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书格式

2024-11-28

购房合同书格式(精选7篇)

1.购房合同书格式 篇一

关键词:商品房,合同纠纷,权益保护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住房制度的深化改革, 商品房交易市场也相当活跃。自八十年代起房地产产业就得到了充足的发展, 并逐渐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 极大的带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 房地产产业的发展也极大的改善了我国人民的生活环境。

但是, 随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 相应而来的弊端也逐渐显露。比如说, 房价的持续走高, 使得很多普通百姓根本买不起房, 这也是当前对房地产产业讨论最多的问题。或者是由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种种纠纷也是目前暴露较多的问题之一。其中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对于不动产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 市场自动调节机制还不够健全, 商品房交易行为很不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不遵守城市信用原则等。因此而来的买房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加。

在目前所有案件数量排名中由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位列榜首。商品房买卖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 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是指当事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合同权利义务而引起的争议。我国目前对于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的解决方法主要有协商、行政处理等。但是, 因为商品房市场受经济规律的影响会出现很多自发性、随机性的问题, 所以, 目前对于解决由此引发的纠纷还需要政府调节及法律条文的建立健全, 只有这样, 才能大大降低商品房交易市场出现的大量的合同纠纷。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定义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义

所谓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房人, 买房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由此可见,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现售合同。所以在两种合同类型下发生的纠纷也会因为各自的不同的特点而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也包含三个要素:

1、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主体。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体即签订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一般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 即作为房屋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和作为房屋买受人的法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体。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体即买卖合同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一般来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即客体。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 除了房屋以外, 商品房的权属确认、变更、终止及等级发证行为等均是合同的客体。

3、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法律关系是指作为合同关系主体的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是双方合同法律关系的主要因素。

(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定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以下统称出卖人) 与作为买受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产生的各类纠纷的总称。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特点

(一) 纠纷主体主要集中在商品房出售方及买受人之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涉及的范围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买受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以一般由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一般发生在这些主体之间。

(二) 纠纷发生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预售领域

商品房合同纠纷主要包括商品房预售时出现的纠纷以及商品房出售过程中因费用交付引发的纠纷。其中又以商品房预售时出现的合同纠纷居多。这些纠纷主要原因有:房屋面积差异、房屋瑕疵以及预付款等。引发这些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预售阶段出售的商品房主要是尚未建成的商品房, 其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就成为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难以界定或者不明确标定的问题, 这就极易引发纠纷

(三) 涉及纠纷的主体之间法律地位的不对等

由于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体主要是商品房开发公司及作为买受人的个人。所以极易产生在社会地位、经济实力、法律等悬殊的差距。因为作为商品房开发公司的法人是订立合同的主体, 它有很大的自主权和知悉权, 而往往作为买受人的个体在面对合同制定、签订时的相对弱势, 再因为经济实力等悬殊的差距, 导致在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时使得买受人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 导致二者之间法律地位的不对等也是显而易见的。

(四) 纠纷原因主要在于商品房出售人的不诚实行为

商品房在预售时出售的是“协议上的房屋”, 也就是房屋还在开发过程中, 实质上的房屋还不存在。一些开发公司为了能尽快融资, 并以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将房屋出售出去, 因而采取隐瞒房屋建设基本信息、打出房屋虚假广告等方式故意隐瞒房屋信息造成消费者误解或者直接、间接地欺骗消费者, 这些都对消费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误导, 那么由于买受人与出售者之间信息掌握量上的不对等而产生的合同纠纷也就习以为常。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

(一) 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1、商品房预售广告与实物不符。

很多商品房开发商为了能尽快以高价将预计开发的商品房卖出去, 便想方设法将所售房屋的建筑规格、建筑质量等虚构化。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利用一些虚假广告来蒙骗消费者, 使得消费者认为所购房屋物超所值, 心甘情愿的花钱买下开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

因为预售主要是出售还未开发好的商品房, 所以消费者只能从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口中或者是广告宣传来了解商品房。为了利益, 一些开发公司往往会扩大所售商品房的质量等。例如开发公司往往在宣传的时候会承诺, 修好的商品房是豪华设计、小区内有高档健身设施等, 但真正的商品房却与开发商广告宣传严重不符。

