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相关知识点

2024-09-15

建设用地相关知识点(6篇)

1.建设用地相关知识点 篇一

北京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知识:城市用地

分类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A:15 B:30 C:45 D:60 E: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加盖公章

2、()资料是调查的起点,其优点是成本低及可以立即使用。A.一手 B.二手 C.原始 D.基础

3、动态投资回收期是反映开发项目投资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标,动态投资回收期Pt设定的目标收益率Ic之间的关系是__。A.Ic越大,Pt越大 B.Ic越小,Pt越大 C.Pt越大,Ic越小 D.Ic与Pt无关

4、在采用假设开发法中的传统方法进行房地产估价时,一般不计息的项目是__。A.未知、需要求取的待开发房地产的价值 B.投资者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费 C.销售费用和销售税费 D.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

5、我国已初步形成__的住房金融体系。A.商业性 B.政策性

C.商业性为主、政策性为辅 D.商业性和政策性并存

6、《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__价格申报制度。A.评估 B.成交 C.协议 D.核定

7、在房地产定价方法中,名牌策略属于__。A.成本加成定价法 B.目标定价法

C.认知价值定价法 D.领导定价法

8、某企业开发某土地,土地重新取得成本为1000元/㎡,正常开发成本为1500元/㎡,管理费用为前两项的5%,投资利息占直接成本的5%,销售费用为100元/㎡,直接成本利润率为6%,则开发后的地价为.【2006年考题】 A:1840元/㎡ B:2840元/㎡ C:2966元/㎡ D:3000元/㎡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9、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有。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B: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意思表示真实

D: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10、某宗面积为5 000㎡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市场价格(按面地价)为800元/㎡,容积率为2,受让人需按照受让价格的3%缴纳契税等税费,则土地取得成本为万元。A:824 B:864 C:882 D:904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11、造成公司接近大众、关怀民生的良好形象,同时做到“薄利多销”或“中利多销”的开发商定价方法称为。A:成本加成定价法 B:价值定价法 C:目标定价法

D:认知价值定价法 E:借款合同

12、成本法的理论依据是。A:替代原理 B:预期原理

C:生产费用价值论 D:劳动力价值论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13、某宗房地产的土地面积为1 000 ㎡,建筑面积为1 400 ㎡,现需拆除重建,估计建筑面积的拆迁费用和残值分别为300元/㎡和50 5元/㎡,则该宗土地的减价修正额为元/㎡。A:50 B:250 C:300 D:350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14、下列关于法的概念,表述错误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 B:法体现集体意志 C:法体现国家意志

D:法是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来保证实现的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15、无差异曲线是一条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斜率为。A:正值 B:负值 C:零

D:正负值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16、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取得成本中,相关税费不包括。A:征地管理费 B:耕地占用税 C:安置补助费 D:耕地开垦费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17、__属于房地产投资的系统风险。A.通货膨胀风险 B.比较风险 C.时间风险

D.资本价值风险

18、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假设某建筑工程直接工程费为1500万元,措施费为120万元,该建筑工程的直接费为万元。A:120 B:1380 C:1500 D:1620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19、房地产市场价格是某种房地产在市场上的。A:成交价格 B:平均水平价格 C:最高价格 D:最低价格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20、对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房价收入比在倍以上。A:4 B:5 C:6 D:7 E: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加盖公章

21、房地产估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至少年。A:5 B:8 C:10 D:15 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

22、购置某物业用于出租经营,购买价格为100万元,从购买后的下一年开始有租金收入,年净租金收入为20万元,现金收支均发生在年初,目标收益率为10%,则该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收期。A:小于5年

B:在5~6年之间 C:在6~7年之间 D:在7~8年之间 E:借款合同

23、建筑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维修期一般自__开始计算。A.竣工之

B.竣工证书签发之日 C.缺陷责任期满之日 D.交付使用之日

24、估价报告封面应包括估价报告名称、估价项目名称、委托人、估价机构和。A: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和注册号)、估价作业日期、估价报告编号 B: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和注册号)、估价时点、估价报告编号 C:估价作业日期、估价报告编号、附件

D:估价时点、估价作业日期、估价报告编号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25、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对建设投资估算的精度在±__%。A.5 B.10 C.15 D.20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建筑平面设计常见的组合方式包括。A:走廊式组合 B:套间式组合 C:单间式组合 D:大厅式组合 E:整体式组合

2、申请强制拆迁必须提供__。A.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B.仲裁决议书 C.拆迁协议范本 D.裁决调解和裁决书

E.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3、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应当从其资产中按照借款人借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留担保__。

A.风险基金 B.保证金 C.预留金 D.周转金

4、下列保险险种中,属于商业保险的有。(2007年试题)A:责任保险 B:失业保险 C:工程保险 D:人寿保险 E:劳动工伤保险

5、下列关于税收的征管,表述正确的是。

A: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都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B: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意识,有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C: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E: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6、张某以自己的房产向保险人投保,确定该房产的价值为100万元,由于地震该房屋开裂,评估其重置净值为60万元,损失比例为50%,则赔偿金额为__万元。A.100 B.75 C.50 D.25

