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社保解决方案(精选8篇)
1.新三板社保解决方案 篇一
中钢网举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挂牌敲钟仪式方案
一、敲钟仪式背景
自2013年以来,受钢铁下游产业市场需求低迷及粗钢产量供大于求的影响,钢铁行业已经进入微利时代。高囤货、赌行情、赚差价的模式已经难有奇效,如何在风云变幻的商业大潮中脱颖而出,是摆在整个钢铁行业面前的一道共同难题。
为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快推动钢铁电子商务发展,中钢网于2014年3月启动新三板上市计划,12月获得新三板批复文件,并与2015年1月16日正式挂牌上市,证券简称:中钢网,股票代码:831727,并准备于3月9日在北京股转中心举办敲钟仪式。
二、仪式时间
2015年3月9日(周一)13:30-15:00
三、仪式地点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西门)
四、参会领导及嘉宾
深圳中瑞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人
齐鲁证券总经理
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北京东城区金融办主任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秘书长
河南省钢铁贸易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五、公司参会人员
董 事 长
总 裁
财务总监
人力资源总监
分公司、分站、技术、运维等人员
六、仪式规模
70人左右
七、媒体邀约
重点邀约钢铁、财经、互联网、电子商务界知名媒体以及中国经营报、新京报、大河报等区域性重点媒体。
八、活动主题
聚智本 赢未来——中钢网开启钢铁电商新时代
中钢网新三板上市,全力打造生态共赢的钢铁电商系统
中钢网,助力钢贸前行
九、仪式流程
十、工作安排 篇二:“新三板”上市业务培训会会议方案
“新三板”上市业务培训会会议方案
一、会议时间: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开发区三楼多能功能厅
三、参会领导:
1、区及开发区领导:沈涛、李俊、张旺生;
2、相关部门:经信局、国资办、经济发展处、中信证券公司;
3、相关企业:高中压阀门、大洋汽车、景江设备、卓宝科技、大明金属、思维众诚、精潮钢构、和昌机械、飞浦通用设备、艾德沃泵阀、兴济源焊网、杰特骏、美奇斯、武汉铁研、力威液压、美太康、健尔友、澳华科技等。
4、开发区全体领导干部及职工。
四、会议议程(主持人:张旺生)
1、中信证券公司介绍新三板上市业务知识;
2、区经信局、金融办介绍各级政府对新三板上市企业的扶持政策;
3、领导讲话。
五、有关事项
1、参会领导由开发区党政办负责通知;部门和企业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处负责通知;
2、会场安排布置由开发区党政办负责。
经济发展处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二日篇三:新三板挂牌敲钟仪式活动方案
中钢网举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挂牌敲钟仪式方案
一、敲钟仪式背景
自2013年以来,受钢铁下游产业市场需求低迷及粗钢产量供大于求的影响,钢铁行业已经进入微利时代。高囤货、赌行情、赚差价的模式已经难有奇效,如何在风云变幻的商业大潮中脱颖而出,是摆在整个钢铁行业面前的一道共同难题。
众多企业转型升级、谋求发展,四面突围、各显神通,在短期内鲜有成功模式的榜样。唯一让全行业领先者所达成的共识是:钢铁电子商务已成为行业坚守者最明智的出路。一时间,钢铁电商风起云涌,截至****年底,全国规模以上钢铁电商平台达到****家。中钢网始终以“打造生态共赢的电商系统”为使命,****年**月上线全国首家“两免双零”钢铁在线交易平台;****年**月,启用*****的新域名,在线交易平台全新改版上线,网站界面更优化,用户体验更丰富。
为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快推动钢铁电子商务发展,中钢网于****年*月启动新三板上市计划,12月获得新三板批复文件,并与****年**月**日正式挂牌上市,证券简称:****,股票代码:******,并准备于*月*日在北京股转中心举办敲钟仪式。
二、仪式时间
****年*月*日 13:30-15:00
三、仪式地点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地址:**************)
四、参会领导及嘉宾
深圳中瑞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人
齐鲁证券总经理
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北京东城区金融办主任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秘书长
河南省钢铁贸易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五、公司参会人员
董 事 长 总 裁
财务总监
人力资源总监
分公司、分站、技术、运维等人员
六、仪式规模
七、媒体邀约
重点邀约钢铁、财经、互联网、电子商务界知名媒体以及中国经营报、新京报、大河报等区域性重点媒体。
八、活动主题
聚智本 赢未来——中钢网开启钢铁电商新时代
中钢网新三板上市,全力打造生态共赢的钢铁电商系统
中钢网,助力钢贸前行
九、仪式流程
十、工作安排 篇四:新三板上市方案 xxxx公司
新三板上市方案
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
一、新三板上市流程
1、一般业务流程
2、时间表
3、参与各方主要工作内容
4、主要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
5、费用(1)、主办券商:改制及上市费用150万元,持续督导费用10万元/年(2)、资产评估机构:(3)会计师事务所:
(4)、律师事务所:(5)、挂牌后的运作费:
①信息披露费:1万元/年,②监管费:约1万元/年,③交易佣金:0.15%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新三板上市优势
证券投行部 2013年9月2日 篇五:企业新三板上市的工作方案
企业新三板上市的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企业简介
基本情况 企业怎么在新三板上市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是国家专门对中小型企业提供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那么企业怎么在新三板上市呢? 企业新三板上市标准/条件:
一.新三板上市标准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第二部分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
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 新三板上市流程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 3.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主办券商不仅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还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主办券商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该公司新三板上市。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包括尽职调查情况、内核意见、推荐意见和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 4.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审查主办券商报送的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若无异议,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注意事项 ? 转板机制应该是新三板挂牌运行的必然要求,但是转板真正开始还需要等很多因素和条件都成熟,目前来看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
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选择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中介机构内核、申请文件定稿、并报送挂牌申请文件阶段;
第四阶段为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中介机构与新三板公司对反馈问题进行答复;
第五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选聘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前期尽职调查,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问题,选定改制基准日,审计评估,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三)中介机构内核和申报材料阶段
(1)主办券商、会计师内核;(2)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若券商内核未通过,则不能申报材料。
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四)审核阶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人员审核完毕后,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在券商主导下,各中介机构会对反馈问题进行调查和答复。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
(五)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办理股份登记存管、公司挂牌敲钟。
二、各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新三板挂牌上市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1)证券公司,即主办券商;(2)会计师事务所;(3)律师事务所;
(4)资产评估机构(如需要评估)。各机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主要负责挂牌公司的改制、对新三板挂牌前的辅导规范、申请材料的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组织反馈回复,挂牌后续的持续督导等工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专项意见、协助企业反馈回复。
(三)律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和指导企业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挂牌文件鉴证意见等。
(四)资产评估机构