所以在房屋交付时, 因不满开发公司广告宣传与实际标的物不符引发的合同纠纷不在少数。

2、内部认购引起的纠纷。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并且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以签订预售合同、收取定金的方式出售给房屋买受人的行为。其最普遍的表现方式就是承诺给买受人以最低的价格出售最优质的房屋。如:VIP认证、排号等。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房屋不得进行出售, 否则既是违法行为。

虽然如此, 但是这种内部认购行为还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 无非是在融资困难的商品房交易市场, 这样做能使得开发商尽快融资, 而迫于买房贵买房难压力的买受人也能得到一些实惠, 所以才会形成这样一个局面。

但是, 因为买受人在买房时无法看到所有房源交易信息, 对与自己买到的房子是否是最优质的也无从知晓。所以在房屋签订预售合同交完定金以后,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款, 主动权却不在自己手中, 而是掌握在开发商手中。当初承诺的不满意如数退还认购定金也成为空头协议, 不予兑现。

(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价款的纠纷

1、贷款办理过程中的纠纷。

因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还涉及到第三方, 即银行。而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不属于直接的义务关系, 也就是说银行是代替买受人支付房屋款项, 即银行是代履行的义务, 而不是直接的支付的义务。

而因为银行方面而使得买受人未能偿还买房款项而引发的纠纷也是时有发生。但因为银行是第三方, 对买卖合同并不受直接的法律约束, 所以并没有必须付款给开发商的义务。而此时因为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其与银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所以房屋买受人一方面要接受开发公司的违约追究, 还要单独追究银行的延迟付款的责任。而此时, 多数购房者因自身处于劣势地位多会自取自行承担的方式来解决。

所以, 为了避免因银行方面延迟付款而引发的种种问题和纠纷, 笔者认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需要向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尽量与银行单独签订合同并约定好因银行方面延迟付款引发的问题要由银行方面来承担责任和进行相当赔偿的责任等, 以免在发生纠纷时, 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

2、因其中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而引发的价款纠纷。

一般情况下, 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履行了合同约定, 才能保证共同协商的目的达成。而现实中往往存在一种情况就是, 当买受人交付了一部分约定的房款之后, 以销售方存在经营等问题的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房款。所以双方就会因为一方不满另一方而拒绝履行买卖合同规定的内容。这样就会产生因履行义务而引发的价款纠纷。

但在法律上判定一个行为是否合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证据。如果买受人认为销售方存在违背合同规定的行为, 那么就要拿出有力证据来。但在这种情况下, 因为举证困难, 买受人一般还是会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 往往以失败收场。

由商品房销售方欺诈行为引起的纠纷

1、“一房多卖”引发的纠纷。“一房多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一套商品房分别出售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受人的行为。在商品房买卖市场中, 这种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多个买主的行为屡见不鲜。因为在预售的过程中, 并没有实现房屋的真正交付, 而是签订的预售合同。在签订合同以后, 由于市场变化较大, 房子价格上升等原因, 一些不诚信的开发商在利益的驱动下又将商品房卖给出价更高的买主, 并签订合同, 这样就出现了一套商品房有多个买主, 并且都签订了买卖合同的情况。

这样“一房多卖”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就不难理解了。而在法律上如何判定商品房的归属问题却一直备受争议, 却没有一套明确的法律来对其进行限定, 这样商品房的归属问题就无法进行判定。于是, 很多商品房开发商便以工作人员疏忽或者不可抗力等种种理由对买受人进行搪塞推卸, 使得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因商品房一房多卖引发的合同纠纷就必须诉诸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但这其中受害最大的还是消费者。

2、证照不全的情况下出售商品房。商品房交易中的最后环节是商品房的交付问题, 而往往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全款交了所有费用以后, 却被告知商品房现在还不能交付给买受人。这种问题出现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商品房开发公司在进行开发或者开发以后没有得到相应的许可证。其中包括:建筑商自身主体资格的欠缺;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未得到质量验收合格证等。因为根据现行法律, 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的开发商是不能获准进行房产开发事业和房屋出售事业的。

如果开发商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商品房, 那么即使是与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 那么在后续的时间内也并未取得相应证照的情况下国家会依法查处这种违法行为。那么在这个过程中, 受害最大的也依然是房屋买受人。

3、出售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商品房。

有一些房屋开发商在利益的驱动下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出售一些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商品房也是十分普遍的。我们不能排除一些商品房开发商是怀着良好的初衷去预售商品房的。但是在商品房预售以后直到商品房交付这个时限内, 也并未取得商品房验收合格证书, 那么这种房屋出售行为就是违法的。

