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2024-12-25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共12篇)

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一

(五)压力测试。

(六)应急计划。

(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

(八)跨机构、跨境以及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九)对影响流动性风险的潜在因素以及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在引入新产品、新业务和建立新机构之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评估其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获得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技术更新及市场变化等因素,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第三节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运用适当方法和模型,对其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优质流动性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及市场流动性等进行分析和监测。

商业银行在运用上述方法和模型时应当使用合理的假设条件,定期对各项假设条件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正,并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现金流缺口。

现金流测算和分析应当涵盖资产和负债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潜在现金流,并充分考虑支付结算、代理和托管等业务对现金流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对重要币种的现金流单独进行测算和分析。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监测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特定情景或事件,采用适当的预警指标,前瞻性地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可参考的情景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快速增长,负债波动性显著增加。

(二)资产或负债集中度上升。

(三)负债平均期限下降。

(四)批发或零售存款大量流失。

(五)批发或零售融资成本上升。

(六)难以继续获得长期或短期融资。

(七)期限或货币错配程度增加。

(八)多次接近内部限额或监管标准。

(九)表外业务、复杂产品和交易对流动性的需求增加。

(十)银行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总体财务状况恶化。

(十一)交易对手要求追加额外抵(质)押品或拒绝进行新交易。

(十二)代理行降低或取消授信额度。

(十三)信用评级下调。

(十四)股票价格下跌。

(十五)出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缺口限额、负债集中度限额、集团内部交易和融资限额。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建立流动性风险限额设定、调整的授权制度、审批流程和超限额审批程序,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进行监控,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情况应当按照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处理。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应当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并完善融资策略,提高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

商业银行的融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分析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融资需求和来源。

(二)加强负债品种、期限、交易对手、币种、融资抵(质)押品和融资市场等的集中度管理,适当设置集中度限额。

(三)加强融资渠道管理,积极维护与主要融资交易对手的关系,保持在市场上的适当活跃程度,并定期评估市场融资和资产变现能力。

(四)密切监测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等变动情况,评估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融资抵(质)押品管理,确保其能够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日间和不同期限融资交易的抵(质)押品需求,并且能够及时履行向相关交易对手返售抵(质)押品的义务。

商业银行应当区分有变现障碍资产和无变现障碍资产,对可以用作抵(质)押品的无变现障碍资产的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以及中央银行或金融市场对其接受程度进行监测分析,定期评估其资产价值及融资能力,并充分考虑其在融资中的操作性要求和时间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在考虑抵(质)押品的融资能力、价格敏感度、压力情景下的折扣率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抵(质)押品的多元化程度。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具有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和相关融资安排,及时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日间支付需求。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制度,分析其承受短期和中长期压力情景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充分考虑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定冲击、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和两者相结合的情景,以及轻度、中度、严重等不同压力程度。

(二)合理审慎设定在压力情景下商业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并持续经营的最短期限,在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情景下该期限应当不少于30天。

(三)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和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四)定期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实施压力测试;当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等情况时,应当对有关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单独实施压力测试。

(五)压力测试频率应当与商业银行的规模、风险水平及市场影响力相适应;常规压力测试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时,应当增加压力测试频率。

(六)在可能情况下,应当参考以往出现的影响银行或市场的流动性冲击,对压力测试结果实施事后检验;压力测试结果和事后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

(七)在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以及制定业务发展和财务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必要时应当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压力测试的情景设定、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组织架构及市场影响力,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对应急计划进行一次测试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设定触发应急计划的各种情景。

(二)列明应急资金来源,合理估计可能的筹资规模和所需时间,充分考虑跨境、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确保应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

(三)规定应急程序和措施,至少包括资产方应急措施、负债方应急措施、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其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四)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实施应急程序和措施的权限与职责。

(五)区分法人和集团层面应急计划,并视需要针对重要币种和境外主要业务区域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对于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持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确保其在压力情景下能够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为无变现障碍资产,可以包括在压力情景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获取资金的流动性资产。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流动性风险偏好,考虑压力情景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现金流缺口、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等因素,按照审慎原则确定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规模和构成。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并表管理,既要考虑银行集团的整体流动性风险水平,又要考虑附属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其对银行集团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集团内部的交易和融资限额,分析银行集团内部负债集中度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防止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过度依赖集团内部融资,降低集团内部的风险传递。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了解境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及其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考虑流动性转移限制和金融市场发展差异程度等因素对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的影响。

 

2.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二

一、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概述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由于流动性储备的匮乏而难以及时有效地应对负债的支付、自身还款的需要以及客户贷款的需要, 因此而导致银行挤兑风潮的爆发, 使商业银行自身的社会信用降低的风险。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不断增加就有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企业的破产。一般而言,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 再融资风险。所谓的再融资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之间的成熟期不相协调而产生的风险。通常来看, 商业银行借入数额巨大的短期储蓄存款, 继而向需要贷款的客户发放长期贷款, 这无疑会导致银行资产与负债二者的到期日产生差异。在需要对短期储蓄存款客户支付到期存款时, 由于所发放的长期贷款尚未到期, 而不能立即收回, 这就必然导致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流动性资金来实现短期存款的归还, 给企业自身带来流动性困难, 并使银行存在通过其他较高成本渠道增强资金流动性的潜在风险, 使商业银行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失。

第二, 偿还风险。所谓的偿还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客户贷款项目不能按期偿还所导致的风险。由于贷款客户不能严格依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偿还本金与利息, 商业银行必须动用自身的流动性储备资金来满足取款客户以及其他贷款客户的需要。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由于自身或者外界的种种原因, 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限及时足额的归还银行贷款, 这无疑会降低商业银行的现金收入, 时尚也隐含难以实现为了应对流动性需求而需要的大量现金, 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第三, 提前支取风险。所谓的提前支取风险指的是大额银行存款的非预期提取以及信贷额度的非预期使用。这种“提前支取风险”具有同上述“偿还风险”恰好相反的表现。提前支取风险是因为银行存款的大客户在约定的日期之前提取存款的行为, 而导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资金额的突然性降低, 使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流动性资金应对日常经营的需求。

二、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当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之处:

(一) 存贷比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同存款余额之间的比例叫做存贷比率, 是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综合性指标, 这一比率的数值越大则表示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越差, 流动性风险也就越高。就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发展现状来看, 贷款余额在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有了比较明显的下降, 然而, 我国商业银行大约65%的贷款比率依旧大大领先于世界著名银行, 世界著名银行的贷款比率一般都保持在40%上下。这一数据结果显示,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非常单一。商业银行的贷款虽然具有比较高的经济收益, 但是也与之相适应的带有较高的风险。据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来看, 其主要经济收益主要是来源于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当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偏高时, 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就一定会增加, 与此同时, 商业银行的资金又不能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 就算是在银行贷款收益比资本市场收益甚至是资金本身的成本还低的情况下, 也只能是依靠贷款之一方式来实现企业自身的盈利, 这明显会给商业银行自身利润的增加带来困难。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 我国商业银行这种单一资金来源渠道的发展, 也存在着极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 贷款与总资产比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绝大部分分布在贷款上, 其他资产特别是证券投资所占比例较小, 资产结构单一, 资产流动性差。据有关研究数据显示,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占总资产的一半左右, 并且各年比较稳定, 没有出现下降的趋势, 证券投资的比例虽然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但是仍然较小。

(三) 一级储备比率和二级储备比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级储备指现金资产, 包括库存现金、准备金和存放同业款项, 对商业银行流动性起到第一保证作用, 但收益接近于零。二级储备指商业银行流动性较强的一些资产, 需要时可以变现, 同时具有一定收益, 对于二级储备率, 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是证券投资/总资产的比率。高比例的一级储备似乎保证了银行的流动性, 但也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储备资产结构的欠合理。

三、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

通过上述部分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不足之处的分析与论述, 笔者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措施, 以期能够为我国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加强提供一点可借鉴之处:

(一) 构建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在风险管理方面, 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能够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系统, 有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设立专门的流动性管理部门来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通过有效采集、处理相关数据, 实施对资金流向、流量的变动情况的实时监控, 建立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预警和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风险措施, 明确商业银行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 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流动性管理部门的分工职责, 满足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和流动性供给, 避免流动性风险, 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二)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1. 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流动性需求预测

流动性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流动性需求的预测, 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对资产负债期限进行详细分析。根据不同的期限等编制资产和负债的对应表, 并利用流动性参数来衡量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情况。二是学习西方商业银行的资金结构法, 预测未来的流动性需求。即根据流动性需求程度的不同划分来源种类, 并确定不同的流动性储备比率, 加总计算出资金来源流动性需求额, 再用同样的方法测算资金运用的流动性需求额, 最后加总计算出下期的流动性需求额。

2. 加快发展货币市场, 拓宽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资金来源在很大程度上受货币市场发展水平的影响。当流动性需求增加时,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货币市场变现自身拥有的有价证券或借入短期资金满足自身流动性需求, 同时在流动性需求下降时可以将多余的流动性头寸投资于短期的金融工具, 增加盈利。发达的货币市场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因此要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尤其是国债市场, 增加国债品种和数量, 这样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会大有帮助。

四、结束语

由于我国当前金融体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相对滞后, 相关制度建设尚不完善,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居民的存款储蓄率居高不下,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过于单一, 使得商业银行的货币资产难以及时有效的转化为有效投资进入实体经济, 从而必然导致我国资产价格的泡沫化问题。从商业银行的内部原因分析来看, 在资本充足率的绝对限制下, 商业银行纷纷采取压缩贷款规模等措施降低自身风险资产比例以及存贷比例, 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加大了, 我国商业银行应当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科学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得以切实加强。

参考文献

[1]孙迎.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J], 财政金融, 2008 (09) :141-143.

