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精选8篇)
1.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 篇一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及评价体
系
一、评价原则
1、科教科把评价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实行,每年度进行一次,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
2、在评价前认真做好准备,对指导老师表现有充分了解。
3、评价者工作要认真仔细,客观公正。
二、评价内容
1、带教热情。主要指老师的带教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带教素质。包括指导老师的职业道德、工作进取心、责任心等。
3、带教能力。自身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教学能力等进行评价。
4、教学数量: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老师指导下完成培训大纲各项要求的情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规范化培训学员应完成数量)进行打分。
5、教学质量:随机抽取50%以上的指导老师,以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质量讨论为核心,进行考核。
三、评价方法
1、学员对指导老师填写带教情况评价表。
2、科教科和各专业基地组长每半年根据考核内容对指导老师进行评价。
3、个人自我总结。
四、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见附表1及附表2 附表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教学评价表(科教科/专业基地用表)
附表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员反馈)
五、评定结果
评价表由科教科整理装入指导教师个人档案,医院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年度优秀指导老师,除一定的教学津贴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作为优先晋职晋升及聘用的主要依据之一。
2.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 篇二
近年来,我国医院在规模、技术能力、装备条件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许多大医院在医疗仪器设备方面的配置已非常先进和完善。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目前国内对于临床环境下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管理还缺乏足够的重视,大多医疗机构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处于资产管理水平,缺乏对临床使用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和质量监管。2010年1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出台的。该规范的实施,给医疗质量管理指明了方向,使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有章可循,为医疗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下面我结合医院的实际工作,就规范中与医院相关的条例加以解读,使规范在临床上更有执行力。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是质量管理的前提
规范第5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本规范制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这是总则中对医疗机构的要求,核心问题就是“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没有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管理部门,缺少统一有序的内部管理机制。我们认为,医院安全管理体系应该由两部分组成:医院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医工处质量安全管理科(下称安管科)。管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对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测、维护保养进行全过程管理;安管科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执行设备的采购、使用、培训、维护保养等工作。
管委会工作要从全局着手,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实行医疗器械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3]:(1)制定本单位医疗设备的长远发展规划,根据规划确定当年购置项目。突出抓住购前论证的关键环节,大型设备的选型必须经过管理委员会的论证。(2)协调临床医学及护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部门,对医疗器械设备使用、消毒管理、保养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分析研究医疗设备使用效益,提出改进措施。(3)监督检查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情况,论证医疗器械新产品的临床可行性。
国外的医学工程部都有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安全使用与质控相关方面的工作[1]。国内医院没有安全质控部门,需在设备科建立该部门,使其独立于采购与维修,3个部门共同完成全院设备的质控工作,指导监督采购与维修部门的工作。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后,相应的管理制度也就能随之建立,安全才有保障,从而使医疗设备质量管理纳入医院质量管理范畴。
2 规范设备采购前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础
规范第7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
这个要求对医院的设备采购具有重大意义,如果这个环节缺失或者执行力度不够会给设备采购带来诸多问题,如符合标书要求但质量不可靠的设备中标;标书参数设置过高或者有针对性,参加投标的多数供货商会因不符合标书要求造成流标;或者高价购买了高端设备,而实际使用却发挥不了其应有的性能,这些情况都会给医院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给医疗安全管理带来隐患[2]。管委会应该对医疗设备的梯度配置(尖端、高端、常规)有明确的计划,有的设备能提升医院水准与核心竞争力,以科研为主,应具有国际尖端水平,比例大约占10%~15%;有的设备应处于某个学科发展的高端水平,既可以完成科研任务又能承担一定的常规检查,占35%~40%;有的是常规设备,以临床辅助检查治疗保障为主,占40%~50%。这个理念是我们招标工作的指导原则,在其指导下进行采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就要求论证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使用科室全体人员一起讨论所购买设备的性能指标、功能要求,设备应该到达的水平;设备科按照科室的要求收集厂家相应档次设备技术参数信息,进行标书的制作,制作完毕以后再请医院相关专家及院外专家对标书进行可行性评审;经过评审专家评议一致通过以后,在报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才能进行正式的招标。整个过程还应该有纪委、审计、财务人员参加,进行监督。只有经过这种严格的民主评议和流程控制才能保证购买到符合医院发展、满足临床需要的设备[3]。
3 相关技术培训是医疗设备安全使用的保障
规范第16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医疗设备的有效性、安全性不仅取决于设备本身,还与设备使用过程的诸多环节有关,其中人员的问题就是最重要的一环。世界卫生组织做过一项研究指出,在所有医疗设备不良事件中,产品本身的缺陷造成的约占10%~20%,设备运行环境、性能退化和故障损坏约占20%~30%,而由于临床维护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约占50%~60%。
对临床医护人员来说,学会使用和操作不同的医疗设备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必须强化岗前培训,减少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带来的医疗安全问题。培训必须达到两个目的:(1)纠正错误匹配(Mismatch),即因使用者、设备、使用目的之间没有达到相互配合带来的问题;(2)纠正使用错误(Use Error),即因缺乏合格的培训,不熟悉设备操作,操作不规范带来的问题。
