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2024-07-08

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12篇)

1.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篇一

国际贸易进出口实务题

1、为了防止在市价波动时,享有溢短装权利的一方故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收益,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溢装或短装部分货物价款按__________价格或到货日某指定市场价格计算,

2、运输标志主要由收/发货人的名称代号,目的港(地)的名称以及__________等三项内容构成。

3、由于__________提单经过背书后可以转让,所以这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

4、代位追偿权是指,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人在履行损失赔偿后,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______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的权利。

5、我对外报fob净价100美元,若国外客户要求改报fobc5%价,则在不会减少出口外汇净收入条件下,fobc5%价应为__________,

6、汇票提示时,遭到付款人拒绝付款或__________时,称为拒付。

7、跟单托收按交单条件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两种。

8、信用证是由银行根据进口人申请开立的.,故__________承担信用证中第一付款人的责任。

9、国际货物买卖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广为使用的一种做法是__________。

10、在法律上,__________是交易磋商、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环节。

11、在__________租赁条件下,承租人向供货人订自己需要的设备,由出租人购买后租给__________承租人使用。

12、在__________付款情况下,买方预交部分定金,其余货款根据订购商品的制造进度或交货进度分若干期支付,在货物交付完毕时付清或基本付清。

2.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篇二

1 项目教学法的内涵

项目教学法是以现代认知心理学为基础, 是行动导向教学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方法, 有效的保持了动脑和动手活动之间的平衡。它将学生置于仿真的企业背景中, 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理论知识与实际技能有机的结合起来, 引导学生学习和应用专业知识, 实现教与学的互动。所谓项目教学法, 是一种教师引导, 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法, 这种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 实现了“三个”中心的转变, 一是由教学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 二是由以教材为中心转变为以工作项目为中心, 三是由以学生课堂为中心转变为以实际工作为中心。

2 项目教学法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的应用

在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中运用项目教学法, 既有老师的指导, 摆脱现实企业对学生的不放心, 又能在模拟场景中进行实践教学, 从而锻炼了学生独立思考, 协同合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出口贸易实务的教学分为两大部分, 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任何课程的教学都要以一定的理论为基础, 课堂教学主要是教授理论知识和对实践的总结。课堂教学的内容基本遵循交易磋商的程序走, 并可以结合使用多种教学方法, 如案例教学法, 讨论法等进行教学。实践教学则采用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的应用如下:

2.1 确立项目

项目的确立是项目教学法的基础, 选取和确定一个好的项目是教学成败的关键, 任课教师以教学大纲为指导, 根据进出口贸易实务各章节的教学目标, 对教材内容进行重新整合, 提出一个或几个项目。项目的设计力求使大纲的知识点融合到各个项目中去, 能引起学生较强的学习兴趣, 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是学生比较熟悉的, 通过学生的主动探索和学习是有能力完成的项目。学生通过对这些项目的操作, 可以概括性的了解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及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2 制定计划

在项目教学法中, 活动的形式一般采用的是分组教学的模式, 教师要根据全班同学的基本情况, 让学生自由组合, 然后教师再进行调整, 指定项目组长, 一般每组4-6人为宜, 进行合理搭配。该模式能够培养学生小组协作和团队精神, 起到有时互补的效果。待项目确立后, 由每组学生自行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确定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法。工作计划制定过程中, 学生可以相互讨论, 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把他们已有的经验和知识表达出来, 包括论证项目实施的条件和方法, 进一步明确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等。在这一环节, 为了拿出可行的项目计划, 学生会主动和教师沟通。同时, 教师也深入到学生中, 和同学们一起讨论, 鼓励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进行项目计划的制定, 帮助解决问题, 承担了引导者的重要作用。这一阶段形成的项目计划, 明确了工作步骤和方法, 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实施指明了方向。

2.3 实施计划

在这一阶段, 各小组开始学习, 工作。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主要条款地制定, 进出口商品价格地核算, 贸易纠纷地解决, 贸易单据地制作, 这些项目的实施, 要求学生明确自己的角色, 并站在角色的角度去观察思, 去分析决策, 体验工作的艰辛, 真正学会胜任企业某个岗位的工作, 将所学理论贯穿运用于其中。同一项目小组的学生还可以进行岗位轮换, 使每个学生学会完成项目各个环节的不同工作任务。在不同的项目小组之间形成竞争机制。这个阶段, 教师要多注意观察, 不要随便指责学生的不是, 而是给出建议性的指导, 并用工作效率, 知识的应用, 解决问题的能力, 团队的合作等考核指标, 为各小组进行考核。

2.4 项目的评价

每个项目完成后, 教师必须根据项目的要求对学生完成的工作进行考核, 并及时评价。评价时, 采用提问, 答辩等形式, 教师先引导每个小组自评, 然后小组与小组之间进行互评, 根据小组自评和互评的结果, 最后教师再做点评。通过学生、教师的评价展示, 让学生回顾和评估整个项目活动, 让学生明确在项目学习中自己的优点, 强化了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记忆, 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 将项目教学法应用在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中, 能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 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内化程度。这种方法不但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实务的教学, 而且也适用于其他实践性课程的教学。

摘要:以往的中职教育都是以理论教学为主, 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 导致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动手能力差。为改变此现状, 在中职的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应用项目教学法, 能有效的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真正做到“教、学、做”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中职,实践教学

参考文献

[1]赵立群.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3.

3.进出口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三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2.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3.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4.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5.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6.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

7.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为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商要求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800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8.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9.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袋,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电后,G未予答复,F便着手备货。之后在F公司去电催请G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

10.我方对外发盘轴承800套,分别为:10l号/200套;102号/100套;103号/200套;104号/300套,限9月20日复到有效。对方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并附第1080号订单一份。订单内表明的规格是:10l号/200套;102号/200套;103号/300套;104号/100套。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数天后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对规格未作详细的规定,仅注明:as per our order No.1080。我方凭证按原发盘的规格、数量装运出口,商 业发票上注明as per order No.1080。

问:我方可否顺利交单结汇?为什么? 11.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苹果库存不足,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12.我方向西欧某国出口布匹一批,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数月后,买方寄来几套不同款式的服装,声称用我方出口的布匹制成的服装缩水严重,难以投人市场销售,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13.我方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出口电冰箱4 500台,合同规定。pyw-A、pyw-B、pyw-C三种型号各1 500台,不得分批装运。待我方发货时,发现pyw-B型电冰箱只有1 450台,而其他两种型号的电冰箱存货充足,考虑到pyw-B数量短缺不大,我方于是便以50台pyw-A代替pyw-B装运出口。

问:我方是否应该理赔,为什么? 14.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15.我方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买方签订一份出口5000套西服的合同。货到目的港,经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后,发现部分西服有水渍。因此,买方向我方纺织品公司提出30%的扣价索赔。但当我方欲就此案进行核查时,买方已将该批西服运往他国销售。问:我方是否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6、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4月15日将200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续装300吨花生仁,4月20日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同时取得了福州港和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17.我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日本M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CFR悉尼价售给澳大利亚的G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18、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议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收单据并支付了货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严重受损,且短少50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 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19、我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意大利出口3000吨冷冻食品,合同规定2000年4-7月份交货,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规定:Shipment during April/July, April Shipment 800M/T,May Shipment 800M/T, June Shipment 800 M/T, July Shipment 600M/T。我公司实际出口情况是:

4、5月份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6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到7月12日才实际装运出口。7月15日我方在同轮又装了600M/T,付款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支付这两批货的款项。问:我方有何损失及开证行拒付有何依据?

