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

2024-07-19

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精选11篇)

1.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 篇一

新时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再思考

导读:新时期农业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新时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再思考。

论文关键词:农业风险,农业保险,有效需求,制约因素,措施安排

一、新时期农业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自然灾害是由自然力不规则变化所引起的,且大多数自然灾害是人力无法抵御的。在我国,农业属于基础性产业,占国民经济较大比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业遭受灾害损失最为严重,而且由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波及面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通过合理的途径分散风险损失。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资料,-期间我国因地质灾害与地震灾害两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90840157万元。以20为例,其中由风雹、台风、低温冷冻和雪灾、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1752.35万元,灾害损失的人口达到47795.0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为2137.67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达到246.45万公顷①。严重的农业自然灾害影响农业生产与经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传统意义上的农业风险主要指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制约因素,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技术型、生态型及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农业风险的外延和内涵进一步扩大,农业还受来自市场行情波动、国际环境、技术因素及制度安排等方面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入世以来,我国农村市场逐步放开,由于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以出口初级农产品为主的对外贸易结构,易受国际市场行情的波动。到,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仍然以亚洲为主,出口集中度达到60.4%,且出口农产品依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其中水产品及其制品的出口份额最高;而进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和南美洲,进口市场的集中度仍保持在52%以上,且进口农产品集中于土地密集型产品上,进口量居于前三位的农产品依次为油料、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和畜产品[1]。从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收入弹性很低、价格弹性较高,且进口需求的价格弹性偏低,这种结构性失衡增强了风险的不可预测性。

2.技术风险。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性,农业技术应用过程中有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致使技术应用受到影响。国家“863”重点科研项目“两系法杂交水稻制种技术”有一致命弱点,即制种期间如果不育系在始穗前10~20天连续3天日平均气温低于24℃,母本育性就会改变,从而造成自花授粉使种子纯度降低,导致制出的种子不能用于大规模生产。专家们试图利用救灾方式来弥补遭受低温风险的制种农户的损失,但由于救灾方式补偿水平有限,农户的损失得不到有效补偿,农户对此项技术的使用心存担忧[2]。

3.制度风险论文的格式。传统农业是一种生产方式长期没有发生变动,基本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长期停滞的小农经济,是处在一种相对稳定的失衡状态制约因素,该失衡状态使农业资源配置缺乏效率、投资率低下。从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到农业税的逐一取消的农业制度变迁过程中,专家对制度变迁怀有种种担忧,即认为农民负担随着“并税”改革次数的增加而增加,即“黄宗羲定律”,由此造成农村社会稳定性的风险(尽管后来被证实此担忧是多余的);同时也有专家认为取消农业税将会带来地方财政陷入困境、农村经济政府支持乏力等问题;另有专家指出农业税负的减免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转移与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等[3]。出现上述现象的现实背景及原因复杂,因制度变迁所带来的风险不能忽视。

二、新时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实需求

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其功能性作用在于通过集合多数可能遭遇同样危险的经济单位的资金力量,分摊少数人将遭受的损失伤害,使每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负担减轻。纵观世界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农业保险已成为政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宏观经济政策之一,是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的有效组成部分。

传统农业投入成本高,经济效益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开展农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大,农业保险市场易出现“供需双冷”现象。现代农业一改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农产品表现出高产、优质、高效等特点,然而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复杂的风险,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由潜在变为现实。

(一)农业保险是农业产业化实施的重要保障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以推动农业竞争力及经济效益的过程。农业产业化的过程首先表现为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即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结合,增强整个产业体系的竞争,提高农产品的高附加值,改变农民低收入状况,从而使得各环节主体形成利润共享,风险共同承担的利益共同体。其次表现为农产品的市场化。农产品的市场化的目的是提高农产品的比较利益,改变过去长期实行的统购统销的封闭状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整合生产要素的作用。再次农业产业化还表现为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除有效的科技投入外,还需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制约因素,从而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增强农业产业的带动力与辐射力,提高规模经济效益。

防患于未然,为保障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实施,必须通过农业保险制度合理地消除由农业规模化所引起的农业风险的集中而带来的隐患;同时必须有效地防范由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及农产品市场化所导致的农业风险外延的延伸而产生的来自市场、政策与制度方面的风险。

(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渴望农业保险

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主要区别在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投入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农业产品表现出高产、优质、高效等特点。因此,现代农业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规避风险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农业生产方式已不再是孤立的超小规模的生产经营结构,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使得农业生产与经营涉足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仅仅是单个的农户,农业风险承担主体发生了改变。

据冯·诺曼-摩根斯顿效用模型,假设持风险厌恶态度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均愿意购买农业保险。即他们认为在无风险条件下持有一笔货币财富量的效用大于在风险条件下保险的期望效用。确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购买支出量至关重要。一般来讲,如果支付的保险金额刚好等于财产的期望损失,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就去购买保险,使得所遭受的任何可能损失得到全部补偿。[4]

现假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拥有的初始财富为W,他可能遭受意外事件使财产损失L,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为p,且令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购买保险的支出为S。

因此,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面临风险时的财产期望值为:P·(W-L)+(1-p)·W

根据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支付的保险金额等于财产的期望损失,可得:S = p· L+ (1-p) ·0 = p L

根据以上两个式子,下式一定成立:W-S = p·(W-L)+(1-p)·W

上式说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投保以后所拥有的稳定财富量W-S等于风险条件下的财产期望值p· W+(1-p)·W。而对于持风险厌恶态度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来讲,确定的财产期望值的`效用水平,肯定会大于风险条件下的财产期望值效用,所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愿意去购买保险。或者,可以这样理解:尽管投保没有改变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财产期望值,但投保以后消除了风险,可以使农民拥有稳定的财产,从而达到一个更高的效用水平。

(三)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农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农业保险制度等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从现实发展情况来看,自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业合作组织制约因素,经营范围狭小,资金积累和规模有限,集体应对风险的能力不强;期货市场的功能之一是价格发现,且期货市场是建立在成熟的现货市场基础之上,但目前我国现货市场不完善,多年来被扭曲的价格体系并未得到矫正,且农产品流通体制还未完全适应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回避风险的功能在短期内效果不是很明显;农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着眼于现代农业风险信息的收集,而现代风险波及面大、辐射范围广,农村信息不畅,地区结构差异较大,给风险预测的准确性大打折扣。农业保险作为政府社会福利政策及宏观调控手段的有效组成部分,在现阶段我国农村有其特有的运行空间:农业保险主要是在政府支持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下开展,因此能有效保证其运行的稳定性;农业保险能够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单一经营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在现阶段农业基础薄弱、农产品市场不完善的背景下实施农业保险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三、新时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困惑