[2]刘广伟.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问题研究[D],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2007.

[3]郭少杰, 杨洁.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J],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6 (10) :97-98.

[4]巴曙松, 袁平, 李辉雨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专题研究综述[J], 中国货币市场, 2007.

3.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中小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险 研究

一、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总体情况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目前,中小银行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指导并监督高级管理层更好地开展流动性管理工作;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流动性管理具体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进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头寸管理及中长期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具体操作性工作。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流动性风险偏好方面,中小银行银行均对短期流动性风险持较低流动性偏好,对1年以上中长期流动性风险持审慎或中等流动性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程序方面,普遍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头寸资金管理办法、应急计划、压力测试等管理办法。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流程

一是日间头寸管理流程主要包括:1.总行负责流动性管理部门匡算全行日初头寸,根据当日资金缺口或盈余向负责资金交易的业务部门发出委托交易指令;2.日间持续关注进走款情况,动态监测资金头寸,根据与日初匡算的变化有效调度资金头寸。

二是中长期流动性管理是运用限额管理和压力测试等管理技术,合理摆布中长期资金运用结构,通过资产负债合理期限错配,实现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平衡。

二、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短期难以扭转

一是期限错配具有内生性。中小银行盈利主要依赖存贷利差收入,银行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普遍存在着将短期拆借长期化、拆短贷长的问题,造成期限错配,从而导致流动性问题。二是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单一,同质化竞争加剧期限错配。存贷款是中小银行的主要资产负债。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缺乏也决定了负债稳定性较差,活期存款比例较大,资产业务对波动性较大的负债依赖度较高等问题。

(二)市场融资难度加大

一是吸收存款能力下降,对同业资金依赖程度上升。由于民间融资、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造成存款大量分流,存款冲时点、搬家现象明显,增加了银行管理流动性的难度。在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更加谋求同业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受市场突发性上扬的影响,流动性管理面临挑战。二是银行机构与影子银行体系资产频繁转换加大银行管理流动性难度。大部分是影子银行体系参与的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非标”资产,而银行机构多以短期同业资金对接到这些期限较长的非标资产,在市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这些难以变现的资产对流动性构成威胁。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有待完善。随着业务品种的不断增多,两家银行监测体系对部分业务无法实现全覆盖。此外,应当在内部定价以及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中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因素。二是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两家银行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主要以日间头寸变动、流动性比率等静态指标为主,缺乏对资产或负债项目的集中变化的科学预测。流动性压力测试方法较简单,对宏观政策和经济运行的影响分析不够。

(四)流动性管理信息系统及人才储备支持不足

一是随着业务种类的多样化,经营区域的不断扩大,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新的要求。目前两家银行能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发展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相对还比较缺乏。二是对流动性管理的信息系统支持有待提高。目前两家行信息系统仅能实现基础报表展现功能,尚不能实现动态现金流管理、压力测试、流动性预警指标监测等功能。

三、政策建议

(一)转变经营发展理念

督促银行高度重视和警惕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强资产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稳定性的管理,做好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匹配,防范同业、资金等市场业务规模急剧增长和期限错配加剧引发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风险,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稳健经营发展。

(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

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研究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目标和配套管理技术手段及工具的开发工作,并结合监管政策和市场变化的趋势适时调整和完善绩效考核政策,加快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工作。

(三)丰富流动性风险管理手段

逐步细化流动性风险控制限额,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贷款、投资、票据、同业等业务规模和期限结构。提高综合分析统筹规划能力,加强综合分析、预测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可能存在的问题,超前规划,适时调整流动性风险策略,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快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信息系统建设的资源投入力度,通过系统建设尽早实现风险信息和数据源自动分析、加工、处理,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以实现流动性风险的动态监控和调整。此外,积极引进人才,并加大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员培训力度,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参考文献

[1]何沐.浅谈新时期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J].时代金融,2013(2).

[2]陈璟.后危机时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研究[J].金融与经济,2013(1).

[3]巴曙松,尚航飞,朱元倩.巴塞尔Ⅲ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影响研究[J].新金融,2012(10).

[4]巴曙松,王怡,王茜.流动性风险监管:巴塞尔协议Ⅲ下的新挑战[J].中国金融,2011(1).

[5]樊方彦.基于新监管标准的中小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评价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1).

[6]邹长峰.浅析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J].对外经贸,2013(3).

4.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四

在商业银行流动性“告急”的过程中,渤海银行堪称为其中的典型。年报显示,在2008至2010年期间,渤海银行资产总额分别为622.11亿元、1175.16亿元和2650.86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572.21亿元、1122.74亿元和2556.70亿元。尽管此间渤海银行贷存比一直控制在70%以内,但流动性比例(人民币)直线下滑,分别为50.73%,44.08%,35.01%。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因其具有不确定性强、冲击破坏力大的特点,被称为“商业银行最致命的风险”。自金融系统产生以来,流动性风险一直伴随在商业银行的整个经营过程中。在全球会融危机背景下,流动性问题不仅是我国而且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难题之一,因此流动性风险管理也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资料显示,2010年城市商业银行各项监管指标持续向好。从资本质量来看,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376.9亿元,比年初减少108.8亿元,不良贷款率1.3%,比2009年初下降1.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到了182.23%;从资本状况来看,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96%;从盈利能力来看,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利润率15.87%,资产利润率1.01%,在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利润增速普遍下滑的背景下,城商行保持了盈利稳定没有下滑。纵观我国商业银行公布的财务报告,从流动性状况来看,城商行流动性指标普遍较好,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较好水平,整体保持了良好稳健的发展态势,但实际却隐藏着巨大的潜在性流动性风险。

与国外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措施、较为完善的政策环境以及严格的监管要求相比,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广大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方面,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不合理,负债短期化,而中长期贷款比重偏大,即存在严重的“短借长贷”现象,预防出现挤兑高潮等突发情况的能力不足;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业务以及资产结构单一,其中占绝对优势的信贷资产在未实现证券化的条件下容易受贷款合同期限及条款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流动性减弱,而利率和汇率的变动又将加剧银行融资成本与投资效益的不稳定性,从而减弱抗风险能力。

对于我国银行业的管理,至今仍带有浓厚的垄断色彩。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强有力的国家信用担保,相对缺乏来自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威胁和竞争,这一现象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重经营轻管理、重效益轻风险防范,自律机制不健全。另外,竞争机制尚不健全,一些金融机构仍存在违规或超越业务领域开办业务的现象,干扰了金融机构的活动,扰乱了金融秩序。最后会导致许多难以预料的突发性因素进而增加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要解决商业银行流动性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到各个方面,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试图找到解决流动性风险问题的对策。

从宏观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逐步的对外开放,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流动性日益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没有流动性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和发展。因此,在今后的金融法规完善的过程中,纳入金融法规中,使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在法制的约束下,规范的进行。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主要缺陷是:作为所有者的政府职能与作为企业的银行职能的不相容性。要从根本上转换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应当取消国家控股。国家可以参股但不控股,这样既可防止政府对银行的干预,也可避免银行对政府的依赖,有利于将商业银行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金融企业法人,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制。此外,在进行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还应加快建立银行的破产机制。因为流动性管理的实质是防范银行支付风险,因此强化流动性管理必须与实施银行破产制度结合起来。

从微观层面上来看,作为商业银行,要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首先要从加强信贷管理入手,因为信贷管理的缺失一方面造成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不高,另一方面也容易引发银行“惜贷”问题,进而形成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局面。

