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中心调档函

2024-12-08

人才服务中心调档函(共3篇)

1.人才服务中心调档函 篇一

出国留学档案寄存手续流程

一般而言,档案只会有三种存取方式,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各地人才交流中心

3、自行储存(如果真心不怕弄丢且不愿意再享受各种待遇的话)

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1、官方介绍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本人档案的存放和管理,人才交流中心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不能接管他们的档案,档案存到街道又会为出国和日后回国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和困难。为了解决留学人员的实际困难,方便他们办理出国手续和回国工作派遣,解除其后顾之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办公室专门从事留学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均可将人事档案存放这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1996年12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属流动人员档案。其第四条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2、地址及联系方式 自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经迁至新的办公地址对外办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086-10-6267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6:00 乘车路线:

地铁4号线中关村a1出口沿北四环向西300米至海淀中街左转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或d出口沿海淀北一街向西300米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

公交路线:中关村西、中关村南 下车

3、办理流程

·step1·

在线申请

②进行在线申请;③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step2·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我室办理存档手续:

①上一步中打印出来的《存档人员登记表》;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复印件一份;④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者,须递交签证复印件一份;⑤交纳档案管理费720元。(3年的保存期限,费用多退少补。若需存档3年以上,费用可直接交清。退费时,须凭完整交费发票原件。)*外省(市)人员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留学网”—“外省(市)存档人员办理邮寄存档手续须知”。·step3·

凭我室开具的调档通知单回原单位或学校提档并转至我处。

档案可由本人密封自带,或者由人才中心、学校通过机要直接寄往我室。(我们学校是密封后统一转到留服,不需要个人再经手,但每个学校不一样)

特别提示:本人需要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缴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step4·

留学回国后需完成以下的步骤:

①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②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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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是按籍贯所在地存放,如果说可以挂靠单位,那可以存放在北京。

每个地方不同区域都会有各自的人才交流中心,我只查一个比较权威的予以举例。

1、官方介绍

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中心)隶属于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北京市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凡是在档案中心存档的人员,均可持个人材料和境外材料向档案中心出国出境服务科申请因私出国(境)。经档案中心出国出境服务科政审后由申请人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出境证件。

2、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地坛公园西门西南侧,北京人才大厦内

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出国出境服务科电话:65232095

3、办理流程

(1)自费出国留学(进修)者在办理出国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进修)需提交由北京市教委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办公室出具的自费出国留学(进修)资格审核证明。大专以下学历人员需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

放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费用一年120元,其后几年可以让家人办理托管。托管计算工龄,干部身份保持。

(2)办理涉外公证的办法

存档人员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档案中心出国出境服务科申办涉外公证。当事人因故自己不能前往申办的,可提供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涉外公证,被委托人需持自己的身份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涉外公证需提供申请人存档凭证、户口簿、身份证和公证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学历证、结婚证、成绩单等)。凡外企(w、w2)、外航(wh)、外服、中智(z)的集体存档人员办理涉外公证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方可办理。档案中心作为北京市公证处涉外公证代办单位可直接代为办理北京市公证处的涉外公证书。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公证处的标准统一执行。档案中心收取服务费,每人次50元。

4、优势与劣势对比

优点:放在当地人才就业中心归国后就业手续简便。(很多人并非在北京上学或居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在北京有,外地想要办理只能邮寄或本人前来很不方便,但如果放在家门口的人才就业中心就会方便的多)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这里有人说是有工龄的,我是没有查到相关的规定,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5、提醒事项

个人没有办理过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存储,只是依据互联网资源总结。网上说,如果想要存在人才有两种方式:第一找当地人才市场签三方协议,由人才市场接收。但不能开具一些证明。第二是找一家单位挂名后办理。

直观感觉是查到的讯息很少,不如留服规范,请小伙伴依据个人情况选择。

三、自揣族——实际案例

尤先生大学一毕业就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了,因为自己是北京本地人,当初就真没把个人档案的存放和管理问题当回事。5年后回国,是因为应聘单位的要求才让他想起了遗忘已久的档案。先是到母校,学校负责管理学生档案管理的老师告诉他,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管理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类。学校的具体做法是:将京外籍人员的档案转往原籍,将北京籍人员的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

紧接着,尤先生来到了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第一天,街道负责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让他过两天再来,说是因为档案存放的时间较长了需要花时间找找。尤先生第二次再去的时候,被告之档案已经找到了,可是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他感到纳闷:“小伙子恭喜你了,在家待业五年,这回来找档案是找到工作了吧?”