医疗器械有其特殊性,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不仅决定于医疗器械本身的质量,还包括使用人员对医疗器械了解与熟悉的程度。首先,任何器械都有他的适用领域与范围,使用者要清楚地了解器械的特性,考虑使用适合度,避免使用禁忌症及发生不良反应。其次,要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探索和积累操作技巧,使之成为得力的工具。要使医疗器械的使用医生真正做到上面所述,需要通过产品供应商请专业老师讲课、讲解操作、培训考核来完成。这种讲课和培训不能只进行一次,需反反复复不断举行。既能帮助医师提高使用水平,也能满足医院新生力量的培养。
对医学工程人员来说,由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多层电路板以及元器件表面封装焊接技术的广泛使用,各种高新技术运用和整合到医疗设备中的速度越来越快,使得医学工程师单纯以维修为其主要职能的传统工作模式面临巨大的困难:设备的可修性越来越小,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准确性得不到保证,新技术新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等,造成医疗设备的使用率低下。传统的医学工程部门的职能定位已经无法适应高科技时代的发展,不能仅局限于设备的维修维护,而是将工程学和工程管理学的知识与临床医学紧密结合起来,保障与工程设备等有关的一切医疗活动,贯穿于医疗设备进入医院以及其后的整个过程,它是多方位多层面的,工作重点应是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应用安全与质量控制[2]。要达到这个目标医学工程人员也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培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使自己首先成为设备使用方面的专家,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及质控标准,配合厂家对本医疗机构的医护及医技人员进行培训。
4 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计量质控制度的建立是设备安全管理的手段
规范第24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
该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医疗设备在应用于临床之后,缺乏相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质控等问题提出的。如今的医疗设备越来越复杂,无故障、不报警并不一定是最佳工作状态。定期的检测和校正可以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医学工程师重要的职责之一,是保障设备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手段。预防性维护(Preventive Maintenance,PM)是周期性地对仪器设备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维护工作[4],以确保设备使用安全,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医院在用医疗设备,尤其是与病人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医疗设备,临床医学工作部门都应负责开展PM工作。作为临床医学工程师,首先要密切关注医疗设备特别是大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环境,如合适的温度、湿度以及空气的清洁度等环境因素直接影响设备的运行质量,事实证明在优质的环境中设备的故障率可大幅降低。其次,要做好设备的应急维修和预防性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功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动态观察设备运行状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减少故障的发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医疗机构要构建医疗设备安全运行信息系统,将每一台设备的信息:预保养、设备维修、校验与校准、计量等信息输入数据库,然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相关数据集进行分析与挖掘,进而对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5],衡量趋势,给予正确诊断,预计差距,采取纠正措施,评估结果将会反馈到管委会,为医院今后的规划、决策、设备采购等提供第一手资料。
要将规范第24条在临床上贯彻执行,关键的问题是医学工程人员的配置问题。目前,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素质参次不齐,人员数量缺口大。在美国,医院医学工程人员(临床工程师、物理师、放射工程师、信息工程师和生物医学工程技师)编配比例约占其人力资源的15%~20%,国内三级甲等医院的比例则不足1%~3%,二者差距明显。少数人员担负着价值数亿元数量庞大的医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仅维修一项就疲于应付,根本没有精力去实施众多设备的预保养、安全质控等工作。而国外维护人员配置比较合理:每一类设备都有相应数量的专业人员、技术专家对设备的运行进行全程管理,国内医院是有限的人员参与了所有设备的维修,专业分工不明确。如果人员配备不到位,医疗安全质控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加强临床工程师的人员配置。
5 小结
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是医院立院之本,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医院改革与发展的永恒主题。《规范》在临床上的实施必将使医疗安全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我们应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改与完善《规范》条文,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安全质控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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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洗发香波的体系及质量控制 篇三
1. 洗发香波的体系
1.1 表面活性剂浓溶液体系
洗发香波是以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主体,配以一定量的非离子、两性离子和高分子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含量在10~26%之间,构成了一种混合表面活性剂的胶团溶液。一般认为,在表面活性剂浓度不是很大时(超过cmc不多),胶团通常为球形;当溶液浓度高出cmc10倍或更高时,胶团的形状变为非球形,通常呈棒状;随着浓度不断增加,棒状胶团聚集成束,呈六角形相堆积状;再高浓度就会转变成层状结构;浓度再增高,则由于水含量减少,发生转相,形成逆胶团。洗发香波体系应该处在棒状胶团至六角形相之间。
表面活性剂胶团的结构形状与溶液粘度有密切的关系。一般认为,棒状胶团的溶液粘度比球状胶团大,而最大粘度似乎发生在六角形相附近,进入层状相则粘度下降。
洗发香波的表面活性剂溶液中还存在无机电解质,一是为增稠而加入的盐,二是有些原料本身就含有盐(如阴离子和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无机盐的加入,使溶液表面张力降低,cmc降低及胶团缔合度增大,使得粘度增加,量太多的情况下可使表面活性剂析出形成新相,溶液出现混浊,粘度下降。少量的电解质还可加大胶团对非极性有机物的增溶作用,但会降低对极性有机物的增溶能力。
1.2 油性物质的增溶体系
由于表面活性剂在制备过程中或多或少地还含一些没反应的油性物质,这些油性物质再加上洗发香波中加入的香精、油性润滑剂(如高碳醇、羊毛脂等),将被表面活性剂胶团增溶。当油量增加,体系会变成乳状液,但当有辅助表面活性剂(如醇类)存在时,也可成为微乳液。
1.3 分散体系洗发香波中的珠光剂(如乙二醇硬脂酸酯)是呈片状晶体存在,它均匀分散在体系中,令添加的高粘度硅油、去头屑剂ZPT、没有被增溶的高碳醇、三烷基季铵盐柔软剂等都是以悬浮形式分散在洗发香波中。要指出的是,这些成分的分散只需要少量的表面活性剂作为分散剂,而大部分表面活性剂仍以胶团形式存在,这与一般意义上的乳状液和悬浊液不同,它不会改变洗发香波的胶团溶液体系,否则洗发香波将失去粘度和泡沫,这一点十分重要。
1.4 高分子胶体溶液体系
为了改善梳理性和抗静电性,或为了增加粘度,洗发香波中还加入阳离子瓜尔胶季铵盐、阳离子纤维素季铵盐、聚季铵盐或双硬脂酸聚乙二醇酯、汉生胶、聚丙烯酸(盐)等高分子化合物,这些物质的加入除具有本身的功能外,还具有稳定体系的作用。
2. 洗发香波的质量要求
2.1 外观
