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精选8篇)
1.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一
第五章 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 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 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2.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二
一、就业制度变迁内部动因分析
制度变迁的动因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内容, 制度变迁分为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动因。
诺斯认为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 是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 即外部利润。“正是活力能力无法在现存的安排结构内实现, 才导致了新的制度安排的形成”[2]。一项新的制度之所以能出现, 是由于当前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主体的利益需求。在制度需求出现之后, 制度供给会随之出现。
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的动因是来自现行制度的内部矛盾, 无法满足各主体的利益。我国大学生毕业分配工作始于1950年, 中央要求超过90%的毕业生服从统一分配, 经历了从“统包统分” (1952年—1988年) 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分配方式到“供需见面, 双向选择” (从1989年至今) 的市场化方式。在内部矛盾出现之后, 折射到现实中的各个层面。从国家层面来说, 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分配方式无法使学生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 为国家创造出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从学校层面来说, 这样的分配制度在机制上形成办学效果无须受社会检验的潜在结果, 使学校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被掩盖了。从学生层面来说, 万无一失的分配制度使他们免除了对待业风险的考虑, 但在分配环节上, 又没有自己选择职业的权利, 更没有竞争可言。从用人单位层面来说, 没有选择适合自己单位利益发展的人才的权利, 只有被动接收的义务, 导致大量人才分布不合理, 一些单位人才积压或者浪费, 而一些单位却出现人才的匮乏与紧张。“统包统分”就业制度的内部矛盾, 引发了各个层面的主体对制度“创新”的需求。他们预期新的制度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他们的利益。
二、就业制度变迁外部动因分析
制度变迁理论的外部动因即产生“外部利润”的外部性变化。在经济领域中, 其外部动因主要包括: (1) 规模经济的变化; (2) 外部成本与收益的变化; (3) 对风险的厌恶; (4) 市场失败与不完善。这些外部因素的变化成了人们去努力改变制度安排的收益来源。
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的外部动因虽无法一一与经济领域相对应, 但具有与本身特点相适应的外部动因。我国传统的大学生就业制度“统包统分”是与我国当时高度集中的、以产品经济为基本模式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以来,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良好, 与之相应的劳动制度和人事制度也随之进行了改革, 诱发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的原因出现了。这可以对应为“规模经济的变化”。表现在就业制度方面就是与其相关的制度与体制的变化。从国家层面来说, 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要求经济的发展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 风险性的增加要求政府改革影响新的经济体制的相关制度, 而大学生的就业制度对于经济体制是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从学校层面来说, 培养出适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并将这些人才合理地分配到合适的岗位上是他们呼吁改革分配制度的原因。从学生层面来说, 拥有自己对职业的选择权, 找到合适的就业单位, 他们要求改革当时实行的就业制度。从用人单位层面说, 外部市场经济体制变革以及劳动制度和人事制度的改革, 在现实上要求他们变革自身的发展目标适应新的变化, 只有聘用到所需要的人才才能保证这一变革的实现。因此, 要求改革当时执行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
三、就业制度变迁的方式分析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的方式有渐进性方式和革命性方式两种。渐进式变迁是指交易的双方 (至少是交易双方中的一方) 为从交易中获取某些潜在收益的再签约, 它是一种连续的变迁, 即是一个演进的过程。革命式变迁是一种非连续性变迁, “指的是正式规则的一种根本变迁, 它常常是武力征服和革命的结果”[3]。
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属于渐进性方式变迁, 是一种连续的变迁, 是一个演进的过程。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 开始考虑到国家、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的利益, 采取抽成调剂、分级安排的方法。到80年代初, 这项制度在中央有关的一些文件中萌生改革幼芽[4]。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 中央相继出台了以下一些政策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报告》、《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从这些文件中关于大学生就业制度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 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属于渐进性的方式, 在变迁的过程中, 经历了萌芽期、变革期、过渡期, 直至最后的确定期。
四、就业制度变迁的过程分析
对于制度变迁的过程, 诺斯认为一般经历五个步骤: (1) 形成能发现制度变迁潜在利润的第一行动集团, 即“初级行动团体” (1) ; (2) 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方案; (3) 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4) 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集团, 即“次级行动团体” (2) ; (5) 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实现制度变迁。诺思还指出, 经过上述步骤, 使制度出现均衡, 但由于外在因素的变化, 制度又会出现非均衡, 为此又要进行创新。所以, 制度变迁是一个从制度均衡到制度非均衡的反复过程。
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过程也是遵循这个制度变迁规律进行的。
第一, 在经济体制等许多因素的影响下, 国家是发现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存在潜在利润的第一行动团体, 即“初级行动团体”, 这体现在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 国家已经意识到现行的就业分配制度需要变革, 并进行了微调。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 这种意识逐渐加强, 在1985年终于开始明确。
第二, 提出变迁的主方案。1989年3月2日, 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报告》。该报告明确、详细规定了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方案, 作为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主方案。
第三, 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1989年到1993年的这段时间内, 作为过渡性方案的大学生分配制度一直在试行, 并在试行的过程中进行信息的收集, 对方案实行进一步改进。体现在分配方案中, 由1989年的考虑行业地区等相关因素, 到1993年只将学生分为两大类别, 将其他因素弱化。最终1993年2月13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 以国家文件规定的方式确认了关于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