几经周折,档案总算是找到了。但尤先生并未完全释怀:“平时觉得档案没什么用,可是牵涉到诸如养老保险

可是,没过两天,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尤先生说,发现在调过来的档案中,尤先生的身份是围,回国后,据称不管取得什么学位,仍按无业人员就业渠道办理招工就业手续。点评:失败案例仅供娱乐,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四、关于其他事宜的简单说明

1、党员关系的存放

无论是存放在哪里,都可以存放党组织关系。

留服是将党组织关系与档案一并冻结,在归国时再计算党费。

人才交流中心有党支部但一般不乐意转党组织关系,因为党关系一般都是跟着就业单位走的,这个对于归国后的待遇还是挺重要的,或者直接放在老家村支部或居委会党支部方便交党费。如果要转党关系,要去所属学院的支部开介绍信,题头是对方党支部的全称,然后办理相关介绍信。

2、关于不同存放地的多种无法考证说法

据说人才可以计算工龄并且有干部身份,在退休和评职称时待遇优厚。

据说优选是挂到父母的单位里,计算工龄与社保,但一般没有关系不好办。

据说档案挂留服那里硕士两年后可以申请北京户口,但档案挂在那里要签证复印件,手续挺多的,好处是留学期间档案不空白。

据说留服可以算应届生,但也人说回国时找工作的单位不一定认为你是应届生,只有保研和考研才算(但是我今年留学归来的小伙伴就是应届生待遇)篇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人员长期存档办理流程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人员长期存档办理流程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0 更新时间:2011-4-12 15:10:17 长期存档

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和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留学人员

办公地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入),327房间 ?step1? 在线申请

②进行在线申请;

③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step2?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我室办理存档手续: ①上一步中打印出来的《存档人员登记表》;

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

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④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者,须递交签证复印件一份;

⑤交纳档案管理费720元。(3年的保存期限,费用多退少补。若需存档3年以上,费用可直接交清。退费时,须凭完整交费发票原件。)*外省(市)人员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留学网”—“外省(市)存档人员办理邮寄存档手续须知”。?step3? 凭我室开具的调档通知单回原单位或学校提档并转至我处。(档案可由本人密封自带,或者由人才中心、学校通过机要直接寄往我室。)特别提示:本人需要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缴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step4? 留学回国后需完成以下的步骤:

①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116,117房间办理);

②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319,317房间办理)。*办理完以上两步,方可办理档案转出。?step5? 档案转出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②“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存档卡”)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请携带缴费发票原件。)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④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

⑤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的学习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 ⑥填写表格:《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室领取或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存档”栏目下载表格。)⑦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委托人需携带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前来代办档案转出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档案转出时,若集体户口在我中心必须将户口一并迁出。北京地区学生如何做好出国留学前的准备工作 存档、户口、体检、机票,对于第一次出国、即将开始留学生活的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的大学生来说,的确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相比而言,入读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出国留学硕士预科课程的学生可就省心多了,有关出国留学的所有事情,都有老师全程提供指导和帮助。国际教育中心老师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对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出国留学前的准备工作做出如下建议:

一、存档

(一)需要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事情: 1.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先进行在线申请,申请后可直接生成一份《存档人员登记表》;或者也可以从“附件(表格下载)”那一栏下载《存档人员登记表》填写好,再用b5纸打印一份;也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领表填写。2.带好以下4样材料,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1)填写好并打印出来的《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2)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建议大家护照首页干脆扫描一下保存着,以后会有很多需要的地方)