加强我国流动性风险管理,应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充分利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建立一套企业信用评级系统。

关于企业的信用评级和绩效评估体系目前强调以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分析为核心,着重考察企业偿债能力。但是企业绩效不仅与其盈利有关,还与经济周期、宏观政策等有较强的相关性,需要从多方面方面来建立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企业信用评级系统的完善可以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同时又能为监管部门对银行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依据,从而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另一方便,从目前来看,国内银行的盈利模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存贷利差,非利差收入的比重相当低。随着经济环境的发展及金融市场的日趋成熟,以利差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已面临盈利水平降低、风险程度加大等诸多严峻考验。因此,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拓展中间业务不仅可以带来新的利润来源,还可以缓解资金的结构性过剩,扩大银行的利润空间。

5.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五

来源:工银工字[1994]22号

作者:中国工商银行工交部 日期:94-12-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工业处:

为适应我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客观需要,贯彻年初分行长会议的五项改革措施精神,推动贷款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根据人民银行和我行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及资产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总行工交部在总结贷款风险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试行。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工交部反映。

附:

一、中国工商银行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需要,根据人民银行和我行关于加强资产风险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的普遍性而设立,以防范、控制贷款风险,实现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基本宗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的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四条 贷款风险是指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和清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风险贷款资产是指那些银行难以清收本息的贷款资产。在本办法中通过风险度评核,确定其相应的量值。

第五条 本办法通过对贷款风险度的量化管理,逐步形成新的信贷管理方式,使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逐步形成新型的银行信贷管理运行机制。

第六条 贷款风险管理系统包括:借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的风险确定,贷款的审查与决策,贷款质量的监测与考核,风险贷款的监管与违约处置,贷款安全保障机制。

第二章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第七条 银行应根据借款企业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定期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设定企业领导素质、企业经济实力、企业资金结构、企业经营效益和企业发展前景五类评价指标。

第八条 银行应根据对企业风险程度测定的量值按由小到大顺序,将企业划分为AAA、AA、A、BBB、BB、B六种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对于新开户企业和生产经营状况有较大变化的企业要进行即期调整。

第九条 按照企业信用等级,设定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系数分别为0.

4、0.

5、0.

6、0.

7、0.

8、1.0.第十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和等级划分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三。

第三章 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的风险测定

第十一条 根据借款企业资信程序不同,银行分别采取抵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作为对企业的主要贷款方式。

第十二条 根据不同的贷款方式对贷款风险影响的大小,确定相应的贷款方式风险系数,见附表二。

第十三条 按照贷款逾期状况和清偿的可能性将银行已经发放的贷款(贷款资产)划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等四种类型。

正常贷款指借款合同规定期限内的贷款。

逾期贷款是指根据借款合同规定期限(含展期一次),逾期两年以内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根据借款合同规定期限,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

呆帐贷款指借款人依法破产,按照法定程序处置全部破产财产后,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贷款,或经国务院专案批准待核销的贷款。

第十四条 按照四种贷款资产存在形态对贷款安全的影响,分别确定其相应的贷款形态风险系数为1.0、1.

5、2.0、2.5.第四章 贷款的审查与决定

第十五条 银行接受企业借款申请书后,根据借款企业信用等级和贷款方式的风险系数,按下述公式对贷款风险度进行测算,并判定银行贷款的可能性。

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系数×企业信用等级系数

第十六条 贷款风险度是银行决定贷款与否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对风险度大于0.6的企业不予贷款。

第十七条 为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企业的资本、资信和贷款质量状况实施对企业的贷款限额管理。由省级分行根据各级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核定贷款行的授信额,并实行贷款分级限额审批制度。贷款行根据以下公式掌握贷款发放额度。

(一)贷款行对某企业单笔贷款批准金额≤贷款行授信额/该笔贷款风险度

(二)贷款行对某企业全部贷款余额≤贷款行对该企业的全部贷款限额

贷款行对企业的全部贷款限额=min(企业实收资本+公积金,企业所有者权益)/企业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行授信额

(上式中:min表示取括号中两数中较小者为计算值,企业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的计算公式见第二十一条)

各贷款行在上级行核定的授信额和贷款限额内掌握贷款发放,超过授信额或限额的贷款必须按规定报经上级行批准。

第十八条 银行可根据贷款风险度的大小,在国家规定的利率浮动权限内,对贷款企业实行浮动利率。

第十九条 银行对信用贷款余额应逐步控制在贷款总额的40%以内,且企业信用贷款总额一般不应大于其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贷款质量的监测与考核

第二十条 在贷款运用过程中,贷款行应定期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及风险程度进行检查、监测、考核。

第二十一条 银行要把控制和减少贷款风险权重资产的比重,作为经营管理的主要任务。

贷款风险权重资产=∑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金额

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风险度×贷款形态系数

(这里的贷款风险度是衡量资产质量时的即期风险度,应等于调整后的企业信用等级系数与贷款方式风险系数的乘积)

贷款行依据下述公式判定一个企业、部门和辖区的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

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风险权重资产/∑贷款金额

对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大于0.6的企业、部门、辖区列为高风险对象,并实行严格监管。

第二十二条 贷款行对所放贷款要建立定期跟踪检查制度,并针对不同风险度的贷款规定相应的检查间隔期,规避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

第二十三条 建立贷款质量监测制度。各级行要定期上报贷款资产质量监测表(见附表五)。各省级行工交信贷处于每年七月三十日和次年一月三十日前将贷款资产质量监测表报总行工交信贷部。

第二十四条 上级行负责对辖区和部门的全部贷款资产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设定以下五个监测指标。

(一)逾期贷款率=逾期贷款季末余额/全部贷款季末余额×100%

(二)呆滞贷款率=呆滞贷款季末余额/全部贷款季末余额×100%

(三)呆帐贷款率=呆帐贷款季末余额/全部贷款季末余额×100%

(四)积欠利息率=本期止累计欠息额/(本期止贷款平均余额×贷款年利率)×100%

(五)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风险权重资产/∑贷款余额×100%

上级行定期测算和通报全部贷款资产风险情况,并作为考核行长政绩和确定、调整该行资产负债比例的主要指标之一。对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较大的辖区和部门要进行检查和整顿。同时,上级行对这些辖区的信贷投放要实行区域控制。

第六章 风险贷款的监管与违约处置

第二十五条 银行要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未经规定的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冲销银行贷款本息。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生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变动,导致企业法人变更时,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应由新的法人承担。银行应督促企业更换借据,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契约,并订立贷款偿还协议。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单方面终止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责任,变相转移资产,直接或间接造成银行贷款风险的企业,银行应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依法强制清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八条 对于高风险企业,银行要进行严格监管,控制其划出款项或转移资产,并依法对贷款抵押财产进行封存。

第二十九条 对发生资产分割行为的企业,银行应监督其按资产分割后实有资产所占比例落实还款责任,并督促企业落实相应的贷款担保。

第三十条 对破产企业,银行应依据法律规定清收贷款本息。确已无法收回形成呆帐、坏帐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冲销贷款本息。

第三十一条 借款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银行视其违约。

(一)借款企业向银行提供虚假文件、报表和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银行贷款损失的;

(二)借款企业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产权变动和重要财产处置,经营方式和范围调整,生产经营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或资金使用计划重大调整,经营场所迁移等行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而未事先通知银行的;

(三)借款企业未经银行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四)借款企业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

(五)借款企业未经银行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和权益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

(六)借款企业抽逃、隐匿、私分、违法出让、不合理低价变卖财产,影响银行贷款安全的;

(七)借款企业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

(八)借款企业影响银行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对借款企业发生第三十一条所包括的行为之一的,银行应采取下列一项或数项处置措施,以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一)停止发放部分或全部贷款;

(二)按银行规定加收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

(三)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到期;

(四)依法扣收部分或全部贷款;

(五)追索保证人清偿贷款本息;

(六)依法处置抵押财产、权益,清偿贷款本息;

(七)依法申请借款企业破产还债;

(八)依法征集资产,强制收回贷款本息;

(九)银行认为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置方式。

第七章 贷款风险管理保障机制

第三十三条 建立审贷分离和集体审查贷款的贷款风险防范系统。各行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现有信贷机构进行调整,或在信贷部门内部设立贷款调查岗、贷款审批岗和贷款检查岗,并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贷款调查人员负责对产品和行业经济形势的调查分析、企业信用等级和贷款风险度的测定,确保调查和评估情况属实,并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贷款审批人员负责验证贷款风险情况,审查企业信用情况,并负责日常贷款的最终审批,承担贷款失误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贷款检查人员负责对贷款资产的检查和清收处置,向有关部门反映和通报风险贷款资产情况和参与呆帐核销工作,并对造成贷款失误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贷款检查人员承担检查失误、清收和督导不力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专司权限内的大额和疑难贷款审查。审查委员会用例会制度的形式审查贷款。凡经委员会否决的贷款,由贷款最终审批者承担全部责任。委员会决策失误导致的损失,由委员会和贷款最终审批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工交信贷部制定,解释权亦同。

