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体制改革措施

2024-10-17

投资体制改革措施(精选10篇)

1.投资体制改革措施 篇一

投资体制改革10大趋势

发布时间:[2009-6-29]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李开孟

投资体制是指国家组织、领导和管理投资活动所采取的基本制度及主要方式方法,主要包括投资活动中的投资组织机构、投资主体的行为规范、投资决策制度的选择、投资的责权利划分、资金筹措、组织实施、投资调控以及投资管理的方式方法等。投资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投资体制改革一直滞后于其他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经过近10年的研究论证,于2004年7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投资体制进入深层次变革的新阶段。《决定》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应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回首过去4年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所走过的历程,取得的成效可圈可点之处甚多,但与改革目标相比,差距仍显巨大。展望未来,我们大胆对投资体制改革提出以下10个期待。

投资立法取得实质成效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需要的法律体系,但在这一法律框架中,尚缺乏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行为的专门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法、政府投资法、国有企业投资法、境外投资法等等。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例高达50%左右,在驱动经济增长的3驾马车中,固定资产投资发挥着独特作用。然而,对规模庞大且保持高速增长势头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手段仍然是各类红头文件,依赖的主要还是行政力量。投资领域的立法缺失,表明我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投资体制的建立仍然任重道远。绩效监测发挥应有作用

我国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非常强调重视前期审查,并长期以来忽略实施绩效的监测评价。因此,对投资项目设置很多审查门槛,如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安全生产评价、地震及地质灾害评价、用海评价、用地评价、规划选址评价、压覆矿藏及文物评价等等,各职能部门往往通过部门立法等多种手段,将各种权力和职能长久地固化下来,并形成部门分割和职能交叉重复,投资项目往往需要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最后到达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从总体上进行分析评价,并据此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为项目能否进入实施操作阶段予以行政许可。一些前置性审查缺乏依据,是否出具审查意见往往取决于主管部门的随意性,让项目业主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当项目通过多道门槛审查过关后,是否将审查意见付诸实施却缺乏监督、监测、专项后评价及责任追踪约束。其后果是付出的社会成本巨大,但实际效果甚微。“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真实含义,就是希望企业为了当地经济发展、为了保持GDP的高速增长、为了当地就业及政绩考核需要,尽可能地违法经营,透支资源、环境、劳动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成本,确保企业高速成长。我国过去长期存在的项目环评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度、但项目投产后污染一切照常的景象,就是这种状况的生动体现。然而,从重视前期审查到重视实施绩效监测评价的转变,有赖于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更有赖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企业及个人社会公民意识的苏醒及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监督职能的建立。

公共投资审批更加接近国际惯例

根据国际通行的认知,政府机构、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统称为公共部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具有严格的界限划分,公共投资与私人部门投资的领域、目的及遵循的规则明显不同。政府投资在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2007年全社会约12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中,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仅为1000多亿元,但如果考虑到铁路、交通、农业、水利、科技等众多部门掌握的行业建设基金、投资主管部门通过核准审查等方式控制的项目投资,以及各类国有企业完成的投资,广义上的公共投资在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会非常高。我国仅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无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提出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批,还是同一层级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审批,均属于政府内部的审批,与通常理解的公共投资审批制含义差别很大。就国际惯例而言,使用纳税人的资金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政府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接受人民的审查,承担公众审查的机构则为公众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立法委员,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及各类公共投资计划必须接受立法机构的审批,并以各组别立法委员为媒介,接受公众的质询和监督。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通行,而且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也普遍实行的做法,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引入值得期待。另外,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天生就具有本质的区别,我国实行的将各类企业同等看待,实行共同的国民待遇,统一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审查制度,这样的制度建设路径在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先例。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加大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力度,同时要正视将国有企业作为公共部门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并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

核准制的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4年前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彻底改革了过去长期实行的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

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项目的市场前景、盈利能力、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实施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要求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角度进行审查。这种制度安排纠正了政府部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对真正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保障。但实施4年来,实质性效果仍然有待实践进行进一步检验。一方面,要强调政府部门从公共性、外部性的角度对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我国目前发展阶段下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规避企业投资的政策风险等实际需要,因而是必要的;另一方面要明确,核准制审查是在各种前置性审查基础上的一种综合性审查,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是有严格界定的,核准目录范围应该能够满足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宏观调控及规划管理等职能的需要,并要明确只有综合性投资主管部门才能行使核准审查的职能,防止核准权力的分散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向传统审批制的回归。要避免将已经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再以各种名目回收上来,以各种借口变相维持过去审批制的做法。同时,要加强核准制的立法进程,规范政府部门的核准行为。

备案制逐步淡出政府管理的视野

我国目前仍然保留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全口径审查的做法,对于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通过备案制的方式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备案制审查过关的项目,才能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备案制仍然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实行备案制的主要目的是要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投资动向,以便更加准确、全面地对投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以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及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但实际执行的结果是,备案制并没有为收集投资信息、加强投资监控和引导投资活动发挥出明显的作用。人们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地方政府以实行备案制的名义,对企业投资项目仍然实行严格审批的制度,备案制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我们期待,应该从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新型投资体制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开阔思路,扩大实行备案制的项目范围,缩小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目录范围。对于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企业仅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履行事后告知义务,政府备案机关不再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并逐步过渡到备案制淡出政府管理的视野范围,政府部门只加强对核准制项目的审查,以便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核准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完全放开。环保、土地、劳动安全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减少前期门槛的设置,弱化形式上的前期审查,将主要精力放在标准规范制定、制度建设及实施监测评价方面。对于核准目录范围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不需要上报各种名目繁多的论证报告进行审查,但应按照各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投资建设,一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接受严格的处罚,并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私人部门成为社会投资的主体

这里所说的私人部门,是就国际通行认知的以市场经济规则进行运作、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各类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基于市场原则进行股权投资所形成的各类股权多元化企业,但不包括政府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以及政府直接出资兴办的各类公共事业等属于公共部门范畴的机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特别提出要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规定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并提出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为方便企业筹集建设资金,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改进和完善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管理企业投资的基本理念,区分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角色定位,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壮大私人部门在社会投资中的力量,以便为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政府公共理财体系更加完善

应从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角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的范围。要力求避免政府部门与民争利的思维模式,大胆退出各种竞争性领域,以便让市场来配置资源。政府投资项目要建立并实行公开、公正、透明的项目决策机制和程序,各级政府部门应通过制定各种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对具体项目实施的约束力,对全局性或区域性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项目,进行提前规划,严格论证。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根据可用于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数量、建设需要、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平衡。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减少个人意志对项目决策和审批的影响,并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的听证制度、评估论证制度和专家评议制度。应强调政府投资仅限于涉及公共利益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强调政府投资以追求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建立涵盖政府直接投资、国家资本金注入、国有独资企业投资、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投资在内的全口径公共部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公共理财的法律制度建设、项目评价标准及决策、监测评价体系建设。