(3)国外学校入学证明(即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李老师特别提示,这个材料要多复印几份,因为到就业办还会用到

(4)档案管理费720元(每月20元,预交三年的,不到三年的可以拿发票多退少补(5)如果办好了签证,再带上签证复印件一份(不带也可以)3.到留学服务中心,先去327室递上所有材料,然后拿着工作人员给开的单子去311财务室交钱,再拿好发票回到327室;出示发票,填存档卡并签字;最后拿着4样东西离开:

(1)存档卡(务必妥善保管,去就业办要看这个,留学回来凭存档卡取出档案)(2)发票(务必妥善保管,回来可凭此退费)

(3)调档通知单(一张32开的小条,要拿回学校给就业办和档案科)

(4)存档人员近期表现婚育状况调查表(一张b5的表)(二)需要在学校办理的事情: 1.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下载《出国留学退出就业申请表》,以中央财经大学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为例,可以登录中央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2.需要在学校里办的手续:

(1)《出国留学退出就业申请表》打印两份,填写好;先找班主任签字,再拿到院里找党委签字并盖章;

(2)从留学服务中心拿到的近期表现婚育状况调查表,自己填好相关信息,然后把表拿到院里行政科找老师写评语,再盖行政章 3.拿好以下3样去学校就业办继续办理手续:

(1)调档通知单

(2)出国留学退出就业申请表两份(盖章后,一份就业办留,一份自己留)

(3)国外学校入学证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在就业办盖好章后,拿以下2样材料去学校档案科继续办理手续:

(1)就业办盖好章的调档通知单

(2)近期表现婚育状况调查表

二、户口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刘老师强调,必须拿到签证后再去办户口。1.和存档一样,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北京集体户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提交《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并打印出来 2.带以下5样材料,前往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1)护照——原件!

(2)留学签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李老师特别提示,还没发毕业证的同学也可以先拿学校开据的“毕业证明”

(4)国外学校无条件(“无条件”就是不用读语言学校或预科的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原件!

(5)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一份 3.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办公室317,递交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申请书上“中心意见”一栏盖章;除此之外还会拿到一张《中心档案室存档回执》 4.带着留学服务中心盖章的《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和《中心档案室存档回执》到就业办,在“单位意见”一栏盖章。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刘老师提醒大家,护照、签证、录取通知这些材料办理留学时随身携带,且需要多备几个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5.按就业办要求把相关材料交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6.办好以上手续,并且拿到户籍卡后,带好以下8样东西,再去一次留学服务中心:(1)盖好章的《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右上角需贴一寸近照)

(2)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翻译件(留学服务中心的225是翻译室,需要翻译的同学可以去那里)

(3)户籍卡——原件(这个很麻烦,每年发放的时间不一样,需耐心等待)

(4)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复印件

(5)护照——首页复印件

(6)留学签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中心档案室存档回执 7.以上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317室审核合格后,拿开据的户口管理费收费单,到311财务室交费(每月20元);交费后回317室出示交费发票,签署“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一式两份),户口这块就解决了。

附注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语言大学 学一楼 集体户口办公室,317房间,电话:82301006-317 传真:82303958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室,327房间,电话:82301006-327 翻译办公室,225房间,电话:82300058 财务室,311房间

附注2:可能会有同学问北京户口为什么不直接调回街道,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李老师建议大家最好统一放到留学服务中心。

三、体检地点:中国检验检疫中心附注1:去前需准备好的:

(1)护照或身份证

(2)3张两寸照片

(3)录取学校的体检表(把自己要填的部分提前填好)

(4)接种本(一般同学都有)

(6)早晨空腹,前一天晚上也不要吃的太油腻

附注2:交完费后,体检和接种的顺序可以自行安排。

推荐顺序:肺结核皮试填表(楼外一个小屋)—— 回大厅交皮试费 —— 回小屋做皮肤测试——106室抽血——208室接种——401室心电图——x光——尿检

肺结核皮试须严格72小时后复查,几点皮试就要三天后几点复查。所以一定要安排好时间。附注3: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刘老师建议,最好早点出发过去,因为暑假是办理签证的高峰期,请安排好自己的时间。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中心英国硕士1+1课程的毕业生就曾碰到过当天去晚了,等待体检的人太多,以至于只能第二天再跑一趟的情况。