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困惑除农业保险技术层面的原因及事前事后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外,在新时期,制约农业保险发展还存在以下方面的原因。

(一)人均GDP与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呈正相关

纵观世界各国人均GDP指标和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的分布状况,不难发现,人均GDP水平高的国家保险深度与密度水平也高。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2%左右。而我国的保险深度为2.8%论文的格式。保险密度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相比之下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则更低②。全国农业保费收入为4.8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0.16%,比上一年下降20%,也是开办农业保险业务20多年以来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2.3亿农户,平均保费不足2元。分析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在过去20多年间的变化,农业保险与其它保险相比发展滞后,严重萎缩制约因素,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农业的边际成本高、边际收益低,对GDP增长的贡献较少。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统购统销的农产品供给体制,通过“剪刀差”抽农补工,加速了工业化的资本积累,客观上形成了农业与工业之间,农村与城镇之间的不平等局面,阻碍了农业自身的资本积累。到80年代国家通过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通过价格杠杆调整了工农业发展关系,缩小了工农业发展“剪刀差”,农民收入有了一定的提高,然而农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又应运而生。我国农业出现的问题是农副产品销售难,部分农产品价格下滑,农民增产不增收,粮食收购企业亏损严重,粮食主要生产省份财政补贴压力增大。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水平不高、层次低、市场体系极不完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6]。我国农业人均GDP低,少有保险公司热衷于农业保险事业,农民更是无力购买农业保险商品,结果是农业保险的发展远远滞后于其它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农业风险的特点表现出突发性与异常性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区域性明显,不同地域表现出不同的气候特点。因此各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会不同程度地受地域差异性的影响。西北高原地带降雨量少,经常遭受旱灾;东北高纬度地区气候严寒,无霜期短,农作物易受冻灾;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及淮河地带,地势低洼,春夏多雨时节时,水涝灾害严重;沿海地区,易受不可控制的洪水、风暴潮、热带气候和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7]。据国家统计局最新资料制约因素,仅年西部5省遭受旱灾损失的面积达到287.16万公顷,华东6省一市遭受洪涝灾害损失的面积达到162.64万公顷。

现阶段,由于经济快速发展,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环致使自然灾害表现出突发性与异常性等特点。以2008年为例,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新疆9省共遭受低温冷冻和雪灾的面积达到1188.28万公顷,占全国遭受低温冷冻和雪灾的总面积1469.56万公顷的80.86%(如图)。其中以湖南、湖北、贵州与江西受灾面积最为严重③。相比之下东北地区遭受低温冷冻和雪灾的程度并不是很严重。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与异常性加剧了农业风险的非控性及不可预测性,为农业保险开展进一步增加了难度。

图 2008年9省及全国遭受低温冷冻和雪灾损失面积及比例(单位:万公顷)

(三)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定位

从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实践来看,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推行了农业保险制度。其中以美国和日本的农业保险的发展较为典型,在制度约束上不但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持体系,有力的政策支持及多元化的组织体系,而且农业保险已成为了国家福利政策的有效组成部分。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主要是通过农业保险使遭受灾害事故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迅速恢复,保障农业的持续和稳定增长,为市场提供充足的农产品。从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定位应该是:一是通过农业保险促进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使农业和农村经济朝着良性的,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二是通过农业保险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出口创汇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提升农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扩大农业的对外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三是通过农业保险确保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运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四是通过农业保险扩大社会资金的积累,为社会再生产提供资金保障。五是通过农业保险减轻事故损失的消极影响有助于稳定社会生活

四、新时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再思考

(一)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试点经营

只有通过农业保险的试点经营才能探寻出适合我国农业保险的运行模式,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效。笔者在我国农业保险运行模式探索过程中倾向于“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互助合作社+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此模式现阶段是适应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发展需要的。首先,克服了政府直接开办农业保险所承担的高成本及低效率问题。借鉴国外经验充分利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多年经营农险的管理经验和人才、技术等资源优势,实现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确保农业保险的经营稳定性。其次,通过农村保险合作社经营原保险的形式克服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论文的格式。农民自愿联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广大农民所接受。政府通过分保形式保证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最后,政府直接经营与间接支持制约因素,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相结合原则,划分了政策性与其他非政策性保险的界限,明确了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增强了地方保险的责任[8]。

(二)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加强政府的政策扶持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社会管理、资金融通、价值补偿等功能性作用,政府应该做到:

1.建立并健全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必须合理区分农业保险与农村保险的承保范围(农村保险是一地域概念),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主要是依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及界定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性质等,这均需有健全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做支撑。

2.发展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体系。为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可以通过分包由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其形式可以是比例再保险(包括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包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赔付率超额赔款再保险及复合再保险)。

3.发展政策支持型农业保险。国外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支持措施主要有: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免征营业税以及提供再保险支持。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经验,应尽快地建立政策型支持体系,其措施主要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手段来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规范农业保险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1.营造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营造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环境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要求政府对农业保险高度重视,确保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合理地进行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与经营体系的创新及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等方面。二是政府作为制度供给的主体,应该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组织意识和诚信意识。

2.转变农业保险的经营策略。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重点应放在关系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维持农民生活稳定的,大规模、易管理、高风险地区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上,同时把出口创汇能力强的高科技、高投入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纳入其中,附之经营农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短期的农村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着力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又懂保险的专门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以此推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迫在眉睫。充分利用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效促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李岳云.入世5周年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回顾及国际竞争力变化的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8):67-72.

[2]李军,段志煌.农业风险管理和政府的作用:中美农业保险交流与考察[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345-347.

[3]曾维涛.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治理的几点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8,(9):80-81.

[4]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M].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6-17.

[5]黄正军.农业风险的规避与农业保险运行机制[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254-265.

[6]孙东升.资本、体制与中国农业发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0-18.

[7]黄正军,袁杰.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成因探讨[J].社科纵横,,(4):61-63.

[8]黄正军.我国农业保险运行模式探索[J].安徽农业科学,2008(1):334-336.