第四, 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团体———用人单位以及学生并共同努力实现变迁。在变迁的过程中, 用人单位以及学生是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团体, 由于他们的支持及推动, 制度改革才会不断地被强化与选择并最终实现变迁。通过文件我们也可以看出, 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是在外在因素的影响下不断改进、不断创新的过程, 这也符合诺斯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制度均衡到非均衡”的反复过程。
在变迁的过程中, 我们可以发现, 就业制度每次都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之上, 进行迁移式的变革, 体现出“路径依赖”特性。所谓的“路径依赖”特性, 在制度变迁理论中, 是指由于报酬递增和交易费用过高, 所以一旦制度在外部偶然性事件下被社会采纳了, 便会沿着一定的路径演进, 进而被“锁定”, 难以退出这条路径, 也即制度变迁必然会受到既存制度的某种惯性影响。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最初实行“统包统分”制度, 之后的变迁过程便必须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之上进行, 所以出现了1985年试行的三种分配方式, 之后过渡到1989年两类学生的就业方式, 1993年变迁为实行“多数自主择业”, 至1994年由“统包统分”到“自主择业”的大学生就业制度基本实现转型。
总之, 制度变迁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是一个由“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均衡”的动态发展过程。我国的大学生就业制度随着外在动因的影响, 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 还会不断探索、发展与变迁。因此, 正确认识大学生就业制度变迁的方式与过程, 有利于我们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状况下, 改革现有的就业制度, 从而不断探索出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的新制度、新途径。
摘要:就业制度是决定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标杆。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我国建国以来的大学生就业制度进行了解析, 以明晰推动其制度变迁的内在矛盾与外在影响因素, 厘清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变迁方式与变迁过程, 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的制度变革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制度变迁理论,大学生就业制度,动因,过程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诺斯;张帆译.制度变迁理论纲要[J].改革, 1995, (3) .
[2][美]科斯, 阿尔钦, 诺思等;刘守英译.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6.
[3][美]道格拉斯·诺思;刘守英译.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94.
3.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实习制度 篇三
目前高校學生实习制度难以建立的原因在于:第一,政府调控作用减弱。第二,有的企业认为会影响正常的生产运作,有的担心泄露商业机密,还有的担心会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第三,政策法规支持不足。同时,由于学生不对企业负有明确的责任,企业的风险也得不到规避与补偿,企业对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只有义务而无权利,致使校企双方缺乏合作的基础。
与就业问题一样,高校学生实习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高校和学生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和协调,尤其需要给予足够的政府扶持和社会支持。因此建议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鼓励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实习,使高校学生实习的场所、质量得到保障。建议如下:
1.加快大学生实习制度的立法进程,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接受国家财政补贴与税费优惠的非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必须履行接收学生实习的义务。
2.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措施,激励未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与税费优惠的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接收学生实习。
3.教育部和各地教育部门成立高校学生实习单位资质评价机构,建立实习工作评价规范及指标体系,并设置观测点,搞好实习过程监测、实习效果评价。督促各高校搞好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相应激励措施,鼓励实践教学指导能力强的教师从事实习指导工作。
4.教育部制定《高等院校实习制度实施细则》,对大学生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运行、评价及确认进行明确规范。
4.大学学生会纪检督察部规章制度 篇四
团 总 支 学 生 会 纪 检 督 察 部 章 程
汽车运用工程系
团总支学生会
纪检督察部
汽车运用工程系七届团总支学生会纪检督察部成员名单:
吕晓江 孙
月 晁小童 伏俊峰 高巧丽 李贺彬 梁
良 祁
振 耿帅方 李登辉 温得云 司亚奇 李亚飞 乔东艳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汽车运用工程系 团总支学生会纪检督察部章程
纪检督察部是实现自治自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保障。
纪检督察部的主要工作是测评考核,纪律检查和出勤,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监督学生会全体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协助学工处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等。
纪检督察部的一项工作就是领导监督并培训纪检工作成员和各班纪律委员,各学期期初对新生进行校规校纪考核,使校规校纪深入人心,使同学们自觉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写照,加强纪律考核与行为督察,维护学校秩序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一.工作宗旨
严于律己 宽以待人 二.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 公开 三.工作思路
团结 负责 灵活 创新
四.工作章程
(一)总纲:
全体纪检督察部成员要遵循“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工作宗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净化校园风气,稳定校园秩序,协调学生会工作”为己任,贯彻落实。
(二)要领:
1. 严格自律。以〈大学生守则〉自律,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2. 认真负责。对待工作认真仔细,力求完美。敢于承担责任,不推卸责任,不以任何理由掩盖错误。3. 吃苦耐劳。上级赋予的工作,不管有多苦多重,都要尽全力去完成。
4. 积极踊跃。要踊跃参加各项活动,投身于学校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 刻苦学习。积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允许学生会活动影响学习成绩。
6. 团结一致。所有纪检督察部成员必须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为他人着想,为本部工作着想。7. 坚决果断。处事果断,不优柔寡断。坚定,自信的完成工作。
8. 灵活变通。要随机应变,灵活处理面临的工作问题。武断,不能蛮干,力求做到事倍功半。9. 铁面无私。时刻从整体利益着眼,不徇私枉法。对学生内部的不良现象要反映和揭露。
10.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外部条件,对工作进行开拓性创新。
五.工作职能