负责出具股改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必须是证券评估资质)。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
(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3)主办券商内核;(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三)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2.新三板社保解决方案 篇二
关键词:新三板,扩容,影响
一、新三板的形成
为了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以及主板市场退市公司的股份流通问题,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1年牵头设立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利用部分证券公司的设施为上述这些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这就是目前所称的“老三板”。因为股票来源基本上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从沪深两市退市的公司, 品种少、质量低, 且几乎无法再次在主板挂牌, 老三板长期受到冷落。
2006年初, 一方面为了改善国内柜台交易市场的低迷状况, 另一方面为解决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及融资问题,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被允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由此诞生。2009年7月,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正式实施。经过多年的发展, 新三板在完善挂牌转让制度的基础上, 逐步具备融资、转板等功能, 已成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和“蓄水池”, 具备OTC市场的雏形。但新三板市场仍处于试点期, 受到试点政策的局限, 市场规模小, 与其他层次的资本市场相比, 仍处于萌芽状态。
二、新三板扩容
(一) 新三板扩容进程
2010年, 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将建设新三板作为七项工作重点之一;2011年更是将“抓紧启动中关村试点范围扩大工作, 加快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作为当年工作重点。2011年伊始, 新三板的发展进入快车道, 年初新三板规则制度设计初步完成, 5月份新三板进入会签程序。至2011年底, 新三板的挂牌企业超过了100家。与此相适应, 新三板扩容也有了较明确的方向, 从挂牌公司、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三重维度进行改革, 包括挂牌公司范围逐步扩充、引入做市商制度、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向个人投资者放开等等。
2012年新三板发展速度更是犹如坐上火箭, 年初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券商进行新三板培训, 副主办券商制也于7月份正式实施。2012年8月, 新三板扩容获国务院批准, 首批扩大定为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 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新三板扩容由此迈出了重要一步。至2012年底, 新三板的挂牌企业已达200家, 其中中关村175家、上海张江8家、五班东湖10家、天津滨海7家。
2013年1月16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运营, 这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月2日, 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确立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并明确其职责。2月8日休市后, 公司又公布了一系列的业务细则, 细则在多方面均有重大突破, 以下是对一些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相关规定:
业务细则突破了新三板挂牌限于高新区的限制, 这将有利于形成更为广泛的全国性市场;而采取灵活可选的股票转让方式, 引入“做市商制度”, 并将交易申报最小数量降至1000股, 则有助提升市场的活跃度;对个人投资者的开放更是将有效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融资能力。细则公布后, 新三板市场一片利好, 扩容明显加速, 截至2013年8月份, 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了364家。
(二) 仍待突破的问题
进入9月, 关于新三板的利好消息依旧纷至沓来, 譬如新三板全国扩容即将成行、个人投资者资金门槛将下调至50万元等等, 但更为重要的转板问题, 还有待突破。
新三板对于拟挂牌公司最大的吸引力就在于转板, 虽然目前也有少数公司成功转板, 但目前新三板的转板仍然按照IPO的进程来, 并没有任何的特殊待遇, 对于拟挂牌公司没有什么吸引力。但基于中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企业直接由新三板转往创业板、中小板也很不现实, 会打乱整个资本市场的秩序。因此, 扩容后, 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仍值得期待。建议仍需按照IPO进程来, 但可以在过会审核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一是不用排队加快审批速度;二是满足基本的IPO条件即可。如此, 在保证资本市场正常秩序的前提下, 可以吸引大量符合要求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使新三板市场真正意义上实现其功能。
三、新三板扩容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新三板扩容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市场各参与方具有重大意义。
(一) 对中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影响
目前国内的场外交易市场过于分散, 监管部门过多。全国产权交易机构监管部门多为地方政府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各个机构也因地方利益进行恶性竞争, 而新三板系统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 不仅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场外交易市场联网运行, 统一监管, 使企业股权转让能在更大范围内进行, 提升交易量和流动性, 引导市场有序而高效的运行。
(二) 对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影响
新三板扩容在丰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机构的同时, 会对二级市场上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由于大多数中小高新企业可以在新三板市场直接挂牌和进行融资, 那么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就将不再是稀缺资源, 届时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价值将被重估, 中小板和创业板高市盈率的发行将得到一定的压制, 开始理性回归。
(三) 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融资管道单一, 因此导致民间借贷规模逐年递增。而新三板相比主板等其他资本市场, 门坎较低。新三板扩容后, 全国多个地区未达到上市标准的中小高新企业将可以通过新三板满足融资需求, 企业股权流动可以不再受主板市场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的严格限制, 更多的企业将在更广阔的范围内, 通过直接融资快速壮大。新三板将在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融资管道、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完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以及为主板输送优秀企业等各方面都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
(四) 对券商的影响
新三板全面扩容发号令未响, 各大主办券商已经提前“抢跑”, 四处“跑马圈地”。当然, 新三板的挖掘价值不仅仅在于挂牌费用, 券商更看中后续再融资、转板和升板的潜力。作为一个全新的市场, 新三板的扩容和发展不仅仅给券商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 而且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盈利模式, 从这个意义上说, 其对券商的影响是全方位的。随着市场的成熟, 这些影响将全面体现出来:随着市场参与主体增多, 挂牌费、佣金等相应增加;转板承销费与做市商差价收入将产生;伴随着企业的成长, 券商也将获得更多的投行、直投业务机会。
(五) 对投资者的影响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等创投类公司, 新三板扩容将形成直接利好。以前创投类公司主要是通过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来实现退出, 二级市场的持续低迷使创投类公司退出压力日益增加, 新三板的扩容无疑为他们提供了一条更便捷的退出途径。目前, 多数创投类公司已经在与主板券商积极互动, 需求投资组合中的高科技公司在新三板上市, 争取在新三板市场上转让股权, 实现退出。当然, 新三板扩容也为创投类公司寻找优质的公司进行投资提供了快捷方式。
有条件的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是新三板扩容的另一重要举措。自此, 个人投资者除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外, 将获得另一种可配置投资标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而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往往成本较低, 使价值投资成为可能, 但要注意的是投入新三板公司的资金短期内不太可能收回, 即便收回, 投资回报率一般也不会太高。因此新三板投资更适合偏好价值投资的个人投资者。
随着扩容进程的加快和深入, 新三板全面扩容必将对中国资本市场乃至市场各参与方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直击新三板[M].北京:中信出版社, 2010.