透明洗发香波应该清澈透明,没有沉淀物,即使在0℃也不出现浑浊;乳浊洗发香波应均匀一致,珠光型需有均匀的丝绸般的闪亮珠。洗发香波还需有一定的粘度,一般粘度应控制在2500~10000mPa.s,这样才会给使用带来方便。
由于洗发香波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在存放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稳定情况,主要表现在:粘度下降,透明洗发香波出现浑浊或沉淀,乳浊、珠光型出现絮状甚至分层,组分之间相互作用或表面活性剂发生水解。洗发香波一般应能经受5~6次耐寒、耐热交替试验,透明型洗发香波不出现浑浊及沉淀,乳浊型不出现分层。
2.2 起泡性
泡沫是洗发香波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丰富的泡沫在洗发过程不仅具有携污的作用,而且在感觉上也是一种享受。洗发香波除了应具有丰富的泡沫,还要起泡迅速,要有一定的耐油性。
2.3 去污力和梳理性
洗发香波应具有一定的去污能力,但去污力不宜太强。一方面头皮和头发表面的污垢较容易去除(头发的相互摩擦尤如“刷子”),二是如把头发自身分泌的护发油性成分洗去太多,这样不但会损伤头发,而且干燥的头发使梳理时摩擦力增大,梳理性变得很差。因此一般希望洗发香波的去污力要相对弱一点。
头发的梳理性一般包括湿梳性和干梳性两个概念。湿梳性通常是指在洗发中当泡沫被冲掉后的手感和梳理性,当用手指插入头发从发根向发梢运动时,梳理好的洗发香波给你一种没有阻力的感觉,并且没有所谓干草感,具有丝般的柔软。干梳性是指头发干后(即在空气中达到平衡后),头发手感和梳理性。好的洗发香波会给你带来滑顺又没有湿重的飘柔感觉,有如触摸丝绸的感觉,梳理时不产生静电、缠结,更重要的是不易沾尘,洗发后2~3天头发仍保持轻松感。
2.4 刺激性和温和性
一般来说,洗发香波在安全上是不会有问题的,但在刺激性和温和性上是有差别的。有刺激性的洗发香波往往会引起头皮发痒、头屑增多。洗发香波的主要原料十二醇硫酸铵(LSA)是一种刺激性较高的表面活性剂,需要与其它低刺激性表面活性剂合理配比,降低其刺激性。另外某些杀菌去屑剂用量过多往往会损伤头皮,使头皮更痒,头屑更多。温和洗发香波即使流入眼内也不会感到刺痛,对养护头发有好处。
3. 洗发香波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3.1 混浊问题
混浊是透明洗发香波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一般情况是常温下透明,低温下出现混浊,严重的恢复室温也不能恢复透明。引起的原因有:
1)电解质含量偏高,使表面活性剂Krafft点降低,在低温下析出新相而混浊。电解质含量高的原因除了配方中加入外,阴离子和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中带入也是主要因素。解决的办法:一方面控制原料质量;另一方面,如果洗发香波粘度较低时,不要单纯靠加盐增稠,应加入适当的增稠剂,如双硬脂酸聚乙二醇酯。
2)配方中选用的表面活性剂溶解度较低或Krafft点太高,如椰油酸单乙醇酰胺在低活性物含量的产品中容易低温析出。因此,在进行配方设计时,应尽量选用一些溶解性好或Krafft点低的表面活性剂或配入适当的增溶剂、澄清剂,以保证洗发香波即使在0℃也不混浊。
3)透明洗发香波的香精应选用香波专用香精,其他香精如膏霜用香精不易被胶团增溶,可能会使洗发香波混浊。
3.2 分层问题
分层是乳浊珠光型洗发香波易出现的问题,一般是在长时间放置或高温试验时出现上浮、下沉等。引起分层的主要原因有:
1)同样是由于电解质含量偏高,一方面破坏分散体系,使油性物质絮凝或聚结上浮;另一方面可使表面活性剂胶团增大到生成新相而析出。
2)洗发香波粘度偏低和油含量偏高也易产生分层,油含量偏高一方面使香波的粘度降低,使油性物质易于上浮;另一方面使油增溶状态转变成乳状液,破坏了胶团的分散特性。例如加入非极性油(如石蜡油、角鲨烷等)易使洗发香波分层。
3)有时温度的变化会改变表面活性剂的亲油亲水性,也会使一些物质产生固—液变化,从而引起产品的分层。因此在考核洗发香波稳定性时,常用高温和冷冻试验进行考核。
4)某些亲水性强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如烷基醚磺基琥珀酸二钠),可使高分子阳离子悬浮剂被增溶进入胶团,而失去胶体的悬浮特性,也易分层。
总之,引起洗发香波分层的原因较多,应针对特定的配方体系找出引起分层的原因并予以解决,必要时加入适当的悬浮剂,以保证体系的稳定,如汉生胶、聚丙烯酸聚丙烯酰胺树脂等,某些阳离子聚合物如阳离子瓜尔胶也有一定的悬浮能力,是一种多功能助剂,可以采用。
3.3 粘度问题
有时洗发香波粘度偏低,可能的原因有:
1)表面活性剂含量太低,形成的胶团偏小,进不到高粘度的区域。此问题在低档香波中较为突出,此时应加入合适的增稠剂如羟乙基纤维素等。
2)电解质含量过低过高,低了没能使表面活性剂胶团达到六角形相或附近,高了使胶团进到了层状相。
3)有小分子极性有机物存在,使胶团变小,例如洗发香波中含有乙醇等。少量的尿素、二甲苯磺酸盐、对甲苯磺酸盐等常用来适度调低洗发香波的粘度。
4)油性物质偏高或不易被增溶物较多,这时洗发香波可能成为浮状液,大部分表面活性剂将从胶团转移到油水界面上,从而破坏了原有的胶团溶液结构,使体系粘度下降。油性物质除了配方中加入外,表面活性剂生产中转化率不高或发生水解时都可能进入。
5)温度升高一般体系粘度下降,对合适的表面活性剂胶团构成的粘稠液体时对温度并不很敏感,而用聚乙二醇双硬脂酸酯增稠或用了较多的盐来增稠的体系就对温度较敏感了。有时也会出现温度下降反而变稀的现象,可能是有物质析出的缘故,例如椰油酸单乙醇酰胺在低活性物含量的体系中就会出现上述问题。
6)有时洗发香波在贮存过程会变稀,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表面活性剂发生水解的可能,特别是LSA(十二醇硫酸钠)易发生水解。这时体系应加入PH缓冲剂,如磷酸二氢钠,将PH缓冲在5.5~6.5之间,这样即使有少量LSA水解,体系PH值也不会急剧下降,从而缓解LSA进一步水解。
3.4 泡沫问题
一般希望洗发香波有高的发泡性和一定的稳泡性,并且要发泡迅速,还要有一定的耐油性,这一点在洗发香波测定的泡沫和实际洗发呈现的泡沫不一致上,可体会到。洗发香波泡沫低可能有如下原因造成:
1)表面活性剂选择不合适,例如聚氧乙烯醚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皂类都会影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发泡性能。LSA与AESA(月桂醇醚硫酸铵)配合使用,可获得稳定的高泡体系;当LSA含量高时泡沫性好,而AESA或AES(月桂醇醚硫酸钠)含量高时则泡沫性差些。N-烷酰肌氨酸盐、APG(烷基多糖苷)、一些两性表面活性剂有增泡作用,烷基醇酰胺具有良好的稳泡效果,还可提高泡沫的耐油性。
2)油的消泡作用不容忽视,一种是增溶在胶团里的油,一种是被乳化的油,对表面活性剂的发泡和稳泡都有显著的影响。为此,洗发香波中不宜含有过多的油性物质,而且油性物最好以粗分散体存在。
3)珠光型洗发香波中的珠光剂也会显著影响洗发香波的泡沫,因硬脂酸乙二醇酯也是一种油性物质,如果珠光剂在洗发香波中结晶不好,不单珠光不明显,而且会极大地降低洗发香波的泡沫。因此使用珠光片的洗发香波,必须注意配方体系对珠光晶体析出的影响;另外配制过程的温度、冷却速度、搅拌速度也会影响珠光晶体的析出。另一种珠光产品---珠光浆,虽然也是乙二醇硬脂酸酯与表面活性剂的体系,但它是在特定的体系、特定的工艺条件下完成的,珠光晶体析出率高,珠光显露好,加在洗发香波中对泡沫影响就小,而且使用方便。
3.5 腐败变质
引起洗发香波腐败变质有两大方面的原因:一是微生物污染,二是防腐体系不合适。微生物污染来源有几个:(1)水质的污染;(2)原料的污染;(3)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卫生操作;(4)包装材料;(5)使用过程。这是一个涉及到管理与技术的问题,与一般化妆品生产相类似,这里不就赘述了。下面谈谈防腐剂的选用问题。
防腐剂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1)作用范围,单一种防腐剂一般难以获得广谱的抗菌范围,需两种乃至几种防腐剂配合使用;(2)使用浓度,注意每一种防腐剂的最低抑菌浓度;(3)最佳PH值;(4)相容性/钝化作用,如有的防腐剂与某些表面活性剂不相容(如新洁尔灭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不相容),有的被某些物质所钝化(如甲醛和能析出甲醛的防腐剂会被蛋白质所钝化);(5)毒性和刺激性;(6)稳定性,有的防腐剂高温不稳定,加入温度不宜高。
4.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公司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认真贯彻、严格执行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使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实现顾客满意的最终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部门、单位(包括一些改制单位)
和项目经理部。
三、内容和要求
1、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每年对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至少进行一次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2、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管理组织机构,并把职责落实到人;
3、质量体系管理要覆盖标准全部内容,并针对工程特点有所侧重进行;