政府专项资助体系建设日趋健全

政府部门为了引导下级政府及各类企业的行为,往往通过各种专项资金的资助,来实现其预期政策目标。其中,投资补助主要用于对地方(或下级政府)事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补助和对企业投资进行政策性引导,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降低经营性或竞争类企业在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等投资中的风险。无论是投资补助还是贷款贴息,都应该视为政府部门的无偿性资金注入,是政府为了配合相关政策的实施而采取的一种引导手段。首先,这类资金不应该视为一般性的福利资金,其资金投向应该有严格限制,并且有明确的政策导向目标;其次,要强调这类资金的无偿性质,不同于基于商业目的的风险投资,不形成国有股权或债权;再次,应强调发挥政府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的杠杆作用,利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手段,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区域平衡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强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有相应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资金注入做保障,从而避免政策的实施流于形式;最后,强调通过前期规划、专项论证来完善各种专项资助体系,避免撒胡椒面及盲目投入,确保公共投资的公共效益最大化。工程咨询在政府投资管理中发挥独特作用

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不同于欧美等西方国家,是政府导向型(Government Driven)市场经济,政府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发布产业政策、审批核准项目、进行宏观调控等多种方式干预经济活动,不仅承担“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而且承担“引导市场方向”的职能。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如果运作适当,将引领中国经济长期、持续、高速地迈向现代化的经济振兴之路,避免走弯路。但如果政府干预失当,也会付出沉痛代价。这种“双刃剑”效应及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向专业化、责任型、服务型政府转型的推进,政府部门的专业化服务意识及公共服务的外包趋势将会得到加强。因此,政府成为咨询服务的重要采购商。由于政府对投资建设领域的参与力度很大,使得政府部门对工程咨询服务的需求旺盛,并产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专门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包括投资政策咨询、发展规划咨询、项目前期论证咨询评估等,这是中国工程咨询业不同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工程咨询机构成为政府引导社会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领导者、推动者和路径规划者。“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市场”的特色更加明显,政府职能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工程咨询机构为政府服务的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机构越来越难以离开一些专门为政府机构提供服务的工程咨询机构的专业支撑。由于为政府服务和为企业服务的内容、侧重点等存在明显差别,使得一些工程咨询机构成为专门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工程咨询服务的机构,并不断积累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成为政府驾驭“中国经济”航空母舰的得力助手,并以“服务政府、引导规划、导入政策、制度建设、企业运作、市场手段”为鲜明特色,以市场化手段开拓业务,以政府为服务客户,帮助政府引导和干预投资活动,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的角度开展工程咨询服务,从而在政府投资管理活动中发挥独特作用。

司法成为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手段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投资建设领域不仅体现为要完善各种投资立法工作,使得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有法可依,缩小行政部门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及主观随意性,而且还体现为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投资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目前,投资领域违规行为的处罚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并纳入各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即便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纷争,也要首先经过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进入司法程序,从而加大社会成本。如反垄断法行为要首先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查,环保违法行为首先要经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等等。今后,应遵循市场经济的法制精神,强调政府各类主管部门的职能主要是制定规则,法律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各类规则开展投资活动,各类规则应该公开透明,政府职能部门这些“看得见的手”一般不应伸到企业那里进行各种审批,企业按照“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从事各类投资活动,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发挥各类舆论监督机构的力量,培养一批调查型专业记者,并培育非政府组织等机构的力量。一旦发现企业运作出现违规行为,强调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2.投资体制改革措施 篇二

关键词:工程投资管理,投资失控,投资管理体系,措施研究

在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下,我国的公共设施建设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和完善,各工程投资项目也在快速增长。可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想要有效的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就要充分的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圆满完成。可是由于工程投资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工作也比较复杂,对于某些领域需要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工程投资管理中很容易出现失误,影响工程投资管理水平,甚至会导致投资失控。因此必须要加强对于工程投资管理方法的改善和预防投资失控措施的完善,有效的提高工程投资管理水平。

一、工程投资管理出现问题的主要因素

工程投资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部分,但是在项目投资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多种原因造成工程投资管理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管理出现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工程项目投资方案设计的不够科学合理,不够全面具体;其次,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才,工程投资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不足;最后,由于我国现行的投资管理体系和投资管理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出现问题,甚至会造成工程的投资失控。

二、有效提高工程投资管理水平的措施

1. 合理规划设计投资

在工程项目投资中,设计方案对于最终的投资金额有着很大的影响,想要有效的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就必须从设计方案中着手。首先,设计方案要能够充分的结合现有的资金状况以及总体的发展趋向,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使其投资规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资金链的断流,并且还要综合考虑方案中涉及到的各项因素,诸如建筑材料和施工队伍等,对其现阶段的发展进行详细的考察和研究,并且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设计方案的设计要素,有效的提高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其次,设计方案要尽可能的参考施工当地的实际环境,要详细的对于施工当地环境进行有效的考察和分析,对于人文因素、地质因素等各项影响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的因素进行详细的调研,为设计方案提供详细的参考数据,确保设计方案能够增强有效性,减少失误。最后,设计方案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用尽可能实惠的价格,打造尽可能美观的工程建设。

2. 加强投资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引进

我国工程项目投资中容易出现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专业投资管理人才的缺乏,目前我国现有的投资管理人才远远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必须要有效的加强投资管理人才的选拔、引进和培训。首先,要提高选拔投资管理人才的选拔门槛,对于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进行详细的考察,并且要适当加强对其职业素养的评定,以有效加强投资管理队伍的建设力量。其次,要加强对于专业投资管理人才的引进,可以适当的通过猎头公司等渠道对于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才通过一定的优惠条件进行引进,加强投资管理队伍的高端人才引进,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也可以有效的避免投资管理失控问题的出现。最后,要加强内部培训机制的建立,目前我国投资管理人才还比较少,无法满足需求,所以可以适当的建立起内部培训机制,通过交流学习等方法营造内部学习氛围,加强内部学习效果,有效的提高投资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并且还可以适当的通过一定的物质奖励来激发投资管理人员的学习热情。

3. 加强工程投资管理体系的建设

工程投资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由于其中涉及的因素较多,所以想要有效的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就要加强投资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系统工作。首先,要加强工程投资管理模式的引进和完善,加大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力度,引进外国先进的投资管理模式,并且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规范的投资管理模式,合理的规划工程投资管理中的各个部门,并且对于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有效规划,避免出现工作漏洞和工作重叠等状况的出现,以避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其次,要加强对于工程投资管理监督体系的建设,工程投资管理体系不但工作比较复杂,而且其中每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影响到最后的效果,所以必须要加强监督体系的建立,有效的加强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加强对于工程投资管理工作的实时监督,对于其中出现的不当现象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处理,有效的提高工程投资管理水平,并且可以有效的督促工程投资管理人员端正工作态度,减少工作失误。

三、避免投资失控的措施研究

1. 加强投资决策的专业性

投资项目的选择对于投资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选择高质量的投资项目,才能够有效的避免投资失控。首先,要加强投资决策队伍的完善工作,要有效的补充投资决策队伍的力量。投资决策队伍是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所以只有有效的加强投资决策队伍的力量,才能够加强对于投资项目的专业选择。要合理加强工程投资选择中各个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完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根本上避免投资出现失控现象。