7、甲地块临街深度为100ft,临街宽度为15ft,形状为矩形,总价为100万元,相邻的乙地块也为临街宽度15ft的矩形地块。根据“四三二一法则”及“九八七六法则”,下列关于乙地块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若乙地块临街深度为25ft,则其总价为25万元 B:若乙地块临街深度为50ft,则其总价为50万元 C:若乙地块临街深度为75ft,则其总价为90万元 D:若乙地块临街深度为100ft,则其总价为110万元 E:若乙地块临街深度为150ft,则其总价为117万元

8、按照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划分,税率主要有。A:固定税率 B:比例税率 C: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E:递减税率

9、下列关于房产分丘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房产分丘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 B:房产分丘图是房产分幅图的局部明细图 C:房产分丘图的比例尺为1:100~1:1000 D:房产分丘图包括控制点、行政境界、丘界、房屋、附属设施等要素和注记 E:房产分丘图是在分户图基础上进一步绘制的明细

10、下列属于房地产市场调查内容的是。A:经济环境

B:市场供给量调查 C:市场需求容量调查 D:消费者行为调查 E:竞争情况调查

11、在成本分析中,主要是区分__,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A.经济成本 B.总成本 C.平均成本 D.边际成本 E.会计成本

12、若标准宗地的临街深度为10m,按照四三二一法则计算临街深度为15m的宗地价格,其平均深度价格修正率为__。A.78% B.85% C.117% D.150%

13、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过测算得出如下数据:如果市场前景好将产生5680万元净现值;如果市场状况一般将产生2450万元净现值;如果市场前景不好,则将产生-3680万元净现值,经分析市场前景为:好的概率为45%;一般概率为35%;不好的概率为20%。则该项目的期望值为万元。(2008年试题)A:2677.50 B:3680.60 C:4003.50 D:5356.80 E:借款合同

14、当计息周期短于1年时,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关系是__。A.名义利率大于实际利率 B.实际利率大于名义利率 C.名义利率等于实际利率 D.实际利率小于名义利率

15、下列资金中,可以用于购买国债的有。A:担保公司资金 B: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C:商品房预售资金 D: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住房公积金

16、设计方案评价原则主要有。

A:经济合理性与技术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 B:充分考虑近期效益的原则 C:充分考虑远期效益的原则

D:近期与远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E:考虑项目全寿命费用的原则

17、下列关于施工图中的轴线,说法正确的是。A:施工图中的轴线是施工中定位的重要依据 B:施工图中的轴线是施工中放线的重要依据

C:凡承重墙、柱子、大梁或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的位置必须画上轴线并编上轴线号

D:轴线用点画线表示,端部画圆圈,圆圈内注明编号

E:轴线水平方向用英文字母由左至右编号,垂直方向阿拉伯数字由下而上编号

18、美国某家庭2005年购买住房时申请了一笔2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方式为“2/28”。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利率为7.5%,两年后的年利率调整为8 5%,则该家庭在第28个月的月还款额为美元。A:1250 B:1398 C:1416 D:1562 E:借款合同

19、表明对物质资料具有某种权利的有价证券属于__。A.货币证券 B.信用证券 C.商品证券 D.资本证券 20、承接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__,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文件的质量负责。A.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B.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C.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D.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1、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甲、乙、丙三个方案,经测算,三个方案净现值的期望值分别为= 1500万元,=1800万元,=2200万元;净现值的标准差分别为甲=890万元,=910万元,=1200万元,则该项目投资方案的风险从小到大排列顺序正确的是

(2007年试题)A:乙<丙<甲 B:甲<乙<丙 C:丙<甲<乙 D:乙<甲<丙 E:借款合同

22、__实际上是根据现有的一组数据来确定变量之间的定量关系,并且可以对所建立的关系式的可信程度进行统计检验,同时可以判断哪些变量对预测值的影响最为显著。A.因子推演法 B.趋势平滑法 C.加权平均法 D.回归分析法

23、某单位拥有的一出租物业的原值为5 000万元,年租金收入为600万元,则该单位应缴纳的年房产税数额为万元。A:42.0 B:50.4 C:60.0 D:72.0 E:借款合同

24、在房地产市场中,引起需求增加或减少的原因主要有。A:未来预期收益变化

B: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难易程度 C:政府税收政策的影响 D:土地供给的变化

E:原用于其他方面资金的介入

25、下列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A.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关民事补偿安置的内容