[2]敬景程, 李正国.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2011.
[3]欧卫安.新三板业务与创新[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1.
3.新三板:商业模式新校场 篇三
2015年被称为新三板元年,当年新增挂牌企业数量3357家,总数突破5000家。进入2016年,速度仍在加快,到3月14日挂牌企业总数就突破6000家。从5000家到6000家,只用了短短51个交易日。
尽管流动性之痛是伴随新三板而生的,但从挂牌速度、资金关注度及融资情况来看,新三板显然已成为略显抑郁的中国资本市场中生机勃勃的新热土。股转公司统计显示,挂牌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比高达95%。众多小众细分的市场龙头企业通过新三板与资本实现对接,成为其拓展商业模式的重要保障,反之,成功拓展的商业模式又会为投资资本带来超额收益,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优质企业实现弯道超车
尽管整体而言,近两年资本面一直维持宽松状态,但对大部分企业来说,A股市场的门槛依然像一道不可翻越的墙,对于有明确商业路径但规模与盈利制约于融资速度的中小企业来说,进行股权定价、公司估值以完成股权融资仍是比较困难的事情。新三板通过其公开化、市场化地对接企业与资本,使得资本下沉,关注到更多细分小众市场和企业。在信息技术与服务行业新三板的优势尤为明显,而这两大行业正是催生新兴商业模式的摇篮。
在6000家多家新三板企业中,新财富通过交易活跃度、资本介入情况以及行业趋势等多维度数据进行初步筛选,再以公开资料研究、公司采访、专家访谈等方式完成个案研究,最终结合客观指标与主观评选,评出了首届新三板最美商业模式的十家企业。入选的十家公司中,点点客、基美影业、颂大教育、兴竹信息等4家挂牌早于2014年,算得上新三板市场的老牌公司,彼时新三板市场尚在萌芽之中,几乎不被关注。另外4家挂牌也超过1年,在这个极新的市场上仍算得上先行者。他们借助新三板募资,完成了其自身商业模式的打造或转型。
对优质企业来说,新三板便利而高效的定增政策成为其发展扩张的利器。在新三板企业的定增中,定价均为“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也就是说,只要有投资者认可,公司就能够高效融到发展需要的资金。
完成定增后基于产业链进行纵深拓展或标准化复制,成为这些入选企业的统一路径,虽然其核心竞争力在于对拓展方向及资源运营的把握能力,但新三板为其注入了起跳的动力。相比非挂牌创业公司更规范且融资能力更强;比A股公司行业更为新兴细分,新三板市场正在分化中孕育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商业模式。
机构“淘金”促分化
新三板挂牌企业扩容的同时,以新三板为投资标的的基金产品也迅速增加。Wind统计显示,2015年成立的新三板私募基金产品有1107只,占目前有净值数据的产品总和超过九成。有净值数据的新三板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有244只,其中,2015年成立的有170只。
与A股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结构相比,新三板投资的高门槛决定了这一市场绝对由机构交易者为主导,交易主要由机构交易者完成(附图)。
市场人士最为担忧的,自然是新三板的流动性。当前挂牌的6000多家公司中有超过一半从未有过交易;其中200多家公司拥有80%的交易量,也就是说新三板80%的流动性集中在4%的股票上。
不过,与之相对的是,新三板定增市场的活跃度尚未受到影响,并且2016年相较2015年底还有所上升。2016年1月新三板定增发行30.68亿股,共计142.89亿元;2016年2月,发行39.62亿股,共计122.80亿元,均高于2015年12月的数据。截至3月17日,2016年新三板市场完成定增12.4亿股,共计64.8亿元。进一步分析数据发现,在增发股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稳中有升的情况下,完成增发企业的数量有所下降,说明分化在进一步加剧。
整体而言,新三板已形成一个重投资、轻交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股权融资市场。一方面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定增的热情依然很高,但另一方面,在市场流动性不佳、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情况下,很难从交易的博弈对手处获利,因此,对于企业本身的资质要求更为苛刻,选择更为谨慎,这会导致企业进一步快速分化,实现对优质的小微创新企业的孵化。
不过,从长远来看,长期严重不足的流动性会对市场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制约,二级市场交易的过于低迷导致企业估值的折价,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再融资。目前,在转板政策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已有逾百家新三板企业公告进入接受IPO辅导阶段,计划告别新三板。
未来,随着当分层制度推出,以及随后的退转板等一系列政策落地,新三板对企业与资金的吸引力有望进一步提升。不过,这仍将是一个重个股轻指数的市场,分化将会进一步加大。
政策红利与监管趋严同步
2016年两会期间,关于新三板的利好消息不断传出,先是证监会主席刘仕余表示,“把多层次资本市场搞好了,可以为注册制改革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紧接着,李克强总理再次明确“坚定不移地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最终,“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没有写进“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但表明要“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
市场人士分析,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三个层次已经明确,新三板在挂牌模式上具有注册制基因,在改革新逻辑下,承担着试验田的重任,是最值得关注的市场。
事实上,自推出以来,新三板在迅速扩容的同时,制度建设也一直在稳步推进。2014年8月,新三板做市商系统正式上线,挂牌企业由此分为做市交易与协议交易两种。通过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对增加市场流动性起到推动作用,促进优质企业的脱颖而出。新三板做市商扩围政策也在市场预期之中,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等非券商机构有望获得参与推荐挂牌、股票做市的资格。
眼下,新三板市场正在期待着下一重大制度利好—分层机制,该制度预计将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分层实施后,股转公司将根据情况逐步推出差异化监管政策,进入创新层的企业预计会有更多的选择。作为一个有效的制度工具,分层将成为新三板从初级阶段走向成熟市场的起点。
与新三板规模发展同步的是监管规范。2015年4月,股转公司开出新三板首份交易者罚单:限制超高价报单的“中山帮”账户交易3个月。2016年1月,股转系统对国泰君安做市业务部以明显低于最近成交价进行卖出申报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与纪律处分。2016年2月,国泰君安被证监会限制新增做市业务3个月,对做市商交易进行规范。
近日,股转系统向部分投行机构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存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工作底稿的存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主办券商的监管力度。
股转系统同时还发布了另一则通知,加强新三板挂牌公司并购重组的信披要求,规定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要及时信披,新增一致行动人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从密集出台的利好消息与监管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新三板采用了宽进严管的方式,使其成为创新商业模式的检验孵化基地。
4.企业新三板上市的工作方案DOC 篇四
第一部分
企业简介
基本情况
企业怎么在新三板上市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是国家专门对中小型企业提供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那么企业怎么在新三板上市呢? 企业新三板上市标准/条件: 一.新三板上市标准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第二部分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