4、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在质量体系运行中,按公司文件化体系要求进行管理,并做好各种记录,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积极配合公司质量体系内审工作;
5、内审提出的问题以不符合报告单形式开据,被审核部门、单位或项目部按报告要求限期整改,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6、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审核结论以报告的形式下发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并做为双文明评比审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7、管理评审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组织,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工作;
8、各项目经理部和有关部门提交管理评审输入材料,要认真总结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和预防措施实施效果情况,并根据这些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9、由最高管理者签发管理评审报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发放到各项目经理部,根据最高管理者的指令性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形成文字性资料;
10、对公司所属有关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工程管理部将结合“双文明”每季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内容分二大部分,一部分是日常管理情况,一部分是内、外审核情况;
11、每年年终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好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重视,不按程序文件管理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限期整改,不予兑现质量目标合同奖;
5.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 篇五
绿化养护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班前检查制度、机械设备验收制度、安全生产活动制度、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危急情况停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
(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 1
好养护
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
6)、如竹梯不够长,需攀至更高枝条修剪时应特别注意要攀登的每个枝条的牢度,必要时须佩系安全带。
7)、使用高空车作业者必须熟练掌握吊臂伸缩、升降、旋转的各种控制按钮及操作流程。枝条的重量要在吊绳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吊臂下严禁站人。8)、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2)绿篱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现场,要确定适当的安全作业范围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操作人员要在安全作业范围内作业,密切注意行人车辆通行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
4)、使用绿篱机操作时操作人须脚踏实地稳定身体,循序渐进,同时注意旁人安全。
5)、使用草坪机、割灌机剪草作业前须清理草坪中的大小 石块,以免损坏刀片及石子崩弹伤人。
(3)洒水、喷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2)、正确使用消防栓、消防带、喷淋枪头进行洒水浇灌时,消防带的接头不能漏水,驾驶员和操作员配合得当,水花尽量避免溅及行人。
3)、喷洒农药时间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注意不要喷及阳台或活动场所设备。
好养护
4)、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科学配比,对人与植物保证安全,严禁使用高毒农药。
5)、喷药车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罐内遗留的药液,解缓罐体腐蚀。
(4)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应对车辆的汽(柴)油、机油、冷却液、指示灯、制动、方向、档位及发动机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出车。
2)、行驶中驾驶人员思想要集中,起步、上路、加减速均应按车辆驾驶有关规定操作,密切注意观察发动机运行情况和仪表盘反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复。3)、文明行车,遵守交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无证驾车,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严格执行驾驶规章制度。
4)、按规定停放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及时进行车辆保养,车辆使用完毕及时入库。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体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系统、安全岗位责任制、施工安全控制程序。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策和措施时,应经技术安全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1)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实行安全惩罚制度的目的是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在整体施工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劳务用工管理
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止岗作业。3
好养护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篇六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一、质量目标
1、确保工程一次交验合格。
2、满足规定的需要和用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综合管理,以质量求效益,实行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3、满足用户对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期望(适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美观性、经济性)。
4、符合社会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令或条例的规定。
5、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质量目标管理的组织保证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目标控制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责任制。认真贯彻公司按照ISO9002标准制定的《质量保证手册》和各个工作程序文件,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每道工序受控。并将总目标横向展开到各科室,纵向分解到各班组,做到环环相扣,人人有责,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管理网络。
三、质量管理体系
为确保质量体系能有序运行,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框图附后),切实树立“质量第一,用户第一,信誉第一”的思想。形成“人人心里有目标,人人手中有标准”,达到质量创优目标明确,工艺过程管理严格,施 工监督认真负责,以强化全员意识为先导,以争创优质工程为龙头,以务实管理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保证的全员争先氛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竞争和发展的基础,更是本工程实施进程中贯穿始终的主题。
