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总包合同

2024-12-08

装修施工总包合同(共9篇)

1.装修施工总包合同 篇一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采用法进行贵公司的管桩基础施工,桩型为先张法高强预应力管桩,设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综合楼为KN,单桩入土深度约米,桩数约根,总工程量约米。

(四)承包方式:乙方以的方式承包该工程,包括:设备进出场运输及安拆费、管桩材料购置和运输费、管桩施工费、静载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工程税费。

第二条 工程造价

(一)综合单价: PHCφ400(95)-A桩元/米,短桩(小于或等于8米的桩)按配桩用量每米增加元。工程量按有效桩长的累计值计算。送桩单价元/米,工程量按照每个桩位自然地面至桩顶的累计值计算。

(二)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元;

(三)桩靴元/个,含封底混凝土。

(四)施工水电费按元/度价格由方承担。

(五)桩机配合静载检测费:元/根。配合以检测单位为对象,以乙方现场设备和人员为限,不包括检测桩位基坑开挖等。静载检测时设备单次行走距离超过60米时或连续两根桩检测间隔时间超过12小时的,甲方需对乙方适当补偿,配合检测期间水电费由方承担。

(六)乙方提供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发票。

第三条 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个有效工作日(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桩开始施工为准;

在履约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静载检测延误的工期或甲方责任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图纸会审纪要,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通过质监部门的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机械设备(满足设计桩型、设计压桩力要求)、人员和材料进场,保证工程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工,负责桩机正常运行,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2.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安全生产由乙方负责。

3.承包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4.承包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相互配合,不得野蛮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及时整改。

5.做好每根桩的施工记录资料和隐蔽工程签证等相关施工现场资料,为甲方支付施工费进度款、基础单项工程验收、管桩压桩分项工程结算、整改提供依据。

(二)甲方责任

1.一切证件、批件、所缴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场地应满足设备地耐力要求及60吨以上大型车辆行驶至施工组织方案中确定的卸桩地点,清除地下及距边桩 4.5 米范围内的障碍物(包括管线)。提供正规施工用水接头和施工电源接点,电源电力在140千瓦以上,接线点符合安全用电规范且距离最远施工桩位100米以内。

3.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叁份、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资料各壹份。指定相关单位函件签收人及通讯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4.委派工地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对工程桩记录及相关资料签证,需要旁站的甲方及监理人员应配合乙方施工作息时间,作息时间的变更提前12小时送达监理。

5.出现质量事故时甲方负责向设计部门申请出具常规经济合理的设计处理方案。

6.施工完毕后组织对基础压桩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和办理完工结算,配合乙方设备正常清理维护和短期停留,为乙方设备出场提供满足拆装和运输要求的场地和道路。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设备进场当日或次日甲方支付元进出场费和元动员预付款,其中预付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二)工程款支付:工程压桩施工完成(合同范围内最后一根桩压桩完毕)后三日内支付到总工程量的90%,此前完成工程量的计算以乙方经过签证的施工记录表为准。压桩分项工程对应的静载检测及大、小应变检测合格(承台及基础梁等后续工程开工视同压桩分项工程检测合格)之日起三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结算手续,余款待签署结算之日起 15 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同时提供材料、运输和施工税票。水电费仅在施工费结算时计扣。

(三)静载检测配合费及停工补偿等须在复工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按同期中国银行房地产业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每月 0.5 %比率按复利计算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1.未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水电接点;2.设计图纸及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3.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停工;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5.逾期组织验收结算。

(二)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超过 2日后的处以 2000 元/日违约金,提前完工按 2000 元/日奖励。由于甲方原因如场地未及时处理、技术资料未送达、拖延付款、等待检测甲方需补贴乙方机械停滞费 2000 元/台·日,工期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

(三)乙方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施工期间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一切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全面安全管理,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规操作。

(四)乙方须按图规范施工,合理配桩,确保单桩承载力(有效桩长)达到设计要求,若经检测不合格,其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由于地质原因(如持力层厚薄不均匀且有软弱下卧层,挤土造成已施工桩上浮,持力层遇水软化但设计未作有效防水处理等)和检测原因(如未达检测时间、所选桩位已列入需处理范围不具代表性等)造成的除外。

(五)因地下障碍物(如老基础、防空洞、漂石、不明地下管网等)、地质变化复杂(如溶洞、空穴、流沙等)及场地陷机等引起的断桩、偏桩,需要补桩或加固处理等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对本工程进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先就本合同有关条文寻求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签约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

年月日

2.装修施工总包合同 篇二

1概述

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可划分为几大环节,勘探—钻完井—采油/气—弃置,在这个过程中,大型装备起到了关键作用,为油气田开发提供助力。