 

2.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 篇二

1 农业信息化的内涵及其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为农业产供销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并提高农业产业的综合生产力和经营管理效率的总称。它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生产、分配及使用基础上的新型农业经济,是知识经济时代各国农业进一步现代化的趋向和标志,其核心是以农业信息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以农业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手段,以农业信息集成和网络服务为目标,在农业领域全面地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即信息技术将渗透到农业产、供、销以及农村社会、经济、技术等各个环节,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加速改造,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2]。农业信息化也是社会信息化的一部分,具体内容包括:农民生活消费信息化,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农业科学技术信息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农业市场流通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农业管理决策信息化。

连续四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均要求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等内容。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要用信息技术装备农业,对于加速改造传统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加快建设一批标准统一、实用性强的公用农业数据库。加强农村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启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业生产中积极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3]。可见中央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信息化建设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农业信息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业信息化,迫切需要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同步发展,强调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为农业信息化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期,推进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2.1 农业信息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一种现实选择

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在驾驭农村市场经济中处于前置性的基础地位。尤其是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改造和装备农业,用充分的信息内容服务农业,对农业生产的各种要素进行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精准化运行、科学化管理,能够大幅度减少农业消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业效益,加速农民增产增收,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同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和信息引导,可以促进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环境的改善,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竞争力的增强,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4]。通过农业信息化,推进农村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在WTO框架内,制定科学有效的农业政策,需要多学科知识的综合利用,提供及时、准确、有利的信息支撑和科学决策,以应对变幻莫测的国际市场。依靠农业信息化的优势增强农业抵御或转移风险的能力,农业是弱势产业,生产周期长,受制约因素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

2.2 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是农业科技的现代化,农业信息作为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必须以高新技术及高智力为依托,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点也在农村,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一是有助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和要求,有利于消除城乡之间信息占有和利用的差别,促进农村市场的开拓和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借助网络技术,可以建立城乡之间信息传递、互动、交换的平等关系,提升农村发展速度,缩短城乡之间发展距离,加快农村小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三是借助于通讯技术,可以使城乡居民直接分享各种技术知识与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享受现代社会文明成果,推动科技、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四是借助于计算机技术,可以实现农业经营、农村管理的高效化,促进农村社区性服务组织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与通讯技术,可以让农民及时获取政策、科技、市场等方面信息,依据市场需求决定种植规模、品种和数量,因而可以有效地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协调和缓解“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

2.3 农业信息化是培养新型农民的一种有效途径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切实搞好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开展面向农民的微观信息服务,可以使农民充分利用得到的技术和信息提高农业生产率,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减少自然风险带来的损失;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有助于农民尽快掌握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引导生产和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产销对接,增强农民就业增收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改变农民的思想文化观念,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从而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 政府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支持

农业信息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与宏观调控。也只有在国家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下,农村信息产业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才会有正确的方向,因此政府的农业信息化建设政策支持对促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3.1 制定农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

政府制订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可以避免资源浪费、重复建设,对国家的农业信息资源进行合理布局、优化配置,以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共享。也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突出农业信息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地方政府部门提高农业信息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略意义的客观认识,始终站在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局的战略高度,增强推进农业信息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5]。

3.2 制定政策法规,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

政府在培育和完善农业信息市场、建立实施农业信息化战略过程中,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提供支持。同时,采取行政、立法手段规范信息市场秩序,建立监管机制,对信息市场进行规范和引导,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关于农业信息的采集、传播、发布等方面法律依据不足,所以立法部门要加大农业信息化立法工作,使农业信息服务法制化,逐步依法建立农业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机制,规范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农业信息采集、发布、运行等方面的管理。确保信息资料的保密、信息资料的发布和共享、信息资源的可靠性,以及信息市场规则和发展政策以促进农业信息市场的有序发展。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立法工作使之法制化,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要确保法制的严厉性,做到有法必依打击信息犯罪,发挥政府的权威规制作用。

3.3 为农业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融资与筹资环境,吸引外部投资

按照我国“信息服务行动计划”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计划部门支持以便加大对该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在资金投入上,要求中央负责本级和对省级、部分试点地区的引导性支持,省、市、县负责本级和对下级及部分试点地区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一方面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强化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和信息意识。基础设施是农业信息化建设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能促进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建设、进行资源开发、网络延伸和终端建设,对于农业信息的采集、发布、接收有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首先要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不同的投资额度。目前,在我国沿海和内地,内地的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偏远农村等在农业信息化发展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异。其次要确定农业信息化中应该优先发展的领域。农业信息化技术应当是优先发展的领域之一,它可以以最低代价获取最佳效果。实用化当以网络农业为代表,它实现网上的科技推广和电子商务适时化。再次,建立统一的宏观管理机构,制定有关的优惠政策,创造更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以便吸引、鼓励、引导、扶持集体与个人兴办农业信息企业,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

3.4 重视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府的职能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我国农业信息体系各级网络平台建设、网络延伸、正在渐次解决农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利用省、市信息化平台设施,大力推行县级农业虚拟网站建设,建设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使整体得到良性发展。一是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基础设施是农业信息化建设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能促进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建设、进行资源开发、网络延伸和终端建设,对于农业信息的采集、发布、接收有巨大作用,我国农业信息化起步比较晚,利用信息技术为“三农”服务才刚刚开始,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着很多问题。二是要强化政府在农业与农村信息化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农业与农业信息化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农业信息化的管理和监控,促进信息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增强农民对农业信息的认识,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财富,只有实现农业信息化,才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才能建设新农村。

3.5 重视国外信息与技术引进和人才的培养

农业信息化建设必然需要网络与通讯技术的支持,也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了解农业生产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和知识型农民,为农村社会和各个市场主体提供及时、丰富、准确的信息与服务,引导与组织农民收集网络信息资源与发布自身农产品信息,基层政府加强乡镇、村级信息站信息员的培训。目前,和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农业信息化上的差距是很明显的。不仅表现在信息技术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在农业信息化建设队伍上也更是不在同一层次,所以必须加大农业信息组织和信息队伍建设,加大在技术人才的培训以及农户的培训和教育方面力度。在完善农业信息组织和信息队伍建设中,高校应该担当起加快培养农业信息化科技人才的工作。在高校设置农业信息化等专业,吸引或选择回国的国外信息科技人才。