20、我某公司与美国某客商以FOB条件出口大枣5000箱,5月份装运,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我方于5月10日将3000箱货物装上“喜庆”轮,取得5月10日的海运提单;又于5月15日将2000箱装上“飞雁”轮,取得5月15日的海运提单,两轮的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轮运往旧金山港。

问:我方的做法是否合适?将导致什么结果,为什么?

2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2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15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3、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24、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5、我国某出口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去中东某国。正好该国某佣金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为推销化妆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5%的佣金。不久,经该佣金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5%总金额5万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佣金商即来电要求我方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 500美元。我方出口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请分析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方出口公司应接受何教训?

26、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问:1)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27、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28、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它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9.甲国公司与乙国商人签订一份食品出口合同,并按乙国商人要求将该批食品运至某港通知丙国商人。货到目的港后,经丙国卫生检疫部门抽样化验发现霉菌含量超过该国标准,决定禁止在丙国销售并建议就地销毁。丙国商人去电请示,并经乙国商人的许可将货就地销毁。嗣后,丙国商人凭丙国卫生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及有关单据向乙国商人提出索赔。乙国商人理赔后,又凭丙国商人提供的索赔依据向甲国公司索赔。对此,你认为甲国公司应如何处理? 30.某年夏天,我国南方发生特大洪水灾害,在此之前外贸企业与外商订有三份大米合同,合同的商品名称分别为“太湖大米”、“在某仓库存放的江苏大米”、“中国大米”,七八月份交货。请就以上情况分别说明我方如何向外商提出免责要求。

31.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后来,双方对商品的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方,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国该公司出庭应诉。对此,你认为该如何处理? 我某进出口公司与日商在某年11月按CIF条件签订一份10万元棉布的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日商于次年3月上旬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与发票金额加一成。我方正在备货期间,日商通过开证行送来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保险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三成。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对否?为什么?

1、答: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

2、答: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物的水渍,是因我方业务员的疏忽而造成的。所以,责任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

3、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术语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并且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按照信用证提交了单据,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凭保险单和有关证明向其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4、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卖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5、答:本案中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卖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卖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因而,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6、答:1)原报价为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CIF伦敦,我方应调高对外报价。因为,以CIF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2)如最终我方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以FOB还是CIF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船舷为界。

7、答:美商的要求是合理。根据本案的案情可知,本案依据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根据该惯例的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产生的其它费用,而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因此,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8.9.

以上两则案例,都是我方向外商发盘,外商表示“接受”,但都在“接受”中变更了发盘的条件,且我方或外商对于这种变更又都未予答复,以致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开立信用证或着手备货,另一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而最终引发争议。所不同的只是对发盘变更的具体内容,一则变更的是发盘中的装运期,另一则变更的却是包装条件。那么,这两则案例中,我方与外商的合同究竟是否成立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两个法律步骤——即要约和承诺。要约在贸易中又称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约为目的,向特定受盘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表明交易条件并表示受其约束;承诺在实务中又称接受,是受盘人按照发盘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对发盘条件所作出的同意表示。一项发盘,只有被受盘人作出接受,交易才能达成,合同也可成立。

在外贸业务中,接受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是否在电文中有了“接受”两字,就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有效的接受呢?譬如以上两例。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接受是重实质而非只看形式的。接受必须是对发盘内容完全的、无保留的同意,而不能对发盘条件有所添加或更改,这一点是很严格的。那么,是否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就一定不能构成有效的接受呢?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处罚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盘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根据该条的三款规定,我们可以分别得出认定载有对发盘更改之接受的法律后果的一般原则、例外情况及其条件和实质性变更的判定标准。该条第(1)款指出,原则上,这种接受应视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第(2)款指出,但存在例外情况,即这种接受仍可构成有效接受,然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种接受对发盘的更改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二是发盘人不过分迟延的通知其反对,并指出在差异问题上,合同条件将以接受中的更改为准;第(3)款则指出,判定接受中所载变更的性质的标准,即何为实质性变更。

根据以上《公约》的规定,对于前面问题中所谈的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我们应先判定其变更的性质,而后再认定其法律后果。若该项变更属实质性变更,则其构成还盘;若该项变更属非实质性变更,应再看发盘人的态度,如发盘人以通知表示反对且在时间上不过分迟延,则其也构成还盘,否则构成接受。

根据上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条件,案例1中,我方发盘,外商回电“接受”,但变更了发盘中的装运期。而装运期对所采用的CIF术语来说也即交货期,因为在该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以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只完成的。所以,该变更因更改了“交货时间”而属实质性变更,该“接受”构成还盘。故合同不成立。案例2中,我方发盘,对方电复“接受”,但更改了发盘中的包装条件,属非实质性变更,然而由于我方立即回电对该非实质性变更又提出变更,即表示了反对,故不能构成接受而仍然构成还盘。那么,既然对方的“接受”并非有效接受,是否就至此可以定论合同没有成立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合同虽不能由我方发盘经对方接受而成立,却可以由我方接受对方的发盘来达成。而对方的发盘即是其还盘,因之具备发盘的要件;受盘人特定、内容确定且表明受其约束;我方的接受即是我方的回电,虽更改了对方发盘的包装条件,但属于非实质性变更,且对方未予答复即并未表示反对,故构成有效接受,使得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发盘与接受两个环节,但接受不一定都以明确的字眼表示,如案例2中的我方接受;反之,有“接受”字眼的不一定就是接受。至于在“接受”中对发盘条件的变更,更应慎重对待——首先要对其定性,然后再结合国际市场状况和自身情况作出适当的应对,即:(1)对于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应及时接受,否则可拒绝或不予答复;(2)对于非实质性变更,若欲成交则可确认或不予答复,否则定当以通知表示反对。一定要注意:同时对发盘的变更,变更的条件不同,其性质就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尤其是同一态度即“不予答复”对其所产生的法律意义也截然相反。

另外,由案例2中我方回电所具有的接受意义,我们还应警惕看问题不连贯、不全面、半途即止和和一面性,避免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不应有的损失。

10.思路:我方不可顺利交单结汇。从本案中看出,对方的接受对我方发盘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已构成了还盘,但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导致对方开来的信用证的规定与我方发盘内容不符,而我方却按原发盘的内容出运货物,此举势必造成单证不符,我方无法顺利结汇。

11、买方有拒付的权利。既然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提供三级品,出口商即应履约执行,所提供货物如为二级品,即使按三级计价,也构成违约。因为这样无疑会影响甚至破坏进口商与其买家的契约关系,会造成大家对品质级别划分的识别和认定,破坏供应链条上商家长期形成的贸易习惯,并发生重新整理的额外费用。

12、答:我方不应该理赔。本案就买方因购销旺季,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产生的后果,我方可根据国际上通常执行的“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予考虑赔偿”的原则,拒绝理赔。

13、答:我方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因为如双方实现无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卖方在交货时,对于货物的质量(包括规格、花色搭配、型号等)应严格询售合同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就本案而言,我方在发现pyw-B型电冰箱数量短缺,应先征得买方的同意才能发货,而不能擅自其它型号的电冰箱来代替。因此,我方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14、答: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我方交货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理应给予对方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但是否为合同金额的40%,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商品的品质条款,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来避免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方交货带来的困难。

15、答:我方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根据案情,货到目的港经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后,发现部分西服有水渍,因此,买方向我方纺织品公司提出30%的扣价索赔。但当我方欲就此案进行核查时,买方却已将该批西服运往它国销售,这表明买方对货物做出与卖方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导致买方事实上提已接受了货物,从而丧失了向卖方索赔的权利。所以,我方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6、答:银行的拒付是无理的。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即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而我方的500吨货物分别在福州和厦门装运,且同为“嘉陵”号。因此,本案的主要问题是确定要运往同一目的地的货物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分别装上同一航次、同一艘载货船只,属不属于分批装运的问题。根据《UCP600》第31条b款的规定:“运输单据表面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货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由此可见,本案中我方的做法是不属于分批装运的。所以,银行拒付无理。