四、机票

1.越早订机票,价格越便宜 2.留学的学生用得比较多的一个,多为国际航班,定期会有各种coupon提供,可以省点钱;不过选择性比较少,价格也比较贵。半年前成功赴美入读带薪硕士留学项目的王梦学生,就向我们抱怨自己订购的机票较贵。

“email查询机票价格” 的功能太强大了,填一下订票要求,就会有n多代理给你回邮件,很方便比较,也容易买到相对最便宜的机票;这也是今年刚出国的中央财经大学瑞士酒店管理硕士预科的学生给我们国际教育中心推荐的购买机票的新途径。篇三:留学生回国落户小知识(3)完 留学生回国落户小知识(3)完

接留学生回国落户小知识(2)3.调档

之前提到过的留学服务中心档案。现在它又要被折腾走了。

拿到就业报到证后,需要在40天内办理档案调转。继续回到你所在公司的人事代理机构,请对方开出一张调档函,再回到留学服务中心。到留学短期存档窗口调出档案。档案调出需要材料:

(1)具有人事权限的工作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2)“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原件(即存档卡,上面说过的那张a4纸);(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由我处装入档案;(4)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原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5)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由我处装入档案(在档案转出前到我中心回国处办理);印件

所以在此处,一份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学历认证副本就此进入个人档案。交上上述材料后,工作人员就会找出你的档案封好,交给你带走。原则上国家要求2015年就停止收取档案保管费,你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了。现在你需要扛着档案,去往人事代理机构,交还档案。至此,档案问题彻底解决。

这里补充说明下,在人事代理机构开具地址证明时,你可以要求对方一并开具调档函。如果可以,那么你就可以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审批结果后,直接从短期存档从窗口提取档案。这样就可以少跑一次代理机构和一次留学服务中心,省时省力。

———————————————————————————————————— 户口问题

1.人口处之旅

当你离开留学服务中心的时候,工作人员会交给你一张纸,上面写着接下来的待办事项:户口。从此开始,事情并不会太复杂,但时间和细节成为了关键点。

首先,完成落户审批后,在领取审批结果当日开始计算,10个工作日后就可以去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了。

需要材料:

户口本原件、护照原件、海外学历认证原件、落户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落户地址证明原件。

总之,此前材料审核时留学服务中心看过一遍的材料,人口处的警官会再审核一遍。如果一切顺利,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会开出准予迁入证明。准予迁入证明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签字后,由人口管理处留存。第二联和第三联交予申请人。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后,也请留存复印件,以免出现差错。2.户口迁移证

北京公安局人口处开出的两联准予迁入证明用途不同。首先拿着第二联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材料:

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此处可能出问题,因为地方派出所要求提供材料可能不同。户口迁移证可以交由父母代办,其实上述许多材料都可以由亲友代办。但请按照相关单位要求提供固定格式或自由格式的委托书,写清代办项目。最好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移证几乎立等可取。办好后请带回北京,继续落户工作。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仅为30天,所以请抓紧时间,尽快办理。3.落户

有了准予迁入证明,说明你可以落户北京,有了户口迁移证,说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原籍,那么下一步就是办户籍卡了。此处,由于代理机构要求统一代办,所以将自己的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以及入户情况表和一张一寸照交给了代理机构。10个工作日后,代理机构会去派出所办好户籍卡,我需要在10日后领取介绍信并去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20天后新身份证就会火热出炉啦。