3.6 规范农业信息服务市场,强化农业信息主体意识

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和推动各类农业信息主体成为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真正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事业,并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信息发布窗口 [6]。首先政府要加快农业信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功效。加快信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从整合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入手,统一标准和规范,统一发布制度。建立涉农部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推进农业信息系统、网站、信息资源的集成和整合,实现涉农公共数据的兼容与共享,使政府、农户和企业获得充分、有效的农业信息。其次要加强农业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做好农业信息源建设,解决好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从乡级到农民住处的信息传递问题)。应根据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信息需求,切实加强农业信息源和信息渠道的开拓、发掘及信息采集整理工作,要对相关的信息源分析、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适用性,保障农业信息网络能够提供大量符合农民需求的有效信息资源。再次要加强数字农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中的应用。建设现代农业应从数字化农业建设入手,用信息化带动市场化,推进产业化,进而在高起点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是农业信息化的基础,农业信息化产生的背景要求在农业发展市场化的程度比较高时才能得到发展,只有摆脱农业生产自给自足的状态,实现产业化的情况下,才会形成对信息的强烈需求。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支重要力量的农业信息化,理应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目标来全面开展工作[7]。政府既要加大农业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建设,重视解决信息化中的问题,还要营造农业信息化的政策法制环境,通过完善政策、出台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抑制信息垄断、信息封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坑农、骗农的虚假信息,实现规范服务与管理。政府还需要在农业信息化过程中加强宏观调控,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协调作用、导向作用、组织管理作用;加快农业信息标准的制定,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农业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以便充分行使服务农业与组织农村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尽快搞好农业信息化建设,快速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梁保国.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信息化建设[J].云南农业,2006(1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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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乔忠,刘琳.政府在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及战略选择[J].科技与产业,2006(3):1-6.

3.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篇三

1.中青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中青年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中青年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在其个人账户中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其中,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2.中青年养老金领取条件

a、参保缴费的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b、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老年人参保规定

1.老年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月缴费档次乘以缴费月数;月缴费档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档;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对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政府还将给予补贴。按其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2.老年人养老金领取方式

a.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

b.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一次性缴纳时所选择的月缴费档次)两部分组成。

4.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 篇四

唐仁健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的领导。注重发挥农村政策威力,依靠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

一、构建新时期强农惠农政策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连续出台了8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2008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采取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办成了一些多年想做而没有条件做的大事。

在做好“三农”工作的思想理念上,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己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明确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

在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举措上,全面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结束了2600多年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制度,开创了直接补贴农民的先河;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迈出了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实施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给种粮农民吃了“定心丸”;实行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财政奖励补助的激励政策,提高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超过1.5亿农村学生直接受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8亿多农民有了看病报销的待遇;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人口超过了5000万;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农村1.8亿人口有了社会养老保障;加快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许多农民喝上了干净水、走上了柏油路、用上了清洁气、住上了新农房;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服务,推动了城乡平等就业的进程;深化农村改革,破除了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党鲜明确立了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基本构建起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初步搭建起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正在形成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强农惠农政策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对“三农”的反哺性和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使公共财政阳光覆盖了广阔农村,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了亿万农民,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性变化。农业连续增产丰收,粮食生产连续7年增产。同时,肉类、蛋类和水产品平稳发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增产有效地保障了市场供给,促进了农产品市场和价格的稳定。近几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加快,连续迈上3000、4000、5000元关口。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收入增幅较大。农业结构持续优化,优质和短缺农产品生产扩大,优势产区逐步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规模化呈现良好势头。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明显加强,农业良种大范围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普及,农业科技进步率达到52%,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作业水平大幅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2,设施农业迅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加强,农村落后面貌逐步改观。

二、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矛盾和挑战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一是资源约束不断趋紧。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3亩,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3%,耕地减少的趋势难以逆转。2000年以来,全国耕地面积减少1.1亿亩,人口增加近8000万人,相当于减了一个河南的耕地,增加了一个江苏的人口。据估算,今后20-30年,仅住房和工业建设用地就需要8000万亩左右。人增地减,解决吃饭问题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水资源匮乏状况更加严峻,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而且水资源时空分布很不平衡,北方地多水少,不少地方不得不超量开采地下水,干旱和缺水已经成为制约许多地区农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田水利建设滞后,全国近18.3亿亩耕地中中低产田占70%多,有效灌溉面积不到一半。重要品种和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率分别为25%和20%,许多农活还靠人力畜力。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许多地方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灾害性天气增多,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加大。

三是保障农产品供给压力增大。1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城市人口快速增加,消费结构明显升级,农产品需求持续扩大,这既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也对保障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质量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

四是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尽管近几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较快,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0年的2.79:1扩大到了2009年的3.33:1。虽然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还远没形成,根本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任重道远。农村年纪轻、有知识的高素质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许多地方留下老人、妇女搞农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农村干事缺人才、干活缺人手的现象。这给农业稳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紧迫要求。

三、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巨大挑战,凸显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必须继续强化重农强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惠农护农的政策措施,努力形成有利于“三农”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

要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着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是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着力完善农业补贴、粮食主产区奖励、耕地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电网、公路、沼气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文化、社会保障以及社区服务、扶贫开发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让农民在农村也能享受现代文明、幸福生活。

三是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完善鼓励农民就业增收的政策。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放手让农民就业创业,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村二、三产业就业空间,广辟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转移渠道,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提高农业经营效益,鼓励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使农民全面实现务农增收、打工增收、补贴增收。四是围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完善农村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完善土地经营权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完善城乡平等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鼓励信贷资金投向“三农”的政策措施,有效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5.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案 篇五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被中国保监会确立为保险业“两会”的重点建议和提案。保监会将进一步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主要在五个方面着力:一是积极推动农业保险立法工作,二是进一步争取各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特别是农业保险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加强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安排,完成农业巨灾风险课题研究。据了解,目前保监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研究课题,已完成初稿;四是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单独立账、独立核算体系;五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的调研,进一步推动林业保险和奶牛保险试点。陈绍基主席一行参观、了解了云浮市开展农房保险、生猪保险的情况,同时听取了云浮市委市政府、罗定市政府负责同志关于辖区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验汇报,对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为全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多项启示,并对我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了宝贵的意见:陈绍基指出,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和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虽然有序开展,但与全国其他兄弟省、市比较,仍有较大差距,政策性农业保险措施缺失,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不明朗,长期以来由于对农业保险宣传工作不到位,因此农民对参加农业保险没有积极性。同时,我省尚未建立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巨灾风险基金、以险养险机制以及政府与保险经营者的风险共担机制,经营风险不能得到有效化解,给保险机构的经营造成了较大困难,应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