所以买受人与商品房出售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的法律效力问题也是有待法律考究的。如果在法律上认定出售人所出售的商品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那么也就意味着买受人所买到的商品房是不合法的, 即使这种后果的罪魁祸首是开发公司, 那么风险和危害买受人也是承担者之一。

所以因开发公司出售了未取得质量验证证照的商品房而引发的合同纠纷也是十分普遍的, 这就要求我们的买受人要擦亮双眼, 验齐证照之后再签订协议, 这样才能大大降低购房风险。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的立法不足, 对消费者的保护不足, 导致买卖双方权利及法律地位的不对等, 形成对买受人的不利地位。

四、有关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现状

在现行法律中, 对商品房买卖等规定的主要有《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条例》等, 在一些部门规章中也略有涉及。

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改革进程的加快, 城市住房制度的神话改革, 住房日益商品化, 随之而来的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凸显出来。但是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还有待建立健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法律, 逐渐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存在很多不足, 如:法律规定之间衔接不良, 立法冲突, , 在立法之初的价值取向上也存在着行政色彩严重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我国对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的法律权益保护等已经基本初具雏形, 但是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一系列的法律漏洞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问题。所以, 目前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问题所在, 建立健全相关立法。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购房者权益保护措施

(一) 加强对商品房交易市场的监督

这主要是指对商品房质量的监督。我国现行法律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的资质审查等都有所规定, 但这些规定往往流于形式, 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目前商品房交易市场中还是存在很多开发商出售质量不合格甚至没有取到相关资格证的商品房, 导致没有法律控制权的买受人无法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所以目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对商品房交易市场的监督, 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方法就是加强对商品房开发、出售等买卖行为的相关立法, 细化已有法律, 建立缺失的法律, 完善已有的法律体系。如:加强对施工及建筑单位资质审查的力度, 建立和晚上建筑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信誉档案, 设立处于中立位置的审批设计图机构, 实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审查和抽查等, 从源头上杜绝商家出售质量不过关的商品房, 以法律形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二) 商品房买受人自身在进行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要谨慎并增强警惕心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品房交易市场的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但不能完全将这种违法行为消灭。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要提高警惕, 在签订合同时, 要自习审查开发商所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其所购商品房的结构等重要信息要审查清楚, 做到心中有数。在签订合同时, 要将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局盖章的平面图等于开发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 查看是否有出入。最后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是否已经将违约责任等认定清楚等, 以免因自己一时疏忽而签字, 一旦出现纠纷受损害的将是消费者。

(三) 加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律的建立健全

完善房地产方面的行政立法, 切实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 对商品房交易行为进行法律限定加大商品房市场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商品房开发环节,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审查力度, 对于不符合开发标准的房地产公司坚决不授予质量审核合格证书, 在源头上杜绝不合法标的物的建设。而在商品房出售环节也要严加把关, 要严格审查房屋销售相关证件, 对于证照不全者, 坚决杜绝其销售。只有这二者有效结合起来, 才能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陈耀东著:《商品房买卖法律问题专论》, 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1.陈耀东著:《商品房买卖法律问题专论》, 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吴清旧, 贺丹青著:《房地产开发中利益冲突与平衡》, 法律出版社2 () () 5年版;2.吴清旧, 贺丹青著:《房地产开发中利益冲突与平衡》, 法律出版社2 () () 5年版;

[3]、程信和刘国臻《房地产法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3、程信和刘国臻《房地产法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4]、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房产交易指导手册》, 2004年出版。4、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房产交易指导手册》, 2004年出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颁布。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颁布。

[6]、陈小平《房地产金融理论与实务手册》, 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房地产信贷部, 1998年出版。6、陈小平《房地产金融理论与实务手册》, 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房地产信贷部, 1998年出版。

[7]、赵旭东《合同法学》—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2年出版。7、赵旭东《合同法学》—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2年出版。

2.新版购房合同有何新意 篇二

就目前而言,具备比较详尽和先进的购房合同示范性文本的就是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而这两个城市也恰好都各自在不久前进行了2005版(2006年投入使用)的更新。