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新三板上市流程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 3.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主办券商不仅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还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主办券商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该公司新三板上市。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包括尽职调查情况、内核意见、推荐意见和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 4.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审查主办券商报送的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若无异议,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注意事项
转板机制应该是新三板挂牌运行的必然要求,但是转板真正开始还需要等很多因素和条件都成熟,目前来看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
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选择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中介机构内核、申请文件定稿、并报送挂牌申请文件阶段; 第四阶段为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中介机构与新三板公司对反馈问题进行答复;
第五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选聘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前期尽职调查,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问题,选定改制基准日,审计评估,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后续工作中落实。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三)中介机构内核和申报材料阶段
(1)主办券商、会计师内核;(2)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若券商内核未通过,则不能申报材料。
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四)审核阶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人员审核完毕后,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在券商主导下,各中介机构会对反馈问题进行调查和答复。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
(五)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办理股份登记存管、公司挂牌敲钟。
二、各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新三板挂牌上市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1)证券公司,即主办券商;(2)会计师事务所;(3)律师事务所;(4)资产评估机构(如需要评估)。各机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主要负责挂牌公司的改制、对新三板挂牌前的辅导规范、申请材料的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组织反馈回复,挂牌后续的持续督导等工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专项意见、协助企业反馈回复。
(三)律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和指导企业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挂牌文件鉴证意见等。
(四)资产评估机构 负责出具股改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必须是证券评估资质)。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3)主办券商内核;
(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三)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反馈(1)反馈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申请人及主办券商。(2)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四)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挂牌上市审核通过后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1)分配股票代码;(2)办理股份登记存管;(3)公司挂牌敲钟。这些工作都会由券商带领企业完成。
二、所需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新三板挂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1)证券公司,即主办券商;(2)会计师事务所;(3)律师事务所;(4)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各机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主要负责挂牌公司的改制、挂牌公司的规范、申请材料的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及后续的持续督导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工作包括:
(1)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订改制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3)组织股份制改制工作小组;
(4)调查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对企业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中与改制要求不相符合的部分向企业提出整改的意见或建议, 并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解决有关财务问题;
(5)协助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解决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6)编制企业股份制改制的工作时间表;
(7)协助企业及律师事务所制作、编制有关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
(8)协助企业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以取得股份制改制的所有批准;(9)协助企业召开创立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0)协助企业完成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工作。
2、对企业改制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新三板挂牌前的辅导工作。
3、按新三板挂牌的相关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协助企业落实相关措施。
4、协调、安排中介机构进场进行相关工作,并使其按时制作挂牌申报材料。
5、协助企业与相关的主管部门沟通,推进企业资本运作、顺利开展挂牌工作。
6、负责制作企业进行新三板挂牌申请所需材料,并为与之相关联的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7、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材料的内核。
8、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挂牌申请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及时的反馈。
9、企业挂牌之后,主办券商应持续督导所推荐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企业改制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3)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4)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意见;(5)提供与新三板挂牌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三)律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如下:(1)对挂牌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2)指导挂牌企业股份公司的设立或变更;
