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讲稿

2024-07-15

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讲稿(11篇)

1.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讲稿 篇一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高楼司法所

夏元毅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况

《三字经》中说“人之初,性本善”。但是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类型也相当多。青少年犯罪(已满14岁,未满18岁的)所占比例,建国初期共占全部犯罪的1﹪。70年代末占4﹪,进入90年代以后,已增至7﹪左右,进入八十年代以来,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一直占50﹪左右,有的地方已达60-70﹪。所以研究和解决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

二、青少年犯罪的构成和特性

(一)、犯罪构成;(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某种客体造成侵害的客观事实特征。(3)犯罪主体,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青少年犯罪不同于成年人犯罪,就在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犯罪主体是青少年,由于青少年的年幼,其生理、心理都与成年人有很大的差别,生理、心理的特点决定了犯罪的主观方面,也就是犯罪的动机、目的。对危害结果发生所持的心理态度决定了青少年犯罪有以下的特征:

<1>、盲目性

由于识别能力低下,人生观未确定,他们往往是稀里糊涂,自以为是地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盲目性首先表现为青少年对自己人生观的模糊认识。由于年龄小,人生观正在萌发并逐步形成,但却没有确立,还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他们中一部分由于没有受到坏的不良因素的影响,又加上正确及时的引导,就很好地形成了正确的人生观;一部分人虽受到不良因素的侵袭,但因教育及时,引导及时,最终也能够获得一个基本明确的人生目标,而另一部分青少年由于他们受到各方面不良因素的污染,又加上学校及家庭教育没能跟得上,结果在迷途上越走越远,误入歧途,人生观低下或扭曲,在一些是非问题面前极易被拉下水。其次表现在对事物的美丑、善恶是非缺乏鲜明的标准与界限,认识上常常模糊不清,甚至是非颠倒,美丑混淆,善恶不分,崇拜豪杰,羡慕结义,称“老大”。其三,盲目性还表现在少年的冒险欲和模仿性强上,有无穷的好奇心,求知欲。看别人抽烟“好玩”,看黄色的书刊、电影、电视觉得“过隐”,竭力去模仿。据统计,未成年人奸淫案,少年性罪错意和行为的发生有相当比例是出于对影视镜头及他人行为的好奇、神往和盲目模仿铸成的。

<2>、突发性

是指少年犯罪在事先往往没有明显的动机或明确的作案目标,没有预谋和准备阶段,常常是在某种偶然事件的诱发和特定情境的刺激下突然起意,或因一句话,一件小事发生口角,感情一时冲动,顿生犯罪念头并立即实施,即所谓头脑一热,感情一冲动,说干就干,根本不考虑行为的后果。这些行为与少年的生理、心理相适应的,他们的理智水平比成人要低。

<3>、纠合性

团伙犯罪在少年犯罪中占相当大的比重,而这些团伙中绝大部分是不固定的,而是临时纠合,这种纠合性与少年人的心理、生理特征是一致的。

少年正处于成长阶段,心理极不稳定,他们大多数活泼、好动、好奇,希望被人爱、被人理解、关心。而一旦他们这些需求不能在家庭、学校等环境得到时,他们就会到社会上去寻求。他们的心理、生理未完全成熟,缺乏生活的独立性和充分的自信力,少年人由于年龄相近、心理水平、志趣爱好及价值观大体相同或相近,他们就很容易走到一起,拉帮结派。而一旦犯罪,就往往成为团伙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犯罪与刑罚这对对立统一的矛盾伴随人类已经走过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并还将伴随着人类继续发展下去,还将继续围绕着人类。只有不断加强研究,不断改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从而尽可能将犯罪控制在不危及社会根本生存条件这一社会可以容忍的限度内,将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最佳途径。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扼制青少年犯罪重在预防。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非常关心。1979年党中央就要求全党“必须高度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1985年党中央又指出“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是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并为此向全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全社会共同作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从以下几方面作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一)、家庭预防

几十年来几乎所有对青少年行为问题的研究都认为,少年犯罪与不正常的家庭关系有关。这种不正常包括家庭环境的不正常、家庭教育的不正常和家庭管理不正常三个方面。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为基础成为社会细胞,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生活的缩影,是人生活的起点单位,对未成年人来说其生活的第一个场所,学习的第一所学校就是家庭,家庭对人的个性特征、心理特征的形成,道德情操的陶治有重要影响作用。一个人从生下来大部分时间在家庭中渡过,家庭对人的影响到至关重要,所谓“三岁之魂、百岁之材”就是这个道理,社会是千千万万个家庭组成,家庭的稳定对社会的安定具有重要意义,父母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者,其思想品德、道德情操、行为规范对子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改善家庭环境

家庭环境,是指一个家庭所处的情况和条件。家庭环境一般包括生活条件、家庭关系、家长行为等因素。家庭环境是每一个少年生活和成长的重要环境。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发展。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基本技能的掌握、社会规范的接受、生活目标的确定、生活方式的形成、社会角色的培养等等,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从历史上看,几乎任何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少年时几乎都生活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如家庭结构欠缺,家庭关系破裂,家长行为粗鲁、野蛮,则会导致青少年的人格向变态方向发展,往往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客观因素。所以必须;

1、巩固家庭结构。

对失去家庭温暖,失去父母之爱,失去家庭保护的孩子,有关单位、个人、学校、街道都应给予特别关心。

2、改善家庭关系。

改善夫妻关系。夫妻应相互尊重、相互关心,保持良好的夫妻关系,维护家庭稳定。

改善父母子女的关系。

A为人父母者,应自遵、自重、自律、自爱、学法、知法、守法,更不能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家庭成员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以劝阻和制止,给子女竖立一个遵纪守法,主持正义的良好形象。