勘探阶段,需要使用到地球物理勘探船。海洋石油720是我国第一艘大型深水物探船,也是亚洲最大的十二缆深水物探船,主要从事海上三维地震采集作业。

钻完井阶段,用到钻井平台,目前使用最多的钻井船、自升式钻井平台以及半潜式钻井平台,根據海况和水深,选择相应的钻井装备。海洋石油981是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它的最大作业水深是3000米,钻井深度可达10000米,针对南海的特殊海况而设计,它由我国自主设计建造,代表了当今世界海洋石油钻井平台技术的最高水平。

采油/气阶段,属于生产阶段,使用采油/生产装备,目前使用最多的是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loating Production Storage and Offloading(FPSO)和自升式生产平台。海洋石油118,设计载重量15万吨的FPSO,于2014年10月交付,服务于恩平24-2油田,原油日处理能力最高达到5.6万桶(约8900立方米),服务寿命为30年,能够满足500年一遇的生存环境条件要求,创国内FPSO设计之最。

弃置阶段,需要用到多功能工程船,搭载水下挖沟机和ROV。海洋石油291属于深水挖沟多功能工程船,是从国外引进的第一艘大型锚系安装作业支持船舶,配备两台3000米级工作型ROV,可支持大型犁式挖沟机挖沟作业,能满足中国东海和南海深水海管挖沟、系泊安装的工程要求,形成深水开发作业船队配套能力,扭转长期靠外租此类船舶的被动局面,填补国内高效犁式挖沟船的空白。

由上述介绍可知,大型装备在油气田开发过程中的地位无可取代,而其好坏受建造质量影响,属于项目管理领域。项目管理主要分为四大控制,即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以及费用控制。曾经项目管理界一直争论一个话题,四大控制,孰轻孰重。本人看来,四大控制具有同等重要性,无轻重之分。进度、费用与质量是项目实施的三项关键要素,三项关键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关系,安全则为其保驾护航(见图1)。

衡量一个项目是否健康,不是进度越快越好,也不是费用越省越好,而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地使项目的进度、费用与质量三个目标协同并进,折中平衡,主要体现在:

①有些项目存在不可压缩的关键路径,即总时差为0,若一味追求速度,极有可能造成欲速则不达的后果;

②工作安排不紧凑,无谓的拖延,费用和风险都将大大提高,往往造成项目失败;

③想要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必须付出最高的代价,包括资源、费用,甚至质量和安全。

本文在假设质量和安全能够保证的前提下,研究进度和费用的控制方法。进度和费用是存在联系的,一个因素变化必然导致另一个的改变,因此,必须将其进行综合考虑,进度和费用综合控制方法不得不提的就是挣得值分析法。

2 挣得值分析方法介绍

挣值法又称为赢得值法或偏差分析法,其在工程项目实施中使用较多的一种方法,是对项目进度和费用进行综合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其中涉及三个参数和四个评价指标。

2.1 三个参数

2.1.1计划工作量的预算费用 Budgeted Cost for Work Scheduled (BCWS)

BCWS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某阶段计划要求完成的工作量所需的预算费用。BCWS主要是反映进度计划应当完成的工作量(用费用表示)。

计算公式:BCWS=拟完工作量×计划单价。

2.1.2已完成工作量的实际费用 Actual Cost for Work Performed (ACWP)

ACWP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某阶段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所消耗的费用。ACWP主要是反映项目执行的实际消耗指标。

计算公式:ACWP=实际工作量×实际单价。

2.1.3已完工作量的预算成本 Budgeted Cost for Work Performed (BCWP)

BCWP,即挣得值(Earned Value),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某阶段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及按预算定额计算出来的费用。实质内容是将已完成的工作量用预算费用来度量。

计算公式:BCWP=已完工作量×计划单价。

2.2 四个评价指标

2.2.1 费用偏差 Cost Variance (CV)

CV是指检查期间BCWP与ACWP之间的差异,计算公式为CV=BCWP-ACWP。

当CV为负值时表示执行效果不佳,即实际消费费用超过预算值即超支。反之当CV为正值时表示实际消耗费用低于预算值,表示有节余或效率高。若CV=0,表示项目按计划执行。

2.2.2 进度偏差 Schedule Variance (SV)

SV是指检查日期BCWP与BCWS之间的差异,其计算公式为SV=BCWP-BCWS。

当SV为正值时表示进度提前,SV为负值表示进度延误。若SV=0,表明进度按计划执行。

2.2.3 费用执行指标 Cost Performed Index (CPI)

