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承包经营合同

2024-11-09

出租汽车驾驶员承包经营合同(共12篇)(共12篇)

1.出租汽车驾驶员承包经营合同 篇一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张奇身份证号:5101***016 承包方(简称乙方):曾立建身份证号:5101*** 承包经营合同内容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下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川A-Y512V(自编号H0096)出租汽车一辆(青白江通怡公司)一半的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该车的一切合法手续和必备工具。

二、合同期为2012年11月1日起至双方协商日期为止。(任何乙方须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三、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3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乙方应于当月末付清当月承包费,逾期10日未缴清承包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全月承包费的20%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两月未按时缴清承包费,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车辆。

四、乙方在交车之日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承包期满,车况良好能正常上路行驶,乙方向甲方交换车辆及其他手续后,甲方退还安全保证金30000元。

五、乙方自行负责社保、医保、人身意外等涉及承包利益风险之保险,甲方不得承担任何责任。

六、承包期间,甲方每年负责购买车辆的保险费用(按保险公司、出租公司规定),并按时缴纳公司管理费。因上年事故造成保险费用上涨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承包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安全行车,如乙方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承包期间,乙方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维修、保管等事宜及全部费用,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加装或更换技术防范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九、乙方不享有车辆所有权(包括营运期间和营运下线),如维护、保养、维修、保管不善等造成车辆损毁,保险赔偿除外,乙方赔付甲方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十、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出租汽车驾驶员承包经营合同 篇二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律性质的评价分析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即行政合同说和民事合同说。

(一)行政合同说

由于承包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法律又授权村委会为发包方,并以国家管理为目的,所以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认定为行政合同是有一定道理的。而且通过签订行政合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还同时获得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因此随着土地承包合同相关制度的建立,行政合同管理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

(二)民事合同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地位平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固定了主体双方彼此之间基于承包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功能并非为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目标,所以从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原则以及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来看,都应该算是一种民事合同。

(三)新型合同应区别分类

作为一种新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能归入合同法中的任何一类,所以应该直接立法进行规制,与此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也应当区别分析,集体与村民签订的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属于行政合同,集体与村民双方经过协商、个人有选择权和自主经营权的,以及集体与非内部成员之间签订的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

(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行政性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其行政性逐渐弱化,民事性越发突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实行物权保护,对其他形式承包的土地实行债权保护。”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于民事权利。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除了民事权利、义务外,发包方还享有一定的行政性权力,承包方也应承担相应行政性义务。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定位

在合同的主体、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权利的救济方式等方面,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一)合同缺少行政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一般是农村集体。根据我国《宪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集体不属于我国的一级行政机关。而行政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包括行政主体,但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非行政主体,因此不符合行政合同关于主体资格的规定。

(二)行政主体当尊重民事权利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目前法律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认定与其内容不相吻合,甚至产生了“债权说”和“物权说”两种不同结论,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对于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主体来说,为了保证行政的民主化和效益性,它应当遵守普通合同的规则。

(三)法律定位的错位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事权利,但因为发包方是集体,所以还是具有一定行政性,承包方也承担一定的行政性义务,这是法律在定位上的一种错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符合行政合同的规范意旨。

目前相关法律已明确将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界定为民事纠纷。因此,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救济方式来看,其亦应当定位为民事合同,而不是行政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的立法完善

(一)应完善立法消除歧义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使农村集体成为名副其实的民事主体。发包方的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问题往往会造成人们的误解,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中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情况比较繁杂,加之随着时代变化,各法律中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并不完全吻合。所以应该以法律语言清楚、准确地传达立法意志,消除歧义。

(二)严格区分私法规范和公法规范

在我国农村社会,一般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但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功能往往左右了土地所有权的民事属性,所以应该将土地所有权管理的公私关系严格区分开来。

(三)将行政事务还给政府

村民委员会应该成为民事主体代表人,这样更有利于集体与村民关系的巩固,可以减轻行政负担。还应该取消合同范本,避免其中含有行政机关行政性法律关系的干扰,恢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民事合同属性,发挥其自有功能。

(四)科学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我国农村社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行政性与民事性的混淆和纠缠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所以要尽快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理清,在立法上严格区分其中的行政法规范和民法规范,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曾存在过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两方面的争议,在具体实践中造成了诸多的弊端。根据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之间关系等方面的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属于民事合同。

3.出租汽车驾驶员承包经营合同 篇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体限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之一种,用益物权本身并不具有身份性,但是法律肯能基于特定目的赋予其一定的身份性。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是农民耐以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在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时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加之农业生产也关系我国的粮食安全,对于国家安全有总要意义,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设有了几点限制,转让双方需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的转让方和有农业经营能力农户的受让方。②