B、为人父母者,应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休养,不做有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特别是要坚持反对和禁止酗酒、赌博等是不健康的行为,以免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上的畸形。

C、作为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自己的行为,应举止文明,不出口伤人。

(2)、强化家庭管理

未成年人优良的品德,良好的行为方式的培养和形成,不仅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教育,更需要家长严格、科学的管理,任何行为如果失去管理约束,都将会走向歧途。

无论是正面的鼓励、引导,还是反面的批评、限制,都必须掌握一个度,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鼓励过分和批评无度都不能起到应有的、预期的效果,反而会使得其反。目前在我国的家庭管理中还有在以下几种错误的管理方式。

(1)溺爱,家长对子女从小娇生惯养,百依百顺,独生子女增多,少年犯近一半是父母溺爱的环境中生活。

(2)体罚,不少家长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信条,挖苦、捆绑、饿饭、下跪等方式惩戒子女。

(3)控制,父母封建意识浓厚,对子女要求多、规矩多、教育条款多,对子女的言行举止,衣着爱好,学业工作,都严格要求并加以控制。

(4)放任,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夫妻关系紧张的家庭,父母无心管教子女,对子女只养不教,任其放荡。

(5)庇护,对子女的不良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姑息迁就,纵容护短,包庇坦护,致使未成年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

二、学校预防

犯罪与人的文化素质密切相关。不少人文化素质低下,理智程度和自我控制能力差,往往不能约束自已,从而导致犯罪。学校是培养人才的专门场所,又是塑造人格的地方。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一)改善教育内容。

1、道德教育

2、爱国主义教育。

3、法律教育。

4、人生观的教育。

(二)加强学校的管理

1、改善和加强学习制度上的规章。

2、纪律制度上的管理。

3、提高教师的素质

三、社会预防。

全社会应共同关注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共青团、妇联、街道等社会群团组织都应极积参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全方位的综合治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四、司法预防。

1、公安预防。

2、检察预防。

3、审判预防。

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青少年犯罪件中,在案件的各个程序,在严格依照刑诉法办案的前提下,充分保障青少年的权利,严格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对青少年本着帮助,教育,挽救的原则,本着惩治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尽可能的从宽处理,给少年犯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2008年9月5日

2.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讲稿 篇二

一、强化法律意识教育, 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

在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中, 教师要善于做有心人, 利用各种教育时机, 对学生强化法律意识教育, 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

1. 发挥阵地法制宣传作用。

班级宣传阵地是强化法制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途径, 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在板报设计中, 加入一些与法制教育有关的栏目与版面, 或是刊载一些学生在法制教育中的学习体会等, 在班级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2. 强化班队会课教育功能。

教师在开展班队会课活动中, 应当将法制教育作为重要的内容, 让学生多熟悉一些法律知

随着教育现代化的发展, 以多媒体为主要手段的现代信息技术逐步走进政治教学, 在法律常识教学工作中, 多媒体可以发挥出重要的促进作用。

1.运用多媒体进行法律常识解读。初中生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是具有一定的难度的, 因为有些法律知识内容既源于生活、联系生活, 又高于生活、抽象于生活。如果仅仅靠教师的口头讲解, 则显然对学生理解无裨益, 而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有助于学生深化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如针对学生对宪法非常陌生, 教师在教学《神圣的宪法》时就可以在课堂上播放宪法知识专题片, 帮助学生理解宪法是一切其他法律的基础, 使学生加深对宪法的地位、起源、特性、分类、作用、重要性、法律效力等的理解。

2.运用多媒体进行相关信息补充。在法律知识的讲授中, 如果教师不补充相关信息, 教学就会显得枯燥乏味, 因而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为教学活动提供丰富的教学信息。如教学“法不可违”等内容的时候, 针对学生虽然明白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但不深刻理解这一含义, 教师就需要进行教学信息的补充以深化教学成效, 如可以从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等各个角度选取一些素材进行教学补充。

3. 运用多媒体进行关联案例分析。

在法律常识教学中, 为了辅助教学, 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对法律概念、条规进行分析, 以典型案例为抓手, 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深度与广度。如在教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内容时, 我选取了本地“3.15”晚会上曝光的一起劣质高压锅伤人案件视频短片作为范例, 引导学生讨论分析生产商与销售商在哪些地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及消费者怎样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权益维护。通过这样鲜活的实例进行教学, 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深化对教学内容的理解, 提高法律素养。

三、活化教学内容, 增强学生的法律法规内化感悟

枯燥的法律知识讲解, 不仅难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反而会让学生觉得法律其实离我们的生活很远。教师如果紧密结合学生的生活与学习实际, 选取一些与学生生活学习环境关联较为紧密的实例, 就可以拉近学生感知与生活之间的联系, 提高教学成效。

1. 选取社会热点案例进行教育。

初中生虽然生活在校园内, 但是对于社会发展是非常关心的, 对于来自社会的一些热点信息具有浓厚的兴趣。针对这一特点, 教师在法律知识教学中, 可以选取学生较为感兴趣的一些热点案例作为教学素材, 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感知体验。如教学“护佑生命安康”内容时, 我向学生出示了本市2000年以来14周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的数据图表, 让学生说一说发生在身边的这些事情。通过触目惊心的数据和发生在身边的例子, 学生增强对成年人生命健康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2. 选取青少年犯罪案进行教育。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初中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 教师可以将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作为强化教育成效、提升学生法制观念的重要手段, 围绕初中生盲目讲义气、涉黄涉暴等方面的惨痛教训, 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 在思想上防微杜渐。如教师可以搜集一些近年来在本地区发生的青少年打架斗殴致人伤亡案例作为教学内容, 通过引导分析这些案件给当事人、受害者及双方家庭带来的伤害, 让学生明白“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道理, 为学生敲响警钟, 特别是呈现出一些苗头性问题的学生, 要引起内心情感强烈的震撼。教师也可以将学生带进少管所等特殊警示教育基地, 听取管教干警的法制讲座和涉案人员的现身说法, 加深对“法律不可触犯”的感悟, 帮助学生树立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理念。