B.依法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C.协议签订后,可以进行公证

D.协议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用地相关知识点 篇二

1、知识管理相关概念

1.1 知识管理定义

知识管理并不是一个新概念, 1997年H orton在他的著作中从资源管理演化的角度提出了知识管理的概念。知识管理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 各国学者对此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通常对知识管理的定义有以下几种观点: (1) 知识管理是指通过对企业的知识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企业创造价值能力的活动。 (2) 知识管理是对公司集体的知识和技能的捕获, 然后将这些知识和技能传递到能够帮助公司实现最大产出的任何地方的过程, 其目标是力图将最恰当的知识在最恰当的时间传递给最恰当的人, 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最恰当的决策。 (3) 知识管理是指帮助人们对拥有的知识进行反思, 帮助发展支持人们进行交流的技术和企业内部的构架。并帮助人们获取知识来源, 促进他们之间进行知识交流。

综上所述, 知识管理就是对重要知识的创造、收集、传播、共享与利用等相关过程的系统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 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是知识管理的基础。知识经济的到来是建立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 没有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 知识的作用得不到体现。 (2) 实现知识的创新是知识管理的最终目的。知识管理的作用不仅仅是对已有知识的共享和使用, 而是通过知识的交流和沉淀, 实现知识的创新并用于实践, 实现知识的价值。 (3) 对隐形知识的挖掘和使用是知识管理最突出的特点。知识管理扩大了人们可利用知识的范畴, 它不仅关注显性知识, 更重视隐性知识的收集和共享。知识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之间的转化。 (4) 人是知识管理的核心。知识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人, 知识管理的作用只有通过人的参与才能得以体现, 是知识创新的动力和源泉。 (5) 良好的制度和氛围是知识管理的有力保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为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并贡献自己的知识, 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才能为知识管理增添新的血液。

1.2 知识管理过程

知识管理的具体过程包括知识获取、知识提炼、知识存储、知识共享、知识应用和知识创新。

知识获取:知识获取是知识管理过程的基础和前提, 知识的来源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知识类型可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 显性知识是指易用形式化的方式来进行表达、存储和传播的, 例如规章制度、案例、著作等;隐性知识是指那些深层次的、难以描述和传播的知识, 例如个人经验、信念、思想等。

知识提炼:由于知识获取来源广泛, 无法保证知识的正确性及规范性, 所以必须对获取的知识进行提炼。知识提炼是指对获取的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主要是指利用一些数学的方法对知识进行过滤和挖掘, 并对一些不确定的知识进行推理、判断和分类。

知识存储:知识存储是指将提炼后的知识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存储到相应类型的知识库中, 以方便日后的管理和使用。知识库类型一般来说可分为以下三种: (1) 外部知识库, 主要存储从外部互联网上获取的知识; (2) 结构化的内部知识库, 这种知识库多采用数据仓库技术, 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方法进行开发, 以结构化的方式存储; (3) 非结构化的内部知识库, 是指那种结构化程度较低或半结构化的知识库, 例如文档库、媒体库等, 主要实现对隐形知识的存储。

知识共享:知识共享是指利用搜索或推送等技术手段在企业内部实现知识的交换和讨论, 方便员工对知识库存储知识的访问。

知识应用:知识应用是指利用获取的知识来解决员工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是知识管理概念在企业内部应用价值的体现。

知识创新:知识库的构建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知识库中的知识需要不断的更新以满足企业的业务需求。知识创新是指通过员工的实践, 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产生出新方法、新理念、新思想的过程, 是企业创新的关键。

2、企业知识管理系统建设

2.1 企业知识管理系统的业务功能

企业知识管理系统的基础业务功能组成结构如图1所示:

一个功能完备的企业知识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功能:

企业知识库:建立有效的知识体系, 实现以多种视图/维度的知识呈现, 加强知识资源建设。

企业知识应用门户:实现个性化的企业知识驾驶舱, 建立各类人员的岗位门户, 加强知识推送、订阅和搜索机制, 对相关人员岗位需要提供强有力的知识支持。

企业知识交互:主要建立包含多个专题的企业知识研讨厅、相关领域专家咨询等模块, 建立知识支援机制、促进知识协作和交流, 并充分利用和挖掘企业专家和相关领域人员的隐性知识资源来解决问题, 促进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

企业知识评价:主要是建立企业知识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知识优化机制和关联机制, 促进企业知识的更新。

2.2 企业知识管理系统的系统架构

知识管理系统主要包括5个层次: (1) 知识资源层:知识资源层是知识管理系统的最基础资源, 覆盖了各种类型的知识资源、人力资源。 (2) 知识产生层:知识产生层也就是知识的生命周期流转过程, 实现方便有效沉淀知识资源、提炼加工知识资源、建立知识点间的关联, 促进知识交互过程的创新行为。 (3) 知识处理层:知识处理层主要涉及到对知识资源的整理和价值分析, 建立有效的知识分类, 进行有价值的知识挖掘, 通过知识评价促进知识的新旧轮转和知识的更新。 (4) 知识应用层:知识应用层通过有效的知识获取和交互渠道, 实现自主的知识学习。 (5) 知识呈现层:知识呈现层是建立统一和个性化的知识门户, 促进知识的集成, 这种知识呈现不局限于知识资源层的知识资源。