CPI是指挣得值与实际费用值之比,其计算公式为CPI=BCWP/ACWP。

当 CPI>1表示低于预算,CPI<1表示超出预算,CPI=1表示实际费用与预算费用吻合。若CPI=1,表明项目费用按计划进行。

2.2.4 进度执行指标 Schedule Performed Index (SPI)

SPI是指项目挣得值与计划值之比,其计算公式为SPI=BCWP/BCWS。

当 SPI>1表示进度提前,SPI<1表示进度延误,SPI=1表示实际进度等于计划进度。

3 合同模式分析

从合同类型和付款方式两方面对合同模式进行阐述。

3.1 合同类型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3.1.1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內容的合同。这类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模式下主要风险由承包人予以承担。

3.1.2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其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

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分摊。

3.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在这类合同中,发包人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人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实际中使用很少,本文不予讨论。

3.2 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按月结算和分段结算两种,依据不同的合同类型,选择相应结算方式。

3.2.1 按月结算

采用单价合同的施工工作内容应以结算工程量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采用量价结合的方式,即计量与综合单价相结合的方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3.2.2 分段结算

总价合同可以按图纸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仅对变更部分予以计量。提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因此,合同模式可以分为:

4 挣得值分析方法在总包合同模式中的应用

从挣得值分析方法描述中可知,其一般适用于单价合同,其中,涉及几个关键要素:分部分项工程、计划单价、拟完工程量、已完工程量、实际单价。

大型装备建造合同一般采用的是总包合同模式,类似于模式一,即总价合同+分段结算方式。合同中设置若干个付款节点,当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并检验通过,则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百分比的合同价款。

以某船舶建造项目为例,与船厂签订总包合同,工作范围包括设计、建造、试验交付船舶,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证书或第三方检验和审批费用、CFE采办等费用,且价格不受通胀、利率、汇率、税费、成本及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因工程量变动和合同约定进行的罚款及奖励费用按照合同变更程序在最后一期付款节点予以结算。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下面仍以某船舶建造项目为例,对挣得值分析方法和步骤进行阐述。

该船舶计划2015年11月开工建造,合同价格为8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20个月,该船计划于2017年6月交付;在施工过程中,船东向船厂提出的三项书面设计变更:①原设计的国产电缆换成进口电缆;②垃锚试验之后发现锚机拉力不足,换更大功率的锚机;③镀锌钢管换成不锈钢管;变更金额为200万元。因船厂机构调整导致工期延误,根据合同中约定进行罚款,则总额为50万元(合同中约定:每延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万元,延期交船违约金的最高不超过船舶价款的50万元),则最终结算价格为8150万元人民币。

挣得值分析步骤如下:

①编制进度计划,对工作分配权重,建立进度衡量系统,计算月计划进度;

②根据月计划进度,依据权重发生制原则,计算月计划投资;

月计划投资=月计划进度×合同价格;

③跟踪项目实施,计算月实际进度;

④根据月实际进度情况,计算月实际投资;

月实际投资=月计划进度×合同价格+当月变更金额;

⑤计算三个参数拟完计划投资(BCWS)、已完计划投资(BCWP)和已完实际投资(ACWP);

BCWS=当月累计计划进度×合同价格;

BCWP=当月累计实际进度×合同价格;

ACWP=当月累计实际进度×合同价格+当月变更金额;

⑥根据三个参数,计算四个评价指标:费用偏差(CV)、进度偏差(SV)、费用执行指标(CPI)和进度执行指标(SPI)。

查看2016年9月项目执行情况:CV为-200万元人民币,SV为307万元人民币,CPI为0.95,SPI为0.93,可得出如下分析结果:实际费用超支,工期延误,且工期延误较费用超支严重。(表3)

参考文献:

3.工程总包合同范本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总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工程总包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五、工程总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 仟 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元

六、组成工程总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工程总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工程总包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工程总包合同专用条款

5、本工程总包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工程总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工程总包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工程总包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总包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工程总包合同生效

工程总包合同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总包合同订立地点:

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 月

4.装修施工总包合同 篇四

一、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计价规则执行执行2003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量消耗量定额》、2003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2011年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量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11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价目表》及烟台市有关规定,省价人工费按 66 元/定额工日,市场价人工费土建、装饰、安装按元/定额工日。钢材、混凝土由甲方(即发包人)供应,其它材料价格(不含甲供材)按照同期烟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季度参照价执行。

施工现场停水、停电按照2元/㎡包干使用;分包项目按照分包工程价款的3%记取总包服务费;定额模板系数按0.5计算。

二、付款方式:

5.装修施工总包合同 篇五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方(全称):(简称:业主、甲方)

