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城乡低保毕业申请书

2025-02-11

大学生城乡低保毕业申请书(精选10篇)

1.大学生城乡低保毕业申请书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XXX,女,汉族,1951年4月20日出生,现年64岁,XX镇XX村XX组村民。

我因患糖尿病和心脏病多年,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全靠老伴XXX苦力撑持照顾(我们夫妇没有儿子,虽有两女,但都早已各自成家多年,她们自身的生活压力都很大,都靠在外打工维持各自的基本生活;我老两口也就相依为命,自谋生计)。去年3月11日,病情严重的.我被送往XX县人民医院急诊治疗,被确诊患有2型糖尿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长大、脂肪肝等多种疾病。我住院治疗了九天,病情稍有缓解就赶紧出院,因为那昂贵的医药费不仅掏空了家中仅有的一点积蓄,还为此外借而欠下了高额债务。此后,我虽然还是被老病缠身,痛苦不堪,但别说住院医治,更多时候就连平时控制病情的基本的药都无钱购买,只好停药。丈夫也年老体衰,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只靠打零工艰难度日,现今我们家生活非常困难,我的医药费更是没有保障。

为此,我特向人民政府申请农村低保,帮助我解决实际困难,缓解我的生活危机。恳请政府、村委及各级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二○xx年十月二十四日

2.大学生城乡低保毕业申请书 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城乡低保管理,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改善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评价,妥善解决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决定对年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同时对2012年全镇农村低保全部重新评定。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清理核查与重新评定有机结合。要按照农村低保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做到符低保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一个不纳入,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度。

(二)以户申报、整户进入。凡申报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坚持以“户”申报原则,确保整户进入,杜绝以人施保、“拼户”等现象的发生。凡符合分户计算条件的要按分户的要求做好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听证评议、三榜公示。要严格执行听证评议和三榜公示的有关规定,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后,村(居)民委员会及驻村干部要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初步核查;二是低保对象必须经村级低保听证评议小组进行公开评议票决;三是在评审农村低保对象过程中,必须进行“三榜”公示,即在听证评议前、审核、审批过程都要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且每次公示都要公示到村(居)民小组、集中居民点和村民院落。同时,各村(居)委会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要按照农村低保分类重点救助的规定,确保分类重点救助政策的落实,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要求,农村低保全部纳入A类家庭管理,对原已享受的全部重新清理核查的同时评审2012年农村低保对象。要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的“九步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二、保障标准

三、工作机构

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村(居)委会干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居)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低保听证评议小组,人数不低于30名。听证评议成员在每次听证评议前1天从候选人员中随机抽选9—15人参加听证评议。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阶段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化宣传。要以本次农村低保清理及评审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二是认真发动。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大会,出台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三是受理低保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后,应及时组织受委托的村(居)委会相关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由村(居)委会成员、驻村(居)干部、听证评议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可分若干组,每组必须2人以上。调查方式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取证、信函索证等方法核实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情况,了解家庭生活状况,并按要求填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

(三)听证评议及张榜公示(2012年1月1日至1月5日)

一是村(居)委会接到困难户低保申请并进行调查核实后,由低保听证评议小组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听证评议,严禁以组为单位进行评议,更不允许以组为单位进行指标摊派。在听证评议会议前5天,应将听证评议会议的时间、地点、被评议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要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即:张贴第一榜,在村(居)务公开栏或集中居民点张贴《低保听证评议通知

(一)》,通知被评议对象做好准备,并在听证评议会上说明家庭现状和申请理由等基本情况。二是经听证评议小组初步评议确定的申请对象要进行公示,即:张贴第二榜,在村(居)务公开栏或集中居民点张贴《低保听证评议结果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镇民政办审核。在此期间,各包片领导及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监督听证评议过程,检查各项程序和环节的执行情况,防止听证评议走过场、流于形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重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

第二榜公示结束后,村(居)委会要对农村低保对象认真进行审核,支书、主任及驻村干部、驻片领导共同签字,实行谁签字谁负责。村(居)委要对低保对象进行复查,复查率为100%;镇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做到“四看一核定”:看政策是否执行到位,看申报程序是否到位,看材料是否齐全,看对象是否准确,保障对象金额是否核定准确。对群众无异议的且符合农村低保政策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集中审核、评定,形成决议,并经镇低保领导小组审定签字后,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报送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及其复印件都要按要求加盖相关单位的印章,复印件必须盖上村居委鲜章以证明其复印属实):

1.县农村低保统计季度报表(一式二份);

2.农村低保纳入保障家庭花名册一式3份(报镇的花名册2份,包括电子文档;各村的花名册1份,不交电子文档);