(3)对企业挂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4)对企业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公司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5)对企业挂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6)协助和指导企业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7)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挂牌所需要的文件;(8)对有关申请挂牌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涉及的律师实务主要为尽职调查,我们律所将组建最有能力的律师团队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可能影响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实质性法律问题,提出整改和解决方案,我们律师将对如下方面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一)企业改制设立股份企业并规范之法律事务:(1)协助企业设计其改制方案;(2)审查并确认其改制方案的合法性;
(3)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设立的发起人协议;(4)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章程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5)出席股份企业创立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6)审查股份企业之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条件;(7)审查股份企业之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关系;
(8)审查股份企业与其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协助设计关联关系的处置方案;(9)协助起草与股份企业设立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0)审查股份企业的土地使用情况,协助规范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协助审查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协助起草有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12)审查股份企业的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情况;(13)协助起草有关无形财产专有权、使用权处置协议;(14)协助起草股份企业与关联企业之生产经营性综合服务协议;(15)协助起草股份企业与关联企业之生活服务性综合服务协议;(16)企业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股票进入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之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企业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对企业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有关知识辅导;(3)对企业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有关知识辅导;
(4)根据《股份进入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信息披露规则》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5)对企业股票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事宜的所有文件提供法律咨询;
(6)为企业股票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
(7)为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帮助。
(四)资产评估机构
必须有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重组报告,无形资产复核报告,股改评估报告。
第三部分
新三板初步规划
一、总体规划 1、2015年8月中介机构进场尽职调查,提出企业规范方案。
2、以2015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在2016年3月底以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交易所)上报新三板挂牌上市的申报材料(以2014、2015两年数据)。
4、在2016年6月份以前完成新三板挂牌的相关手续。
二、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责任方 备注
第一阶段: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2015年8月前
1、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公司、券商、会计师、律师 2015年9月前
2、中介机构提出企业规范、整改的方案 券商、会计师、律师 2015年12月前
4、企业进行整改规范 公司
5、完成股份公司名称预核准 公司
2016年1月前
6、会计师出具改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
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师
8、确定改制方案 券商、会计师、律师 以8月31为基准日
9、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整体变更事宜,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公司、律师
10、律师完成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相关法律文件及“三会”议事规则等,核查拟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 律师
11、律师及券商对股份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进行讲解,帮助公司股东及高管知悉股份公司治理要求 律师、券商
12、会计师出具改制验资报告 会计师 2016年2月前
13、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份在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公司、律师
14、召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任命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
公司、律师
15、向工商局提交股份公司变更登记资料 公司
16、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
第二阶段:新三板挂牌材料制作阶段 2016年3月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挂牌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两年审计报告)会计师
以2014、2015两年为报告期 2016年4月
2、律师出具挂牌法律意见书 律师 2016年5月
3、主办券商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初稿 主办券商 2016年6月
4、主办券商就挂牌公司治理、三板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对公司股东及高管进行辅导 公司、主办券商
5、主办券商与公司就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沟通和反馈 主办券商
6、主办券商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并出具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7、主办券商完成全套申报材料 主办券商
第三阶段:交易所反馈审核阶段 2016年3月底
1、主办券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备案文件 主办券商 2016年5月
2、主办券商针对全国股转系统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查工作 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 2016年5月底
3、公司取得备案确认函 主办券商、公司
第四阶段:股票登记挂牌阶段 2016年6月
1、申请股份简称及股份代码 公司、主办券商