3. 结合教学内容开展主题活动。

作为初中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课外拓展环节非常重要, 教师可以通过拓展活动深化教学成效, 对学生的思想健康成长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教师可以在教学活动中, 结合学生思想理念的碰撞组织辩论活动。如教学“不以规矩, 难成方圆”内容时, 一位教师针对学生在权利与义务、社会规范与秩序等方面理解上的差异性, 组织学生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活动, 以思想的碰撞来揭示出真理, 巩固教学成效。此外, 教师还可以通过征文、主题探究等形式, 深化思想教育成效,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摘要:在初中政治教育教学工作中, 法律知识教学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教师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基础的法律常识, 而且要培养学生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 让学生立志于做一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好公民, 并善于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提升初中政治法制教育成效, 教师应当创新教育教学理念, 拓展教学空间, 从强化意识教育、发挥多媒体辅助作用及活化教学内容等方面入手, 提升法制教育成效。

3.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篇三

一、当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形同虚设的“四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到教材、课时、计划、师资四落实。事实上,法制宣传教育依然没能如愿进入课堂主渠道,这有四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一直没法纳入国家教育大纲,因而也没有正式的统编教材,部分学校把思品政治课嫁接成法制课,把东拼西凑裁剪成的法制材料或法制副校长的讲课稿当作教材,造成教材的专业性、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欠缺。二是由于绝大部分师范院校没有开设法律专业,其他法律专业的人员也不愿从事教育工作,导致中小学没有专业的法制老师,很多学校的法制课由政史老师或校领导来担任。三是没有统一课时标准,即使是同一所学校同一年级不同班级的课时标准也不一样,甚至存在着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虚设课时现象,计划也就成了摆设。四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不少学校把升学率作为教学好坏的重要标志,往往只重视智育发展,忽视德育和法制教育,“四落实”还停留在口号上,全凭各校重视程度而定,所以没有制度的保障,中小学要做到法制教育“四落实”目前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二)法制副校长职业的单一性

由于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均在当地政法系统中聘用,且大多为公安民警。由于公安职业的特殊性,加上有的承担两所以上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因而教学时间得不到有效保障,一般有空就上,没空就算。另受其职业影响,教育内容多为“治安处罚”、“刑法”等方面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只能作为一种“警示”教育,如果长期受这种窄化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预期目标将难以实现。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途径有待革新

当前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以大课教育为主,一堂法制课全校学生都参加,效果和针对性可想而知;且内容具有单一性,活动流于形式,学生真正自愿参与和主动参与的不多。二是以主题班会、墙报、板报、广播、橱窗宣传栏、国旗下讲话、法律进校园等方式等进行。加上师资、教材和教研资源不足等原因,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单调枯燥,教学形式呆板陈旧,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难以被学生主动愉快接受,难以真正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对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青少年普法教育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手段,我们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要针对上述问题,以新的视野调整结构,用新的思路研究规律,在新的实践中寻找办法。尤其要以青少年的需求为索引,通过科学设计,采取多元化的发展方法,使青少年普法教育更具针对性,更有亲合力和吸引力,从而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革新。

(一)实行“双轨运行”,推动“四落实”到位

由于教育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订,从现阶段来看,要把法制课纳入全国统一的教育大纲还有一定的难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消除等、靠、要的思想,从实际出发,自力更生,利用和整合资源,切实把教材、课时、师资、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通过组织法制培训的方法解决师资缺乏的问题。政府要把师资培训作为政府行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司法等部门配合,由优秀的司法人员承担法制培训工作。各校选派优秀的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或喜欢法律的教师参与培训,经过培训成为学校专职法制教师,切实解决师资缺乏的问题。

二是利用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校本课程研究和司法部门开展的法律进校园这一有利时机,成立以教研人员为主、法律专业人员(司法人员、律师等)参与的编委会,组织编写适合于当地的法制教育校本课程,使法制教育真正成为中小学教学内容。

三是要加强青少年辅助读物的编制工作。可以通过各种载体调动青少年参与辅助法制读物的创作,在此基础上邀请专业学者对青少年创作形成的优秀作品进行提炼,以增强读物的科学性和适龄性,提高读物的受众面和吸引力。如六盘水市钟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钟山区教育局牵头编印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画册》,插图采用卡通画,整个画册图文并茂,教育意义深远。还可把钟山区中小学生法制故事、动漫画创作和法制文艺汇演的优秀作品编制成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助读物。

四是在此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法制教育的课时标准,加大对学校检查、监督的力度,真正做到法制教育“四落实”。

(二)实行宏观调配,逐步实现法制副校长的多元化

从目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来分析,设立法制副校长对于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这对法制副校长的设立及选拔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要设立一个区级管理机构。法制副校长要真正走进课堂以案释法、释疑解惑、开展普法教育,满足学生和学校对法制建设的需求,必须要有一个专门机构强化对法制副校长的组织领导,实行集中领导,统一选拔、调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建议这个机构设在钟山区委政法委,并把教育局、各政法部门作为协同单位,从而调动公、检、法、司等部门参与的热情。建立一个法制副校长的准入标准,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强化管理,确保法制副校长的质量。