3.县农村低保打卡发放花名册(只交电子文档);

4.重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一式三份);

5.村(居)委会报送的所有材料(包括听证评议材料、各村居委会低保听证评议小组候选人花名、张榜公示照片及相关材料等);

6.县乡镇(街道)农村低保报批单(只交纸织文档两份);

7.县低保管理工作责任书(以村为单位一式两份:上报一份,张榜公示一份)。

镇将县民政局审批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长期全部公示)。

低保审批结束后,各村(居)委及时准确填发农村低保证。低保金由县民政局、财政局委托县农村商业银行统一打卡发放(农村低保实行季度发放)。

五、注意事项

(二)关于上报的有关证件复印件的问题。上报的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下岗失业证、残疾人证等证件)务必由村(居)委会审核后,签署“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并加盖村(居)委印章,确保复印件的真实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了“共富十二条”的重要内容,更加关注民生。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亲自抓、驻村干部具体抓,落实包片包村包户,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村(居)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把农村低保工作纳入对村(居)考核。

(二)严格政策,坚持“9保、十五不保”,确保对象准确

农村低保评议、复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9保、15不保”。

“9保”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农村低保:

1.符合五保、困境儿童条件但因年龄或其他原因而未享受其待遇的人员;

2.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且孩子未成年的困难家庭(须提供死亡者户口注销证明,已享受困境儿童或五保待遇的除外);

3.一、二级重残且能提供二代残疾证的人员(其收入及享受低保待遇实行分户计算);

4.精神病患者(须提供精神病医学鉴定材料、病历或残疾证,已享受五保待遇的除外);其收入及待遇实行分户计算;

5.虽不是一二级重残,但家庭中有2名及以上残疾人员的(须提供二代残疾证)且生活明显困难的人员;

6、患有计生结扎后遗症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人员;

7、患癌或重大疾病且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鉴定材料或病历,或民政部门大病医疗救助金的),已享受五保、三无人员、困境儿童待遇的除外;

8、成年未婚且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致孤的单身农户;

9.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其它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此类人员为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

“十五不保”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不得享受农村低保:

1.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家庭拥有或使用汽车、摩托、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及拥有大型农机具的;

3.拥有经营门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业主;

4.家庭拥有高档相机、电脑的;

5.家庭人均拥有1800元存款及以上的;

6.放弃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费及其他合法收入的;

7.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财政拔款的国家工作人员的;

8.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家庭成员拥有汽车、大型机械、两处以上房产、或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企业的;

9.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达半年以上的;

10.家庭成员中有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

1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者,无正当理由不就业的;

12.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从业情况和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情况的;

13.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一般水平的、且好逸恶劳的;

14、因家庭中有在校学生为谋取低保证从而享受相关利益但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

15.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干扰、破坏低保工作的。

(三)落实责任追究,加大对违反“十个坚决不准”行为查处

镇里已成立低保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各村(居)委低保工作运行的真实情况和群众诉求,加大对农村低保中违反“十个坚决不准”行为查处力度。“十个坚决不准”即:坚决不准优亲厚友办理低保;坚决不准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坚决不准利用低保化解矛盾;坚决不准拼户保、轮流保、平均或再次分配低保金;坚决不准冒领、克扣、侵占、私分低保金;坚决不准用低保金抵扣其他费用;坚决不准利用低保搭车收费;坚决不准给低保对象附加除公益活动之外的条件;坚决不准按比例控制或平摊低保名额;坚决不准打击报复反映低保问题的群众。对违反“十个坚决不准”规定的要及时停发低保金并在全镇通报,已发放的低保金由村(居)委负责追回。对相关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学生低保补助申请书 篇三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低保补助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低保补助申请书1

尊敬的xx学校领导:

您好!

我来自中国xx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为了能让我上学,父母亲日夜劳碌奔波,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尽管家庭贫困,经济捉襟见肘,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过我的奋斗努力,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负担。每当开学时父母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况所困扰,始终坚持学习,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当成一种负担,在校期间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生活上,为了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期间,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里面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在大一署假期间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工作。对于之后的生活我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追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思想,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父母减轻负担,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低保补助申请书2

尊敬的学校,老师:

我叫xxx,是xx学院xx级电子商务x班的学生,家住湖北省xx市xx镇xx村,那里是个空气清新毫无污染的地方,可是那里是经济交通那样的落后,对我而言,出生于贫困的农村再加上家庭状况的不景气,好好读书冲破现状才是唯一的出路。