17、答:日商这样做的目的是想将运费转嫁由我方承担。我方可采取以下两种做法以确保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1)要求日商修改信用证,将“运费已付”改为“运费到付”;2)要求日商在装船前将从中国口岸到悉尼的运费付给我方,在此基础上同意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字样。

18、答: 1)买方没有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首先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只要银行审核单据时,确认买方所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付款行就应履行付款义务。另外,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或,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我方已于10月6日向银行提交单据,其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受了单据并支付了货款,说明我方已完成了交货,我方理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取回货款。因此,买方的拒绝收货和退款的要求是不合理的;2)本案中,买方应与有关方面联系,确认货物受损和短少的原因,然后凭保险单及其它证据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19、答:我方的损失是将两批货物装上同一船只,违反了信用证中分批装运的规定,导致付款行拒付。

开证行拒付的依据是,我方未按信用证的规定分批装运,导致信用证失效。根据《UCP600》第32条的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分批装运,若其中任何一批未按约定时间装运,则信用证对该皮和以后各批均告失效。”本案中,来证规定:Shipment during April/July, April Shipment 800M/T, May Shipment 800M/T, June Shipment 800M/T, July Shipment 600M/T。而我公司因船期延误,6月份的800吨货物拖延到7页12日才实际装运出口,7月15日我方在同船又装600M/T,这实际违反了分批装运的规定,信用证对6、7两月的结汇失效。因而,付款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支付这两批货物的货款是有依据的。

20、答:我方的做法不合适,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根据《UCP600》第31条b款的规定:“表明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一路,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也不视为部分发运。”本案中,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而我方于5月10日将3000箱货物装上“喜庆”轮,取得5月10日的海运提单,又于5月15日将2000箱装上“飞雁”轮,取得5月15日的海运提单,尽管两轮的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轮运往旧金山港,但向银行提交的分别是由不同名货轮,在不同时间装运的两套单据,这将无法掩盖分批装运这一事实。所以,银行可议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21、答:案中因触礁造成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船舶遇恶劣气候,导致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泡的损失属单独海损;而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共8000美元属于共同海损。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就案中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因为,根据198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而本案中发生的案情符合该规定,因此,被保险人有权就本案的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22、答: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买卖双方按FOB贸易术语成交,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承担。因而,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触礁事件,导致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3、答:根据本案的案情,卖方是有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因为,本案中,保险公司在货物装船前已按“仓至仓条款”承保了买卖双方成交的货物,所以,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4、卖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但并没有规定货物发生损失时,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双方各得一半。因而,买方可以独享保险公司赔偿的全部赔偿金额。

25、出口企业与中间商没有对何时支付佣金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我方出口公司应接受的教训为,佣金一般在出口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另行支付给中间商。但为了防止误解,对佣金在全部货款收妥后才予以支付的做法,出口企业与中间商应予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中间商可能在买卖双方交易达成后,即要求支付佣金。这样,以后合同能否得到履行,货款能否按时支付,就缺乏中间商的保证。

26、银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的第一 付款人为开证行和/或开证申请人,只要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绝 付款。因此,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2)我方的失误在于在收到信用证后,没有对信用证 进行认真审核,导致未发现该条款,使我方丧失了修改信用证的机会。

27、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一俟开证申请人收到相符的单据并

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 性质,使本信用证下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而是开证申请人 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只要开证申请人不承兑,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付。因此,银行的拒绝付款是有道理的。2)我方的失误在于收到信用证后,对我方银行提出的问题没 有引起注意,过于相信老顾客的资信,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28、责任应由代收行承担。因为,在D/P 60天结算方式下,代收行的交单应以付款人的付款为条件。而本案中,代收行在付款期限未到,买方向其出具信托收据(即TR)的情况下,自行将提货单据借给提货人提货,此行为的风险应已由代收行承担。

29、如果甲国公司与乙国商人签订的食品出口合同中规定:双方同意以出口商品检验局所签发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书作为合同以及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的一部分。同时买主有权对货物进行复检。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需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规定,索赔期限为货到达目的港XX天内。而本案中,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丙国卫生检疫证书是否是双方约定的机构出具,是否有到达样品,是否在索赔期限内提出。

如果甲国公司与乙国商人签订的食品出口合同中规定:双方同意以进口国(含丙国)商品检验局所签发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书作为合同以及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的一部分。同时买主(含丙国商人)有权自行对货物进行处置,无须征得甲方同意。则本案中的甲方只能按要求理赔。

30、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影响合同履行时,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如实通知对方,如以电报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以航空信提供事故的详尽情况和影响合同履行的程度的证明文件。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时,必须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在国外,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出具。在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设在口岸的贸促分会出具。本案中的“太湖大米”、“在某仓库存放的江苏大米”的两份合同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向外商提出免责要求。

4.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篇四

国际贸易实务(一)试卷

(课程代码00090)本试卷共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O.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1.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公约是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马德里协定》 D.《关贸总协定》 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用于各种国际商事仲裁的规则是 A.《巴黎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贸法会仲裁规则》D.《纽约公约》 3.接受在法律上称为

A.承诺 B.接盘 C.受盘 D.复盘 4.国际贸易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

A.签订合同 B.市场调查 C.租船订舱 D.交付货物 5.习惯上称为船上交货和“离岸价”的价格术语是 A.FOB B.CFR C.FAS D.DAP 6.《2010年通则》中,卖方的风险和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是 A.FOB B.DDP C.FCA D.EXW 7.价格通常包括三方面内容:成本、利润和

A.增值税 B.工资 C.进口关税 D.费用 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通常包括货物单价和

A.货币名称 B.货物总值 C.装运港名称 D.贸易术语 9.通常情况下,溢短装部分货物盼计价依据是 A.货抵目的港时的市价 B.成交时的市价 C.装运时的市价 D.谈判时的市价 10.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误差称为

A.品质公差 B.品质公误 C.品质误差 D.平均品质 11.运输标志俗称

A.“马克” B.“唛头” C.“标头” D.“运标” 12.班轮运输的基本运费按重量、尺码或价格计收,其英文标识是 A.“W/M/A.V.” B.“W/M * A.V.” C.“W/M or A.V.” D.“W/M—A.V.” 13.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船方需要向其支付

A.先遗费 B.加速费 C.速装费 D.速遣费

14.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称为

A.一般外来风险 B.特殊外来风险 C.意外事故 D.恶意损害行为 15.根据CIC对险别的划分,下列属于一般附加险的是

A.受潮受热险 B.交货不到险 C.进口关税险 D.黄曲霉素险 16.保险索赔的时效一般为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7.汇付方式可以分为信汇、电汇和

A.直汇 B.邮汇 C.转汇 D.票汇

18.两国不能直接交易,需通过第三国商人开展贸易时使用的信用证是 A.对背信用证 B.对开信用证 C.预支信用证 D.备用信用证 19.出口的动物产品、食品等检验检疫合格的书面文件是 A.品质检验证书 B.卫生/健康检验证书 C.兽医检验证书 D.消毒检验证书

20.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地点的,仲裁地通常选择 A.合同签订地点 B.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C.卖方所在地 D.买方所在地 21.根据《ucp600》,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 A.可以修改,可以撤销 B.不可修改,可以撤销 C.可以修改,不可撤销 D.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22.国家对限制进口的商品或由于其他原因加征的税种是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进口调节税 23.经销方式分为两种类型,一般经销和

A.独家经销 B.特殊经销 C.专门经销 D.非常经销 24.减价拍卖又称为

A.瑞典式拍卖 B.荷兰式拍卖 C.丹麦式拍卖 D.法国式拍卖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25.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哪三个部分? A.约首 B.本文 C.约尾 D.正文 E.附件

26.根据包装情况,国际贸易的货物可以分为 A.裸装货 B.精装货 C.简装货 D.散装货 E.包装货 27.汇票收款人抬头的写法有

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D.选择性抬头 E.复合式抬头

28.在备货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包括 A.备货时间 B.货物本身 C.收款安全 D.货物包装 E.货物所有权担保 29.与传统商务形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优点有

A.市场全球化 B.交易快捷化 C.交易虚拟化

D.成本低廉化 E.交易连续化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30.FOB Under Tackle 31.国际多式联运 32.罚金条款 33.补偿贸易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4.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35.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 36.拍卖的特点有哪些?

