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精选4篇)
1.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一
广告位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合法享有承接本合同广告位的权利,乙方合法享有本合同广告位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长期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广告位说明
1、广告位位置:
2、广告位规格:长米,高米,面积平方米。广告位详细情况见附件:地图标注照片、广告位尺寸照片。
3、本广告位基础设施已由乙方建设完成。
二、经营权转让期限
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位,经营权转让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广告位合作形式
为充分利用银座汽贸北园店的地段优势,利用商业与广告方式,从外观吸引消费者,从内在获取消费者,将银座汽贸北园店打造成为黄金地段的商业典范。
四、广告位经营权转让费用
1、合同总额: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付款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位,其结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养、电费、更换等由甲方负责,其所有建造材料及设备最终产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进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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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主商业经营并享有全部广告收益。
2、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位,其商业经营无任何行业和内容限制,但甲方应负责其发布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甲方自行向工商部门审批。
3、4、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与乙方协商并取得确认后,有权将此广告位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位,乙方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以及相关合法手续,在合同期限内,若因乙方对此广告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产权纠纷造成的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位内所有涉及使用权、商业经营权完全转让给甲方,包括该代理项下的所有附带权益权利,且上述权利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对该广告位拥有完全自主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得将甲方所承接广告位区域转让第三方。
4、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位广告位的前期规划手续和电力报装手续。
4、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给予乙方优先权。
5、乙方向甲方提供调控室一间,调控室位置在:。
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电源、网络接入、通讯接入等,甲方按乙方规定缴纳电费、网费、通讯费等,逾期不交,乙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位安装施工及后期画面更换、维护过程中的用电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并应
为甲方提供施工方便。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台风、地震、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免责,并应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甲方预交的合作转让费用,乙方按剩余的天数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返还甲方。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作转让费,按照应交费用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日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平均年度合作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相关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平均年度合作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因乙方拥有所有权的楼体上的其他广告位,对甲方所承接广告位区域构成正面遮挡,由乙方负责对构成正面遮挡的广告位的拆除或整改,不能消除遮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平均年度合作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条款。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的变更须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未经另一方签字并盖章认可的变更通知均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2、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3、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应当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导致设立发布手续等问题发生纠纷,乙方应在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二
1、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3、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1、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村委会
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1、转、受让的农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转让标的承包权所有人见本合同附录1。
3、转让标的经营权年限:依据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及附属文件(一部分至20xx,另一部分至20xx年)。
4、本大条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树(约4000株)、机井、水塔及附属实施、房屋(4间)、蓄水池(3座)等均为转让标的范围。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转让费
转让费为人民币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2、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第一期,在本协议得到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10万人民币(大写:壹拾万人民币整);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余下部分。
3、从本协议生效之年及以后的租赁期间内,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诺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过(38000元)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主动涨价除外)。
4、本协议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赁期间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偿上述租金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标的交付条件及时间
1、甲方承诺在交付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没有任何抵押、贷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该标的范围内拥有经营权或处置权;
⑵已清偿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劳务费、欠款、水电费等);
⑶甲方将其与标的之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及附件移交给乙方,甲方确保其真实性且具备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应收据,并确保保存至少。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本合同标的之经营权和处置权。
四、标的之土地用途:农业(养殖、种植)。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继承甲方在最初发包方处的优先续租权。
2、乙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出种植、养殖范围。
3、乙方租赁期间,依法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甲方不得冒领。
4、若遇到占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承包权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筑及其它资产补偿归乙方所有。
5、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标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因经营所带来的连带责任。
6、乙方必须管好转包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如逾期超过30日,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转让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倍于逾期部分资金作为违约金。
2、以下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⑴本协议生效后,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组织声称拥有该标的的经营权或债权并提供了适宜的法律证据。乙方再次转让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开展经营活动。
⑶甲方冒领乙方依法享受的相关补贴或赔偿。
⑷在本协议生效后毁约。
若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并须支付给乙方18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后至20xx年1月31日期间,当出现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临近村民或甲方之干系人(甲方之干系人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围绕该标的土地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相关纠纷的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及时履行处理义务且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甲方无条件赔付。
2、20xx年2月1日以后,乙方在合法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扰,或乙方与邻近村民及标的土地承包权人产生纠纷时,由丙方负责调停、解决。
3、在租赁期满(含续租期满)时,约定如下:
⑴分户划界工作由丙方负责,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⑵乙方有权将标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资产转走,丙方不得阻拦。
4、甲方指定 为代理人,并指定以下银行账户接收转让款: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若甲方接收账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在收到款项后开具等额的收据。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转让款。转让凭证或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支付依据。
3、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双方、或甲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立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丙方执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条件
1、甲、乙相关人员签署并摁手印,丙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项。
十、附件
1、本合同标的土地承包权人名单(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2、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
1、
2、
3、
乙方
1、
2、
3.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三
一、甲方转让位于三和乡南侧属村民 的承包土地给乙方从事节能保温建材厂生产加工使用。
二、转让地界
三、转让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乙方永久性拥有本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2、转让该地的金额:水泥路南侧3.6亩价格35800?亩,后面6.5亩28500/亩,合计人民币:314130元,大写:叁拾壹万肆仟壹佰叁拾元整
3、付款办法:乙方签合同时一次付清给甲方。
四、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乙方生产所需要的人员必须从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土地的一切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乙方所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如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积极,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价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人:(签章)
4.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篇四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经营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经济开发区(县国土资源局右则)的龙川县旺兴成三鸟批发市场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转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经营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按甲方规定的交款期内将上述款项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三、甲方提供的商铺必须符合河源市消防管理规定,甲方负责商铺经营权转让期间的土地使用费;乙方负责商铺经营权受让期间的水、电费。乙方逾期末交费的,每天予以1%滞纳金。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工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所租赁商铺内的一切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经营权期限届满,乙方装修的设备属不动产的,如装修的楼板、墙壁、办公室等不得破坏,如需拆除的,需经甲方批准同意,属可动产的乙方自行处理,但应保持商铺交付时的原状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违反,并责令其恢得商铺原状或处以经济赔偿。
五、乙方经营期间如甲方提供的商铺出现地质下陷、地面及楼层断裂和房屋倒塌(自然灾害除外),甲方负责协助修复。
六、乙方经营期内甲方应保障乙方合法经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税费、市场管理费、垃圾费除外)。
七、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国家和集体发生债权债务与乙方的享有的经营权无关。
八、经营权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九、经营权届满,乙方必须搬出全部货物,逾期不搬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财产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乙方经营期间,商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本商铺并继续经营,经营权使用年限不变。
十一、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商铺外的交通通畅,商铺的水、电安全正常使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安全使用水、电因此构成修复水电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经营水果、饮食及水产类行业。
十二、甲方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与甲方管理部门签订经营者契约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市场管理公约》。如有违反市场有关规定的按市场《市场管理公约》给予教育和处罚。期满后,甲方免息全额退还其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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