一家四口人,父母是地道的农民,爷爷在很早就病故,留下奶奶人,而奶奶现在重病瘫痪在床,动,吃喝等都需要有人在旁边照顾,生活完全自理。母亲则一边照顾奶奶,一边操持家务,再加上母亲体弱多病,全家的经济来源就靠父亲一人辛苦种田和农闲之时出门给人帮下工。

家地势较低,夏季多雨时厨房还会被淹没,而每到下雨,家里的盆啊桶的都要被水滴的丁冬的响,父亲开玩笑却满是无奈的地说: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家还演奏着交响曲。可是我听着心里酸酸的。

大学深造后,家庭生活负担加重,经济上更是雪上加霜。在大学以后,我都一直在课余做兼职来赚取的生活费以减轻父母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低保补助申请书3

尊敬的各级领导,老师:

你们好!我是来自四川省xx市xx县xx镇xx村x组的贫困学生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村xx社。家有6口人,爷爷奶奶,爸妈,哥哥和我。爷爷奶奶年过八十,身子虚弱,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照料;爸爸妈妈长期在xx镇xx村四组务农,凭此微薄收入维持家庭日用;哥哥也不得不因此辍学,外出务工,以求补贴家用但现下,我的继续求学为 家庭带来了新的经济负担,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无从着落,因此特向你们申请贫困扶助!

我知道,此次贫困扶助是 国家关心,领导重视和老师帮助下发起的旨在为我们贫困学生提供一定经济援助,以帮助贫寒学子实现梦想的助学工程我保证,在此后的求学生涯中,一定孜孜不倦,力争上游!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善自身品格做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道德,有理想的新时代青年!争取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xx

学生低保补助申请书4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xxx班的学生xxxx,来自xx。我现在十分需要领导、学校、国家帮助我,帮我和我的家庭度过难关,让我能有幸和其他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

我家里有5口人:爷爷、爸爸、妈妈、哥哥和我。今年我有幸的被贵院经贸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录取,我和家里人都非常的高兴。

经过几年的努力,带着全家人的梦想,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但是高昂的学费却让我们全家人强烈的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家里的.经济状况让我萌生了放弃求学的想法,我想早日参加工作来减轻家里的负担,父亲知道后强烈的反对,给我摆明利害,做我的思想工作,父亲通过自身的经历,给我讲到了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命运,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家里的生活状况。说困难只是暂时的,而知识,一定要有文化、有知识,通过学习改变命运,走出困境。

所以为了让我将来能有更多的机会,在教育质量口碑良好,学风严谨的学校中接受更好的教育,全家人经过仔细筛选,多方考证,最终在高考志愿书上坚定的写下了中州大学这几个沉甸甸的字,选择了咱们学校经贸系的市场营销专业。

而我也终于在惴惴不安中等到了录取通知书。但一想到家庭的情形,我心里就很难过,爷爷今年八十多岁了,早年的劳作,本已年迈的老人更加瘦弱了,常年患病,卧床不起,每年光医药费就需几千乃至上万;爸爸常年劳累在外,给别人打小工,常常入不敷出,生活无规律,也是得的一身的病,重体力的劳动不能参加,还要靠药养着;只有妈妈一个人风里来雨里去,养着这个家,供着我哥哥和我上学,哥哥现在河南质量工程学院就读,而今年我又考上了大学,我看着这个家。看着妈妈一日比一日憔悴,我的心都要碎了。我家是1998年小浪底水库从山里移民到了平原上,所谓靠山吃山,只靠着地里的庄稼,而如今失去了经济来源,每人才分得六分地,遇到个旱涝灾害几乎绝收。而今年旱灾严重,指着地里已无望,就是糊口都难,别说我和哥哥的学费。但这一年几千元的巨额学费是我家2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出来的。为了我和哥哥的学费,父母东拼西凑,到处跟人借钱,多少次看到父母无助的双眼,我的心都要碎了。在等待的日子里我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到一个饭店里打工,虽然挣不了什么钱,总能起到一点作用吧!很辛苦,我却没有哭,我想到了我的父母,也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我一定要奋发学习,只为那父母的眼神不再无助。

多亏了我的父母、亲戚,朋友,我得到了和别的孩子一样的机会,来到了美丽神圣的大学,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接受更好的教育。

我深感我自己肩头的重任。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我的家人宽慰,用良好的成绩来回报帮助过我的亲人和朋友,来回报国家和社会。进入学校有一段时间了,我发现课不是很多,我将在学好功课的同时,多利用课余时间多去做一些勤工俭学,减轻家里的负担;多看书,扩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修养。