对于这一条款的,在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认定。有法院以转让方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时候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为由,认定转让合同无效。③这实际上就将《土地承包法》对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解释为了效力性规范,因违反该条,进而认定合同无效。亦有法院采此观点,但是以转让方外出打工系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人来源为由,肯定了转让合同的效力。④这实际上通过对“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人来源”的宽泛解释肯定了合同的效力。

实际上,上述理解值得商榷,本文认为《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应当被解释为管理型规定,并不能因此而认定合同无效。现代私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即为私法自治,在涉及公共利益时法律才加以干涉。对于效力性规范而言,需法律明确规定其违反效果导致合同无效,或其违反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主体方面的限制,其目的在于防止农民失去生活保障和影响农业生产,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这种限制的意义实际上已经大大的削弱了。首先,随着工业的发展,大量农民进城打工,产生了大量转让的需求,而同时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并不理想,土地作为农民生存保障的属性已经大大的降低了。其次,现代农业的发展必将走向专业化和集中化,这其中就会有土地走向相对集中耕作的一个过程,土地流转符合这个趋势。第三,农业生产的主体并非只有农户,也并非只有农户才可以很好的从事农业生产。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很多现代农业公司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之一,其专业性和集约性的特点,更加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发包方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土地承包法》规定了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则明确规定,除例外情形,一般情况下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这实际上就是将该条的限制理解为了效力性规范,拟无解释的余地了。在实践中,如果出现了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形,法院往往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直接认定转让合同的无效。但这一条的严格适用,可能会造成不公的后果,“发包人同意”在解释上亦有不明确的地方。“经发包人同意”是否包括发包人的时候同意?在实践中常见的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取得了发包人的同一,是否满足经发包人同意的条件?同时,民法上的意思表示有明示的,即积极明确的做出意思表示,有默示的意思表示,及通过其行为可推定其有此意思表示,实践中“发包人同意”如何认定?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在法律可能的文艺范围内,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实现实体的公正,可以对法律加以解释。从对于“发包人同意”宜采取扩大解释的方法,以避免严格适用带来的不公后果。对于虽然转让前未经发包人同意,但是法院裁判钱取得了同意的,或者虽然发包人没有明确的表示同意,但是有其他行为可以认定发包人同意的,都都应当认定满足了“经发包人同意”,肯定合同的效力。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这种做法,例如有法院认为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对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意见是没有表示异议,应视为其同意转让。⑤也有法院认为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受让人多年耕种的事实是发包人明知的,但发包人并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因此应当确认合同合法有效。

上述做法值得肯定。法律之所以设此限制,系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因为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制,并且也如之前所述,土地事关农民的生存,失去土地可能导致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我国已经由一个农业化的国家转变为一个工业化的国家,大量的农民并没有那么依附土地了,甚至在很多地区出现了农民进城打工,农村土地抛荒现象。这种情况下,这种严格限制的必要性是值得探讨的。适当的扩大解释,以肯定合同的效力,对于土地资源的最大化的利用也有有益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核心系对于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的损害,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的内涵也是出于一个变迁的过程,从当前来看,扩大的解释,并不会损害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相反,在一些情形下对集体或者土地利用是有利的。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书面形式

《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需要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书面的合同。但这种关于法律行为方式的限制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效力,该限制应当认定为管理型规范。如前所述,效力性规范的核心在于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合同采用一定方式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提醒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性、作为书面的证据等,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关,其未采用这种方式仅与双方当事人的利息相关,故其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实践中既存在法院基于此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也有法院将该条解释为管理型规范而肯定合同效力的,无疑后一做法更加妥当。在合同法上,应当采用书面合同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如果双方实际履行了权利义务,这种效力上的缺陷也是可以获得不足的。总之,我国合同法以形式自由为原则,以特定形式为例外,形式缺陷亦可以通过履行而补足,并且这种特定形式的要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无涉,其违反自然不当影响合同的效力。

四、用途的改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土地承包法》禁止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实践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难以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但存在着一些改变农业用途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形,实践中的认定比较统一,往往将这一规定认定为效力性规定,从而否定转让的效力。我国是人口大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是耕地面积并不多,因此长期以来我国面临着人多地少的矛盾,粮食安全对我国而言是一个想当重要的问题。《土地承包法》作此规定,就是为了保证粮食生产,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说这种认定是符合效力性规范保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但是实践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未约定土地用途的改变,但是在受让人取了了土地之后,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的情形。这种情形应当排除在认定无效的范围之外。因为认定合同效力,应当从合同本身的意思表示、目的等来认定,受让人的单方行为作为认定的依据。如果据此否定合同的效力,无疑对转让方十分不同,并且受让方的这种行为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加以纠正,无需否定合同的效力。(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注解:

