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2024-06-19

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共8篇)

1.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篇一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一、判断题(每10道题为一个章节)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2.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3.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6.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 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9.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无权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0.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之一。(√)

11.根据安全工程的观点,事故仅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12.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科学的、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概念变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

13.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 的直接原因。(√)

14.企业各级行政正职一直到班长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15.某人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第一天上班的途中遇到车祸死亡。这个人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16.安全评价是对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为了达到评价的目的,评价单元的划分要求必须一致。(×)

17.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

1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9.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系统、工程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

20.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 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1.在褶曲构造中,向斜轴部的残存应力要比背斜轴部的大,因此,有瓦斯突出的矿井,向斜轴部是瓦斯突出的危险区。(√)

22.煤层底板等高线的延伸方向就是煤层的走向。(√)

23.通过采掘工程平面图可以了解各项采掘工程的进度、位置等,并可依此进行施工设计、指挥生产、确定开采顺序、实现采掘平衡。(√)

24.一般采煤工作面应与主要裂隙的走向成20°~40°的夹角,以便减少片帮事故。(√)

25.井下采掘工作破坏了原岩应力的平衡状态,会引起岩体内部应力重新分布。(√)

26.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28.煤矿井下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这一原则。(√)29.井下防水闸门不必采用定型设计。(×)30.采掘工作面需要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制定安 全措施后,不必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31.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可以掺混使用。(×)

32.在采煤工作而,可一次装药,分组起爆。(×)33.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34.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35.未经导通编号的电雷管可以发放使用。(×)36.被筒炸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和威力大的特点。(×)

37.在爆破施工中,杂散电流、静电感度、雷管、射频感应电等均可引起电爆网路中雷管早爆。(√)38.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可以由爆破工和班组长共同操作完成。(×)39.爆破时,通电后出现未爆炸的现象,即为全网路拒爆。(√)例:(12年宝积山炸小窑)40.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 用毫秒爆破。(√)例(红黄兰白绿)

41.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性。(×)42.煤尘只有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可能发生爆炸。(√)

43.有其他可燃气体的混人往往使瓦斯的爆炸下限降低。(√)

44.因为粉尘是固体,所以飘浮在空气中的煤尘不会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

45.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M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两个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

46.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下行通风。(×)

4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48.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49.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不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50.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不必进行调整;保证均压状态的稳定。(×)

5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季检查一次,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和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应 :每日)5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8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应:12个月)

53.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54.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55.在煤矿井下36 V及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保护接地。(×)(应:全部)

56.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57.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58.电气设备的失误主要是由于安装、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59.电动机内部有异物、偏轴扫膛以及外部负荷引 起的运行阻力大都会导致电动机过负荷。(√)60.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可以敷设电缆。(×)

1、危险源可以导致或诱发事故的发生。(对)

2、隐患一定是危险源。(对)

3、危险源辨识等同于隐患排查。(错)

4、供电线路布置不合理属于环境方面危险源。(对)

5、隐患排查是检查已经出现的危险源,排查的目的是为了对危险源进行预先控制。(错)

6、职工安全教育、岗位培训不到位属于人员方面的危险源。(×)

7、管理标准是管理对象管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风险的最低要求。(√)

8、职工进入工作岗位后首先要进行危险源评估再辩识再处理。(X)

9.危险源辨识就是隐患排查(×)

10.危险源辨识是为了明确所有可能产生或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辨识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制造危险源(×)

11.煤矿危险源辨识就是风险评估(×)

12.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对)13.危险源最根本的特征是破坏性和潜在性(对)14.职工安全教育、岗位培训不到位属于人员方面的危险源(×)

二、填空题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2.(安全警示标志),一般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其目的是要引起人们对危险因素的注意,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3.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黄色),表示警告、注意。

4.我国目前已经建立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其中(工伤保险)是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关系最密切的社会保险。

5.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 投入生产。

6.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8.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9.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10.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检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活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11.从安全生产来看,危险源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12.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其核心是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3.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悬殊,则按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这是(最大危险)原则。

1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事故。15.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6.“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厂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7.安全评价中常用(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参照事故类别的方法进行分类。

18.故障树也称事故树,是一种描述事故(C)的有方向的树,是安全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

19.隐患是指技术系统中存在的各种能量形态客观的(C)。

20.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1.煤系(综合柱状图)可以说明井田内煤层的层数、厚度、层间距、标志层特征、煤层顶底板岩性,含水性等主要特征。

22.《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规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2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有专用的(人行道),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

24.煤层顶板悬露时间越长,煤层顶板压力(越大)。25.最大控顶距与最小控顶距之差是(放顶步距)。26.采空区顶板处理最常用的方法是(全部垮落法)。27.破碎顶板容易发生局部漏顶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支护,易发生工作面(漏冒型)冒顶事故。28.《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

29.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井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30.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31.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 不得同罐上下。

3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3.炸药爆炸的三要素:1.放出大量的热能;2.反应速度快;3.(生成大量的气体)。

35.判断井下发生爆炸事故时是否有煤尘参与的重要标志是(粘焦)。

36.与无露头煤层相比,有露头煤层内的瓦斯含量(小)。

37.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救灾演习。38.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种。

39.局部通风机实行的“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40.瓦斯在一定压力下以游离和(吸附)两种状态赋存在煤体中。

41.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42.漏电闭锁装置的主要作用是对(未送电)的供电干线或分支线的对地绝缘状态进行监视。43.热继电器主要用于电动机的(过负荷)保护。44.井下选择高压动力电缆截面时,应按最大运行方式下发生(三相短路)故障,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45.提升机盘型闸液压制动系统(残压)过大将直接影响提升机制动力的大小,严重时会出现刹不住车现象。

46.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47.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的标志为(ExdⅠ)。48.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49.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的重点是(回风隅角)瓦斯。50.选择开采保护层时,应先选择开采(无突出危险煤层)。

51.火势较大的明火火灾的处理关键是(正确调动风流)。

52.重大灾害事故的共性之一是具有(继发性)。53.在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如发生人员骨折,其他人员应采用(先固定后搬运)的急救原则。54.对前臂开放性损伤,大量出血时,上止血带的部位应在(上臂中上1/3处)。

55.对小腿动脉出血,止血带的部位应在(大腿的中下1/3处)。56.创伤急救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病人应该(先复苏后搬运)。5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压入式)通风。

58.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凋校一次。

59.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

60.局部通风机和开关附近10m以内瓦斯地度积聚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1、煤矿危险辨识从(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

素)和(管理缺陷)四方面考虑。

2、危险源监测是在生产过程中对已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监测)、(检查),并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危险源动态信息的过程。

3、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经济与技术条件下,在煤矿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系统中已知规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分级),进而对其进行(消除)、(减小)、(控制),实现煤矿(人—机—环—管系)统的最佳匹配,使事故损失降低到 人们期望值和社会可接受水平的风险管理 过程。

4、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辨识就是(辨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6、危险源辨识是为了明确所有可能产生或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辨识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对危险源进行(预先控制)。

三、选择题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B)。

A.行业标准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标准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约束的对象是(C)。

A.管理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所有从业人员 3.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是指(B)。A.安全法规

B.安全操作规程

C.规章制度

4.我国目前常用的安全警示标志中的(C),以绿色为背景的长方几何图形,配以白色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并标明目标的方向。

A.警告标志

B.指令标志

C.提示标志 5.煤矿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在(C)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一年内

B.三年内

C.五年内

7.《安全牛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C)年。A.

1B.

2C.3 8.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A)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A.行业技术规范

B.国家标准

C.地方标准

9.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C)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A.不能

B.无权

C.有权

10.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是通过确立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A)来实现的。

A.安全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权利

C.安全生产义务

11.人本原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包括三个原则,下列不包括在人本原理中的原则是(A)。A.安全第一原则

B.动力原则

C.能级原则

D.激励原则

12.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安全(C)。

A.专项评价

B.现状评价

C.预评价

D.初步评价

13.用人单位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 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D)部门验收。

A.质检

B.劳资

C.财务

D.安全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的监控(D),对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A.信息网络系统

B.管理系统

C.虚拟现实系统

D.预警系统

15.安全评价中常用(B)和参照事故类别的方法进行分类。

A.系统分析

B.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C.导致事故的间接因素

D.相关事故的借鉴 16.安全文化是人类在生产、生活、生存活动中,为保护身心安全与健康所创造的有关(A)的总和。A.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B.安全知识和文化知识

C.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17.关于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不正确的说法是(B)。A.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也叫“问题发现型”方法

B.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也叫事后法

C.现方法也叫事先法

18.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D)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A.安全技术

B.安全原理

C.安全规则

D.安全管理

19.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A)是发现系统故障和异常的重要手段。A.安全监控系统

B.安全警示系统

C.安全管理系统

D.安全评价系统

20.安全检查表是事先对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D),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

A.组成部分

B.要点

C.安全状态

D.不安全因素

21.等高线间距大致相等,表明煤岩层的(B)。A.走向稳定

B.倾角接近一致

C.单斜构造

22.井上下对照图以(A)为底图。A.地形图

B.等高线图

C.平面图 23.采煤工作面遇倾向或斜交断层时,如断层落差不大,则可用(A)进行回采。

A.平推的方法

B.重新开切眼的方法

C.挑顶的方法

D.卧底的方法 24.巷道支承压力是由于(A)。

A.开掘巷道后自然形成的B.支护引起的 C.岩体内固有的

25.《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C)锚固。A.部分

B.全断面

C.全长

26.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用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偏差(A),不得退山。优良:偏差:+0.5°,不得退山。

A.+1°

B.±1°

C.-1°

27.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双巷掘进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B)m。A.