五、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7.大连某公司出口一批保鲜农产品到迪拜,对外报价为CFRC6%迪拜每公吨3500美元,每公吨农产品海洋运费为600美元。该批农产品扣除退税收入后的国内实际采购成本为每公吨12000元人民币,国内直接和间接费用为实际采购成本的l5%。

求:该批农产品的出口总成本、外汇净收入、出口换汇成本。(保留两位小数)38.武汉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到澳大利亚,对外报价为CIP堪培拉每公吨l8000美元,客户来电要求改报FCA武汉或CPT堪培拉价,已知保险费率为0.6%,按发票金额的l l0%投保,国外运费每公吨300美元,请计算该公司改报的FCA和CPT价格分别应为多少(保留两位小数)?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9.我国一家企业以DAT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至德国汉诺威,货物在港口卸货后,因为工人罢工无法及时转运火车运输,导致货物晚于合同约定日期30天后才到达汉诺威火车站。德国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发现产品变质,经鉴定受损价值3万美元,德国进口商要求我国出l:2方对这笔损失进行赔偿。

请问,德国进口商的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40.青岛M公司向日本进口商X公司出口货物一批,X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日本渣打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即期付款信用证。M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合格单据交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办理了议付。但中国银行向渣打银行收取货款时,X公司破产倒闭了,渣打银行以开证申请人倒闭,无法付款赎单为由,拒绝向中国银行付款。

5.进出口实务实习心得体会 篇五

模拟进出口实务实习使我有一种短暂与漫长的感觉,短暂是因为时间不是太长只有几天,而漫长是因为每天过得都是那么充实并且充满意义。我认为模拟进出口实习对于我们以后的现实工作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一定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帮助很大,所以我每天都充满斗志、争分夺秒。每天早上八点半准时到达实习机房,紧张而充实的一天就开始了。在实习中模拟真实外贸工作中的情景,交易完成后收获金钱的奖励,同学之间相互合作与帮助,使我受益匪浅,终生难忘。

我们通过扮演外贸交易中不同角色,来体会外贸流程。通过在贸易中运用不同的交易方式,体会不同交易中买卖双方的利益分配和操作区别。我主要从扮演不同的角色来谈谈对于此次进出口实习的心得体会:

一、出口商

在模拟外贸交易中,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大家都比较愿意充当出口商的角色。因为出口过程中,出口商可以获得17%出口退税收入。所以大家在做单的时候,工厂报价与最终销售价格的利益划分中,出口商一般可以获得较大利润,因而大家普遍都愿意充当出口商角色。但出口商在CIF模式中要负责运费和保险,因而步骤相对比较多,操作量也比较大。

二、进口商

进口商相对于出口商来讲,所付费用较多,而且比例相对较大。进口商要负担进口关税、增值税、内陆运费、此外还有5%的综合费用。此外,有些商品,譬如化妆品、奢侈品,有份额较大的的消费税。周围的很多朋友,由于进口预算表没有做好,对于利润空间没有充分估计,以致最后反而导致赔本。在FOB交易方式下,进口商还要负担运费与保险费,这更加增加了进口成本,所以在以后工作中要注意这一点。

三、工厂

在工厂的时候,我有一个很深刻的体会:工厂的利润被压榨的太惨烈了。出口商总是想方设法的压低价格,以致最后不得不以量取胜。这使我联想到我们国家沿海主要以外贸加工出口为主的艰难处境。库存的问题涉及到工厂的成本,我在做出口商的时候,为了防止与进口商价格谈不拢,通常不先与工厂签订合同,直到快到发运的时候,迅速安排生产。这使我联想到在实际工作中,要协调好产品生产与合同履约的进程,防止两者脱节以造成损失。

四、银行

银行角色分为进口地银行和出口地银行,其他角色在填写单据的时候经常用 到银行的信息,但真正需要银行办理的业务相对较少。我一开始由于胆子不大,对于业务也不是很熟练,后来随着逐渐对于各种交易方式和费用负担的了解,我 也渐渐的开始贷款。随着贷款的不断增多,业务量的不断增加,我的整体效益渐 渐变好,心中的喜悦难以言表,也使我在实习中越做越有兴趣。

通过实习可以有收获,也可以发现不足:

1、英语表达能力还需加强,在外 贸交易过程中邮件函电表达的还不够准确

2、单据操作速度还不够快,平时还需 不断巩固复习进出口实务基础知识,加强熟练程度。

6.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篇六

1.课堂教学的组成要素不同。传统的课堂教学包含教师、学生和教材三个要素, 多媒体教学还增加了“媒体”这个要素。这四个要素在课堂教学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2.教师、学生角色的不同。从传统的教学模式转向多媒体教学, 必然要实现教师角色和学生角色的转变。教师从知识的讲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帮助者, 而学生则从被动听讲的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发现探究问题的学习主体。

3.教学过程的重点不同。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 往往以教师为中心, 只强调教师的“教”, 全部教学设计都是围绕如何“教”而展开。而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 则强调学生的“学”, 强调以学生为主体, 以教师为主导, 充分注重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此, 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有其特殊之处。

二、课堂实例与效果分析

如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的“贸易术语”的教学中, 13种常用贸易术语抽象、复杂, 彼此之间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又容易混淆。如果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动态模拟各个贸易术语的特征, 图文并茂, 创设教学情境, 引导学生自己观察思考、交流表达, 可以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又如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的“集装箱运输”的教学中, 集装箱的种类繁多、功能各异, 如保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冷冻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杂货集装箱等, 若只做文字说明, 枯燥无趣不说, 学生很难理解其中的区别。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直接展示各种集装箱的图片, 使学生一目了然地看到各种集装箱在外观上的不同, 教师再结合图片讲解各种集装箱的不同用途时, 就可以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另外, 集装箱的交接方式多种多样, 对交接地点如集装箱堆场和装卸区等, 又无法带学生亲临现场, 只能纸上谈兵。有了多媒体辅助教学, 可以让学生亲眼看到集装箱桥吊和堆场的装卸情景, 看到港口码头宏伟而繁忙的景象, 除了拓展知识, 还能增加学生对外贸专业的热爱。

再如在进出口贸易实务中的“信用证”的教学中, 信用证的运转程序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为例, 共有6个当事人, 12个步骤。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可将运转程序按先后次序进行分解, 如图所示, 不仅节省了书写板书的时间, 而且比传统的板书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 通过“前进”和“后退”还可以反复练习以加深记忆, 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三、对多媒体教学的几点反思