2. 加强对于招标工作的规范性

对于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会极大的影响工程建设的过程,也会影响投资情况。所以一定要加强对于招标工作的规范进行,有效的保障投资工程顺利建设。首先,要加强招标程序的透明度,有效的避免招标工作中出现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公开选择具备专业实力的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其次,要加强对于招标底价的估算工作,准确的根据市场形势进行工程底价估算,保障工程投资利益。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于招标程序的规范性,科学合理的规范招标程序,有效的进行招标工作,避免投资失控现象的出现。

四、结束语

工程投资管理是影响工程建设的重要因素,想要有效的提高工程投资管理水平,尽量避免投资失控现象的发生,就要加强对其的重视程度,通过合理规划设计投资,加强投资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引进,以及加强投资管理体系的建设等方法有效的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并且通过加强投资规划的专业性以及加强对于招标工作的规范性等方法有效的避免出现投资失控的现象。提高我国工程投资管理水平,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3.浅谈我国投资体制改革 篇三

投资体制,是投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投资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主体结构及责权利关系、投资资金筹措和运用方式、投资决策和投资激励约束机制、投资的调节方式、投资的管理制度、组织结构及职能、责权划分等等。一定的投资体制,是一定的经济体制及其所决定的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的集中表现;反之,一定的经济体制,又是由投资体制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来维系和支撑的。投资体制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决定着社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资源配置方式,既与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体制有直接联系,又与经济活动的微观管理体制紧密相联,涉及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

二、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成效

前我国传统投资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打破了投资主体单一的局面,形成了多元投资主体并存和分层决策格局。改革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格局初步形成。经过多年的改革和探索,打破了国有经济近乎单一的投资主体格局,扩大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项目审批权,形成了多种经济类型共同发展、企业自主决策的投资格局,国有经济投资比重下降,各类非国有经济投资主体逐渐成为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2)政府投资职能日益转向公共领域。政府投资是以政府为主体而进行的投资活动,它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水利、教育、市政建设和国家机关建设上,上述行业占政府总投资的比例在80%左右。政府投资的转移,加速了“国退民进”经济发展格局的形成,进一步优化了宏观经济运行环境,有效地扩大了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空间,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逐步健全了投资管理制度。当前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竞争日趋平等化,避免了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二是明确了政府投资事权。政府投资包揽天下的局面被彻底打破,正按照“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的方针逐渐退出竞争领域,主要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立足于保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是投资项目融资和工程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加快,打破了地区和部门限制,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三、我国投资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以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起

来。各级政府、企业投资范围、职责不清,政府有限的投资不能集中用于建设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和培育支柱产业。对投资责任的约束主要是在实施阶段做文章,而没有涉及其决策的风险责任,可谓是“有责任,无风险”,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2)有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建立有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是实行两个带有全局意义的根本转变,实现市场合理配置投资,保持投资健康增长,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投资领域突出存在的投资大起大落与健康增长的矛盾,投资流向与产业政策导向的错位,资金来源分散与使用集中的矛盾,效率优先与加快中西部发展的矛盾,国家政策的统一性与投资管理多头矛盾等都直接与宏观投资调控不力紧密相联。(3)投融资领域存在多种问题。90年代,我国投资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格局,政府投资所占比重很小。这种变化必然要求尽量减少直接行政干预,然而,事实上政府直接干预融资活动的现象仍然很多。比如政府控制资金的筹措和投向、干预融资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等。随着国家预算内投资比重的逐年下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愈来愈高,经营风险逐年增大。这种情况首先推动了资金成本的上升,导致投资效益下降;其次加重了企业的利息负担,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

四、如何创新和完善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

(1)完善投资体制法律体制。抓紧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真正使项目决策者承担投资决策责任,实现“谁决策,谁负责”,并将这条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落到实处;建设项目必须先有法人后进行项目建设,由法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负责。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中,除了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的法人地位外,还需要人事制度的改革配套,关键要选拔合格的项目经理。(2)要加强和改善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有:适度投资规模、合理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尽管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情况,宏观调控的重点和政策着力点有所不同,但提高投资效益,始终是投资宏观调控的中心任务。加强和改善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更多的经济手段。重点是:适当集中财力,便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改变目前资金过于分散的局面。(3)加快培育为投资主体服务的市场体系。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与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立相配套,必须大力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工程咨询、设计、工程监督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提供全面、公正、科学、可靠的服务,并尽快形成市场。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搞好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引导,制定、维护市场规则,使之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合理的竞争秩序。

总之,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解决。

参考文献:

[1] 彭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年鉴(2003)[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3·

4.温州市投资体制改革的初步思路 篇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近几年来,温州市不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源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建设实施市场化的基本格局,全社会投资的快速增长。但现行的投资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加快发展,有效

推进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

一、近几年来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

近几年,温州市坚持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在较高的平台上继续较快增长,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重点突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随着一大批事关全局的基础设施相继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投资硬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温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狠抓落实,提高效益,重点建设成效显著

温州市全力推进以交通、通讯、水利和电力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三)统筹规划,加强调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温州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新温州和实施“一港三城”战略目标,大力推进“百项千亿”工程计划实施。在做好规划的同时,温州市加强了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做好政府项目的资金平衡和落实工作。在引导民间投资方面,温州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率先发展民营经济,积极培育民间投资主体,鼓励制度创新,实行投资市场取向改革,大力发展民间投资。目前,温州民间投资已涉及道路、环保、码头、水利、通讯、文化、教育、医院、体育、旅游、城市基础设施、托幼养老等多个领域。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

(一)规划滞后,基础设施瓶颈效应凸现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工作中虽然对规划工作都十分重视,但在实践中,规划的滞后性造成经济建设迟缓性现象还是存在的。主要是在制订规划时前瞻性不够,往往重近期,轻远期,对重大布局和重大项目的研究不够,对综合性、网络化项目认识不足。其次规划衔接不够,各职能部门按各自专业要求制订专业规划时,部门间衔接不够,缺乏综合平衡,影响了规划的协调性。对规划认识不足,往往停留在口头上,在具体工作中重项目、轻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规划本身的科学性不强,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研究不深,规划制订好后,经不起时间考验,影响规划的权威性。再者,市民参与度不够,规划都是部门制订,往往都是关门搞规划,未及时向社会公布征询意见,缺少群众意见的参与。

温州市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如征地难、拆迁难已成为温州市经济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并已严重制约和影响工程建设。又如今年凸现的电力紧张问题,集中反映了电力规划不符实际,发展滞后,影响了经济发展,也带来了一些社会矛盾。