5B.8

C.10 28.拱形巷道拱的作用主要是承受(A)。A.顶压

B.侧压

C.底压

29.《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A)%。A.80

B.85

C.90 30.《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时,深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C)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

A.水压计

B.水表

C.孔口管

31.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C)、防静电 的非金属容器内。

A.防火

B.防盗

C.防震

3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B)。A.0.3m

B.0.5m

C.眼深的1/2 33.爆破时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B)m以上的距离。

A.0.2B.0.3C.0.5 34.各矿对(A)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各项性能参数,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A.发爆器

B.雷管导通仪

C.电雷管测试仪

35.为了防止爆破材料散落丢失、被盗,爆破作业人员领到爆破材料后,应(C)送到爆破作业地点,不得转给他人,禁止乱丢、乱放。

A.有专人护送

B.可以停留一定时间

C.直接

36.下列哪种物质不能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浓度(C)。

A.氢气

B.煤尘

C.惰性气体

D.硫化氢 37.下列属于减尘措施的是(D)。

A.转载点喷水降尘

B.放炮喷雾

C.巷道净化水幕

D.煤层注水

38.从煤的变质程度来讲,生成瓦斯量最大的是(D)。

A.褐煤

B.焦煤

C.贫煤

D.无烟煤 39.瓦斯抽放时,如利用瓦斯,则瓦斯浓度不得低于(A)%。

A.30

B.1

5C.20

D.25 40.井下爆破时产生的火焰不能引燃瓦斯,是因为(C)。

A.能量不足

B.缺氧状态

C.火焰存在时间短

D.瓦斯浓度不在爆炸区间内

41.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D)%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囚,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A.0.5

B.0.75

C.1.0

D.1.5 42.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B)天进行1次全面的测风。

A.5

B.10

C.20

D.30 4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时,当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得小于正常 以风量的(B)%。

A.30

B.40

C.50

D.60 45.从防自燃火灾角度出发,对通风系统的要求是通风压差小、(D)。

A.风速大

B.风量大

C.阻力大

D.漏风少

46.提升装置装设的限速保护装置是用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C)m/s。A.0.5B.

1C.

2D.3 47.提升绞车的盘式制动闸的空动时间不得超过(B)s。

A.0.1

B.

3C.0.5

D.0.6 48.采煤机换截齿或距滚筒上下(C)m内有人工作时,都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A.1

B.2

C.3

D.4 49.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

A.外壳严重形成出现裂缝为失爆

B.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为失爆,可涂油漆防锈

C.外壳内随意增加元件使电气距离少于规定值造成失爆

D.电缆进、出口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易造成失爆 50.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是指(C)。

A.绝缘等级

B.防爆等级

C.外壳防水和防外物的等级

D.外壳表面温度允许等级 51.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A)。

A.必须与其防爆联检合格的本质安全型负载配套使用

B.可以与其他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并联使用

C.可以与其他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串联使用

D.可以配接各种负载

52.下列保护中下属于煤矿井下安全用电三大保护的是(C)。

A.过流保护

B.保护接地

C.欠压保护 53.井下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A)标志的阻燃电缆。

A.安全

B.防爆

C.一般

54.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C)发声和发光。

A.连续

B.交替

C.同时

55.井下电力网的(A)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A.短路电流

B.过负荷电流

C.工作电流 56.发生在下行风流中的火灾,产生的火风压不会 使火源所在巷道风路中(A)。

A.风量增加

B.风量减小

C.风流逆转 57.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其中三级响应级别是指(D)。

A.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作解决的B.需要国家的力量解决的C.只涉及一个政府部门权限所能解决的D.必须利用一个城市所有部门的力量解决的

58.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其中包括(B)。

A.应急队伍的建设

B.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

C.事故损失评估

D.应急预案的演练 59.现场急救应优先转运(B)。

A.已死亡的病人

B.伤情严重但救治及时可以存活的伤员

C.经救护后伤情已基本稳定的伤员 60.将伤员转运时,应让伤员的头部在(B),救护人员要时刻注意伤员的面色、呼吸、脉搏,必要时要及时抢救。

A.前面

B.后面

C.前面、后面无所谓

61.国家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文规定,煤矿有(C)特种作业人员。A 10,B 11,C 12 62.煤矿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作业是否均属于煤矿特种作业。(A)A 是

B不是

C部分是

63.某釆煤工作面上隅角岀现高温,但不超过26度。(B)

A危险源,B隐患,C正常

四、简答 初训

1、请简述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

2、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3、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4、煤矿安全管理的常用方法有哪几种?

5、什么是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6、安全评价的程序是什么?

7、采区通风现场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8、预防基本顶来压时的压垮型冒顶事故的措施有哪些?

9、局部通风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10、如何预防残爆、爆燃和迟爆事故? 复训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有哪些规定?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中规定报告事故信息应包括哪些内容?

3、《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确立的法律制度有哪几项?

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是什么?、7、煤矿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哪几方面?

8、矿井瓦斯 防治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9、简述实现高产高效综合采煤的主要技术途径。

10、简述高产高效综合采煤的主要设备选型及总体配套原则。29

2.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篇二

当今社会, “文化”已经成为一个极为普遍的词汇, 无论在口头上还是在书面上, 到处都可以听到和看到“文化”这个词, 但“文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已经是相当的不确定了。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A.L克罗伯和K.科拉克洪在1952年发表的《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中给文化下了一个综合定义:“文化存在于各种内隐的和外显的模式之中, 借助符号的运用得以学习与传播, 并构成人类群体的特殊成就, 这些成就包括他们制造物品的各种具体式样, 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 (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 思想观念和价值, 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

追溯文化的起源, 可以发现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繁衍, 不断地寻求和创造避难的安全生存环境, 总结和发现安全活动方式, 学会安全生活的方法, 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获得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身心安全需求, 丰富并创造了悠久的人类文化, 因此, 一开始文化就包含着安全因素。伴随着文化的创造诞生了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体上讲, 安全文化的概念是在切尔诺贝利灾难之后形成的。然而, 在组织的行为、决策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该组织的信念和态度影响组织的安全行为, 这个观点不是现在才有的。20世纪30年代海因里希提出的多米诺骨牌理论就是基于这个前提:有利于事故发生的社会环境被排在导致一个事故序列的五个骨牌中的第一位, 然后才是人的失误、不安全行为等。在此之后, 人们在这个领域做了许多研究, 最终发展成了“安全文化”。

我国大部分专家认为:“安全文化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

按照事故致因综合模型, 事故是社会因素、管理因素和生产中的危险因素被偶然事件触发所造成的结果。事故的基本原因或主要原因, 主要包括经济、文化、学校教育、民族习惯、社会历史、相关法律等因素。事故的产生过程是由“社会因素”产生“管理因素”进一步产生“生产中的危险因素”, 通过偶然事件触发而发生伤人和损失。

可以看出, 无论是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还是事故致因综合模型都强调了安全与文化、安全与管理之间的关系。

管理离不开文化, 也可以说不同的文化背景就有不同的管理理论和方法, 而管理的进步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现象, 管理也应该属于文化的范畴。

煤矿安全管理就是煤矿安全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煤矿安全文化的氛围和背景或特定的安全文化人文环境也会形成或造就煤矿特殊的安全管理模式。煤矿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执行层者自己的安全的意识、态度、认知、信念、价值观, 以及他们所具有的安全物质环境及各自具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都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煤矿安全文化不仅在安全科技的物质领域, 还在于人对安全的生理、心理、社会、道德、习俗、修养等无形的上层建筑的精神领域。

找到了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内在的逻辑关系, 作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应该怎样实施安全培训来实现培训目标, 达到提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 建设安全文化来支持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呢?

