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2025-01-25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12篇)

1.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一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一、*乡镇基础设施现状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市多数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建设方面,除成吉思汗镇、蘑菇气镇、中和镇、卧牛河镇、雅尔根楚镇、哈多河镇、南木镇等7个镇区

有硬化道路外,其余乡镇、村庄都没有硬化道路。

2、乡镇排水都是利用明渠排水,有的排水渠年久失修,达不到排水目的;村庄内没有排水设施,属于自然排放。

3、全市乡镇中只有卧牛河新村和柴河林业局具有供水设施,其余乡镇、村庄没有供水设施。

4、公共绿地方面,只有成吉思汗镇和柴河镇有两处公共绿地。

5、乡镇路灯数量不足,村庄内没有路灯。

6、公共厕所数量少,没有垃圾填埋场所。

呼伦贝尔市政府督查组连续二年对我市10个建制镇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了综合检查,乡镇的镇容镇貌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乡镇、村庄的卫生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从以上数据和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考察表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尤其是在乡镇、村庄的道路、供排水、公厕、绿地、路灯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如何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是我们思考的重大课题。

二、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市农村个体之间存在差异,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地理条件、文明程度等各不相同,所以新农村建设的起点有先后,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不应用统一模式,统一标准,不应搞强迫命令,不应搞形式主义,不应搞政绩工程,不能搞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如我市沿交通主干线的乡镇和村庄,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在建设上的起点应高些,手笔要大些,要在突出特色上做文章,形成具有浓郁乡土文明的新农村。

三.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建设新村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即着手村镇规划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所有尚未完成规划的乡镇要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编制规划的要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有条件的要完成详细规划。规划的编制要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传统文化生态,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历史文脉,不搞千篇一律。村庄建设一定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市区周围村镇,可以结合重点建设工程,鼓励规划建设社区型农民新村,鼓励农民向新区集中,农民向居民转变,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样板村。公路沿线、景区周围经济基础较好的村镇,要按照“路畅、山绿、镇兴、民富”的要求,从村容村貌整治入手,重点加强村庄道路、农田水利、公共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规划有序、环境整洁、景观生态、村风文明的示范村和旅游文化村。偏远山区的村镇,根据其地理位置、生产条件、村风民情等情况,合理规划,分类指导,打造一批生态村、科技村。

四、“五个”目标要全面发展,不能片面追求“村容整洁”。在新农村的建设上,虽然“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但不能片面强调新村庄建设,只注重农村的房子是否整齐划一,道路是否宽敞,街道是否干净等表面的东西。由于新村庄建设主要是硬件方面的东西,容易“看得见,摸得着”,效果立竿见影,所以在新农村建设上应避免热衷于新村庄建设而急功近利,搞一些政绩工程,把新农村建设搞成大拆大建,片面追求“村容整洁”。要把村容建设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过程中治理村容村貌,从整体上促进“五个”目标全面发展。要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动力,加快村组道路、河道两旁、村庄周围绿化美化,加快垃圾集中堆放场建设,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80以上的村镇基本实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

四、主要措施

1.抓好典型示范。实施“抓10村促百村”工程,重点建设10个新农村示范点。在全市筛选10个基础好、品位高、具有特色的村,采取政策倾斜的方式精心打造,创特色,树品牌,努力培植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明星”示范点。对10个示范点,推行“领导联村、部门包村、企业援村”制度,重点帮扶,协助村两委抓好示范点的建设。

2.加大资金投入。对重点示范村由市财政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新农村生产发展建设项目的贷款由农行和信用社负责落实。要把

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向上争取资金,要捆绑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新家园。

3.强化政策扶持。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收费的原则上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各级各类规划设计单位为小城镇、行政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总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众志成城,合力攻坚,为建设具有现代气息、经济发展、农民富裕、文化繁荣、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2.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二

一、主要举措

(一) 深化普法教育工作, 筑牢社会基础

普法宣传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 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区级普法宣传教育的主体, 区人大不断加强探索与实践, 寻找切合实际的法律宣传教育模式及方法, 努力提高法律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以调动全社会对法治建设的参与积极性。

1. 加强普法宣传, 打牢群众基础。区人大坚持以学习宪法为核心, 抓住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环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物权法、食品卫生法等重点法律内容,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011年, 区人大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实施和“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 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把普法教育工作作为全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区人大每年都会将区政府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纳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从作出开展“六五”普法决议以来, 区人大共举行了2次常委会、3次主任会议, 专门听取和审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2. 以考试促学习, 提高人大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是加强依法治理和保障公正司法的重点。区人大结合公务员依法行政进行培训学习, 将法制教育宣传与其培训学习相结合, 建立了“一府两院”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增强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不断促进“一府两院”司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增强基层人员的法治意识, 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 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3. 创新宣传方式, 强化教育效果。区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会同区司法局一道,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普及法律知识, 高度重视公共活动场所的宣传栏、宣传亭等面向大众的一线宣传阵地, 大力挖掘社会资源, 推广公益法律广告, 组织法制宣传文艺节目会演。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专项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努力扩大法律宣教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二) 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 强化监督实效

人大的监督权是国家监督中最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监督。区人大通过行使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 使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在法律的框架内和人大的监督下有序进行。

1. 全程监督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享有重大事项决定权。①区人大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对人大代表的议案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 及时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 重点监督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环节。区人大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新北”目标, 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工作为重点, 依照法律规定, 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工作调研等形式,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司法公正。近年来, 区人大重点检查了《义务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规划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针对区域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 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 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要求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出台有关水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江边化工区综合环境整治的政策措施, 促进了区政府关于滨江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3年行动计划的出台及实施,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3. 全程监督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干部。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依法行使可以办好事、办成事, 违法用权只能干坏事。区人大要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 增强干部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 促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既提前介入发现、考察干部的起始阶段, 同时又对培养、教育、管理及履行职责等多个环节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制定了《区人大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和《区人大关于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的办法》, 通过拟任职发言、现场发放任命书等方式, 提高了干部敬畏法律、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 优化环境, 提升法治水平