2.3 数据库设计

企业知识管理系统业务数据库按照基础的业务需求, 主要分为企业知识库、知识协作库、知识评价库等三个子库, 如图2所示。

其中, 企业知识库能够支持多种媒体格式的资源。企业知识协作库建立包含领域专家、论坛、协作环境等有关环境机制和知识关联方法。企业知识评价库是基于评价指标体系, 促进知识优化、知识关联、知识全寿命周期管理。

3、知识管理相关技术研究

3.1 知识库构建技术

知识库是知识管理系统的基础工程, 主要任务是梳理知识构成, 企业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显性和隐形知识, 这些知识的类型多种多样, 存在位置复杂, 可能存在于数据库、文件夹或人的头脑中。一个有效的知识管理系统能够将这些分散的知识进行整合、存储以便于人们的使用和共享。因此一个功能完备的知识库成为知识管理的关键。一个完整的知识库应具有知识获取功能、知识导入功能、知识编辑功能、知识维护功能。

由于知识类型繁多, 结构化的数据库技术并不能满足知识存储的需要, 因此知识存储技术成为知识库构建的关键。知识的异构性及来源分散性等特点导致了应采用多种类型的数据库进行分布式存储, 多种数据库之间可采用一个中间转换模式统一起来封装为一个完备的知识库。目前有关异构数据的集成技术有很多研究, 比较常用的是基于XML的通用知识库构建技术。XML是网络环境中跨平台的、依赖于内容的技术, 被广泛用来进行不同类型数据之间的信息交换。基于XML的异构数据库集成方法的基本框架分为三层结构:分别为应用层、转换层和数据源层, 转换层构建在各数据库系统之上, 数据应用程序服务器之下, 在不改变异构数据源原始数据存储和管理方式的情况下, 集成各个异构数据信息, 为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提供访问支持, 负责异数据源的数据访问和查询, 同时协调各数据源之的信息集成。该方案将XML技术与全局数据模相结合, 在转换层中以XML文档进行数据的交互它能够转换来自不同数据源的数据 (包括结构化据和半结构化数据) , 使数据交换保持了平台独立原则, 降低耦合性, 提高了重用的可能性, 这样就异构数据源集成中间件能更好地适应来自不同类型数据库的数据。

3.2 知识搜索技术

有效的知识管理系统, 其知识库中存储的知识量极大, 而且每年都呈指数级增长, 如何迅速查找所需的知识成为知识管理的难题, 一个功能强大的知识搜索引擎对知识的传播和使用是至关重要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搜索引擎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仍存在查全率低及查准率不高等问题, 为了改进检索结果, 国内外研究学者提出了许多实用策略, 如:

查询扩展:将首次检索出的前N篇文档看作是相关文档, 然后对这些文章进行分析处理, 通过各种技术队相关文档中的词项进行排序, 找出与查询关键词最相关的t个词组, 并将其加入到原始查询中进行二次查询。

聚类:采用一定的聚类算法, 将文档或词项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只在最相关的类别中进行查询, 减小了搜索空间和范围, 提高了搜索效率, 但该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查全率。

本体技术:本体是概念化的明确表示, 提供对该领域知识的共同理解, 确定该领域内共同认可的词汇, 并从不同层次的形式化模式上给出这些词汇之间相互关系的定义。引入本体可以解决查询过程中所存在的“表达差异”问题。

基于片段的检索:通常的检索单位是一篇完整的文章, 基于片段的检索以自然段为检索单位, 查询与文档中的片段进行匹配。但这种方法使用的前提是大多数片段都不包含相关的部分片段。

n元语法:将查询划分为n元语法的形式, 然后对查询和文档进行匹配, 这样可以对拼写错误或光学字符识别错误进行模糊匹配, 达到匹配算法更“模糊”、更健壮的问题。

3.3 数据挖掘技术

知识管理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实现了对隐性知识的利用和管理。企业内部存在着各种各样复杂的数据, 在大量的数据中是不是会隐藏着有价值的东西呢?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这些数据, 挖掘海量数据之后隐藏的知识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数据挖掘技术应运而生。数据挖掘的重要作用就是通过处理一些列复杂无序的数据从而发现某些事实, 著名的“啤酒与尿布”的例子体现了数据挖掘的重要意义。数据挖掘的过程如图3所示:

数据挖掘涉及的学科领域和方法很多, 为了实现挖掘隐性知识的目的, 国内外学者提出许多算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决策树算法:决策树算法是一种较常用的数据挖掘算法, 它是一种分类函数逼近算法。它以实例为基础进行归纳学习, 通过对一组无规则的事例可推理出以决策树为表示形式的分类规则。目前, 利用决策树进行数据分类的方法被广泛的研究, 并形成了许多决策树算法, 比较流行的有ID3算法、C4.5算法、CART算法、SLIQ算法、SPRINT算法。

神经网络算法:神经网络就是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模拟人脑的思维, 并在计算机上运行来实现模式识别和机器学习。神经网络的学习问题就是网络权值的调整问题, 神经网络的基本学习算法主要有三种:死记式学习、有监督学习、无监督学习和有监督与无监督的混合学习。