在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调查中, 发现他们都比较重视“装备”对安全生产的支持作用, 而对从安全文化建设上抓安全生产, 则不以为然。文化需要交流, 文化建设需要借鉴。按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培训的要求, 我们借鉴杜邦安全文化对一些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实施了《安全文化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培训, 指导学员学习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的有关知识, 使学员认识到安全生产的保证不仅仅是安全投入的增多和安全设施的完善, 同时也是安全制度的进一步健全, 是安全管理的进一步落实, 是安全文化进一步建设和发展的结果。参训学员纷纷对安全文化、安全管理、杜邦安全文化和建设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1802年从法国移民到美国的E.I.杜邦开始建造火药厂。杜邦在第一个100年里, 主要是一家火药制造商。特殊的行业造就了杜邦对安全的高度重视。杜邦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出安全制度的公司。1812年它就明确规定:进入工场区的马匹不得钉铁掌, 马蹄都用棉布包裹, 以免马蹄碰撞其它物品产生明火引起火药爆炸;任何一道新的工序在没有经过杜邦家庭成员试验以前, 其他员工不得进行操作等等。杜邦公司经过200多年的发展, 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化工产品供应商之一。同时也形成了严谨的安全文化———杜邦安全文化。

杜邦的安全宗旨是:“从科学出发, 一切事故均可以避免。”

杜邦的安全理念是:“安全具有显而易见的安全价值, 而不仅仅是一个项目、制度或者培训课程;安全与企业的绩效息息相关;安全是习惯化、制度化的行为, 影响到企业的组织变革、感召力和员工。”

杜邦的安全目标是:“我们坚信所有工伤和职业病以及安全和环境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我们对以上各项的目标是零。我们将促进员工工作外安全。”事实上, 杜邦的安全目标已经成为今天美国安全生产的通用标准。

杜邦的“安全业绩”是“两个10倍”:杜邦的安全记录要优于其他企业的10倍;杜邦员工上班时比下班后还要安全10倍。例如, 1991年杜邦深圳独资工厂无工伤事故连续获得总部安全奖表彰;1993年, 杜邦—上海农化有限公司创下160万工时无意外, 成为全球最佳安全记录之一;1996年, 东莞—杜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荣获美国总部的董事会安全奖;美国职业安全局2003年嘉奖的“最安全公司”中, 有50%以上的公司就接受过杜邦安全咨询服务。

考察杜邦安全文化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

一是自然本能反应阶段:处在该阶段的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的重视仅仅是一种自然本能保护的反应, 员工对安全是一种被动的服从, 安全缺少高级管理层的参与。

二是严格监督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安全行为特征是各级管理层对安全责任做出承诺。员工被动地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严格监管员工的工作, 保证生产安全。

三是独立自主管理阶段:此阶段企业已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把安全视为个人成就。

四是团队互助管理阶段:此阶段员工不但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而且帮助别人遵守, 不但观察自己岗位上的不安全行为和条件, 而且留心观察其它岗位上的员工。把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识和经验分享给其他同事。关心其他员工, 提醒安全操作。员工将安全作为一项集体荣誉。

杜邦把安全、健康和环境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善待员工, 二是要求员工遵守职业道德, 三是把安全和环境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在这种价值观的引导下, 杜邦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每一位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十大基本原则———

1.一切事故都可以防治;

2.各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

3.所有安全操作隐患都可以控制;

4.安全地工作是员工被雇佣的一个条件;

5.所有员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

6.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7.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马上纠正;

8.工作之外的安全和工作安全同样重要;

9.良好的安全创造良好的业务;

10.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安全工作的关键。

杜邦以安全文化为核心, 制定了十分严格、近乎苛刻的安全防范措施。正是这些苛刻的措施, 令杜邦的员工感到十分安全, 有效地保证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杜邦安全管理的十大基本原则对我们所谓高危行业的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有着具体的、现实的指导作用:

“一切事故都可以防治”, “所有安全操作隐患都可以控制”, 纠正和打消了许多人特别是私营煤矿投资人认为煤矿事故可遇不可防的错误观点和顾虑, 坚定了煤矿从业人员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所有员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 “安全地工作是员工被雇佣的一个条件”, 使煤矿管理人员更加意识到煤矿作为高危行业对“三类人员”实行安全培训和准入的意义, 只有通过有效的学习和培训, 才能使各类从业人员 (重点是管理人员) 掌握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只有人人具备参与危险识别和控制危险的能力, 才能做好安全工作。

“工作之外的安全和工作安全同样重要”, 在建设安全文化的过程中, 要树立安全业绩与工作业绩同等重要的信念, 把安全视为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并切实关注生产过程乃至生活过程, 进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

“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安全工作的关键”, “各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 抓安全生产不仅仅是投资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安全机构的责任, 更是全体从业人员共同的责任, 要形成相同的安全价值观, 提高全员的安全风险意识, 在生产实践中, 建立“对照标准、规范运作、自我约束、互助提高”的安全工作模式。只要人人对他人负责, 一级对一级负责, 克服工作的随意性, 严反“三违”等, 就能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马上纠正”, 抓安全工作管理者必须率先垂范, 身体力行。领导者不仅要说会说, 更要能做会做;领导者既要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识别安全风险, 制定严密的控制措施, 还要亲自深入到生产的各个环节, 加强现场监控, 经常开展风险和危害识别活动, 找出身边存在的危险源, 并迅即整改, 随时随地带头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安全文化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 左右着人们的行为。有什么样的安全文化, 就会有什么样的安全状态。安全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必须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加以落实。据美国劳工部发表的各行业事故率统计, 美国的采矿业已经成为比林木采伐、钢铁冶炼、运输和建筑业更安全的行业。我们有理由相信, 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 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必定会推动我国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教材》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第一版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版

[3].《杜邦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理念》杜邦中国公司安全管理顾问戴维明 (2004.5.14.)

3.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篇三

关键词:煤矿;井下;人员管理

中图分类号:TD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09)20-0093-03

在近几年发生的多起煤矿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反映出了一个共性问题:即部分煤矿生产企业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表现为职工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提前升井现象十分普遍,下井登记、检身管理混乱,煤矿井下人员的数量、实时分布情况难于掌控。

1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工作原理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由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组成,其中,软件系统包括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两部分,主要完成信息的采集、识别、加工及其传输,构建不同的应用系统。硬件系统包括地面监控计算机、传输适配器、射频读写器、射频识别卡和天线等组成,见图1。主要完成信息采集和识别,从而实现人员识别、人员定位的功能。

1.1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硬件设备工作原理

1.1.1射频识别卡和读写器工作原理

(1)射频识别卡:每个射频识别卡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其内部储存着特殊信息,用来标识目标对象。识别卡平时处于睡眠状态,当进入系统工作区后,射频卡被激活工作,进行射频数据的收发。识别卡通常随身携带。射频识别卡通常集成有射频前端、逻辑控制、存储器等电路,有的甚至将天线一起集成在同一芯片上。当射频识别卡进入读写器的射频场后,由其天线获得的感应电流通过射频前端电路检得数字信号送入逻辑控制电路进行信息处理;所需回复的信息则从存储器中获取经由逻辑控制电路送回射频前端电路,最后通过天线发回给读写器。

(2)射频读写器:每个监测点安装一个射频读写器,射频读写器将低频的加密数据载波信号经发射天线向外发送,用来激活进入该区域的识别卡;同时把接收天线接收来的识别卡的高频载波信号进行放大、解调。提取有效的数字信号通过RS485等总线传给地面监控计算机。

RHD读写器,读写模块的核心部分包括一个控制用微处理器和一个RFID基站芯片。它能独立完成对符合ISO15693标准卡片的所有操作,它还具有与用户主系统的串行通信能力,可根据用户系统的命令完成对RHD卡的读写操作。并将所得数据返回给用户系统,这个用户系统可以是一个主控板或PC机。

RFID读写模块提供多种通信方式与用户系统进行通信,极大地方便了用户的连接。RHD读写器,读写模块硬件主要由中央微处理器(89C52)、RFID基站芯片、高频电路、模块天线、RS232通信电路、复位电路、LED状态显示和喇叭驱动电路等组成。其硬件结构见图2。

1.1.2天线设计原理

射频天线含发射天线和接收天线,与井下射频读写器连接,形成监测点,完成与识别卡的通讯。发射天线用于发射天线电信号以激活识别卡,接收天线接收识别卡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射频天线固定在巷道顶部,采用同轴电缆与监测点连接,连接距离不大于10m为佳。

RFID的天线主要有线圈型、微带贴片型、偶极子型3种基本形式的天线。其中,小于1m的近距离应用系统的RFID天线一般采用工艺简单、成本低的线圈型天线,它们主要工作在中低频段。而1m以上远距离的应用系统需要采用微带贴片型或偶极子型的RFID天线,它们工作在高频及微波频段。在远距离耦合的RHD应用系统中,最常用的是偶极子天线(又称对称振子天线)。偶极子天线及其演化形式见图3,其中,偶极子天线由两段同样粗细和等长的直导线排成一条直线构成,信号从中间的两个端点馈入,在偶极子的两臂上将产生一定的电流分布,这种电流分布就在天线周围空间激发电磁场,利用麦克斯韦方程就可以求出其辐射场强。

当单个振子臂的长度为λ/4时,输入阻抗的电抗分量为零,天线输入阻抗可视为一个纯电阻。在忽略天线粗细的横向影响下,简单的偶极子天线设计可以取振子的长度为λ/4的整数倍。如工作频率为2.45GHz的半波偶极子天线,其长度约为6cm。当要求偶极子天线有较大的输入阻抗时,可采用图3(b)的折合振子。

1.1.3地面监控计算机

通过对读写器传送来的编码信号进行分析,识别出人员的身份、位置,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显示、存储,可直观动态显示井下人员的分布情况。

1.1.4传输适配器

传输适配器安装在监控计算机旁边,作为数据传输接口,适配器带有RS232/RS485接口,可以连接多个监测点,实现20km以内的远距离信息传输。根据巷道分布图布置监测点,各监测点通过矿用通讯电缆或光缆组网,与传输适配器连接,传输适配器通过RS232与监控计算机连接。

1.2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工作原理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分为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主要针对井下硬件设备开发,完成井下实时数据的采集、传输及处理,形成井上数据库;应用软件以数据库为核心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管理和考核统计等功能。嵌入式软件设计主要包括读写器软件设计和射频识别卡软件设计。