1. 优化经济环境, 服务经济建设。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人大工作要坚持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护航。自觉树立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确保地方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区委中心工作, 更加贴近区域发展实际, 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愿望。将投资环境、创业环境、就业环境、生存环境和今后的发展环境等列入法制环境建设的整体规划, 切实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协调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 明确各方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 认真落实法律宣传的各项目标任务, 保证法律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2. 优化政务环境, 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区人大要把依法行政作为突破口和重点, 听取政府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监察法实施情况报告, 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规范监督程序, 区人大制定了《区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办法》。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监督法, 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审议工作的意见》《区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

3. 优化司法环境,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公正司法是社会正义和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 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针对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听取司法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 要求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更新司法理念。区人大出台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制度》, 规范了重要司法信访案件催办、督办程序, 司法机关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极大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人大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促进法律宣传工作特别是普法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 如部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个别领导对人大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促进法律宣传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人大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促进法律宣传工作的实践进展不够平衡, 工作基础尚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开展或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基层人大力量相对较为薄弱, 人大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相对不够, 仍需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力度。

三、相关思考

为进一步总结好人大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促进法律宣传工作, 思考如下。

(一) 加强总结反思, 提高思想认识

要以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为契机, 进一步深化认识, 凝聚合力,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加强组织领导, 注重超前谋划, 确保工作的成效。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促进法律宣传工作, 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归纳, 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探索解决办法, 进一步深化认识, 为以后人大开展或参与法律宣传工作奠定基础。比如可以就“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归纳, 为下一轮普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提供参考, 确保新一轮普法规划早谋划、早出台, 并取得实效。

(二) 完善体制机制, 优化普法资源

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体制建设,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保障机制, 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整合相关普法资源, 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 密切配合, 形成普法宣传工作合力。要紧密结合新北实际, 努力走出一条普法工作创新之路, 把全区普法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平。

(三) 创新工作方式, 切实加强法律宣教

要加强法律宣传和自身宣传, 在认真总结推广我区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进一步在普法效果上下工夫、多追求、多给力, 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 丰富普法宣传载体, 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拓宽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提高法制宣传的层次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 强化基层基础,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要根据普法工作各个层面的需求, 建立各式各样的讲师队伍、讲解员队伍和宣传员队伍, 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让更广泛的人群受到更普遍的法律教育。同时, 政府要重视经费支持, 加大投入力度, 加强区、镇 (街道) 两级司法基层基础建设, 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以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引领, 全力拓宽服务领域, 加大普法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服务力度,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城乡社会的顺利发展。

注释

3.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三

这次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是本届最后一次会议。五年来,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的同志紧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紧扣时代主题、关注民生热点、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每年一次的座谈会,都能够结合工作要点,确定会议议题,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本次会议主题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刚才各市州作了发言,介绍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有理论有实践,听后很受启发。结合会议主题和大家的发言,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7·23”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意义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主题、根本任务和基本要求,号召全党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是继经济体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个重要决定之后,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用一届中央全会来研究部署文化建设问题,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足见当前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今年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重申了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总目标,并明确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讲话对未来较长一段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总书记“7·23”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提供良好的思想舆论文化氛围。

二、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我省《实施意见》,充分把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决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城乡文化一体化的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要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县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乡镇和村文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省委于2011年12月召开九届十二次全会,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文化强基惠民工程做出了明确部署。

一是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支持边境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发展民办非营利文化基础设施,政府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大力推进城乡文化资源共享。管好、用好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公共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管理和服务创新,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增加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和其他文化场馆活动经费。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国有文化单位、体育、教育等机构开展公益文化活动,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帮扶机制,关注困难群众的文化生活。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定期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

以上是我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我们要认真理解和把握,明确重点,使工作有的放矢,富有成效。

三、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大发展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就文化领域而言,国家将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列入有关法律,单独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文物保护等一批法律法规,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文化立法工作,特别是地方立法工作还需要加强。如我省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特点鲜明,通过立法加强对黑土地文化、长白山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保护,是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省委文化改革发展目标的需要。各级人大应把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做好文化立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作出必要的规定。没有立法权的各市人大,应积极参与有关调研活动,配合上级人大的文化立法工作。

(二)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文化建设提供决策保障。地方人大要充分履行好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这一职权,对涉及文化建设重大事项,在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审议基础上,适时做出决定或决议,同时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促使政府把有关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形成的审议意见成为文化建设发展的“助推器”。

(三)有效行使监督权,为文化惠民提供强大动力。常委会要把文化监督摆到应有位置,与经济监督和其他监督统筹考虑,紧紧抓住文化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当前应重点在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民族和地方特色文化、抵制境外腐朽文化渗透、改善农村文化条件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委员会要加强与文化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常委会开展文化监督当好参谋助手。

(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的放矢地推动我省文化建设。一是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代表进行文化建设相关内容的培训,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增强其参与热情,为加快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组织代表抓住文化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并通过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出谋献策作用。三是鼓励和引导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加强人大机关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和谐机关。要把机关文化建设作为凝聚力量、树立形象、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建设一个富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和谐人大机关。要重视改善人大机关的文化生活。在经费、设施等方面为机关文化活动创造条件。重视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教育和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文化观念,努力建设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学习型机关,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发挥表率作用。

4.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四

何贵梅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乡镇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推动和促进建设发展的农村、民主的农村、社会和谐的农村。

一、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发展农村经济。乡镇人大应该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通过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1、围绕新农村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搞好审议决策。

决策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乡镇人大做出决议决定要立足于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是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有9亿农民,因此,乡镇人大行使决策权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关注的重点。