(一)总纲:
纪检督察部作为学生会常设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学生的校规,纪检督察工作及配合学校搞好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本校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及协助本校其它部门搞好各项活动的秩序;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指导各分院及协调各分院纪检部门工作;纪检督察部门档案的整理及管理等;检查和监督学生会内部一切工作,有权对包括主席在内的任何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人员编制及工作职能:
(1)部长:统领纪检督察部各项工作。接受上级指示,下达工作指示,联系,协调其他各部工作。
(2)副部长:协助部长处理本部工作,副部长具体向干事下达工作任务,具体抓好本职管辖工作,进行
工作总结,直接对部长负责。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3)干事:负责各项工作的完成。干事接到工作任务后,要尽力去认真完成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工作意见。
六.下设部门
(一)构成
纪检督察部下设四个事务小组:纪检督察组,宣传策划组,考勤组,人事档案组,校风督察队
(二)具体职能: 1. 纪检督察组
a.做好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的督察,并及时总结,反映情况。
b.对各分院的早操出勤及晚自习出勤、纪律、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核实公布。
c.监督学生会内部工作,及检查学生会干部日常工作证,会徽佩带情况。⒉ 宣传策划组
a.筹备开展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资料,并积对外宣传,达到最佳效果。
b.负责策划各项纪检督察活动的相关内容。
c.准备部门各项活动申请,请示及会议议程等。⒊ 考勤组
a.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的常规考勤。b.核算各项检查工作中的量化积分情况,并对各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⒋ 人事档案组
a.管理本部门成员档案,将每学期工作成绩,所受处分及时备案整理。
b.做好本部门候补成员的档案的管理备案,及与各部的人事调整。
c.做好本部门各次会议的记录,及传达。d.负责打印本部门所有的各项资料。七.规章制度
(一)本系各班各班纪律委员会议制度
a.每周一下午5:00—6:00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会议。
b.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由本班相关负责人代替参加会议。c.会议主要由各班负责人汇报上阶段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工作安排情况。
d.讨论各班工作中出现的状况,并及时合理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e.讨论并宣布纪检工作相关事项及学工处有关通知事项。
f.会议结束后及时总结并由各班纪律委员下达贯彻会议相关精神。
(二)本部部门会议制度
a.每周星期一晚自习7:30—8:00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部门例会。
b.召开会议,所有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编造理由逃避会议。
c.会议上要严肃,积极发言,不得谈论会议之外的事务。
d.会议的参加情况需纳入考核。
e.会议结束后应及时的总结及贯彻会议的精神。
(三)档案管理制度
a.本部门档案不得随意公示、更改、复制.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长同意为准。
b.本部门档案资料不得转借外部人员,如工作需要借阅,复制相关资料,需写申请由部长批准,并说明归还时间方可带走。
c.本部门的资料,需一式二份,需存档的由办公室存档。
(四)部门人员工作制度
a.工作时必须按时参加,并提前五分钟集合考勤。
b.工作中必须衣冠整洁严肃,佩戴工作证,会徽.督察时必须佩带袖章。
c.工作中必须提高效率.尽善尽美的完成工作。d.工作中不得徇私舞弊,推卸责任。
e.工作中要多征求他人意见,如若出现因自作主张,莽撞导致重大事务的情况,后果自负。
f.每项大型活动后,应写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字数不限,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长审阅。
八.奖罚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在《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守则》指导下制订的,目的在于量化成员审核标准,每学期期末由奖罚制度的得分
判断成员成绩.另奖罚制度得分由人事档案组整理,并在纪检督察组监督下执行记录。一.减分细节
1.召开内部会议迟到-1,旷会-2, 2.工作不及时完成,含工作报告-5。
3.恶意抵制合理的工作安排-5,提交纪检督察组内部备案。
4.工作中出现原则性错误,如故意隐瞒,包庇,徇私枉法等-5,年末评比时不予考虑。
5.违法校规,校纪者,视情节扣除1-5分,部内批评,受校级通报者-10分,累计三次开除本部。6.凡影响到部声誉者,视情节减除3,5,7分。7.开裂纪检督察部,不团结者,不予考虑授予优秀干部称号,情节严重者,由部长会议决定是否开除。8.诋毁他人,工作方法操之过急者导致工作失误,视情节减3,5,7分。
9.被举报者,交由纪检督察组,考勤仲裁组评定,再加上述条例扣分。
10.诽谤者,视情节给予内部记过,开除处分。11.未尽事宜,由本部成员提议补充。二.加分细则
1.每学期期中,终考试,成绩优异者加6分.班、院、省被评为三好学生者加10分。
2.因良好行为等受到学生会本部,分院表扬者分别加3分,5分。
3.在工作中表现积极者加1-5分,有突出贡献者加10分,优先考虑评优。
4.在本院、区、市、省、全国获得非上述已述荣誉者加10分,优先考虑评优。5.未尽事宜,可提议公开决定。九.附则
1.如若要对本章程做出修改,需由内部全体成员讨论后交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行。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汽车运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纪检督察部。
5.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五
团委学生会
规章制度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共青团是院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担负着团结和教育全院广大青年,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实现学院建设不断发展的宏伟目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的历史重任。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生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全体大学生的群众组织。组织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团结全院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院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二、工作任务
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四有新人”的中心目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全院同学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院建立优良的学风和校风作出贡献。
三、宗旨和义务
一、理论武装与思想教育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按照“五抓”思路,紧密配合第一课堂,合力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依托邓研会理论社团和团支部政治学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活动,促进特色理论入脑入心。切实做好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会维权组织的作用,形成舆情分析、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等机制,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二、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 紧抓基地建设和活动考核,科学实施志愿者管理,全年开展“青春与社区同行”等七大常项志愿活动,志愿者服务队连续多次荣获“安徽工业大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实行社会实践“六结合”,强化项目管理和广泛覆盖,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化、基地化、规范化、社会化进程不断推进。