上海:契合形势的产物

上海“新版合同”中有不少远远超越旧版的条文,可谓给了购房者很大的支持,同时,也有非常多的开发商对这个合同文本“极为不满”。

“新版合同”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契合形势的产物,因为几乎所有的新增条款都与加强“维权力度”有关,这些条款如果放在卖方市场的2003、2004年推出,几乎会立刻变成一纸空文,而在经历了2005年一年的调整之后,在慢慢趋向买方市场的上海房产界,它有了一定的生存空间。

此外,这份合同较之以往显得更为透明、详尽。笔者在进行对比后发现,“新版合同”增加的篇幅大部分可算作对消费者的“提示性内容”,即这些内容、权利其实是法律法规早就明确赋予购房者的,但过去往往因为大部分普通购房者缺乏相应知识,又或者迫于房产开发商的强势地位根本没有体现在合同中。而“新版合同”则将不少消费者权利性内容以分门别类的方式详细列出,可以说,只要是具备中等文化水平,又肯花上半天一天事件详细通读合同,基本可以全面地了解到自己的主要权利内容。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新版合同中的一些“亮点”,比如购房者可以分7次向开发商缴纳房款等,具体能否执行还很难说。因为这个条款仅仅是个供选择的条款,也就是说,购房者要按照这个办法付款,须征得开发商同意,而在资金链普遍紧张的关头,会同意这个要求的开发商可说凤毛麟角,即使迫于销售压力,开发商也完全会选择在房价上做点让步而不答应这个要求。果真如此,政府的良好用心将成一纸空文。

北京:能源节约也写入合同

新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较之以前,有9处不同,直接触及近一段时期以来购房纠纷的“多发区”和“真空地带“,如对商品房交付的条件进行了细化,提供了多种方案供当事人选择;增加了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使用条件的提示等,并且前瞻性地提出了节能措施的约定。

某种意义上说,北京的新版合同几乎是一个“消协版”购房合同。

比如说,北京的合同示范文本第七条起侧重双方对房屋具体事项的约定,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和节能措施的约定;并对房屋交接、设计变更进行单独约定。

此外,《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提示,开发企业建设商品房必须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房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甚至写到开发商造房要考虑能源节约因素。

我们能够理解设计这个条款的良苦用心,但是这个条款具体实施的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何种式样的房子算“节能”?不节能的房子是不是可以少交钱给开发商?这些争议都急待解决。

新版合同各有千秋

总体而言,两份合同各有千秋,侧重不同的保护方向,都比原来的合同文本更能保护购房者。其中,北京的合同文本显然更注重对于自住业主的生活品质的保护,更体现热点纠纷的解决思路。而上海的合同文本显然更有2005年房地产业调整后的应对思路,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有了提前化解的想法,也对未来的房产主流形态“全装修房”有了明确的约定,这种开拓思路值得赞赏。

在这里,笔者想提醒读者的是:所谓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一个建议,最终签字前一切是可以变化的,只要能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完全可以增加附加条款,比如你在北京买装修房,完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把上海的相关内容约定进你的合同,在杭州买房也完全可以把上海、北京的合同精华条款拉进来,创造一份“完美合同”,在最大限度上保护自己的利益。

3.购房合同书 篇三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302000元,总金额大写:叁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3020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

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

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

甲方公证人签章:

乙方(买方)签章:

乙方公证人签章: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

4.房购房合同书 篇四

房购房合同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 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房购房合同书2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房购房合同书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2)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见复印件附件一);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 (见复印件附件二)。

(3)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 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XX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 七 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 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 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 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 _ 。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

XX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 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 证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

房产也是骗子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往往购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准备过户时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去找人去又无法找到当初签约的那个人了。因此,二手房购置必须确保签约主体是合法房主,有权进行房屋的买卖。

第二:合同上明确标明房屋基本情况和付款时间

对买主来说,合同中必须注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和户型。这些信息须按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尤其是建筑面积,一定要看清,卖方容易记不清,尤其在现在来说,房价是按每平米多少钱来计算的,所以如果房价不变的基础上面积的多少就变得尤为重要。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真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这些都需注明。对卖方来说,最重要的是标明付款时间,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能模糊的口头约定。

第三:合同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

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费用,比如说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这些费用有些是预付费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省得购房后才发现问题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第四: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和房屋过户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存在违约的变数,不少人购房时基本就只注意房款,过户等问题,而忽略了违约的可能性,因此购房合同必须要写清楚各种违约的负责主体,违约的赔偿具体数目等,这样才能有效约束违约行为。所以必须在正规的中介公司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有所陈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能还有一些问题一时无法确定,这些可以在后来确定时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