近日据提案主办单位广东省委农办程文章处长向记者透露,《广东省农业(农村)保险公司筹备方案》已经完成,将向省政府报送《关于组建广东省农业保险公司的请示》,争取尽快成立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编辑:方方)

2007年以来,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引导下,保险业以服务“三农”改革发展为宗旨,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度显著提升,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实现了强农惠农财政投入的放大效应,增强了农民抗风险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确保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稳定,促进了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粮食安全战略的落实,三年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进行保费补贴。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强农惠农功能作用,我提议:

一是扩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地区和补贴比例。中央一号文件将稳粮保供给作为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要求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功能作用,鼓励和保障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稳定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应将所有产粮大县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实力和财政承担能力,实行有所差别的保费补贴比例,对于中西部经济欠发

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70%;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50%。

二是取消市县财政保费补贴配套要求。农业大县具有较强的保险需求,但同时经济欠发达,相对贫困,财政预算资金十分紧张,承担相应的保费补贴存在一定困难,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市县财政不能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的突出问题。有的基层政府为减轻自身财政配套负担,限定农险业务品种和承保面,形成当地农民有愿望、有需求,而保险公司无法承保的矛盾,影响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建议取消市县财政保费补贴配套要求,提高基层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

三是增加对区域性特色农业的保费补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特色农业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高等特点,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和保障各地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央财政应考虑对地方特色农业提供保费补贴支持,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和农业企业、农户的缴费负担。目前,可选择一些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支柱作用,且开办历史较长,具有一定保费规模的险种,如海南的橡胶树保险、陕西和山东的苹果保险、云南的烤烟保险、广西的甘蔗保险等进行试点,逐步推广特色农作物保险业务,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四是加大对森林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30%提高至50%,降低基层财政和林农的保费承担比例,提高林农参加森林保险和基层财政开办森林保险的积极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地区增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的辽宁、浙江、云南、河北、湖北、安徽、重庆等省(市);针对公益林的特殊属性,在补贴政策上应区分公益林和商品林,对公益林实行财政100%补贴保费

6.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篇六

八区农险办

(2012年8月)

为认真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八公山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前一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2年8月7日,完成小麦参保面积10782.62亩、水稻保险参保面积1873.51亩,并于到8月3日前,将八公山区受灾小麦理赔资金340668.71元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能繁母猪保险正在宣传发动。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做法

1、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

重。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2、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力保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在看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网络建设、队伍建设与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业务办理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履行职责缺位与越位并存。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经办主体,基层力量不足、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客观原因面积少、保户多,宣传不到位。三是具体业务办理不规范。保险公司由于受条件限制在理赔方面查勘、定损、理赔不够严谨。这

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工作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7.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 篇七

---------江苏省江阴华西村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在为期三天的暑期社会实践中,我们探访了具有神秘色彩的华西村,它从“七十年代造田”成为农业样板村,到“八十年代造厂”实现农村工业化;从“九十年代造城”实现农村城镇化.到“二十一世纪腾飞”实现农村现代化,华西村以及其领头人吴仁宝的事迹早已是家喻户晓。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别很大,学习华西村学习它的新农村建设和养老保险制度是重中之重。华西村正是胡锦涛总书记所称的“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新农村的典型代表。我们将就各方面开展调查,学习华西经验,完善保障体系。

一.华西村探索生产发展新路子——把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走以集体经济为主的混合型经济之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是生产发展,找到一条切合实际的经济发展道路。华西村的经济发展之路,既保留了集体经济的精华,又吸收了现代股份制经济的优势,向我们展现了“天下第一村”的新风采。从上世纪起,华西村就跳出原模式,探索新路子。他们实行一村两制,村民既可以搞集体经济,也可以从事个体经营;实行抓大放小,对大企业抓住不放,深化改革,提高效益,同时将一些效益较差的小企业转给个人经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华西集团整体上市,成为“中国农村第一股”。华西村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以集体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共兴的经济发展新路子。透过华西村,可以窥见日益显现出混合经济的发展趋向。以往单纯以集体经济为主的模式在改革开放后逐渐暴露出不足。而华西村适时适度地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基因,注入了新的动力,促进了自我变革和成功转型,进一步开拓和展示出广阔前景。

二.树立生活宽裕新追求——把致富群众作为第一责任,走共同富裕之路,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华西村从分配入手,在积累和分配的平衡中实现共同富裕。具体而言,就是实行“多提积累少分配,少分现金多转制”的分配方式。农民每月领取固定的生活费作为工资,另外大部分工资存在企业作为流动资金,到年底一次性兑现。把奖金作为股金投入企业,第二年进行分红,村民称之为“转制”。这种分配方式,使闲置资金在统一经营中实现裂变增值,既避免了收入差距过大,又保证了广大农民在资产的不断增值中持续增加收益;既使华西人更加关心集体,又使个人资本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在华西,没有暴发户,也没有贫困户,家家都是富裕户,实现了集体和个人的共同富、长期富、和谐富。华西村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通过按劳分配的方式,实现共同富裕。但是,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华西体制的弊端是过分注重公平,容易造成共同贫穷。随着21世际的到来,市场经济的动力和竞争力与日俱增,效率、效益特别高,如果不加以控制,华西村就会拉起警戒。为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华西村以混合经济为主要选择,发展和驾驭市场经济,通过按劳分配、少取多留、共同投资的分配方式,实现共同富裕,从而既把传统模式中的长处与现代市场经济的优势结合起来发扬光大,又成功避免了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这两个极端。这也是我国其它城市乡镇所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三.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看华西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勤奋拼搏,风雨兼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质重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解放思想”,一扇尘封的大门被推开,释放出压抑已久的旺盛生命力,从此进入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改革开放三十年,党带领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华西村在村党委老书记吴仁宝同志的带领下,以自强不息的顽强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创新实践,建成了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长江滚滚,沃土莽莽,演绎30年沧桑巨变,见证30年辉煌历程。华西村从60年代的穷乡僻壤转变成为如今闻名中外的“天下第一村”,这一飞跃值得全中国乡村、城镇学习。

