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10篇)
1.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一
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XX中学
按照XXX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XXX教育系统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着力解决在工作中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XXX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收费、招生、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5个方面专项整治。
1.工作期间擅离岗位办私事、说闲话;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工作期间饮酒;上课时间接打手机、会私客;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影视片、玩游戏;
2.不服从工作分配,拈轻怕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缺乏责任心,备课不认真,教育方法呆板,不能调动学生积极性。
3.师德师风不良,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管理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体罚学生;
4.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题要求、谋私权;
5.乱补课、乱办班,把主要精力放在“第二职业”上,对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下旬—4月初)
1.制定活动方案。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和保障措施等,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召开动员会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4月初—8月中旬)
1.听取意见。结合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汇总。
2.查摆问题。围绕分析梳理出的具体意见,按照不同层次形成问题的目录,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和问题本质,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查摆分析报告》,报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3.整改落实。针对查摆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治内容、措施、标准和时限并认真组织实施。整改落实要坚持即知即改,并及时向群众做出整改承诺,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三)总结提升(8月下旬—9月末)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看自查是否有遗漏、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并上报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四、组织领导
成立联合中学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重要性。检查“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切实把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对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定、修订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工作的评议。学校要通过设置意见箱、设立投诉电话、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资讯、投诉、批评和建议。
侵害和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专项
整治方案
XX中学
2.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二
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各级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莱委〔2016〕10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烟、莱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要求:在整治行动中,注重发现问题,突出解决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纠建并举,采取有力举措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内容和任务安排
(一)整治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从以下10个方面开展整治和查处工作:
1、教育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以虚报申领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各类补贴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学生公用经费、国家助学金等教育惠农资金的问题以及贫困学生资助金拨付、使用、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弄虚造假、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教育项目建设方面。在学校建设项目、维修工程建设中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违规操作、失职读职等违纪违法问题。
3、招生录取方面。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向有关教育招生部门或个人泄露学生相关信息的问题。
4、大宗物品采购方面。在教学设备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索贿受贿问题;配送、安装、发放过程中截留、挪用、侵占问题;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问题。
5、教师有偿补课方面。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给学生有偿补课问题;学科教师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习问题;在职教师为校外办学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动员和介绍补习学生从中获利问题;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力学机构有偿兼课的问题。
6、学校乱收费方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问题;设立收费“小金库”问题;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等问题。
7、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方面。教师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教师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问题;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问题;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问题;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问题。
8、教辅材料征订方面。教师诱导学生征订未经进校图书委员会核准的教辅资料问题;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的问题;违背“一科一辅”原则的问题;收受书商“回扣”等问题。
9、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工作作风方面。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中梗阻”、“庸懒散”以及“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教师在职称评审、评先树优中弄虚作假问题;在职教师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干部及教职工吃空晌问题。
10、学校食堂管理方面。学校及管理人员在履行食堂监管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食品原料采购暗箱操作、不执行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的规定;食品储存混乱、使用过期、“三无”产品,食品加工、留样、消毒等不规范,私设“小金库”、乱发补贴、吃拿回扣等损害学生利益问题。
(二)任务安排
围绕上述10方面工作重点,集中抓好七项活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1、在全校开展一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查直纠活动。学校成立直查直纠工作组,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入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2、开展一次工作作风专项治理活动。要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为主线,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 “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杜绝教师学术不端以及在职称评聘、优质课评选、评先树优中弄虚作假等行为;杜绝领导干部在招生录取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开展一次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教育惠农政策以及规范教育项目建设的专项检查活动。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教育惠农政策、规范教育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规乱收费、设立“小金库”问题;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杜绝在学校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失职读职、搞权钱交易等问题。
4、开展一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教师熟知《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开展规范从教行为大讨论,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师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自查自纠、公开承诺、督查整改、完善制度等活动,坚决遏制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发生。
5、开展一次有偿补习集中整治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公开承诺、查摆问题、认真自纠、集中整改、建章立制等举措,切实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习行为。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6、开展一次食品采购、饮食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学校商店承包、大宗食品集中采购、食堂账目、食堂卫生、食材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如果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拘私舞弊以及食品原料采购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利用食堂盈利来补助教职工误餐费、弥补学校办公经费,更不设立“小金库”。