1.2.1读写器软件设计

读写器上电,电源指示灯亮,经初始化后,首先从拨码开关上读取相应的信息,然后确定本机的地址、要采取哪种无线通信协议,采用多大的通信速率进行数据上传。按照确定无线通讯协议接收射频识别卡信息,接收到,同时进行声光提示。如果协议需要校验,则对接收到的射频识别卡进行相应的校验,校验合格后,识别卡信息加上进入标志一起存入上传通信缓存区,同时,也把识别卡信息写入无线接收存储区,该识别卡进入时间计数器开始计数。在一段时间内,若这张标识卡信息再次被接收到,则计数器清零,重新计数;否则,把标识卡加上出去标志一起存人上传通信缓存区,清除该标识卡在无线接收存储区的信息。在此期间,接收到上传数据的命令,经验证命令准确,则按协议上传数据,同时通信指示灯闪烁,待接收到下一帧数据,同时把前一帧数据从上传通信缓存区清除。

1.2.2射频识别卡软件设计

识别卡软件主要有以下3部分组成:主程序模块、电源低电压检测程序模块、组织发送数据程序模块。主程序模块实现对微处理器MCU和发射芯片的初始化配置,然后进入掉电模式,以节省电能;电源低电压检测程序模块负责对电池电压的定时监测,在识别卡上完成欠压指示功能的同时,把欠压信息送人发射缓冲区,作为识别卡发送数据包的一部分进行无线传输;组织发送数据程序模块完成接收地址、识别卡号、校验码及电池状态等有效信息由微处理器到发射模块的低速传递。其中,电源低电压检测程序和组织发送数据程序共同构成识别卡的中断程序。

1.2.3上位机应用软件界面设计

为了达到直观、形象、动态地显示井下巷道布置情况,准确

地实现人员定位的目的,大多数系统会引入第三方图形控件,将井下巷道布置图引入到上位机软件中,可以在图形上实时观察各个站点的人员信息,当发生异常时候还可以监测到实时报警信息。在上位机软件主界面上可实现如下功能:

(1)定位:在图形上标注不同的区域,通过上位机软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将各个区域的数据信息显示在图上对应的位置,并可查看当前该区域有哪些人员。

(2)实时显示:可在界面上查看各个区域人员的流动情况。包括进出限制区域、中点区域时间,超员报警、超时报警、工作异常报警等。

(3)报警功能:可通过设定下井时间,对下井超过一定时间的人员提示报警,并给出相关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可对进入一些重要位置、危险场合的人员进行报警,从而有效阻止人员违章进入,并将违章人员记录在案。

(4)模拟动画:可对图片进行放大、缩小、漫游等功能。可以监测特定人员的活动路线,可实现指示灯、区域信息分类显示、历史轨迹回放等功能。

2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应用探讨

2.1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针对目前煤矿井下还普遍存在入井人员管理困难,井上管理人员难以及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的分布及作业情况,一旦发生事故,抢险救灾、安全救护的效率低,特别是事故发生后对矿井人员的抢救缺乏可靠的位置信息现状。最近几年。很多厂家在已有监控系统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矿井人员跟踪定位及考勤管理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煤矿的这些困难。因此,国家最新颁布了《A06210-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山西省要求所有煤矿全部安装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然而市面上取得国家允许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志证书的厂商很多,煤矿在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选型时,由于缺乏经验和相关产品的专业知识。在选择产品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致使煤矿上安装的很多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仍表现出稳定性较差,需要长期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检修和维护,煤矿的安全生产仍然受到一定的影响。相当一部分系统不能准确、有效地对入井人员进行实时监控。主要暴露出了以下缺陷:

(1)功能不完善,可靠性不高,不能实现100%的人员识别区域定位,易出现“多卡”、“漏卡”或“一卡同时多位置”等井下人员所在区域与地面控制中心反映的实时情况严重不符的问题。

(2)识别目标的距离较短,识别时间延时长,对快速通过的目标不能及时识别,造成实现系统扩展车辆定位功能瓶颈。

(3)系统无线传输过程中,抗干扰性能不强,校验机制不理想,信号失真或丢失问题严重。

2.2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缺陷分析及解决方案

事实上,目前煤矿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出现的上述缺陷归根于无线射频技术中无线信号传递的缺陷,要保证每一次无线信号传递的有效性,就要保证信号的传输强度和读取信号的时间。目前,国内各个厂家开发的矿井人员定位射频卡所使用的频率主要集中在433MHz和2.4GHz两个频点,这两个频点各有特点,在此作一个比较:

在正在制定的《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与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中明确说明:无线工作频率宜在433MHz、862MHz~928MHz、2.45GHz、5.8GHz等中选取。

下式为无线信号在空气中传输时的损耗计算公式:

Los=32.44+20lgd(km)+201gf(MHz)

Los是传输损耗,单位为dB;d是距离,单位是km。f是工作频率,单位是MHz。

可见,传输损耗与频率成正比,即频率越高,传输损耗越大;或者说在同样传输损耗情况下,传输距离与频率成反比,即频率越高,传输距离越短。故:

(1)目前的2.4G设备信号传输距离短(一般为10m~30m,可靠通讯距离10m),传输过程信号衰减大,信号穿透、绕射能力弱,易被物体遮挡。

(2)433M信号传输距离长,穿透、绕射能力强,传输过程衰减较小。在矿井人员定位这一特定的射频技术应用中,所需要传输的数据量很少。一个射频卡一般1至几秒才发送一次数据,每次也只需要发送几个字节。因此完全不需要很高的通讯速率。433MHz下的通讯速率已经完全可以满足200个卡的并发识别数量。

影响漏卡率的关键因素是信号质量而不是传输速率,如果信号很弱甚至收不到信号,那么速率再高也没有用。确保收到信号才是根本。目前人员定位系统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的漏卡现象,其实当时分站附近的人员数量并不多,一般也就20~40人,远远没到200人的并发识别数量极限,所以主要的原因决不是传输速率的问题,而是因为分站信号覆盖范围太小,特别是对于2.4GHz这样的设备,因为遮挡和距离对其信号影响很大,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某些卡的信号收不到,进而导致漏卡。

所以解决漏卡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分站信号覆盖范围,确保分站能收到每个射频卡的信号并有足够的读卡时间。

矿井人员定位是非常简单的射频技术应用,目前所采用的射频收发芯片,无论是433MHz,还是2.4GHz,其芯片的结构和技术含量都差不多,很难说谁比谁更先进。2.4GHz技术的先进性实际体现在基于该频点上所开发的带有复杂智能协议的应用,如无线局域网、蓝牙、无线传感器网络ZigBee等,它们的先进性体现在复杂的协议和应用上,如智能网络和自组网技术等,而绝不是体现在射频收发采用了2.4GHz这个频率。在矿井人员定位这个特定的应用中,如果说2.4GHz比433MHz先进,那是偷换了概念。而实际上2.4GHz通讯速度较快的优势在此应用中并不能得到体现,相反它的缺点却明显地表现出来,如信号弱、通讯距离短、信号易被遮挡等,甚至因信号弱接收不到,而出现漏卡。

(3)抗干扰性:由于2.4GHz频段在国际上和国内都是无需许可证的开放频段,因此在此频段开发了许多应用,这一频段已十分拥挤。目前在2.4GHz频段上开发的应用主要有:无线局域网、蓝牙、ZigBee无线传感器网络、部分无绳电话以及其他一些短距离无线通讯设备等。其中无线局域网和蓝牙已经大量应用。无线传感器网络也是方兴未艾。由于射频卡数量大(每个矿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而且很多卡会由相关人员携带在矿区各处行走、移动,如果采用2.4GHz频段,则对其他2.4GHz应用来说,在整个矿区将会增加大量移动的2.4GHz干扰信号源,势必对这些设备和它们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

从技术的发展趋势来看,以太网技术已经开始应用到井下。无线局域网设备也必然逐渐应用到井下,另外ZigBee无线传感器设备也将逐渐应用到井下,如果射频卡也采用2.4GHz,那么这些设备之间将产生严重的相互干扰,使得各种2.4GHz设备都无法正常工作。

因此应当慎重考虑2.4GHz射频卡的使用。而如果采用433MHz势必会使原来系统的多卡、漏卡、不稳定、易受干扰等缺陷轻松得到解决。

3结语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 篇四

1、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有两种:(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

2、国有重点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通风系统,但仍有部分矿井由于生产接续紧张、布局不合理,超通风能力生产。

3、根据瓦斯浓度的大小,瓦斯爆炸可分为(高瓦斯浓度)爆炸和低瓦斯浓度爆炸。

4、煤矿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应逐步推行1个采区1个(回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

5、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6、瓦斯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为:一定的瓦斯浓度、(引火温度)和充足的氧气含量。

7、煤矿职业危害严重,最常见的病种为(尘肺病)。

8、常见过电流现象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9、尘肺病在我国矿山发病(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必须重点防范。

10、煤矿开采顺序一般采用(“采区前进,区内后退”),即先采靠近井筒的采区,逐渐向边界推进。

11、一般而言,掘进工作面各工序所产生的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成分较多,对人体危害大,操作人员很有必要进行(个体防护)。