四.问卷调查华西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开创新的道路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一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在走访华西村的大部分地区,对于华西村的村民们进行了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问卷调查,透过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华西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给群众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将他们的生活幸福度提高到了一个更优越的层面。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华西村党委牢固树立“有福民享、有难官当”的理念,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实现了集体和个人共同富、健康富、长期富。华西村积极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使村民在充分就业中实现增收。村里50多家企业提供了2万多个就业岗位;并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统一规划、规模经营、效率管理的原则,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同时,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保体系,增加村民的保障性收入。目前,华西村凡年满50岁的妇女和55岁以上的男子,均享受各种福利补贴,包括医疗保障、就业保障、养老保障以及教育保障。

华西村的经济建设有目共睹,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社会组织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变化,社会保障工作将会遭受着更多新的课题,因此政府和企业必须加强政策和理论的研究,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结合华西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订、修改社保制度,完善体系建设。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一方面要不断加强中央及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财政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针对实际,引导社会力量注入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中来。努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财政要先期投入部分资金,加以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和个人捐赠;规范公益捐助活动。鼓励各类企业和单位参加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职工互助保险,以及其它方面的社会救助保障。鼓励企业和个人向商业保险投保,探索社保资金在商业保险中对个人进行再保险,增强社保资金的保障能力。

五.观华西村公共设施建设——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提高全民素质,实现多层次多方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们的社会实践过程中,我们走访了多处华西村的公共设施建筑群:广场、展观、健身等,可以看到人们已能将自己的空闲时间充分运用到积极健康的方面来了。在这样的成果后面,华西村委和华西村的各乡镇企业做出了不少的努力。

华西村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坚持均衡统筹的生态观,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项资源,把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环境统一起来,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华西村把旅游业和优质高效、生态观光农业作为重点产业来发展,旅游业产值比重已占全村经济总量20%以上,平均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万人次,被评为全国十大农业旅游示范点,并且成为全国首家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村庄。华西村重视营造优美洁净的生产、生活环境,成立专门的环保公司和污水处理厂,强化环保监管力度,着力改善水、气环境。2004年,毅然关掉年产值1.5 亿元、利润超千万元的3家化工厂;还先后投资数亿元,综合治理工业园区环境,使工厂变成了花园。

华西村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把村民的心、华西村的命运与社会主义祖国联系在一起。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华西村逐渐形成了包括华西精神的特色教育活动,把村民的朴素情感引导到坚持社会主义信念上,引导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上,将思想教育的内容逐渐内化为全体村民共同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以此凝心聚力,形成发展合力。华西村重视村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始终把“德”作为立村之本、治村之策,坚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同时不断吸纳时代精神,形成了具有华西特色、为华西人普遍接受的道德体系。以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精神内涵为己任,向着多层次多领域多方面的共同富裕不断发展前进。

华西村的老书记吴仁宝说,我们华西的医疗保障已经30多年,现在社会上听听是新鲜事,我们从1973年开始就弄了,我们包括到老年人,一个是每人都有3800的基本生活保障,另一个每月最少的有500元,每月都可以拿的,实际老年人一年要超过1万元,这个我们不去提倡,因为人家没有这个条件,实际上他们没有想我们老早就做了,而且我报还不容易坚持下来,说华西搞大锅饭,后来他们说自己搞独吃饭,还批评我,其实不是大锅饭。

千百年来,从中国农村里只走出去过零星的暴发户,一个区域的整体富裕则是从未有过的事。想着吴仁宝书记的一番话语,我们不难猜想,为何华西村可以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中不被湮灭,而是越走越远。当我们发现时,他们已经开创了一条通往富裕和谐的康庄大道,而且通过他们的努力,这条道路会更加光明:积极开拓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道路,发展共同制富,分享富裕的道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富裕”奠定了精神思想基础,为保证人民的生活安康建立良好的法制体系。

8.浅谈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政策支持 篇八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对农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和诸多环节的建设,它包涵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层次,财政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调节部门,如何通过财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财政部门在新形势下重要的历史性任务。

关键词:新农村 建设 财政 政策 支持

中图分类号:F8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10-0060-01

一、政府积极为农村公共服务创造条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范围极其广泛的领域,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环境保护、文化娱乐、公共安全等诸多方面。从财政支持的角度讲,主要是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保证社会成员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中央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地区财政收入水平等有关数据,制定地区财政收支平衡指标,确定地区财政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然后,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同样一省区域内,由于同样存在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资源情况的差异,因而也存在财政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的不同,存在着本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同,需要省市级财政通过本省市范围内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以及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投入的不足,使本地区农村人口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提高落后地区教育水平和医疗水平,从而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渠道共同投资,可以拓宽投资渠道和服务范围,促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速度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环境。一是大力加强农业重大工程的建设,搞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一些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制,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要继续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山区综合开发等生态建设工程,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贫困地区人畜吃水困难,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速度。

五、加大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是提高农业科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证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国债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投入,用于农业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农业科研基地的建设。二是要利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三是要发挥农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科研机构和农业生产环节的桥梁作用,调动社会资源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多种形式的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搞科研,培养“公司+农户”、“科研+基地+农户”等多种科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培养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卫生投入比重,保证各级政府卫生预算支出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的速度,并保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向农村公共卫生倾斜。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山西省已经制定了实施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规划,中央和省财政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步伐,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四是严格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建立稳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以来一些有效的做法,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简便有效、农民认可的筹资办法。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将提高补助标准所增加的资金最大程度地用到农民身上,以要避免出现基金透支,防范基金支出风险。

9.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 篇九

甲方:海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

乙方:中国人保财险海安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

为了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改革和创新支农惠农方式,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经济利益,减轻政府救灾压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县政府和县人保公司联合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办模式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采用联办共保运作模式。

2008年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有:水稻、桑蚕、三麦、油菜、能繁母猪。设立农业保险专用帐户,由县政府授权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和运作,并接受上级和同级财政、审计、监察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工作目标

努力做到平常年景有节余,小灾之年保险机制内赔偿,大灾之年通过大灾风险基金、各级政府补贴和保险准备金赔付,使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从而建立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县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推动和协调工作。县财政按政策补贴一定比例的保费,建立农业风险基金。

(二)联办共保、专业运作。采取县政府和县人保公司按照7:3比例联办共保的模式,由人保公司按照专业化的管理要求代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为“三农”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三)保障适度,收费低廉。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 1 为主要目的,开办初期以保初始成本的方式,使农民能够承担得起保费。实际工作中,要遵行大保面、广覆盖的保险大数法则。