三、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以迪乐普创业协会和学生会科技部开展活动为基础,不断增强课外科技活动的群众性;以“挑战杯”两大赛事为推动,持续提高学生课外科技和创新创业水平。有计划地开展服务学生创业、就业和择业规划的系列活动。
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形成了院、班、社团组织组成的校园文化活动机制,形成了学生会为主力军、社团为生力军的格局,形成了以科技文体艺术节为代表的一批文化活动品牌。建立院、班、宿舍三级学生心理工作队伍,发挥学生会心理教育部的作用,搞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健全心理预警机制,化解日常心理问题风险。
在院党委和安工大团委的坚强领导下,共青团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将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在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新世纪搭建缤纷舞台,带着荣誉和梦想建功立业,绘就新的篇章。
四、基本组织机构
团委学生会设指导老师4人(由团委老师担任,分别为 :吴莉老师、张伟忠老师、王鑫磊老师、陈丽老师),团委助理1人,学生会主席1人,学生会副主席2人,下设组织部、团学宣传部、志愿者服务队、记者团、社研会、团学办公室、学习部、心理教育部、生活部、女生部、外联部、文艺部、艺术团、体育部、科技部十五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团委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团委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团委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团委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招新的相关条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我院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院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地点下载及打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职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报名竞聘。
2.资格审查
在任团委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要求:
一. 二.
3.面试
由院团委老师安排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各候选人进行相关面试。4.拟任名单
根据面试的结果由院团委研究确定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5.公示
对通过的新任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干部,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6.考察期
对新任团委学生会成员干部进行任职考察,考察期为三个月。整学年部门工作突出者; 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制度
(一)活动开展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团委老师申请,并向团委老师和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
3.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4.团委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总结制度
1.学期末团委学生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团学办公室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2.团委学生会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主席团上报总结材料并团学办公室处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宣传文稿、活动图片(音像)及活动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学办公室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三)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团学办公室负责,团学办公室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2.团委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团委学生会成员名单、个人资料、联系方式,团委学生会的对外联系方式,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团委学生会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平时发放的文件、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保存电子版。
3.各部将材料交到团学办公室后,由团学办公室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团学办公室必须按原分类存放,并不得有缺损。
4.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借阅,需经团委助理和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团学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各类档案是主席团、团学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团学办公室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岗位责任制度
1.建立主席团责任制
1)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由团委助理、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2)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团委由团委助理整体负责、学生会由主席整体负责,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团委助理和学生会主席定期向团委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主席团必要时可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学生会重大事宜。4)主席团成员接受所有团委老师和学生会成员的监督。2.建立部门责任制
1)团委学生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2)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全力支持分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3)团委学生会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有品味的活动,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4)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处分分学生会内部批评、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6)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团委学生会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决议形成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7)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团委学生会干部,经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团委老师批准,分别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给予除名。
8)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团学办公室负责,并报院团委备案。9)部门各自内部活动事务,包括本部门活动记录、稿件、照片记录、场地布置等均由本部门内部自行解决!