2、办理股份集中登记托管等工作 公司、主办券商
3、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推荐报告(主办券商)、审计报告(会计师)和法律意见书(律师)等相关文件 公司、主办券商
4、股份开始挂牌 公司、主办券商
第五阶段: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及融资 2016年7月后
1、在挂牌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进行相应的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等方式 公司、主办券商
2、根据公司的融资需要进行定向发行、发行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融资。公司、主办券商
3、主办券商对公司进行终身持续督导 公司、主办券商
第六阶段:选择时机转主板或创业板 2017~2018年后
1、根据企业情况安排辅导备案 公司、主办券商
2、申请A股上市
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
3、A股上市成功
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
4、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公司、主办券商
备注说明:以上仅为初步的实施规划,具体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具体细节工作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细化、调整。
三、中介机构进场前企业需要的准备工作
1、按照《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的资料清单准备材料,上述目录已经发送。
2、梳理财务数据、清理银行账户,具体事宜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谢总直接沟通。
3、梳理未入账资产情况,核实其价值,并补充合同及发票;也可以等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再做,但要做好提前准备。企业上新三板的好处:
1、转板IPO 要讨论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好处,就不得不提转板IPO。对怀揣上市梦想的企业家,这是最大的吸引力,也是对企业最大的价值。
现在新三板的主管机构,已经从中国证券业协会变更为中国证监会。尽管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IPO的具体细则还没有出来,但在两者之间搭建转板机制,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转板IPO的绿色通道这一点,已经十分明确。
2、财富增值
挂牌新三板之前,企业到底值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公允的数值。但在企业挂牌之后,市场会对企业给出一个估值,并将有一个市盈率。现在新三板的平均市盈率在18倍左右。
为什么富豪榜中的人那么有钱?就是因为他们拥有的资产价值被放大了。被什么放大?就是资本市场的市盈率。
3、吸引投资人
中小企业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融资,而融资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如何吸引和联系投资人。不能吸引投资人的目光,你的企业投资价值再大,也没有用。为什么企业难以吸引投资人?因为我们的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有融资需求的太多。甚至有的企业为了融资不惜弄虚作假。投资人也希望找到好的企业投资,但他们的工作也不好做。对他们来说,符合投资标准的好企业是需要去淘的,同时还要小心被骗。
企业挂牌新三板之后,增加了自己的曝光机会,能有更多的机会吸引投资人的目光。并且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很多信息都是公开的。你的信息都已经拿出来晒了,都已经接受公众的监督了,投资人还会轻易怀疑你吗?至少你的信任度要比非公众公司高多了。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PE都将新三板企业纳入项目源。一旦他们发现机会,就会出手。
甚至不用等到挂牌,有些企业在挂牌前,就因为要挂牌而获得了投资人的投资。这样的话,企业更早获得了资金,投资人进入企业的价格更低,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4、价值变现
挂牌前,企业老板缺钱需要去借,挂了牌以后再需要用钱时,只需要出售一部分股权就可以了。到8月份做市商制度实行以后,这种交易将会越来越便利。而由于市盈率的存在,在交易时,还将获得不小的溢价。
除此之外,新三板还为原股东退出提供了便利。不管是合伙人还是员工,都可以很方便的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股权,实现溢价退出。当然,前提是过了限售期。
5、股权融资
融资方式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之分,两者各有特点各有优势。股权融资不用提供抵押,融来的钱也不用还。并且通常在融来资金的同时,还能融来资源。新三板之后,企业在需要融资时,只要把手里的股权出让一部分就可以了。挂牌后如何进行融资,是9C顾问在为企业设计新三板的挂牌方案时,重点关注内容之一。
6、定向增发 股权转让融资用的是股东原来手里的股权,属于存量。如果股东不愿意用这种方式,还可以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对特定对象的融资行为,用的是增量。原股东不用出让股权,但每人手里的股权会被稀释。
股权转让一般伴有原股东股权的重大稀释,或者是原股东的退出。转让前后,企业的整体盘子基本是不变的。但定向增发则是在原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新的股东。投入的钱任何人都不能拿走,是要放到企业的。这时候,企业的整体盘子是增加的。
7、增加授信
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是一种非常积极的信号。银行对于这样的企业,是非常愿意增加授信并提供贷款的,因为他们也面临激烈的竞争,并且以后这种竞争还会加剧。
8、股权质押
有些企业挂牌新三板后,就会有银行找来,说可以提供贷款,因为股权可以质押了。
9、品牌效应
挂牌新三板后,就成为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企业会获得一个6位的以4开头的挂牌代码,还有一个企业简称。以后企业的很多信息都要公开。但与此同时,企业的影响和知名度也在不断扩大。
10、规范治理
为挂牌新三板,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需要构建规范的现代化治理结构。如果企业历史上有不规范的遗留问题,还要进行处理和解决。
5.新三板社保解决方案 篇五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再说一个比较明显的事情,若公司股东是几十个自然人,开一个必须到齐的股东大会非常难,要拿到每个人的亲笔签字更是更麻烦,尤其是有一些仅仅是财务投资人,不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而若是能尽量将股权收拢,只需要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加上公章就可以了,就简单多了。
三、承接上市主体中目前不宜上市或者目前尚不成熟的业务,待时机成熟后单独上市(国内或者国外、A股或者新三板)或者以定向增发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案例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将在A股上市(已经通过发审会);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港股IPO。可以预见的是,上市成功后,关于电影发行等文化娱乐类资产将会单独上市或者注入万达电影院线,地产类资产应该将逐步注入万达商业地产。
案例 曾经折戟于财务专项核查的广汇汽车,目前准备在港股IPO,与广汇能源(600256)同隶属于广汇集团。
案例 物美控股(原北京物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具有两大上市平台,即香港上市的物美商业(01025)及国内A股上市的新华百货(600758)。
四、调整控股公司股权比较方便,便于对拟上市公司股权进行管理。
由于股份公司发起人在一年内不准转让。若将可能进行调整的投资者(比如说需要进行业绩考核的管理层,需要针对其带来资源效果对其股权进行调整的投资者)纳入控股公司而不是股份公司,可以在控股公司层面对其股份进行调整,从而间接达到调整股权结构的目的。这种方式在上市前和上市后均可以实现。
最典型就是股权激励,对管理层的股份进行调整,在拟上市公司层面进行调整时,既需要考虑被调整对象是否同意,还要考虑调整的价格,且控股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若是放在控股公司那么受到的约束就相对会少一些。
五、对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融资成本。