每一种媒体都具有自己的基本特性和特殊功能, 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适应性和局限性, 没有任何一种媒体可以看作是万能的媒体。因此,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 教师必须围绕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来选择多媒体课件。

1.必须在现代教学理论指导下制作和使用课件。现代教学理论明确指出:学生不是教师教会的, 而是学生自己学会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教师为学生创设学习的情景, 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作用是引发、指导和点播。因此, 课件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这一原则。

2.课件的使用一定要紧密结合教学目的,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对学生难以理解、不好接受的抽象问题, 利用课件集文字、图像、动画于一体的特点, 形象生动具体地展示在学生面前, 化解了学生在探究中的思维障碍。

3.课件的制作要讲究实用, 避免画蛇添足。课件要简洁实用, 要用得恰到好处, 教学中使用的课件要起到开阔思路、引起联想的作用。课件的界面一定要新颖简洁, 具有吸引力。

4.课件要讲究科学性。课件的设计制作和使用, 要紧扣教学大纲的要求。课件的设计思路、结构特点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课件的结构和表现形式要符合教学原则和所使用教学方法的要求。

7.进出口报关实务实训教学大纲 篇七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名称:进出口报关实务

2、课程代码:

3、课程类型:专业主干课

4、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物流专业

5、课程学时:1W(20学时)

6、学

分:1

7、先修课程:国际贸易实务

8、开课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

9、开课学期:2012-2013学年下学期(春季)

二、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1、课程性质:《进出口报关实务》是国际贸易专业必修课,属于专业课范畴。本课是一门系统介绍《海关法》及中国海关,报关与海关管理,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以及报关业务操作专业知识课。属于综合性应用学科,它涉及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对外贸易管制、商品检验、动植物卫生检疫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学科的一些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

2、目的与任务:通过对本课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了解进出口报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同时使学生具备一定的了解掌握进出口贸易中各项法律法规的能力和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为他们将来能胜任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的了解和掌握进出口报关实务中常见的贸易方式、运输方式、监管制度以及报关规范和作业程序,同时了解并掌握海关税费的征收、退补、减免及纳税争议处理和各类单证(如:提单、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许可证,商检证、动植物检疫证等)管理应用等内容。

四、课程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引导学生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将有关报关的基本理论及相关通关规范结合实例讨论,切实掌握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完 成实训。

1、结合实例精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对有关栏目填制采用习题讨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时为8学时。

2、依据实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分组课堂讨论、交流对报关单各栏目填制的理解心得体会。学时为2学时。

3、依据实例和提供的申报单证,独立完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作业。学时为2学时。

4、结合实例,引导学生练习查询商品编码。学时为8学时。

五、课程教学方式:

实例分析、讨论。

六、考试与成绩评定方法:

考试时间:随堂。

8.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篇八

1.金融市场 :是资金供求双方借助金融工具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与配置的市场。

2.金融工具 :也称金融资产

3.股票 :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时向出资人发行的,用以证明其股东身份和权益的一种所有权凭证。

4.债券 :市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约定条件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5.政府债券 :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

6.金融债券 :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7.公司债券 :又被称为企业债券,是由公司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8.可转换债券 :是指公司债券附加可转换条款,赋予债券持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按预先确定的比例将债券转化为该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

9.普通股 :目前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债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10.优先股 :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收益分配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的股票。

11.流动性 :是指金融工具的变现能力,即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货币的能力。

12.风险性 :是指购买金融工具的本金和预定收益遭受损失肯能性的大小。

13.场内交易方式 :交易所交易

14.场外交易方式 :相对于交易所方式而言,凡是在交易所之外的交易都可称为场外交易。

15.发行市场 :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票据和证券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的市场。

16.流通市场 :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对已发行的金融工具进行转让交易的市场。

17.现货市场 :又称为即期交易市场,是指交易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后,在1~3日内立即进行交易的市场。

18.期货市场 :是指交易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后,并不立即交割,而是在一定时间之后进行交割的市场。

19.有形市场 :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一般指交易所市场。

9.贸易实务填空[范文] 篇九

一.填空题:

1.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是:2.运输包装标志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危险品标志。

3.按付款时间,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4.签订电子商务合同的方式有:EDI

5.以信用证是否提供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6.跟单托收分为:托收出口押汇和凭信托收据信用证。

7.跟单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8.加工贸易的主要形式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

9.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可分为:

10信用证按汇票兑付的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11.依据服务范围电子商务可分为: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者、企业对政府、消费者对政府。

12.CFR贸易条件下由:租船定舱交运费。

13.分别写出信用证、电汇的英文缩写:L/C、T/T。

14.期货交易可以分为:投机性交易和套期保值交易两项基本业务。

15.网上支付系统是指:中介型支付系统、记数资金转帐系统、电子现金支付系统。

16.招标方式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不公开招标。

17.按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8.贸易谈判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妥协互补原则。

二.单选题

1.包销与一般单纯买卖方式的区别在于:包销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内享有独家专营权。

2.采用定销方式,一般都规定有一定的:最低数量限额因而可以避免出现包而不销和市场垄断问题。

3.在国际贸易中,代理的种类很多,按照委托人授权的大小,可以分为:总代理、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4.代理协议中佣金条款,就是规定支付佣金的时间和方法,佣金率与计算佣金的基础,一般情况下,佣金率为:1%--5%。

5.招标方式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不公开招标两种,实际中当采购某些复杂的商品时,在事先不能准备完整的技术资料情况下,往往采用公开招标和不公开招标。

6.招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收到的标书进行比较,择优选定投标人的过程是:开标

7.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最大的不同点是:成交后并不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8.易货贸易的特点是交易双方互有进出,进口和出口平衡或基本上平衡,一般不用外汇支付。

9.补偿贸易是以商业信贷为基础的与进口密切结合的一种交易,其前提条件是一方进口机器设备或技术等是对方提供信贷的基础上进行的。

10.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与进料加工的区别主要在于进料加工中我方自己承担风险。

11.租赁贸易具有借贷的特点,可将它看成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殊借贷的方式。

12.一份合同的签订,可能要经过很多场谈判才能达成协议。而每一场谈判的主题不同就要选择不同的主谈人。通常,金额小,涉及面窄的贸易,由商务人员作为主谈人。

13.要约是指发盘人愿按所提出的条件达成交易的肯定表示。法律上称为要约。

14.在商务活动中,买卖双方为了加深互相的了解,缓和谈判的紧张气氛,尽快的达成协议,在谈判场外向对方馈赠小礼品,15。邀请对方进行各种娱乐活动等,这些属于略施小惠。

16.若生产者或经营者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冠一个特定名称,以区别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同一类别的商品,如:海鸟小状

元空调器,中华这就是凭商标或牌号。

职“龙井绿茶”、祁山红荼等这类商品,买卖双方是用产地名称来说明其品质要求,并依此签订合同的。

17.为了便于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对货物进行识别,点数防止错发错运,也便于收货人收货。通常在其运输包装上标有标志,在运输业务中成为唛头。

18.海洋运输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运输方式,在目前,其运量占国际货物总运量的80%以上。对外贸易货物,也是通过海洋

运输的。

19.企业制定商品价格的最低界限和主要因素是商品的部门平均生产成本。

20.企业定价方法很多,运用收支平衡法制定的价格是高于盈亏平衡点的价格,也是企业可接受的最低价格。

21.当投保人向保险人发出损失通知时,索赔即已开始,不再受索赔时效的限制。

22.即期汇票是指付款人风票后即须偿付的汇票。通常的惯例是银行给予受票人3天的期限。

23.它是出票人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签发者可以是工商企业或个人,也可以是银行。这种票据就是本票。

