都把“爱、敬、奉养”老人看作是家庭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无论在何种社会, 如果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不关心、不赡养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孝道文化, 奉养和善待老人的行为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 使之不断发扬光大。
二、家庭养老在现阶段面临的挑战
(一) 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家庭养老的作用越来越小。
我国家庭结构的发展呈现出小型化、核心化的趋势。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 核心家庭成为现代家庭的主体。核心家庭由一对父母和他们的孩子组成, 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的出现使得人们把孩子看的比任何都重要, 家庭关注的重心下移。成年子女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转移到他们的孩子身上, 从而看望老人、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必然会相应的减少。另外, 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使得彼此间心理上显得越来越疏远, 从而会对老年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健康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在缺乏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周等问题。
(二) 农村人口老龄化使家庭养老负担沉重。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 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沉重的压力, 同时也给家庭养老带来沉重的负担, 使得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我国农村不仅已经完全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而且还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状况。按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一个农村家庭最多只会有一个儿子, 这样将会使家庭供养资源减少, 而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却是成倍增长。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将不得不给四位老人养老, 抚养一个小孩。这无论是在经济上, 还是在时间和精力上都将是难以承受的。很显然, 在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下, 一旦老人生病, 庞大的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无人分担, 只能由独生子女一人承担, 他们要面临着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尤其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 这种经济与精神压力表现的更加明显。
(三) 土地养老功能的弱化。
尽管近年来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然而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讲, 土地仍然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养老的主要生产资料。但是, 近年来土地收益不断地减少, 单纯依靠土地收入已经不足以支付家庭养老的费用, 尤其是在缺少劳动力的家庭, 养老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 因缺乏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农业耕地面积也在逐渐减少, 失地农民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以保障生活, 其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四) 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家庭养老的影响。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许多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镇打工或从事其他非农产业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从而提高了家庭养老的经济支付能力, 能够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与此同时,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也使得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在生活空间上分离, 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就会变得越来越淡。另一方面, 由于流出的大都是青壮年劳动力, 他们迫于岗位的竞争和工作的压力, 使得他们无暇顾及家中的老人, 无法及时的了解到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和健康状况。所以很难保证对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三、家庭养老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对策
(一) 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事业, 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
发达国家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都得到了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但我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因此在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上国家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制度设计和财政投入方面要向农民倾斜, 从制度上保证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公平。其一, 继续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行列中。其二, 逐步完善已有的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 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其三, 逐步开展农村社区服务工作, 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医疗等服务, 完善疾病护理与康复等设施, 确保家庭养老在比较好的社会氛围中顺利而又和谐地进行。
(二) 提高农民收入, 增加农村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能力。
一方面, 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发展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满足农业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 要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 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劳动技能, 增强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同时要科学合理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只有农民的经济收入增加了, 家庭养老的功能才能得到增强。