二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每年要对兼职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帮助法制副校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法制教育的规律,提高法制副校长教学技能,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满足学生和学校对法制建设的深层次需求。

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行监督、考核,把在兼任法制副校长期间的工作业绩作为其晋升、评选的参考条件,从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实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纳入工作体系中。

四是要科学利用和整合资源,扩大法制副校长的外延。当前全社会都把关注的目光投到了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上,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整合、吸引社会各方力量来参与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可充分利用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关工委讲师团等资源,为学校普法教育提供师资保障;还可利用网站,把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关工委讲师团等人员的专长服务类型和提供的法制课在网上公布,为各中小学提供菜单式服务。

(三)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实践阵地,引导学用一致。

适当地选择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少管所、劳教所等作为青少年参观实习基地,允许青少年参观工作场所和羁押场所,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通过耳濡目染,达到教育功效。

4.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之二(定稿) 篇四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到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仱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2年的四月仵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攙室㚄一张课䡌抽屉里,第二夡,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觥投毒暄中学生后悔不ᷲ,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䘥重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㚄惩罚,根据《刑ᷲ》的规嬚,投毒致人重伤、ᷲ亡璄处十年ᷲ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吊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该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就是䘀个发生在2001幔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他在暑假里,与ᷲ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罁吧、游戏室等ᷲ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往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丨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

抢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寒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在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中,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某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带湖路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三)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在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

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亄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官: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曮的,实施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最后我讲一下怎样做一名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平时,你们的校长、主任、老师都教导他们了,关键在“勤奋”二字上下功夫。天才来自于勤奋,勤奋来自于时间。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人有先天的个体差异,智商的差异,就好比每个人个子有高有矮一样,这就是生物学上所讲的遗传与变异。这个差异,只能用“勤奋”去填补。勤奋来自于时间,好在上帝给我们每天的时间是公平的。鲁迅先生讲过:“什么是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印度总理甘地夫人讲过:“生命不能计算它的长度,但可以计算它的宽度。”就是说要充分利用每天的学习时间。“勤奋”还要善于动脑,在学习上要有丰富的想象力、暴发力、要异想天开、科学的幻想。吴承恩几百年前写的《西游记》,现在不都实现了吗?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现在的航天员比孙悟空还利害。

同学们:立志是事业的大门,信心是事业的立足点。勤奋可以点燃天才的火花。天涯无处不芳草,不信东风唤不回。要学习毛泽东主席从小就有“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超学志向。在学习上要有古人的“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光”的精神。要学习奥运健儿、航天英雄的拼搏精神。马志远讲过:“在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大路可走,只有在那崎岖不平的道上,才能达到光辉的顶点。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5.青少年犯罪预防法制宣传讲稿 篇五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来给大家说一下关于青少年犯罪及其预防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的违法犯罪现象是呈上升趋势。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不幸的成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所以青少年犯罪问题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应该也是同学们非常感兴趣的话题;同时这个青少年犯罪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就有人将它列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公害。可见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影响性是很大的,因而学校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问题也是相当的重视,所以在这里我将结合收集的一些典型案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其预防三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就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问题。

有人可能会问这有些孩子不好好的在学校上学,他为什么要去犯罪呢?吃饱了撑的还是闲的没事干?其实啊,青少年从一个天天向上充满朝气的学生到走上犯罪道路,其触发原因是多方面的。简单来说客观原因有社会原因,家庭原因,如社会不良事物的影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主观自身原因如心理素质差,道德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等等。举个例子来说明社会环境原因造成的影响。如今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

的视野,促进你们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发生在身边的例子有很多:这有的同学上网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网络给其青少年的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学生的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就是北京那个十七岁的少年小新,已经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这条船了。

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他投案自首,追回莫及。这个孩子啊整日沉浸在网吧,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他就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他就想到了偷。先偷了爸爸的钱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又想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后来他就想去偷爷爷的钱。他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怕把奶奶吵醒了阻止他,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奶奶倒在了血泊中最终死亡,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后来说“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可是 一切为时已晚。

可以说是社会的环境影响,网吧的荼毒,但也有自身的原因,如此的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素质低下,不辨是非,心理扭曲,实在让人感到难以理解,但这样不可思议的犯罪行为它就发生了。十七岁已经到了该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等待他的自是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上网杀人伤人的或许只是典型,但为上网而盗窃抢劫犯罪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在各地都有。一时难以自控,不计后果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所以在此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鉴。

再说家庭方面的原因。有人就说了,逃课上网盗窃抢劫那种事情好学生才不会去做,好学生就不会犯罪,其实不然。家庭的不当教育方法也可能导致原本优秀的青少年犯罪。像发生在很多年前的“好学生”徐力杀母事件就曾震惊全国。

17岁的徐力是浙江省某高二学生。同学和老师们反映,徐力平时在学校十分刻苦和节俭,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初中时期一直是三好学生,进入高中之后,也一直勤奋好学,大家不解地问:为什么这样的好学生会干出如此暴行狠心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

徐力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母亲是食品公司职 工。由于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他从小到大基本上是母亲照料的。母亲工资不高,但也让孩子过着“吃穿全包,一心读书”的生活。然而,孩子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高期望值的压力。母亲要求儿子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都排在班级前10名,有一次排在第18名,母亲便狠狠地打了儿子一顿。徐力杀母的导火线是他认为自己不能达到母亲提出的要求,对母亲喋喋不休地唠叨学习、成绩感到压力很大,“觉得很烦”。还有啊徐力喜欢踢足球,母亲说“以后你再去踢球,我就把你的腿打断。”重压之下的徐力感到母亲对自己管得太严。徐力的母亲对孩子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徐力说:妈妈在生活上很疼他。可是他打开电视机,母亲指责他“还看电视,还不用功点!”母亲过多的限制使孩子产生了不良心理积淀,甚至导致心理极度扭曲。终于有一天,母子之间再次为学习发生顶撞。徐力冲动之下从门口拿起一把木柄榔头朝母亲后脑砸去,将母亲活活砸死。