(二)形式单一,投资资金融通渠道不畅

温州市投资领域存在筹资渠道不畅、方式单一,来源不多、引导不够等问题。融资难仍是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之一。据调查,30%的民营企业认为资金偏紧或紧张。贷款难和难贷款现象同时存在,不能满足抵押要求和第三方担保要求也是民营企业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原因。而游离于现有金融系统之外的自发性民间信用估计达到300-350亿元,约占银行贷款的4成。

在利用外资方面,温州市在全省处于落后地位。外商到温州来投资存在着不知道找谁,找谁都说了不算的问题。高昂的地价又使温州成为一个投资的价格高地,制约着大型跨国公司大项目在温州落户。利用外资的层次也不高,大多是投向技术含量不高的一般加工工业和房地产业,投向基础设施和技术含量高的行业不多。

(三)权责不明,投资体制改革不够深入

一是国有资本投资权责不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一些政府投资公司作为不独立的投资主体,存在主体不明,利益不清,政企难分,收益和风险不对称等情况,对投资项目的效益好坏,建设经营,债务偿还等不负有完全责任。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缺乏约束机制。因而投资积极性很高,一有机会就竭力争取上项目。

二是指挥部的模式存在建管不分,规模扩大的问题。一个工程建一个班子,抽一批人马,买一批设备,搞一个办公楼。工程一完,又各奔东西,无人负责。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管理成本较高,投资浪费较重。指挥部又派生出一些房开公司、服务公司、项目公司等,只好扩大建设规模,收取管理费养人。

(四)管理粗放,有效监督机制尚待完善

5.投资统计改革 篇五

近年来,投资股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提供了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为满足宏观经济管理和经济核算的需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建设领域统计数据特别是投资统计数据在数据质量及主要指标协调性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高度关注并寻找解决办法。有的问题是历史积累遗留的,但越来越突出,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有的问题是新形势下的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提前谋划解决方案,未雨绸缪。特别是在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不彻底解决,投资统计工作真的要难以为继了。

一、投资总量偏大,增速较快。

二、投资趋势与大的经济形势存在不协调。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减缓的影响,我县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工业、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下滑。今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4%,增速虽处于回落态势,但回落的幅度有限,与当前经济形势相比较,投资增速仍处于高位。

三、投资数据与内外部指标存在不匹配现象。投资增速和建筑业营业税增速两者之间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协调现象。钢材、水泥产量与固定资产投资存在高度相关性,但这些数据呈现回落的态势。

四、统计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一是企业统计队伍不稳定,二是基层统计人员对制度理解不到位,三是基层统计机构数据审核不严谨,对趋势把握能力亟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领域统计,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增强统计服务的公信力,我们应采取一下措施:

首先,严格执行建设领域统计,特别是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重申增强执行制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针对当前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单纯土地购置、为土地储备等土地一级开发不能列入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严格确认投资项目加主体工程为开工条件。主体建设项目未正式开工前的拆迁、补偿费用、不能纳入当年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同时制定了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统计等一系列新规定。

其次,加强建设领域数据质量核实评价管理。对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建筑业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进行量化考核。对不能通过考核评介的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数据,不能直接使用。

6.投资体制改革措施 篇六

总结:

有好的项目可以做,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受客户资源用电量、持续稳定性、变压站初始投资额影响,因上网收费未定,差异也不明确)。

1、售电行业是一个由政策催生的行业,因此,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参与主体虽然放开,但由于电力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而且电力行业不可能完全市场化,所以配售电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放开程度,关键因素是要有专业人员、要有好的项目、要有国家电网的人脉资源。

2、售电行业目前的盈利模式为购售电价差收入,未来的盈利方式包括围绕售电提供增值服务、能源管理(能源互联网)、大数据等。根据初步测算,售电公司每售一度电,能够获取0.03元毛利润,每年需销售近1亿度电才能达到盈亏平衡。若售电公司自建配电网,其收入还有一部分来源于过网费。根据初步测算,若按度电毛利润0.05元计算,一座110千伏变电站每年可实现毛利润14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0年左右。

3、由于湖南省售电侧政策尚未出台,参照广东省市场数据测算,长沙市售电市场容量为12亿千瓦时,市场规模在3600万元,意味着至少需占有8%以上的市场份额才可能盈利。

4、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具有区域性特征,因此可借助先进地区的经验,抢得先机,快速切入到本区域电力体制改革中(湖南省电力交易中心于今年6月13日才成立)。作为民营企业,建议联合地方国有电力企业、或有客户资源的园区政府、或多家用电大户,共同出资成立配售电公司,从而参与到该市场中来。

一、电力体制改革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及湖南省电改情况

(一)主要政策文件

2015年3-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系列与新电改相关政策,稳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央发9号文及六大配套文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进展情况

目前国家已经批复了多个试点省份,分别从综合电改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交易中心筹建等四个方面推进电改,试点省份分别为: 3个售电侧改革试点,分别为广东、重庆和新疆建设兵团;

4个综合性改革试点,分别为贵州、云南、广西和山西;

2批共19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第一批为蒙西、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和华北区域电网。

全国已宣布成立电力交易中心共计32家,包含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北京、广州)。国家电网范围内成立27家,全部为电网独资;南方电网范围内成立5家,电网相对控股;全国省级行政区域仅有海南、重庆两地未公布成立电力交易中心。

(三)湖南省电改情况

湖南省电力体制改革进展较慢,目前《湖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方案》正在制订中。湖南电力交易中心于6月15日设立,另外目前湖南省内共设立了40余家售电公司,但只有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和郴电国际实质开展了售电业务。

湖南作为第二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正式公布输配电价。

二、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投资机会分析

根据9号文,社会资本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机会主要在于参与售电侧改革,有两种形式,第一种设立独立的售电公司;第二种投资增量配电网并进行售电。

(一)售电侧改革参与主体

9号文中提出允许独立售电主体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主要包括三类参与主体: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具体可细化为如下六种售电主体:

(二)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及组建程序

1、准入条件(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产要求。

①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③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④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3)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2、组建程序(1)对于没有配网的售电公司的市场准入,实行注册认定,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根据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市场主体采取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售电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后,只需要“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即可进入电力市场。

(2)有配网的售电公司,即配售电公司需要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业务许可证》。

依据现有法规、政策,配售电公司在进入电力市场时,首先要遵循与售电公司同样的程序,即“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同时,还必须获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供电营业许可证》由国家发改委监制、省级经信委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则由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

(三)售电盈利模式及利润水平

1、盈利模式

售电公司的核心业务是购售电,因此赚取购售电差价是售电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积极拓展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多元化的增值服务也将是大部分售电公司的业务之一。售电公司通过购销差价方式能否盈利的关键在于对批发市场价格预判的准确性,以及与用户谈定的售电价格。因此需要有通晓电力市场政策与规则,掌握电力供需变化趋势,善于市场分析和风险控制,精于报价决策、套餐设计与现货操盘,擅长客户细分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

目前政策允许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增量配电网,取得配电网运营权,从而参与到输配电改革中来。因此对于投资了配电网的社会资本,其收入的来源还有一部分为配电过网费。目前是单独收取还是参与整个输配电过网费的分成,尚不明确。