提醒各位申请人,由于落户拿到的是集体户口,所以户籍卡一般不会留在个人手中,而是由代理机构统一管理。需要使用户籍卡时,需要填写申请并及时归还。

在这篇攻略里出现频率较高的短语是“如果一切顺利”。这说明,能出问题的环节很多。比如我就在调档时被要求证明自己未婚(户口本上的“未婚”二字不算)。已婚容易证实,拿一纸结婚证就好,未婚要如何证明真是让人头疼,险些让我从位于省会城市的就业服务中心折腾回老家街道办。血型不符、档案缺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时间不对等都会成为办理落户途中的绊脚石,导致落户流程暂停或终止。每次前往不同机构办理落户时,一定要反复核对信息,带齐材料,以免耽误时间、造成多次奔波。

经过初步计算,在办理北京户口的整个过程中,前往留学服务中心4次(不算办理海外学历认证),前往位于某省的就业中心1次,前往代理机构5次,位于丰台的人口处1次,位于北京的派出所2次,位于老家的派出所2次。期间请假太多难以计数,支付的各

种手续费、档案管理费、开户费、户籍管理费总计1000元以内。

原作者于娜: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与国王学院大学(university of kings college)新闻学硕士毕业。在不久前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北京工作、落户河北。或许未来留学生落户政策也会在北京超级城市的人口资源压力下做出调整。如果有留学生近期将办理落户,也许应抓紧时间,避免政策调整后不利于落户北京。希望上述北京落户指南能为各位有意落户北京的海归同仁解开一些疑惑。不过落户虽然麻烦,在北京这样公平性较高的城市,流程也较为清晰,留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到位。衷心祝愿各位在落户时一切顺利!篇四:留学人员档案转出及党组织关系转出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处的长期存档人员,待留学回国办理档案转出时,其党员组织关系必须一并转出。具体要求:(1)“存档卡”原件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

(2)提供接收方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名称;(3)在我处补交留学期间的党费(从存档当月起补交至转出当月);(4)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长期存档转出时须提交的材料(1)具有人事权限的工作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2)“存档卡”原件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

(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由我处归入档案;(4)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的原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5)“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由我处装入档案(此证须在档案转出前到我中心回国处办理)。【赴上海、深圳两地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就业报到手续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故档案转出时无需提交“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由人社部办理在北京落户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持“留学人员工作分配(调整)通知单”复印件】;(6)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8)办理档案手续时存档期限未到的,须凭完整的交费发票原件(2012年9月1日前开具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款单”原件,进行费用结算。

注: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 *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档案转出时,若集体户口在我中心暂时存放的,必须将户口一并迁出;

* 党组织关系在我处者,须向我处提供接收方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并补交党费(从存档当月起补交至转出当月); * 党员组织关系须和档案同时转出,; * 未在国(境)外取得学位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转出材料的留学人员,请直接前来我处现场咨询转出事宜。篇五:海外留学生落户流程攻略

海外留学生落户流程攻略

友情提示:本攻略仅适用于出国前为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在国外就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进修)、身在上海、无随迁家属且租住房子的小伙伴们。。另外由于有些步骤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因此下面所列step1、2等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每一步骤里可能会有几个待办事项。step1 按《申请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须知》清单准备材料

该清单中有单位须提交材料和个人需提交材料两类,现只列出个人所需提交材料,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both单位&个人),即可向梅园路的人才中心提交材料,等待落户批复。个人须提交材料如下: ① 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定居申请表壹份(先在21世纪人才网上填写,再打印出来,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签章,当事人签字);

②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 ③ 国外学位(历)证书和成绩单;

④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⑤ 出国留学前国内最后学位(历)证书;

⑥ 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听说现在要单独提供一份出入境证明);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⑦ 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另:有几项在“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项下有几项通常是由个人准备的,也在此将其列出:

① 用人单位请示公函:此公函模板由单位人力部门提供,内容通常由个人填写。注意此公函中所有需填内容应与户口本上相关内容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定居申请表”相关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② 留学回国后所有劳动合同;

③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咨询单位人力部门本单位税单开具具体税务单位,本人带身份证即可开出;

④ 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单,凭身份证去就近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自助机器上拉取即可;无需人工柜台;