结果大家都能够想到,依据我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依据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最终法院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徐力有期徒刑15年。

这个案子曾经震惊全国,在这里讲主要是想说明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引发的青少年犯罪行为。这方面还有很多例子,比如有的家长采用粗暴的方法,动辄就打,孩子犯错后只会拳脚相加,这有些孩子因学习成绩不好怕挨打便不回家,流 浪社会,被坏人引诱导致犯罪。再比如有的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孩子有求必应,给孩子养成不正常的心态,一旦欲望无法满足或遇到“吃亏”的事,便进行报复,走向犯罪。还有就是缺乏管教型,父母忙啊,做生意顾不着孩子,扔点钱就行了,这样若是自控力不强的青少年很容易误入歧途。最后就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孩子缺乏温暖,心理容易不平衡。据有关调查,我国多起重大恶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相似点就是被告系单亲家庭。当然家庭因素是一方面,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自身因素。心智不健康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以及自控力的薄弱再加上外部环境的诱因才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以上两个案例虽然仅从社会家庭两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这其中主观自身原因的重要性,也正是这各种各样的原因才造成了拥有锦绣前程的大好青年沦为罪犯。我们为之叹息的同时也要反思。这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这一点呢,可以说是刻不容缓。

第二个问题说一下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犯罪动机大都简单,一般没有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像上述案例,一时冲动头脑发热,自控力有那 么差,就做出了偏激的行为。

2.以侵财性犯罪为主。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欲望,盲目追求享乐,上网,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没钱花时,怎么办啊,往往通过盗窃、抢劫等途径来获取,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像小新那样为钱伤害亲人铸成大错的案例仅是典型,但是普通的盗窃,抢劫的并不罕见。

3.团伙性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行为人需要通过结伙,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就提醒同学们谨慎交友。这里要提到所谓义气的问题。有些青少年犯罪是因为喜欢强出头,为哥们义气打群架,很容易出事。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也容易理解,而当酿成大错时,最终也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举个团伙犯罪的案例。发生在延安,赵强、李新新等16人纠集在一起,年龄最大的23岁,有4个未成年人。他们在某年5月到8月的4个月时间内,采用结伙或单独作案的方式,疯狂作案51起,其中仅强奸案就达10起,另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光判决书就长达120页。法院认为该团伙成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多次实施犯罪,个别案件手段残忍,影响十分恶劣,当依法严惩。其中被告人赵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李新新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被告也领刑3到20年不等。为达到警示和教育青少年 的作用,在宣判时法院特意邀请200名中学生来见证。一名前来旁听的中学生就说:“这次旁听让我心灵受到很大的触动,人一定要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法制观念淡漠就可能偏离人生轨迹,走上犯罪道路。”这16人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少年,但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好逸恶劳,为贪图一时的享受,组成犯罪团伙,而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当然最终他们也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所以说团伙犯罪也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特点之一。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自我预防。青少年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若缺乏正确引导,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非理性的心理最终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就需要自我预防。对于青少年来说,正是成长阶段,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处于过渡阶段,办事不计后果,争强好胜的行为极易导致犯罪。所以为了更好的预防犯罪,必须从自我做起,学习法律常识,普及法制教育,塑造健全的人格,提高自身道德素质,遵纪守法从点滴做起,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还有家庭预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和关键。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已,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已必须首先做到。对子女出现的问题要以循揗善诱的教育方式认真加以引导和解决,用积极的态度鼓励子女,赞赏子女,教育子女,让子女在和谐、健康、温暖的家庭教育中端正思想,矫正行为。

再是学校和社会预防。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保证中小学生在接受传统文化、科学文化教育的同时,让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道德观、使之明辨是非、在学习文化课知识考上大学之前要先学会做人,这样就是最好的青少年犯罪预防。

有资料表明,我国2.2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怪会被人列为世界性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逐年增多。某年西安市看守所关押的72名失足青少年中,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18岁。他们犯罪的起因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结果却是人们意想不到的险恶。面对青少年犯罪的案情,谁不痛心疾首,扼腕惋惜。案件中的罪犯都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正处于人生花季,然而却是一失足成千古之恨。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相信大家都听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 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教育和爱护好少年一代,让每一个孩子都远离犯罪,要社会,学校家庭做好预防共同努力以外,更要孩子们自己努力啊!

好的,三个问题都说完了,谢谢大家!

6.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篇六

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2012年11月19日,藤县公安局在河东广场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县各方全力支持,各方协力共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本次宣传活动邀请了全县各乡镇普法骨干、各中小学生及司法局机关人员,在活动广场上悬挂法制宣传标语,民警们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为群众发放了法律宣传册、宣传单以及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呈现出以下三个亮点:

第一、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预防青少年犯罪,让青少年远离犯罪、远离邪教、远离毒品、远离网游。

第二、通过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教育广大青少年,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做到得到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7.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讲稿 篇七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 课堂教学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 因此, 教育部门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到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之中, 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真正做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 多种形式并举, 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 作为青少年必修课内容, 做到学习有教材, 上课有老师, 时间有保障。同时, 还要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其他相关学科的教学中, 使其成为课堂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堂教学, 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 以及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以培养他们的法律信仰。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与第二课堂相结合