现如今,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让我这样的学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满怀热血感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真诚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机会,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我会以200%的努力好好学习,争取上进!只要自己一有能力,就马上回馈社会,帮助所有有需要的人。特别的是我一定要成为一个能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和巨大贡献的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4.城乡低保听证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升“公平、公开、公正”的高度,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满意度,实现“法制低保、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根据昆明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证原则

听证制度以听证会的形式实施,听证会由社区(村委会)负责召开,听证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低保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和认定,接受群众监督。听证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原则上在确定低保人员时召开,也可视申请情况适时召开。社区(村委会)在听证会举行的5日前,确定听证委员,并向社会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

二、参会人员范围

参加听证会的主要人员有听证委员、听证对象、听证代表、听证记录人、听证监察人和旁听群众等。

1.听证委员由熟悉辖区情况的社区(村委会)干部代表、社区民警、退休老党员、村(居)民代表、社会人士或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低保户代表、辖区单位负责人、邻居代表等相关联的人员组成。

2查取证,对合理的组织二次听证。如果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明显超过保障条件,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或在首次听证中被听证委员一致认同为不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应在接到二次听证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再对其进行二次听证。

8.对通过听证的申请人,应在听证结果宣布后在社区(村委会)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日。

9.如在公示期内受到重大举报的,应启动二次听证程序;如公示期满没有受到重大举报的,各社区(村委会)应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相关审批材料上报上级机关审核。

六、听证要求

1.听证会要制作详细笔录,并经听证委员审核无误后签章,交社区(村委会)存档。

2.为维护申请人的隐私与尊严,听证委员要避免询问与听证内容无关的问题。

5.城乡低保会议讲话 篇五

一、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20春节前,按照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走访摸排情况,梳理汇总出全县困难群众共5983户,其中,痴、呆、傻、残等一般困难家庭4684户,子女上学困难家庭144户,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家庭972户,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家庭183户。为了确保全县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幸福过年,我局积极采取分类救助的形式,先后分三批共下拨救助款698.3万元,救助各类困难户6294户,其中一般困难家庭(含痴、呆、傻、残等)4942户、子女上学困难家庭127户、患重大疾病1025户、突发意外事故的200户。确保了全县困难群众及因患大病、突发事故等家庭生活救助落实到位,近期,我局对各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横渠、齐镇2个镇已按要求将救助资金以现金形式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其他6个镇均有结余。

横渠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766户93.4万元,现实际发放 766 户93.4万元,现全部发放到位。每户发放标准因困难程度不等有所不同:最高2万元,最低500元,其他2000—5000元不等。

汤峪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1108户106万元,现实际发放 1122 户88.8万元,剩余救助款17.2 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5000元,最低500元。

槐芽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471户61.15万元,现实际发放570户 20.17万元,剩余救助款 16.88 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5000元,最低300元。

金渠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567户71.45万元,现实际发放629户61.45万元,剩余救助款10.3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5000元,最低300元。

营头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1024户108.15万元,现实际发放1029户97.25万元,剩余救助款 10.9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4800元,最低500元。

齐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719户77.25万元,现实际发放811户74.25万元,剩余救助款3万元(救助因火灾烧伤人员3万)。每户发放标准:最高30000元,最低300元。

首善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 618 户68.8万元,现实际发放618户 54.1万元,剩余救助款14.7 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30000元,最低500元。

常兴镇:我局下拨救助款共747户112.1万元,现实际发放 756 户75.95万元,剩余救助款36.15万元。每户发放标准:最高6000元,最低500元。

(一)、本次开展救助工作特点:

1、各镇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及时召开各类会议,书记、镇长亲自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研究及救助方案的制定,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2、机关干部全员参与。镇机关领导干部形成一盘棋,人人参与,严把政策关,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

3.程序到位。在深入基层摸底、调查时,救助对象摸的准,公示程序到位,严格执行发放程序,公示公开透明。

4. 救助面大效果好。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看病难问题,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存在问题:

1. 部分镇救助资金结余较多。

2. 救助台帐不规范,上报不及时。一些镇上报台帐时救助人员零乱、无汇总表,给上级汇总工作造成较大困难。

3. 个别村有遗漏现象。在救助时还有一些困难群众没有救助到。

(三)、几点要求;

1. 各镇近期开展一次遗漏困难群众和新摸排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尽快把下拨的救助金发放下去。

2. 尽快分类建立健全救助台帐。

二、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工作

(一)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关系保”、“人情保”现象比较严重,“拆户保”在一些村组仍然存在,“挪用保”有发展漫延之势。有些村组干部与农户谈好,让农户申请享受低保,低保证和低保存折由组长统一保管,把全部或部分低保生活补助费扣留挪用于保洁员工资、打路修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征地拆迁等集体公益事业,甚至用于顶替组长报酬。