(四)单独立账,单独核算。县政府和县人保公司分别要建立农业保险资金专项账户,实行单独核算,资金封闭运作。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积极、稳妥、健康、长效发展,县政府成立海安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协调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或成员。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五、双方职责

(一)海安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职责

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负责审定、决策农业保险的基本运作模式、开办的主要险种、保费与保额比例和设定原则、政府财政主要政策支持和理赔政策等重大事项。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动、组织、协调工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农业保险资金。积极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优越性,引导农户自愿参加保险,组织好农户应缴保险费的收取工作。落实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到账工作,考核、监督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工作。

县政府鼓励县人保公司接受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支持人保公司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县人保公司职责

积极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提供业务单证,做好展业承保工作,办理承保手续;协助管理联办共保份额内的农业保险资金;本着节约原则用好管理费用;组织做好保险查勘定损和相关理赔工作。

县人保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报告农业保 2 险的经营状况、财财务情况。

六、相关政策

(一)保费补贴。今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与农户出资比例为:水稻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的60%,农户承担40%;能繁母猪保险财产补贴保费的80%,农户承担20%;桑蚕保险财政、龙头企业补贴保费的50%,农户承担50%;三麦种植保险财政补保费,农户承担 ;油菜种植保险财政补贴保费,农户承担。

(二)结余免税。农业保险营业税国家已免。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从今年起,赔偿后结余部分要申请免税,以利积累农业风险基金。

(三)成本费用。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本费用要控制在15%以下。其中10%作为县人保公司承办代理费用,5%作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和服务费用。

(四)建立县大灾风险基金。基金来源,一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后的结余,二是通过各种渠道和多方面筹集的资金。大灾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动积累,定向使用。

七、具体事项

(一)参保对象。全县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农场、农业园区等,均可根据险种自愿投保。

(二)运作险种。本运作险种为五种。

(三)保险责任。主要对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具体执行省批准的保险条款。

(四)保障程度和费率厘定。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目的,保障水平原则上为农作物直接物化成本,今后有条件可以适当提高保障水平。保险费率本着应能基本覆盖保险条款规定的主要自然灾害和动植物疫情造成的损失的原则,根 3 据上级现行政策意见确定。

(五)单证和印章。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由人保公司统一印制、出具,保单必须标明“海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专用保险单”字样。出具保单时,必须加盖“人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专用章”。

(六)保险费收取。县政府要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承保动员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应缴纳的保费,统一由各镇政府组织协调村级组织代收,并由各镇农村经济服务站协助人保公司登记、造册、收费、统计和汇总。所收保费须在县政府规定时间内及时解缴县财政指定账户。财政补贴资金由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根据县人保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和银行解款单,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补助政策和县政府批准的财政预算,按险种纳入保险基金专户。

(七)赔案处理。农业保险赔案的处理一般由县人保公司牵头,会同农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勘定损后制定理赔方案,经履行复(抽)查、公示等程序后,报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批准后赔付到户。发生大面积灾害时,农业保险赔案的处理由县政府牵头,县人保公司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八)规范运作。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承保、风险管理和定损理赔工作办法由人保公司制定实施细则,报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批准后实施。

八、资金管理

设立专户管理农业保险资金。县设立农业保险专用账户。账户由县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管理,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审计,同时接受上级保险监督部门的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农业保险基金。

保险费(含保户交纳和各级政府补贴)全额进入县农业保险专用账户后,按保费全额的10%作为管理费用支付给人保公司,5%作为宣传和服务费用支付给政府有关部门。共保业务其余85%的保费按共保比例,人保公司部分划转县人保公司帐户。

发生赔款时,统一从农业保险专用账户中支付赔款;共保业务县人保公司按共保比例将赔款划入农业保险专用账户。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可根据实行情况,制订加强生产管理、保障规范操作的考核办法,对生产管理水平高、出险率低、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镇、村及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九、附则

(一)本协议须经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审核后,报江苏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后批准实施,报江苏省财政厅备案。

(二)因为国家政策和上级政府的规定发生变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协议内容,可作相应的调整。

(三)协议期间,因不可测因素而发生重大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代表)乙 方:(代表)

签 章: 签 章:

10.新农村建设呼唤政策性农业保险 篇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 个字内容极其丰富,涵义十分深刻。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关系中的深层次矛盾及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三农” 问题成为困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难题。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 村。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没有农村 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

1.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 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新农村建设关键是通过城乡 统筹、城乡互动、城乡和谐来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 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2.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以提高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综 合生产能力来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目标。

3.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 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解决“三农”问题,而农业发展始终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的,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发展现代农业,就是 以资本、物质和技术等先进要素为基础,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以工业化的生产手段装备农业,以先进 的科学技术提升农业,以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支持农业,以科学的经营理念管理农业,最终实现农业发 展方式的转变。

发展现代农业是一个历史趋势,也是一个世界潮流。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由于各国资源禀赋不 同,发展现代农业的模式也不相同。如资源丰富、劳动力短缺的国家,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 走的是用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规模化经营的道路;而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相对 短缺的国家走的是以资本和技术替代土地、水等稀缺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的 道路。

面对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巨大需求,面对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要大力做好以下诸多方面的工 作:必须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 性农业科研中心,加强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扶持,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 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执行落实最严 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努力保持粮食供求平衡;必须积极推进农 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推进 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分配,提高 农民收入水平。

三、促进农民持续増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农业仍处于艰难的 爬坡阶段,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近两年农民收入虽然增加较多,但城 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依然是最为突出的矛盾,如果不采取 更有力的措施破解这一难题,将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 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当前开展“三农”工作的主题,为 此要:

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3.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推进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 建设。

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我国在建设和加速工业化进程过程中,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以农养工”政策,通过工农业价格“剪 刀差”、税收、金融等渠道从农业过度抽取剩余,造成农业技术及装备水平低下,水利工程、基础设施严 重缺乏,在农业技术及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下,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及不断提高的人均对农产品的 需求,农业不得不采取掠夺式的生产经营方式,过度垦植、毁林开荒、大量抽取地下水,大量使用农药 化肥,造成地力衰竭、地下水位下降、水土流失、土壤结构破坏等生态问题,大大影响了农业的持续发 展能力。

生态环境恶化,使自然灾害日益严重。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出现中等以上灾害的频率为 12.5%,60年代为42.9%,70年代为60%,80年代为70%,90年代为100%。受灾面