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必须适应学生年龄、心理、生理特点, 充分利用现有师资、设备条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才能收到较好效果。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与第二课堂相结合要做到四个方面:

1、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学校宣传橱窗要辟有法制宣传专栏。可结合依法治校, 每年定期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 从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出发, 分别举行“自编法律手抄报”比赛、“学法、知法、守法”钢笔字比赛和“青少年与法律”征文比赛等, 规定各班级每学期出两期法制宣传黑板报, 举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毒品知识等图片展, 通过校广播站和闭路电视定期宣传有关法律知识等, 以形成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

2、要有重点地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青少年学法守法, 落实到行动上就是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等基本规则。荣誉感、自尊心, 人人皆有, 青少年学生对此亦极为敏感。要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每月评比一次“学守则遵规范”标兵活动, 既可激励先进, 弘扬正气又能鞭策后进, 抑制歪风。

3、要举办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每个学期, 各个班级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 针对学生较为关注的某个法律问题, 由学生自己策划和组织, 邀请有关领导参加, 以小品、法律知识竞赛、小评论、小记者招待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一至二次主题班会。

4、开设少年模拟法庭。

法庭是法院设立的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这里所谓“模拟法庭”, 当然只是借用了“法庭”这个形式, 用来明辨是非而已。因为青少年在校内的不良行为当属道德范畴, 不触及法律法规, 但道德与法律都是行为规范, 又不可能毫不相干, 事实上两者之间有时仅一步之遥。如拾到一支钢笔不是道德问题, 但如果拾到相当数额的钱财就是个法律问题了。所以, 有必要借用“法庭”这个形式来谴责不道德的行为。因此, 可选取学生中发生的比较典型的违纪违规事例, 由学生扮演原告、被告、法官、律师等。请法院少年庭同志作指导, 然后模拟法庭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学生代表旁听, 通过对事例的分析辩论, 孰是孰非, 学生们自然一听便知, 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 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 都是为了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但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 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 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 应该采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 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

青少年法制教育要结合青少年的思想现状和学校实际, 把法制教育作为加强青少年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渗透到学校管理、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要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大讨论, 通过学习和讨论, 引导大家认识到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师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渗透、强化法制教育的内容。班主任、辅导员也要把法制教育要求纳入到班级管理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中。

违法犯罪与品德不良有密切关系, 可以说, 品德不良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兆”和“前奏”。据有关部门统计, 在犯罪学生中, 有80%的在上学时属于“问题学生”。所以, 学校和家长要十分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诚实守信、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等优秀品德的教育, 从而约束和制止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行为, 培养青少年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

四、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

2006年3月4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 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 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讲话概括精辟, 寓意深刻, 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价值的继承, 更是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脉搏和时代精神的把握, 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和引导力, 对于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崭新而古老的课题,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 就会有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的:“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回答了社会主义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 为什么光荣为什么耻辱这个问题。

青少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在这个阶段, 给予他们正确的荣辱观教育, 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是非、善恶、美丑观念, 对于他们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起来, 才能使青少年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并在实际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 才能使他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五、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养成教育相结合

所谓养成教育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 通过训练、严格管理等种种教育手段, 全面提高学生的“知、情、意、行”等素质, 最终养成自觉遵守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一种教育。

养成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正如19世纪的著名心理学家李德所说:“播下你的良好行为, 你就能取得良好的习惯;播下你的良好习惯, 你就能拥有良好的性格;播下你的良好性格, 你就能拥有良好的命运。”

8.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讲稿 篇八

关键词: 青少年学生 法制教育 改进措施

我国一直非常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是随着当前青少年道德水平的降低,青少年犯罪的情况逐渐增多。因此,必须加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力度,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要从课堂、家庭、社会教育各个方面进行,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法制氛围,使他们健康地成长。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

我国党和政府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十分重视,通过多种途径采取一定的措施。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各学校的法制教育参差不齐

我国各个地域内的学校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力度有所不同。初高中学校之间在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上有所欠缺,部分学校只注重抓课程教育、抓学生成绩、抓学校排名等,忽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很多学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都没有聘请专业的老师进行授课,大都直接由政治课教师担任主讲,不能保证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课程考核体系不完善

大部分学校都比较看重学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虽然近年来对学生的体质建设加大力度,但是在德育教育方面还比较薄弱。因此,在学校法制教育的课堂上,还是使用比较落后的教育模式。一般都是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没有将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导致学生在课堂上开小差,法制意识、道德观念模糊。在青少年犯罪率不断增长的今天,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学校教学方面加大法制教学的力度。制定完善的法制教育考核系统,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从根本上增强学生的法制学习意识。

(三)家庭教育观念的落后

我国家庭教育大都只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生特长的培养,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却在片面加强学生学习能力的同时,忽视学生的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很多家庭对孩子过于溺爱,只要孩子在学校的考试成绩优异做什么都可以,完全忽视孩子养成的不良习惯,导致学生不断走向歧途。因此,应加强家庭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让他们清楚地明白如果没有正确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规范是无法在社会立足的。

(四)法制教育的范围具有局限性

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只局限在课堂和家庭当中,不能走出校园面向社会。课堂上的法制教育过于文字化,不能更好地进行实践教学,缺乏法制教育的实践机会。应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比如:给学生提供法庭旁听、参观监狱等机会,让学生更直观地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进行认识,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制教育的意义,在遇到法律有关的问题时正确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推进法制教育重点建设的措施

