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免责声明书

2024-06-25

安全免责声明书(精选4篇)

1.安全免责声明书 篇一

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及个人声明

第一条 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次活动时间:XX年12月 日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声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XX 年 12 月 日的 石京龙滑雪 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阅读《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放弃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8、本免责声明必须由参加者自己签名并告知家属。

9、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健康免责声明书 篇二

2012年5月广州大学定向越野邀请赛健康免责声明书 本人

本人已经阅读本责任免除书,已明白无误地知悉、理解、掌握本责任免除书的全部内容和含义,完全接受本责任免除书中规定的条件。

1、本人在报名时向组织方出示的相关证明,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保证无任何隐瞒。

2、本次赛事活动包括对技能要求非常高及要求具备良好身心健康状况的项目,本人对定向越野项目及其他相关情形的高风险性及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已有充分认识。

3、赛事期间,本人服从组织者的活动安排,凡因个人私自行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4、赛事期间,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他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必须尊重当地民族宗教等风俗习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与当地居民的纠纷、冲突等,一切后果自负。

6、本人(含本人的代表、继承人、受益人和亲属)同意承担由于参加本次赛事而可能遭受或引起的任何损失、财产损坏、疾病、伤亡(以下共同称为“损失”)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免除赛事相关的所有个人和组织的责任,使其免受由于本人在赛事期间所遭受的损失、财产损坏、受伤、疾病或死亡而主张的任何索赔。

7、本人同意本次赛事组织方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性地发表、使用、修改和开发任何同本次赛事有关的本人或有本人出现的信息和材料(包括照片、录像和影片),组织方有权对上述信息和材料进行进一步转授和许可。这些信息和材料使用无需向本人进行提前通知,或提供额外的补偿,而且本人放弃所有检查或批准的权利。

签署人:

3.同学聚会活动免责声明书 篇三

为明确活动的性质及参加活动者的义务及责任,凡参加同学聚会的同学,请详细阅读以下条款后,与同学会组织者签定协议备案,同学聚会活动中自行生效。

1.同学聚会活动属于同学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性活动,组织者仅有负责组织的义务。(即人员的组织,活动成本费用的核算及统一收取等工作。)

2.同学聚会有安排外出游园活动,带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参加活动的同学须认同这点且完全自愿参加。

3.在同学聚会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人身伤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责任问题与组织者无关,参加者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状况负责。

4.凡参加同学会活动的同学必须互爱互助,要服从大局利益,听从组织者统一指挥,不准中途未经请示组织管理者私自离开。我们要把同学聚会活动办成健康,快乐,安全的活动,需要我们每位同学共同努力!

本协议只统一签订一份,由活动组织者手执,本协议适用于每一次组织开展的聚会活动。组织管理者签名:

4.免责声明 篇四

2018年首届“税务”杯篮球俱乐部邀请赛承办方在此郑重声明,并请参赛者详细阅读下列条款:

一、比赛崇尚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反对一切球场暴力和一切不正当的体育竞争;

二、比赛承办方将把保护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安全放在第一位,将会从严监督比赛裁判,力求做到比赛安全、公正、严格;

三、比赛承办方负责组织协调比赛,但比赛性质属于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比赛承办方及其他参与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四、为保证本次篮球赛的严肃、高效,尊重篮球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应自行承担篮球比赛的风险后果;

五、法律规定,醉酒人员扰乱社会治安造成后果的,系严重违法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参加本次比赛活动人员不得饮酒后参加篮球比赛,如已经发现将给予立即禁赛处理,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行为,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责任、对此本次比赛承办方及其他参与人员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六、本次比赛主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各球队组织者及其发起人,只提供篮球比赛的组织协调事宜,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人参加比赛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承办方及工作人员、各球队组织者及发起人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七、对参与者在比赛中不可预见的受伤,组委会要求参赛队必须为本队球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将不再承担其他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比赛承办方要求每一参赛队领队认真阅读本免责声明,并负责将本免责声明通知本队每一位参赛运动员知晓。

最后,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自愿接受并执行本免责声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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