第三十九条 各分行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附:

二、《中国工商银行工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技术指

标说明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办法》中借鉴了国外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资信评价的内容和近几年来我行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的主要指标,建立了五类指标体系。

1.企业经营者素质项下:

经历是指企业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决策层主要领导者的经历,包括学历,经验和个人简历。业绩是指企业主要领导者在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做出的成绩。信誉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产品、商标信誉和信守合同情况。能力是指企业主要领导者的经营管理和开拓发展能力以及专长。

2.企业经济实力项下:

净资产指标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的余额,它反映企业在现有条件下所能承受增加债务的能力。

“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长期投资”指标,主要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实力以及生产后续能力和规模。由于该项指标具有较大的行业差异性,各行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企业规定具体等级额度。

由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将对银行贷款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影响,因此,产不抵债的企业,此项指标值应为0.3.企业资金结构项下:

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总资产×100%。它反映企业全部资产实际承受债务的情况,资产负债率越小,说明企业承受的债务越少,其偿债能力越强,当资产负债率大于1时,说明企业已经产不抵债,不具备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这一比率反映流动资产的质量和流动性。通常情况下,这一比率达到150%就能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速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它表明企业速动资产给债权人提供保护的程序,其良性指标一般在60%左右。

债务股权比率,即债务总量/净有形资产×100%,其中:净有形资产=净资产-无形资产。因无形资产在企业发生风险时就失去了价值,所以是不能承担风险的。债务股权比率反映企业自有资本承受债务情况。

4.企业经营效益项下:

销售应收帐款比率,即:应收帐款平均余额/年度销售收入×100%。这一比率表明企业销售状况和应收帐款的质量及流动性。

存货周转率,即: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这一比率表明企业库存的质量和流动性。经过规律性比较,可评核企业库存的合理性。

净利润率,即:利润总额/销售收入×100%。这一比率反映企业实际收益水平,是衡量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的重要指标,比率越大,表明企业实际收益率越高。

产权利润率,即: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100%。这一比率主要反映企业产权的效益,其指标一般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5.企业发展前景项下:

主要产品寿命周期,即选定企业销售量较大的几种主导产品,根据市场前景,判断产品的寿命周期阶段。在计算过程中,按其所处的不同阶段,给定不同的分值,然后根据产品的销售产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最终分值。如某企业生产三种主要产品,销售产值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其所处的寿命周期分别为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寿命周期最终得分为:(2×500+4×300+3×400)/(500+300+400)=2.8分。

新产品开发能力,即反映企业新产品研究开发水平的指标。该指标的测算可以通过新产品产值占比变动以及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科研开发能力等定量和定性分析确定。

市场预期影响,可以通过对企业主要产品的销售增长率、市场占有率和出口创汇能力的测定以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分析确定。

销售环境是指物资、供销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交通运输条件及周围的消费群体对企业销售及发展的影响。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系数评定的量值,将企业划分为六个信用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AAA级,80-89分为AA级,70-79分为A级,60-69分为BBB级,50-59分为BB级,49分以下为B级。

二、关于《办法》中有关条款说明

1.《办法》第九条设定企业信用等级系数分别为0.

4、0.

5、0.

6、0.

7、0.

8、1.0,其确定的依据:首先设定企业信用等级系数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规定风险最大的B级企业,信用等级系数为1.然后分析测算其他各类企业相对于B级企业的风险程序变化,确定每一等级企业相应的信用等级系数。

2.《办法》第十四条贷款形态过渡系数取值范围是1.0-2.5,即以正常贷款的形态系数为基数,设定为1.0,在此基础上根据其他几种形态的贷款相对于正常贷款构成的不同风险确定各种贷款形态的风险系数。

3.《办法》第十七条中指出银行应根据风险度的大小来浮动利率。其含义是指作为商业银行要考虑其自身的效益,应运用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来确定放款利率。即,风险度越大的贷款,应为利率越高的贷款。

4.《办法》第十七条中的公式是为了把贷款风险度与贷款审批权限相结合而设定的。这样对同一审批部门而言,风险度越大,对企业所能审批贷款额就越小;反之,则相反。各级行的授信额由分行根据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全部贷款资产的质量情况核定。

5.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计算公式运用举例:

例如某辖区贷款若干笔,金额分别为N1、N2„„NN,贷款风险度计算结果分别为R1、R2„„RN,贷款形态风险系数为A1、A2„„AN.则:

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N1×R1×A1+„„+NN×RN×AN)/(N1+N2+„„NN)。

三、附列说明

1.附表二、四中楼宇按揭是抵押贷款的一种方式,即银行以借款人拟购置房产和商品楼宇产权为抵押标的,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其购置价款不足部分的贷款。按揭率是指抵押率。

2.附表五为半年报,要求各省级行工交信贷处于每年7月30日和次年1月30日前报总行工交信贷部。

6.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六

**银监分局:

根据《**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自查和压力测试的通知》及**银监分局有关要求,**联社认真组织了本次压力测试工作及流动性风险自查工作,测试由风险管理部会同核算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共同进行,并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力测试基本情况

**联社自2005年统一法人治理结构以来,各项经营指标严格按照银监会制定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关指标要求,加强检测控制。此次流定性风险压力测试以《中国银监会金融机构法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g21表作为参考取数标准,以**年11月份数据作为基数,测试**年12月、**年1月、2月、3月压力指标。

(一)压力测试状况

1、测试数据情况

按照1104口径,**年11月份,**联社存贷比例为**%,超额备付率为**%,平均流动性比例为**%。

24行“实收贷款利息”中**“严重”栏较“中度。

为**%;“严重”栏流动支付能力为**万元,累计支付压力为**万元,支付缺口率为**%。

2、**联社目前未开办房地产贷款业务,故无法进行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

(二)总体流动性状况分析

截至**年11月末,**联社各项存款**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存贷比例为**%,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新增存贷比例为**%;备付金率为**%,可用资金头寸保持在近**万元以上,无支农再贷款,无调入调剂资金,无同业拆入,资金流动正常。

按照测算表测算情况看,12月份**联社实际到期贷款**万元,在轻微压力下可收回的到期贷款**万元,流动性资产减少;同时在应付债务构成中,本月到期定期存款额度较大,为**/万元,在轻微压力下到期提取的定期存款也将达到**万元,造成**联社12月份到期存贷款支付缺口**万元,流动性压力较大。《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分析,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同业往来扎差和到期贷款,金额为**万元;流动性负债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到期定期存款,金额为**万元,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比例较低,存在支付压力。测算表及监测表的数据显示,因到期应付债务额度较大,本月偿债资金来源中到期贷款额度较小而造成偿债资金来源减少,所以本月**联社面临着流动性资产减少,流动比例下降和支付压力加大。

在支付压力测算表中的应付债务构成中,到期定期存款额度较大,与实际定期存款的到期提取情况不匹配,如**年12月份到期的**万元定期存款,在本月**联社进行测算时只有**万元被支取或被转存,仍然有**万元未提取,其中12月份前到期存款未提取金额为**万元,所以到期额与提取情况的不匹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联社的应付债务构成。同时**联社积极实施贷款证贷款工程,授信贷款有着“随贷随还、周转使用、节省利息、方便贷户”等诸多优点,个体工商户只要手中有资金就会在贷款约定到期日前随时归还贷款,11月末**联社的贷款证贷款余额为**万元,其中至测算日累计收回各类贷款**万元,远远超过支付能力测算表中的**万元的可收回贷款(b6栏)数据,这样实际偿债资金来源大大增加,实际流动性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增加,这样**联社有大量资金做好信贷投放(d44栏)工作,也将进一步分解?/联社12月份面临的支付压力。

1-3月份流动性比例提高,流动性风险降低:一是1-3月份处于年关,是传统的资金回笼时节,储蓄存款将实现新的增长;二是**县属于典型的农业县,1-3月份又是典型的农闲时节,贷款需求量减少,信用社的信贷投放量也将有所下降,新增存款的运用率较低,将带动**联社的存贷款比例有所下降,降低潜在风险;三是该期间到期贷款较12月份大大增加,收回的到期贷款增加将促使流动性资产增加,流动性比例提高,支付压力也会较12月份大大减轻,支付能力测算表也显示**联社在**年1-3月份支付能力将大大提高。