7、开展一次教辅材料征订查纠活动。针对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家长自愿”的规定,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问题,是否存在教师在规定目录之外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教辅等问题,对全校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切实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制定出台《河洛中学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上报教体局审核。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逐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教体局。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监察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6年6月1日至8月15日)。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整治重点内容和任务安排,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完善规章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个纠、逐项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监察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8月16日至8月25日)。整改工作结束后,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8月25日前报监察室。
四、职责要求
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要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建立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政机制。要及时发现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教体局纪工委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三)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做到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对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整治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三
2014-06-09 09:11:51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宋禹飞 陈 涛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6月5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通知决定,6月~8月在全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土地管理不规范和征地补偿安置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安徽厅明确,要着力解决规划管控意识不强的问题,杜绝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行为。整治乱占滥用耕地问题,集中整治耕地保护工作中占优补劣、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构建耕地保护“占优补优”机制。集中整治土地供应中存在的未批即用、未供即用、“毛地”出让、违反《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供地、违反招拍挂规定供地等行为,整治返还、变相返还减免土地出让金行为,加大闲置土地、违规抵押融资清理和处置力度。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集中整治征地补偿安置方面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构建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地、非法批准征(占)土地、违法采矿、侵占被征地农民权益及违规协议出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案件。
4.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四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推进医院反腐败工作为着力点,重点整治和查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等加重患者负担的问题;医院收费不透明,患者看不懂收费单据的问题;在工程招投标,采购药品、医疗耗材、医疗设备等方面的违规问题;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接受服务对象“红包”、物品和吃请,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销售企业或人员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通过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进一步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院班子成员任副组长,XX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医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医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整治市纪委监委交办的民生领域问题清单及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日常监督督导工作。
三、整治范围
医院各科室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行政管理水平待提高的问题
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中梗阻”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推诿扯皮、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重点整治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涣散的问题;重点整治服务质量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重点整治“吃拿卡要”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同时大力整治“只微笑不办事”“不贪不占也不干”“能推则推,能躲就躲”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二)整治医德医风建设不落实的问题
重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浮于表面,重使用轻监管、重保轻处,纪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严,流于形式,医务人员法纪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个别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不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甚至索取服务对象的“红包”、物品和吃请,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销售企业或人员回扣、提成、参股、分红和其他不正当利益;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重点整治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问题。
(三)整治执业不规范的问题
重点整治无证上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医技工作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行为;重点整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等加重患者负担的问题;重点整治收费不透明,收费单据让患者看不懂和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
(四)整治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
重点整治医院绩效考评体系不科学,科室、医生收入与经济考核挂钩,存在药品和检查采取开单提成的形式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设备采购、医用耗材和药品器械采购上程序不到位、制度有漏洞、监督乏力的问题,以及在上述项目建设和采购中优亲厚友、领导人员直接插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整治方案
XX医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研究制定《XX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并分类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成效等整改“清单”,各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整改“清单”的要求,立即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畅通信访渠道
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工作台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来电记录、来访登记、接访记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认真处理,及时回应。
(三)清理核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各科室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各科室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科室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科室要求将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整改情况每半个月报送一次,每月14日和29日前上报到整治办。2019年10月30日前上报第一次自查整改情况。(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四)督查问责
1、开展督查。将深入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工作纳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整治办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科室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实地抽查。整治办将对责任科室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的线索核查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追究问责。
3、重点督办。医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各责任科室整治工作的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
(五)推动建章立制
各责任科室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对已解决的问题要巩固成果,对已治标但未治本的问题要持续深化,在已有成效基础上再紧一扣,集中发力、持续用劲、深入推进,切实推动建章立制。及时对已有制度进行评估,堵塞漏洞,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根本性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和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具体管用的刚性制度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科室要切实把抓好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主题教育全过程。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整治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责任科室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工作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查找差距,找准症结,坚持分类推进,逐项推进,按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具体实际,把握共性和个性问题,分类精准实测,一类一类抓,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科室和个人,执纪监督部门将按程序追究责任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篇五
关于开展全矿安全生产方面 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4年1月