2、盈利测算

(1)独立的售电公司

独立的售电公司盈利主要来源购销是差价收入。由于湖南省不是售电侧改革试点省份,下面参考售电侧改革试点省份广东省相关数据进行测算。

截止今年7月底,2016 年广东售电竞争交易市场已经启动5个月,累计成交电量84.3 亿kWh,电厂平均让利0.103 元/kWh,即意味着售电公司可取得差价收入为0.103元/千瓦时。但此部分收入还不完全归售电公司所有,售电公司还需与用户进行分成。根据行业调研了解,3-6 月份第一批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代理协议中只向用户让利约2 分/kWh,售电公司购售电价差能够达到约8 分/kWh。但7月份以来售电公司与用户的博弈有所转变,据了解近期签订的代理协议基本采取分成的方式,用户占7 成,售电公司仅占3 成,售电公司将绝大部分让利向用户转移是售电改革的长期趋势。

保守起见,我们假设售电公司取得的价差与用户进行3:7分成,即每售一度电,售电公司能够取得约0.03元毛利润。

另外,根据测算,组建售独立售电公司,包括工商登记、办公场所、车辆、售电软件、业务设计、人工成本等费用,一年的费用约280万元。

参考此标准,则售电公司每年需销售近1亿度电才能达到盈亏平衡。(2)投资增量配电网的售电公司

该类公司盈利有两块,一是来自于配电网的过网费收入,二是来自于售电差价收入。售电差价收入测算同上,下面主要对配电网的过网费收入进行测算。

①投资测算

投资配电网,需建造相应的变电站及电网。下面以投资建造一座110千伏变电站为例进行测算。

根据网络收集的发改委核准的110千伏变电站投资情况及各地110千伏变电站投资情况来年,投资110千伏变电站所需资金为5000-13000万元,具体视建设内容不同有差异(详见附件)。本变电站投资按7000万元计算(主变为两台5万千伏安)。

②盈利测算

盈利测算依据参考两地数据,即第一,参考郴电国际从南方电网购电并通过自己配电网进行销售,其度电毛利润大概在0.02元左右; 第二,根据国家发改委核准的 第一批输配电改革试点省份2016-2018年输配电电价(见附件),110千伏电度电价为0.1元/千瓦时。综合两者,我们假定自建配电网可取得过网费收入为0.05元/千瓦时。

假设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有效工作时间为12小时,有效功率按0.8折算,则每年可输配电2.8亿度电,可实现毛利润1400万元。由于期间费用数据暂时无法获知,并考虑到所得税情况,净利润按照毛利润的一半计算,即每年可实现净利润700万元。

②投资回报测算

则每年可实现投资回报率为10%,投资回收期为10年左右。

(四)长沙市售电市场容量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数据,2015年长沙市全社会用电量为246.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7.1个百分点。由于湖南省售电侧改革政策尚未出台,下面参照广东省售电数据对长沙市售电市场容量进行估算。

据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官网报道,广东2016 年直购电总规模420 亿kWh,约占全年社会用电量的8%。其中包括:280 亿kWh 的长期协议额度,140 亿kWh 的月度竞价额度。2016 年广东售电市场竞争交易中,单个售电公司对应的竞争电量累计成交竞争电量上限不超过21 亿kWh。同时根据今年3-7月售电实际成交数据来看,售电公司成交量相对于总成交量(售电公司代理竞价成交量+大用户直购竞价成交量)的比率总体维持在60%以上的高位。

据此测算,长沙市可拿出来交易的用电量为20亿千瓦时(250亿千瓦时*8%),其中售电公司可取得售电量为12亿千瓦时(20亿千瓦时*60%)。若按度量0.03元/千瓦时的毛利测算,长沙市售电市场大概在3600万元左右(20亿千瓦时*0.03)。

(五)风险分析

售电公司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不同时期面临不同的风险及考验。

成立初期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策的研究及领会不深入,对市场的调研不透彻,对交易对方的评估不准确等,导致在交易市场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为做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签约用户数量,初期对用户的筛选不够严格,可能发生由于用户不能按计划履约,不能按时足额缴费等情况,影响售电公司的收益。

中期将面临人员素质提升及创新能力等挑战,一是采取何种方式开展培训,培养适应形势发展、具备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营销队伍;二是如何做到满足用户潜在需求,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稳定市场占有率。

后期将开展售电公司之间综合实力竞争。

7.投资体制改革措施 篇七

(一)统筹水平较低,办事效率低,投资积极性不足

中国现在是没有设立完整统一层面上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管理其相关机制,养老保险管理组织依旧是停留于地方层次上。其管理的主体通常是由省级进行集中性监管,即账户金额是利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通往省上解,由省级社会保险办理组织进行完整统一的监管以及运营,进行省级单位计算以及分级支付的监管机制。与此同时,有少数试点的区域是我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集中实施投资监管的,且和其正式签订了具有委托性质的投资协议书。各个层级的管理主体唯有有限的权利在其监管区域内和本地的经济水平以及收入层次相结合,来确定其缴费以及津贴层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体制,这会致使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基金现在是位于高度分散化的管理形式。

这样的由省级管理投资机制的监管形式会面临着许多问题:第一,是管理主动性不足。因为投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比较大的,相较于省级以及地方管理组织来说,在投资层面,其专业性人才的缺失,省级政府所主导的投资机制下,很容易会产生投资方面的失误,致使基金的亏损。为了能够防范风险,维持在相应的水平,地方基金管理组织在基金有余且在投资的条件下,大部分是采取了银行存款这样的一个低风险且低效益的稳定的投资形式,这样就会致使投资效用较低。第二,是采用省级投资形式是很难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补偿体制。养老保险经济是关乎到社会的发展以及平稳,如果产生了问题,其结果是由中央政府进行承担,中央政府主要是负责买单补偿。在分散化管理形式下,中央政府是很难建立统一的补偿性规范,这样就加大了投资以及管理难度。第三,难以满足社会主义公平条件。因为不同省市之间的经济层次差异是比较大的,对于沿海发展较好的省市和中西部发展较落后的省市间在基金的缴费比例、投资监管层次以及投资层面上都是面临着较大的差异性,致使不同区域间的养老保险基金范围差距较大,不利于实施投资管理以及风险把控,最终会致使道德风险难以进行防范,收入差异加大,违背社会主义的公平性条件。

(二)投资形式单一,效率较低

因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是缺少了具有确定性的投资管理主体,管理主动性不足,养老保险基金通常是采取了银行存款中单一的投资机制,养老基金余额通常是存于银行当中。这样单一的投资运形式尽管使得基金风险性减少了,然而也会致使投资效益的减少,投资效用较低。在目前通货快速膨胀压力下面临着较大的贬值风险。从长久而言,基金支付能力让人堪忧。就现在而言,世界和其余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形式都是以采购国债以及市场化投资运营为核心,存于银行当中的唯有中国。在以银行存款为核心的投资机制下,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所得到的年均收益收益还不到总额的2%,而我国年均通货膨胀率却远远大于于2%。