二、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

7.浅议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篇七

一、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一) 依靠规模驱动增长, 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单薄

依靠规模驱动盈利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仍在影响着众多中小商业银行的经营政策。受客观经营环境限制, 中小商业银行普遍资产负债规模小、业务结构简单、复杂程度较低, 且倾向于靠规模驱动效益增长, 忽视了长期发展的稳健性。特别是对流动性风险驱动效益增长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重视, 对通过管控期限转换能力获得净息差收益的内涵式发展模式认识不足, 使其逐渐淡化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二) 经营模式粗放, 降低了获得流动性风险溢价能力

流动性与收益性之间的负相关性, 决定了流动性越强, 收益率越低。商业银行无论是在履行现实的支付义务, 还是协调短期收益与长期稳健之间的矛盾, 均需要通过精细化管理协调好流动性与收益性之间关系, 进而获得流动性风险溢价。多数中小商业银行由于发展模式粗放, 精确识别、计量、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较弱, 影响了流动性风险偏好的量化质量, 导致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短期效益目标间的协调成本上升, 降低了其获得流动性风险溢价的主观能动性。

(三) 追逐于金融创新, 影响了对流动性风险的防御能力

近年来, 以影子银行为特点金融创新发展迅速, 影子银行业务多是借用短期货币市场资金, 投资于长期受益项目, 期限错配明显, 而且业务链条延伸到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特殊目的载体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影子银行体系的存在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程度大大增强, 很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显著增加, 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最终会传染到的传统银行体系。 (2) 中小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影子银行业务, 在业务创新过程中获得了短期效益, 但资产负债结构同业化趋势明显, 金融杠杆上升, 流动性风险的自我防御能力开始下降。

(四)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滞后, 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 识别、监测流动性风险过程中面临大量的数据计量与分析, 如流动性缺口动态分析、期限结构分析、活期存款沉淀率分析等, 均需要借助先进的计量分析工具探索其特征和规律, 服务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实践。而中小商业银行由于IT系统建设滞后, 先进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受到限制, 以备付金管理为中心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仍是多数中小商业银行的常规策略, 这将成为利率市场化经营环境中制约业务创新与发展的瓶颈。

(五) 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忽视了流动性、安全性与盈利性的统一关系

有足够的支付清偿能力, 满足客户的日常兑付需要, 是流动性充足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另一目标是保持持续的期限转换能力、获得稳定的流动性溢价。即实现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有机统一, 是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质内容。处于传统经营模式的中小商业银行, 忽视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质, 偏离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 影响了其在利率市场化竞争中的发展潜力。

(六) 中长期流动性风险管理处于自由发展状态

中小商业银行因风险管理技术、能力、人员不足, 将中长期流动性风险基本置于自由发展状态。运用有效的管理工具及方法, 分析资产负债错配程度及未来各期的现金流状况, 主动导向资产负债业务发展, 将其自身可承受的期限结构转换能力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实现对中长期流动性风险的前瞻性管理, 防止其自由发展。

二、中小商业银行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对策

伴随着人民银行流动性再贷款、常备借贷便利 (SLF) 等流动性救援工具的创新和本轮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 市场流动性渐显充裕, 为中小商业银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一) 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机制

首先, 要从董事会层面制定符合本公司特征、金融稳定需要并得到监管部门认可的流动性风险偏好与战略, 并将该偏好与战略贯彻到整个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和具体的业务条线之中, 并有专门的部门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 (3) 明确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 准确定位流动性风险偏好, 是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前提条件, 是在经营发展中保障银行安全的屏障, 中小商业银行应从公司治理高度搭建好流动性风险管理架构。

其次, 中小商业银行应组建专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团队, 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集中起来, 由专门的团队实施专业化的监测和管控。这将有利于完善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效率, 实现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全覆盖, 将懂事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战略落实到日常经营过程中, 准确监测与控制流动性风险。

(二) 选择合适的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是动态展示流动性状况与业务发展适应程度的重要窗口, 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是中小商业银行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保障。

实践中, 可以按照缺口管理与比例管理两种模式设计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缺口管理指标体系包括表内外现金流缺口、流动性资产负债缺口、同业业务资产负债缺口等, 其目的是实现对现金流的前瞻性管理, 确保任何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不下降。比例管理指标体系包括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 (LC R) 和净稳定融资比例 (N SFR) 等, 其目的是实现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全面监测, 确保资产负债的期限转换能力不超负荷。

(三) 加快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实现现金流的实时监测, 准确计量各个时间段的大额资金变动及现金流缺口;适时计算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 并在必要时加大监测频率;结合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政策, 实现对优质流动性资产的监测分析, 为保持足够的应急融资所需要的合格质押品提供指导, 进而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效率。

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包括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功能。通过假设流动性风险压力情景, 设定风险因子, 分析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压力, 提出针对性的应急计划, 使压力测试真正成为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的工具。

中小银行应加快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 考虑信息系统的投入产出效应, 选择与自身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非常重要。

(四) 坚持去杠杆化, 积极发展资金来源稳定的业务

经历了2012年6月份的“钱荒”, 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同业业务提出了回归本质、资产负债表去杠杆化的经营要求, 目的在于减少融资环节、降低融资成本, 防止过度追求流动性风险溢价, 并防范流动性风险。中小商业银行应吸取“钱荒”教训, 大力发展资金来源稳定的业务, 如零售业务、关系型客户业务等, 在降低资产负债表杠杆和流动性风险的同时, 提高期限转换能力, 促进长期发展的稳健性。

(五) 适度参与金融市场, 疏通流动性救援通道

流动性风险管理就是要满足压力条件下的生存能力, 就是要为压力条件下实现合理成本筹资做好准备。人民银行鼓励商业银行以优质流动性资产为质押, 通过流动性再贷款、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实现压力条件下融资。因此, 中小商业银行应通过适度参与金融市场而持有包括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和高信用级别企业债等优质合格流动性资产, 疏通流动性救援通道, 实现压力条件下合理成本融资, 提高流动性风险防范能力。

三、中小商业银行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有利于强化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和安全性

中小商业银行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流动性风险可能成为危机金融体系安全的多米诺骨牌。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指出, 2007~2008年的危机本质上不仅仅是资本减值的危机, 更是流动性危机, 并已经采取措施阻止流动性风险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 资本并不能解决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问题, 资本充足的银行可能因流动性风险被迫清算。中小商业银行通过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 积极落实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经营政策, 增强单体经营的稳健性, 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安全性。

(二)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有利于促进中小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模式创新

流动性风险管理离不开现进的IT管理信息系统, IT系统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并嵌入了先进的计量模型, 这不仅能够精确监测与识别流动性风险, 满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时效性要求, 还能够引入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 如通过动态控制流动性缺口导向资产负债业务发展, 科学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等, 这将促使中小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的计量与分析过程中, 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经营实践, 创新经营管理模式, 进而获得发展机遇和竞争优势。

(三)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有利于提高中小商业银行的声誉价值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可以从三个方面提高中小商业银行的声誉价值。首先, 从监管的角度看, 流动性监管指标是监管评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有利于银行主体的监管评级上升。其次, 从中小商业银行自身角度看,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够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促进自身信用体系良性循环, 增强社会公众信心, 进而提高自身的社会声誉。第三, 从市场角度看,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可以获得交易对手的充分信赖, 进而提高自身的市场地位, 拓展融资渠道, 获得更多的流动性支持。

摘要:流动性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经营的全过程, 保持适度流动性是确保其安全性与盈利性的前提。当前, 市场流动性充裕, 正是商业银行完善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佳时机。文章通过分析中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提出了完善优化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对策, 为促进金融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王兆星.首次建立国际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J].中国金融, 2013 (14) .

[2]王兆星.影子银行阳光化[J].中国金融, 2013 (14) .

[3]巴曙松, 朱元倩等.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1.

[4][英]休亨瑞·乔德里著.银行流动性风险与资产负债管理导论[M].于东智, 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2.