聚类分析方法:聚类就是对对象进行类别划分, 按照相似性归纳为若干类或簇, 同一类别的数据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不同类别之间数据差别较大。常用的聚类分析方法有划分方法、基于网格的方法和CLIQUE方法等。

异常分析法:大多数数据挖掘算法都要消除数据噪音或独立点的影响。但数据噪音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客观事实, 所以数据噪音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对异常数据的挖掘首先要定义什么样的数据是异常数据, 然后利用合适的算法来挖掘这样的异常点。常用的异常分析方法有基于统计的方法、基于距离的方法、高维数据的异常点检测及基于偏差的方法等。

4、结语

知识管理理论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已被国内外许多大中型企业所接纳。知识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学科, 其涉及技术包括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知识发现技术等。随着知识管理理念的进一步普及势必会给经济发展造成深刻影响。

摘要:知识管理的概念日益盛行, 许多企业都着手构建自己的知识管理系统。本文首先介绍了知识管理的相关概念和特点, 并对企业知识管理系统的基础业务功能和系统框架进行了描述, 最后对构建知识管理系统的相关技术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知识管理,知识库,知识搜索,XML,数据挖掘

参考文献

[1]姜媛.移动通信运营企业知识管理系统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 2009:8-9.

[2]杨芳, 陶世群.基于XML异构数据库系统的集成设计[J].计算机工程设计, 2005.

[3]张华平, 李恒训, 刘治华等.信息检索算法与启发式方法[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3.建设工程法规就相关知识 篇三

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一)执业区域范围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一级建造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世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变相增设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二)受聘单位与执业岗位范围

1、原则性规定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管理活动。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具体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建造师执业范围做出了进一步规定: 1)受聘单位的性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2)受聘单位的变更

鉴于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项目上的重要地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但若发生以下情况,则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也只有是发生这些情况下,才允许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者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

①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②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③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2)对执业岗位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2008年2月26日施行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1条同时规定,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1条同时指出,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二、基本权利与义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4)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5)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6)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复制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8)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2008年施行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则进一步规定: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3)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

(4)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用工方面的规定;

(5)在执业过程中,索贿、行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不法利益;

(6)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

(7)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8)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9)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三、建造师的签字盖章行为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建造师的签字盖章行为做出了进一步规定:

1、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

担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对其签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因续期注册、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污损遗失不能及时盖章的,经注册建造师聘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后,可现在规定文件上签字后补盖执业印章,完成签章手续。

修改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进行修改,注册建造师本人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并由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签字盖章的义务

担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担任工程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等岗位的注册建造师,是否在有关文件上签章,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3、拒绝违法签章的权利

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专业工程文件的签字盖章

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多个专业工程的,担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

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P1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1、检查人员的权利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2)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3)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5)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人员的义务

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任何利益.](P11)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对注册建造师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向社会公告。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

(1)第22条所列行为(即上文《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

(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3)泄露商业秘密;

(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未及时签字盖章的;(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

(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P23)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二、抵押权

在《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的规定,此处不作介绍,仅介绍《物权法》中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后文的质权和留置权也如此处理。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将财产用于抵押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就是抵押人。用于抵押的财产就是抵押物。

1.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

《物权法》规定了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抵押财产的确定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期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3.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1)对买受人的效力(买受优先)

《物权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对承租人的效力(先者为主)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4.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是指同一抵押物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每一个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先后顺序。)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5.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优于抵押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本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不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2201052掌握质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债权人就是质权人。将动产或权利用于质押担保的债务人或行第三人就是出质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就是质物。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物权法》在动产质押部分作出了不同于《担保法》的进一步规定。

1.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质权人的权利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质权人的义务

1)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质权人不得擅自转质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2.出质人的权利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留置权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债权人留置权人。动产被留置的债务人就是留置人。被留置的财产就是留置物。1.留置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2.留置权人的权利(1)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孽息。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擎息的费用。(2)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3.留置权的实现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五、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的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不动产登记表示的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的生效。而合同的生效表示的是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而使合同对当事人产生了约束力。

合同生效与不动产登记是两个不同的事件。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能进行了不动产登记而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生效。也可能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不生效。此时,当事人需要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

《物权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3预告登记

正是由于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登记行为,即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的生效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可能导致当事人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无法实现物权,《物权法》规定了预登记制度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的实现。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登记的,预预告登记失效。

(二)动产交付

1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于这种交付经常是一种私下的行为,不容易为外界所知晓,所以当事人可能利用这一点规避自已应当履行的义务。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物权生效的特殊情形

除了交付动产之外,《物权法》还规定了其他几种特殊的动产物权生效的情形:(1)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3)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关于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生效的其他规定

《物权法》还对上面一般情形之外的特殊情形作出了规定。对于这些情形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范围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3)获得补偿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2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4)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个权利确保了住它不因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而必然丧失。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义务(1)履约的义务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负有履约的义务。