与此同时,因为养老保险基金当下支付、日后运用的特性,紧跟着中国人口红利的减少以及日后薪酬的快速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会进一步扩大。在平均薪酬增长率达到14.1%下,收益率不足2%的养老保险基金就表明了广大参保人是难以分享到经济发展中收入增加的结果。

(三)养老保险基金竞争压力大

因为老龄化的快速增加、人口红利的减少,各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都具有着愈加扩大的增值性竞争压力。所以,愈来愈多的国家和地区逐渐促进养老保险投资机制方面的改革,走向市场化的投资性平台。除此之外,由于受到一些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影响,大部分的发达国家的基本养老基金逐渐将投资眼光转向了中国。就目前而言,大部分的国家养老保险基金已逐渐在布局以及投资我国的资本市场,这样会扩大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性竞争以及压力,让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更高的保值以及风险性把控条件,为了适应以及面对这样的风险,增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率以及层次,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我国日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收入的增加,所以,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我国养老保险投资体制改革渠道探讨

(一)提升统筹水平

我国现存的养老保险通常都是由各个省市进行统筹管理,这样的统筹形式是面临着管理主体不明确、投资形式单一以及效率较低等问题。所以,对于提升统筹水平,把养老保险的统筹管理组织提升到国家层次,进行集中监管,提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效用以及效益。同时,需建立独立的法人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管,这样就能够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更加明确,权责分明,增强监管的主动性。除此之外,提升统筹中的管理水平,能够使得投资机制的改革内进行生化作用,提升改革效率。由我国完整统一的法人组织机构单独的管理基金,处理好投资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为了可以增强管理效率以及投资效益,管理组织可以主动改变以前效率低下的依据银行存款为核心的投资性形式,主动实施投资机制的改革,采用多元化组合的投资方案,增加效益,减少风险,来得到更好的投资效益以及成效,增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中的投资管理层次。

(二)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形式

就现在来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中的投资形式主要为银行存款,其效益率是比较低的,很难防止日益增长的支付性需要以及通货膨胀的风险。所以,一定要在保证安全性的条件下,广阔其新的投资形式。采取多元化的投资形式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中的高效选择。利用组合投资形式,不但能够减少投资风险,还能够得到较高的投资性效益,进而达成养老保险基金中最低层面风险下的效益最优。从发达国家经验与我国实际状况相结合来看,养老基金是投资于产业中具有风险低以及效益高两个层面的好处,这和养老基金的金额比较大、来源稳定、收支间隔时间长的特性互相匹配的。所以,需要探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在产业间的投资基金的形式以及管理方法,激励以及引导养老保险基金在增大投资的形式。这样就能够降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对银行存款中的依赖性,进而激活来达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机制内生性改革,提升投资主动性,达成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

(三)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防范道德风险

完整统一的全国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形式是可以高效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行效用,然而太过集中化的监管以及运营,也会造成相应的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等具有市场性的问题。倘若不可以对基金的投资运营实施高效的监督和管理,这就会产生侵蚀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这样会损害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机制的健康发展,甚至会对我国的经济社会中的稳定致使相应的损害。所以,对于设立与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行以及监管相匹配的法律系统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我国养老保险投资体制改革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除上述之外,还需要设立相关的约束以及激励体制,对养老保险运行组织机构实施高效的激励以及约束,这样能够提升其投资的主动性,减少风险,达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适应于我国抚养比例增大的趋势,达成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确保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鲁全,蔡泽昊.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及其影响[J].重庆社会科学,2012

[2]李佳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现状与未来[J].江苏商论,2015

8.投资体制改革措施 篇八

摘要:文章通过对各种建筑投资体制改革理论的总结,对现阶段投资体制改革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阐述了我国投资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旨在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投资;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18-0158-02

投资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资产投入到某项事业或某个项目,以获取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活动。投资体制是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融资运行机制和国家对全社会投资活动的宏观调控与监管制度的总称。

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国务院2004年颁发《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2005年颁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国的投资体制在简化和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完善政府投资体制以及采用市场化手段和行业准入标准强化宏观调控和投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在投资项目审批权责结构体系的重构、投资的宏观调控权责结构体系重构、投资活动的多部门协同监管权责结构体系重构和政府公共投资决策的权责结构体系重构等4个方面还有许多重大关键理论问题必须加以深入的研究,以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

1投资项目审批权责结构体系的重构研究

此问题的实质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性审批制或核准制是否应该取消,而全部实行备案制?中国投资协会秘书长张汉亚强调,在国外不存在政府审批的问题,而是依靠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来约束企业的投资行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魏加宁提出,发改委的职能定位应象日本企划厅一样,超脱各个部门之上,只负责制定中长期规划,而不再拥有具体的项目审批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军鹏也认为,宏观调控部门应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的审批事项,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重点实施好投资项目的“备案制”管理,实现从“项目管理”向“规划管理”。

我们认为,比审核项目重要得多的工作包括: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科教文卫、农林水利、能源交通、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战略资源开发等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制定并适时调整内外资企业投资指导目录来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和发展趋势等信息来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等。上述工作之所以更重要,是因为上述各项发展建设规划、投资指导目录、行业准入制度报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批准之后就成为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市场主体选择投资项目和土地、环保、安全生产、城市规划、质量监督、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工商管理等监管部门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审查各类企业的投资活动,并颁发投融资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的法律依据。但是,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没到位,地方政府还未完全消除上马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冲动,因此三到五年内还有必要保持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投资审批或者核准制。

2关于投资的宏观调控权责结构体系重构研究

此问题的实质是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都很高的情况下,如何实施宏观调控调并确保调控的公平、科学、权威、高效?各个相关政府部门的调控主导权如何重新配置?当前投资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最根本问题是市场还没有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宏观调控还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即如魏加宁所说,现在的宏观调控体系本身存在着扭曲现象和制度性缺陷,已经无法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基础,他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角应让位给中央银行,必要时再加上财政部。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也强调,2007年投资调控的根本措施还是管好土地、货币这两个闸门,提高、管严市场准入这个门槛,而发改委投资所所长罗云毅则提出了“三个管住、三个放开”的宏观调控新模式,即“管住货币、放开投资;管住外部性审核、放开投资比例;管住国有资本、放开社会投资”。

马凯和罗云毅的观点进一步论证了宏观调控主导权应让位给国土、金融证券、环保等部门,必须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利率政策、证券市场等经济政策和杠杆来调节经济运行。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应“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我们认为,发改委编制的各项发展建设规划、投资指导目录、行业准入制度应该成为指导宏观调控和投资监管的总方针,其他部门必须执行。“十一五”规划提出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就可以说明规划作为投资调控总框架的重要作用。