24.出口信用保险通常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保险适用于持续性出口的消费性货物,信用期限在180天以内。

25.信用证结算是建立在银行食用基础上的,从性质上讲属于银行食用此外,银行保证书也属于银行信用

26.像国际承包工程,国际融等发行期限较长,交易条件复杂的国际经济贸易合作项目,通常采用银行保证书的方式付款。

27.在当今的国际技术贸易中,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合同很少见,大多数是采用许可方式有条件地转让技术的使用权。

28.政府贷款主要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政府提供的具有开发性质的贷款,其贷款期限较长,一般为虎作伥20---30年,有借款人

提供担保。

三.多选题

在定销方式中,出口人对定销人在价格,支付条件,折扣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但不授予商品的专营权。

经销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商人经营国外供应商商品的销售活动。主要包括代为分配货物,销售货物。

国际贸易中的销售代理,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他向第三者,招揽生意,签定合同或办理与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由引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拍卖准备工作就绪后,在预订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正式拍卖,买主之间相互竞价购买,称为叫价,这是拍卖业务中的主要阶段,叫价方式有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等多种。

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签订期货交易所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买卖期货合同进行预买预卖的一种贸易方式,它可以分为投机性交易和套期保值交易

对销贸易是卖方承担向买方购买同等或几乎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台的一种贸易方式,它又称为反向贸易,互抵贸易,对等贸易。

互购贸易是交易双方互相购买对方产品的贸易,又被称作平行贸易,互惠贸易。

对销贸易是卖方承担向买方购买同等或几乎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贸易方式,它的种类繁多,主要有互购贸易,易货贸易,转手贸易,补偿贸易。等几种。

加工贸易是指以加工为特征的进出口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

租赁贸易方式的种类很多,按金融机构是否以出租人身份参与,可将其分为直接租赁和间接租赁。

组建一个好的谈判班子,是进行一场有效谈判的根本保证。谈判班子通常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总负责人,商务人员,技术人员一场成功的谈判,首先要有普遍适用的原则。

在贸易谈判中应坚持的一般原则有:客观性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妥协互补原则。

核定商品是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它包括核定所购销商品的名称,等级标准,包装等。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即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通常有这样的几种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最后通牒是贸易谈判中所采用的策略之一,运用得当可以达到缩短谈判进程的目的,介是要冒着达不成协议的危险,所以使用这一策略通常要拥有以下筹码:时间,权力,双方都有认知的竞争对手,创造出一个竞争局面。

粮食,液体商品等,通常采用容积作为计量单位。党用的计量单位有:公升,加仑,蒲式耳。

在商品数量条款中,商品重量的计量方法包括:毛重,净重,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几种。

集合运输包装,是指在单件运输包装的基础上,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常见的有下列多种包装方式:集装包和集装袋,托盘,集装箱。

目前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国际公约有:国际货约,国际货协。

商品检验是贸易合同的必要条款,也是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先例合同权利和完成交易过程所必不可少的业务环节。买主企业对购入商品进进检验几要上对商品数量,商品规格,商品包装等方面进行检验。

国内贸易中,根据内外环境的条件,采取灵活恰当的定价策略,是赢得市场,赢得效益的必要条件。新商品的定价策略主要有高价速取策略,低价渐取策略,适中价格策略等多种。

内贸合同中的价格,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是同一种货币。而外贸合同的价格,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则不相同,不论是计价货币还是支付货币,可以用进口方的货币,可以使用出口方的货币,可以使用第三方的货币。

汇票的使用随其汇票属性的不同而不同。即期汇票只须经过出票,提示,付款等程序。

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支付方式有:汇付,托收。

汇付,又称汇款,它是买方根据合同规定,通过银行直接将货款汇给卖方的一种结算方式。汇付的方式有:电汇,信汇,票汇。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具有以下主要特征:国际性,综合性,风险大。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的义务包括:支付货款,检验商品,收取货物。

报关是出口货物装船前向海关申报所要办的手续。货物只有完成通关手续后,才能装船。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有以下几个步骤:申报,审核查验,交纳出口税,出口放行。

贸易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按时履行,实际履行,全面履行。

10.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篇十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论文题目:学生姓名:作者学号:所在院系:年级专业: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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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

浅谈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中国经济已经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对外经济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一环,对国际市场和资源的竞争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加强和发展对外投资,加深对外经贸合作,关系到国计民生和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对外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对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的需求

2003年以后,中国加快了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步伐,鼓励并积极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本着“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原则,到境外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利经济合作。由于东南亚与中国地理位置相邻,文化背景相似,因此中国政府尤其鼓励企业前往东南亚投资发展,积极推动企业以东南亚为优先的“走出去”战略,东盟国家逐步成为中国企业投资的重点地区。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交易中,按企业的海外投资比例,东南亚排在第三位,仅次于香港和北美。我国企业对东盟投资主要对象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还有越南、新加坡和缅甸,都已进入中国在海外投资最多的20个国家和地区之列。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GDP的大幅增长和进出口贸易规模的进一部扩大,企业经营能力的提高,特别是中国“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中国对东南亚的投资还会增加,投资领域也将进一步扩大。特别是我国与东盟国家确立的“10+1”合作机制的启动后将实现商品贸易的自由化;我国参与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机制正在稳步推进,东盟国家将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地区之一。

在众多的投资方式中,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输出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大力拓展对东盟各国的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市场,积极推动对东盟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开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具有一定实力,已经多家企业跻身于国际工程承包商行列。我国要以入世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与东盟的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努力提高在东盟市场的占有率。随着东南亚地区经济形势的好转,东南亚各国纷纷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基础能源的投入。基础能源与基础设施方面的工程,特别是电力项目、交通运输项目等在今后几年中将会保持明显的增长势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东南亚承揽电站、通讯工程等技术含量高的大型工程项目,带动我国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出口成为国家和企业的走出去战略。

在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承包市场竞争中胜出,融资能力已成为关键因素。国际工程的融资模式有别于国内工程项目的融资模式,国际工程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包括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对外优惠贷款)等方式的融资模式。但银行信贷收紧的风险瓶口以及有种种苛刻的信贷条件,而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境外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境外投资建厂项目的发展,由于投资金额大,建设期长,风险高,项目投资者实力相对不足,无法提供充足有效的资金担保,无法获得相关的融资需求,致使项目运作陷入瓶颈。而项目本身又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市场占领和巨大资金需求,这种矛盾制约了很多大型涉外项目的开展,影响了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所以针对东南亚的一些涉外项目的开展和问题,本文就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对涉外项目的发展推进进行一些探讨,如何利用项目融资推进项目发展。

二、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介绍 1.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是对货物出口和境外投资提供信贷资金融通。就是指国家政府为支持本国产品,尤其是大型资本货物的出口,通过官方,半官方机构的出口信贷机构向出口商提供贷款,担保或保险。国内是通过政策性银行进行贷款,通常与出口信用保险相结合来进行。

出口信贷一般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买方信贷。有两种,具体是:①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提供贷款,并由进口方银行或第三国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出口商与进口商所签订合同中规定为即期付款方式,出口方一行根据合同规定,拼出口商提供的发货单据,将贷款直接付给出口商,进口商按合同规定将贷款本息偿还给出口方银行;②出口方银行向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再有进口方银行为进口商提供转贷,以支付进口产品的货款。进口方银行按商议的还款方式还贷出口方银行,进口商与进口方银行的贷款结算自行在其国内直接结算。

