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文员的工作职责

2024-12-31

关于采购文员的工作职责(精选4篇)

1.关于采购文员的工作职责 篇一

一、规范采购程序

1. 完善采购合同, 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减少因权利义务关系

不明确导致的诉讼和经济纠纷。目前很多四星级以下低星级饭店规范的采购合同文本尚未系统建立, 有相当部分是口头协议或是在对方起草的合同样式基础上进行修改, 难免会出现合同条款遗漏或不利于饭店的条款, 一旦出现纠纷, 经常陷入被动。可考虑按照食品、烟酒、副食调料、电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分别制定格式文本 (参考律师的意见) , 对所有供应商进入饭店都要签订采购合同, 用经济合同来保障饭店的利益。

2. 建立健全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努力提升与供应商的合作水

平, 在严格执行比质比价的采购原则过程中, 贯彻公开、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 为供应商创造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供应商的选择是采购工作的起点, 一个规范的起点, 意味着事情成功了一半。从供应商的初选、资料证件审查、诚信调查、资信背景、样品提供、物品试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决定供应商等环节突出“透明”二字, 要敢于把整个决策过程透明化, 杜绝人情化、私情化。要让供应商觉得产品进入饭店虽然困难重重、但非常的公正, 与饭店合作是互惠互利、双方共盈。在巩固原有合作伙伴关系的情况下, 择优选择更多资质优良的供应商加入与饭店共同发展、共同前进的行列, 做到互利双赢。

3. 加大对部门需求的了解, 尤其是对经营部门的经营新举措

及饭店行业新的发展所引发的新需求, 更要多方考察市场;一方面根据需求去摸市场, 另一方面根据市场同类型新产品、新性能, 向部门介绍, 发挥市场和部门需求的纽带作用, 改变以往盲目采购, 买回来的东西达不到部门的使用要求, 然后推脱责任说“市场上的东西就是这样”。

4. 增强采购的计划性, 降低突击和临时采购的量。突击和临

时采购固然不可避免, 但相对计划采购而言, 突击和临时采购的价格监控很难, 最容易出现问题, 更容易导致成本费用的上升。

5.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事, 敢于坚持原则, 不怕得罪人, 行

得正, 做得端, 对涉及采购的流言蜚语要冷静、正确看待, 多查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对其他部门充分理解。

6. 目前星级饭店的供应商有相当一部分是民营企业或个体户,

手续不健全, 所供物品档次和质量参差不齐、不稳定, 一旦出现假冒伪劣和食物中毒事件, 供应商承担风险的能力不足, 从而也给饭店的经营带来隐忧。从饭店规避风险、提升用品档次出发, 可考虑对现有供应商分期、分批进行清理, 逐步挑选有一定经济实力、诚信、运作规范的公司型商户建立与饭店的长期合作关系。

7. 要经常听取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验收的意见, 对所有供应商建立诚信档案, 划分等级, 定期淘汰, 在供应商之间要充满竞争。

二、提高采购人员业务水平

1. 定期组织员工加强业务学习, 重点学习饭店行业所需物品

的新产品、新型号、新性能, 在“一专多能”的前提下突出“专”, 注意与饭店、餐饮同行之间的交流, 改变采购人员“只需跑跑腿就可以了”的传统认识, 逐步提高采购工作的技术含量。

2.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廉洁、高效、规范、敬业”应成为采购人员的座右铭, 要天天讲、经常抓、警钟长鸣。

三、加强采购监督

1. 价格监控。可考虑采购部经理尽量不直接经办采购事宜,

重点放在内部监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了解和把握市场, 督导部门工作。避免“自己采购、自己审批价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把经济利益和监控分开来, 真正起到把关的作用。

2. 对涉及家电、超市、电脑、大宗物品的采购, 很多都有厂

家、商家的返利或赠券、赠品, 对此监控, 可考虑与厂家、商家联系洽谈的人员不负责结账付款, 结账付款的人员不负责采购事项的洽谈, 辅之由经理或第三者突击与厂家、商家联系、事后调查的办法, 尽量减少舞弊现象。

3. 可由饭店总经理设立采购举报信箱, 由财务部和总经办对署名的必回复, 查实的公开惩处。

4. 定期与供应商和财务核对账目, 建立有专人负责的业务台

账、资金支付台账、质量台账等组成的台账体系, 从资金流、物流方面保证帐目的清晰无误。与财务部配合, 降低现金的支用量, 压缩采购人员的报账周期, 采购人员的预借款按月与财务核对, 防止采购人员借款长期积压, 到辞职和离任时才发现账目有误, 追究责任已经是“马后炮”了。虽然可以采取扣工资等方法适当补救, 但说明在程序上存在漏洞, 可以让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5. 由财务部建立与供应商定期对账制度, 防止采购人员挪用