3关于投资活动的多部门协同监管权责结构体系重构研究

此问题的实质是政府对全社会的投资活动怎样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才能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保障投资者利益?张汉亚指出,世界各国都是通过在环保、安全、能耗、技术和质量等方面设立适当的技术标准门槛来减少和杜绝投资活动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居民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但我国目前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却加进了像“上大压小”这样一些不合理的行政规定,在钢铁项目的审批和现有企业的整顿上明显偏袒国有企业,并“一刀切”地关闭了上万个小煤矿,使民营企业对小煤矿的投入无法回收,地方政府又没有能力予以经济补偿。我们认为,依法监管、限期整顿达标可能是实现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双赢局面的一个必然选择。如果小煤矿在环保、安全等方面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不许它们建设和生产就有失公平,而且会造成大量人员失业。

4关于政府公共投资决策的权责结构体系重构研究

此问题实质上涉及到合理界定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各自的投资范围和政府公共投资决策的权责结构体系。罗云毅认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政府应尽可能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来,去完成生态恢复、环境保护、医疗、养老、失业和公交、水电气供应、公益性文体卫生服务等市场无法完成的任务。国家发改委投资所原所长田江海则提出要减少官办工程,增加民办工程;减少政绩工程,增加利民工程;减少重复工程,增加补缺工程的主张。

国资委在《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和航运等七大行业应该由国家控股,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许小年教授认为其中的很多行业实际上没有必要强调和坚持国家的绝对控股。他认为凡政府经营的都应该是微利或亏损的,凡赚钱的都应该交给市场,国有资产的经营目标不能也不应该是保值增值,而是实现政府的社会公益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政府职能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我们认为,政府不应同时身兼投资活动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角色,政府的唯一角色是为社会排忧解难,而不是与民争利。而且,即使政府介入公共品供应也并不意味着政府自己去建设和经营基础设施,政府应主持基础设施的规划,制定预算,通过竞争招标,将公共工程承包给民间公司。实际上,英国、芬兰、瑞典、葡萄牙、日本、德国等国家早就在公共服务行业广泛采取PFI/PPP模式,已有很成熟的经验。PFI/PPP模式包括BOT、TOT、ABS、DBFO、融资租赁、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我国目前也广泛采用了这样的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在政府公共投资决策的权责体系的研究方面,同济大学郭重庆院士提出,重大工程决策应纳入立法程序,应该缩小行政部门的投资决策权限,扩大立法部门的干预权限,政府决策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利应通过法规形式明确规定,增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应制订鼓励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制度。清华大学谈毅、仝允桓则认为,当前我国重大工程决策由国家相关部委自行组织专家开展论证的方式已经暴露出很大的弊端,世界银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也认为,目前我国的工程决策机制存在重大缺陷,主要是工程咨询机构始终处于政府机构的从属地位,缺乏独立的真知灼见和始终坚持自己的咨询判断及建议的独立性。

5结 语

深化和完善投资体制改革还需很长的路,以上四个方面的研究才刚刚破题,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必须结合中央的有关精神去大胆探索创新,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阶段,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很重,我们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定不移深化和完善投资体制改革,使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更和谐。

参考文献:

[1] 张汉亚.提高、管严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

展[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6):27-34.

[2] 魏加宁.发改委应定位为类似日本的企划厅[N].中国证券

报,2006-11-27.

[3] 马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J].宏观经济管理,2003,(12):9-14. [4] 罗云毅.三个管住、三个放开—对投资宏观调控模式转型

的一个设想[J].中国投资.2007,(5):10-11.

[5] 许小年.解析“七大行业”[N].南方周末,2007-01-04.

[6] 郭重庆.经济建设呼唤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体制[J].管理

科学文摘,2002,(2):32-35.

[7] 谈毅,仝允桓.从“京沪高速铁路”技术方案的争论看中国

科技评估体系的变革[J].中国科技论坛,2004,(4).

[8] 袁宏明.投资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J].中国投资,2007,

9.投资体制改革措施 篇九

一、促进投资增长

(一)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按照国务院两个“36条”、一个“39条”要求,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国防科技等领域,市场准入对各类投资主体要一视同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

(二)确保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社会服务领域一视同仁。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完善已有的配套政策,出台实质性措施。重点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立许可、土地使用、医保对接、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难题,民营医院在职称晋升、政府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突出困难,民办学校在办学资格、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突出矛盾。

(三)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相关行业、领域的PPP实施细则,切实解决民企与国企公平竞争问题,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去除不合理门槛,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五)加快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引入全流程监督管理和挂牌督办机制,加快推动有效落实部门横向协调联动和网上集中并联审批。

(六)加快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推动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提速。

二、改善金融服务

(七)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作用,在业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发挥商业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优势,改进授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对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续贷支持。

(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以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导向,探索发展新型融资担保行业。

(九)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风险可控”原则规范化操作,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十)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积极推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规范发展,积极稳妥发展“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

(十一)依法依规加快民营银行审批,成熟一家,设立一家,防止一哄而起。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放宽村镇银行“一县一机构”的限制。

(十二)完善排污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权利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制度,积极开展创新类贷款业务。

(十三)进一步规范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评估、登记等收费行为,督促商业银行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十四)推动动产质押统一登记立法,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全国集中统一的动产和应收账款等财产权利质押登记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便于金融机构等相关方面查询和办理质押贷款,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十五)提高信用评级质量,按照统一标准对民营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对评级结果一视同仁,引导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根据评级结果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落实并完善相关财税政策

(十六)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严格依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限和方式支付款项,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七)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确保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优惠。

四、降低企业成本

(十八)改革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对采用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土地的,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

(十九)针对民营物流企业建设用地束缚较多、成本较高等问题,落实好物流行业建设用地有关支持政策。

(二十)针对民营企业反映改扩建项目环评繁琐问题,按照改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区别对待原则,结合不同行业企业情况,研究改进环评管理,简化环评内容或降低环评类别。

五、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

(二十一)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政府管理新模式。

(二十二)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对于依法依规应由地方政府偿还的拖欠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督促地方政府制定分期还款计划。

(二十三)完善政策发布等信息公开机制,建立涉企政策手机推送制度和网上集中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创新宣传推介方式。

(二十四)结合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转型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专业培训力度,建立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渠道,减少中介服务环节和费用。

(二十五)政府要认真履行承诺,遵守与企业、投资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基于公共利益确需改变承诺和约定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加强对政府服务的监督考核。

六、研究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10.关于促投资稳增长的六条措施 篇十

省发展改革委

一、把握政策机遇,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支持

紧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向,着力抓好国家加快中西部铁路、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增加对民生领域投入等重大机遇,全力做好项目编制报批、汇报衔接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全力争取国家调增我省铁路建设计划,加快贵广铁路、沪昆客专、渝黔铁路、成贵铁路等项目建设,推进渝怀二线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力争全年完成铁路投资330亿元,比年初目标增加20亿元。(请交通科填报我州具体项目和内容)

围绕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力争安顺电厂三期扩建、盘北低热值煤电厂二期、六枝电厂、普安电厂、清江电厂、黔西电厂等重大能源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请产业科填报我州具体项目和内容)