12、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责任追究,主要分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追究、民事责任追究三种情况。

13、在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时,首先要收集(必要的信息)。

14、抽考提问是安全检查的方法之一,为了检查企业的安全工作、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可采取对职工个别提问、(部分抽查)和全面考试的方法,检验其真实情况和水平。

5.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篇五

案》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了适应全省煤炭工业机械化、信息化、现代化的需要,省煤炭工业厅决定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这是全面提高全省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这项工程,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全省煤矿企业实际,特制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二О一一年八月五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煤炭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煤炭工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影响和制约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是从业人员素质。为切实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全省煤矿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加强煤矿用工管理和全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准入标准,严格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人本安全、教育培训、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为全省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省煤炭工业厅决定成立工程推进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杨茂林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副组长:胡万升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戴子平省煤矿工会主席

韩世敏 省煤炭工业厅副巡视员

成 员:马光生 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处长

刘振民 省煤炭工业厅职业教育培训处处长

宁天才 省煤炭工业厅人事处调研员

贾熙锋 省煤矿工会副主席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劳动用工管理处,负责工程推进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马光生(兼)

三、工作目标

(一)实行煤矿从业专业学历准入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准入 ⑴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

达标时间: 到2011年底,全省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 程师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7%以上。

⑵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达标时间: 到2011年底,全省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以上。

2、煤矿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准入 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等10个类别需要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的人员,下同)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 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4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5年底,其它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以上。

⑵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准入标准: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中等职业(含技校)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4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5年底,其它煤矿企业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不包 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中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

(二)实行煤矿从业执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 ⑴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4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5年底,其它煤矿企业 “六长”和副总工程师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0%以上。

⑵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到2012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 司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3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4年底,其它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

2、煤矿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准入 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1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2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3年底,其它煤矿企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煤矿特种作业人 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30%以上。

⑵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准入标准: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1年底,省属五大集团、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考虑到整合矿井现有人员结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到2012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3年底,其它煤矿企业煤矿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三)变招工为招生

“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企业要努力实现变招工为招生,逐步扩大招用煤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煤炭企业职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其它煤炭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从2011年到2015年,每年新招从业人员中直接招生的比例要分别达到25%、35%、55%、75%、100%。政策性安置人员,凡不符合拟从事岗位准入要求的,必须经过培训,达到准入标准,方可安排上岗。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真正实现变招工为招生,所有煤矿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直接从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不再从社会上招用从业人员,从源头上把好从业人员第一道关口。

(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高级技师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到0.27%以上。

2、技师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2%以上。

3、高级工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15%以上。

4、中级工

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四、推进措施 1、变招工为招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精神,在 “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 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先入校后入矿制度。要积极扩大各类技校和职校的办学规模,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煤炭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煤炭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全员专业技术和技能素质;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训、对口单招、订单培养的方式,培养煤矿主体专业人才;制定措施,采取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待遇等方式,吸引优秀毕业生不断充实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组织新从业人员和暂时未达标人员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煤炭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取得毕业证书;从基层区队班组中选拔一大批有实践操作经验,愿意从事煤矿工作,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员到煤炭专业院校培养深造,提升煤矿骨干队伍素质。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我省有关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大煤矿“管理团队、技术队伍、技能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继续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严把准入关;继续组织开展煤矿“六长”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教育培训;继续做好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做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好煤矿关键岗位和重要工种人员职业中专教育;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煤矿从业人员年度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煤炭院校教育资源,大力推动煤炭主体专业大专、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创造条件,采取举办半脱产学习班、专题讲座、组织自学考试等形式,积极鼓励从业人员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3、实行劳动预备制度

实行劳动预备制度,是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煤矿从业后备梯队的基本制度,是提升煤炭产业素质的内在要求,是煤矿企业人力资源储备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实行就业准入控制,从源头上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按照“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要求,不断充实 “煤矿从业合格人员储备库”,为煤矿企业储备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联合培训机构和院校,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建立人力资源储备。煤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对从业人员素质和数量的需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企业自主、企业与院校、企业之间联合的方式,落实劳动预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建立企业人力资源储备基地。

4、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制度

根据晋煤劳发[2010]1499号精神,在全省实行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制度,这项制度是全省煤矿用工管理职能调整后,严格用工准入,加强煤矿用工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用工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大用工监管力度和用工管理全过程管控的重要手段;是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力保障;是广大从业人员不 断提升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873号),抓好从业人员年检制度的落实,确保全省煤矿用工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达到“五个百分百”目标的实现。

5、加大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 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山西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负责全省煤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考核鉴定及颁证工作,各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要根据鉴定许可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鉴定工作。煤矿企业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初级(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方能独立上岗。煤矿企业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所需经费足额到位。

6、加强煤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深化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煤炭行业特点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做好调入、引进煤炭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注重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对已取得煤炭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 理制度,促进煤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合同以及科研成果、服务煤矿、完成继续教育等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

7、创新煤炭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大煤炭人才工作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形成吸引、培养、使用、稳定人才的良性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煤矿企业做为人才工作的主体,要深化企业用人制度改革,为各类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人才,着眼发展和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知识更新和岗位历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坚持遵循人才发展规律,把人才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做到因才适用;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煤炭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制定引进规划,拓宽引进渠道,提供发展平台,落实各项待遇,加快引进步伐。

8、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是激励从业人员岗位成才、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本安全”的重要环节。省煤炭厅将会同省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煤矿工会等部门,制定全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 理,建立表彰激励机制。要以全省煤炭行业职工技能大赛为牵引,形成覆盖全省煤炭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营造“百个工种大比武,百万职工争状元”的浓厚氛围。煤矿企业要利用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这个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岗位练兵为手段的竞赛活动,选拔、打造企业的“首席技师”、“技能状元”和“技能大师”,促进和带动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9、强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

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提出的“五个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班组现场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班组建设和管理水平,通过班组人人平安实现企业个个安全。要重视和发挥班组在员工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使班组所有成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加大对班组长、特聘群监员等班组关键岗位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广班组成建制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自觉抵制“三违”、业务保安、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五种能力”,使班组成员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努力实现人本安全。

10、完善以安全为中心和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分配办法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充分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个人安全技能帐户、安全结构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鉴定(评价)、待遇成系列,安全、技能、业绩、收入相结合的成才激励机制,对具备执业(职业)资格人员,要落实相应的津贴补贴。不断提高各类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重奖各类发明创造、职业竞赛和评比表彰获奖人员,可以采取破格申报和晋升高一级执业(职业)资格,在提拔任用、工作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农民合同工可以转为城镇合同工等方式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学文化、学技能、岗位成才的积极性。

11、加强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检查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煤矿企业是素质提升工程的主体,要切实把素质提升工程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将人员素质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把人员是否达到准入标准和是否符合煤矿用工规定作为新矿井投产、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加强管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把素质提升工程的落实和推进情况、准入标准的执行情况作为各类安全检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严把煤矿用工和用人关口,促进安全生产和行业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市煤炭局和各集团公司要按照《关于成立省煤炭厅三项重点工作推进领导组的通知》(晋煤办发[2011]705号)精神,成立本级、本单位工程推进领导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煤炭厅工程推进领导办公室备案。这项工作是全省煤炭行业一项长期性的根本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确保各项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家和全省现行的相关政策,借助政府和社会力量,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促进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2、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上上下下,不是那一个单位和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配合,主动工作,围绕产业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目标,把有关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形成抓工作的合力。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把素质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各市煤炭局和集团公司每半年要对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省煤炭厅工程推进领导组办公室。

3、完善相关标准,严格准入控制

全省煤炭从业人员数量多、涉及面广,目前国家现行有关准 入的政策标准还不尽完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全省煤炭工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断完善科学的准入标准。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全省煤矿企业新从业人员必须达到准入标准,此前已从业的各类人员,要对照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制定培训培养规划,限期达不到者必须进行调整或淘汰。要在涉及准入的学历培养、技能鉴定、职称评聘、从业人员年检及各类验收、考核工作中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确保不走过场,不人为放宽,严格准入控制。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大对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推进素质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了解各项准入标准和政策规定,增强自我完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员工”的浓厚氛围。

附件:

6.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篇六

2015年6月24日

1、尾矿库透水堆石坝上游坡坡比不宜陡于1:1;土坝上游坡坡比可略陡于或等于下游坡。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4、危险点指尘、毒噪声等物理化学有害因素严重、容易产生职业病和恶性中毒的场所。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7、挖掘机挖掘不须爆破软岩时,如台阶高度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应提高挖掘机的作业水平。

8、露天采矿场是由开采形成的采坑,台阶及排水井巷所组成。

9、尾矿库应当每4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组成。

11、炮孔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深度小于或等于5m的爆破作业。

12、电压偏移增大,用电设备性能优化,有利于设备的安全运行。

1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死亡事故经济损失是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中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查方法中,可直接、定量地获取准确信息的方法是(仪器检查)

16、钻机与下部台阶坡底线的电铲(应同时作业)

危库

14安全生产检查常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可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现场安全检

15、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出口)

17、病库指安全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发生垮坝事故的尾矿库。

18、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之前进行的。

3年

2、根据《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监部门负责保障矿山企业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