(三) 强化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
首先, 加强养老立法, 规范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法律化、规范化是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要保障。应尽快制定全国性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及实施细则, 对一些不愿意赡养、虐待老人的行为要进行严惩。其次, 构建良好的家庭养老氛围, 鼓励有老人的家庭子女积极赡养和照料老人。在全社会弘扬养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在道德教育中突出养老敬老的内容, 教育青年继续弘扬中华民族养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构建良好的家庭养老氛围。
摘要:家庭养老在我国农村地区有着丰厚的历史渊源, 家庭养老是农村地区最主要和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但是,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以及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各种问题。较之于西方国家的“先富后老”, 我国的老龄化是典型的“未富先老”。面对“未富先老”条件下的人口老龄化浪潮, 与广大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障基本缺失的现状, 研究如何保持家庭养老的功能, 对于保障农民的养老, 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家庭养老,农村,挑战,对策
参考文献
[1].余碧岩.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基本现状及主要发展思路[J].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保障制度, 2005, 3
[2].卢海清.农村家庭养老的现状与前瞻性思考[D].华中科技大学, 2006
8.我国养老现状分析总 篇八
关键词:退休年龄;双轨制;养老金;积累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4-0093-02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以城镇职工为核心,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非常重视养老问题,1951年制定我国第一部劳动保障法规规定采取待遇预定型给付方式,规定了男女不同龄退休政策和依托工作单位的退休金制度。文革结束后,1978年中国城镇离退休职工314万人,占城镇职工总数的33%,发放的离退休金分别占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和GDP的19.34%和0.48%[1]。可见当时城镇离退休人员数量少,比重小,老年保障资金支出对国家财政支出压力不大,但是农村人口和城镇非工作人员几乎是没有养老金的。随着科技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均寿命延长至72.5岁(2010年统计),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曾表示,2050年前后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4.8亿左右,超过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因此,无论是从完善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都是积极的、有效的措施。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现状
1.养老保险基金基础薄弱
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短短二三十年,养老保险基金基础薄弱,再加上制度体系不健全,不法官员贪污、挪用巨额社保基金,对养老金的正常运营造成巨大损失。老年人领取的养老金是当代中青年劳动者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这种下一代人供养上一代人的现状已入不敷出。有专家列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养老金个人账户记账额2.5万亿元,其中空账额2.23万亿[2],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基金专款是不存在的。
2.社保基金①运行收益低
社保基金的运行体制,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问题,关系到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监管模式上,我国目前有地方实行市、县级统筹,不能实现迅速省级以上的统筹,导致基金监督权分割,权责划分不清,账户上出现问题无法问责。出现违规现象是与分散的管理密切相关,无法实现问责,被非法挪用、贪污重大案件频发。投资运行上,我国社保基金的积累和增长主要采取的方式是留足两个半月的支付费用,其他大部分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赚取利息。看似低风险,保稳定,实则无利可图。再次,改革开放之初国家高度重视国民经济建设,挪用大量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城市建设,致使养老金个人账户缺口逐年增加,再加上人口迅猛增长,现有的资金储备难以应对沉重的历史包袱和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有地方政府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
3.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大
我国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金双轨制,两套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财政统一支付,另一套社会企业单位缴费型统筹制度,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缴费。公务员退休后能拿退休前工资90%,而企业退休职工能拿不足50%,2005年新政策养老金计算公式使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再次下降,相比之下,企业退休职工与平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的退休工资差距高达3-5倍。
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尚处于起步阶段,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国家建立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但是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结果来看,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84.7%,月均退休金1527元;农村达到34.6%,月均养老金才74元,与城镇养老金相比差距悬殊,亟待进一步分好“民生蛋糕”,加快城乡养老体制平衡发展步伐[3]。
二、养老保险体制失衡的原因
1.管理、运营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经营不善,增加了养老金巨额亏空。我国目前主要采取政府集中型管理模式,即将社保基金投入资本市场,例如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实现其保值增值,参保人是无权自由选择投资方式的。事实上很大一部分养老金都存在银行,很难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大幅增长和有效控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方式保守,缺少市场化、专业化、集中化的运营,其年均收益率不到2%,而2001-2011年间中国年均通货膨胀率为2.47%[4]。日前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社科智讯专家郑秉文先生由此得出结论,养老保险金已“缩水”近6000亿元,对养老金的管理和操作流程缺失提出了严峻拷问。