1、由项目经理任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全面负责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方位质量控制;负责组织实施人、财、物的高效合理运行,及时处理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承诺的实现。
2、技术管理层:各位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工程中的技术质量、过程质量等全面管理工作,科学地编制施工方案,及时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施工工艺,解决施工中的技术质量问题,彻底根治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通病。
3、生产职能保证层:落实实现优良的多项技术措施和工作内容,实行优质样板工程,以质量标准为准则,加大三检的力度,严格把好四道关口(材料质量关、质量交底关、优质样板关、成品保护关),实现各个分部达优。
四、质量保证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质量意识
1、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使每个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以自己的优良工作作风来保证工程质量,树立“预防第一”消除隐患的思想,勇于实践,不断改进,提高工作质量意识。
2、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质量与效益的关系,要在保证质量 的前提下,争取高速度、高效益。
(二)建立质量管理监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项目成立质检组,直接在经理及主任工程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本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违章作业的施工项目及个人有权随时指出纠正或勒令其停工、返工,必要时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赔偿或罚款。
2、工地施工员对整个工程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各项材料检验、试验、结构物理性能检测等由取样员负责,送至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各专业组的工作质量由质检员根据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进行检查、评定。
(三)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首的质量目标责任制,推动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与质量奖惩制度挂钩。
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项目部质检员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使全体职工理解公司质量方针和含义和项目质量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
3、严格测量放线制度,满足规定的施工测量精度,为避免失误,建立测量双检制度。
4、开工前有技术交底制度,向全体人员讲解技术要求,操作方法,质量标准,使大家知道自己该什么,怎样做,负什么责,做好工作标准是什么,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
5、落实质量“三负责”制,即“谁指挥、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
6、坚持持证上岗,所有技术工人应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才能上岗作业。
7、贯彻“先验工,后计价”,优质优价,按质论价。
8、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提前请监理工程师认证签字后才能进入隐蔽工序施工。
9、建立原材料配合比检验试验制度,用数据指导施工,做好各种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10、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要自觉接受建设单位,质量部门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检查,对监理人员指出整改要求的,现场施工员应及时认真地实施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方面的控制工作。
①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各施工队(班组)坚持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②在大检查中,按综合得分进行考核、评比,赏优罚劣。③现浇构件,安装工程等以观感质量来考核。
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坚决返工,工日自负,自己不愿返工而由他人返工的,所发生的工日加倍由责任人负责,损失的材料费赔偿的50%,由班组落到人,折算工日后在月底结帐时给予扣除。
11、分项工程自检、工序交接检和专检制度
①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经自验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项目施 工员、质检员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②工序交接:工种间的交接检:在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施工员应组织交接双方作业班长进行交接检查,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③专检:a:所有分项工序、隐蔽工程、由施工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质检员核定等级。未经检验、评定的项目或虽经检验、评定但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b:专职质检人员在核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时,必须按质量评定标准,认真检查,严格把关。
④上述所有检查,必须记录齐全,签字完整,由项目资料员保存。表式按照新疆自治区资料统一标准执行。
(四)加强现场检查、搞好质量控制、推行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1、把好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库制度,在入库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单,必要时,要重新检验,否则不许使用,防止不合格的原料投入施工。
2、检查人员在复检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好各项复检记录,认证签字,作为各种原始凭证的保存和验工计价的依据。
4、推行首件检验制和样板工程制,每道工序必须先以小面积、小范围先试验,经检查认证符合质量标准才能大面积展开施工,这样工人在施工中有样板可学,并能从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
5、班组每日坚持自检,做好检查记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质检员复核。
6、加强测量及计量器具的管理,对使用的测量及计量器具要检 查校正,保证测量及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7、工地现场如有采用自拌混凝土或砂浆,配料、重量比、设专人按秤计量,做到盘盘过秤。
8、建立有效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9、加强现场的成品保护。
10、组织各种形式的检查,经常开展质量动态分析会,针对质量通病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11、推行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①质量记录的控制标识、收集、编目、借阅、归档、存贮、保管和处理。
②质量记录按照程序文件、工程项目名称或部位进行标识。施工记录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表式及有关行业管理标准要求标识。
③施工工程质量记录由项目施工员填写,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由项目有关人员按序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记录格式进行填写。
质量记录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所填写数据、规格、型号、使用和检验部位应清楚,不得有涂改或模糊不清的地方。