5、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

6、对坡体中的裂隙、缝、空洞,可用片石填补空洞,水泥砂浆勾缝等措施防止裂隙、缝、空洞的进一步发展。

10、电雷管的结构由管壳、起爆药、加强药、加强冒组成;火雷管的引火装置由桥丝、药头、塑料塞和脚线

19、生产经营单位应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集中归档保存,避免丢失。20、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要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负责任。

22、所有劳动防护用品都应有安全标志。

21、确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时,采用三项评定指标中的最高等级。

23、露天矿区当遇特大洪水时,允许最下一个台阶被水临时淹没。

24、爆破后的爆堆高度越高,挖掘机作业安全性越差,生产中尽量降低爆堆高度是合理的。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5年内

2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

26、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

27、毫秒雷管一般不用于微差爆破,是控制爆破不可缺少的起爆器材。

28、乳化炸药是一种不抗水炸药。30、人工呼吸,每分钟约吹气(8)次。个级别。

29、采场的每台设备,不设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31、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我国将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确定为(4)

32、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3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法定制度,根据责任人员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的不同,分为直接

34、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

35、斜坡卷扬运输, 升降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的最高速度,当斜坡道长度不大于300m时为3.5m/s36、斜坡卷扬运输 运输人员的加速度或减速度不应超过O.8m/s 0.5 m/s

37、斜坡卷扬运输,用箕斗运输物料和矿石的最高速度,当斜坡道长度不大于300m时为5m/s38、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露天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39、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应由(公安部门)负责。40、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中轴线与台阶坡顶线的夹角不应小于(45度)。(1.0分)

41、牙轮钻稳机时,千斤顶至阶段边缘线的最小距离应是(2.5)m。今世界上最为流行的理论。

42、(综合论)综合地考虑了各种事故现象和因素,因而比较正确,有利于各种事故的分析、预防和处理,是当

43、新建堆存重金属尾矿库的库底应硬化并防渗。息报告”。信息上报

44、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的预案部分称为“信

45、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46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使本企业的财产、生产设备免遭损失。门立即处理。

48、推土机在倾斜工作面上作业时,允许的最大作业坡度,可略大于其技术性能所能达到的坡度。

49、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下列措施中,最能体现“预防为主”的是(建设项目“三同时”)。

51、危险是指系统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52准轨铁路运输,机车最大制动距离为300()m。

53、爆堆边缘到准轨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能小于(1.5)m。

47、采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待滑坡发生后或边坡重新稳定后,再进行处理。应报有关部50、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中的“预防为主”,是指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54、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5、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人员应当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5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两证”和“一标志”,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排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57、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58、大型深凹露天矿,可以设置临时防、排水系统。作业。

59、挖掘机在爆堆最后一个采掘带装车作业时,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的上个台阶,穿孔设备应同时进行穿孔60、挖掘机上、下坡行走时,悬臂轴线可与前进方向相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和各区(队)长。

61、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非煤矿矿山,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62、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中,矿山企业领导是指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6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突击性检查。64、地面低压供电系统以及露天矿山采场外面的低压电气设备的供电系统中性点不接地。个点。

65、尾矿库滩顶高程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当滩顶高低相同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66、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判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是单元中危险物质的实际存在量、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和危险物质的(性质)。67、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职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68、断层分为(隔水断层和透水断层)

69、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可分为物理性因素、化学性因素、生物性因素。下列危害因素,不属于作业场所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的是(放炮产生的炮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70、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71、穿孔作业钻机稳车时千斤顶下面(不应垫块石)。实施安全管理。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建立 72、尾矿库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3、露天矿的安全技术是研究在开采过程中已发生伤亡事故,并在此基础上查出不安全因素,制定其控制措 开采过程中造成伤亡的不安因素

74、非煤矿山企业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75、爆破作业单位不得对本单位的设计进行安全评估,不得监理本单位施工的爆破工程。76坝体质量可控,渗透性强,浸润线低,坝体稳定性好的筑坝方式是指(下游式)方式。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79、关于溜井卸矿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不应设挡墙

8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上坡坡81、浅孔爆破的盲炮处理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的距离不应(0.3)m。度

83、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体系3部分构成。法律基础和保障系统4部分组成

84、爆破后的爆堆高度越高,挖掘机作业安全性越差,生产中尽量降低爆堆高度是合理的。费用。其中非金属矿山安全费用提取的标准是“露天矿山每吨3元,地下矿山每吨5元”。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少8小时的培训合格

87、某单位购买具有“三证”和“一标志”的安全防护用品,这些物品必须经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验收,并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后,方可使用。88、人工开采砂状的矿岩时,台阶高度应不大于(1.8)m

8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安全86、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

前60日内提出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另外还有至

组织体制、运作机制、77、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78、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82、排土场铁路移动线路卸车地段,线路尽头的一个列车长度内应有2.5‰~5‰的下坡坡度。

89、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时,爆堆高度不应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应逐年减小

91、在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90、尾矿库检查坝体位移监测,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每年新增变化量应逐年增大。

不得超过 12V

92、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接地电阻不超过20Ω。93、保护接地作用之一是电力系统或设备异常时,及时发出信号以便进行处理。

94、装(卸)车线,一般应设在平道或坡度不大于(2.5)‰(窄轨不大于3‰)的坡道上。95、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活动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并良好运行标准化系统(6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应用评定软件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96、尾矿库检测坝的外坡坡比,每100m坝长不少于2处,应选在最大坝高断面和坝坡较陡断面。收发、单人保管制度。

97、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98、内部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紧靠矿体开采点以增加排土量,但之间需设置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降低矿石贫化率。99、岩石容重越大,爆破时所需炸药越少。

100、露天采矿场是由开采形成的采坑,台阶及排水井巷所组成。由采坑、台阶和露天沟道所组成

101、前装机在采场装载时,可以与准轨车辆配套使用,也可与汽车配套使用。103、窄轨铁路运输,机车最大制动距离为(150)m

102、黑火药是由硝酸钾、木炭和硫磺组成的,其摩擦感度相当低,对火花很不敏感最为安全。104、设计中,确定合理开采深度,通常采用的原则是境界剥采比不大于(经济合理剥采比)。105、溜井发生跑矿事故,正确处理方法之一是(查明原因待稳定后处理)。106、露天爆破炸药的最主要成分是(.硝酸铵)。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不应小于(0.8)m。

108、牙轮钻稳机时,千斤顶至阶段边缘线的最小距离应是(2.5)m。导致尾矿坝溃坝。训,方能上岗作业。

107、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中,只有部分线路停电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109、尾矿库建设时间顺序为初期坝先建,再建库底排水管,而库底排水管道一定正确处理施工缝,避免漏沙,110、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被招聘后,必须经过尾矿库企业对其培111、危害点指可能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112、细微粉尘由于表面具有吸附气体而形成了气膜,易于被水湿润。、113、露天矿山使用的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不高于48V。

36V

114、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115、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116、应急响应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117、为保证矿用汽车在坡道上安全行驶,矿山三级公路最大允许纵坡为15°。118、大型深凹露天矿,可以设置临时防、排水系统。119、牙轮钻机在松软地面上移动行走时,其移动速度要慢。价。

省级

120、(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12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评定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发生死亡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定。12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123、危险点指尘、毒噪声等物理化学有害因素严重、容易产生职业病和恶性中毒的场所。124、尾矿库采用排水井排洪,后排水井最低溢水口比相邻前排水井最高溢水口高(1.5)m。

126、对非高陡边帮应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

125、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2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127、张某与某矿山签订了期限为两年半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张某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128、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有效期届满时,经原颁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最长可以延期(3)年。

7.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篇七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8月1日, 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基本原则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了1982年5月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由强制性收容遣送到关爱型救助管理的重大制度变革。《办法》实施的十余年来, 国家不断细化政策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救助服务网络, 积极创新主动救助、部门联动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工作方法, 及时、有效地保障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 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然而, 《办法》在彰显其人文关怀和政治文明、法制建设的进步性之下, 其强调社会救助而弱化社会管理的制度缺陷在政策运行过程中逐渐显现并日益成为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的难点问题。因而, 如何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运行体系, 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就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 本研究以山西省太原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现状和实践为研究对象, 深入考察其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分析其面临的困境, 进而提出符合太原实际的救助管理可行性实现路径, 以为太原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与救助政策的制定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1 太原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基本情况

1.1 机构设置

太原市救助管理站为太原市具体实施救助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现有在编工作人员66人, 床位300张。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医务所、安全保卫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咨询接待科、少儿管理科等10个科室。其前身为太原市收容遣送站, 时由太原市民政局和太原市公安局共同管理。2003年, 随着国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 原有的收容遣送站调整规范为救助管理站, 其职能也由强制性收容遣送转变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护送和安置。公安机关不再参与救助管理站的管理, 而由太原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 并对救助管理站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作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救助管理的工作机构, 太原市救助管理站担负着全市十个县 (市、区) 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教育、矫治、护送任务和全国对山西省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护送、中转任务。自2003年8月1日改制至2013年底, 太原市救助管理站通过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安置等方式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3万余人次, 其中包括流浪未成年人5500余人次。2014年, 太原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授予“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 (站) ”称号。

太原市还在各县 (市区) 、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点) ,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延伸到了乡镇 (街道) 和村 (社区) , 初步形成了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 区民政局为依托, 街道和社区的民政办为基础, 巡回救助为补充的四级救助管理体系。