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提供的一种延期付款的信贷方式。卖方信贷项下,一般要求进口商在订货时支付一定比例的的现汇定金,定金以外的货款在全部交货或工程建成后陆续偿还。使用卖方信贷的优势是进口方不须亲自筹资,而且可以延期付款,有效的解决资金问题。目前在国内的对外工程项目中使用较多。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定期限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抽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项目融资主要是依赖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项目的投资者的资信来获取资金融通。贷款银行根据项目在贷款期间项目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来构建融资架构。主要是适用于建设周期长,投资量大,收益稳定,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小,整体风险相对较小,对投资者有一定吸引力的项目比较适合采取项目融资的模式。项目融资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各种模式有不同使用的领域和趋势。诸如产品支付融资模式,设备融资租赁模式,以及在基础建设和大型工程项目日趋频繁使用的BOT模式。针对我国不断发展的对外大型工程承包项目以及不断扩张的对外投资项目,BOT模式正在得到广泛使用。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一般称为“特许权”。其优势在于,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启动一些基建项目。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到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并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鉴于这些优势,进入2000年后,在非洲地区,东南亚地区,各国积极发展经济,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纷纷采用BOT模式来发展经济建设。

总的来说,通常的出口信贷项目,贷款人对借款人是完全追索的,借款人可以追索项目资产和除项目资产外的全部资产以及担保人的资产。出口信贷一般在国家支持下,由政策性银行来进行。出口信贷的架构除项目本身的资产构成满足条件外,牵涉到定金的支付能力,担保条件的具备及借款人的被授信条件,以及国家的政策性额度等。而项目融资模式,通过对项目投资结构,资金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的深入参与和控制,信贷决策着眼于项目外来现金流量和项目资产,项目的贷款银行可以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国家政府的出口信贷机构。可以使那些投资规模大,超过借款人现有资产承担能力的出口信贷项目得到有效实施,非常适用于境外大型承包工程或境外投资项目。

三、案例分析

1.出口信贷对对外经济合作扩展的案例分析

根据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情况以及国内的对外经济发展政策,中国政府一直给予了周边国家大量的资金援助,支持和帮助周边国家开展基础经济建设,达到共同发展。在此对外经济发展形势和政策支持下,充分利用卖方信贷,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充分实施走出去的经济战略。下面就我们使用卖方信贷带动对外水电项目发展的实例,缅甸B电站案例,进行一些分析。缅甸水资源丰富,但由于发展较慢,电力供应一直处于极度匮乏状态。很多年以来,缅甸的B水电站在缅甸被称为“缅甸的三峡电站”,因为在2000年以前的几十年里,早日建成B电站一直为缅甸政府和人民所期待和计划。该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8MW,当时预计总投资约7亿美元,金额大,影响大,正因此,B电站项目承建也一直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争夺的对象。早在1953年,美国的KTA公司就已盯上此项目,并进行了项目考察,后来日本的NEWJEC公司、KAJIMA公司、三菱重工公司,挪威的NORCONSULT公司,以及韩国的现代重工公司等都加入了竞争行列。

Y公司于90年代初开始涉足B水电项目,利用已经在缅甸发展多年小水电项目的经验和市场认知,把业务合作中形成的合作伙伴用动态联盟方式形成合作团队机制,于1993年完成可行性研究,预计机电项目总投资约2.5亿美金。当时缅甸政府已经把该电站列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之一,亟需得到资金方面的支持尽快开始项目启动。

在90年代初中期,正值国家提出走出去战略,大力加强对外经济发展。国内水电低潮,一批大型的设计,生产和安装单位工作都不饱和,但受限于当地国家的资金不足,以及市场运作不够等原因,中国在海外以大型承包工程牵头的对外经济合作开展的极为有限,没有大型水电承包工程开展。在这样的条件和背景下,Y公司于1993年及时提出利用出口信贷方式向缅甸B电站出口成套设备和技术的申请并全面开始推动落实。通过系列从当地政府到各相关机构的逐项工作,1998年两国政府优惠贷款框架协议签订的基础上,达成在缅甸国家主权担保项下的出口卖方信贷审批,于1998年10月签订合同,并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完成出口卖方信贷10亿元的发放,正式启动了项目的实施。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这个项目的成功告诉人们:充分发挥我国的工程成套能力,特别是利用出口信贷优势,解决最主要的资金问题,在众多国外公司中后来居上,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了该项目。经过认真实施,有效管理,该项目于2005年发电,获圆满成功,被缅甸政府评为优质样板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得到了中缅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多个部门支持配合。该电站顺利建成后,使缅甸的发电能力增加了三分之一,促进了缅甸工农业和服务业的发展;缅甸新首都内比都由仰光迁至该电站附近地区新建,水电供给得到保证。该项目的核心成就:应用出口信贷,在全国开创了采用主权担保规避收汇风险的先河,并为日后承建海外大型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国企业由此大规模进入缅甸市场,参与承建数亿美元规模的水电建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据了缅甸市场,锻炼了队伍,在东南亚地区形成对外工程承包的大规模推动和发展。2.BOT项目融资方式案例分析

缅甸瑞丽江电站是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在海外以BOT方式投资控股建成的大型水电站之一。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为40多亿千瓦时,总投资32亿元人民币,由B公司建成并经营40年后,送给缅方。

瑞丽江是一条跨国河流,发源于云南省西部的高黎贡山,在瑞丽市弄岛与南畹河汇合后流入缅甸境内,瑞丽江电站位于距中缅边境约50公里的瑞丽江干流上。按缅方原计划方案,该电站装机容量仅为40万千瓦。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B公司就一直在跟踪该项目,并于2004年获得缅方的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但开工建设仅一年左右,缅方就出现外汇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的状况。而当时中国进出口银行对缅出口信贷规模早已用完,不可能沿用以往出口信贷模式解决项目巨额资金缺口问题。因此,该项目在2005年下半年已面临停工夭折的险境。如果项目投资方继续垫资建设,则会加大债务风险,因其金额巨大,可能会拖垮项目投资公司;如果撤回建设队伍,则要花费一大笔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撤回费用,将造成亏损,造成烂尾工程并丢掉该项目,甚至还会影响以后在缅争取新项目。这给项目投资公司当时面临着进退两难的抉择。在各种解决方案的比较分析中,既然继续按原合同以工程承包方式承建电站已走不下去了,只有换个角度,从投资开发的角度重新认真考察分析了该项目若改用B0T方式建设下去的可行性。结果发现该电站,一是水力资源极为优越,可确保多年平均发电量为40多亿千瓦时;二是开发条件也十分优越,库区淹没区无村庄、农田和建筑物,整个工程基本无征地和移民搬迁项目,因此可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造价较低;三是距我国边境很近,电站生产的电力既可供缅方、又较易输送回国内;四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非常好,若项目成功则将在国内外影响巨大;五是符合我国鼓励企业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开发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方针政策,因此有望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银行的融资支持。于是,B公司最终按BOT投资开发方案进行了科学严谨的项目策划,并及时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递交中缅两国主管部门终获批准,于2005年与缅方签署了以BOT方式与缅方合作开发瑞丽江电站的谅解备忘录。拿到项目后,经过积极寻找和筛选,确定选择C公司和D公司作为该项目投资合作方,联合成立了合资公司,资金得到解决,从缅方手中接过项目,加快了建设进度,2008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09年4月最后一台(第6台)机组投产发电,创造了同类工程建设的最快记录。从项目投运到至今的运营中,该项目一直保持良好收益,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中缅双方经济和政治上都获得良好发展,成为境外投资中BOT模式的成功典范。该项目的核心经验是:只要项目好、资源好,既便所在国政府没有支付能力,通过科学严谨的项目分析和策划、利用BOT项目融资方式,利用BOT方式项下的优势,使项目资金得以落实,项目管理有效实施,保证了项目的快速顺利完成,促进了以项目带动的对外经济发展。