⑤ 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受理单位出具证明原件。此项材料我是向我的档案保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的,由于机构身处北京,而我人在上海,因此我是委托他人办理的。

等待批复时间:约2-3个月 step2 至所要落户社区的公共社区服务中心办理房屋备案

向人才中心交过材料之后,就可以做这一步了。

所需材料:房东本人一只,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上所有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周六也是办理业务的,因此该步骤可以放在周六进行。

建议要求工作人员打印两份或以上“房屋登记备案通知书”,以备不时之需 step3 人才中心批复下达后

经过漫长的等待后,批复终于下来了。此时会拿到《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张,批复一式两份,《回国留学人员安置户口登记表》一张,户口申报须知一张。so,这时候需要做什么呢?需要做三件事:

① 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批复”+“房屋登记备案通知书”+“学位(历)认 证”+户口本+身份证至所要落社区公共户的所属派出所申请海外留学人员落户,此时派出所所要做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先核实你是否是住在“房屋登记备案通知书”中所备案地址的,因此第一次去过派出所之后,就回来等,片区民警核实后会通知你再去交其他材料的② 至档案保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我的档案在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现将调档所需

材料列出,以供参考:

a、调档函,由所在单位人力部门出具 b、存档卡(我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发放的)c、学历认证红章件

d、留学人员登记表(我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单独要求的)e、身份证复印件

f、若委托人办理,须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调档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建议尽早完成。调档完成后“回国留学人员安置户口登

记表”上所需签章应该齐全了。

③ 至单位人力部门申请《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和《单位职工参加城镇保

险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两张单子。

这两份单子是派出所在审核居住地通过后要求提交的材料之一——在沪交金证明。清单中显示此项材料需个人先去单位开具介绍信再由个人去社保中心调去交金证明。但实际上,个人是不能开这两张单子的,只有单位人力部门有资格去社保中心开这两个单子(我已经亲身证实过了),而单位人力部门通常是每隔一段时间固定去一次社保中心的,等派出所核实住所让你去交材料时再告知人力部门需要这个材料会影响办理户口的时间,因此我建议在第一次去过派出所之后就可以像人力部门申请该项材料了。step4 派出所核实完毕,通知递交后续材料,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落户地派出所在核实好住所之后,会打电话通知递交后续材料: ①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②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 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原件+复印件)

⑤ 在本市就业的有关凭证: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若为派遣制,需提供与派遣 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实际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⑥ 公司无集体户的证明(至单位人力部门开具)⑦ 在沪交金情况(即step3-③)

以上所有材料齐全之后,派出所会收下材料,开出一份“户口类审批受理回执单”,写明15个工作日会审批完成,顺利的话会给出“准予迁入证明’

目前我的流程就是走到这里,有什么新的进展我会及时更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不要走冤枉路。

2.单位调档函 篇二

调 档 函

单位:

兹有我单位 同志,因工作关系需将本人的档案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

(公章)

年 月 日

调 档 函

()调档字()号 单位:

范文网

兹有XX同志,身份证号,通过二道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二道区教育局聘用,分配到XX市第五十三中学。为正常办理聘用手续,需将XX同志档案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

(公章)

年 月 日

3.厦门大学调档函 篇三

第四条 厦门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厦门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厦门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厦门大学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厦门大学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厦门大学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大学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厦门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厦门大学招生网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将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单列批次录取的省份,厦门大学在该省份录取的以上三类考生不占用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

第十条 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

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2015年按照37个招生大类进行招生。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 厦门大学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学科通修课程”,二、三年级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十四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厦门大学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十六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厦门大学经济学、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就已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经多年积累,厦门大学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厦门大学对六个基地班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各基地班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拔尖人才培养。