1.2 相关政策

2003年, 国务院和民政部分别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明确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并就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主动救助、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跨省返乡、机构编制、经费保障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从2003年至2014年, 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用以指导和规范各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文件指示精神, 山西省和太原市相继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市民政、公安、交通、城管、教育、人社、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太原市救助管理工作协调领导组, 并定期召开救助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协调解决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的工作机制, 有效推进了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1.3 救助现状

一是采取划分区域, 条块结合的方式, 建立了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 以县 (市、区) 级救助站 (点) 为基础, 乡镇 (街道) 临时救助点为补充, 村 (社区) 救助咨询引导点为依托的四级救助网络。

二是积极探索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机制。在全市主要街道设立了“救助咨询点”, 公布了救助管理站热线求助电话, 在城区重要地段 (如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繁华地段) 设立大型救助引导牌, 并通过编印、散发宣传手册、群发短信等方式, 向市民告知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原则、救助条件、热线电话、救助站地理位置等内容, 方便求助人员求助, 做到重要公共场所有引导牌、街上有巡回救助流动车、社区有救助咨询点, 为市民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搭建了平台;太原市环卫局和民政局还联合发出《关于协助救助流浪乞讨露宿街头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求环卫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 在不影响工作的同时, 了解情况, 劝导其接受救助。

三是与公安部门配合, 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儿童行乞、利用伤残儿童行乞、组织儿童进行团体行乞的行为, 对于公安部门解救的从事违法犯罪的流浪儿童, 本着“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 全力配合做好接收、管理和护送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等爱心活动, 鼓励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服务、教育、救助等工作;太原救助管理站还与太原科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作为科大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实践基地, 参与救助站的街头救助行动和站内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服务辅导工作。

2 救助管理困境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2.1 受助对象甄别困难

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 无亲友投靠, 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即受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而这一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却有相当的难度。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背景是否符合上述几项条件, 救助站主要是以受助人提供的口头资料作为判断依据, 而其口头资料的真伪无从辨别, 情况难以核实。即使受助人提供了个人身份等情况, 仍须户籍所在地等相关机构的协助调查核实。而此审查过程耗时冗长繁琐, 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财力, 求助人真实身份等信息的核实认定短期内仍然无法落到实处。身份甄别的困境直接导致了救助功能的部分失灵, 流浪乞讨人员故意隐瞒真实身份的、属地不协助查明身份的、自己本身无法说明身份的情况在救助站比比皆是, 现实中更滋生了一批以专门骗取救助站救济的“跑站”群体, 而救助站却没有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式去审核他们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救助对象的错位使政策在运行中偏离了既定目标, 严重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救助管理工作的效率。

2.2 职业乞讨群体成为救助管理的盲区

基于《管理办法》自愿救助的原则, 只有在被救助人主动要求的前提下, 救助站才能履行其职责, 因而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核实若掌握不好分寸, 就会造成对求助对象的“侵犯”。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拒绝接受救助的通常是那些以谋利为生的职业乞讨者, 而这一群体在太原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比例已高达80%左右。在这些职业乞讨者中, 强讨恶要、寻衅滋事, 骗乞、经营乞丐现象时有发生, 不仅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不劳而获的职业乞讨行为也不利于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而在现行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制度和政策中, 并未对此类人群的救助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 救助管理站往往只能劝服教育, 公安、城管部门也不再像收容遣送时期那样承担重要责任, 而只是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 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只能行使告知和劝说救助的义务。尽管《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对受助人员的违法行为, 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受助人员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 或者发现受助人员有犯罪嫌疑的, 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对违法行为如何界定、如何制止, 情节严重的标准等等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执法规定, 致使执法、管理人员因缺乏足够的制度依据而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这给民政、公安、城管部门的管理和执法造成相当的困难, 也使得职业乞讨群体的行为失去了有效的约束, 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乞丐的团体化、职业化、犯罪化倾向, 给城市公共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及公共安全带来不容忽视的潜在威胁。

2.3 特殊救助对象安置困难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流浪乞讨人员的主要流入地, 每年救助大量需要医疗救治、临时寄养、机构安置的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重症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这些没有自主返乡能力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救助对象, 由于流出地政府或其监护人迟迟不予接回, 导致其长期滞留在救助管理站内, 不能及时得到返乡安置, 从而影响了救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4 救助管理制度缺少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救助管理制度是一项临时性的救助制度, 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困难只可暂时发挥作用。依据《救助管理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受助人员在接受救助之后因当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然而在救助工作实践中, 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在进入救助站接受衣物及生活救助, 或经过治疗后被送回家乡不久, 又重操旧业, 反复性极强。究其深层次原因, 则在于我国城乡间没有建立起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管理政策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诸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及儿童救助与保护制度等相关配套政策的衔接不足, 致使救助对象返回流入地后因在维持基本生活等方面缺少制度性安排与保障而屡救屡返, 再次流浪。这种现象在流浪未成年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依据我们跟踪回访的情况表明, 部分流浪未成年人返乡遭排斥、进校受歧视、回家少关爱, 致使再次外出流浪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来自山西阳泉市的一位流浪儿童李某, 两年中已在太原市救助管理站受助4次。此外, 这些受助人员在有过城市流浪经历后, 普遍希望在城市就业生活, 但由于文化水平低、学习掌握新技能难度大等原因, 使他们很难在短期内顺利就业, 因而也很难真正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无后续性制度的衔接, 救助管理制度就呈现出明显的孤立性和无助性, 也严重削弱了救助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

2.5 救助管理专业人才严重不足

国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明确要求救助管理机构应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教育矫治、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工作, 特别是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救助保护机构相应配备大量专业人才。从救助管理站现有人员素质看, 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目前太原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 一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民政系统照顾子女就业时进来的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职工, 另一部分主要是复转军人, 在知识结构、专业理念、工作方法上与国家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老龄化和低学历化的问题极为严重。加之救助管理工作的繁复和站内有限的经费开支, 使得机构工作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少之又少, 而系统接受社会工作、特殊教育、心理干预等方面专业教育的人才更为缺乏, 这无疑制约了救助管理工作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和进步。

3 政策建议

3.1 建立统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数据库, 以增强救助甄别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对流浪乞讨人员身份的准确甄别是有效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而流浪乞讨人员的地域流动性又增加了救助站甄别求助人员的难度。为此, 应创建覆盖太原11县 (市区) 、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点) 的统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数据库, 并对受助人员的身份信息、确切流出地、在全国各地的受助纪录、享受社会保障情况等逐一录入, 做到救助信息共存共享, 以此及时掌握、跟踪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 有效遏制不良人员的恶意骗取救助, 同时实现与民政系统的救助保护信息系统、公安机关的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信息库三大信息系统的统筹与联网, 对来历不明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应通过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对其面部、指纹等标志信息进行强制采集并建立数字档案, 从而加强流浪乞讨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预测与防控, 进一步增强救助甄别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社会救助与社会管理并重, 有效规范职业乞讨行为

对职业乞讨群体的救助管理不仅应强调社会救助的柔性手段, 同时也应完善社会管理的刚性职能, 做到“刚柔相济”, 以规范、合理、高效的解决城市流浪乞讨现象, 维护城市社会秩序的安定和有序。一是要对职业乞讨行为做出明确的界定和细化, 以使相关部门在处理非法乞讨行为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对于职业乞讨中的有伤风化、欺诈性、冒犯性、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可能造成明显危险等不良行为, 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明确制止、劝离、强制带离、强制学习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加以约束管理, 同时赋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在执法上的相应职能和手段, 通过法律措施为执法者提供制度支持, 建立起民政、公安、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工配合, 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对职业乞讨者合理分类, 实行差别化救助管理。对于侵扰他人、扰乱秩序的乞讨者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性管理;对于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者或未成年人进行乞讨谋利的违法犯罪人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身体健全、具备劳动能力的职业乞讨者, 政府则不仅仅是为其提供临时性的物质救助, 而应将重点放在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学习技能, 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和职业培训, 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各级政府可将其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为流浪乞讨人员开发劳动岗位, 引导他们走上诚实劳动的道路;对未成年的流浪乞讨者, 应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教育转化、关爱帮扶、回归安置等强制性救助;对于职业乞讨群体中身患重疾的老年人和残疾人, 则应当实施医疗救助、社会福利等保护性救助, 避免其沦落街头。

3.3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救助管理水平与能力

加强救助管理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救助管理能力与水平的基础。应逐步推行救助机构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并借助高校、民间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定期对救助管理机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知识、专业伦理道德、专业沟通技巧与方法等方面的系统培训, 以提升其专业化素养;同时, 积极引进社会工作、心理学、教育、卫生等具备与救助对象建立专业关系的人才队伍, 以为求助对象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判断、计划、干预和评估。通过沟通、抚慰、教育等专业手法, 帮助受助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自尊、自强、自立的价值观, 增强救助对象摆脱流浪乞讨困境, 重新融入社会的自信心和生活能力。

3.4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救助体系

成功的社会救助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不仅是政府的责任, 还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专业化救助体系, 这也是新时期社会救助发挥兜底作用的重要途径。