二是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由于“关系保”、“人情保”挤占了低保名额,导致将符合低保的困难群众家庭没有纳入低保。

三是因低保问题引起的信访问题比较严重。

四是乡镇没有担负起在低保管理工作中的审核责任。低保的评议会仍旧由村组组织,乡镇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乡镇的审核责任落得不实,谁享受低保村组说了算。

五是公示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镇、村、组三级公示程序及内容进行公示。有的乡镇只在镇或村公示了低保户姓名,没有公示详细内容,且公示时间不满7天。

(二)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就是要纠正和解决以往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重点把好以下几个环节。

1. 把好业务培训关。去年以来上级在低保管理方面出台了许多新政策、新规定,今天进行了业务培训,把政策和文件交给了大家,回去后各镇要召开低保管理业务培训会和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各镇安排会,把低保政策原原本本的传达给每个从事低保管理工作和参与这次低保摸排核查工作的人员。

2、严把入户调查关。各“五包促五化”驻村工作组、镇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必须深入村组逐户进行走访调查,不留死角,对在册低保户进行核查,对生活困难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家庭、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摸排,入户率要达到100%,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采取“访”、“谈”、“查”、“看”的方式,要把真正困难的群众摸排和筛选上来。

低保核查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出有序、动态管理、阳光规范”的原则,

3. 严把评议审核关。对摸排出的低保户进行审核时,要组织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会议由“五包促五化” 驻村工作组成员、镇包片领导主持,参加民主评议会的人员由村党支部和村委成员、监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对摸排出的困难户用倒排法确定低保户,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等现象发生,要把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内,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4. 严把公示关。一是各村低保民主评议会召开后,镇政府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在镇、村、组三级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二是公示期满后上报县民政局,局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入户复核后,研究提出拟纳入低保的家庭,并将信息通知给各镇,由镇政府落实在镇、村、组三级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三是两次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县民政局做出书面审批意见,各村组在村务组务公开栏设置专门板块将批准后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领取金额常年公示。

5. 严把发放关。在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时,实行镇政府统一直接发放形式,确保低保证和低保存折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严禁由村组干部带领代发低保证件和存折,严禁村组干部扣留领取低保金用于村组公益事业。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把握政策。在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中要按照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实行分类施保,把可享受低保的大病由5种拓展到16种,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可单独申请。

2、落实责任主体。镇政府是低保管理工作中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单位,在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中,“五包促五化”工作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开会安排,认真做好入户调查核查、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督促公示、低保信访上访事件的核实处理等工作,确保低保摸排核查取得实效。

3、严格责任追究。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宝鸡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文件对各级低保管理主体的责任追究措施明确,各级从事与低保管理有关的人员千万别碰高压线。今后有人反映低保方面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核实,属实的取消低保资格,并按照《宝鸡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实行备案制度。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在今后低保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打造阳光低保。

5、做到应保尽保。这次低保摸排核查确定低保户数时掌握好尺度,各村低保户数可有突破,但不能太多。要做到应保尽保,但不能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三、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结合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摸排情况,我们计划用3年时间,逐步解决474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年实施“阳光安居”惠民工程140户,其中无力建房户30户;完成180户;完成154户。

1、尽快拿出规划。各镇要尽快拿出集中搬迁和住宅建设的具体规划,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乡村旅游、千人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能集中建设的要尽量集中建设,设计要超前,功能要齐全。

2、打造亮点。各镇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整合民政、住建、财政、扶贫、交通、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电信等部门资源,提供建房资金保障,集中建设,形成产业聚集、美丽富裕、生态宜居的特色新村,打造城乡一体化工作亮点。

3、分步实施。各镇要遵循“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宜搬则搬,宜建则建,逐步推进”的原则,将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对困难建房户分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其住房问题。

近期还要做好应急救助和信访稳定工作

6.城乡低保人员核查措施 篇六

自《 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在执行过程中,“人情保”、“关系保”、“轮保”、“骗保”等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根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发〔 〕8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责任,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不断提高我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所有城乡低保家庭逐户调查核实,重点清查不按程序审批、“关系保”、“人情保”、“轮流保”、“息访保”、平分低保金等问题,对家庭收入超标的要按程序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漏保”人员和农转城困难居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要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并定期采取“公示入户”的方式告之辖区所有居民,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把低保制度当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不得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它方式解决的困难人员纳入享受低保的范畴。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在核查清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简单地划定清退人群,必须坚持将收入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中唯一的“度量尺”,公开、公正地核查在册低保对象,对低于标准的坚决纳入低保,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