8.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八

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的利率将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进行相应的浮动,对利率上行周期和下行周期的判断和把握,将会影响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摆布,进一步影响盈利能力,同时也将会影响到银行的流动性。因此,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缺口管理,建立科学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与模型,对利率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做出合理安排,将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也要关注利率波动带来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对实行全额资金管理的银行来说,应在资产负债管理策略上和金融市场业务操作策略上作出审慎的调整。

自2012年7月央行降息并允许利率差异化后,非国有银行的利率执行水平已经成为抢夺国有银行中高端客户的有力筹码,以地方性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凭借灵活的定价与地域优势,对国有银行造成了强烈冲击。

首先,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越来越深入的背景下,国有银行应强化利率风险管理:一是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利率市场化后,大型企业议价能力提高,为应对收益水平下降的压力,银行会转向定价较高的中小企业,倾向于发放高风险的贷款;同时,企业也会以高利率借贷,客户风险识别压力加大,从而加大了信用风险管理压力;二是规避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风险。当市场利率变化时,利率敏感性(如一年期以内)的存贷款再定价的时间差异,形成的利率敏感缺口可能使银行净利息收入大幅下降。因此,在利率升降频繁的情况下,银行对利率周期的预判能力给利率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三是加大定价覆盖风险的利率管理意识。需要强化银行贷款定价成本的意识,单笔贷款的定价工具要优化,定价管理要更加系统和专业化,确保通过合理的定价管理实现综合收益,才能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其次,应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6月中旬的货币市场利率波动,可以看到我国的银行业在应对流动性风险方面准备不足,治理机制欠缺。利率市场化后,资金会在银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间频繁流动,而众多股份制银行以及地方性中小银行更多依赖货币市场与同业拆借市场筹措短期资金,因此,流动性管理对它们来说迫在眉睫;同时对实现全额资金管理的国有大型银行来说,流动性管理也有全新的涵义。因为国有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拥有数量巨大的网点分布,一旦利率波动引发全国性的资金需求,国有银行总行将面临超出想象的融资压力,也许那时真正引发金融风暴的是国有大型银行。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所说,此次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意义在于提示银行需要对自己的资产业务进行调整。

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挑战,加强利率管理和流动性管理不只是把钱用在更合适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银行运转机制,真正贴近实体经济和客户,完善存贷款利率定价体系,完善各项服务和产品,同时关注各类潜在风险,对业务扩张与风险管理有更好的平衡与把握,才能建设成为真正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信用卡是越来越多了,还款好麻烦呀,怎么样才能方便快捷的还款也是用卡一族越来越关心的问题,忘记还款日、银行网点少等众多问题浮出水面,信用卡刷卡消费倒是方便又快捷,但在还款的时候却要大费周张了,现在还款方式花样多,持卡人可按需巧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第一式:自动还款

如果您同时拥有同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和借记卡,那么你可以申请关联做到自动还款,银行会在每月到期还款日自动扣除当期账单金额,“全额”“最低还款额”两种自动还款方式,供您任意选择,方便您的理财需要方便,再也不需要去记还款日了,不过要注意的是要保证您的借记卡里有足够的存款去还款呦。

第二式:网上银行转账还款

网上银行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的方便,不用再去银行排流水般的长队了,只需在家动动鼠标就可以把信用卡欠款给还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是同城同行转帐还款是不需要手续费的,其它方式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三式:电子支付还款

银联在线网上还款:无论何时何地,通过银联在线网站,使用多家银行借记卡向信用卡转账还款,支持多家银行的借记卡,仅限同名还款,在使用该还款法前,需在银联网站先行进行借记卡实名验证和信用卡实名验证,验证均为同一个人的卡后,才可发起还款。目前,银联提供的这个还款服务仍在推广期间,不向用户收取跨行、跨地域手续费。

快钱网上还款:平安银行联合快钱,启动全新网上跨行还款渠道,网上操作,支持多家银行随时还款,免收手续费。有还款明细查询,便于财务管理。

环迅网上还款:通过环迅网站,使用他行借记卡网银汇款向平安信用卡还款,也是无需手续费的。

大家慢慢在感受网络给我们带来越来越多的方便,只需绑定就可以轻松还款了。

第四式:特色还款

不同的信用卡在不同的地区有着自己的特色还款方式,下面以平安信用卡为例给大家例举一两种特色还款的方式。

深圳地区:“易办事”自助终端转账还款,通过各银行营业网点的“易办事”自助缴费终端,用银联借记卡向平安信用卡还款,无需手续费。

上海地区:“柜面通”现金还款,您可以携带平安信用卡至已开通“柜面通”业务的银行网点,在柜台用现金进行还款,实时恢复您的信用卡额度,无需手续费。

其它地区:拉卡拉便利支付点还款,您只需携带平安信用卡与一张带“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借助布放在全国20余个城市中数万家拉卡拉便利支付点内的专用还款机即可轻松还款,无需手续费。

第五式:第三方还款方式

支付宝还款:网上购物已经成了一种流行,支付宝现除了可以购物以外,还可以支持信用卡还款,不过目前支持的银行相对较少,招商银行(1日到账,晚上9点后付款第二天到账),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2日到账),目前暂时只支持以上银行,手费续全免。

财付通还款:可以设置每月还款提醒,跨银行,跨地区,手续费全免。此种信用卡还款方式还款姓名必需与财付通注册姓名一致,不支持为他人信用卡进行还款操作。

9.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九

随着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剧,流动性将进一步的紧缩,使得银行存贷利差逐渐缩小。因此,随着经济、金融体制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应转变经营模式,从传统的信贷业务向中间业务转化,创新各种中间业务产品,完善非利息收入业务,解决单一盈利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2 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面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切实推进流程管理,控制信贷资金流向,防范各类企业和个人资金链的断裂,通过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提高内控管理水平,缓解贷款信用风险,更好的管理控制信贷资金流向,确保了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贷款质量。

3.3 加强流动性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构建风险管理体系

10.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使用的周期性分为循环和非循环贷款。

第三条 流动资金贷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制度和本行相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流动资金贷款须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须符合本行有关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限额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须符合国家经济政策、金融监管法规、产业政策及本行信贷政策及投向要求,确保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第六条 本办法是本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可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专项产品操作规程,并同时执行本办法及专项产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 贷款条件、用途、金额、期限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依法登记;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本行的信贷准入政策;

(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或商品有市场,效益较好;

(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六)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本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七)借款人承诺按照我行的有关规定配合本行的贷款支付管理,为本行提供真实的贷款支付和流转情况;

(八)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必须明确、合法,不能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九条 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额度可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中流动资金实际缺口,结合其偿债能力与担保能力合理测算确定(测算方法参考银监会流贷办法附件中贷款需求量的测算)。

本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其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十条 流动资金贷款主要为解决借款人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全部归还贷款存在困难的,可以提前20天申请办理展期。经办行须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展期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展期期限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

第三章 贷款担保

第十一条 本行流动资金贷款可采用信用、抵押、质押或保证方式。

第十二条 流动资金贷款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借款人须符合本行关于信用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第十三条 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流动资金贷款,押品标准及抵质押率的确定等须符合本行抵质押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人须满足的标准:保证人为自然人的,须符合本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保证人为法人类的,按照借款人标准执行。

第四章 贷款利率、计结息、还款方式 第十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由贷款经营部门在授权范围内,按照我行相关利率定价要求,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风险、风险缓释措施、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借款人谈判确定,并应符合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一般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第十七条 流动资金贷款采取的计息方式为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

第十八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可采取分次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方式,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五章 贷款流程 第一节 贷款受理与调查

第十九条 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按照本行信贷业务及产品手册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一)贷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相关资料;

(三)担保人相关资料;

(四)贷款担保(包括抵质押物等)的相关资料;

(五)本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调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双人、现场核实及面谈”的调查原则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尽职调查,可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调查形式,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性;

(二)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三)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四)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它合法收入等;

(五)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六)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七)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八)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九)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十)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调查人员应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与验证核实情况提出调查意见,按照本行规定的调查报告模板撰写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人员须对尽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节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二十二条 根据提供的材料和调查情况对借款人开展信用评级,按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执行,并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金贷款须进行风险评价,并按照《授信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评价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二十五条 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价后,风险评价人员出具《贷款审查意见书》,并按规定程序报有权签批人审批。

第二十六条 有权审批人根据调查报告、审查意见书,按照授权方案、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进行风险分析和贷款审批。

第三节 合同签订与贷款发放

第二十七条 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按照贷款批复及本行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双人到场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第二十八条 流动资金贷款相关合同中须明确以下内容:

(一)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二)贷款发放与还款账户;

(三)贷款资金支付接受本行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包括贷款发放与支付方式、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标准、贷款发放与支付申请时应提供的资料等;

(四)各方当事人应承诺,包括贷款用途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本行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本行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本行,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本行同意等;

(五)本行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六)借款人违约事项,包括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突破约定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等;

(七)借款人的违约责任以及本行在借款人违约时可采取的措施;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 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经合规风险经理审核通过后,在法律文件上盖章。