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 委托具有资质的非政府机构诸如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社会组织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专业救助服务。可考虑将街面救助发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流浪残疾人救护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通过发布救助服务项目的形式, 选择有承接资格和能力的社会组织通过竞争形式参与救助管理, 并建立评估制度, 对社会力量的资质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严格评估。对救助效果和社会影响好的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和项目要优先、重点扶持, 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救助服务的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和项目, 则要及时进行警示、终止和公布。

鼓励和引导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及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扩大社会救助路径。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救助服务方面的特长和优势, 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倾斜, 引入更多社会专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比如, 可通过设立孵化基地、提供服务场所、简化登记程序等方式支持成立以服务流浪乞讨人员为宗旨的社会组织,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社会融入、行为矫治、心理疏导、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寄养托养等专业性救助服务, 以此延伸救助链条, 提升社会救助效果。

3.5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 实现与救助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仅仅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中一项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 而流浪乞讨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 则是必须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 并与救助管理制度实现有效的衔接。通过这一平台, 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对象, 并将其转介到各项常规社会保障制度范围。应通过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等制度, 扩大贫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使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的各个环节紧密结合, 以有效提升救助管理水平, 最终达到扶持贫弱, 匡扶正义的目的。

4 救助管理站的建立及面临的困难

到2014年为止, 太原市已建立起1700多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 覆盖县 (市区) 、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 以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在城乡任何地段都能及时得到救助, 实现无缝隙的城乡覆盖。

从2014年1~6月份太原市11个县 (市、区)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情况分析, 在989名滞留在站的流浪乞讨人员中, 有449名为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和危重病人, 比例高达45.4%, 见表1。

救助站的建立, 虽然使很多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救助, 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由于健康情况、智力水平等原因, 上述人员中绝大多数无法查找到监护人和常住人口所在地, 而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为家庭有意抛向社会。而太原有限的福利机构资源也加大了这部分人员的安置难度。这些人员中的很大一部分因不符合福利机构接收条件而长期滞留在站内。这些滞留人员不仅挤占有限的临时救助经费和床位, 还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予以照料。部分智障人员更随意破坏公共设施, 甚至殴打救助站工作人员, 加剧了日常管理的难度。而临时救助资金的不足和医疗救助体系的不健全, 使得救助管理站对这类人员的救助常有力不从心之感, 救助工作也不能顺利进行。因此, 我们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5 结语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此, 救助管理必须以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主题, 以完善救助管理制度为主线, 以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为重点, 加快建立法规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部门配合有力、地区协作顺畅、管理服务规范的救助管理体制机制, 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权益。

资料来源:太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摘要: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应以“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为原则, 坚持社会救助与社会管理并重,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 并实现与救助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 以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困境,对策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Z].2003, 6.

[2]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Z].2003, 7.

[3]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Z].2014, 5.

[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04]100号) .

[5]李迎生, 吕朝华.矫枉过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实证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 2007 (5) .

[6]苏学愚.试行救助服务的政府购买, 推进救助管理社会化[J].湘潮, 2009 (9) .

[7]夏雪, 杨舒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实践社会学分析[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2 (5) .

8.山西煤矿率先推进产权改革 篇八

一年前,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曾经牵动了亿万人的神经,矿难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然而,就在一年以后,一场旨在根治矿难这个“毒瘤”的战役已经在产煤大省山西打响,这场战役的主要任务是落实与煤炭资源开采权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责权明确的产权制度。

我国煤矿的产权制度缺陷

之所以要进行产权改革,正是因为煤炭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这是我国煤矿滥采滥挖、矿难频发的根本原因。

产权是财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一组权利的总称。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条件。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需要有严格的产权界定。界定产权的核心在于明确产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等,使其对自己的每个行为负责。

我国法律规定,矿产等资源属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但各级政府负责矿藏勘探与开采的审批与监管。企业可以无偿或通过缴纳较低手续费而获得采矿权,开采后再按销售收入或产量缴纳1%的资源使用费。这便使原本国有性质的煤炭具备了“公共资源”的特性: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与任何私人物品一样,某人开发煤炭资源,将影响其他人开发该资源。而与一般私人物品不同的是,煤炭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其开发的过程本身就是资源消耗的过程。因此,其开发的竞争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采矿权可以无偿地获得,任何人都不具有排他性的采矿权。这样,各企业在获得了低成本开采煤炭经营权的同时,不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

公共资源的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必然导致生产者行为短期化。在竞争的压力下,生产者只会考虑如何以最快的速度采煤,赚取眼前利润,而不愿意做任何长期计划与投资(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即使是国有企业,也存在着一些与众多私营企业争夺公共资源的竞争中,参与掠夺性开采也就成为其选择。我国煤矿行业的回采率平均只有35%,一些乡镇煤矿回采率仅仅只有15%,有些甚至低至10%。近20多年间,山西共开采煤炭65亿吨,而因此消耗掉的煤炭资源高达400多亿吨。各生产者行为短期化的必然结果不仅仅是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而且是安全隐患的不断积累。

作为资源所有者代理人的政府负有监督经营者、避免矿难的责任。但地方政府在行使监督职责时都是采取的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以发放许可证的方式来限制煤炭的开采数量,这不仅很难达到目的,而且极易滋生腐败,给各级地方官员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山西煤矿的产权改革试点

既然产权界定不清是煤炭资源无效率配置与矿难频发的重要原因,那么提高煤炭资源的配置效率、治理矿难的根本途径就在于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这里最为要紧的是改变煤炭资源为公共资源的特性,使其变成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资源,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像爱护与珍惜自己的财产一样加以开采和使用。

不久前开始的山西省煤矿产权改革从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着手,采矿权从无偿获得过渡到有偿使用,煤矿经营者根据不同煤种及煤炭的储藏规模在缴纳几百万到上千万元的采矿权价款换取新的采矿证后,成为其煤矿的合法采矿权人。由于采矿权是有偿获得的,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煤炭资源具有了一定的排他性。这将有利于提高煤矿经营企业节约资源、有效开采煤炭的积极性,并促使它们从长远出发,增加投入,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在提高生产率的同时,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矿难的发生。此外,采矿权的有偿获得无疑将提高煤炭生产的成本,这将使那些规模小、技术水平差、成本高的煤炭生产企业处于劣势,迫使它们退出市场,从而可以遏制原有的煤矿多、小、散、乱、差的格局,达到提高整个煤炭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

目前,部分换取新证、明晰了产权的煤矿企业已经有了煤炭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长远规划,它们有的已经或者正加大投入、更新设备,在扩大产量的同时提高煤炭资源的回采率,并主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可以预见,当煤矿的产权得到明确的界定,且真正能够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推进,资源的出让能够切实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公平的竞争办法,政府只对参与竞标的投资者设定相应的规模、技术、环保措施等门槛,“权钱交易”和“官煤勾结”将可以得到根治。此时,政府将以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的身份出现,这种角色的转换将最大限度地削弱政府官员的“特权”,从而有效地杜绝腐败。

因此,山西煤矿的产权改革试点对于推进我国矿产资源的产权改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其成败决定着矿产资源的产权改革在其它地区和行业推进的速度。

改革中的问题与思考

从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离建立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首先是煤炭资源的定价问题。煤炭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其采矿权的价格应该体现煤炭的稀缺性,并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因此,采矿权的价格只能由市场说了算,任何人、任何企业或政府部门都不可能定出比市场更加公平、合理的价格。如果仅仅因为在山西省最早试点的临汾市在协议转让的问题上,受到了500多座煤矿的集体抵制,就简单地认为市场拍卖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恐怕过于武断。这里关键的问题是拍卖是否能够真正向国内外投资者公开,是否做到公平和公正,信息是否充分、透明。如果投标企业认为政府所定价格过高,它们可以不参加投标,这将促使政府降低价格。总之,供求双方的力量在市场上会合才会形成均衡价格,而那些接受市场价格的企业必定是效率最高的。只有当价格反映市场双方的力量对比,反映资源的稀缺性时,资源才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而现在,山西煤炭采矿权的价格由政府一方确定,它究竟是高、是低无法判断,这样的价格能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值得考虑。

其次,目前的改革还只是针对乡镇小煤矿。至于国有煤矿及其他非国有煤矿,其采矿权有偿出让和资源价款征收采取了不同的办法。对过去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的国有煤矿采矿权,其采矿权价款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后可以转为国有资本金;对过去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的非国有煤矿采矿权,如资源量较多、规模较大或已进行资源整合的煤矿,在政府与采矿权人和投资人充分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将采矿权价款全部或部分转为国有资本金,形成政府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从形式上看,改革后这些企业的产权将比较明晰。但在实践中如何保证国有采矿权的利益不被侵占、防止企业内部人控制,却是今后将要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

最后,此次煤矿的产权改革旨在整合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作为本次煤炭资源整合的主要目标,山西省规定以县为单位,整合后新增资源面积不超过10%、新增能力不超过10%、压减关闭矿井不低于30%、淘汰9万吨以下矿井、资源回收率不低于60%、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很明显,政府在对什么样的煤矿应该倒闭、煤炭资源应该如何利用进行规划。如何保证政府的决策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政府所制订的资源利用方案是高效率的是下一步要重点关注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尽管存在各种问题,但无论如何,山西煤矿的产权改革毕竟向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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