一是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常言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可以通过专题调查、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业发展的各种优势和特色,了解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了解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困难和愿望,了解中央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以便科学地进行审议决策。

二是围绕农业发展问题,促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农民增产增收的新路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着眼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提

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乡镇人大应该通过行使审议决策权,促进当地政府加大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其他服务业,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积极探索为农民增产增收的新路子。

2、通过依法行使监督权,把好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关。一是把好农业政策落实关,确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民负担问题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措施,特别是200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若干问题》的一号文件。乡镇人大应该充分认识中央关于“三农”问题一系列文件精神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关心农民的大事来抓。

二是把好农业法律法规实施关,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乡镇人大应该注重开展与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围绕农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检查,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如农民土地纠纷问题是中央实施农业发展战略后出现的热点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乡镇人大开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就很有必要。通过检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遏制滥占农民耕地、基本农田和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以地招商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征用农民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做到合法合理,较好地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于促

进农业发展很有好处。近几年,景阳镇人大先后开展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多部与“三农”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这些检查,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了,农村中小学校的收费逐渐规范了,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大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总而言之,农业发展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农民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得到了维护。

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乡镇人大应该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要善于引导农业第一线的代表做优化和调整农业经济结构的带头人,做科技致富的典范,带领组织农民群众学习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让更多的农民群众成为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产品加工大户,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二、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推进村民自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推进村民自治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9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自治权利。”

在促进村民自治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监督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另一方面是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协调运转。在换届选举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为此,乡镇人大一方面要加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群众树立维权意识,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知识,并懂得如何行使维护其合法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力度,在每次选举前,乡镇人大应当对换届选举加强指导,并在选举过程当中对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五个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对于选举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应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选出村民委员会后,乡镇人大要对加强监督,督促搞好村务公开工作,畅通村民维权渠道。对于少数村干部忽视村民利益、以权谋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行为,乡镇人大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教育,督促整改,该查处的要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对于村民严重不满的村干部,应当通过合法方式罢免该村民委员会成员。

三、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1、认真办理代表关于“三农”问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表反映的关于“三农”问题的建议是农民群众的直接心声,乡镇人大应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办理。这几年,景阳镇人大对于代表提出的关于“三农”问题的建议可以说是高度重视,代表对于“三农”方面问题的建议办理满意、基本满意率每年都达到了90%以上。

2、认真办理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五

●农民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主体。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认识农民主体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条件下,我国农民主体性既包括了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又包含了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这些主体性作用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提高认识;编制规划;加强引导;扶持农民;尊重农民;培训农民;提高农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顺应农民群众愿望的惠民之策、民心工程,需要政府引导推动、社会参与,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要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是他们自己的事业,把农民的主体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必须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农民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民主体性既包括了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又包含了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这些主体性作用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一是政治主体。我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被治理的对象。20世纪我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阐述了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建立乡镇政府,开始筹划乡村社会的自治权,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这是新时期农民确立政治主体地位的重大举措。二是市场主体。我国的经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需要农村市场,需要农民这个市场主体,否则将是不可想象的,市场化的改革也将是不成功的。三是创造主体。农民是第一产业的主体力量,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自然是历史的创造主体之一。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首先,从人口结构上看,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和生产群体,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主体。其次,农民为我国革命的胜利及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做出了“很大贡献”。据专家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从农民手中获取了7140多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剪刀差额累计已高达12329.5亿元,相当于丨同期农业生产总值的22%。进入20世纪90年代,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趋势,每年差额绝对值都在1000亿元以上。改革开放期间农民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建设廉价提供了2亿多亩建设用地,如果没有农民的支撑,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再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民表现了积极的首创精神,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探索了前进的路径。改开开放以来,我国农民表现了极大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创造了乡镇企业。第三,创造了劳动力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第四,创造了股份合作制。第五,创建了小城镇。四是价值主体。农民问题,千头万绪,根在一个“利”字。而利益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价值问题,即政府如何对待农民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创造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而且还影响着民众与国家的关系状况,乃至于民众对现代化建设的态度问题。因此,能否正确摆好农民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价值地位,是决定着现代化能否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把农民作为价值主体,最主要的是落实在对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调动上,也就是说落实在把农民当作真正的创造主体上。综上所述,历史与现实的我国特殊国情,决定了农民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必然是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相统一的双重角色,它们内在统一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伟大复兴,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力量作用。

2、编制规划。建设新农村,是一个长期性、综合性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长期适用的科学规划来指导。落到每个县、乡、村,都要因地制宜,搞好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系列发展规划。一是规划要着眼长远。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规划既要着力于即期解决的问题,还要着眼于解决五年、十年甚至更为长远期限的问题。二是规划要立足解决问题。制定规划时,必须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要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水、电、路等抓起,集中力量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关切的问题,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三是规划要统筹兼顾。要从各个方面丫去思考、去谋划、去部署。既要从工作上去规划,也要从建设上去规划;既要从经济发展上去规划,也要从社会事业上去规划;既要从“硬件”建设上去规划,也要从“软件”建设上去规划;既要从村镇整体上去规划,也要从农户单元上去规划。

3、加强引导。各级干部应深入村组农户,联系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讲形势、讲政策、讲道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帮助农民转变观念,开拓视野,让农民真正认识新农村建设是自己的事,从而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投入建设,尤其要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同时,要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注意在发展经济、环境整治、文明创建、村民自治等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发现和培育一批典型,让广大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了,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扶持农民。应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失地农民保障为重点,医疗、教育救助为辅助,慈善捐赠、扶贫帮困为补充的救助保障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农民。要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加大农村建设的投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当前,应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抓起,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财政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补贴力度、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力度,着力解决农民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让广大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继而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干劲,使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