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全矿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
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14】6号)文件、《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煤安发【2014】16号)文件,结合《朔州市煤炭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朔煤发【2014】39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和右玉县煤炭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右煤字【2014】17号文件精神,从我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我矿决定在全矿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编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中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个实施办法”,通过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煤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职工对我矿安全生产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得开展并取得实效,矿委会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周建忠(矿长)副组长:程长青(总工)
成 员: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地测科、财务室、掘进队、采煤队、运输队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李金兼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集中对以下四个重点方面的内容进行整治。
(一)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行为。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在水害防治上“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未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综合探测程序的。
(二)重大隐患不排除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未落实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整改隐患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仍组织生产的;各级检查部门查出安全隐患后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三)安全生产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行为,(四)在我矿安全生产方面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元月份),我矿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方案制定后至2月15日)我矿要积极组织此项行动,全面寻找现阶段的不足和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三)边整边改(贯穿始终)我矿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受客观条件影响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完成时限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
(四)建章立制(2014年2月21日至26日)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政许可按时办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信访等工作制度,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矿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要充分认识我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听取群众意见,务求取得实效。我们按照专项整治的总要求,积极听取我矿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拓宽监督渠道,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当前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坚决遏制各类事故隐患的重复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是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不断宣传和推进我矿的重点工作,大力弘扬“忠厚吃苦、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卓越至上”的煤炭精神,深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这次专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我矿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于元月底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报告一并上报县局安监股。
6.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六
专项工作方案
渭津小学 2014年5月8日
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具体规定,坚持统筹谋划、重点治、集中攻坚、分工负责,有效地遏制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我校在师德师风、损害群众利益、教育“三乱”、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1、严禁索取或者接受学生和家长财务、有价证券、交付凭证。
2、严禁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严禁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4、严禁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5、严禁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6、严禁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7、学生在校餐饮质量差、卫生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8、学校卫生室在进药渠道、药品使用、存储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4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4月中旬至4月末)
1、查摆问题。根据《东辽县整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找准、认清本校在工作中存在着哪些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学生家长和广大师生对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找准找全。、自查自改。通过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并就整改问题列出整治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至6月末)
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上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如开领导班子会、全体教职工会议、专题整治工作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本着“即知即改、边整边改、立整立改”的原则,确保整治到位,治出实效。同时按照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的要求,从5月16日起将每周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四(下班前)上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初至8月中旬)
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中旬至8月末)
1、学校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认真梳理在本学校工作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的把握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内在规律和有效举措。
2、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按照上级要求,在8月26日前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次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渭津小学“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参与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组
长:王茂成 副组长:程继春
管书新
成员:张新美
霍福林
李永宏
赵文君
冯振力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副书记室
(二)明确责任。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
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的专项整治责任制,合理分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使专项整治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
7.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七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我局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进行集中整改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我局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整治效果
(一)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了党员和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医疗卫生人员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和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等各种回扣的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领导组,对本单位收受“红包”和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等各种回扣进行自查,并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建立杜绝干部职工收受“红包”、回扣制度。目前,各单位无收受“红包”、回扣的违纪行为。此项治理活动将长期坚持。
(二)按照“体察群众疾苦、及时化解纷争”的原则,认真开展了医疗纠纷信访积案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县直
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今年,重新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截止目前,共建立纸质版居民健康档案70000份,建立电子版健康档案59463份。截止第二季度,乡村两级共购进基本药物320万元,零差率销售48万元。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一是认真执行了参合住院患者信息日报制度。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日将所有住院患者的基本信息通过网络上传至农合系统,对上报不及时的不予结算。二是全面推行了每日清单制度,真正做到让广大参合农民明白消费。三是建立了医疗费用评价体系,对超出平均住院费用、住院天数的医疗机构将作为稽查的重点单位。四是加大了新农合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逐步将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今后,将从以上几方面长期坚持整治。