资金或中饱私囊, 对采购人员用支票通过供应商套取现金的行为, 一经查实, 严肃处理。

6. 采购人员不定期轮岗, 对主要岗位采取强制休假制度, 防止问题积压长期不能得到暴露。

7. 进一步完善采购事前报价制度, 逐步延伸到所有物品的采

购, 坚持和落实“货比三家”政策, 杜绝东西买回来之后再补采购单的现象, 没有事先报价的物品采购可拒绝验收。

四、主动采购, 降低成本费用

2.关于采购文员的工作职责 篇二

关键词:物资采购;监察;管理效能;建议

前言: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加速和市场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物资采购工作也随之变得更加复杂,物资采购的效能直接影响整个企业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是保证企业各环节能够流畅运行的保障。

1.加强对物资采购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和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当今社会越来越注重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企业在培养物资采购人员时,更要兼顾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的共同进步,这样才能培养出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物资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廉洁从业教育有利于促进物资采购人员在工作中正确对待自己的职责。

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就要不断加强对物资采购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和监督,企业对此要有详细的培训和教育计划,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和廉洁从业知识学习,时刻警钟长鸣,不仅能让他们更好地熟悉业务以及相关的技能,同时也加强了他们的廉洁思想意识,拒绝腐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培养起良好的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企业可以通过召开广泛的廉洁从业教育和宣传讲座,规范企业物资采购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使物资采购团队更加富有活力,促进物资采购业务处于健康有序的进行,有利于整个企业的运行更加科学合理。

2.优选采购技术方法

物资采购中,采购技术非常重要,先进的采购技术能够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首先,要对当前市场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设计采购方案,这样有利于企业量身定做物资采购方法,尤其是经济上,既可以降低采购费用,又可以采购到质量较好的物资;其次,优化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例如,在招标比价采购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的监察,尤其是在大宗、大金额、关键物资的招标采购中,监察是必不可少的。

现在还有很多人存在利益至上的观念,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被经济利益所驱使的现象和行为,所以无论选择怎样的采购技术,采购工作都必须接受监督。物资采购中既要提高技术水平,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又要有先进人才的保障,这样才能保证物资采购工作的科学有效的进行,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

3.改善监督管理技术和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的效率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的发展方面,我国已经逐步进入信息化时代,油田企业在物资采购效能的监察工作方面已经开始采用信息技术管理,信息技术的监控和管理能够及时、快捷的对其产生的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例如,油田企业加强完善信息监察的技术和设备,为企业在物资采购效能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先进的技术,更好地促进监察工作的科学有效的进行。传统的监察工作通常是由工作人员亲力亲为的到达现场进行观看或监督,这样既浪费人力、物力,又浪费工作时间,由以上可知信息技术代替了人们的脚步,并且更加省时省力的处理监察工作中的问题,提高了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物资采购的监督执法制度有待于完善,需要各监督部门的积极配合

目前我国对物资采购监督工作的制度体系还处于积极的探索之中,在物资采购的监督执法的制度规定等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当前的监督执法制度在实际的工作环节中,容易产生责任不清,其工作环节、流程等都是比较复杂的,在采购的时间上跨度较长,制定的物资采购等工作计划可操作性不强。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制度建设,强化对供应商和项目以及评委库等各项内容的科学有效管理。

另外加强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统一各个系统和部门的相互配合,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样就会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加强油田企业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总之就是加强领导和各部门的配合,明确工作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加强各个纪检监察部门等领导和工作的运行体制,保证各个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成,提高我国油田企业物资采购工作质量水平。

小结:

综上所述,关于物资采购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考需要周全,包括采购人员的思想、采购的技术、设备、制度等都要达到一定的高度,采购人员工作在一线,思想素质能力很重要,技术设备是物资采购的必需品,领导的监督和检查也是不可缺少的,另外不可缺少的是制度的保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油田企业的物资采购效能的合理释放,使其各项工作得以正常的运行,促进整个企业运行处于良好的状态,使企业在社会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社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梁秀华,陈丽娜,李庭蕊.开展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的相关思考[J]. 管理观察. 2014(19)