承包方(全称):(简称:承包商、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根据招标投标,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施工总承包。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2.3.4.5.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业主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规定(包括《现场签证管理原则》、《设计变更管

理原则》、《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奖惩措施》、《项目工地形象管理规定》、《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现场大检查制度》等)

6.7.8.9.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投标书及其附件 工程量清单 合同图纸

10.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和

执行顺序。

第三条 合同工程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均包括在承包商的范围内,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商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暂定工程、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施工的工程等。承包商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工程范围的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规范与技术说明》规定为准。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

整体竣工时间:暂定年月日。

项目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18.1条。

第五条 业主代表:。

第六条 承包商代表(项目经理):。

第七条 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合格。

质量奖项要求:。

第八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元整

(小写)暂定:¥:_元)。

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 承包商向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总包管理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条 业主向承包商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十一条 承包商特此同意业主可以直接与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就指定分包工程、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工程进行结算,并认可该结算结果及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二条 承包商明确,本合同所述合同工期是承包商在充分考虑政府对施工的规定、合同及业主施工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而确保实现的工期。双方明确,除非业

主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约束力。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业主、承包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页下无正文]

业主:(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商:(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6.装修施工总包合同 篇六

总包与分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方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不得超过

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5、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6、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行政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的企业。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7、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本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8、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9、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经常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气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气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请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设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施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祖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爱情鸟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权利

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绳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抵押金数额按合同总价的2%交纳抵押金,超过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缴纳。抵押金交至财务部门,施工结束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合格的单位,办理手续,给予退还。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金额与入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额等同,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奖励

1.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③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处罚

2.1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1)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2)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3)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4)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5)四口、临边无防护。

(6)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7)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8)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9)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10)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14)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1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6)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2.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 0.3%给予处罚。

四、补充条款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公司备案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六、协议书签订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建筑施工安全标准检查》(JGJ59—1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从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五、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发包单位(章):

分包单位(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防护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

工程死亡事故为“零”和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分清责任,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3、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二、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3、各种防护设施必须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搭设,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4、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5、施工现场内的坑、槽及各种孔洞、出入口、高压线附近设置的防护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挪动或拆改。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劳务合同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合同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简称甲方】

【或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艺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总包单位IS014001和0HSAS18001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0HSA18001认证标准要求,双方协议如下:

一、总包方责任/义务

1、总包方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推行IS014001和0HSAS1800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总包方定期对分包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考核;

3、总包方负责协助分包方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分包方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分包方的执行情况;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分包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总包方要求,分包方须采用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分包方责任/义务

1、分包方须严格执行IS014001坏境管理体系标准、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2、分包方须严格贯彻执行总包方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守总包方现场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定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保证措施,经总包方审核后实施;

3、分包方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IS014001环境管理、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

4、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分包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分包方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总包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6、分包方负责在总包方指导下辨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分包方应严格贯彻执行总包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

8、分包方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及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工人的职业病及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9、分包方须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向总包方提供有效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证明,对无职业性健康体检证明的,分包方须对其进行检查,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对其调换工种。

10、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定期对工人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区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并记录,对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疑似病症时,须立即隔离并报告总包方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配合总包方按照卫生防疫部门防治传染病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费用。

11、在建筑施工中,分包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声,使用机械要定期进行噪声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

12、分包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13、分包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14、分包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总包方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北京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及防传染病要求文件,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

15、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6、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7、分包方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和总包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18、对于分包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总包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分包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分包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总包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保留采用其他处罚措施的权利。

19、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分包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20、分包方负责向总包方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1、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2、现场材料应按照总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23、分包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破坏及总包方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总包方的损失)。

24、协议书的份数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双方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总包方执两份,分包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经双方确认,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工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各段或加工场设立操作者岗位责任制。

2、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岗位考核,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自行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保卫工作。

4、乙方要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对所操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作业中有权拒绝指挥不当及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不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作业。

6、乙方做好职工的教育工作,不得违章使用电梯、塔吊、电焊机、及其它设备、施工机具,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甲方直接受到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事故经济责任。

四、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双方合同文件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双方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甲方(章):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年

分包单位

脚手架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各类脚手架能够正常使用,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2、各类脚手架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3、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二、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从事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持《北京市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

2、严格执行脚手架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4、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必须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及施工方案搭设,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5、经验收合格的各类脚手架、龙门架、井架,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需改动应报脚手架负责人同意后,有专业人员负责拆改,拆改后在次验收合格才可继续使用。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劳务合同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

分包单位负年

****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在总包的监督下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双方应尽可能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应经总包工程部协调,统一安排生产。