④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工程的进展及有关规定,对所负责的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登记。资料员对所收集的质量记录应按性质分类,按形成时间先后编目、编号。
⑤属于工程竣工资料的施工工程质量记录,由公司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向业主移交、归档、贮存。
12、工程防护及成品保护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开工到最终检验试验完成及交付过程中质量完好。保证交付用户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产品特制定本规定:
⑴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教育全体职工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轴线桩、标高桩、防止碰撞位移。
⑵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顺序,防止下阶段施工损坏或污染前段工序。
⑶每道工序施工完后加以清扫并做好成品保护。
五、质量检测与试验
(一)检测和试验控制
1、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施工验收规划编制质量检验计划,计划包括;检查部位、检查标准、检查数量、检查方法和工具。
2、在确定检验数量时,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中所要求的检测频率和数量。
3、依照检验计划对进货材料,工序过程和完工的部位进行检查,检查由施工队专职质量员先检,项目部质量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应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检查。
4、在计划所要求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数量完成前,不得将材料和工序放行。如因特殊情况需报业主批准,并做出标识,以便进行补检 和补救。
5、在全部检验工作完成后,所有报告、记录整理放好后,内部检验完成,可以提交监理和业主检查验收。
6、质量记录应填写齐全、准确,且能说明所有材料、工序和部位已全部按照标准要求检查完毕,且结果符合要求。记录同时应有追溯性,一旦出现不合格,可以从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找出处理情况,质量记录要填明合格放行的专职质量员和监理或业主的姓名及职务、时间、地点等。
(二)检测工具和设备的控制
1、对于工程检测所用的检测器具,进行登记造册。
2、工程开工前,按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要求的周期进行检定,校验,贴标签,保存校验证明,并在检测器具台帐上注明。
3、工程进行中,必须使用在检验期内校验合格的检测器具。
4、检测器具在使用、搬运、存放期间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以使其准确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5、自制检测工具,严格按计量器具管理要求进行控制,以便保证其准确性。
6、对于工程使用期间到检验期的检测器具按照规定送主管部门进行校准,如发现其偏离标准状态时,应追溯评定工程各试验结果的有效性,防止不合格品的使用。
7、对于在检验期内,检测器具一旦发现受到损坏或调整不当等可能失准时,按以上内容进行处理。
(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1、对于施工期间的一切原材料、半成品、正在安装工程或已完工程,应对其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2、检验状态依照工程情况可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返工处理、报废,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使用。
3、检验状态由专职质量员进行标识,标识方法可用挂牌、油漆、贴标签等形式。
4、检验状态应确保其及时性,应随工程进行及时标识,而且前一种标识在有后一种标识时应及时去除,确保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5、工程中应保存好检验标识,必要时要留有记录。
(四)不合格品的控制
1、对于专职检验员检出和确认的不合格材料、部件和部位,首先要做好标识和记录。
2、对于一般缺陷可由质量员直接通知操作者进行返工,处理。
3、对于主要缺陷或返工处理达到规定次数的缺陷由质量员报告项目工程师,由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由操作者处理。
4、依照监理工程师的评审结果和处置意见,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处理,记录不合格和返工情况。
5、对于返工处理过的工程部位和部件重新由专检员进行检验,并重新按级别进行评审和处置,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安装。
(五)纠正和预防措施
1、为防止类似质量问题的重复出现,对于规律性的问题,必须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提高工程一次合格率。
2、记录和统计不合格情况,记录和统计监理和业主的意见。
3、由项目质保工程师组织对造成不合格的有关人员进行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并记录调查结果。
4、依照不合格性质和频次,由项目质保工程师组织提出是否针对不合格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报项目质量副经理。
5、对于决定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处,项目质保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联合拿出纠正措施。报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经理配置人力,物力和财力。
6、由项目质检员进行纠正措施的实施控制,以便达到预期效果。
六、质量记录的控制
1、所有工程形成的质保体系运行记录和业主要求的质量记录,都应及时做好标识、收集、编目、贮存、保管工作。
2、所有质量记录应由质检员统一在开工前提出目录和印发表格,在工程进行中检查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保管情况。
3、所有质量记录应清晰,保管应存放在适宜的条件下,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所有质量记录存放时应便于查找,并可随时提供给甲方和监理检查,质量记录充分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和体系运行情况。
七、内部质量审核
1、由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组织,质检员参与,在本工程中进 行两次内部质量审核。以便确定体系运行是否有效。
2、质检员定内审计划。
3、审核后,由质检员编写审核报告,并通知被审核劳务队(班组),需要采取改进措施时,由质检员提出建议,被审核劳务队(班组)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
4、项目质检员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劳务队(班组)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验证。
5、内审结果提交给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在工程进行中组织一次管理评审,以确保项目质保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八、技术交底及培训
1、项目部对各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施工依据的标准、规范、施工技术措施、操作工艺和检查要求等。培训时间为每道分项工程实施前两天,培训方法为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
2、参加该工程施工特殊工种,如塔吊司机、信号工及司索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要进行理论的实际考试,持该工种上岗证上岗。
九、服务
1、一年的保修期内,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的回访、保修问题。
2、工程进行中项目部至少进行两次质量回访,掌握监理和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十、统计技术
1、为使质量保证工作科学化,在质量保证活动中,在确定、控制和验证过程能力以及工程特性时,均应采用统计技术,工地统计工作由资料员负责。
2、工程施工中使用以下统计技术: a.问题分析用直方图、系统图、散布图等; b.过程的连续监控用控制图; c.过程工序的多因素分析用实验技术; d.抽样检验用数量统计。
3、做好统计技术的培训和检查工作:
a.在工程开工前,有针对性的对统计人员、质量员和QC小组成员进行统计技术学习,以免用错。
7.日本的节能立法及制度体系 篇七