(2)支付出让金的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3)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登记的义务 1)设立登记的义务

设立建设用的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变更登记的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注销登记的义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七、物权的保护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4)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5)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这里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29)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仍然应当受理。但是,如果法院经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应当注意的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虽然丧失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l条则进一步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二、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4.建设用地相关知识点 篇四

一、单项选择题(共35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关于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施工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提交投标文件是承诺 B.发放招标文件是要约 C.签订书面合同是承诺 D.发放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答案:D 解析:施工合同的订立是通过招标和投标来履行的。(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2)投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中含有投标人期望订立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表达了投标人期望订立合同的意思,是要约。(3)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即要约)的肯定答复,是承诺。

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范围。A.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B.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资料 C.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

D.为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答案:D 解析: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有:(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D选项属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某施工项目进行检查时,提出了若干检查要求,其中不属于质量监督部门职权范围的检查内容是()A.要求出示施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B.要求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文件 C.抽查施工中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 D.检查劳动合同履行及劳动保护情况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2)指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6)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8)受委托部门委托,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A、B选项属于(3)的内容;C选项属于(4)的内容。4.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厂矿的职能部门 B.有限责任公司 C.政府机关 D.某高等学校 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5.在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转移对担保财产占有的是()A.定金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B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6.某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的施工交由分包单位完成。就分包工程的施工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由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C.应由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D.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7.下列关于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建设单位不得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B.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C.建设单位进行装修时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D.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答案:C 解析: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包括:(1)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的责任;(2)依法对材料设备招标的责任;(3)提供原始资料的责任;(4)不得干预投标人的责任;(5)送审施工图的责任;(6)依法委托监理的责任;(7)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要求的责任;(8)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9)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10)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任。C选项中“不得变动”字样不正确,按照上述第8条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不等于“不得变动”,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8.建筑公司总经理王某将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50万元挪作他用,工地因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王某的行为涉嫌构成()A.渎职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案:B 解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生活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 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9.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B.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 C.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在本案例中,甲与乙签订合同后,并未进行房屋登记手续,而甲与丙则进行了登记,因此,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甲无权收回房屋,但须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10.甲建筑公司是某施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乙建筑公司是其分包单位。2008年5月5日,乙建筑公司的施工项目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应由()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A.甲建筑公司或乙建筑公司 B.甲建筑公司 C.乙建筑公司

D.甲建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 答案:B 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11.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是()A.因为建设单位拖延提供图纸,导致建筑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 B.因为建筑公司自有设备损坏,导致工期拖延

C.因为发生洪灾,建筑公司无法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

D.因为三通一平工期拖延,建设单位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场地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C选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洪灾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能履行合同,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12.某地区拟建设一项大型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给了国家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构。但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没有(),最终该项目未能通过。

A.项目招标计划 B.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C.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D.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 答案:D 解析: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 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13.某贷款合同,借款方以一块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向贷款方做了抵押担保,但未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贷款方即拨付了借贷的资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抵押合同()A.在贷款方将资金拨付至借款方账户时生效

B.由于事先未获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属于无效合同 C.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D.借贷双方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答案:C 解析:不动产登记和合同效力的关系:不动产登记表示的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的生效。而合同的生效表示的是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而使合同对当事人产生了约束力。《物权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4.以下各项中,属于监理单位主要安全责任的是()A.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B.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C.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D.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答案:B 解析: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5.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发出的书面承诺,由于水灾导致邮路中断,致使到达要约人的时间超过承诺期限。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应视为受要约人撤回承诺 B.应视为受要约人撤销承诺

C.若要约人未做出任何表示,则该承诺有效 D.因承诺超过规定期限到达,则该承诺只能无效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16.甲诉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在庭审中,甲方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则人民法院对该起诉讼案件()A.移送二审法院裁决 B.按撤诉处理 C.按缺席判决 D.进入再审程序 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17.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不包括()A.恢复原状 B.消除危险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在上述十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中,除修理、重作、更换和支付违约金仅适用于违约责任外,其余八种均适用于侵权责任。18.王某发现吊装预制构件欲脱落,拒绝继续作业并迅速躲避。王某的行为是行使法律赋予的()A.正当防卫权 B.紧急避险权 C.拒绝权 D.知情权 答案:B 解析:A选项,正当防卫权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行为的权利。B选项,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C选项,拒绝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D选项,知情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故选择B。

19.下列选项中,有关工程竣工日期的表述,错误的是()A.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日期为竣 工日期

B.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 日期

C.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D.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20.甲市的王先生购买了位于乙市的商品房一套,该住房的开发商为丙市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由丁市的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王先生入住不到一年,发现该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严重开裂。王先生欲对此提起诉讼,则本案应由()人民法院管辖。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B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21.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以格式条款为准