第五: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第六:购买二手房时,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第七:购买二手房,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大多数购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时候去看的房,在这过程中误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现状,包括屋内的家电家具,合同中双方必须约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电,必须有所注明。以免引起纠纷。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

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购房合同书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为了合伙经营宾馆,经商议决定共同出资购买重庆________公司开发位于区路a栋88-4、88-9和a栋b-2、b-3、b-4、b-5、b-6之房屋,现就上列房屋(以下简称协议房屋)之产权及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房屋共计价款____________元。协议三方已于____年____月份各出资243980元(大写:贰拾肆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共计731940元(大写:柒拾叁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缴付了协议房屋的首付款,余款650000元(大写:陆________万元整)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协议三方按各13的比例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三方一致同意将该协议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协议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协议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13的权属。

三、未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处分。

四、鉴于协议房屋用于合伙经营宾馆,因此,各方应按各13之比例按份承担所有房屋装修费用。

五、各方承诺并保证:。

六、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债务需要以协议房屋抵偿,均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办理。若因其个人债务影响宾馆经营,该债务人应对其他各方(宾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原因使协议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被其他单位(个人)妨碍使用,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各方均应恪守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一条之规定,均属于违约,应支付其他各方违约金10万元,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若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协议其他方的经济损失16万元,违约方并放弃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少此项赔偿金额的权利。但若该金额不能完全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叁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

房购房合同书5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万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二、甲方: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由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购房合同书6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

依照《 民法典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门面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 ( 房屋所有权 证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甲方所售房屋应保证为本人合法财产且手续齐全、证件真实,并有责任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妥一切过户手续,其中过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三、甲方收齐乙方所付 购房 款同时,应将与此协议有关房屋一切有效证件原件交付乙方。

四、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时即支付玖拾伍万元整,甲方应出具 收条 ,第一次房款支付后房屋租金归乙方所有,剩余房款待过户手续办完后一次性付清,过户手续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月内办完。

五、甲方现将门面租赁其他方,甲方与其他方 租赁合同 作为此合同附件,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同时转交给乙方,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办理过户。乙方款项付清后乙方即行使业主权利。

六、甲方交于乙方为 房产开发公司购买的现有房屋标准。不得故意损坏房屋内任何事物。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到xx公司物业公平备案。

九、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 违约责任 ,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十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身份证 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购房合同书7

甲方(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________元,总金额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房购房合同书8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二百零八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____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

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附: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声明如下:

1、见证人与甲乙双方同为 集体组织成员;

2、见证人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3、本合同经我们见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存在胁迫、暴力强迫等违法情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本合同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家中签订,现场参与人员有甲方、乙方和见证人总计四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见证人(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购房合同书9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

第三条 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果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之前有将该房屋抵押、偿债、转让等行为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无条件承担。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时,甲方应

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住 址: 联系电话:

中间人(签字):

住 址: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字):

住 址: 联系电话:

四邻(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购房合同书10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间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x楼x单元x室住宅回迁楼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在x有一套回迁房,具体房屋编号为:x室,建筑面积暂登记为x平方米(最后以甲方办理产权证面积为准)。因目前该房暂不能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手续,而甲方又急于对空闲住宅加以利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因本回迁房户主为x,配偶:x;二人均同意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作价:经过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以人民币x元整(¥x元)向甲方购买该回迁房。

第三条付款方式:房款乙方分x次付给甲方。第一次:乙方于x年x月x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x元整(¥x元)。同时甲方将该房的《拆迁补偿协议》、《进户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回迁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保管。待开发商通知甲方可以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该房《房屋所有权证》时,甲方第一时间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产权》后,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乙方保管,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将该房《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所有过户手续办完后,乙方将余下购房款人民币元整(¥x元)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购房款人民币x元整(¥x元)时,将该房钥匙、拆迁协议书、进户证等所有手续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甲方取得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乙方一同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该房过户到乙方名下手续。此次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故意不协助的,导致增加过户手续费及税费的或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支付完全部房款后,该回迁房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必须保证有权利出卖该房产,对该房享有完全所有权,其他人不得对该房有任何主张权利。甲方必须保证该房没有进行抵押、没有“一房多卖”的现象,甲方更不准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出现其他权利人对该房产主张权利,造成乙方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无法办理过户至乙方名下,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不买此房。甲方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购房款和利息及有关费用外,还须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元整(¥x元),双方买卖合同终止。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在扣除x元违约金后将其余x元房款退还乙方,双方买卖合同终止。