二、制度成果
8.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方案 篇八
关于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专 项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2017.6
西平县聋哑学校
关于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专 项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深化脱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发现并严肃处理一批脱贫攻坚战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全县教体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治理对象
全校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党员、干部。
三、治理重点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脱贫攻坚战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4.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5.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扶贫资金挪用他用等问题。
7.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从20 1 7年5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严格落实责任。围绕突出问题,制定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发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
(二)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协调联动制度。建立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线索收集、汇总、移交工作机制,将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本单位处理不了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一是台账管理制度。学校建立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工作台账,强化对交办、督办案件的监督管理。二是月通报制度。坚持典型案件月通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和失职失责性质严重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强化监督检查。学校要把监督检查作为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要对信访线索进行“大摸底”,深挖问题线索,逐一梳理排查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9.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九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根据《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五风”和检查考核评比泛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围绕学风、会风、文风、话风、事风和检查考核评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日”制度不落实,学习图形式、走过场,学习、工作“两张皮”问题;
2、不按程序报批,超规格、超权限召开会议,以及会风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不执行办文程序规则,超篇幅、超规格、超权限发文,发文过多过滥,不经审批擅自创办内刊、简报问题;
4、讲话照本宣科、不切实际,讲话人数过多、时间过长问题;
5、不经审批举办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过多,以及下基层不轻车简从、不深入群众、走马观花问题;
6、不经审批擅自组织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搞形式主义、文来文往,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7、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重要时段脱岗问题。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有一个根本性好转;
2、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加实干、高效、廉洁。
三、方法步骤
1、自查。4月份,各地各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自查,对“五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逐条拟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考核评比事项进行清理登记,包括批准事项的机关名称、批准文号等,并将情况说明汇总成册。自查材料于4月底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检查。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十五条具体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集中通报一次。5月底前,对照登记上报的检查考核评比材料,组织力量到各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重点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查处。6月底前,对明查暗访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重点违纪违规问题,在充分取证和核实的基础上,报市纪委监察局集中处理,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4、回头看。7月底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顶风反弹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活动办和市委、市政府。
5、建章立制。8月底前,由专班拟定相关制度性文件,报市活动办、市专项整治工作组审定后,以市“两办”名义下发执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孝感市“五风”和检查考核评比泛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涂明珍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张志敏、市委副秘书长肖建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谢东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建华兼任,市委、市政府各一名督查员任副主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和“两办”机关党办、文书科、综合科负责人为成员。
全市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根据省委《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为统筹安排和有效推进全市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违规设立“小金库”、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吃“空响”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审计局。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15道禁令”,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促进党风、政风转变,提升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4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4月30日前),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2、重点检查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统一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
3、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黄永红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编办副主任刘志生、市人社局总会计师金福银、市审计局副局长田卫民、市财政局副局长程军、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陈爱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毛晓祥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毛晓祥同志(电话:***)兼任。市编办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科长王一哲、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管理科长雷勇军、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科长蒋涛、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副局长胡志高、行政政法科科长唐社珍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全市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
根据《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在全市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
4、上班时间上网购物、聊天、娱乐、炒股等问题;
5、上班时间或公共场所带彩打麻将问题;
6、态度恶劣、说话难听、漠视群众的问题;
7、行政审批方面改革不到位、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等问题;窗口及行政服务部门“小鬼难缠”、“中梗阻”、“玻璃门”、“弹簧门”的问题;在行政审批方面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及网上审批、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工作是否有效推进的问题;
8、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的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9、下放市直“三区”权力不到位、服务市直“三区”不到位的问题。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政简风清、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明确组织机构。市直机关工委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黄骏同志任组长,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张燕、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黄景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诗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纪工委。
2、推行“五项制度”。各单位要把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四不”工作制等五项制度,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要求,全面建立完善其它相关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形成工作常态。
3、开展“七项评议”活动。按照党政机关、政策执行部门、窗口服务行业、执纪执法单位等类别,分类组织开展“宗旨是否牢记、政策是否到位、利益是否维护、服务是否热情、办事是否高效、困难是否担当、为政是否清廉”评议活动,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4、开展明查暗访。市直机关明查暗访组将针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坚持开展大力度的明查暗访活动。各单位要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5、实行问责追责。市直机关暗访组对发现和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问责追责制。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6、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建立与市直机关工委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沟通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台帐,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
