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陪人家属管理(共1篇)
1.患者及陪人家属管理 篇一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压力增大, 我国精神病患病率逐渐升高, 目前我国精神病患者已达1600万。现存精神病专科医院及专业人员数量远不能满足病人得到及时救助的需求, 同时精神病院的治疗环境不同于正常的社区家庭环境, 如果康复期病人长期住在精神病院治疗, 既不利于减少精神残疾的发生, 也不利于病人回归社会。精神疾病是一种慢性疾病且复发率高, 导致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受限, 其家它不仅有利于病人回归社会, 在精神科医生和社区康复指导者的指导下, 重视家属对精神病患者给予照顾和治疗即精神病患者家庭管理不失为解决上述矛盾的一个方法, 且可大量节约卫生资源。另一方面家庭承担主要照顾责任的同时, 他们也承受着来自社会、家庭、经济、生理、心理等各方面的压力。
二、精神病患者家庭管理的内容
鉴于具有开放性特征的精神病治疗社区支持模式创新思想, 在重视专业精神卫生康复部门作用的基础上, 精神病患者家庭管理的内容概括如下。
(一) 生活照料与督促患者服药依从性
生活照料是家庭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其任务是监督、协助病人自理日常生活, 满足各项生活需求, 包括卫生、饮食、睡眠等。有的精神疾病, 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比较容易复发, 而且每复发一次, 病情都会加重。为了预防复发, 病人家属应当了解一些精神疾病复发的征兆, 以便对病人给予及时治疗。且精神疾病康复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维持服药, 有的甚至需要终生服药, 家庭成员应当根据医生的指导, 按时按量督促病人服药, 保证患者每次都将药物全部服下, 同时还需注意服药后的副作用, 有明显异常时应同医生联系。
(二) 心理疏导和支持
当精神病患者一些症状消失, 自制力恢复时, 他们对其发病期间种种表现产生内疚、自卑、自责, 对自己的升学、就业、婚姻等问题亦有各种想法, 内心矛盾冲突频繁发生, 再加上家庭及同事之间的冲突, 使病人长期处于慢性应激状态, 也难免引起旧病复发。
作为家庭成员, 首先要引导病人对自身疾病有一个正确认识, 明白患精神疾病并不是一种耻辱, 只要做到遵从医嘱, 坚持服药, 保证情绪稳定, 也能和其他疾病一样得到控制。其次, 对病人要多给予爱护和理解, 满足其心理需求, 尽力消除悲观情绪, 多解释、疏导, 帮助其从内心冲突中解脱出来, 家庭和社会应给予充分的支持。
(三) 鼓励病人积极参加社会技能训练
精神疾患可导致患者社会角色功能发生障碍, 如果患者长期难于完成其社会角色或完成社会角色功能受损, 该患者必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精神残疾。残疾康复的重点在于医疗、教育、心理干预、社会技能训练及改善环境等各项措施并举, 从而减轻患者残疾的程度、恢复或部分恢复其社会角色功能, 重返社会并最终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目前, 社会技能训练正在日益受到各国精神卫生工作者普遍关注。作为家属要鼓励、支持病人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参与社会活动, 参加社区医疗站、日托培训中心等功能恢复训练, 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交活动、合理的体育运动和家务, 在有机会的情况下, 选择力所能及的工作, 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三、精神病患者家属照料负担分析
精神病患者家属出于家庭责任关心、呵护患者的同时, 由于精神疾病的社会影响, 自身也承受着心理、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诸多压力。
(一) 患者家属心理压力大
由于精神病患者家属缺乏对精神病的认识和受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 害怕患者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 甚至否认精神病, 且急于了解疾病的性质、有无迅速而有效的治疗措施, 对疾病治疗抱有较高的期望值, 同时又担心药物能否损害患者的健康, 害怕药物成瘾等, 因此急需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及防治。其次, 由于部分精神病患者出院时存有残留症状或巩固治疗阶段病情复发而再次出现精神症状, 如攻击性行为、言语兴奋幻觉、妄想、情感淡漠、行为退缩等, 使家庭成员在与其朝夕相处中, 产生不同程度的各种心理障碍。多数研究结果发现精神病患者家属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 并伴有躯体不适、人际关系敏感等心身不健康状态, 不仅影响家属自身的正常生活, 也不利于精神病患者的护理治疗。
(二) 患者家属社会支持差
社会支持是指个体来自社会各方面包括家庭、亲属、朋友、同事、伙伴、党团、工会等组织所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援, 具有减轻应激的作用, 是应激作用过程中个体“可利用的外部资源”。Angermeyer等研究发现, 由于社会对精神疾病的错误认识和歧视, 人们不愿与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有过多的联系, 又因照顾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照顾患者以及连带病耻感, 主动参加各种活动下降, 与人群交流减少, 得到的社会支持也随之减少。
(三) 患者家属经济负担重
多数精神病患者工作 (劳动) 能力下降, 甚至丧失工作能力, 无法获得收入, 加之他们需长期服药治疗或疾病复发再治疗, 以及病人的破坏性行为对家庭用具和设施的损坏, 均需经济投入, 致使家庭成员难以承受其经济负担。
四、精神病患者家属负担消减的干预策略讨论
(一) 规范完善责任监护
政府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家庭管理对精神病防治的重要性, 由单纯重视精神病人的治疗拓展到重视精神疾病的预防, 制定精神卫生法规, 政府从财政上予以支持, 为病人指定有效监护人, 设立监护人专项补贴, 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指导, 签订看护管理协议, 使他们明确监护责任及相关措施, 定期对监护人考核, 保证家庭看护管理期间, 能按照培训内容给予病人生理、心理、社会的全面照顾和管理, 及时发现问题, 采取相应措施, 避免病人出现逃跑、肇祸、肇事、危害社会的情况, 促进其全面康复。
(二)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因素在精神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康复、护理中的影响已形成共识, 因此应在社会上广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 教育患者周围的人要尊重、关怀、理解患者。
加强精神疾病的预防, 促进精神健康, 维护精神患者的权利, 为广大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没有偏见和歧视的医疗服务, 消除社会偏见, 以减轻精神患者及其家属的自卑心理, 使患者能够得到积极有效的治疗。
(三) 完善社区精神病人社会保障机制
精神病人康复过程较长易于反复且受陈旧观念影响, 特别是因病人在社会上肇事肇祸时有发生, 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接收康复后的精神病患者, 致使他们寻找工作较为困难, 许多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特别是精力和经济双重压力会造成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的恶性循环, 无力对其控制, 从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因此应当给予贫困精神病人适当经济补贴和各方面的照顾。例如, 国家提出普及医保覆盖面、建立社会保障系统是一个福音, 通过各项措施帮助他们建立信心维持治疗, 减少复发, 为精神病人家庭管理提供有力保证。
(四) 强化精神卫生专业社会工作体系建设
精神疾病的形成常与社会问题相关, 又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需要社会工作者协助预防、治疗与康复。当前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处理, 主要关注专业医院治疗, 对于患者所处环境改善等领域还存在着很多不够完善和需要完整的地方, 社工的协助就能很好的填补这个空缺。为此, 应提高精神卫生社工的专业化水平, 加强精神卫生社工的制度化建设, 完善精神卫生社工的外部环境, 使精神病患者在回归社会前做好再社会化, 对促进病人的心理康复、社会康复, 使病人顺利回归社会, 扮演正常的社会角色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彭林珍, 罗家洪, 毛勇等.精神分裂症患者生命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 2007, (17) .
[2]姜乾金.医学心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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