5、尊重农民。首先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取消一切束缚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从而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潜能,让广大农村丰富的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的活力竞相迸发。其次,要尊重农民的权利,一方面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控制耕地征占规模和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尊重农民的政治权利,完善和落实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强化村级政务、财务公开,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再次,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村民自治。农民自己的事情一定要让农民自己定、自己管、自己办,绝不能越俎代疱,为农民办好事也不能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更不能搞形式主义或强迫命令。

6、培训农民。农村发展慢,农民增收难,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民不懂技术、不会经营有直接关系。建设新农村,必须培养造就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农村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市乡两级政府要切实把农民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培训规划,建立培训网络,落实培训经费。

要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以文化教育、实用技术、法律政策、经营管理等知识为主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培训。对普通农民,大力开展文化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增收致富的本领。对经纪人、龙头企业带头人等农民骨干,大力开展经营管理、新技术、法律政策等培训,发挥好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家政服务、法律知识培训,促进他们充分就业。

6.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六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揽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充分发挥统战工作优势,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要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

1.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就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培育造就新型农民、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等事关农村和农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动员组织统战对象开展“金点子”献计出力活动,把推进新农村建设做为统战工作的着力点。要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富有前瞻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同时,积极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党和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促进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发挥智力和人才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文化、卫生、法律法规下乡活动,促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项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2.发挥统一战线联系非公经济的桥梁纽带优势。开展“一企帮一村”或“多企帮一村”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富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于光彩事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大力开展以村企结对为主要内容的结对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参与“村企心连心、共建新农村”活动。要引导农业类非公企业发挥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各种组织形式,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共享和合作共赢。要引导非农业类非公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并通过投资办厂、资源开发和经贸活动等,帮助和促进农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农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参与乡村公路、学校、敬老院和卫生院(所)等公益项目的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河南省汝阳县已有30家非公企业与30个行政村签订了“一帮一”协议。

3.发挥统一战线与港澳台、海外侨胞联系广泛的优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县级侨台办公室的重要责任。要做好夯实基础,凝聚侨心的工作。要有机地把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留学生家属等组织起来,开展学习、联络联谊等活动,积极为新农村建设作出努力。要做好积极引导工作,动员海外人士回乡投资兴业,充分利用海外人士的资金、技术、智力和管理等,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帮扶力度,要有选择性地将捐赠项目、资金向农村转移,帮助改善农村的文化设施,发展公益事业,积极引导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7.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七

气象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为农服务始终是气象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力度的加大,农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气象为农服务面临新的情况、新的需求,需要不断调整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以新农村建设需求为导向,思考气象如何为“三农”提供优质气象服务的新思路。

一、气象为农服务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气象部门不断强化为“三农”服务思想,积极构建新的气象为农业服务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1、为农业防灾减灾提供气象服务。气象部门主动及时地做好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抗旱气象服务、因孔学祥关键农时气象服务、地质灾害气象服务、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服务,为各地农村防灾减灾、广大农民及时避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2、开展短期气候预测、农气情报、产量预报服务。主要开展与农事密切相关的短期气候预测,如春播期、梅汛期、台汛期、秋冬季预报等;农气情报包括农气月报、作物全生育期气象条件分析以及气候评价等;农业产量预报主要是根据作物生长期天气情况对粮食作物作出产量预报。这些信息对涉农部门指导农业生产,种养大户、农民安排农事、科学种田等都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3、开展专项特色服务。主要是针对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情况,主动开

展专项特色服务,如新昌局积极做好名优茶、高山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的服务;诸暨局积极开展为香榧、草莓的气象服务。

4、以新技术为依托,为农气象服务手段不断改善。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大力提升气象信息向农村覆盖能力,通过广播、电视、声讯、短信、网站、电子信息显示屏等手段使气象信息深入千家万户和农民手中。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缓解旱情、森林防火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5、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建立。乡镇等基层单位逐步建立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认证制度。乡镇气象探测和气象信息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同时,逐步建立乡镇气象协理员、村级信息员队伍。

6、农业气象科研取得新成果。先后开展了农业气象(茶叶)服务系统、绍兴市北部地区生态系统监测与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测新技术研究、塑料大棚温湿度预测、虞北海涂小气候效应与农业种植分析等课题的研究,取得多项成果。

二、气象为农服务的问题分析

面对新需求,气象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与大农业的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仍有一定差距。一是落实“三农”理念,做好为大农业服务的思想认识不足。更多的局限于传统农业服务领域,为大农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理念不强。同时,还一定程度存在着重领导层的决策服务,轻视直接为农村、农民服务的思想。

二是气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业务能力还难以满足需求。受多种因素

制约,目前在农村存在着气象综合监测能力薄弱 ,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尚未完善 ,气象预报准确率、预报时效和精细化程度不高等情况。

三是气象为新农村建设的服务领域不宽,服务产品不丰富,针对性不强。气象服务产品还未突破粮食生产服务等传统农业领域,无法覆盖“三农”所涉及的全部领域,因地制宜地提供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产品。

四是气象信息传递能力有待提高,覆盖面不够宽。气象信息在传播渠道、手段、内容、时间、对象等方面仍存在缺陷,如针对农业生产的气象服务信息和节目较少,天气预报农事建议少。五是为“三农”服务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缺乏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市县气象部门由于人员编制紧,都面临着人员专业单

一、知识老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气象为农服务的深入。六是与涉农部门合作交流不够。特别是需要加大与农业部门在科研、农业生产、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有针对性地拓展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的领域和内容。

三、加强气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措施

坚持“安全气象、民生气象、源气象 ”的理念,努力提升气象事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气象监测水平,增强气象为农服务的能力基础。只有建立覆盖面广的监测网,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把握气象条件动态,支持气象预报警服务。另外,农业结构调整和局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也需要气候资料,应当针对不同产业特点,在特色产业园区、农业示范园区布设相应的专业气象监测站。要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中尺度自动站网建设,争取建设一定数量的特色农业气象监测站。

