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请示

2024-06-24

关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请示(精选4篇)

1.关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请示 篇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3份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原件3份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原件3份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及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各股东中有企业的,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股东构成,逐层上溯,直至最终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注明国籍,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

6、办公场地证明:

(1)属自有房产的:需提交《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

(2)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凭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2.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

3.在其他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向分支机构所在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原审批机关备案。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常见问题

准许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2.徐州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 篇二

我们都知道想要制作电视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是需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那么在徐州想要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哪些流程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事项名称:《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办许可。

二、办理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34号令)。

三、申请条件: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或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可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四、办理流程:申请机构在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业绩审核时,向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五、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

3.最近两年申领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

4.最近两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和相应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八、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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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请示 篇三

种)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一、项目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管理

二、审批程序:

(一)受理和初审

岗位责任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节目处分管人员

岗位责任人按照受理和初审条件查验由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或有关公司向总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提出受理和初审意见并将材料报审核人员审核。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有疑点的,及时通知申办方补充修改材料或不予受理。申请方重新补充修改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二)审核

岗位责任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节目处处长

审核标准:所申办的项目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管理规定;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对材料符合条件、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复审人员。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同意初审意见的,说明情况并提出需要补充材料的详细名称、要求、补充材料期限及申请方的相关权利义务、投诉渠道,按照程序通知申请方,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领导说明备案。申请方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后,由审核人员继续审核。申请方补齐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申请方逾期未交付补充材料的,申请方应重新申请或按不受理处理。

(三)复审

岗位责任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领导 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上报审定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不同意的理由和依据,将复审意见和材料一并退回审核人员,并将情况上报主管总局领导备案。

(四)审定

岗位责任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管领导 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件上签署审定意见后,退回受理部门;不同意复审意见的,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退回受理部门。

(五)发文通知

岗位责任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节目处分管人员

标准:审批文件要求内容完整、签字齐全、表述清晰;申办材料及附件齐全、规范、有效;通知文书规范、整洁。按照审定意见,制作文书通知相关部门。如需要审核部门改动的,及时按审定意见修改,修改意见应计入时限。如需报送其他部委的,及时报送。

告知方式: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总局批准同意的,印制批复,并下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获总局批准的,直接下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在总局官网上公告。

4.关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请示 篇四

集团公司:

煤矿井下作业条件恶劣,煤矿工人面临噪音、高温、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多方面的威胁。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职业病危害,改善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加强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推进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根据《云南省煤矿职业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第2号公告、《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省煤矿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通知》云煤安发【2012】62号和师煤发(2012)48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四最”中最好的环境,为煤矿职工创造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现盛天公司下属四矿需申办《煤矿职业安全许可证》,并按政策要求购买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装备。请集团公司领导给予特批。

当否,请批示

云南盛天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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