①王利明:论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7期。

②参见刘保玉、李运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探析,载《北方法学》2014第2期。

③(2014)银民终字第360号

④(2012渝四中法民终字第00748号

4.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四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有挂靠在×××××××××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皖×××××承包给乙方,用于客运经营业务,现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些:

一、承包期从5月1日至4月31日止。承包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达成的协议。

二、承包期间乙方应先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风险保证金给甲方,并每月按时交纳承包费人民币 ,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第一个月租金(每月扣换机油费壹佰元)。

三、乙方向甲方承包出租汽车壹辆,车牌号码为皖×××××,发动机号:××××××××,车架号:××××××××。

四、押金贰万元整,不计利息,如果甲方出售车辆,在市场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卖给乙方,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甲乙双方不作为违约,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五、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30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给乙方。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提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

六、政府下发的燃油补贴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自动放弃。

七、甲方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每月更换机油一次,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

八、乙方承包期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公司提供援助,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由乙方负担。

九、承包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如证件不全,使用假证,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与甲方无关。

十、不得将车辆转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公安政法部门处理。

十一、承包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除及时向当地交通、公安机关、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公司)协助解决。并承担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将车修复完整。如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十二、租赁车辆被盗抢乙方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乙方并承担赔付及营运费租金。

十三、发车时,甲、乙双方检查好车况,如承包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它损失费。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公司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篇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加快推进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的进程,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业收入,甲方双方就土地经营权流转租用一事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面积出租给乙 方从事花木生产种植经营,不改变土地性质,不从事其他经营。

年,自2011年11月1日至

三、出租价格:出租土地的价格以每亩元计算,合计元。

四、土地交付时间为2011年月日。

五、权利和义务约定:

1、出租期限内,甲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2、承包期内,国家的涉农补贴归甲方。

3、国家需要征用土地时,土地征用费及土地补偿费归甲方。青苗费及在田树苗等归乙方,本合同终止。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清除一切障碍物,将土地整平交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损失依据损失情况确定,不得用无理要求来违反合同。

八、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并经村委会备案、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见证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篇六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甲方将承包经营的 亩,出租给乙方从事种植使用,土地面积按照甲方土地经营权证上登记面积为准。

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 年,即从201 年 月 日起始至201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乙方每年每亩支付给甲方租金 元(大写: 元整),上级政府小麦直补等各项补贴款归 方,上级政府补贴的化肥农药归乙方,如果遭受自然灾害,上级政府的灾害补贴归乙方。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一年全年的租金。

四、权利、责任与义务:

1.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土地。

2.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土地种植使用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3.乙方和甲方达成租用合同并按照约定履交租金后,方拥有在该租赁土地上种植国家、地方政府、村委、邻墒允许种植的农作物及种植权,在该土地上不得种植非农作物及作为他用。

4.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土地租赁期间具有种植使用权及收益权、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乙方在行使以上权利时,乙方须自行承担灾害、经营管理方面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地方政府、村委有政策方面变更时,甲乙双方均要无条件服从其变更,变更过程及手续由甲方全权处理。如有变更补贴,据支付租金期限(三项)按下述第六项执行。

五、出租合同到期:在同等租赁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协商提前续签合同;乙方如若退出租赁,乙方则应在租用期限终止日前30天通知甲方,并在终止日前:清理干净地上附着物、保持土地原貌,保证供水排灌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负担清理、修复费用或赔偿。

六、合同变更或解除: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国家征用或修路占用合同约定土地,地上作物补偿归乙方,土地占用补偿归甲方,面积按照乙方本合同所租用的亩数面积计算。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第三项约定金额及物品,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营损失时,违约方应增加赔偿金,不足一年时,按照一年计算。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转租,如乙方因各种原因失去种植使用能力,导致本合同约定面积土地的荒芜,甲方拥有无条件解除合同权利。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履行第三项后,双方则要共同遵守上述八项约定权利、责任和义务。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姓名: 姓名:

电话: 电话:

二○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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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租汽车驾驶员聘用合同书 篇七

甲方:何国先(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性别:年龄: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住址:

户口所在地:暂住地址: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两个效益,双方本着自愿协商,责任落实,各项保险自行负责,基数包干的原则签订本驾驶员聘用合同书。