二是提高气象预报的准确率系,为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努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特别是热带气旋、暴雨、强对流等天气的预报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气象及相关灾害早期预警能力,完善短时临近预警业务系统,努力做到气象灾害临近预报明确灾害出现的地点、时间、种类和强度,初步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化、精细化气象服务。

三是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普及率和快速反应水平,增强对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体系,将手机气象短信、广播电视、城乡气象电子信息显示屏等纳入防灾减害体系。发挥农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和灾情信息的收集,畅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与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推广气象信息接入农村广播系统,努力使广大农户在第一时间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有气象服务站,有气象协理员、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气象监测设施、有气象信息接收终端、有气象科普活动”的要求,推进防灾减灾示范乡镇建设,完善协理员、信息员的考核奖惩、培训和管理机制,促进队伍规范发展和效益发挥,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五是继续做好特色农产品和优势产业的专题专项服务,不断拓展为农服务领域。要围绕特色农业,建立相应的气象服务指标体系,以新昌茶叶气象服务示范基地为依托,逐步建立绍兴不同特色产业的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在加强部门联合、突出气象特色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气象为农服务联系卡的作用,开展针对性的农业气象服务,加强为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市场、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重点涉农组织的服务,普及气象科技知识,提供个性化农业气象服务。

8.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八

一、现行国库面临的挑战

(一)管理的挑战

现行国库管理体制滞后,不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严重影响了国库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是立法滞后。国库现行的法律条文《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是1985年制定的法规,面对突飞猛进的经济发展和日益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这些法规显然已经不能与它相适应。二是机构萎缩,影响业务有序进行。商业银行机构的上收,国有商业银行县及县以下机构逐步撤销,基层国库业务的代理只能放在农村信用社,这样不仅影响了国库业务的有序进行,也给国库资金风险防范增添了难度。三是基层汇路不通,延压、滞留税款严重。商业银行机构上收后,农村信用社汇兑不畅通,造成预算收入不能及时上解,给国库业务管理和资金及时入库带来了新的问题。

(二)人才的挑战

国库综合管理型人才不足,严重影响了国库体制改革的步伐。一是国库制度的改革对国库人员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人民银行机构改革后,对人才引进日益趋少,为国库选拔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二是人才培养难度大。现行高校没有一所开设了相应国库专业,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完全靠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摸索,这样很难培养大批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国库管理人才。三是人才引进困难。无论是在人民银行还是商业银行,国库会计核算与银行会计核算区别很大,从而导致国库部门与其他部门人才交流范围很小,这种现状既不能开阔视野,也易引发国库资金风险。

(三)风险防范的挑战

国库资金流量逐年增大,国库制度改革将导致国库业务量的成倍增加,尤其现在国库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核算工作的硬性增加,必将导致监督管理人员不足,同时,会计核算流程的不断改进,新流程环节伴随着新的风险隐患不断产生,加大了国库资金风险防范的难度。而且国库现在是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为依托,各种资金信息、数据信息的计算机化、网络化、无纸化处理,必将加大贪污、挪用、转移国库资金和破坏国库资金收支运转的隐蔽性、危害性和脆弱性,给国库资金风险防范提出了严重的课题。

二、现行国库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管理风险。近年来,预算收入征管范围进一步拓展,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国库业务量也成倍增长。加之由于人民银行内部机构的改革,人民银行基层国库、会计合署办公,造成会计、国库工作相互影响,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管理人员因管理手段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疏于管理的现象,导致国库管理职能难以全面发挥作用。

(三)事后监督风险。国库会计事后监督机制,是为及时防范和化解国库资金风险建立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也是国库部门一项很重要的内控制度。但是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没有为国库会计事后监督留有相应接口,基层库也没有专职事后监督人员,因此有些基础数据无法共享,致使国库事后监督实效性差,监督力度差,仅是从每日打印的凭证上进行表面监督,缺乏对国库资金清算过程的实时监督。

三、国库资金风险防范及对策

(一)完善国库组织机构,充实国库队伍,努力提高国库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健全国库组织机构。以人行会计核算“四集中”改革为契机,设立国库股,选配高素质人员,并确保国库人员的相对稳定。二是加强教育和培训,造就一批业务精、思想硬的国库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不定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使国库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国库部门负责人必须掌握本部门人员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好经办人员出现的不正常的思想动向。上级国库应制定对下级国库人员的长远培训规划,对国库人员分批进行国库法规、金融业务知识、国库业务知识以及新财税知识的培训,还包括对新上岗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实行持证上岗,提高国库人员处理各项业务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化解国库资金风险的能力。

(二)完善国库法规、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必须按照金融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尽快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国库监管职权,强化国库监管工作。新的《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国库职能应重新定位,明确国库部门是具体办理财政收支,对财政收支负有监督责任并在央行监管和宏观调控中发挥特殊作用的专门机构,并应对国库职权、责任予以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要明确国库对征收机关和财政部门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有处罚权。二是尽快修改《规定》,充分体现其对各级国库业务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缴款书、拨款书填制的要求与《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相吻合。三是完善大额拨款和预算收入退库审批制度。审批金额由各级国库根据业务量情况确定,并报上级国库备案。