第八条回迁手续:甲方在x年x月x日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接收该回迁房时,同时拿到x张收据和一份《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进户证》等手续。

第九条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应将该房钥匙、x张收据、《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进户证》等所有手续转交给乙方保管。将该协议交给乙方保管后出现丢失或者毁损,导致不能进行房产登记等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因甲方违约,需聘请律师起诉的,律师费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协议共三页;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电话:

证明人签字:

签字时间:x年x月x日

房购房合同书11

卖方: ________(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____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购房合同书12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

第一条款及

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

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5.小产权购房合同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系***********村小组村民,村里搞小康规化建设分得一块地长10.20米,宽11.20米的宅基地,并要求限期建房。现因甲方资金困难,将一幢未建需共建三层及上加加热层全面封顶的房屋第三层毛坯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第三层户型属三室一厅一卫一厨结构。甲、乙双方本着公证、公平、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此为凭。

一、甲方即将建一幢长10.20米,宽11.20米,每层高3.20米的三层及上加加热层全面封顶的毛坯房屋,将第三层以现金捌万元整人民币出售给乙方,时间为玖拾年(具体时间以国家规定拆迁为限)。乙方户权楼梯道使用权与甲方享有同等使用权,一、二、三、四楼楼梯道双方均可使用。

二、甲方应将乙方三楼水电进门道安户与甲方二楼布防一个样。

三、甲、乙双方今后权利义务相同各自负责,包括以后国家规化、房屋拆迁被征用,三楼拆除面积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以后规定需要收取相关费用,乙方只承担三楼费用。

四、乙方如需转买房屋,甲方均不得干涉,但在同等价格甲方有优先权购买。

五、如甲方资金困难需向外界借贷款,甲方不得将本幢三楼作为借贷抵押物。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订立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中间人)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如需办理其他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生效,甲方包括子孙后代永不返悔,如甲方包括子孙后代违约,要收回乙方楼层,需用乙方购买时所需伍倍的价格收回。

甲方:乙方:

证明人:

6.试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 篇六

一、格式合同的利弊分析

(一) 格式合同的优益性

格式合同可以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率, 节省时间和费用。在主体广泛、交易频繁、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商品交换与服务交易中, 大量的重复性交易活动决定了生产者、经营者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就合同的条款与每一消费者逐条协商。而格式合同的标准化、格式化恰恰满足了生产者、经营者所希望精简缔约的过程, 又可以对相对人反复使用, 节约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 降低生产成本、简便手续、增强了竞争实力。

格式合同可以维护交易安全, 预先分化风险, 确定和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 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风险, 甚至将风险转让于第三人。

对不特定的第三人体现公平原则。现实生活里, 不特定的第三人缔约能力有差异, 缔结一份普通民事合同, 他们可能因能力的不同而导致对同样的交易却承受不同结果的不公平现象。而格式合同不因第三人的能力、地位、经济条件的不同而修改条款, 它为不同条件的人提供自由交易的公平机会, 也给他们提供相同的交易结果, 体现机会与结果的公平。

(二) 格式合同的弊端

它往往会异化契约自由和公平原则, 成为强者压迫弱者的工具。格式合同往往是由经济力量强大的垄断企业采用, 具有较强交涉力的垄断企业向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 弱者一方迫于生存的需要, 且同一商品的提供者都采取了相同的合同条款, 弱者一方只能屈从于连他自己也不太明了的由垄断企业提出的合同条款。因此, 格式合同在给现代社会带来效率和便利的同时, 也在日益蚕食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格式合同相对人的合同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所谓合意, 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即在合同的内容, 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尽管从表现形式上看, 相对人概括地接受了所提供的格式合同的条款, 这种接受本身就是其享受契约自由的体现。但是, 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预先制定的, 相对人不参与合同的制订, 更无法决定合同形式和内容, 且大多数采用格式合同的企业都是人们基本生活条件的提供者, 因此, 在相对人自愿接受格式合同条款的背后, 却隐藏着相对人被迫屈服于强大垄断企业的无奈。