注意事项:
1.记者团只负责各部门稿件的审核和发布!各部门的活动稿件,由各部门在活动当天自行编辑并且必须在当天发给记者团审核,由记者团审核修改后在活动第二天中午之前发给院团委审批发表!否则延误新闻稿件发布日期由各部门自己负责!记者团不承担责任!
2.体育部只负责院级大型活动的场地布置和维序!(例:运动会、迎新晚会、班歌比赛等)其余各部门所需场地布置和维序由活动举办部门内部自行处理!
3.科技部只负责院级大型活动的活动记录!(例:运动会、迎新晚会、班歌比赛等)其余各部门所需活动记录由活动举办部门内部自行记录!
4.干事牌由团学办公室保管,其余部门如需借用,需说明借用原因和借用数量和归还期限,如有丢失,按50元一个作为处罚!
5.各部门需要团学宣传部帮忙出的海报,必须在所需海报张贴日期的基础上提前三到七日进行预约(文字海报三天、图文海报七天),并且将海报所需的文字图片材料等信息和海报要求提供给团学宣传部!否则延误海报张贴日期由各部门自己负责!团学宣传部不承担责任!
(五)例会制度
1.全体成员例会
1)团委 学生会 每一周 各举行一次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分别由团委助理和学生会主席主持;
4)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请假(具体流程参照《请假制度》),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团学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2.部长例会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团委助理和学生会主席可随机参加听讲、了解各部门工作情况;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请假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团学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3.部门会议
团委学生会各部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总结本部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主席团审阅。
会议纪律
1.勿迟到。凡无故迟到10分钟之内并且未能提前说明情况者,算迟到一次,迟到3次算一次缺席!无故迟到10分钟及以上并且未能提前说明情况者,算缺席。
2.勿缺席。凡无故缺席2次者,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无故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团委学生会,由主席团向院团委上报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3.勿吵闹。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违者警告1次,经警告无效后,将其喧哗者逐出会场。
4.每次例会参加人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递交请假申请,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同时在签到处做好记录。
5.在会场上保持严肃,严禁打电话,发短信,吃零食,违者通报批评。6.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会上认真实施,必要时做记录。7.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或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8.未能出席全体成员会议和部长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六)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以学生会全体名义举办的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会处理;
2.请假人必须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向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请假,审批后报团学办公室备案;
3.对于紧急情况临时请假,需通知部长。事后两天之内向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说明情况;
4.请假人必须说明详细情况,否则按旷会处理,旷会超过3次(包括3次)并且情节恶劣者,报院团委批准后开出团委学生会;
5.请假超过3次(包括3次)取消评优资格。
三、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 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期向团委助理或学生会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团委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2.团委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和建议,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秘书长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们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四、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团委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团学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团学办公室具体主管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部具体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团委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团委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严重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团委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团委学生会财物者;
8.以团委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如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并且情节恶劣者,报院团委批准后开出团委学生会并且通报批评!