3.关于采购文员的工作职责 篇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 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受世界各国的关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推行绿色消费、绿色采购,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是至关重要的。绿色采购是指采购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产品。其消费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普通消费者。政府绿色采购是指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购那些无污染、有利于健康及循环经济发展的产品和服务, 以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政府绿色采购的意义主要是:首先, 政府绿色采购, 着意选择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有益健康的“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可以作为调整宏观经济, 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其次, 政府绿色采购能调动企业生产节能减排的绿色产品的积极性, 促进和推动企业加强和改善环境管理, 不仅能节约资源能源的消耗, 也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带动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建立, 促进生态产业化, 对于带动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引导作用。再次, 政府率先垂范, 从自身做起实行政府绿色采购能起到促进可持续发展, 推进绿色采购的示范性作用, 也有助于树立政府良好的社会形象, 同时可以促进公民环保意识的提高, 加快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

二、我国绿色采购制度的发展和现存的问题

我国于2003实施《政府采购法》, 其中第9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目标, 一些单行法和地方性法规已涉及到政府绿色采购的内容, 实际运作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2006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 (含计划单列市) 预算单位首先实行, 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北京奥组委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在奥运会的整个筹办、举办过程中开展绿色采购。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筹办、举办及赛后利用的过程中。可见, 政府绿色采购在我国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尽管如此, 我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瓶颈”。

1. 缺乏对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支持。

世界各国都在逐渐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对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中就缺乏对绿色采购的明确规定, 这样在执行过程中难免缺乏制度约束和政策导向,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也没有对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条例和细则做详细规定和说明, 缺乏法律依据和效力。由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中也没明确提出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2. 节能环保意识有待加强。

政府采购人员的节能环保意识不强, 对环保知识不甚了解, 长期以来的采购习惯和观念使政府绿色采购推行受阻。另外, 我国政府的绿色采购往往只注意到末端的产品, 忽视了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的全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节能要求, 没有对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实行绿色标准。

3.“绿色清单”中政府绿色采购的对象有限。

政府采购中没有明确规定对绿色产品采购的优惠措施。绿色清单也很难把所有绿色产品和服务囊括在内, 这样就使政府绿色采购缺乏依据。

二、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议

针对我国政府绿色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借鉴国外政府绿色采购经验的基础上, 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立法。许多国家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都有坚强的法律做后盾。例如, 日本颁布了《绿色采购法》, 韩国制定了《鼓励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法》, 美国除《政府采购法》外, 还颁布了《环境友好型产品采购指南》等。我国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的同时, 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法律, 对我国已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进行修订, 使其日臻完善, 并在法律框架下, 有条不紊地推行我国政府绿色采购。

2.提高全社会绿色消费的意识, 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市场经济的主体包括政府、厂商和消费者。政府应在绿色采购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培养公众的绿色消费观念, 并积极引导厂商和消费者, 为构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营造良好的环境, 逐渐营造全社会的绿色消费氛围。

3.建立绿色采购标准, 增强“绿色清单”的可操作性。“绿色清单”能够反映政府的政策意向, 使采购机构的绿色采购有了明确的根据。由此, “绿色清单”应扩大范围, 尽量涵盖所有政府采购的对象。此外, “绿色清单”应具备可操作性、指导性的特点, 与国际标准接轨, 便于认证、执行和推广。

4. 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增加绿色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由于绿色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中要考虑到环保、节能、安全等因素, 因此绿色产品的成本相对较高。为调动厂商的生产积极性, 保证绿色产品的供给充足,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财税政策和加大政府绿色采购来引导、激励厂商生产绿色产品。

5. 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信息公开与反馈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

政府绿色采购的信息公开机制能增加透明度, 良好的信息反馈能加强厂商与政府的沟通, 便于信息的交流和搜集, 同时也加大了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督。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也是加强对政府绿色采购人员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保证绿色采购制度充分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

参考文献

[1]马海涛 姜爱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

[2]王军 岳思羽 汤大伟:对于我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思考[J].中国发展, 2007 (3)

4.关于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思考 篇四

关键词:政府采购 绩效评价 问题 改进建议

财政支出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福利,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采购也应以此为根本方向。目前,我国政府面临着财政资金的有限性与公共需求增长的双重压力, 这直接导致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供给不能满足社会对货物、工程、服务等需求的增长。这样,也就迫使政府不得不进行采购绩效管理,以提高现有采购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同时要求政府在对公共财政资源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过程,还必须要注重结果和绩效,进行科学合理地计量和评价绩效。

一、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尽管,政府采购工作已在我国有了几年的实践经验,但仍未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政府采购的绩效評价而言,更是处于探索阶段,尚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制度不规范

从实施绩效评价较好的国家的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都以法律形式或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其实施,而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多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 大部分政府采购部门都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作为保障,在制度化和科学化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及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没有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作统一规定和要求,使得各地、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评价方法也不尽相同,评价程序更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缺乏规范化的评价标准,又没有针对绩效评价方面的准则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文件,是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主要障碍。