由于控股公司可以合并上市公司报表及其他产业的报表,很多控股上市均开展了房地产业务,其资金实力一般强于上市公司,受到银行认可的程度较高。公司在上市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担保,提高上市公司债项的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随时准备承接上市公司的非优质资产,为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协调资源 控股公司可以承接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盈利能力不强的项目,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优质性。同时可以为股份公司的现在和未来发展协调各种战略资源,安排不宜在上市公司层面安排的利益。
案例可见湘鄂情。
六、控股公司可以在达到一定资产规模之后,以发行企业债、发行中期票据获得资金开展一些不宜在上市公司内部开展的业务(比如房地产)。或者通过股权质押、出售股票、吸引外部投资者增资的方式对实际控制人想重点发展的产业进行培育。
例如:
目前不宜上市的房地产,目前处于亏损期的新兴产业均可在控股公司体内进行培育 七、市值管理。
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质押其他子公司的股权、吸引外部投资者等方式融资后,对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
八、单独上市。
当然控股公司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单独在港股上市。
案例:
北京控股(控股公司)与燕京啤酒(000729)、中国燃气(384)等 九、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后,可以命名为集团,为上市公司宣传可能能提供一些帮助。
十、有助于对上市公司人事进行安排,保持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活力(补充)。
在很多公司上市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长期跟随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公司做大做强并能够实现上市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上市成功之后,这些管理层年龄也大了,可能觉得功成名就,大部分还有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巨额财富也有了,推动公司大力发展的动力不足了,容易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占据着董事、监事、管理层的高层位置不下来。实际控制人也不好拉下脸来将他们赶走。而上市几年为了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且一直很有想法很有干劲的中层干部的晋升通道被堵死了。
如果在上市公司上面设有控股公司,将冲劲不足、愿意躺在功劳簿上的老管理层升至控股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腾出相应的职位空间给下面的中层干部,既照顾了老管理层的情绪,又保证了新的管理层的活力,同时保证了公司整体的晋升通道通畅。这在目前以人治为主的公司管理中非常重要。
当然实际控制人全部通过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持股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
第一,税负重了。不解释。
第二,决策慢了,买卖不股票不那么自由,个人为了消费需要卖出少量的股票时,会觉得自由度降低。
第三,分红、买卖股票的收益必须通过控股公司分红才能到实际控制人手中,时间长了。
第四,设立控股公司就意味着需要增加一些管理人员,且其不能在上市公司中兼职,必须新聘任,成本增加了。
6.新三板社保解决方案 篇六
“新三板+”早读:发改委发文积极稳妥发展“新三板”市场
一、今日重大消息【宏观】人民币中间价大幅下调160点,刷新六年新低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大幅下调160点至6.7258元,为连续第六个交易日调降,创9月14日来新低。在国庆假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人民币中间价失守6.70。分析师认为,人民币大跌与外围动荡有关,但6.70“铁底”已被打开,波动区间迈入新阶段。一盘正在全面扭转的大棋:国务院重磅文件力推“新型城镇化”国务院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将任务逐条分配至各部委。分析师认为,户籍改革和新型城镇化两大顶层设计进入加速阶段,在本轮地产调控背景下,这将促进一二线城市务工人员回流,有助于消化三四线楼市库存,对冲一二线楼市调控对地产相关消费的抑制。【A股】动力煤创年内新高,黑色系再度大幅收涨黑色系收盘大涨。主力合约中硅铁涨停,焦炭涨4.45%,热卷、焦煤涨超3%。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创下年内新高,报收于570元/吨,比前一报告期上涨了9元/吨。行业人士分析认为,目前主产地煤炭供应偏紧的情况并未因有关部门宣布加大产能释放力度而得到缓解,煤炭涨价或逐步放缓。【新三板】新三板挂牌企业对赌成常态化作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沃土”,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在新三板市场选择投资标的时也较多的采用了签订对赌协议的方式。以来,共新增188条对赌协议,涉及118家挂牌公司。从新增对赌协议涉及的挂牌公司数量看,、20对赌协议在新三板已经成为常态化。发改委发文促民间投资 积极稳妥发展“新三板”市场据发改委10月12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促进投资增长、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目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发改委指出,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积极推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规范发展,积极稳妥发展“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依规加快民营银行审批,成熟一家,设立一家,防止一哄而起。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作用。新三板迎重大利好 2551家企业有望饮“头啖汤”新三板挂牌企业可能将会更容易“转学”去创业板了。本周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表示,要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如果转板制度最终落实,新三板将迎来一个超级大福利。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共有2551家公司满足创业板要求。二、新股挂牌【新三板+】10月13日快讯,据新三板+APP大数据中心统计,今日共有7家企业挂牌新三板。截止今日,新三板公司总挂牌数已达9146家,其中,协议转让公司7500家,做市转让公司1646家。【新三板+】APP大数据中心统计今日挂牌公司行业及主办券商信息详情如下:三、加入做市(图片来源:“新三板+” App 大数据中心)四、除权信息(图片来源:“新三板+” App 大数据中心)五、发行股份挂牌转让(图片来源:“新三板+” App 大数据中心)六、定增公告【新三板+】10月13日快讯 据新三板+APP大数据中心统计,前一交易日共有37家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增发方案已经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数据显示,本次37家公司共计募集资金20.93亿元。【新三板+】App大数据中心显示以下为各家公司增发方案详情:七、龙虎榜【新三板+】App大数据中心显示,10月12日协议转让股票公开信息投资者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的交易详情:八、前交易日市场新三板三板做市指数今早以1089.04点开盘后震荡下跌,最低触及1085.12点,截至今日收盘,三板做市指数报1086.91点,跌2.15点,跌幅0.20%,成交额3.17亿元。美股标普500指数收涨2.44点,涨幅0.11%,报2139.17点。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收涨15.54点,涨幅0.09%,报18144.20点。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收跌7.77点,跌幅0.15%,报5239.02点。美国三大股指大致收平,地产和公用设施类股领涨标普500指数。欧股富时泛欧绩优300指数收跌0.47%,报1335.86点。德国DAX 30指数收跌0.51%,报10523.07点。法国CAC 40指数收跌0.44%,报4452.24点。英国富时100指数收跌0.66%,报7024.01点。投资者对财报季和美联储紧缩前景感到担忧,欧股下跌。A股上证综指收报3058.5点,下跌0.22%,成交额1599.8亿元。深成指收报10788.59点,上涨0.06%,成交额2654.4亿元。创业板收报2209.69点,下跌0.05%,成交额686.9亿元。黄金COMEX 12月黄金期货收跌2.10美元,跌幅0.2%,报1253.80美元/盎司。原油WTI 11月原油期货收跌0.61美元,跌幅1.20%,报50.18美元/桶。布伦特12月原油期货收跌0.60美元,跌幅1.14%,报51.81美元/桶。产油国会议未出台实质性政策,油价下跌。(文/刘卿华)