一、甲方经营黄色出租汽车,车牌号洽因经营需要,现聘用乙方为本驾驶员,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但不利息,每班应向甲方缴纳营业款元,不得拖欠。

二、乙方驾驶出租车需办理一切法定手续和证书。

三、乙方驾驶出租车,应遵守交通法、行业规章和制度,如有因自己违章造成的扣车、扣证、罚款、停业等经济损失,后果自负,每天应向甲方缴纳的营业款。

四、乙方在驾车途中,如不是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故障,应及时将车辆移至非主干道上,排除故障,不能自己排除的及时通知甲方和维修工。如是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故障,则后果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本车辆严禁不属于该驾驶员或其他人驾驶,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要配合公司的规定和甲方的安排。

六、如乙方想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到交管、运政、出租办等部门了解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无各项违章,如无则应于一月后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有违上述六条之一,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

本合同大到详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8.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篇八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一、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城市出租汽车给乙方承包从事客运经营,乙方在经营服务中须保证安全行驶、文明服务、遵章守法。

二、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至本车报废期限为止。

三、乙方一次性交经营资产押金(含信誉安全保证金)人民币乙方。

四、承包金为 元/日,每日交车时间为 至次日 。

五、如乙方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将扣除乙方车辆相关费用。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有关城市营运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将本出租车从事违法乱纪之事,如乙方未按城市营运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违规、违法、他人损害等)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在承包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其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外,其剩余经济索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要修复车辆。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有违章事项,乙方自行负责。

八、营运期间如被乘客投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如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九、本合同期间,如有国家实行燃油补贴,车辆广告费等,甲方安全占有。

十、如在合同期间,甲方有特殊情况下,提前换车或出卖,本合同就提前终止,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十三、按每公里 元支付给甲方油费,如气价、油价有大变动,另行协商。

十四、乙方在营运时,需时时注意观察车子的水温、机油及各种不正常时的声响等,如出现有不正常情况时需及时处理,如因驾驶员不小心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该驾驶员自行修复,并承担台班费用。

十五、本车车号为贵 。

9.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九

承包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为上缴利润递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缴利润数额

1.乙方以_________元为上缴利润包干基数,自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递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缴利润,即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2.上缴利润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给乙方,由乙方首先归还国家贷款,然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各项基金的比例为:

┌──┬────────┬───────┬───────┬────┐

││ 生产发展基金│ 奖励基金│福利基金│ 备注 │

├──┼────────┼───────┼───────┼────┤

│ 年 │││││

├──┼────────┼───────┼───────┼────┤

│ 年 │││││

├──┼────────┼───────┼───────┼────┤

│ 年 │││││

└──┴────────┴───────┴───────┴────┘

3.乙方完不成上缴利润时,其差额由乙方用当年留利抵交。不足时,用企业资金抵交。

四、承包期间,乙方保证完成国家的指令性计划:_________。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乙方保证_________年达到_________企业标准,_________年达到_________企业标准。

2.承包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3.新产品开发数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_________年_________个,_________年_________个;主要项目是_________;新产品产值率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共_________元,新增总产值_________元,利润_________元。

5.承包期间产品质量达到_________级标准,新创_________。

六、承包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_________。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尊重乙方自主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并帮助乙方解决下述问题:_________。

七、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理干扰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从上缴利润中扣除赔偿金额。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2.甲方不按合同第_________条规定为乙方解决_________问题时,按_________的_________%交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上交利润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缴利润总额或上缴利润额,按下述办法交付违约金_________。

4.乙方未实现第_________条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的,按下述办法交纳违约金;未实现企业升级时,_________;新增固定资产达不到规定数额时,_________;技术改造任务未完成时_________;产品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时_________。

5.乙方承包期间,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害的,按下述办法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九、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乙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_________。

乙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_________。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______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交_________法院审判。

十二、本合同自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浴室经营承包合同 篇十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的合法经营者,为了经营管理需要,拟将该浴室的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事项

1.1

乙方承包浴室的地址位于,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具有上述场地的合法使用权。

1.2

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的期限

2.1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到期终止后,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2.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承包费用承包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3

双方约定乙方于

****年**月**日进场,甲方于该日向乙方交接场地。甲方向乙方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设备,装修资产,文件和资料等其他动产。在交接前,甲方需维持该浴室的现状。

2.4

甲方逾期交付场地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1%的违约金。

第三条

承包费用

3.1

承包费为

元/年,十年共计

元。

3.2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意向金

整,本合同签订后,该意向金自动转为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的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3