(一)改进学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

改变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上老师讲学生听的单一教学方法,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带动学生对法制教育的学习兴趣。比如:在法制教育课堂中,可以利用多媒体播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视频,包括《阳光路上》、《爱与法同行》、《网》等,通过视频的播放激发学生的兴趣,并鼓励学生在观看法制影片后积极进行分享和探讨,发表自己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识和观点,引导学生对法制教育的时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互相传阅,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性和对法制知识的理解能力。

(二)营造校园的法制教育氛围

在学校管理上,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学生出现的违规违纪等现象做出处分,对学生的行为进行适当的约束。积极营造校园内法制教育的氛围,比如:在校园广播站,建立法制教育栏目,播放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文章、对青少年犯罪案例进行分析、欢迎学生积极投稿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进行大力宣传,加大学校和学生的重视程度。

(三)建构家庭教育环境

可以通过学校老师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类似“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的知识讲座,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本着对孩子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正确认识学生对知识学习和法律学习的相互性和重要性,培养新一代依法爱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四)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核心,更是需要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学生在学校和家里都能得到很好保护,但是社会环境较复杂,青少年的心智还不是很成熟,对外界因素的干扰不能及时排除。比如:网吧的诱惑、社会青年的不良引导、打架斗殴事件的影响等。学校方面应结合当地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清理,排除对青少年带来的危害,特别是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和娱乐性场所。

三、结语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是振兴发展中华民族的重要途径,学校作为教育和学生学习的平台,必须加强对法制教育的建设,因为青少年现在所处的年龄段可塑性较强,是培养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进行完善,以此推动国家发展。

参考文献:

[1]朱莺莺,刘继军.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与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3(26):232-233.

[2]吴丹.学校法制教育的探索与实践——以焦作市实验中学为例[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9(2):84-85.

9.青少年法制教育教案 篇九

教学要点

1.学习张小强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

2.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教学准备

1.结合课文内容绘制挂图2幅。

2.课前搜集一些关于论述纪律与自由的格言名句。3.幻灯字幕3幅,录音机,录音带。

4.学生思想状况分析: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 “ 知法守法 ” 的深刻理解。

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

教学过程

一、导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八课--《知法守法》。板书课题:《知法守法》一课向我们介绍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违犯法律的好少年--张小强,那么,张小强是怎样做的呢?请听故事。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放录音配乐,边讲边出示挂图。)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问题:(投影字幕)

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阅读课文。

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小结: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

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小结: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吗?

③小结:小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强是我们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投影字幕)

① “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小结: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小结: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 “ 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小结: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张小强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10.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篇十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今世界各国青少年的犯罪初始年龄都呈下降趋势,与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在呈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科技化和成人化方面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接班人的重要内容,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是今后一切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必备的素质。不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人才。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增加,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整个社会违法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因为他们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养成了一些坏习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下一代人健康成长,是事关青少年前途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事,是我们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远方针

青少年在全市人口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校学生总是处于连续流动状态,每年有新的学生入学,有老的学生毕业。借用一句话叫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生”。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青少年都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这就是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抓好了,就相当于对今后成长起来的公民普遍地进行了基本的法制教育,就会使公民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基于此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从“二五”普法开始,便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我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五.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按照规划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并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夏令营、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三位一体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还层层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站等机构。全市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96个(国家级5个,省级41个,市级50个),各中、小学校共配备了526名法制副校长。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内在不良心理因素和外在不良因素影响的结果。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的超前,社会不良影响的扩大,法制教育的落后,致使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的支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内因是:违法犯罪青少年年龄一般在14—20岁,他们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这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这时的青少年主要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增多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独立自主要求与依附关系的矛盾;性欲与法律、道德的矛盾;活动能量大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现实与未来的矛盾。对于自我意识不健康的青少年,他们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旧习惯势力的不断影响和毒害下,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疏导和矫正,以致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支配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大量社会信息面前,容易受外界的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强烈追求私欲而产生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外因是: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的不力

。一是社会性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式下,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有着不良的影响;影视上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毒害青少年的精神污染品,诱惑青少年下水;各种色情、淫秽、暴力的书籍侵蚀着意志薄弱的青少年;社会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后进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和腐蚀性。二是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是孩子认识人际关系的第一个学校,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补充。一个人在个性还没有定型时,最容易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目前单亲家庭、粗暴教育、放任不管等最容易使孩子被坏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学校教育问题,学校教育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目前学校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不力等现象,只有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现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就是“法盲”犯罪。他们头脑中的法律知识几乎空白,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胆大妄为,走上犯罪道路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已是后悔莫及。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不能就宣传而宣传。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的形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家庭和社会中伴随年龄结构的变化,经外部的教育和内在的体验逐步形成的。任何一个青少年个体都不是完美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是这个道理。青少年有可塑性大,求知欲高,识别力低的特点。不论从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形成,重要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只有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和实践才能最终实现。

2、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素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不能绝对地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就不会犯罪,但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对比,前者犯罪的比例一般来说大于后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是道德认识的提高,是非标准认识同样在提高,因而,知识水平提高,犯罪率相对比较低,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有人对青少年犯罪情况作过调查分析,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大大高于大学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

3、健康情趣的培养。生理机能同犯罪的联系,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前苏联犯罪学家拉卡斯认为,“大多数青年犯罪具有消遣和肉体上的自我满足的倾向”,“青年犯罪的主要兴趣都跟消遣和肉体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理需要就有什么样的犯罪。预防的手段可以通过社会和文化的途径,通过积极向上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诗歌、艺术欣赏、体育、摄影、社交、郊游等活动,从活动中陶冶青少年的高尚情操,使其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避免因为意识的恶性变质而产生犯罪。