(二)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单一

我国政府采购绩效因支出范围广而杂、差异性较大等原因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使得对政府采购绩效很难从某个单一的角度或层面进行评价,需要一个完善的评价体系。而我国目前很多地方以单纯的节支率作为采购绩效评价的指标,即考核政府采购资金节约额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比率,认为该比率越高政府采购节支越明显。仅使用单一指标不能全面反映政府采购的高效性,且较高的节支率也并不是政府采购唯一的目的,高节支率也不一定意味高效。在具有良好的资金评价指标前提下,还要辅之以相应的行政效率评价指标,即衡量政府采购是否能够及时满足使用部门的需要。目前,由于我国政府采购资金浪费严重且分配不均、不能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衡量,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能够全面反映政府采购效果的指标体系,才能起到对采购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三)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理论和实务研究进展缓慢

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有关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理论和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在我国各政府部门中,对绩效评价的认知还局限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有相当一部分财政管理人员只是对这个名词有一些初步印象,至于它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具体该如何操作,还知之甚少。甚至有种观点认为,绩效评价是西方国家的产物,不符合中国国情,在现有的财政收支管理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再去搞这些不实际的东西,似乎意义不大。另外,对于西方发展政府采购较早国家的公共组织绩效评价的理念与实践仍缺乏系统的介绍和研究。致使我国本在政府采购发展缓慢的背景下,采购绩效进展更为迟缓。

二、提高和改进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法制化建设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经济社会活动有序运行的保证,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当然也不例外。我国财政部于1999年发布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又于2003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但仍有许多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相适应或冲突的地方亟需修改,同时也迫切需要制定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我国可在修改《政府采购法》时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内容纳入其中或专门制定“政府绩效与政策评价法”,让绩效评价成为对政府采购的法定要求。同时制定《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方法选择及工作程序》、《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一系列统一的制度规范,对全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工作规则、工作程序、组织方式及结果应用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对相关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等,以便为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设立独立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构

设立独立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构,配备专业的评价人员,其目的是使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价做到客观公正,使政府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都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水平高的工作,涉及经济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它要求采购人员不仅要熟悉预算、合同、招标投标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掌握绩效评价程序,更要具备建筑、设备、质量、商品性能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采购技巧。因此,只有塑造一批业务精通、训练有素、具有良好道德的政府采购专家队伍,才能保证评价任务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

(三)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

由于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发展时间较短,因此,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是提高我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对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政策措施,上级部门要从政府采购的角度给予积极支持,并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对因政策滞后或界限不清造成的违法违规采购问题,要积极向制定政策措施的部门反映,促进各项政策的健全和完善。在加强理论研究的同时要抓好实践,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项目实施的政府采购要实行全程监督检查,保证投入的资金能够足额到位,并能用在刀刃上,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应有效益。

(四)完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

1、建立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包括对经济效益的评价和对社会效益的评价。对经济效益的评价可以参考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而定,对于社会效益的评价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性质的内容而定。由于社会效益是很难用定量指标来衡量的,而定性指标有时又难以保证公平。因此,在制定社会效益评价指标时,可以使用一些原则性较强的定性规定。在进行指标体系的设计中应遵循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制度规范、客观公正、操作简便的基本原则,借鉴已有经驗,提高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可比性和准确性。

2、确立准确的评价方法

有效地评价方法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准确程度,增强社会公信力。在评价方法上,一是要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方法常用的有功效系数法、综合指数法、数据标准化法、主成分法等;定性的分析方法主要有隶属因子赋值法和德尔菲法等。二是定期检查和改进评价方法。没有任何一种评价方法是完美无缺的,既然不能将管理类比自然科学,那么只能用一种最佳组合来弥补非客观因素所造成的误差,尽量做到与实际相符。

3、完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手段

应完善公众参与度及对服务的满意度等外部评价手段。目前,在我国,政府是纳税人的公共资金托管人的地位并没有确立,纳税人也缺乏对公共资金的监督管理意识。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才能真正了解人民的需求;只有通过群众和服务对象评议政府绩效,才可以知道现在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人民的需要,并进一步调整施政策略。将公众的认可程度作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标准,可以弥补过去自上而下的评议制度忽视社会公众利益和需求的局限,它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评议制度,可以与自上而下的评议制度互相补充。

4、健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绩效评价标准是评价结果的参照物。由于我国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时间较短,绩效评价尚不成熟,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这就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在理论上探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参照国际上通行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使政府采购真正地实现经济、政治、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冶,王宗军.我国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J].财会通讯,2006

[2]黄明锦.政府采购绩效评价[J].中国政府采购,2008

[3]顾奋玲.对政府采购资金绩效的考评研究[J].中国政府采购,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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