(四)附则
1. 奖励方式
(1)个人奖:院团委学生会优秀干部、突出贡献者、先进个人。(2)集体奖:院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2.评选时间
每学年学期末 3.评选比例
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4.处罚方式
(1)个人处罚: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除名(2)集体处罚: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
附:对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团委学生会。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6.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 篇六
一、学生会部长例会以及各部门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和地点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安排。
二、例会时间、地点不得随意改变,如有特殊原因需临时改变时间或地点,应至少提前两天告知办公室,以便做出调整。如需加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三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如需长期性改变固定的例会时间或地点,须及时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重新调整。
四、例会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监督。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监督情况对部门及个人进行打分,并定期进行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
五、会议签到工作由例会监督人员负责,详细记录请假、迟到、缺席情况。所有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应在会议开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并交给例会监督人员,否则视为缺席。
六、会议内容记录及评分由例会监督人员负责。与会人员不得私自接听电话或收发短信,不得在没有经过会议主持人允许的情况下离开会议室,不得私自交头接耳。
七、会议主持人应注意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会议内容应做到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具有条理。
八、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自觉做好会场的清洁保持工作 ,将桌椅摆放整齐,将掉落地面的杂物清理干净,并将文件整理好。
7.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制度研究 篇七
大学生“村官”, 指的是“由政府部门正式发文、选聘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已经当选村支书或村委主任的工作者”, 又称大学生村干部。“村官”之所以打上引号, 因为它是一个简称或通俗的叫法。
1995 年, 江苏省推出“雏鹰工程”人才培育计划, 13 名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聘到徐州市丰县农村担任基层干部, 拉开了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序幕。经中央同意, 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 从2008 年开始, 用5 年时间选聘10 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大学生村官计划正式转入国家主导的工程建设阶段。截至2008 年10 月底,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选聘7.8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远远超出原定选聘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在长期实践基础上, 已经纳入国家政权建设范畴, 成为国家政权制度的创新建设内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是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发, 培养造就具有基层实践经验、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基层领导干部的一项战略决策。
二、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实际运行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以后, 大部分能利用所学知识和专业特长, 积极为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建设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在实际工作中, 他们有的利用计算机知识, 负责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阵地, 推进了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有的结合所学专业, 在种植、养殖、果蔬栽培等方面加强探索和实践, 带领村民致富;有的依托党员服务中心、“老娘舅”工作室等, 为村民提供法律、心理等各类咨询和服务;也有的运用所学知识, 参与村里的一些规划、管理和建设等, 为农村带去了新观念、新知识。
大学生村官知识面广, 年富力强, 思维活跃, 工作热情高, 自我价值体现的意愿较强, 有想干、愿干、干好的意愿。但由于他们初出校门、任职时间短, 对农村情况和政策法规不够熟悉, 对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多, 缺乏处理农村日常问题的经验, 知识的结构性欠缺比较明显, 妨碍着他们优势的发挥。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大学生村官大部分热情、开放, 因此他们可以在自己工作的村子里面更好更快地与人沟通。农村工作不同于政府大院, 它需要实实在在地与农民接触.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大学生村官个性独立、善于发现问题, 使得他们可以在工作过程中保持个性, 并且有勇气用独到的眼光解决农村问题, 并带动农民跟上时代步伐, 发家致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大学生村官们往往发现, 有时他们提出的过于独特的解决方案, 要么不得人心, 无法实施, 要么实施后结果并不令人满意。甚至有些大学生过于狂傲不羁, 其特立独行的性格有时在农村工作中会举步维艰。而高校专业教育多以城市为导向, 实践教学环节薄弱, 学生不具备农村工作能力, 这也导致一些大学生村官不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农村实际问题。
2.缺乏相关的社会工作经验。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部分群众思想观念陈旧, 对大学生村官理解不够, 不能全力支持大学生村官的工作, 甚至持有排挤心理。加之农村家族性、血缘性、地域性等矛盾和问题突出等等, 面对复杂的矛盾和问题, 初出校门的大学生村官有时很难适应, 无从着手应对, 甚至感到彷徨、迷惑或无助。这就会挫伤他们的激情和意志, 难以使他们迅速进入角色、有效开展工作, 直接影响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工作纪律性不稳定。 有些大学生村官在工作的同时, 还要考虑自己的生计以及自己的人生发展问题;有的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利用业余时间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等。这不为大过, 但有人则是顾得了这边, 却顾不了那边。大学生村官在村里面成了摆设, 村民们半年甚至一年见不到一次人。这样, 大学生村官本身存在的意义也就无从谈起。甚至有的大学生村官不满意自己的实际权力过小, 无法实施自己的想法, 因此工作中懒散, 自己却不以为然。
4.功利心态、投机心理。 个别人把到农村工作当作“短期行为”, 把当村官作为就业的权宜之计。有的只是看中其优惠政策, 把当村官作为今后谋求好工作的一个筹码、跳板, 是奔着“好处”去的。