4、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养成。青少年,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少年,世界观、道德观正处在逐步形成阶段,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十字路口,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比较肤浅,但又往往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是。教育与引导,对该时期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5、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其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发生质的变化,残缺的家庭环境,造成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和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某少管所的少年犯中,单亲家庭的占了1/3。某省破获了一个少年盗窃团伙,13人中有12个来自单亲家庭。

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老、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家教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此外,社会大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随着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新的知识、新的科技、新的管理被引进的同时,西方腐朽的生活方式、精神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当今社会黄、赌、毒泛滥,严重侵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暴力、色情、打打杀杀的镜头充斥屏幕和市场。

11.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讲稿 篇十一

【关键词】法制教育 ; 和谐社会 ; 中职教育

【中图分类号】D669.5;D90-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36-0050-01

在赣州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发出“建设平安赣州”号召的背景下,全市各类学校构建“平安校园”就是响应这一号召、落实这一号召的实践行动。等职业学校是具有和中小学、高职院校、普通高校明显不同特点的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也有他们明显不同的特点。中职学校需要结合自身教学情况、学生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才能收到预期教学目标。以赣州卫生学校为例,分析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特点,认真研究当代学生亟待普及的法律知识,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力求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1.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政府制定许多政策和制度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但是由于存在许多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法制教育制度和政策未落到实处,阻碍青少年树立和谐理念,不利于建立和谐社会。

1.1学校法制教育欠缺有效指导

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体,使法制教育主要的实施者。但是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法制教育错误定位,法制教育不被重视。中职院校是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为主的教育,学校过于重视的普遍存在“重技能教育、轻道德教育”现象,学校重点抓学生技能教育,而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二是法制教育课程设置缺乏保障。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地位不高与法制教育课程设置缺乏制度保障有关,本次调查走访发现 ,多数教师不重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也没有针对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专门的考试。师资方面,教师自身的专业性不足,多数法制教育授课教师没有通过专业资格认证。教学上,教学内容分化,缺乏连续性,不利于学生理解和消化法制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单一,教师简单的生搬硬套、照本宣科,师生互动不足,学生缺乏积极性。

1.2家庭法制教育缺失

家长的行为对学生起潜移默化的影响,法制教育也需要家庭发挥应用而作用。而多数中职学生家长缺乏法律知识。本次调查研究显示,8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自身法律观念观念淡薄,家长难以承担家庭教育的重任。及时部分家长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但是家长没有掌握系统科学的法制教育方法,家长难以准确把握教育和惩罚的度,难以正确引导子女合理处理生活和学习中的矛盾。此外,不良家庭教育方式。随着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家长片面注重智力投入,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关系不足。具体表现为溺爱和粗暴式教育,溺爱和粗暴式教育容易带来错误引导,极易造成学生行为失范和道德滑坡。粗暴式教育方式则容易激发学生的叛逆心理,导致学生自暴自弃,甚至走向极端。

1.3社会教育负面影响

社会是人在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环境也是教育的主体。这要求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需要以教育机构为平台,优化社会环境,为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促进中职学生积极、健康的成长。但是,中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社会教育的负面影响密切相关,社会教育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学校和家庭的法制教育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社会教育重视不够。学校是教育的唯一主体,学生青年封闭在学校小环境中,与社会实际脱节。另一方面,学校教育内容狭窄,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判断和鉴别能力不足,抵制不良因素诱惑的能力不高。二是社会信息管理不严。网络大范围普及使学生更容易接触校外信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也更容易入侵学生的思想,腐蚀和侵害学生的思想,学生的鉴别能力不高,中职学生更容易被错误思想诱导。

2.完善法制教育的对策

2.1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对策

一是创新法制教育方式。法制教育的多相应和复杂性要求学校法制教育应利用公共环境资源,拓展法制教育手段。例如建立校园法制教育网站、医用收集等移动通信媒体进行实时教育等,让学生实时实地地接受法制教育,加深法制教育的成效。而且网络教育途径更贴近学生的生活,学生对法制教育也更感兴趣。学校也因革新教育形式,引入案例教学,改变呆板的理论教学,提升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根据中职学生的特点,采用演讲会、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实践教育,让学生身临其境,在情境中得到教育和启发。

二是提高中职院校法制教育队伍的素质。中职院校要加强现有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教学水平;吸收法律专业人士和高素质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满足学校对常规法制教育的需求;拓展校外法制教育师资力量,将模范教师和法律专业人士纳入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专兼结合、覆盖面广的教师队伍。

2.2构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

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分工,明确职责。学校应作为教育的主渠道,重视法制教育,切实关心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做好校内引导,提高学生的鉴别能力,让学生自主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家庭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努力,为子女树立积极的学习榜样。用科学方式管教子女,掌握教育尺度,恰如其分的引导子女的思想和品行。社会教育需要发挥社会区和大众传媒的宣传作用,拓展法制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政府及其管理部门需要加强社会和网络监管,净化社会和网络封信,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社会总氛围。学校、家庭和社会做好分工的同时,还需要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实现三位一体,做到校内外教育并举。最终为法制教育营造法律环境和法律分为,为开展法制教育提供各种便利,全方面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素质。如学校和家庭应建立交流和沟通机制,不定期交换意见,掌握学生最新动态;或者建立“家长监督团”,完善和更新学生法制教育方式和内容。

3.讨论

法制教育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它不仅是学校教育目标,也是家庭和社会教育目标。学校、家庭和社会都需要积极参与其中,明确职责并各司其职。学校需要发挥主导作用,从思想上重视,从教学能力上提高,不断提升法制教育质量。家庭和社会需要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成效。

参考文献

[1]胡文丽、张萍.关于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对策[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4:22-23

[2]蔡季秋.学生法纪意识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06,32:125-126

[3]彭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質的调查与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9,7: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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