第三十条 放款前,须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审批设定及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还应审核拟发放贷款对应的支付事项是否符合约定的贷款用途,建立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资料档案。

贷款发放审核工作由合规风险经理负责。贷款发放先由客户经理进行初审,通过后由合规风险经理进行审核。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放款审查:

(一)提款申请单;

(二)提款条件达标证明,包括保险、公证、抵押登记证明等资料;

(三)借款人已签章的借款凭证;

(四)受托支付方式的,还需提供符合合同用途的商务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和资料。

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均入贷款档案保管。保管期限同贷款档案期限。

第三十二条 放款审核通过后,合规风险经理在借款凭证上签章确认,客户经理持盖章后的借款凭证交会计部门进行放款帐务处理。

第四节 支付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贷款发放与支付应通过约定的账户办理,必要时应通过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办理,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可以是一般账户或专用账户。

第三十四条 贷款资金支付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本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本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三十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本行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超过300万(含)的;

(三)本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借款人在贷款资金支付时提交以下资料交客户经理审查:

(一)支付申请单;

(二)借款人已签章的支付结算凭证,如电汇凭证、银行汇(本)票申请书、已签章支票等;

(三)本笔支付对应的交易资料,如商务合同、发票等;

(四)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客户经理收集以上凭证资料,审查通过后,再交合规风险经理进行支付审核。

第三十七条 合规风险经理根据约定的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在支付申请单上签章确认,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根据签章的贷款支付申请单对支付结算凭证的各项要素进行核对,内容一致后及时按照会计业务规范进行帐务处理。

帐务处理后的支付凭证、支付申请单或复印件交合规风险经理入信贷档案保管。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支付后因客户原因导致退款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重新付款并审核;贷款支付后因非客户原因导致退款的,会计部门应根据错账处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再次支付。第三十九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客户经理须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并明确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资金支付清单或告知本行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第四十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客户经理在首贷检查中应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并填写首贷检查表。

第四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与支付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经办行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一)信用状况下降;

(二)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

(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四)偿债能力明显下降的。

第五节 贷后管理

第四十二条 流动资金贷款的贷后管理严格按照本行贷后管理、抵制押品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经办行至少应按季对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经营财务信息、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内容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及时预警报告。

第四十四条 本行可通过借款合同与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经办行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同时,须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四十五条 经办行需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四十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的,应移交不良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专门管理,不良资产管理部门须及时制定清收或盘活措施。

第四十七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不良资产管理部门按照不良资产核销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臵。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 出现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的,按照本行《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本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一)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

(二)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三)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与借款人串通,违规违法发放贷款的;

(五)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六)超越、变相超越权限或不按规定流程审批、发放贷款的;

(七)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

(八)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九)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章 附 则

1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十一

摘要:根据黑龙江省10个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流动性风险的外部影响因素,运用SPSS因子分析法对其进行实证分析,概括出影响黑龙江省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地域经济环境因素、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因素和农业生产风险因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动性风险 村镇银行 因子分析

一、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

通常来说,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流动性风险指村镇银行不能为客户存款的提取提供足够的现金,从而产生的支付风险;广义流动性风险包含狭义的概念,还包括村镇银行不能为满足客户合理的信贷需求或其他现金需求而及时提供充足资金,从而引发的风险,本文内容主要是指广义的流动性风险。

二、黑龙江省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外部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外部影响因子选取

本文利用因子分析法对黑龙江省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外部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采用调查法获取相关农户信息。选取黑龙江省10个村镇银行设立地区的农户随机进行调查,其中包括牡丹江的东宁县、大庆的杜尔伯特县、哈尔滨周边的巴彦县、双城市、五常市,黑河的五大连池市、齐齐哈尔的克山县、依安县,双鸭山的集贤县,绥化的兰溪县,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74份,有效问卷374份,有效度为93.5%。因子选取如下:

X1代表农户受灾面积、X2代表当地农业生产总值(亿元)、X3代表农户中长期贷款占当地村镇银行总贷款的比值、X4代表农户耕地面积、X5代表村镇银行农户参与率、X6代表农户不动产数额(万元)、X7代表农村居民纯收入(元)、X8代表初中专以上学历的农村劳动力占当地农户的比值、X9代表当地注册企业数量、X10代表当地金融机构数量。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调查问卷》、各地市级统计年报公布的数据。

(二)分析过程

降维是因子分析的主要统计方法,就是将一些复杂的、高度相关的变量转变为少数几个综合因子。最终筛选的因子都能够完整的反映原始变量所需信息,并高度有效的对原变量进行解释,本文因子分析运用SPSS17.0软件,分析步骤如下:

1、显著性检验

根据SPSS17.0软件进行计算,巴特利球度检验统计量为87.830,相应的p值为0.000,认为相关系数矩阵与单位矩阵有显著差异。同时KMO值比较高,可做因子分析。见表1。

2、特征根与方差贡献表

表2中,第一列是因子编号,以后3列为一组,每组中数据项的含义依次是特征根值、方差贡献率和累积方差贡献率。由表2可知第一因子的方差占所有因子方差的40.453%左右,前3个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了90.74%,高载荷的指标对各主因子的名称影响较大,主因子就按照实际经济意义来定义。第一个因子在X7、X3、X6、X8上有较大载荷,可称为农村居民生活状况因子F1;第二个因子在 X2、X9、X10、X5上有较大载荷,可称为经济发育程度因子 F2;第三个因子在 X1、X4上有较大载荷,可称为农业生产风险因子。

3、因子得分综合排序

在统计软件SPSS的运行结果中,根据表中的每个公共因子的原始指标变量和得分系数的标准化数值,计算黑龙江省10家村镇银行综合因子得分,见表3。

三、结果分析

影响黑龙江省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外部因素可分为三类,从排名情况来看:

(一)F1概括为农村居民生活状况因子

F1主要包括农户整体素质以及偿还贷款能力。根据表3可以看出,各地区村镇银行收回贷款能力主要受农户不动产数额、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多少的直接影响,而这又决定了村镇银行流动性资产的收益状况。由于个别农户还款意识较差,致使不良贷款增加,影响村镇银行流动性资金的收回。而农户参与率影响村镇银行流动性资金来源,导致流动性风险发生。而农户中长期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则影响村镇银行资产流动性,中长期贷款数额越多,越影响村镇银行资金流动性。排名前几位地区是经济发展速度快、教育事业发达的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因此东宁、五常、双城的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受信贷资产、不良贷款以及居民道德影响较小。相反,兰西、巴彦、依安的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则受以上因素影响较大。

(二)F2概括为经济发育程度因子

公因子F2对当地金融机构数量占全省金融机构比例、当地注册企业数量、农业生产总值的解释度都很高,影响村镇银行流动性资金的来源,反映了当地政府扶持程度和农村经济发育的状况,因此五常、双城、东宁等地的金融经济环境发展较好,企业数量较多,经济环境相比其他地域好,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也较大。如果村镇银行的流动性资金来源不固定,而中长期资产的规模被盲目扩大,则流动性危机会被引发。因此,排名前几位的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受政府政策因素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影响较小。相反,依安、五大连池、兰西地区的村镇银行则受以上因素影响较大。

(三)F3概括为农业生产风险因子

F3反映该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由农户耕地面积和农户受灾面积组成。农业生产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而黑龙江省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农户,村镇银行的经营效益与自然灾害损失产生直接相关,增大了黑龙江省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发生的可能。因此五常、克山的村镇银行发展会受农业生产风险影响较大,村镇银行里的流动性风险与农业的依赖性比较高。相反,依安以及兰西的村镇银行受其影响较小。

四、结论与建议

(一)提高农户信贷资产质量水平,营造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

从对F1的分析得知,居民道德水平和受客户信用水平影响黑龙江省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因此要逐步建设良好的农村信用体系。村镇银行应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大力推广信用户、信用村的概念;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的特点建立征信系统;增强客户的信用意识。

(二)政府给与支农政策支持,制定流动性风险政策

在 F2的分析得出,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受当地经济发育程度以及政府政策制约。政府应根据各农村地区的差异,实行税收政策差别化;再给村镇银行关于涉农贷款以一定的财政补贴、一定的政策,支持支农再贷款。制定并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从而让村镇银行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更有利的防范。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完善农业风险补偿机制

根据F3的结论,农村农户和企业面临着自然风险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应建立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农业保险与补偿机制,建立有关于企业、个人的农业风险基金,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使农业创新科研能力提高,农业科技投入力量加大。

参考文献:

[1]高辰. 农村金融流动性风险分析与预防[J]. 商业经济,2012(12)