采用格式合同的企业在预先制定合同时, 总是以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 几乎很少考虑或完全不考虑相对人的利益, 往往规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相对人的合同内容, 免除或者限制合同制定者的责任, 加重相对人的责任, 不合理地分配合同风险, 甚至限制和剥夺相对人行使权利。

二、对格式合同的规制

立法规制, 即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来排除不当条款适用的规制方法。这是规制格式合同最有效的办法, 也是行政规制和司法规制的基础, 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格式合同的流弊, 并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立法规制具有两种立法体例:即一般法规制和特别法规制, 一般法规制是反映在民法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原则性规定中。我国在《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则的条款规定可理解为限制不公平条款的一般依据。特别法的规制是指通过民事或经济专门法对不公平的合同条款进行特定的规制。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海商法》、《保险法》均有体现。虽然这些规定在立法规制格式合同方面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 但过于简单和概括化, 不利于保护合同适用方的利益。如《合同法》第39条中的“公平原则”和“合理方式”只是一般条款性规定, 它在合同法总则中使用有其合理性, 但由于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和专门的合同规制法来明确, 就可能被合同制定方利用来损害适用方的利益。因此, 应尽快对第39条的内容作出司法解释, 其中包括对不公平条款如何确定, 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的认定以及合理提醒注意的方式等, 在时机成熟时, 应制定一部规制格式合同的专门法律, 从格式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格式条款的订入、解释、监管、违约责任等作出全面的具体的规制, 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格式合同的积极作用。

行政规制, 是指由行政机关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禁止不当条款的使用。行政规制既可以通过事前对格式合同审查而将不公平的条款遏制于初始, 也可以通过检查而废止正在使用的不公平条款, 这实为有效的控制方法。我国应建立如下的行政规制体制:对直接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相关的公用事业部门和垄断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事前审查, 非经审查批准, 不得使用。对其他的格式合同, 不以事先审查为必要, 但必须给予合同适用方一定的救济手段。如出现对合同适用方不合理的条款, 合同适用方可以向某个行政机关举报, 行政机关应进行审查, 一旦审查属实, 此类条款禁止使用。

司法规制, 是指法院依法对当事人在格式合同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予以裁决, 以此否定不当条款的规制方法。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就是一个司法规制的法律依据。司法规制可以保障立法规制的实效, 是对格式合同最终极的规制方式。司法规制属于事后规制制度, 以当事人提起诉讼为前提。当发生格式合同纠纷后,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格式合同条款的效力予以解释、确认和保护以及对民事损害赔偿做出公平的判断, 从而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整体利益。司法规制属于事后救济, 仅适用于个案, 而且诉讼程序复杂严格, 对当事人而言, 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因此, 单靠司法规制对当事人进行救济是不够的, 必须和其他制度相互结合, 共同规制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犹如一把双刃剑, 它给我们生活带来高效、经济、便利的同时, 也给弱者权益带来各种各样的损害。因此, 必须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 从而既发挥格式合同省时简便的优势, 促进现代经济的发展, 又对其进行必要和有效的法律控制, 矫正格式合同关系中的不平衡, 更好地保护在合同关系中居于不利地位的弱者, 以保障交易公平, 实现社会公正。

摘要:格式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泛运用的合同形式, 使用简捷、省时、经济, 体现了现代经济生活高速效、低耗费的特点和交易迅速的要求。在给现代社会带来许多益处的同时, 格式合同自身存在的缺陷严重威胁着合同自由和社会公正。因此, 对于格式合同的规制非常必要。

7.购房合同书格式 篇七

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中介找到房源并带我去看房,我一眼相中,于是成交。办完手续拿到钥匙,却突然发现买到手的房子不是看过的房子。一询问,才知两套房子的结构、面积完全一样,但朝向不同,从东北朝向变成了西北朝向。我气冲冲找中介诘责,他承认张冠李戴,但要我去找卖家解决;我找了卖家,卖家又说责任在中介。请问:中介张冠李戴,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答:

房产中介是卖房人与买房人之间的中介,其具体事务就是帮卖房人登记房源信息、宣传发布并且保证房源真实有效;帮买房人寻找推荐合适、理想的房源,并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加以引导,促使成交。房产中介促成了房屋买卖成交,可以收取中介服务佣金,若因自己的失误给卖房人、买房人带来了损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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