(二)坚持应保尽保。要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不能盲目地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对违反政策规定纳入低保的各类特定人群,要通过落实相关扶助政策和低保与就业联动等促进就业的措施加以解决。

四、工作步骤

五、注意事项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向群众广泛宣传低保标准、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家庭收入核算方法等基本规定,确保政策公开,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制度等帮扶救助政策的知晓率,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政策宣传,让“只有符合条件才能享受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完善相关配套帮扶措施。县民政局要按照高于城乡低保保障比例3%―5%的范围,建立包括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和其他困难人员的整个低收入困难家庭档案。各相关部门要着力解决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仅与低保对象挂钩,导致出现低收入人群“挤低保”的现象;要将专项救助范围由城乡低保对象扩展延伸到建档的所有低收入困难家庭,有针对性地给予帮扶,降低困难群众对低保制度的依赖。

(三)严格核查清理程序。要严格按照低保《条例》和申请审批规程、动态管理规范等有关政策执行。一是要搞好入户调查。对所有城乡低保家庭必须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不能只是由各村(社区)自查上报。二是要抓好听证审核环节。核查摸底结束后,要对核查结果进行听证审核,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要劝其主动退出并及时予以取消。三是要抓好听证评议环节。对核查清理后仍然申请低保的家庭,要及时组织听证评议。四是要抓好张榜公示环节。要及时将听证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到户,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四)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核查清理工作关系到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如对所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好,极易引起新的社会矛盾。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注意做好清理对象的思想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特别是对听证评议结果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要说明具体理由,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安抚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并按低保政策作出明确答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部门配合,指导督查各镇、街道做好核查清理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专项经费,统一指挥,积极做好核查清理工作的组织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镇、街道,班子成员包社区,二级班子成员包居民小组,一般干部包楼栋的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核查清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保证质量。要将清理核查工作纳入对镇、街道目标考核内容,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室要结合“三项行动”的要求,会同县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各镇、街道清理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对发现问题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7.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篇七

一、城乡低保存在问题

城乡低保是一项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但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仍有一些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在。村社区干部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保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是低保管理不够规范,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有的村社区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农村低保对象的公开和评议环节规范不够。

二、存在问题表现形式

1、按规定低保资金的管理首先由个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居委会初审,群众评议,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然后由村委会、居委会公示,由乡镇民政部门发放资金。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因素。一是有的村干部暗箱操作,不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申报、审核和公开评议,由村社区干部随意指定低保对象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为亲友办理低保,存在不坚持原则,用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廉洁风险。

2、由于低保名额有限,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虽然大部分村低保对象评得比较准确,但也有小部分村群众有意见,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困难,却没有得到保障;二是认为自己虽比个别保障对象更困难,但保障人口却比别人少。存在与村社区干部走得近点的优先办理低保得好处的廉洁风险。

3、村社区明知低保对象死亡或已经达到取消条件而不取消,有索取好处任其继续领取低保的廉洁风险。

三、问题原因分析

部分乡、村、社区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没有认识到收受、索取好处费的不当之处。对办理低保送人情认为是小事一件,不知小错不断,大错就不远了,违纪违规发展下去就是违法,贪小不解决,就会贪大,等贪大了被抓起来就悔之晚矣。

四、问题治理措施

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加强基层低保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把深入民心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乡民政服务中心会同村社区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坚持做到公开保障政策、对象、标准和资金“四公开”。

2、重视低保资金补助标准问题。在合理适度范围内适当提高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的低保户补贴标准,扩大低保户的`覆盖面,对村社区不下户数指标,确保应保尽保。

3、建立城乡低保户定期报告制度。既要及时掌握已领取低保家庭的收支变化情况,也要掌握因病致贫等的家庭情况,以便及时上报调整低保对象;确保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4、尽快制定并出台《低保工作岗位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加大低保工作岗位责任过错追究的力度。民政服务中心对低保对象造假骗保的,应立即停发低保金,并追回发放的款项。乡纪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会同乡民政服务中心加大对低保办理对象的办理整个过程进行抽查。对低保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进行处罚。

8.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篇八

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有效保障了“收入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断健全,在低保制度保障之外的收不抵支的 “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困难日益突出,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综合救助办法和