抢抓国家推动新型城镇化机遇,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确保2014年国家补助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比2013年净增35亿元以上。在扶贫、教育、卫生、就业等民生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投入。确保完成全年新增中央补助资金200亿元的目标。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13.6万套左右,资金800亿元左右。(请投资科填报我州具体项目和内容)

二、强化协调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推行重大项目领导定点联系制度。以实施“9+1”,服务企业 服务项目活动为契机,省、市(州)、县(市、区、特区)领导 分别定点联系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协 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着力扩大新开工项目数量。要进一 步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省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的项 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实行集中和联动审批;对 需上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落实责任部门,派专人盯办,在确 保年初明确新开工41个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基础上,力争再新增开工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9个以上。(重点办:年初明确新开工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41个,项目总投资343.25亿元,截止目前已开工23个,累计完成投资17.62亿元。已开工项目分别:为凯里市高档建筑陶瓷生产项目、镇远县年产3000万瓶绩曲酒生产项目、黄平县永康科技园、麻江县牛皮坳风电项目、剑河县天堂界风电场建设项目、凯里经济开发区斯凯尔电子科技项目、黔东南州申黔互联凯里数据中心、麻江县城2号路、三穗县穗民城市综合体、三穗县高铁站前路网建设项目、岑巩县第三中学、雷山县雷公山景区开发建设、天柱县凤城镇第二中学项目、凯里市碧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线路网建设工程、榕江县中心大道三期工程、三穗县城至高铁新区道路建设项目、麻江县第二中学、凯里市国际商贸城、施秉县桃子湾轻工建材产业区至恒盛硅系高新材料产业区城市道路、黄平县且兰医院、凯里市云商建材物流园、凯里市苏商物流园项目、丹寨县兴富祥立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

铸件及精加工项目;未开工项目分别为:丹寨县浙商产业园、从江县两河口电站、剑河县老山界风电项目、台江昌平坳风力发电、黎平大稼风电场工程项目、黎平顺化风电场工程项目、黎平竹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凯里经济开发区下司至宣威城市主干道(一期)工程、锦屏敦寨至黎平城市快速通道、凯里经济开发区棉索至和平村滨江大道、凯里市一中新校区南侧片区城市综合体及物流园项目、三穗县民族风情商业街建设项目、凯里市白果井至粮校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岑巩县下溪水库、凯里经济开发区苗侗医药文化产业园项目、凯里经济开发区“三城”及宏伟欢乐大世界项目、雷山县苗族风情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受雨季、征地拆迁困难和融资问题,项目开工较难,下一步建议政府简化流程,专人专项对项目进行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动会议,专题专议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症下药,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和专题会议,及时开展现场协调服务,认真梳理并妥善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重点推进一批“6个20工程“项目(城市综合体方面重点推进麻江县郡悦时代城市综合体、黄平县云尚城镇综合体、从江县新都富泰城市综合体等城市综合体;产业园区方面重点推进进度较慢的施秉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方面重点推进台江施洞苗文化旅游综合体、黎平翘街旅游景区、雷公山原生态苗族文化区、榕江三宝侗寨旅游景区等;特色小城镇方面加快特色小城镇的项目申报和实施,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大力

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力度)、重大产业项目(请产业科填报我州具体项目和内容)、基础设施项目(请投资科填报我州具体项目和内容)和民生领域项目(请社发科填报我州具体项目和内容)建设,在确保年内竣工8个重大项目的基础上,力争再建成重大项目10个以上,重点加快凯里市华润雪花啤酒生产项目、榕江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黔东经济开发区白酒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凯里市体育馆至友庄路地下人防工程、凯里市韶山路与北京路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工程、施秉县城滨河景观建设项目、岑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黄平县且兰医院、麻江县第二中学、黄平县汽车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完工。

三、加大政府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各级财政要增加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 设的支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对中央补助投资要 做到随到随转,对省级各部门专项资金原则上上半年要下达60%以上、力争9月底前全部下达完毕,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到位推动项目建设。

在水利、城建、民生、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筛选出 一批已纳入国家专项规划、能够得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具备开 工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借力金融机构提前启动建设,所产生的 利息支出,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补助。(请农经科、投资科、社发科和环资科填报我州具体此类项目)

四、创新融资方式,打造政金企铁三角

围绕打造“政金企铁三角”,建立完善政金企合作常态化机 制,推动合作内容、方式与范围不断深化。定期召开金融推介 会,根据在建重点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资金需求情况,不定期召开 协调会,加大信贷资金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 推进“引金入黔”工程,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扩大信贷 规模,提高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比例。结合国家下调县域金融机 构基准利率的政策,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向各地项目加大融资 力度。强化与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在扶贫、基础设施和 民生等领域积极争取支持。加快融资平台的资源整合,鼓励金融 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给予贷款展期、续贷、增贷和借新还 旧等支持,特别是要发挥好铁投、水投、贵民公司等省级投融资平台的重要作用,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能力。

紧紧抓住国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机遇,鼓励企业通过 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 进行融资,鼓励和推动省内一批上市后备企业、中小微企业、5 个100工程等重大项目到股交中心挂牌并融资。积极争取国家支 持,发行适合不同投资群体的多样化债券品种。鼓励和引导创业 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私募基金的发展。放宽中介机构业务 准入,引进更多专业机构投资者。(请金融科修改此部分内容,最好能列出具体融资项目和申报的债券、基金等)

五、深化改革开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制定进一步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意见,在下放权限的同时提高管理效率,赋予

企业更多投资自主权。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 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精神,完善“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 发展的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确保全年完成民间投资 6200亿元。

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4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大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融资模式推广力度,首期推出100万平方米空臵标准厂房,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由社会资本购买、承包,并组织招商、收取租金,提高标准厂房入驻率。在公路、铁路、水利、市政公用、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等基础设施领域,在2014年9月底前推出首批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着力做好面向珠三角、长三角、港澳台、对口帮扶城市等发 达地区的重大招商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好专业招商和专题招商,把产业园区和标准厂房作为推进工业化的基本路径和招商引资的 基本载体,重点开展大数据、医药、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等产业 招商0。2014年5月或6月开展电子信息产业、新医药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引进实施一批示范性、标志性、引领性项目。对央企、民企、外企已签约的入黔重大项目,各地、各部门要逐个梳理,落实具体责任人盯办,确保项目落地建设。(由投资科和金融科共同完成此部分内容修改)

六、强化调度管理,确保投资进度质量

抓好投资任务和重点建设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将年

度目标任务按季分解落实到部门、地区,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加强运行调度,做到以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季通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并与分解目标任务进行对照,对进度完成情况不好的进行批评,对进度完成情况与目标差距较大的责任单位领导进行约谈,责令提出限期“补差“措施。(重点办:进一步做好投资与重点项目的调度工作,调度要精准,针对重点项目要做到数据调度与照片调度相结合,明确各县市专职调度员,责任落实到人。对未按计划开工、建设进度完成较差甚至是停工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并及时做好存在困难问题项目的专项协调会,由州级领导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集中讨论分批次解决,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有条不紊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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