[2]杜夏. 我国农村金融流动性风险问题研究[J]. 金融财会,2013(10)

[3]江新奎,赵玉荣. 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分析[J]. 经济师,2010(10)

[4]王吉恒,李晓辰,李旭.中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2(5)

〔本文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现阶段影响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率和储蓄率变化因素研究”(项目编号:11B075)阶段性成果〕

12.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篇十二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也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难题之一, 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 流动性风险一直存在。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而言, 流动性风险是小概率事件, 但一旦出现, 则又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灭顶之灾。因此, 对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 学界和业界经过了多年的探讨, 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理论成果, 但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流动性风险及形成机制

(一) 流动性风险及表现形式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 但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 无法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 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 流动性极度不足。流动性的极度不足会导致银行破产, 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致命性的风险。但这种极端情况往往是其他风险导致的结果。例如, 某大客户的违约给银行造成的重大损失可能会引发流动性问题和人们对该银行前途的疑虑, 这足以触发大规模的资金抽离, 或导致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为预防该银行可能出现违约而对其信用额度实行封冻。两种情况均可引发银行严重的流动性危机, 甚至破产。

第二, 短期资产价值不足以应付短期负债的支付或未预料到的资金外流。从这个角度看, 流动性是在困难条件下帮助争取时间和缓和危机冲击的“安全垫”。

第三, 筹资困难。从这个角度看, 流动性指的是以合理的代价筹集资金的能力。银行筹资的能力是市场流动性和银行流动性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流动性的代价会因市场上短暂的流动性短缺而上升, 而市场流动性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资金成本均产生影响。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需求及其稳定性、债务发行的安排、自身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市场对该银行看法、信用评级等, 同样会影响起筹集资金的代价。

(二) 流动性风险形成机制

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产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 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合理是银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最本质原因。同时, 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的发生最终都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的产生。

1、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产生流动性风险的最本质原因。

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集中于中长期贷款, 而流动性较强的短期贷款和国库券所占的比重较小, 整体流动性差;负债则主要是居民的储蓄存款, 流动性需求高, 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储户集中取款, 而银行不能及时满足, 就可能会发生挤兑风险。此外, 随着我国银行业国际化进程加快, 银行经营的不仅有人民币, 还有各种外币, 外币在国内大多以短期存款的形式成为银行的负债, 而这些资金几乎不可能在国内市场以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 外币的资产负债结构如何合理搭配成为各家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

2、其他相关风险导致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其他风险存在很强的相关性, 其他各类风险的长期积聚会最终导致流动性风险。例如:操作风险的失误可能让银行遭受大额亏损, 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很好的例证;声誉风险有可能成为投资机构炒作银行股票或攻击银行的主要手段, 其最终结果可能通过投资者大量抛售银行股票、债券或“挤兑”等形式显现, 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流动性压力;大范围的、大额的信用风险案件的发生可能导致银行资产不能及时收回, 从而无法匹配到期的负债业务, 这在短期内可能给银行的流动性带来较大影响;市场风险主要通过利率、汇率的波动而显现, 在银行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尤其是杠杆效应比较强的衍生金融产品时, 其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就可能较大, 市场风险的发生最终可能通过流动性风险来显现。

二、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是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险管理应该具有主动性。目前中国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尚处在资产负债管理的初级阶段, 内部缺乏加强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动力机制, 同时也缺乏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监管意识。这导致目前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只注重流动性监管指标的良好表现, 对流动性管理能力的提高重视不够, 更谈不上对资产管理策略和负债管理策略的完善。此外, 公众普遍认为银行是以政府信用为支撑, 其倒闭的可能性较小, 即使出现流动性不足, 政府也不会置之不理, 最多也是同业间的兼并重组, 使得中国的商业银行无流动性危机之忧。另外,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 公众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数目和比例缺乏充分地了解。因此, 即使银行经营效益不高, 甚至亏损, 也不会发生挤兑现象, 这使中国商业银行缺乏流动性风险的危机感。

(二) 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够完善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 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 金融创新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 市场不确定性与金融风险不断增强, 银行风险管理日趋复杂。虽然, 近年来国家在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上较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 这些都直接制约了商业银行的资产变现能力和主动负债能力。

(三) 缺乏完善的流动性管理计划, 内控系统缺失

目前, 国内多数银行, 尤其是城市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缺乏有效合理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构架, 客观制约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具体表现为:无法通过动态调整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 保证全行流动性安全;流动性风险的度量、监测、控制和报告缺乏独立性, 无法保证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无法对资金来源和运用变化进行有效地预测, 综合权衡风险和收益, 合理安排流动性期限结构;缺乏科学合理的流动性应急处置预案, 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以合理成本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弥补流动性缺口。

(四) 资产负债和期限结构不合理, 加大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难度

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匹配上的不合理, 尤其是短期性流动资产严重不足、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 使得商银行经营的流动性风险随时可能显现。2012年国内住户、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新增贷款中, 中长期贷款为3万元, 同比增长9个百分点;而商业银行负债期限日趋短期化, 2012年企业和居民活期存款占比为40.79%, 比2011年增长2.3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 。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匹配不理, 负债不稳定和资产长期化矛盾突出, 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造成巨大潜在压力。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随着国内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和国外市场复苏乏力, 银行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开始进入集中爆发期。同时,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 国内金融环境和银行系统正在与世界市场对接, 国内银行业将面临国内与国际两个方面的压力,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加大。

(一) 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从监管部门来讲, 应该始终如一地坚持审慎的监管原则, 即使在经济繁荣阶段, 银行的财务原因状况良好的情况下, 也不应放宽监管尺度, 而应居安思危, 经常对银行进行压力测试, 及时发风险预警, 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从银行来讲, 随着银行表外业务的快速发展, 银行获得资金的来源正在走向多元化, 银行面临的风险范围也在扩展, 需要银行全体员工对银行流动性风险都要有较强的意识。另外, 中国银行必须学习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 提高风险识别、风险计量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并更多的应用统计技术、数理建模技术信息技术, 采用先进分析方法, 实现流动性风险的科学量化管理, 从经验性的传统管理提升为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管理, 以致更好地控制流动性风险。

(二) 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1、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监事) 、高级管理层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及报告路线, 建立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2、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当涵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整体模式以及主要政策和程序。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现金流管理;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及控制;流动性风险限额;负债和融资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应急计划;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管理;跨机构、跨境以及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对影响流动性风险的潜在因素, 以及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

3、完备管理信息系统

在电子化水平高速发展的今天, 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流动性风险监管系统无疑是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实施全面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情况, 由于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涉及的指标较多, 建立的模型也较多, 通过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得各监管指标信息。

(三) 加快货币市场发展, 拓宽商业银行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受货币市场发展水平的影响, 当流动性需求增加时, 商业银行可通过变卖短期债券或借入短期资金满足自身流动性需求;当流动性需求减少、出现多余头寸时, 又可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 获取盈利。2012年我国商业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累计成交141.7万亿元, 同比增长42.4%;同业拆借累计成交46.7万亿元, 同比增长39.8%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13;《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012年第四季度) 》) , 这对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提高资本重组率水平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 健全流动性管理机制必须加快货币市场发展, 拓宽银行融资渠道, 为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创造市场环境。目前可考虑恢复商业银行大额存单的发行;扩大证券回购种类, 允许商业银行运用多种证券的再回购协议, 调剂头寸;放宽同业拆借的限制, 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需要自主决定拆入拆出资金的数量;加快资产证券化的步伐, 对于业务量和资金需求量大的商业银行, 允许利用资产证券化搞活资产。

(四) 调整优化资产期限结构, 缓解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1、开发新的信贷业务品种

积极开拓优质信贷市场, 积极开发新的信贷业务品种, 调整客户和期限结构,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 适当扩大对个人的信贷和对中小型企业发放贷款;二是积极转变经营观念, 通过提供符合客户需求和经济发展规律的短期信贷产品, 适当调整信贷资产久期, 并实现信贷业务均衡协调发展。

2、加大非信贷资产运作和创新力度

加大非信贷资产运作和创新力度, 一是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契机, 拓展资金运用空间, 二是积极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加大债券资产运作和创新力度, 加大信用类债券投资力度, 保持合理的债券资产期限结构, 实现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之间的均衡。

3、积极实施中间业务产品创新, 加大业务转型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 目前主要集中在结算类和代理类, 并且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与西方商业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商业银行应继续做大、做强理财业务, 通过建立总分行协调运作机制, 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强大的分销渠道优势, 主动分流被动负债, 增强理财产品对存款的替代效应, 缓解现阶段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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