2.“双轨制”是罪魁祸首
寻求现存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的原因,有必要分析制度建立的初衷,从根源上找到问题,如中医学讲求不能只看症状表象,要由表及里,追溯发病的内因,达到治病治本的功效。不难发现社会保障制度中养老金基金的设立运行制度问题从一开始就存在,延迟退休年龄主要原因之一是填补养老金亏空,亏空是如何存在的呢?是因为养老制度转轨时留下的空账。养老制度是何时转轨的呢?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的转变,集体经济解体,大包大揽养老体制随之变转。简言之,现行养老制度的不均衡从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化开始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且相距越来越远。
3.养老保险制度法定覆盖率低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之初,就是针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问题,覆盖范围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文革”后,遗留200多万应退休人员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没能实现扩大养老金待遇法定范围这一实质性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地开始试点建设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对农村人口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采取自愿缴纳社会保险原则。新农保作为一项突破性政策,使农村适龄人口有机会购买养老保险,实现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有弹性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但由于农民文化程度低,对新农保政策的理解存在误区,试点地区仍有很多人没有购买,认为有儿女便可安度晚年;另一方面农民收入不高,且衡量到60周岁后只能领每月几十块钱,无法保障基本的生活消费,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参保积极性。
三、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几点建议
延迟退休年龄是未来发展规划必然趋势,一定程度上缓解在职人员供养退休人员人数的比例失衡现象,减少养老金资金缺口和财政压力,同时让身体健康的退休者发挥余热。但养老金的投资运营,保值增值是解决现存问题关键。延迟退休问题尚待研究,不宜操之过急。笔者认为,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方面诸多问题才是达到良好效果的根本途径。
1.养老金积累和规范管理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积累方式,由地方负责本地区的养老保险征收和管理,但事实上一旦出现较大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补助,出现支配权限在地方,补救兜底有中央的局面,难免使地方政府产生依赖。完善养老保险征收法律法规,积极鼓励退休人员继续参加工作,并对缴纳不同年限的工作人员实行阶梯养老金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得到金额越多。将养老保险基金操作流程透明化,制定明确的监管法律制度,尽最大限度规避其权力化运作,严惩贪污、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
在养老基金积累方面,改变政府用各种投资方式加入到股市、地产等风险性行业,而是以债券方式建立养老保险建议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便于中央监管,也便于对省内流动劳动力养老保险账户的管理。金融机构有望深度介入养老金管理市场,个人的养老金在运营模式上将会进一步市场化。
2.养老金双轨制应打破
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需从公务员入口开始。近年来公务员队伍一直被编制满额而人手不足问题所困扰,国家采取试点地方实行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办法,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打破公务员“铁饭碗”这一格局,与此同时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向台面,聘任制公务员将按每月一定的工资比例与财政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随着聘任制公务员的普遍实施,待全国完成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转轨,养老金双轨制彻底打破。
3.由阶梯式延迟退休向政策性延迟退休过渡
所谓阶梯式退休是指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工作性质和个人对工作的意愿不同,设定不同的退休年龄标准。起初对少数高级专家、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队伍中,征得本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男、女则分别可延至65岁退休。由于目前公务员队伍的特殊性,不赞成公务员队伍延迟退休,直至公务员队伍达到全部聘任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金,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完善,延迟退休年龄至其他职业平等水平。这种退休方式的优势在于,在统筹使用当期社会养老保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尊重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行业差异,更具以人为本理念。弹性退休是让合适的人群按照合适的年龄选择退休,相对公平也不会引起较大的争议。
4.适时调整退休年龄延缓养老金缺口压力
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于2013年、2021年均达到9.26亿的双峰。延迟退休年龄需要时机,这个时机就是预计到2050年,中青年新增劳动力不能满足工作岗位的需求,届时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随着高等教育日益普及,研究生、博士不断扩招,未来几十年如不改变教育学制的前提下,18-25周岁参加社会劳动人数会大幅减少,即所谓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还有原因是物价、房价高,儿女生活本就吃力,每对夫妻要供养四位老人,甚至更多。作为身体健康,有能力在工作岗位发挥余热的长辈会主动参加工作,减轻儿女负担。同时也减少社会闲散人员,降低社会不安定因素,随着收入的增加,也会增加更多内需。
参考文献:
[1]中国保监会.养老保险国别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590.
[2]“延迟退休”引关注专家:不能依靠其解决养老金压力[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
7/16/c_123414788.htm.2012-11-28.
[3]王洪滨.“民生蛋糕”:要做大也要分好[N].时事资料手册.2012年第四期.卷首语.
[4]郑秉文.养老金大多存银行10年“缩水”近6000亿[EB/OL].中国养老金网.http://www.cnpension.net/yljkx/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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