3、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4、双方必须对员工及分包劳务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双方进行每一项施工任务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含有交叉作业安全事项,作业时要有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6、双方施工过程中每一方的某项施工作业可能给对方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在施工方案中制定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告诉对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监督协调。

7、双方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为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措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9、项目过程部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面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用。

11、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协调和管理,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交叉施工,其各方面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工程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13、在交叉作业施工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书面报告,需经总包、分包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一切后果责任。

14、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15、凡进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二、事故经济责任

1、由于协议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事故经济损失自负,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责给予赔偿。

2、协议双方交叉事故按责任大小以责论处。

三、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四、其他补充条款

其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双方今后补充协议条款执行。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有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7.装修施工总包合同 篇七

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 程 名 称:

协议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以人为本,责任清楚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内业资料的填写、整理工作。

2、甲方主管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主管部门,并按程序进行方案的审批工作,待方案审批后,甲方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安全工作。(龙门架、塔吊、搅拌站)。

4、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种表格。

5、乙方应按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日检。

6、乙方对其制定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的真实性、针对性负责。

7、乙方所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

业。

8、乙方所有从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准上岗作业。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动用明火,必须提前进行动火审批,作业时采取有效措施。

10、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事故,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将损失控制到最小范围。

11、乙方因管理缺陷发生工伤事故(双违)损失1万元由乙方负责;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甲方承担20%;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甲方承担45%。

12、乙方因意外发生工伤事故5万元以下,甲方承担50%,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甲方承担70%(无责任事故)。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

治安、消防协议书

总包单位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工 程 名 称: 协议签订日期: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治安、消防协议书 总包方: 分包方:

为维护项目工程的正常秩序,做好治安、消防管理,根据《消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护条例》(2004-12-01实行)、有关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总包方工地治安、消防负责人:

四、分包方人数:

五、分包方工地负责人:

六、分包方工地治安、消防负责人:

七、分包项目: 第二条:施工中总包方与分包方应共同遵守政府和建工集团制定的各项治安、消防规定。遵守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工作。

第三条:总包方对项目治安、消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分包方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第四条:分包方负责总体规划施工现场的布局,组织申报临建审批。并针对现场特点,制定总体治安、消防防范措施。

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搭设临建、拉接电源、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前要向总包方申报,并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分包方应对员工进行治安、消防教育和培训,并制定具体的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约束员工,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应有消防知识专业培训合格证。

第五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治安、消防管理人员,进行物资和人员的管理,并向总包备案。

分包方在施工现场住宿的人员,应到工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并备案。

第六条:施工现场公共场地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由分包方管理或书面委托分包方进行管理。

分包方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区的消防器材由分包方自行配备和保管。(包工不包料者除外)

第七条:分包方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消防、治安隐患,下达书面整改通知。

分包方要及时整改隐患,并定期组织所施工范围内的治安、消防自改自查工作。

分包方发现外单位可能影响自己消防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施工现场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

分包方所使用的贵重仪器、设备、物资等,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后的建筑成品自行负责保护。私人财产由个人保管。

第九条:分包方要合理组织施工,协调各分包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分包方与其它方在施工中互相干扰或发生矛盾,可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与其它施工队伍放生殴斗。

第十条:发生事故和案件后,分包方应负责保护好现场,并通知主管部门及时分析原因,写出报告。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分包方在施工中不发生交扰居民问题。第十二条:分包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治安案件有分包方统计。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各执一份。第十四条:本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总包方签字盖章: 分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

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工 程 名 称: 协议签订日期: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

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以人为本,责任清楚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乙方要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宏观管理,协调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方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的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技术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监督乙方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监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视情节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

九、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生产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乙方负责分包的单位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搭设计日常维护。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收取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向甲方报告,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分包单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全体员工上意外伤害保险并负担保险费,不得与员工签订无责协议。

六、按规定要求配置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不得安排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

七、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八、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九、现场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要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上报有关部门。

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有权禁止甲方违章指挥。

十二、分包方负责人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订立地点:

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订立时间至工程竣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总包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项目负责人(签字):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

单位安全用电协议书

总包单位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工 程 名 称: 协议签订日期:

建筑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用电协议书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分包期限:

为贯彻执行《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一步明确在工程施工供电、用电过程中,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经总包、分包单位同意,签订本协议,并认真履行。

1、总包、分包单位应共同遵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天津市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分包单位根据用电要求,应指定专门闸箱为分包单位接线电源。闸箱要编号,线路、闸具要匹配合理。

3、分包单位要配备足够数量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效操作证的电工。

4、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使用设备的数量,向供电单位提供线路的负荷和容量。

5、分包单位要按照闸箱的负荷合理匹配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宿舍采用安全电压(36V)照明,严禁使用电热褥、热得快、电炉等。