(三)全面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相互制约,杜绝业务处理“一手清”。二是落实国库对账制度,每月财政与国库、征收机关与国库双方发送对账回单,并相互签证,每季度由财、税、库的部门主管(或计财科长)集中对账或面对面对账。三是完善和落实国库事后监督制度,构筑业务处理又一道防线。建议在《核算系统》增加事后监督功能,将前一日的业务重新录入自动校验核对。四是落实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制度。五是建立国库人员的考核奖励机制,营造一个循规守纪、依章办事的良好工作环境,确保国库预算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检查监督,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行为。一是上级国库对基层国库及代理支库每年要定期检查或突击检查一次,支库对基层经收处每年要定期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督促其整改,将资金风险防患于未然。二是本行内审部门定期对本级国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常规审计,上级行的内审和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基层国库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五)加快国库业务电子化进程,为国库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技术保障。一是不断完善核算系统各种操作功能和管理功能,加快财、税、行、库、社计算机横向联网的建设,减少预算收入解缴、退库和预算支拨凭证的传递环节,达到共同防范风险的目的。二是随着国库电子化水平不断提高,待时机成熟,逐步实行以中心支库为中心的国库会计集中核算,达到参数统一设置,数据集中备份,系统远程维护,让国库业务核算系统安全高效运行,避免人为修改数据的行为发生。

总之,国库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面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国库的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感谢原作者]

9.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九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的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千方百计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的历史任务和实践,应积极发挥统一战线自身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地汇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统一战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农村建设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遵纪守法的新农民,是首要工作。新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标识和归宿。没有新的现代农民,永远不会有全面发展的新农村。统一战线是指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为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和各个时期特定的战略目标及任务,团结本阶级内的各个阶层,并同其他阶级、阶层、政党及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的政治联盟。统一战线工作要反映时代主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最大限度地把各阶层、各民族、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二、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

(一)统一战线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统一战线能够广泛团结、广聚人心、广聚众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力量源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凝聚和动员农村最基本的社会力量即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主动性;凝聚和动员农村新的社会阶层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主动性;凝聚和动员农村以外的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主动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依靠全党的团结,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的团结,依靠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真正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认识和行动。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新时期统一战线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持以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为基础,把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上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莫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统一战线其有得天独厚的人才智力资源

统一战线具有智力密集、科技人才众多的优势,能够推动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广泛的智力支持。统一战线的构成对象范围广、层次高,聚集了大t的中高级知识分子,素有“人才库”、“智囊团”的美誉。

比如在67万民主党派成员中,就有80%是高中级知识分子,其中许多人的专业和研究领域与农业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多年来,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主动深入边远地区和农村,开展决策咨询、人才开发、项目协调、投资活动等。近年来,大连市统战工作不断探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方式和途径,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努力探索新思路,提出新举措。大连市的政协委员多次开展视察调研、积极议政建言,围绕“三农”间题提交提案,从多个层面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大连市政府在广泛听取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新农村建设要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基地、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强化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速农村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19件实事。同时,还围绕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间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服务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

三、统一战线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

消除贫困、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扶贫活动,成功地使

2.3亿人口摆脱了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应遵循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将产业投资与公益事业结合起来、企业经营与扶贫慈善事业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实现双底。很多知名的非公有制企业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和品牌等各方面的优势,应充分调动这些优势,吸引周边农民广泛参与到这些企业的产、供、销链条中,带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就业,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多年来,统一战线依托“光彩事业”这一重要载体,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发展贸易为主要内容,到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大

力开展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光彩事业”实施以来,共落实项目13544个,到位资金1069亿元,培训人员294万人,安排就业300多万人,帮助548万人摆脱了贫困,捐赠总额达130多亿元,对发展当地经济、帮助群众脱贫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计划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村企合作,在5年内完成对10000个以上村的定点、定向帮扶。2008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的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出了“争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排头兵”的倡议,号召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这一倡议得到与会人士的热烈响应,必将迅速转化为统一战线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实践。

(二)鼓励港澳同胞、台清同胞和海外侨胞为新农村建设增添力量

为农村的发展引资、引智、引项目是统一战线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

一。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出国留学人员中,有些人具有资金、管理和智力等优势,他们身怀爱国之心,时刻关注着祖国的建设与发展。统一战线应继续加强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和沟通。首先,统一战线要充分发挥海外联谊会这个对外联络窗口的作用,积极邀请海内外涉农企业和商会,与本地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进行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的对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其次,要充分发挥侨办、台办的作用,加强和港、澳、台、侨胞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和支持他们回故乡投资兴业,通过兴办企业和捐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等方式回报故乡,全面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最后,要充分发挥对外联络办的作用,加强与域外乡友的联系,动员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反哺家乡,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通过各级统战部门和海外联谊会引进了700多亿美元的资金,其中相当一部分投人到农村和农业建设方面。各级统战部门和海外联谊会还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的交流,协助“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团”多次赴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考察,签订了多项技术合作协议,为我国农业高科技园区引进了100多个优良品种。中华海外联谊会充分利用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广泛联系,计划从2004年起5年内在农村和贫困地区捐建100所小学,2006年内已经全部落实。151这些都必将对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统一战线成员要大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工作历来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职责。统战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

策,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新农村建设,大力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农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我国有1亿多少数民族人口,其中76%以上生活在农村,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又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解决民族地区的“三农”间题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难点。

近年来,各级统战部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为解决少数民族农民群众面临的各种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明显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社会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10.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十

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的基础工程,也是让乡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生工程。为 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全 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 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支持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一支持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1.在各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建立服务农民办照“绿色通道” , 对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企业实行“三优 先”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核准、优先发照。逐步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发照权委托到工商所,方便 农民就近申办营业执照。

2.支持农村经营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 为创业经营场所。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 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 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 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3.支持发展农村农字号、生态型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超市 化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支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活跃农村市场,方便农民生产 和生活。4.支持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充分发挥联结企业与农户的桥梁 和纽带作用,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进行优化组合,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贸、工、农一体 化经营,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

5.积极开展“三押一推”助企融资业务,支持涉农企业以股 权、商标和现有的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抵押,破解融资瓶 颈。

(二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6.充分挖掘具有五莲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发展潜力, 立足优势打造品牌,把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作为品 牌培育的重点,制订涉农商标培育规划,建立涉农企业品牌梯队。7.在商标咨询、服务、维权等环节上主动提供帮助,鼓励涉 农企业和农民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引导企业和农民 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拉动农村经济向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现代农业转变。