根据《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全市公务用车总量只减不增、运行
费用只减不增,公车管理严格规范。
二、整治问题
1、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
2、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
3、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4、多占公务用车。
5、公车私用。
6、公车违规行驶和停放。
7、不按要求办理专用号段公务用车。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9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3月下旬-4月底)各单位针对上述七类问题进行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重点整治(5月初-8月底)市公车办联合市公安交管等部门对以上违规问题进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并逐一进行处理。
(三)建章立制(9月)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管理、日常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等制度。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唐俊波同志任组长,杨国元、陈爱国、罗水华、刘力为副组长,唐诗增、陈湘军、樊刚、吴小平、林晓波等同志为专班工作人员。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分级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行业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活动负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六)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结合前期我市市直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清理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根据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市直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再次全面清理核实。
(二)妥善处理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按照中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严格审查调整处理。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严格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办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手续。
(四)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清理范围。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
(二)核算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核定。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在2013年8月清理的基础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30日)。市直各部门再次认真自查清理本单位办公用房及使用、整改情况,结合前期清理整改的报表,于2014年5月1日前,将办公用房工程平面图(复印件)、本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增加编制的所有文件(复印件)、租用(租赁)房屋合同(复印件)、自查报告(含整改意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712-2280108)。
(二)核查确认阶段(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直各部门上报资料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形成清理核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6月1日-2014年7月30日)。对此次清理的办公用房实行用途管制。市直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单位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落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汇总整理市直党政机关相关数据和整改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市直机关各部门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二)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唐俊波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陈 波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
叶先敏 市发改委科长
李大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长
王建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长
戢 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资料齐全、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责任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责任,一把手签字确认并负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要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有效融入到活动的各个环节,大体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相关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委的总体方案,拟定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方案于3月下旬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市“两办”文件印发。
2、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各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检查督办。市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听取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检查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交由相关单位严肃处理。
4、规范总结。各地各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每两个月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并报送相关情况统计表。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其下设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配合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积极配合,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要督导各地各部门,把全市面上共同推进的专项整治任务贯穿到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2、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10.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十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新乡市纪委《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纪发〔2016〕7号)要求,结合林业部门工作实际,现就林业系统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对涉及林业部门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重点自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违纪违规的林业基层党员干部进行查处,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工作重点
2013~2015年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省建设等惠农补贴、林业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及阶段工作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时间为8个月,自2016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16年5月10日~6月20日。对2013~2015年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省建设等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二)监督检查。2016年6月21日~7月20日。
市林业局纪检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调阅案卷、实地督导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
(三)查办案件和建章立制。2016年7月21日~12月底。对群众举报、自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查处。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提出完善机制制度的意见建议,完善发放程序和发放制度,保证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省建设等惠农补贴资金能够足额、准确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局“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承担林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活动安排、监督检查等工作。市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退耕办,办公室主任由退耕办主任张利军兼任,成员由退耕办、造林科、林改办、林政科等涉农科室的管理人员参加。联系电话:0373—2852324 ***。各有关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将具体办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二)按时完成自查工作。
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
涉及2013~2015年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的辉县市、卫辉市、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凤泉区、经开区,要具体到乡镇,以列表形式,将三年的应补贴资金额、资金拨付额、实际发放额、结余金额、未发放原因说明等内容,附在自查报告中上报。
涉及2013~2015年公益林农户补偿资金的辉县市、卫辉市,要具体到乡镇,以列表形式,将三年的应补贴资金额、资金拨付额、实际发放额、结余金额、未发放原因说明等内容,附在自查报告中上报。
对2013~2015年拨付各县(市、区)林业部门的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属于非涉农资金的,要说明拨付金额;属于涉农资金的,要具体到乡镇,以列表形式,将三年的应补贴资金额、资金拨付额、实际发放额、结余金额、未发放原因说明等内容,附在自查报告中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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