第十七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厦门大学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建筑学等9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第十八条 国际化教学试验班。厦门大学选择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数学、海洋科学等优势学科,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国际化教学试验班的教学计划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采用双语或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化试验班由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该班的学生从录取的经济学院新生中进行选拔,在学期间有更多机会到国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十九条 国内外名校交流。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厦门大学致力于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的活动。厦门大学与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签订了交换学生协议。厦门大学利用侨、台、特、海的区位优势,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27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厦门大学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第二十条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注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厦门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本科生配备导师,为学生提供思想、学业等方面的指导。厦门大学要求本科专业课程由教授、副教授承担,形成了名教授、名师给本科生上课的校园文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和国际学院爱尔兰都柏林项目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其它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 除外语类专业和国防生的招生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余招生大类(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厦门大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篇二:厦门大学 告知书(2012硕士版)告知书

(致报考厦门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

尊敬的考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选择报考厦门大学。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重要政策、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周知于您,请您务必了解。

一、如果被录取,应届本科生必须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不予注册报到。入学报到时,请应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被录取为非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档案寄(送)至我校相关院系,否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三、我校不为在职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职硕士)安排住宿。

四、有关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规定,请务必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了解,具体网址:

五、有关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规定,敬请登陆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了解,网址:,点击“规章制度”栏。

七、我校预计在6月中旬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随通知书一起寄发。请考生确保自己所预留的地址到时能收取邮件。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 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了上述告知书。

签字:

日期:2012年 月 日篇三:2016厦门大学考研:往届生考研政策 2016厦门大学考研:往届生考研政策

下面思睿厦大考研网小编为考研整理了关于往届生考研报名时间、流程、档案问题、信息填报问题以及现场确认相关注意,希望往届生们能够认真查看,做好报名工作。

一、往届生考研报名户口所在地怎么填写? 1.如果身份证和户口信息一致,就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填写 2.如果身份证没有及时更换还是要填写实际户籍信息,可以去网上查询,或者看父母的身份证地址。3.如果户籍信息被保留在学校就填写学校地址信息,具体可以打电话问问院校。往届生除了可以再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外还可以去工作所在地。

二、往届生考研考生来源如何选? 1.如果你是搞科研的,就选教育科研人员 2.如果你是在职教师,就选高等教育教师或者中等教育教师 3.其他的在职往届生,就选其他在职人员 4.如果你是往届生并且辞职考研,就选其他人员

三、往届生考研地点怎么选? 按照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由此来看,往届生再选考研地点时要选择户口或者工作所在地。如有特殊情况还需要提前进行咨询了解。切不可盲目行事。

四、往届生考研现场确认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书

3.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4.工作证明

五、往届生考研调档问题(1)考研调档,你可以拿着调剂院校出具的《调档函》公文,到你托管的单位(比如人才中心),必须带上身份证亲自去办理;(2)学校要求打印调档函,章也是打印的,人才市场应该会承认,万一不行,你可以现场打开你报考院校招生网页,专有《调档函》的页面给人才中心看,这样就更具有说服力;(3)交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调档函后,至于你的档案会有专门的机要渠道传递,为了保密的需要,你自己是不能携带自己档案的,同时保管好托管单位给你的档案调走凭证(有编号的);(4)按规定时间申请《调档函》后,你自己并不知道档案是否到达调剂院校,你只能电话询问研招办是否到达,曾经有档案遗失的先例,自己要追踪档案;(5)机要传递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说不准,也许一个星期,也许半个月,自己追踪就是了。(6)调档你必须亲自办理,是不能请人代办的。(7)如果你还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你档案托管单位调档的手续,这样更稳妥。

六、往届生考研报名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c.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篇四:厦门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手册

厦门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宣 传 手 册

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印

二○一五年八月

目 录

一、资助政策体系简介............................................................................1

二、绿色通道............................................................................................2

三、迎新专项应急款................................................................................2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3

五、国家助学金........................................................................................6

六、社会助学金........................................................................................8

七、专项生活困难补助............................................................................8

八、国家助学贷款....................................................................................9

九、学费减免..........................................................................................15

十、勤工助学..........................................................................................15

十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8

十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20

十三、台湾学生奖学金..........................................................................20

十四、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21

十五、学校奖学金..................................................................................22