关键词:日本,节能立法,法律制度,领跑者
1 日本节能立法概况
作为资源贫乏的经济发达国家,日本政府一贯重视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的提高,并注重通过专门立法保障节能措施的执行力。其中,《节约能源法》(又称《能源利用合理化法》)是日本在节能方面的专门立法。《节约能源法》于1979年6月22日制定,并分别于1993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2年、2005年和2006年进行了多次修改。2008年6月6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了该法的实施条例。
除此之外,与节能相关的法律还有:
(1)日本与1993年制定了《合理用能及再生资源利用法》,提出政府将积极推进:日本国内的节能工作;国外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工作;再生资源的“3R”有效利用;氟等特定物质的合理利用等活动。该法与2003年进行了修订。
(2)1993年3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与节能有关的两项法律《能源供需高级化法》和《节能、再生利用支援法》。前者以修改和强化1979年公布的《节能法》为中心,加入了《石油替代能源法与石油特别会计法》,并把新的地球环境问题的因素也考虑在内,制定了各种活动的预算。后者规定对主动采取节能及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的业主执行超级利率融资,给予债权保证以及课税的优惠等支援制度。
(3)为了落实1997年《京都议定书》中有关减少温室气体的承诺,日本政府在1998年10月批准了《关于推进地球温暖化对策的法律》,并于1999年4月起实施。该法律明确了国家、地方、企业与国民的责任和义务,确定了防止地球温暖化的基本方针,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目标,要求各企业根据新节能法进行能源的高效管理。
根据上述节能立法,日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备并具有特色的节能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包括用能单位分类管理与“能源管理师”制度、“领跑者”制度、建筑物用能管理制度和能效标识制度。
2 用能单位分类管理与“能源管理师”制度
《节约能源法》根据能源消耗的多少,对能源使用单位进行分类管理,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具体措施有:第一,根据上年度企业能耗大小,将超过一定能耗量的企业划分成两类进行管理,即指定年能源消耗折合原油3000升以上或耗电1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单位为第一类能源管理单位,年能源消耗折合原油1500升以上或耗电600万千瓦时以上的单位为第二类能源管理单位。上述单位必须每年减少1%的能源消耗,建立节能管理机制,任命节能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定期报告能源的使用情况。第一类能源管理单位还必须向国家提交节能中长期计划。第二,每年对被管理的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并依据经济产业大臣制定的判断标准进行评分。第三,对评分不及格的第一类企业采取通报、责令改正或罚款等措施,对评分不及格的第二类企业进行劝告。对于节能达标的单位,政府在一定期限给予减免税的优惠。
同时,按照日本《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在节能工作中必须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所谓“能源管理师”,是专门的能源管理人员。具体分为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两类。如前所述,日本《节约能源法》将超过一定能耗量的企业划分成两类进行管理。根据该法及其《实施令》的规定,具体措施是:
(1)焦炭制造业、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中的第一类能源管理单位,如果年能源消耗量在3000~10万升原油,需配备1名能源管理人员(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年能源消耗量在10万升原油以上的,需配备2名能源管理人员(具备能源管理师资格)。
(2)第一类能源管理单位中除焦炭制造业、供电企业、供气企业、供热企业以外的单位(热能工厂),年能源消耗量在3000~2万升原油,需配备1名能源管理人员(具备能源管理师或能源管理员资格,以下同);年能源消耗量在2万~5万升原油,需配备2名能源管理人员;年能源消耗量在5万~10万升原油,需配备3名能源管理人员;年能源消耗量在10万升原油以上的,需配备4名能源管理人员。
(3)第一类能源管理单位中的电力工厂,年能源消耗量不满2亿千瓦时,需配备1名能源管理人员(具备能源管理师或能源管理员资格,以下同);年能源消耗量在2亿~5亿千瓦时,需配备2名能源管理人员;年能源消耗量在5亿千瓦时以上,需配备3名能源管理人员。
(4)第二类能源管理单位,应选任1名能源管理人员(具备能源管理员资格即可)。
按规定,国家统一认定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
(1)能源管理师的资格取得有两种渠道。其一为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每次合格率不到30%。无先期条件要求,考试通过发给能源管理师执照;其二为能源管理师进修,要求具备3年实际工作经验,考试合格发给能源管理师执照。
(2)能源管理员在资格取得上,需通过能源管理员培训,并取得能源管理员培训结业证,无先期条件要求。被选任后,每3年必须参加一次提高资质的培训。
能源管理人员应维护消费能源的设备,提出改进和监视使用能源的方法,还可指挥和监督其他与节能有关的所有业务。业主必须尊重能源管理者的意见,工厂的员工必须遵循能源管理者的指示。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监督和促进了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使用情况,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3“领跑者”制度
在工业节能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商业以及交通部门的用能却不断的增加。为此,日本于1999年4月修改《节约能源法》,加入了“领跑者”制度,这是日本独创的一项节能法律制度。所谓的领跑者,是指汽车、电器等产品生产领域能源消耗最低的行业标兵。“领跑者”制度意味着,该种商品均必须超过现有商品化的同类产品中节能性能最好的产品。因此,领跑者制度即为节能标准更新制度。节能指导性标准按当时最先进的水平——领跑者制定,五年后这个指导性标准就变成强制性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而新的指导性标准又同时出台。领跑者制度就是通过确立行业标杆,要求其他企业向其看齐,即确定家电产品、汽车的现有最高节能标准,从而使汽车的油耗标准、电器产品等的节能标准高于目前商品化机电产品中最佳产品性能。
在适用范围上,日本政府往往根据形势的变化(如:技术进步程度、老百姓需求的提高),有针对性的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予以扩大。例如:在2006年4月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中,液晶、等离子电视机、DVD录像机、保温电饭锅、微波炉、卡车、巴士等产品就被追加为“领跑者”对象。
在组织机构和程序上,“领跑者标准”的适用对象主要由自然资源及能源委员会审定。该委员会是经济贸易产业省长官的顾问机构。其下设立能量标准委员会具体负责“领跑者标准”的审议;标准的细节条款,由能量标准委员会附设的标准评估委员会承担。该委员会负责单个产品标准细节的技术审议。随后将讨论结果呈报能量标准委员会,并由其做出决定。经能量标准委员会批准的“领跑者标准”草案应向WTO通报,以避免进口产品的贸易壁垒问题。完成这些手续后,通过修订《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条例,将目标产品正式纳入“领跑者标准”的适用范围。
从实施上看,所谓“领跑者”标准,一开始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有一系列的规定来迫使企业去追赶“领跑者”,包括设定基准目标、不断改进的幅度要求、达标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该标准的制造商,政府可采取警告、公告、命令、罚款(100万日元以下)等措施,原产品也不许继续销售。同时,在出售时,每类产品均与领跑者的水平进行比较并贴放星级标签,以标示与领跑者的差距及使用一年所需的电费(检测结果由日本节能中心出具),标签由零售商加贴。
从总体上看,“领跑者”制度很好的推进了日本企业及产品的技术更新,形成了以技术为导向的市场竞争,鼓励和激发了企业不断创新的内在动力,取得很好的成效。该制度实施以来,日本各种电器都实现了超出当初预想的节能效率改善。比如汽车行业,通过实施领跑者制度,2004年度比1995年度能源消费效率提高了22%,而按原定目标,是2010年提高23%。
4 建筑物用能管理制度