6、分包单位现场应按指定范围安装使用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因工程情况需要临时扩大供电使用范围时,必须通知供电单位电气负责人。由供电单位电气负责人指定临时电源。长期使用时,应做合同补充。

7、分包单位要严格按建设部规定要求,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实施“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8、动力线路与生活区、办公区照明线路分路敷设。动力和照明电箱不得混用。

9、分包单位闸箱、闸具,线路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用途和分路标记,设专人负责,箱内保持整洁,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操作。机械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胶皮线不得乱拉乱扯或直接拉设在金属物体上。严禁电线拖地。

10、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有权断电。

11、对分包单位严重违犯安全分包规定,危及人身安全,竟提出仍不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供电。

12、分包单位电气作业人员应对使用的电气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由分包单位负责。

13、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或造成事故的,总包单位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损坏电气设备照价赔偿。

14、分包单位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规定,造成触电事故,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方承担。

补充条款:

此协议一式两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工程竣工。

总包单位(章): 年 月 日

8.总包体会 篇八

通过资料的学习,让我知道了总包的发展历程以及取得的成就。作为总包的一员,我深深感受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一个公司能够长远的发展下去,最主要的是要有长远的定位以及科学的发展思路。总包公司对于这一点做的非常好。首先,总包的总体发展思路为业务经营高端化、区域化;管理运营精细化、标准化;内部建设品牌化、现代化。业务定位的高端化:作为直营公司,总包已经在建筑行业有了自己的品牌和地位。公司下一步的定位是专攻高端建造业务,与高端客户建立战略联盟,加大拓展政府等关系资源力度,努力承接标志性项目、重点投资工程以及由战略客户投资的高端项目。高端建筑的承接不仅显示了总包雄厚的实力,更可以为总包带来非常可观的收入,未来的建筑行业是高端建筑行业的天下,掌控了高端行业也就掌控了建筑市场,就确保了总包在建筑行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管理运营精细化、标准化:作为总包的一员,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项目管理手册》,开发应用集成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化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加强项目管理模式的探究学习,从自己做起,努力为公司实现项目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内部建设品牌化、现代化:认真学习体会公司的“三品”文化,将企业当作是自己的家,在这个大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需要竭尽全力,为家庭的和谐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9.总包管理规定1 篇九

2013-09-29 11:14 系统分类:管理文章 专业分类:路桥隧道 浏览数:990

一、总包管理

1、总承包单位须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对项目的整体工作规划,且根据目标工期要求制定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包括总包和各分包的开工时间节点、进度安排、验收移交等,并充分考虑各分包的合理工作时间。总承包单位必须承担总包的现场管理职责,有权利和义务对各分包(含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材料采购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控制、服务。整个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并对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等负有总包责任。

2、总承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所有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负有管理责任,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安全、成品保护及财产安全等负有管理责任。若有伤亡、偷盗、损坏,违反当地城市管理规定、环保要求、河道管理规定等,均由总包单位负管理责任。

3、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为各分包提供必要的临舍、施工材料堆放场地,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临电、临水(要求每单元至少每3层一个供水点,每5层一个供电点)。水电的布置必须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生活的用水用电需要。总包尤其是要保证高层楼层的用水用电,并在所有分包均不需要后才能拆除。

4、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必要的设备进场和安装工程的需要。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按照机电、设备等专业安装厂家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施工完成和移交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管道井等土建条件。总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土建条件的交付,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影响自身进度安排等原因,拖延交付。

5、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市政、园林景观等专业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和专业分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物周边堆放的材料、设备等搬离到不影响专业分包的施工之处或撤离现场。塔吊、人货电梯等设备基础破碎后必须清除,必须将建筑物周边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并且进行场地平整,上述所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总承包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四口五临边的围护。尤其是在阳台栏杆、电梯门、进户门未安装前,总承包单位必须进行防护和封闭,以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偷盗现象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总包单位必须不得将中标工程另行转包,如被甲方、监理发现有转包情况发生,一切责任将由总包单位承担。

二、工作界面划分

1、总承包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图的审核,对施工图内存在缺陷、错误、不符合规范、合同等的部分提出审核意见。

2、总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施工坐标、红线、高程点进行复测、管理及保护;