十六、研究生奖助学金..........................................................................24

十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6

十八、医疗保险......................................................................................27 附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助学金一览表......................................31

一、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厦门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项措施在内的较完整的、较大规模的学生资助体系,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建立,厦门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学校配备工作人员,划拨专项经费,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学校对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在资助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我们把不断完善服务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切入点。为此,我们提出了“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措施,为学生提供咨询,办理相关手续,推进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我校始终坚持以“解困”为基础,以“育人”为根本,努力构建“多元化资助、精细化管理、全方位育人”三位一体的资助工作模式,把“资助工作”与“育人成才”紧密结合,突出“励志、诚信、感恩、担当”主题教育,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砥砺奋进、励志成才,教育学生心怀感恩、勇于担当,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咨询电话:2180211(助、贷、减),2188162(奖、勤、医)。

二、绿色通道

问:什么是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与国家助学贷款有何不同?

绿色通道是针对被厦门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奖、助、贷、补、减”和勤工助学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绿色通道并不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前期手续,而是针对入学有困难的新生设立的报到的特殊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根据学校的专门通知,于每年9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问:办理绿色通道需要什么材料?

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办理绿色通道。办理绿色通道时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迎新专项应急款

每年迎接新生期间,学校均拨专款10万元用于补助生活没有着落的经济困难本科新生。问:如何获得迎新专项应急款?

入学时生活有困难的本科新生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问: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认定工作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根据我校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问:若想获得学校的资助,必须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吗?

是的。各项资助项目的对象原则上须是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问:如何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等级认定标准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递交《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和《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网络申请。

生成《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具体流程如篇五: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和漳州校区,各校区均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一流。

为选拔优秀本科新生,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二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4年我校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2014年我校本科按照 39个招生大类进行招生。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第三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六条 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学科通修课程”,二、三年级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七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九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校经济学、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就已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经多年积累,我校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我校对六个基地班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 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各基地班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拔尖人才培养。

第十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我校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建筑学等9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第十一条 国际化教学试验班。我校选择经济学、会计学、数学、化学、生物科学和海洋科学等优势学科,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国际化教学试验班的教学计划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采用双语或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国际化试验班由我校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该班的学生从录取的经济学院新生中进行选拔,在学期间有更多机会到国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十二条 国内外名校交流。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致力于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的活动。学校与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签订了交换学生协议。学校利用侨、台、特、海的区位优势,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27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第十三条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注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学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本科生配备导师,为学生提供思想、学业等方面的指导。学校要求本科专业课程由教授、副教授承担,形成了名教授、名师给本科生上课的校园文化。

第十四条 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和国际学院爱尔兰都柏林项目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其它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六条 除外语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的招生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余招生大类(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有关专业考试要求按照《厦门大学 2014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除国防生外,我校各招生大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按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市、自治区),我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 100% 调档;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市、自治区),我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 105%-110% 以内调档。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除内蒙古外),根据公布的招生大类(或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第二十二条 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我校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注:我校在江苏的录取原则以第二十八条为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我校以考生的高考卷面原始分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理科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市、自治区),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获我校保送、自主选拔、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2014年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安排在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为国家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1.报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次我校的出档线下 40 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 5 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2.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我校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次我校的出档线下 80 分。被录取的预科学生先

在位于河南郑州市的黄河科技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我校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学习成绩和操行情况折合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我校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3.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升学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含自主选拔和文艺特长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aa。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 a +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 2 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三十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三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我校录取的由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所有录取在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所有录取在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学费标准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除飞行器动力工程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及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人每学年 5460 元; 2.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 6760 元; 3.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9360 元; 4.软件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

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 400 元,每学年约为 40 学分; 5.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每人每学年 45000 元,如第四年选择到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则该年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约人民币 14-18 万元; 6.录取在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4个专业的学生免学费。其中,录取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的学生,三年级分流到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继续免学费,分流到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 元,4-6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绿色通道

第三十七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学校奖、助体系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和院(系)级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了包括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资助在内的完整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第八章 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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