日本1979年制定的《节约能源法》当中就包括住宅与建筑方面的内容。2005年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做了比较大的改动。在与建筑、住宅相关的部分,将节能部分的义务申报范围由以前的只针对建筑物,不包括住宅,扩大到住宅(2000平方米以上的集合住宅),从而强化了民生部门的节能。同时,《节约能源法》对办公楼、住宅等建筑物提出了明确的节能要求,并制定了建筑物的隔热、隔冷标准。新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节约能源的具体措施。用能超过限额的建筑物必须配备能源管理员,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节能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及落实的成效。
5 节能标识制度
日本从1999年开始对汽车、商用和家用电器设备等实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其标识设计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消费者将该产品的能源效率与其它产品比较;采用简单的符号或标记,便于消费者理解和查询;提供产品的相关性能指标。标识的格式由日本经济产业省统一规定。日本还与美国联合实施办公设备能效标识计划,达到了美国能效标准的就贴上“能源之星”标志,并相互承认。
例如,从2003年起,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对家用电器实施节能标识制度,目的是通过清晰易懂的产品节能标识,帮助节能产品打开市场,让消费者对产品的节能性和节能效果有更直观的了解。如图1所示,日本的节能标识不仅细致地对产品节能效果进行了划分,还包含了产品是否完成节能计划、能够节省的能源费用等信息,为消费者的选择提供了直接的依据。
8.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 篇八
【关键词】中高职衔接 质量监控 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5-0241-02
“3+4”试点工作是指选拔部分初中优秀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考核测试进入对应的本科高校学习4年[1]。7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筹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3+4”试点工作实现了中职与应用型本科的贯通,拓宽了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成长的通道,给职业学校学生以技术技能、学业晋升的路径、发展的希望和公平的机会,这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下贯通”的重大突破,对于破解复合型人才培养难题有着深远的意义[2]。
一、中高职衔接质量监控及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监督和评价意识缺失
因为3+4试点工作实行时间不长,现行的各项政策的操作性较差,导致中高职衔接权力转移出现错位,政策的指导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中高职院校衔接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學校对该项衔接工作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甚至都没有将衔接划归到学校的教学活动中。一些学校的确开展相应的工作,但是更多的关注学生收费、招生规模等问题,缺乏较为强烈的质量观念,常常忽视对过程的管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资不到位。由此中高职衔接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人才培养情况并不理想,最终会对教育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
(二)制度缺失
制度是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制度的欠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的开展。很多学校对中高职衔接工作重视程度不足,进而在相关制度上建设不积极,现行的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缺乏相应的指导和规范意义,同时对于监控和评价工作权职和流程也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衔接质量监控力度不足,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由此也无从了解中高职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衔接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三)质量监控及评价体系建设不足
学校对于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设不到位,体系很多方面存在漏洞,监控无法全面、系统,依然存在监控死角,监控和评价目标主体等不明确。很多学校的确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但是系统的建设同学校具体的中高职衔接工作存在偏差,监控和评价过于形式化,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从而中高职衔接质量不高。
二、促进中高职衔接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的建设有效措施
(一)树立中高职衔接质量意识
各个院校必须切实树立较强的质量意识,重视中高职质量保障工作。尤其是相关牵头部分,必须结合当前3+4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提高该项政策的可操作性,有效的指导各个学校的中高职衔接工作。而各个学校结合“3+4试点”政策的大方向,结合学校以及院系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策略,由此推动学校中高职衔接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使其满足社会各个行业的人才需求,能够很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状况[3]。
(二)完善中高职衔接质量制度
在进行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明确衔接要求,在此基础上系统的树立当前实行各项文件制度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改革力度,促进衔接工作的开展,构建完善的中高职衔接制度,有效规范各个学校的中高职衔接工作,切实保障中高职衔接活动高质量进行;同时根据各个学校工作发展进程,对中高职衔接制度进行完善,重点优化直接升学制度、进退制度、学习制度等,从而实现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增强,扩展我国职教发展空间。此外,针对地方影响力较大、教学实力 充足的院校参与衔接工作,积极的采取各种激励性措施和政策,促进衔接水平显著提高。
(三)建设中高职衔接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为了对中高职衔接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管,相关学校需要积极的构建中高职衔接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在该体系建设之前必须对监控主体、监控评价方式、监控和评价内容等项目进行明确。在此基础上,对质量监控流程进行明确,有关人员可以按照流程结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组织监控工作,同时对衔接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执行人员,使其对相关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从而可以提高中高职质量。
中高职衔接可以促进中高等教育的和谐、稳步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使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采取3+4试点实现中高职衔接,通过统筹管理,切实发挥学生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拓宽学生学习渠道。而为了确保中高职质量,必须加强对质量的监控,科学的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王素红,赵清艳. 基于“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研究[J]. 职业教育研究,2014,04:38-40.
[2]刘志国,刘志峰. 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研究[J]. 中国高教研究,2014,07:9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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