3、所有的机电预留孔洞的吊模封堵以及防水处理(包括给排水预留孔洞、强弱电孔洞、消防管洞以及消防箱周边镶砌封堵、电梯厅门周边镶砌封堵、所有门窗栏杆周边的封堵镶砌等)均在总包的施工和合同范围内(其中不包括各机电预埋套管内的防火封堵)。不论哪家分包单位在结构上开孔、开槽(包括错开、多开的孔槽)均由总承包单位进行修复,并对修复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机电的预埋管线负责,若管线因支模板、浇筑砼等原因被震偏位或被砼堵塞等,由总包单位承担赔偿、修复责任。(建议此条配合第7条综合商定)

4、总包单位应对现场实际进行现场踏勘,对场地的情况有全面的了解,接受桩基施工完毕后的现场条件。若总包单位未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则由此造成的任何风险将由总包单位承担。现场可能有(但不限于)明浜、暗浜、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均由总包单位负责回填或破碎等必要的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若有合同界面不清,则由业主指定明确,总包单位不得拒绝施工,须按指令完成。总包单位必须对业主工程师的发文在一周内作出反应,否则视为接受文中内容。

6、水电分包开槽配管后,所涉及的墙面、地面等修补工作;水电分包安装完成后,所涉及预留的套管、孔洞吊模灌浆等修补工作(不包括设备基础灌浆)。上述工作均由总包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建议此条配合第7条综合商定)

7、除给排水、消防、空调冷凝水以外的所有机电在结构内预留孔、洞等均由总包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建议根据招标时间、范围和各专业施工单位的进场时间等因素行综合商定)

8、总包单位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施工图纸,考虑整个现场施工的土方平衡。除表面垃圾须清运离场外,可用于回填的土方须考虑在场内或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周转。

三、人员架构

1、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一级项目经理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总包单位必须建立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必须保证分区管理和不同施工工艺分开管理。项目经理、技术总工、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等须配置到位,各负其责。一人不能身兼一个以上职务,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能在其他项目兼任任何工作。另外必须设一专职副经理协调各分包的工作。总包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调整项目组织机构成员。

3、总包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随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机构的调整,项目组织架构的成员必须每天(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全部在项目施工现场负起管理职责。项目组织架构组成成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的资质证书及上岗证。甲方有权对总包进行不定期的人员岗位检查,对空岗现象将予处罚。

四、进度管理

1、总包单位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供(包括各分包专业)的里程碑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2、甲方除了将对总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拾万元外,另对以下里程碑施工节点每项每拖延一天罚款壹万元,该里程碑施工节点包括:结构出正负零、主体结构封顶、外立面亮相(含外脚手架、机械设备全部拆除清运出场)、地下车库的土方回填、场地的清理移交及为专业分包提供的作业面。上述节点是指总包单位开工前所申报的总进度计划中的,经甲方和监理审核同意的关键节点(此节点不得以分包未完成等借口而拖延)。

3、总进度计划必须考虑所有分包单位的合理的施工时间,并体现在总进度计划中。总进度计划至少体现以下时间节点:基础出±0.000、结构封顶、外立面亮相、竣工验收,并以日历日时间体现。

五、图纸及技术要求

1、总包单位在接到施工图纸的一周内,配合甲方和设计单位组织第一次设计交底;之后二周内组织第一次图纸会审以及第二次设计交底,并配合设计院对图纸进行深化和优化;开工前一周内进行第二次图纸会审;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不明或矛盾之处需及时与设计院和业主工程师沟通,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由施工单位承担。

2、总包单位在拿到施工图纸后,须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以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计院的图纸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不得出现由于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有出入而产生的返工。总包单位必须对审图负责,施工前必须将结构图、建筑图等各专业图纸交圈审核,将矛盾与错误在施工前查出,在施工前的至少15天外,报与业主及设计院进行处理,同时必须将每一份设计变更认真的与其它所有相关图纸对照审核。若因审图不仔细、疏漏等原因,而造成的返工、遗漏等后果,则由总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六、质量要求和项目管理

1、总包单位在施工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同时必须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相关规范及要求,从而使本工程在使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美观性、经济性等方面体现最佳。

2、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日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置质量管理点,为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必须进行各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3、对于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标准。所有材料,如商品砼、钢筋、模板、机电设备、管线、灯具等均要求是合格产品或优良产品,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对于建筑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总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

5、总包单位有权利必须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总包单位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进行修正。

6、若甲方认为总包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质量或安全文明与图纸、合同、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规范、标准等既定的标准或目标有较大差距,要求总包单位增加的各种投入或赶工措施,总包单位必须做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另增加费用。

7、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驻工地进行管理工作,且必须参加工程例会,若无理由不加参例会或未经同意不在工地的,业主可视情况进行每次1000元的罚款。

8、总包单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在无锡九龙仓其它地块内进行临建搭设、弃土、倒垃圾、取土,且不得在拟拆迁的地块内租住民宅。