B.只要合同中写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无须提请对方注意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有利于条款起草方的解释 答案:C 解析: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2.某建设工程勘察单位业务实力较强,欲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勘察业务,按照我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相关规定,该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的资质等级最低须为()A.丁级 B.丙级 C.乙级 D.甲级 答案:D 解析: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可以承接各专业、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23.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审核。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公安消防机构 C.消防检测机构 D.质量监督机构 答案:B 解析: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24.由于监理工程师指令有误导致现场停工,若合同中没有相应条款,则正确说法是()A.由建设单位做好现场维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B.由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维护,所需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 C.由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维护,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D.由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维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答案:D 解析:由于监理单位失误导致停工,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防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25.某贸易公司与某建材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3000吨钢筋运至某工地,向施工单位履行交货义务。合同签署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则()A.施工单位与贸易公司应共同向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 B.供应商应向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C.供应商应向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单位与贸易公司均可向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64条规定,“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65条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例中,贸易公司是债权人,建材供应商是债务 人,施工单位是第三人,供应商违约,应向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6.工程保险中属于强制保险的是()A.安装工程一切险 B.职业责任险 C.建筑工程一切险 D.意外伤害险 答案:D 解析:意外伤害险属于工程保险中的强制险。27.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在通知债务人和保证人后,保证人()A.可以在减少保证范围的前提下再承担保证责任 B.必须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可以拒绝再承担保证责任 D.同意后,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合同权利转让,则从权利随之转移,只需通知债务人和保证人即可,不必经其同意。28.某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的同意。A.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

29.某建设工程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分包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总承包商以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分包合同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A.应当受理,确认合同有效后驳回起诉 B.不予受理

C.应当受理,确认合同有效后移送仲裁委员会 D.应当先审查合同效力,确认合同无效后受理 答案:B 解析: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

30.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检。

A.设计单位

B.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C.监理单位

D.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答案:C 解析: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31.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拟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招标,按照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拟招标项目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A.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批准 B.材料、设备等物资供应合同已签订 C.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已编制完成 D.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答案:D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9条对招标项目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总体规定:(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2)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32.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住宅小区工程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将其中场地平整及土方工程分包给丙土方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由()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A.乙建筑公司 B.丙土方公司

C.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共同 D.甲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案:D 解析:施工许可证应当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

33.某施工单位因严重违章施工造成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行政机关拟吊销其资质证书。以下有关行政处罚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A.这起行政处罚不适用听证程序 B.行政机关应负责组织听证

C.行政机关应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D.施工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处罚程序。

34.施工单位所承建的某办公楼,没有经过验收建设单位就提前使用。3年后,办公楼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主体结构的最低保修期限应是50年,施工单位需要承担保修责任

5.建设用地相关知识点 篇五

宣传手册

中共XX市委创先争优活动 2012年2月

目录

1、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2、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主题是什么?

3、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三个重点是什么?

4、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四项总体要求是什么?

5、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五个主要目标是什么?

6、中组部提出的五个一标准是什么?

7、省委提出实施五大工程是什么?

8、省委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四项突破是什么?

9、省委提出的“三帮扶工程”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是什么?

10、农村基层组织实施“三项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1、社区实施“五有一创”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2、“两新”组织实施“双覆盖双增强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3、国有企业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4、XX市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要点

(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中央把2012年确定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使其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也是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组织的丰硕成果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的实际行动。

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主题是什么? 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三个重点是什么?

一是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

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四项总体要求是什么?

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抓落实,就是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已有成功经验全面推广。

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

求实效,就是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中组部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五个主要目标是什么?

五个目标:一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

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中组部提出的五个一标准是什么?

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

省委提出实施五大工程是什么?

一是面向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和薄弱基层党组织的“三帮扶工程”;二是新一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三是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四是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双覆盖双增强工程”;五是边境地区“强基富民固边工程”。省委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四项突破是什么?

一是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上取得突破;二是在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上取

得突破;三是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上取得突破;四是在提升支部建设水平上取得突破。

省委提出的“三帮扶工程”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是什么?

主要内容:帮扶困难群众、帮扶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

目标要求:“一改善三加强一促进”,“一改善”,就是困难群众、困难党员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三加强”,就是广大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加强,薄弱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得到加强;“一促进”,就是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基层基础等各方面工作得到促进。

农村基层组织实施“三项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固本强基工程”;二是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三是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社区实施“五有一创”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有一个好书记、有一支专职队伍、有一处标准场所、有一笔固定经费、有一套运行机制,创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

“两新”组织实施“双覆盖双增强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双覆盖”是指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双增强”是指增强企业党组织凝聚力、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

国有企业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四强”是指四强党组织,即: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四优”是指四优共产党员,即: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

XX市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要点 工作思路: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整体提升

三项工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和“三帮扶”工作。

六项任务:在农村实施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在社区基层组织大力实施“五有一创”工程;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深入实施“双覆盖双增强工程”;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在机关深入推进“三满意”机关创建活动;在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为民服务树新风”行动。

名词解释

村干部“一定三有“: 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

村级管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四议,即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文建明工作法:简称乡镇党委“3+2”工作法,“三”即“三制”、“三定”、“三教育”;“二”即“两下”、“两集中”。“三制”是指根据乡镇