5.缺乏组织管理经验。有的大学生村官独立性强, 在工作中逞一时之快, 先斩后奏, 导致工作陷入困境。大学生村官大部分是当地主要干部的助手, 这就要求大学生村官树立正确的上下级权力观, 正确运用自己的权力, 做到不越权、不干涉当地主要干部的工作, 严守自己的工作界限。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 必须向当地主要干部报告, 并提出相关意见。
三、建立基于360°绩效考评方法的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体系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 主要原因在于至今尚没有一套针对大学生村官较为规范的管理办法, 相关配套的跟踪和监督体制也仍在制定完善中, 使直接管理部门或具体管理者无法可依, 甚至有法不依, 对大学生村官没有形成外在压力。大学生村官在选聘、分配、下放后, 就基本属于“自由状态”了, 有一些则被乡镇政府留下来担任党委秘书或行政秘书, 最终造成“干和不干一个样, 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大学生村官工作能否健康有序地开展并取得实效, 关键要解决好管理问题。要端正相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的态度, 提高对实施大学生村官模式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工作, 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主要任务, 从实际出发制定统一的《大学生村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细则》等有关制度规范, 用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要求来衡量, 防止相同政绩而出现的褒贬不一。对遵守有关制度规范、纪律规定的情况要如实记录, 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建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体系, 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学生村官要及时给予奖励,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较差、工作能力不胜任、村民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 经严格考察确认后, 可予以辞退。
建立系统的大学生村官考核评价体系, 应针对当前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现状, 从以下几方面来把握:一是分期评估, 循序渐进。大学生融入到基层实践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应该在其工作的适应期、成熟期及其发展期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价。二是注重过程, 加强监督。既要重视对政绩结果的结论性评价, 更要重视日常工作过程的监督, 对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三是综合评价, 客观透明。
360°绩效考核方法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 最初是英国军方的一种考核体系。近年来, 360°绩效考核方法开始风靡全球。它是由被考核者的上级、同事、下级和客户以及被考核者本人分别担任考核者, 从多个角度对被考核者进行全方位考核, 再通过一定的反馈程序, 促进被考核者完善自己的工作行为并提高工作绩效。因此, 可借鉴360°绩效考核模式, 由上级党委、村级“两委”、当地群众共同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评。也就是说考评主体包括村“两委”、上级党委 (比如镇党委) 、 村官本人、村官所在村的群众等。村支部书记要做好平时督查, 对大学生村官每天的出勤情况、工作表现、服务态度进行记录, 按月汇总后报到村官指导办公室。乡镇村官指导办公室要制定专门的考核标准, 对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向、工作实绩。每半年各镇、村要组织当地群众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评, 考评表格参见下表。
根据上述表格, 采用360°绩效考评方法, 评定出大学生村官的优劣等次, 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 从而激励他们不断进取向上, 奋发工作。要公开考评结果, 建立业绩档案。要通过综合评价保证结果的客观性。对表现特别优秀的, 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 但一定要坚持按照“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 严格程序, 严明纪律, 严格监督, 真正把热爱农村工作, 愿意在农村干事创业的好青年选拔进来、稳定下来、使用起来, 让他们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 对那些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较大和不称职的, 或者只把岗位作为过渡、作为跳板, 不安心工作、挂名不办事、出勤不出力, 甚至只报到不见人的村官及业绩不明显、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可的村官, 经组织考察确定后, 清退出村官队伍。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 定期进行月评、季评、半年考评, 填写大学生村官考评表, 最终按一定比例进行年终考评。考核方式实行“自评+互评+政府相关部门评分”按比例相结合的模式, 其中互评包括村民意见和其他村官意见。每年考核结果张榜公示并预留意见反馈时间, 考核机构组织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审核并将最终结果记入管理档案。
4.建立大学生村官管理台账, 一人一档, 跟踪服务, 动态管理, 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学习、考勤、奖惩情况, 定期分析他们在思想、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做到跟踪不断线、管理不放松。坚持对大学生村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改变年终考核“一锤定音”的模式, 实行定期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综合比较和全面衡量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 重点了解和掌握工作实绩, 注重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 把考核结果与大学生村官的去留以及奖惩结合起来, 激发其一心一意干事业、放心放手谋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业热情。
摘要:大学生“村官”计划是一项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 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建议采用基于360°绩效考评方法, 建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制度, 以期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360°绩效考评,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
参考文献
[1]胡跃高.大学生“村官”发展研究报告: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N].光明日报.2008-03-25.
[2]刘继勋.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践与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院学报, 2009 (1) :88-90.
[3]林善炜.大学生“村官”研究综述[J].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9 (2) :158-162.
[4]梁晓凤.对大学生“村官”基层任职的调查与思考——以山西省晋中市为例[J].管理观察, 2009 (3) :34-35.
[5]段爱勤.新农村视角下健全大学生村官运行机制的思考[J].社科纵横, 2009 (4) :39-41.
[6]鲍宏丹.大学生村官工程制度创新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 2009 (3) :25-26.