8.建立健全农产品商标工作机制,把实施“商标富农”与开 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切实保护涉农市场 主体的商标专用权。

(三提升农村市场主体品牌形象。

9.大力实施“广告助农”工程,确定“广告助农”重点帮扶 对象,帮助农村经营户树立自我宣传意识、品牌竞争意识,通过

广告宣传效应提升企业与产品形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四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10.按照“培育中发展、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创优”的工作思 路,培育发展蔬菜、茶叶、瓜果等行业的经纪人,加大对农村经 纪人的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 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活动规范化;不断强化“经纪有为、经纪致 富”的观念,加大农村经纪人典型宣传,扩大农村经纪人在农村 的作用和影响。

二、积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五积极扶持农村市场主体转型升级。

11.支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在不 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转 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支持继续使用原名称;转 型登记为有限公司的,支持其沿用原名称加“有限公司”或“有 限责任公司”。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股东登记注册公司,壮大 经营实力。

12.着力发展特色鲜明的乡村生态旅游业, 支持发展乡村生态 观光游、乡土风情游、特色采摘游和休闲农业游,促进“农家乐” 经营户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

(六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13.鼓励支持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 业。

14.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镇向 农产品加工、种养业和农业服务业拓展。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 ,着力发展强村富民的集体经济。

15.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强化签 约指导, 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服务, 支持农民按照合同种植(养殖 , 支持企业按照合同收购,优化我县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向集 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16.严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关, 优化农村投资结构,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三、着力营造农村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七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17.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以农村批发市场、城乡 结合部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 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18.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 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 称、包装、装潢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 行排查。依法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来源不 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假冒等问题食品, 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19.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乳制品、儿童(学生食品 以及其他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加大风险预警和对假冒伪劣 食品的追溯力度,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及时向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20.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对食品经营 者、现场制售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无照经 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并督促食品经营者、现场制售经营者 严格落实以索证索票为核心的食品经营自律条线标准,严格执行 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督 促食品市场开办者、经营柜台出租者及食品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市 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资格审查等制度。建立 假冒伪劣食品、供货商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八切实净化农资市场秩序。

21.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严格依照 现行法律法规,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根据季节特点, 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 检查重点,将集中巡查整治与日常规范管理有机结合 , 深入开展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过期、失效、变质、劣质农资 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22.依法加强对高效剧毒农药的监督和管理, 严禁非定点单位 销售高效剧毒农药,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残留淘汰农药, 确保我县农村环境绿色环保无污染。

23.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 的、信誉差的农资和农资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 坚持检查与抽检相结合,适时开展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主要农资商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同时根据市场巡查、消费

者申诉举报等情况,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提升农民群众 的风险防范意识。

(九)全力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24.进一步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扩大“一会两站”(乡镇 消协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12315 申诉举报联络站)在农村的覆盖 面,畅通农民申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5.不断加强 12315 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大力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适时发布农村食品消费警示 和消费提示,引导农民科学消费。

(十)积极引导农村经营业户诚信文明经营。26.大力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引导农村经营业户积极 参加“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 “文明诚、、信合作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农户、“消 费者满意单位”等评选活动。积极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搭建银企合作服务平台,把信誉好的农村经营业户推荐给银行,为其提供信贷支持,促进全县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组织 开展创建“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活动,提高农村市场规范化管 理水平。

11.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十一

来源:本网综合责任编辑:elite

近年来,西安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和西安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打造全国法学研究重镇、建立西部法学研究高地、争创全国全省先进”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研究,在政治引领上开创了新局面,在智库建设上展现了新作为,在法学研究上取得了新成绩,在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上开辟了新途径,学会工作有声有色,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影响,多次受到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和市委通报表扬。连续六年被西安市社科联评为“先进社科组织”;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和2015年被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工作会议主席团评选为“全国优秀社科组织”。

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凝聚全市法学研究力量

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法学会工作最重要的依靠,法学法律工作者是我们最主要的依托。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兼职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的作用,积极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西安是法学研究力量比较集中的地区,拥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等在陕西乃至全国都有重要影响的一流高等学府,具有深厚的科研实力。目前,驻西安高校共有法学专业院(系)32所,其中法学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教职人员730多名,在校法学专业博、硕士3000多名,本科生30000多名。这样一支规模宏大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是“法治西安”建设中大有可为的力量。如何把这支力量整合起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让这一力量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一直在研究和思考的问题。市法学会一方面大力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人才,团结各方力量,发展了1500多名个人会员和116家团体会员;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紧贴西安需求,和陕西省法学会错位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学研究资源效能,依托驻市高校和部分团体会员单位组建成立了西安市法学会“航空航天产业法研究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唐律研究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房地产法研究会”、“行政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环境保护法研究会”、“证据法学研究会”、“行政诉讼研究会”、“禁毒法学研究会”和“经济法学研究会”共12个研究会,为开展法学研究吸引凝聚了一批法学法律人才。市法学会禁毒法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褚宸舸还受聘担任了国家禁毒委中国毒品滥用防治专家委员会的委员。

二、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主动围绕中心工作搭台唱戏

近年来,学会不断创造条件,自觉主动地靠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增强影响力。在国家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伟大战略、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和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大历史时期,我们抓住机遇、主动跟进,先后举办了“‘一带一路’法治论坛”、“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法治论坛”、“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4次年会暨‘法治文化建设论坛’”;协助举办了第四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第二届“中国法治媒体高峰论坛”;作为发起城市,我们倡导建立了“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及相关机制,举办了第一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目前该论坛已连续举办了4届。抓好法学研究课题工作,是法学会引领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每年都坚持选择与法治西安建设密切相关的实践问题为课题,与驻市法学院校联合开展“法治西安”专项课题研究,共同发布了《法治西安研究报告》,举办了“法治西安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针对一个时期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法律服务跟进工作。如,在西安曲江新区建设出现拆迁信访难题后,及时组织法学专家参与听证、对话工作,为政府和群众提供双向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在西安世园会召开时,市法学会专门组织了由35名知名法学专家组成的“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西安法学沙龙”是我们独创的一个常态性小型学术研究平台,2010年启动以来,每年都举办3-4次,目前已举办了18次。每次沙龙都选择一个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为主题,比如“治污减霾”、“食品安全”、“醉驾入刑”、“暴恐犯罪”、“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职务犯罪预防”、“非法集资防范”和“法治建设中的禁毒工作”等,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及时研讨对策措施。这项活动的时效性和指向性很强,为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已成为市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的品牌和窗口。