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把乡镇工作分为三类,实行业务工作常抓制、中心工作分组制、应急工作集中制。“三定”是指根据乡镇党委政府承担的职责任务,按照现有领导和工作力量,实行定岗、定员、定酬。“三教育”是指围绕强化乡镇管理和任务落实,对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分类教育,实施党员党性教育、干部爱民教育、群众“十好”教育。“两下”是指围绕推进工作,引导干部眼睛向下、改进作风,实行下访寻问题、下村解难题。“两集中”是指围绕方便群众办事、帮助群众理财,实行集中服务、集中理财。

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三级联述,即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三级联评,即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乡村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三级联考,即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非公企业党建“双强六好”:“双强”,发展强、党建强;“六好”,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

三亮三比三评: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作风、比技能、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

开放式党组织活动:指党组织的活动实现开放发展外来和外出党员、开放活动主题策划、开放活动参与对象、开放活动开展形式和开放活动成效评价等。

6.论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协调发展 篇六

1 当前用地形势分析

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截至2012年底, 全国共有农用地64646.56万公顷, 其中耕地13515.85万公顷、林地25339.69万公顷、牧草地21956.53万公顷;建设用地3690.70万公顷, 其中城镇村及旷工用地3019.92万公顷。耕地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比率为14.3%。我国耕地质量问题凸显, 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 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民用建筑占地面积增加。1992年, 在邓小平同志的带领下, 中国正式实行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发展日渐繁荣, 改革开放使得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追求“吃饱穿暖”的温饱问题逐渐成为过去, 人们对吃、穿、住、用、行等生活资料有更高的要求。2001年, 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WTO, 工业的进步, 进出口贸易的繁荣, 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放下锄头走上生产线, 随之而来的是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人们对居住生活空间需求与日俱增, 近十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就是这一现象最有力的佐证[1]。二是工业建筑用地面积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国际国内企业投资兴办工厂。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距今不过短短六十几年, 新中国成立时我国一穷二白, 在发展的前期摸索阶段甚至走退路, 真正经济提速不过是最近二十年的事情。而人口生育政策曾经鼓励多生, 这积攒下众多劳动力, 企业在内地投资办厂人工单价更便宜, 加上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越来越多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兴办工厂, 这侧面增加了建设用地。三是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建设用地增加。经济的提速对海、陆、空等物流有更高的要求, 这迫使政府加大投资力度, 规划建设更多的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与此相伴的是农林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例如著名的山峡大坝工程, 虽然工程可以提供水力发电和提高长江上游同行能力, 但10多年间, 每年移民近十万人, 大坝蓄水淹没了大片的农林耕地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四是人为因素使得建设用地挤兑农林耕地面积。人类从远古时代发展到现代, 都是沿河而居, 平原和肥沃的土地是人们理想的栖息地。长三角、珠三角不仅工业发达, 农业也不可小觑。然而, 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 某些行政审批官员利用职权, 官商勾结, 偷梁换柱, 将良田用作开发用地, 然后将盐碱地换成农业用地, 从形式上保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的指标, 然而本质却减少了农林耕地的有效面积。

2 解决用地矛盾,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法

从前文分析看来, 建设用地的扩张正对农林耕地面积的保护成负相关性。那么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使得二者协调发展呢?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政府合理规划并严格执行

政府在规划时应从大局着手, 合理规划工、农、商用地区域分配和面积比例[2]。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只有聘用有能力、知识渊博的高级人才团队精心调研、用科学的发展观分析问题、总结完善规划成果才能实现规划的合理性。另一方面, 完善法律监管漏洞和加强道德建设, 使具有审批权力的机关能保守底线, 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只有两方面都做到了才能从顶层控制, 使用地分配走向和谐发展。

2.2 培养企业责任感

企业在工业用地选址上应充分调研, 旨在建设长治久安的企业, 而不是三年五年东奔西走的游击队型企业。企业不能因一时的利好就冲动建设临时厂房, 临时厂房用地性质多为短期租赁性质的用地, 待企业搬走后留下的是一片荒芜的废墟, 不仅影响厂址用地还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周边耕地也变成重金属超标的荒废土地。所以, 企业应有责任感, 有长远规划, 而不是一时兴起到处建设临时厂房。要调研好再建设。

2.3 加强农业建设

农民种庄稼收入低, 为了赚钱更多钱财, 宁愿荒废土地, 在城市工厂打工赚钱。面对这种形势, 国家应投入农林耕地建设资金, 出台鼓励农民重拾荒地的政策, 加强农林科研, 提高种地收益。这不仅有利于耕地红线的保持, 对生态环境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3 结束语

总之, 看清农林耕地与建筑建设用地之间的形势和矛盾关系, 用科学的发展观辩证分析, 政府、企业和农业从业者之间相互协调配合, 唯有如此, 才能使二者协调发展, 即保持工业经济的增长, 又满足各方面用地需求。

参考文献

[1]寿嘉华.国土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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