8.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研究 篇八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创业教育;保障机制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提出,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重视,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发展趋势不断转好,但是大学生创业的数量与质量却仍然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究其根本原因,不难发现,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开展的范围、质量,与上述国家相比有所欠缺。因此,加强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视,创新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模式,是促进我国大学生创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的政策问题
2008年《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将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的目标确定为“加强创业意识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以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为目标,不注重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实质上不利于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的提高,是一种相对狭隘的教育方式。除此之外,政府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但是这些文件规定模糊,并未明确在创业教育内容、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方面的统一性最低标准,导致执行力低下,至今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开展参差不齐,有些高校甚至严重缺少创业教育。
综合我国创业教育相关政策以及政策实施中的实践性问题,我国现今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主要存在几种问题:
1.创业教育支持体系不完善
现今高校的创业教育与育人工作相互脱离,主要由学工处、就业中心或团委负责,对创业教育的支持和关注明显不够,且高校并未将社会上的投资引入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上,导致创业教育资源不足。
2.创业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
我国许多高校还尚未将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只是在经济类相关专业安排创业相关课程,并未开设针对全校性的普遍性创业教育课程。
3.创业教育内容狭窄
现高校所推行的创业教育,主要偏重于创业意识教育、企业管理、创业入门等创业相关实用性内容,然而忽略了在企业家素质、创业法律知识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4.创业教育形式单一
许多高校的创业教育只限于课堂教师教学,未与社会企业、部门等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对接,进行实践化创业人才的培养。
5.创业教育师资力量较弱
许多高校的创业教育导师未进行过实践化创业,实践经验不足。且多数高校尚未与社会对接引入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社会导师进行教育合作。
二、国外大学生创业教育制度的经验借鉴
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对创业教育都非常重视,尤其是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在创业教育各个方面都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制度。
1.机构设置
多数国家都建立了专门引导和管理创业教育的机构,且其分别由不同的职能。英国的科学创业中心负责加强创业教育社会推广来发展创业教育,美国的创业教育中心则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关创业教育的国家计划。
2.资金支持
主要分为国家资助和社会投资两种资助模式。国家资助指主要由国家提供创业教育基金或者直接拨款给高校,作为对教育资源优化的资金基础。社会资助型指的是主要由私人、基金会以及其他社会支持对象提供创业教育发展的资金基础。资金支持系统的优化是创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
3.课程设置
主要有技能实践型、意识核心型、针对教育型三种基本模式。技能实践型以美国为代表,创业教育内容涵盖了创业发展、创业融资、企业管理等多种创业实践技能,以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日本更注重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意识培养,在美国的教育基础上强化了企业家素质和法律知识的内容,强调了创业过程中企业家综合素质的重要性。
4.师资力量
大部分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都强调创业导师的实践素质。美国、日本等国采用将精于理论的创业导师进行实践再培养的方式,选拔一批理论实践兼修型的创业导师。澳大利亚则采取了实践导师聘用的方法,邀请校外有创业实务经验的人来担任兼职教师。
三、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结合外国的优秀经验和我国现今创业教育的现状,我国应当实现从创业意识教育到创业能力教育的目标转移,注重大学生全方面创业技能的培养,以提高其创业成功率,实现长远意义上的创业就业。为了创新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应当主要重视完成以下举措:
1.确立创业教育最低标准
国家的法律政策应当对教育内容、教育方法、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创业教育基本内容作出硬性的最低标准规定。高校创业教育至少应当包括创业入门、创业发展、创业融资等几项内容,兼顾创业理论与实践。同时,应当融合创业讲座、创业论坛、网络课堂等教学方法,并加强针对性课程的开设和社会导师的聘用。
2.积极开展创业相关竞赛
我国应当在增加竞赛开展主体、丰富竞赛类型、加强竞赛审核这三个方面加强对创业竞赛开展的促进与管理。应当积极开展相关创业竞赛,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民间力量开展创业竞赛。开展竞赛的各主体应当拓宽思维,针对创业计划、创业实践、高新技术创业、网络创业等不同内容开展多类型、高水平、符合大学生创业需求的创业竞赛。加强创业竞赛宣传,各主体应当采取资金支持、服务提供、硬件赞助等一系列符合大学生创业需求的激励手段来吸引大学生生参与创业竞赛,提升创业热情。
此外,还应当通过提高基地覆盖率、促进优化基地设施、加强基地培训等方法优化创业基地建设。引导教育部门和社会主体对创业教育质量加强评估,以形成对高校创业教育的推动力,促进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钱强.《当前高校创业教育的问题与对策探究》,载《中国高教研究》,2012年10月第1期.
[2]徐华平.《试论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载《中国高教研究》,2008年1月第3期
[3]郭丽君,刘强,卢向阳.《中外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的比较分析》,载《高教探索》,2012年8月第1期.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推荐阅读:
三峡大学学生会述职制度10-22
西华师范大学学生会会议制度(试行)07-26
大学生村官帮带制度08-10
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09-24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文艺部规章制度07-08
大学生宿管部管理制度08-27
大学生自主创业汽车维修中心管理责任制度10-28
四川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印刷品制作管理制度08-04
大学学生会主席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