三、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第二研究室”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思考,法学会如何围绕全市政法中心工作和任务,吸收、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共同配合政法机关做好工作,不断为政法工作实践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市法学会先后与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联合开展了“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征文活动和“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研讨活动。针对我市维稳工作实际,我们组织力量起草《依法保障和规范公民利益诉求表达》等系列评论员文章,在《西安日报》连续刊载,为依法治理非正常集体访和封门堵路、强揽工程、打砸商铺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持。去年,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综治办的有关要求,组织参与了中央综治办交办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专项课题。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多方组织协调,集中优势资源联合攻关,圆满完成了研究任务,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与市综治办共同代中央综治办起草的《关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的指导意见》,已由中央综治办印发全国,成为全社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的指导性文件。今年,我们与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一道,共同组织对我市近年发生和处置的重点社会矛盾纠纷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开展联合调研活动,我们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确定了40多个调研课题,力争通过活动总结一批经验,推出一批新鲜成果,进一步助推“法治西安”和“平安西安”建设。

四、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深入推进“法治课堂”进社区

这些年,我们在工作中既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公转”,又及时聚焦服务群众搞好“自转”,有效地发挥法学会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多次组织法学专家面向基层、面向实践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自2014年6月起,市法学会通过多方汇集力量,与市综治办共同组织驻市高校法律院系师生以社区为平台开展“法治课堂”进社区活动。“法治课堂”以聚焦百姓身边法律难题,贴近百姓生活、贴近社区实际、贴近基层需求为目标,不仅宣传了法律知识,提升了百姓的法律观念,也进一步增强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更为我市创建和谐社区、法治社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已开展的40余次社区法律服务活动中,40多位法学法律专家用过硬的专业知识,分别就社区百姓最关心的“公民权利保护”、“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非法集资的危害”、“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继承权和遗嘱的效力”和“物业服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等,为基层群众献上了一堂堂精彩的法治宣讲课。由于这项活动灵活度高、针对性强,既为驻市法律高校师生创造了接触社会、接触实践的机会,又为基层解决了法治教育力量薄弱、人员短缺、质量不高的难题,达到了一举多赢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工商联、市教育局等部门主动与我们联系,希望我们扩大服务范围,能进一步组织法学专家深入我市中小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课堂”活动。市委也将这项活动列入了“法治西安”建设实施方案,与其他部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春雁批示:“法治课堂”进社区工作,是我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市“三官一律”进社区等综治工作的重要补充。这种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的法治教育新模式,受到了市委肯定和群众赞扬,值得发扬光大。

五、充分发挥智囊智库作用,不断扩大西安法学研究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积极组织和支持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和会员参与全市法治建设及对外法学交流活动的各环节,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和“智囊”“智库”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决策建议、贡献智慧力量。我们设立有“法律人才专家库”,从驻市各高校、有关司法行政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精心遴选了100余名专家学者入库,为我市开展第三方立法评估、重大项目决策、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培养法律人才和普及法律知识奠定了人才基础,先后为市人大、市委维稳办推荐了30多名相关领域的法学法律专家,“法律人才专家库”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凸显。去年,我们与市人大法工委联合举办了西安市“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研讨会,组织专家学者对《西安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了操作性强的建议。根据中国法学会法学“引智”工作的要求,我们先后选派12名政法系统领导同志赴西欧、北美和台湾省考察交流,达到了开阔眼界、砥砺学术、扩大交流的目的。同时,还配合中国法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中心,组织接待了“首届中国国际法律冬令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1名法律专业大学生来西安的学习交流。每年组织会员参加“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和“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等中、省法学会组织的法学研讨活动数十次,选送的论文有100余篇获奖,在法学法律界树起了西安法学研究的品牌,提升了西安法学研究的整体形象和品位。

12.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奋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篇十二

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创先争优

充分发挥农村致富能手、回乡青年、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作用,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创先进、争优秀。

致富能手“传”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宣讲会,组织专题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邀请农村致富能手讲述致富经历,为群众传授经验、提供增收信息、推广致富技能。建立致富能手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制度,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切实帮出成效,实现共同致富。目前,已组织致富能手和农牧民群众开展专题座谈会11期,举办培训班36期,受益农牧民800多人次;45名致富能手与90名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路。

回乡青年“帮”发展。积极引导优秀回乡青年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依托他们见识广、思路新、头脑活的优势,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帮助村级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壮大集体经济,带领农民闯市场、谋发展,走特色种植、养殖之路。有21名回乡青年参与乡村建设,积极向农牧民群众宣传惠农政策,对农业生产提出合理意见建议34条,参与农业生产、配合农技人员给予农民技术指导52次,引进特色种植、养殖致富项目4个。

大中专毕业生“带”思想。发挥村级活动场所科技培训阵地作用,举办乡村夜校,聘请待业大中专毕业生担任村级辅导员,以远程教育平台为载体,结合农村实际选择教学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各类实用技术和农村新风尚,引导农民运用科技知识增收致富,移风易俗、转变观念。目前,共有23名待业大中专毕业生担任农村科技培训辅导员,开展培训12期,宣传教育群众17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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