7.新三板业务律师实务介绍 篇七
现在的“新三板”又称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小范围试点的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园, 到正式挂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耗费了整整7年时间。在2006年初, 新的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2012年8月3日扩容项目经国务院国务院批准, 确定天津滨海、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三个国家级高新区为首批新增试点;2013年1月16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成立, 从此,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进入新阶段, 最终形成了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和新三板的资本市场新体系。
“新三板”的推出体现了国家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 它推出能够给我国高科技企业和其他符合挂牌条件的提供企业股份流动的机会, 同时也能够改善我国资本市场柜台交易落后的局面, 除此之外, 它的建立能够更好地为将来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积累经验, 能够更好地推动国内证券市场以及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新三板”的推出也给律师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虽然“新三板”业务是律师业务中的新兴领域, 但从实质上来说它跟IPO法律服务是相似的, 只是其服务对象比IPO更广泛一些, 非诉业务律师应把握机遇, 努力开拓“新三板”业务, 争取帮助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达到与企业双赢的效果。那么, 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有哪些好处,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律师能够提供哪些法律服务?这是本文接下来主要着手解决的两大问题。
一、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好处
“新三板”是一个阳光化规范化运作的股份转让平台, 经过准备挂牌, 公司治理水平将得到提高, 成功挂牌之后公司股份可以实现市场化定价, 股份流动性增强, 公司可以进行定向增发来股权融资, 或者进行股权质押来债权融资活得新的融资方式, 公司的成功挂牌亦体现了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达到了很好的宣传公司的效果。总得来说, 为公司赢得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也为公司上市做了铺垫。
二、律师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的法律服务范围
律师在“新三板”上市过程中的主要任务是配合、辅助主办券商使目标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 律师需要与主办券商、目标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公司人员密切配合, 同时也需要与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并协调解决一些问题。这些部门有国资委、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金融办、投促局等。
在“新三板业务”中, 律师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尽职调查、企业改制、法律问题的梳理解决和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需要协同券商、会计师针对企业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激励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挂牌的不同阶段律师的工作的内容都不一样。尽职调查阶段, 律师应从股东资格、设立出资、股权转让、增资减资、股权质押等方面进行一一核查, 使得目标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新三板“股权明晰”的标准;股改阶段, 律师应协助企业进行改制, 审查、规范注册文件、企业组织架构、企业资产权属、企业独立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等方面的情况, 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关系。草拟、审查、修改有关协议和企业挂牌申请文件等, 从而使企业达到挂牌主体要求;挂牌阶段, 对企业进行财务、法律、行业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出具《法律意见书》, 辅导企业进行信息披露进行,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辅导等;在融资阶段, 定向增发预案沟通, 协助起草定向增发相关法律文件等。
多数民营企业因缺乏法律意识和没有长远发展规划造成许多遗留问题 (如出资不实、股东代持、财务问题、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等等) 从而对挂牌工作产生影响。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 主办券商、会计师和律师应该精诚合作为企业做整体规划, 之后着手解决企业所存在的问题。通过理顺企业法人的治理结构达到企业之股改的目的, 从而为挂牌“新三板”打下基础。
总之, “新三板”市场是机遇也是挑战, 对于踏入律师行业的人们来说, 要与法俱进, 面对新的领域、新的问题, 敢于接受挑战, 把握机遇, 成就自我。沧海横流, 方显英雄本色。
摘要:近年来新三板业务已成为律师非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本文结合新三板业务规则及实务操作的相关经验、简要解析律师在实务操作中的内容。
关键词:新三板,挂牌要求,律师实务
参考文献
[1]平达.专注新金融业务提供优良法律服务[J].中国律师, 2013 (7) :31.
[2]王庭.“律师行业应积极拓展新三板业务”[J].中国律师, 2014 (7) :51.
8.五问“新三板” 篇八
时至今日,“新三板”能吸引那么多的眼球,证明证券市场高度发达,已在每个细分的角落里都充满赚钱的机会,吸引了金融投资,投机意识同样高度发达的个人和机构踊跃参与。
但是关注归关注,怎么去顺利开户、执行交易计划、顺畅地买卖,却是这些非主板市场最关键的问题,甚至比投资理念、上市公司分析更为重要。据说新三板的具体规则可能要到三、四月份才出台。我没有机会进入到游戏规则制定的圈内,只好从一个普通投资者的角度,提出一些自己关心的问题,让同样对这个市场有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思考一下。
为什么开户必须设置最低资金额度?如果一个经纪券商从商业利益和成本分析出发,觉得金额小的投资者没有服务的价值,这倒是无可厚非。但是从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角度去指定一个准入标准,这就不太合理了,甚至有歧视之嫌。财富的多少和投资者的水平有直接关系吗?51万的投资者和49万的投资者相比,会发生质的飞跃吗?
中小投资者,是否可以存50万元先开户,然后只买10万元新三板股票,再取出40万元资金?如果这种操作是被允许的,那50万元准入的限制也就没有意义了。
关于创业板和新三板特殊市场的开户承诺书,究竟有啥特殊的法律效力?是不是签署以后,碰到非主板市场的欺诈舞弊行为,小股东们就不可以投诉上市公司、投行和监管部门?进一步说,是不是隐含了这样的意思:对主板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仅仅是正常的市场波动,投资者只要强调自己是股盲、文盲,对股价波动没有心理准备,就可以作为一种理由去索赔?
新三板的筹码卖出方是谁?日常的换手率能保持多少?2006年代办股份市场引入中关村科技股后,绝大多数股票成交稀薄,筹码的卖出价挂盘千奇百怪,几乎是不能交易的。大多数创业板股票的持有者,都是熟悉企业内情的关联人士或投行专业机构。有希望获取暴利的,他们不会卖;他们肯卖的,投资者不会当冤大头去买。
新三板会不会重蹈老三板法人股市场(STAQ、NET)的高开低走覆辙?老三板创立初期也是火了一把。记得当时一些广东、海南的股票,开盘价都是8元、10元,从当时的市盈率、市净率看,也不算过分,比主板估值低一些。但时间久了大家冷静下来,发现柜台交易股毕竟和主板不是一回事,于是这些股票最低都跌到了几毛钱。新三板的股票,如果没有短期内上市的希望,内控和信息披露也不如主板公司规范,会不会又出现市盈率2、3倍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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