11.建设新农村推行农业发展新规划 篇十一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以农业为传承的农业大国。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的国家和农村劳动者对农业生产的态度是一致的;在那时,农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当然农业也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所以,那时我们的国家非常重视农业。同样是那时,农业生产的收入也是我们农村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他们也非常重视农业。回看历史,我们会惊人地发现,国家和农村劳动者都重视农业的这种状况持续了数千多年。

可现在,改革开放短短三十年,随着国家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已急剧下降到了百分之十五以下。如果单独讲GDp,那么我们国家对农业这个产业是完全可以忽视的,可是社会再怎么发展。人们还是要吃饭,如果没有农业,这饭从哪里来?所以在今天,农业作为国家和社会稳定基石的作用依然存在。因此我们的国家也仍不得不重视农业。而在农村和农村劳动者方面情况却大有变化;也正是由于国家工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原故,我们农村劳动者有了大量外出打工,经商等机会。也就是在这打工和经商的过程中,我们农村以前的所谓副业收入,已大大超过了主业——农业生产的收入,另外,我们的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还促进了我国城市的急剧扩张,而这扩张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征地,那么,这时我们的许多沿海开发区农村和城市周边农村也就有了转让土地得以分享工业成果的机会,在这丰厚的土地转让收入面前,农民的农业收入那更是少得可怜。所以自温饱以后,我们的农村劳动者就普遍不再重视农业,这在农村的具体表现就是。今天,我们的农村出现大量的土地抛荒的现象。

那现在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当前农业生产这个问题上,国家和农村劳动者的态度已不再一致。而为了实现一致,所以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而且还制订了农业补贴政策,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国家的农业补贴支出还会大量增加。

在当前,我们国家仍然重视农业,而农村劳动者却普遍不再重视农业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来谈新农村的农业发展规划,那当然我们既要保证国家农业的发展目标,同时也要考虑到农村社会情况的实际变化。那我们具体应该怎样做呢。

现在我们还是先回到普通农村(庄)的系统改革方案中来。当普通农村初步完成村居点的建设任务后,村集体就必须马上重新划分承包地(方案应早定,早公布),同时也要根据情况进行新的农业发展规划。其具体举措是:

第一.原则上全村土地,集体所有;在集体面前,人人平等。但对多年土地承包过程中遗留并产生的某些个人既得利益,集体仍保证村民十年以内收益。

第二.在土地重新承包之前,集体将每家每户的宅基地,自留地,现有承包地全部丈量登记,同时还要将各生产队的水库,山林等公共用地重新丈量登记并折算到户。在这里,宅基地,自留地是当作承包地来丈量,而重新土地承包时,这些地仍会优先承包给该村民(除非自己不想要,如自留地就可能会这样;另外是水库,水库应按水面积丈量,但在折算到村民时,就可变成承包田。至于山林,除了有石头,有树木的山林外,山林其它未垦的土地做为承包土地折算到个人(折算标准应可协商)。

第三.集体将村民的所有承包地收回,然后,根据当前绝大多数农户的承包能力和承包意味,同时也考虑到村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的需要,集体在重新分包土地时,并按村民承包权的百分之七十的标准返包给村民。余下的百分之三十,由集体在距离村居民点较远的地方一次划出,经集中整治,并改造成若干个集体农场,然后再公平发包给部份村民,目的就是;集体要在村内建设农场,把小数村民培养成农场主,然后在他们的带领下,实现全村农业的市场化,现代化(这个话题我们需要另外讨论).第四.集体重新分包土地时,集体可将村内土地分近地(即离村距民点较近),远地和村农场用地这三类,而在远地方面又分远地,远田。经协商后,距村居民点较近村近地,所有村民承包量一致,且不论田与地,一律当田来承包(因为土地分包后,近田也大部份会被村民当地种菜)。至于远地,远田,则大家也是一样多。对于多交地给集体的农户,在集体承包村农场,山林时可多按比例多分承包费(至于多收年限,侧应在十年左右加以讨论)。

第五.需要注意的是;1.短期不打算入住村居民点的农户,集体可视情况,将该农户应有的承包地,尽量全部划到该农户的房前屋后。2.有村民土地抛荒时,集体除通过土地调整将抛荒地转给村农场承包外,集体也可考虑将村承包地让给其它村民承包3.村水库以及一些水塘周围水田,一律应当村农场用地优先一下性划出来,以便建设村的水库农场,这对水库的立体开发,水库的扩容,水库堤坝加固都有好处,另外这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全村的农田水利工作。4..每个农户承包地按面积,尽量只分四块地。5.这些年有的农家人口增加,有的农家人口减少,集体应一并清算,但前提是,这些数目应按原规矩先在各自的生产队算好,摊匀。6.非本村居民入住村居民点,在有村民抛荒的前提下,也有机会承包村的近地,但必须交纳相应的承包费(农民自己承包却有补贴)。7.在村居民点外,村集体应划出若干土地供村老人协会使用。8.村民在村居民点的建房面积和公摊面积都按水田面积来冲抵村民的承包权。但这些面积可完全市场化,私有化。9.村民土地抛荒一律交集体处置。

当我们把农村土地规划承包好后,那现在我们回看农村的农业生产状况,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情景,在一个村,绝大多数的村民在村居民点外都会有自已的菜园,而在离村居民点较远的地方侧另有承包地和田。但在离村居民点最远受村民关注较少的地方却有村的农场。另外村的山林和水库也被改造开发成集体农场。而这些农场也被公平承包给了部份村民。这样一来,承包农场的村民就会主动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主动购买农机产品,主动联系或组建农产品加工或销售企业(即“公司加农场加农户”的农业生产模式)。而与此同时,农场主动将技术传授给村民,会出租机械设备给村民,会(按公司要求)以比较公平的价格收购村民的农副产品,而这同时也可以减少自己的生产风险和减轻自己的生产成本,而与此同时,农场主还可以增加自己农业生产之外额外的服务性收入。至于分散的农户,他们减少了承包地,但却有机会承包村农场和在村农场打工,而减少的那份地也有承包费补偿,另外,这还不影响农业补贴(但那时国家农业补贴对象可能只限农场,而分散农户只有多交地给集体,才能多得农业补贴,多收土地补偿金。另有的农民为了这两金,他们可能会多退承包地给集体。而集体侧又将地转包给村农场,这样,村的农场就会越办越大。而这一土地变化过程也是基本符合市场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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