9、总包单位的现场平面布置必须根据总体施工顺序考虑分阶段布置,考虑因素有:基础施工阶段、上部主体结构及装饰阶段等。总包单位尤其要认真考虑地库施工前后的现场布置。临时堆场、机械设备、通道等现场平面布置应结合将来小区市政、园林的高程、布置及各施工安排等因素进行认真综合考虑,其设置不得影响今后市政、园林、地下车库等施工。临时道路的路面标高要低于今后小区道路的路基顶面。

10、总包单位须对生活区、办公区进行详细合理布置,并对生活区、办公区制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加工棚、生活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地面必须硬化到位,总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相应的位置增加临时绿化,所发生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1、甲方、监理有权不定期地检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对不合要求的除了按规定返修、返工外,甲方将保留追加1000—10000元每项的经济处罚权利。

12、总包单位必须随时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报表、进度报表、人员机械报表、进度计划、节点深化图纸、试验报告等所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13、若因施工需要,当总包单位的材料堆放,机械设备的位置、临建的位置影响其他单位施工时,甲方有权让其限期搬离,否则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单位代为搬离,发生一切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等其他责任。

14、总包单位必须执行所有业主工程师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拖延或拒不施工,若因此影响工期或造成其它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15、电梯安装调试前,总包需提供临时电,并接至电梯机房。人货电梯拆除后,若因需要正式电梯提前投入使用,由总承包单位调派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开电梯,确保各分包的施工使用(包括加班和抢工)。总包须支付专业厂商在电梯提前使用过程中进行维护保养费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包合同总价中。

16、总包单位不得拖欠施工人员的工资,总包单位必须按月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不得发生民工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或因讨薪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17、总包单位须在接受到图纸一个月之内,必须将承包范围内的主要材料报审工作完成。

七、机具设备

1、总包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施工材料、垂直运输工具、劳动力计划等须满足施工需要,其中强调指出:每栋楼的垂直运输必须保证一座塔吊和一台双笼人货电梯。

2、外脚手架要求采用满搭悬挑脚手架,底层的外架与上部挑架分开,以满足室外管线、底层石材、景观园林等的施工。脚手架必须满足所有现场分包的正常使用。总包并必须根据现场分包施工时的实际需要,对脚手架做出及时的调整,调整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脚手架拆除要及时运走,不得影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

3、总包单位投入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期进度,要求每栋楼的垂直运输必须保证一座塔吊和一台双笼人货电梯,每阶段必须有足够的施工人员,工种必须齐全。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

1、总包单位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对现场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2、总包单位须定期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有由监理、甲方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总包单位必须针对性的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打击、高空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编写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要求,经监理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卫生,材料堆放应有条理并要堆放整齐。

5、为避免因成品保护不利而造成返工,总包单位必须考虑各施工单位穿插施工中的成品保护。现场必须配备专业保安员,根据不同时期的成护需要,保安人员数量必须满足现场要求。

6、总包单位必须成立专职成保小组,根据工程需要,组织专职小组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并建立奖惩制度。

九、工程交验及返修

1、总承包单位必须掌握和执行无锡地区的交房标准和要求,必须满足交房标准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须有“一房一验制”工作的控制方法、保证措施,并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2、总包单位配合费中包括为所有各指定分包所有各楼层及现场垃圾的清理,包括垃圾清运、堆放以及垃圾处理、外运等。

3、总承包单位必须做到现场卫生整洁,在交物业前的开荒保洁需达到物业公司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开荒保洁工作,建设单位有权请其他单位进行此项工作,总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总包单位必须与物业公司的充分交接,未获得物业的验收和移交许可,我司将视承包商工作未完成。

5、在总包管理下,若屋面漏水、卫生间渗水、外墙渗水等,不论是何原因,总包单位必须负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处理,拖延处理引致的物业和小业主投诉,我司将保留追赔的权力。

6、交付不仅是工程结束后取得《备案表》,总包还必须组织管理各分包直接向物业公司移交,直至物业完全接收认可,否则甲方将视为工期延误。总包对交房维修保养必须要及时,甲方有权对维保超期的按每项每天1000元的处罚。若因整改不及时受到客户投诉,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且我司将从保留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处罚。

7、总承包单位必须了解本地的交房标准,必须做到“一房一验”,若因此影响竣工和交房,总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8、总包必须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包括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智能化验收、市政验收、园林绿化验收、电梯验收、物业验收等所有验收工作)、整改、维保、移交物业等,否则视为未完成合同内工作。且对于总包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我司将按每天每项处以1000元的罚款,直至物业认可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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