救助机制,是当前社会救助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现状

近年来,XX市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建立以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按照阳光施救、动态管理的原则,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5.6户30.2 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7万户9.6万人,月人均补差标准XX元,保障比例7.8%;农村低保对象10.9万户20.6万人,月人均补差标准79元,保障比例为5.6%,低保制度的实施较好的保障了以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界定标准的“收入型”贫困家庭。在现实中,我们仍面临着大量城乡低保边缘救助家庭,该类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但受刚性支出的挤压,家庭支出远远超出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实际生活水平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非低保家庭。由于无法享受到低保待遇,处于社会救助的“夹心层”,此类家庭通常被称为“支出型”贫困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收入水平虽然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由于未享受低保待遇且不享受低保的一些优惠政策和生活补贴,如水、电等的减免,教育、医疗、住房等的救助,实际生活水平偏低甚至低于城市低保对象,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城乡居民。

近年来,对于支出型贫困家庭,我市主要通过采取临时生活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节日慰问等多种方式,尽最大可能给予帮助。据统计,2012年,共向9200户“支出型”贫困家庭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XX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700万元。但依靠一次性的临时救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现行的政策依据是制约他们进入城市低保救助范畴的重要瓶颈,他们无法享受城乡低保对象每月享受固定的低保金救助,而是在面临重病、残疾、下岗、住房困难、子女就学等诸多实际问题的同时,大多数家庭往往只能够依靠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计,不仅收入微薄而且非常不稳定。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主要特征

“支出型”贫困家庭之所以出现贫困,根本的原因在于刚性支出超过家庭财力承受能力,使家庭生活陷入窘况,造成家庭相对贫困。在调研中,我们采取抽样调查,以孝南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市直“三区”的统计数据作为参考,经分析预计,全市城乡低保边缘户总人数大概占全市总人口的0.6%左右,全市城乡低保边缘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人数约30000人。从调查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因病致贫。这类家庭因其成员出现重大疾病,每月固定的医疗费用占据了家庭收入的绝大部分,有的甚至出现吃药挤占吃饭的局面,形成贫困。目前,全市因病致贫家庭约占“支出型”贫困家庭总数的50%左右。

(二)因残致贫。这类家庭因其成员身体残疾,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专人照顾护理,增加家庭的经济和人力负担,家庭收入减少,形成贫困。目前,全市因残致贫家庭约占“支出型”贫困家庭总数的24%。

(三)因学致贫。这类家庭因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求学支出大,给家庭经济造成压力,往往出现交了学费难买米,形成贫困。据测算,一个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和大学生一年的平均教育费用分别是达到了450元、1400元、2900元和9000元,这还不包括学生的吃穿费用等。因此,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讲,要培养一个义务制教育阶段的学生还可以勉强承担,但要培养一个高中生或大学生往往不堪重负。据不完全测算,全市因学致贫家庭占“支出型”贫困家庭总数的17%。

(四)因灾致贫。这类家庭主要因火灾、车祸、房屋倒塌等突发性事故,导致多年积蓄荡然无存,背负沉重债务,形成贫困。目前,全区因灾致贫家庭约占“支出型”贫困家庭总数的7%。

三、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开展救助面临的主要困难

当前,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仍缺乏有效的救助措施,关键来源于政策上的制约。

(一)月人均收入的制约。目前,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行的是“收入型”贫困低保,只有家庭人均月收入保障标准时,才能实行低保救助。据不完全统计,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85%以上都有一份工作收入,平均下来,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导致支出型贫困家庭不能享受低保的主要原因。

(二)资金审计的制约。目前,我市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实行审计。许多街道(乡)、社区(村)在认定中,明明知道有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际生活非常困难,但由于不敢跨越红线,担心审计时说明情况,不敢冒险为其办理低保。

(三)民主评议的制约。目前,我市对所有新增的低保对象按照“三统一、三覆盖”的要求,实行社区(村)、街道(乡)和区(县、市)低保局三级民主评议制度和公示公开制度。由于部分

“支出型”贫困家庭在民主评议时通过率达不到要求,往往被取消申报资格。

三、关于“支出型”贫困家庭开展救助的建议

社会救助由“收入型”向“支出型”辐射延伸是发展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认真抓好“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当前,临时性的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明显偏低,而且具有太多的模糊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只能缓解“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困难,很难起到应急救难的作用。只有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综合救助办法和救助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从而达到重点倾斜、确保公平、应保尽保的救助工作目标。当前,建议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开展“支出型”平困家庭救助:

(一)研究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一是强化认定。要对家庭刚性支出、家庭收入核实标准进行明确界定,明确“支出型”贫困家庭的认定条件。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建议认定为“支出型”贫困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界定范围内,子女就学困难和发生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的;家庭短期内刚性支出超过收入的;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是明确待遇。经认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参照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低保标准的家庭,差额部分发放生活补助,切实解决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并相应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助学范围;符合就业安置条件的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其就业,真正建立“收入型”贫困和“支出型”贫困无缝对接的社会救助机制。

三是严格程序。“支出型”贫困家庭要享受保障待遇,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坚持阳光操作、规范运行。严格申请关、调查关、审批关,建立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区(市、县)民政部门三级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管机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核发“支出型”贫困家庭书面凭证,凭证享受城乡低保相关优惠待遇。

四是加强监管。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规章制度,对“支出型”贫困家庭收支情况每半年核查一次,家庭收支情况发生变化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救助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而享受相关救助待遇涉及到的责任人要实行严格责任追责。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追回冒领救助金以及罚款等。

(二)设立“支出型”贫困家庭专项救助基金。一是设立“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专项基金。有针对性地实施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无缝”衔接的对“支出型”困难群体的专项救助套餐服务,从不同角度扩大扶贫资源,使其互为支撑,相互呼应。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如临时救助标准、医疗救助标准及助学标准等,确保救助的实效性。

三是变“输血”为“造血”,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技能单一,就业困难,是“支出型”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更要注重授之于渔,积极开展“志·能激发”工程,通过提高就业技能,以自强不息来改变暂时贫困的现状。

(三)构建“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信息平台。加快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不断健全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立互联互通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网络,形成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公平。

9.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自查报告 篇九

杭州市民政局

为不断加大对我市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根据200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要求,今年年初,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到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及5县(市)均完成了此项工作。

一、所采取的措施: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按时完成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区、县(市)民政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加大对各区、县(市)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从而有效保证了此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完成进度情况:早在2008年12月,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8]259号),明确: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截

止今年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及5县(市)的城乡低保标准全部调整到位,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目前,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城镇低保标准为4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00元/人月;5县(市)城镇低保标准为312—3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88—230元/人月。今年6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乡镇一级低保资金配套的通知》(杭民发[2009]107号),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乡镇一级不再承担低保配套资金。

三、取得的成效。截止11月底,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48136户、88902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0957户、17639人;农村低保对象37179户、71263人。1-11月份,全市共支出低保金1.65亿元,11月份,全市城镇低保人均补差额为292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额为141元,同比分别增加14.96%和22.61%。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得到了更多实惠、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10.城乡低保情况综述 篇十

1.城市低保:按照应保进保的原则,目前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05元,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按差额补贴纳入低保。我镇现共有城市低保1260户、2321人,月发放保障金531370元。今年新增的82户、167人尚在审核办理中。

2.农村低保: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840元。年人均收入不足3840元的按作差补足分为三档。我镇农村低保对象共有1470户、2745人,其中:一档保障对象1871人,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1680元;二档保障对象395人,享受标准为1440元;三档保障对象465人,享受标准为1260元。全镇另有14人享受每人每年3840元的全额保障标准。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保障金4353060元。

3.城乡低保保障金均采取一站式打卡方式按月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界定。当前在我镇,真正吃不起饭的特困家庭并不多,一些家庭不愿意披露自己的真实收入,申报时隐瞒不报;一些外出打工人员的收入难以把握;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隐性收入也不好掌握;一些家庭的种、养业的收入亦难以计算;家庭成员的分合更加难以区分,实际收入不好计算。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要准确计算出哪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就很困难。

2.农村低保对象中拆户分户现象严重。目前在我镇,一些农村家庭因病、因残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但按照目前的低保享受标准很难被纳入低保,且这类情况相似的家庭数目不少,村为了求平衡、免争吵,只得以拆户或分户方式将这类人纳入低保。

3.低保动态管理困难。“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较普遍,有的村(居)民认为享受低保就象工作人员领工资一样是终身的,经济条件好转后也不会主动上报,一旦被取消就到处反映上访;有的懒汉领到低保后生活有了保障,就不愿辛勤劳动获得收入,低保变成养懒汉;也有的村(居)民看到和自己差不多条件的领低保自己没得,心里难平衡,去村里甚至镇上吵闹,既造成负面影响又加重了基层低保工作的难度。

4.基层低保工作队伍薄弱。我镇民政事务所目前有工作人员6人主要负责民政和残联两块工作,还有其他协同工作,真正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只有一两个人,社区专门负责低保工作的大多也只有一人,城乡低保工作复杂而又繁琐,既要做宣传工作,又要做审核、复查工作;既要做好网络信息平台、室内档案,又要上门入户调查。由于人手不足,很多工作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不能细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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