承包费用按照每三个月一付的形式支付,第一次支付的时间为,以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3.4

承包期间该场地的等由甲方承担。该场地的由

方承担。

3.5

乙方自行聘请的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有权维护该浴场的利益不受损害。

4.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用。

4.3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浴室的经营管理。

4.4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为乙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4.5甲方保证该场地符合消防、环保要求,同时甲方有责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该场地的消防、环保报批、施工和验收等。

4.6

承包期内,甲方保证该企业一直合法存续,并负责办理该企业的工商、税务等行政事项。

4.7

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必须按时支付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等,以确保该经营场所能够正常运营,否则乙方可代甲方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租金,乙方有权从承包费用中扣除该租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浴室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2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对该场所进行装修,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乙方需维持该浴室的现状。

5.3

乙方有权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的所有收入。

5.4

乙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企业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凭证。

5.5

乙方需维护企业形象,不得作出损害企业权益的行为。若乙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6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解约,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但如乙方能寻找第三人以不低于本合同费用的情形下承包该场地,则甲方不得无理由拒绝,乙方有权退场。

5.7

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承包费用。

5.8

在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浴室的一切法律、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经营条款

6.1

甲方保证其未发行任何商业单用途预付卡或者储值卡,如其已经发行,甲方保证在乙方进场日前已经处理完毕,甲方保证乙方免遭任何第三人之主张或者要求,如因此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亦有权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6.2

甲方同意对于进场日前产生或因可归咎于进场日(含本日)前的任何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协议、侵权、欠付任何应缴未缴税款、对任何政府机关承担的任何费用、义务或责任,诉讼仲裁、争议纠纷)引致的或可能引致的任何其他债务、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缴清的交接日前产生的租金、员工福利薪资、税金、水电煤费、中介佣金、采购物品货款等日常经营费用、政府部门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所处罚款等款项,已发生未记账及潜在的债务),均应当由甲方负责清理、承担,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亦有权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6.3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经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了环保锅炉补偿款项,乙方承包后,该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7.2

承包期内,甲方无法定或约定之理由不得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单方终止本合同、提前收回场地(包括该场地由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乙方不能使用的;出租人解除合同,致使甲方丧失承租权等),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六倍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装修费用、设施设备费用、人员招募及培训费用、原物料损失、拆除费用、预期利益等)。

7.3

由于甲方及场地本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质量不合格或场地涉及第三方权利或系违章建筑或因第三人的纠纷或不能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导致乙方无法承包该场地的,每逾期或停顿一天应按保证金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按上述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六倍作为违约金,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7.4

因甲方原因导致企业被行政处罚、司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查封等),由此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扣除不能正常经营期间的承包费用,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承包费用标准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7.5

在甲方并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拖欠承包费用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利息。

第八条

税费承担

因本次承包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应有权机关的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协议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2

承包经营期内,该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拆迁或依法提前征用、提前收回,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一同向相关部门争取乙方应得的赔偿,但因拆迁、批租、市政规划或征收、征用引起的任何有关停产停业补偿、装修损失、设备、搬迁等方面的补偿或者奖励,应归于乙方所有;如任何在租赁面积方面的补偿,乙方可按国家和当地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享有补偿金额;如无相关规定,乙方有权按租赁面积与所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与甲方分成有关的补偿金额。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2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11.承包苗圃经营合同 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________株,金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2、苗木采购清单。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4、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苗圃经营合同范本2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树苗、__树苗、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亩__分土地作为__苗圃,地点在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零__月,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树种__斤,__树种__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以上;__树秧__株,__树秧__株,……,树秧长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元,第二年拨给__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树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公分;__树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__树苗__元,__树苗__元,__树苗__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分成,甲方得__%,乙方得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

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乙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承包苗圃经营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资料、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亩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株。

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树苗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

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带给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的出苗率应到达_________%以上;

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带给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_____元,_________;

甲方每年为乙方带给化肥_________斤。

甲方向乙方拨款和带给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带给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

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

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

每株权苗价格为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职责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带给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带给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

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就应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务必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12.出租汽车驾驶员承包经营合同 篇十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白兔镇政府农业结构调整具体规定,更好地做大、做强白兔村的特色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的用途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土地,从事高效农牧业种植养殖经营,不改变土地性质。

二、出租面积

三、甲方将其土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出租给乙方。

四、出租价格

乙方在前五年向甲方上交租金,水田每年每亩元,旱地每年每亩元,以后每隔五年上浮10%。

五、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支付出租费的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支付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前。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壹年土地租金的壹倍。

七、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八、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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