11.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篇十一

101、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 Writing Paper),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为手工制造,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是:

(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采用手工。

(2)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看样品成交的,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品的品质一致。要求:试分析上述案例,判断责任在哪方,并说明理由。

2、我国某出口公司与某国进口商按每公吨500美元的FOB价格于大连成交某农产品200公吨,合同规定包装条件为每25千克双线新麻袋装,信用证付款方式。该公司凭证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该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200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退回因短量多收的货款。我公司则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

要求:分析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

3、我国某出口公司与俄罗斯进行一笔黄豆出口交易,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如下:每袋黄豆净重100千克,共1000袋,合计100公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发现每袋黄豆净重94千克,1000千袋,合计94公吨。当时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罗斯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4、某外商欲购我“菊花”牌电钻,但要求改用“鲨鱼”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问我是否可以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 1,责任在于买方,双方交易是以买方当面看样品成交的,因此,一经双方凭以成交便成为履行合同时交接货物的质量依据。首先合同中并未说明某农产品一般是以毛重计价的还是以净重计价的,一般来讲,单位价值不高不产品比如用麻袋装的大米等,采用以“以毛作净”方式交易,该出口商在规定数量和价格时就应该加注此条款(gross for net)来避免日后的问题。

3合理,因为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千克,但是经俄罗斯海关检查发现每袋黄豆净重94千克,说明我方未按合同交易,应在合同中加入质量机动条款和质量公差。同时也会说明了,在签订合同时要对自己留有余地,比如加入采用以“以毛作净”方式交易

12.进出口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篇十二

货币制度:是指国家对货币的有管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和管理等进行的一系列规定

存款货币:通过银行存款账户中的存款划转,货币得以结算,商品交易完成。在这个过程中,能过签发支票的活动期存款发挥着与银行劵同样的购买功能,我们将其称作“存款货币”。

电子货币:是指处于电磁信号形态,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

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各类实物和金、银、铜等金属的自身商品价值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相等。

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

计价单位:货币作为计价单位,就是指用货币去计量商品和劳务的价值,赋予商品、劳务以价格形态。

交易媒介:在商品流通中,起媒介作用的货币,被称为交易媒介,马克思称其为流通手段。

支付手段:在商品买卖行为与货款支付行为相分离的情况下,货币不再是商品流通中的交易媒介,而是补足交换的一个独立的环节,此时货币发挥的是支付手段功能。

货币单位:当货币作为计价单位为商品和劳务标价时,其自身也需要一个可以比较不同货币数量的单位,这就是货币单位。

无限法偿:是指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不论每次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收

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支付行为中,超过一定金额,收款人有权拒收,在法定限额内,收则不受法律保护。

直接融资:如果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信用工具直接实现货币资金的互通有无,则这种融资形式被称为直接融资。

间接融资;如果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金融机构间接实现货币资金的相互融通,则这种融资形式被称为间接融资

信用风险:指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而出现违约的可能性

商业风险:是工商企业间以赊销货预付货款等形式相互提供的信息。

商业票据:是在商业信用中被广泛使用的表明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商业本票:是一种承诺式票据,通常是由债务人签发给债权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支付款项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债务证书。

商业汇票:是一种命令式票据,通常由商业信用活动中的卖方对买方或买方委托的付款银行签发,要求买方于规定日期支付货款。

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间接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政府作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信用。

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费支出的一种信用形式。

消费信贷: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方式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抵押:指持票人将商业票据作为抵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行为。

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

实际利率:是指在物价不变从而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不变条件下的利率。

固定利率:是指在整个借贷期限内不随市场上货币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而相应调整的利率。

浮动利率:是指在借贷期内会根据市场上货币资金供求状况而定期进行调整的利率

行业利率:由非政府部门的民间金融组织、如银行公会等,为了维护公平竞争所确定的利率。

分期付款:是指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只需支付一部分货款,然后按合同条款分期支付其余货款的本金和利息。

基准汇率:各国往往会选定一种或几种外国货币作为关键货币,制定各关键货币与本国货币的兑换比率,这个汇率即被称为基准汇率。

套算汇率:又称为交叉汇率,是根据本国的基准汇率套算出本国货币对国际金融市场上其他货币的汇率,或套算出其他外币之间的汇率。

即期汇率:一般的外汇交易实在买卖双方成交后的当日或两个营业日之内进行外汇交割,这种即期外汇交易所使用地汇率就是即期汇率,也叫现汇汇率。

远期汇率:是在未来一定时期进行外汇交割,而事先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达成协议的汇率。

买入汇率:是银行向同业或客户买入外汇时所使用地汇率。卖出汇率:是银行向同业或客户卖出外汇时所使用的汇率。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算术平均数平均数是中间汇率。有效汇率:是指某种加权平均汇率,它是一种货币与其他多种货币双边汇率的加权平均数。

自由外汇:是指无需货币发行国货币管理当局批准,就可以随时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的货币或者向第三国办理支付的外汇。

公司债券:又被称为企业债券,是由公司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是资金供求双方借助金融工具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与配置的市场。

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票据和证券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的市场。

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对已发行的金融工具进行转让交易的市场。

无形市场:是指对交易所外进行的金融交易的统称,他的交易一般通过现代化的电子工具在各金融结构、证券商及投资者进行。

现货市场:又称为即期交易市场,是指交易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后,在1~3日内立即进行交易。

有形市场: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一般指交易所市场。货币市场是:指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逆回协议是指证券的买入方在获得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卖方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证券的买入方按曰死你个的价格再其购入的证券如数返回。

货款承诺:也叫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承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以确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商业票据的发行人提供一定额度贷款,为此,商业票据的发行人要向商业银行支付一定的承诺费。

基本市场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中长期资金融通的市场,也被称为中长期资金市场。

公募发行:又称公开发行,是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将债券销售给不特定的投资市者的发行方式。

私募发行:又称定向发行或私下发行,即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债券。

信用交易:有称2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股票的买方或卖方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得到证券经纪人的信用而进行的股票买卖。

金融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各自筹资机会的相对优势,以商定的条件将不同币种或不同利息的资产或负债在约定的期限内互相交互,以避免将来汇率变动的风险,获取常规筹资方法难以得到的币种或较低的利息,实现筹资成本降低的一种交易活动。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互换交换金额相同、期限一样但付息方法不同的资金进行互相交换利率的一种预约业务。货币互换:是指交易双方互相交互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方法相同,但货币币种不同的两笔资金及其利息的业务。

看涨期权:也称买权,是指赋予期权的买方在给定时间或在此时间以前的任一时间以执行价格从期权卖方手中买入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合约。

看跌期权:也称卖权,是赋予期权的买方在给定时间或在此时间以前的任一时刻以执行价格卖给期权卖方一定数量利率期货:其标的物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相关的某种金融工具,即各种固定利率的有价证券。

中央银行——是指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也被称为金融中介或金融中介机构。

账面资本——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部分,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它可以直接从资产负债表上观察到,账面资本有时又称为权益资本或会计资本。

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保有的最低的资本量,是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因此,监管资本也可称为法律资本。

经济资本——是指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人员根据银行承担的风险计算出来的、银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资本量,也称风险资本。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保险人与投保标的之间的利害关系。资本充足——是指资本数量适合,即商业银行持有的资本数量既能够满足其正常经营的的需要,又能满足股东合理投资回报要求。

现金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会形成银行现实的资产或负债但却能影响银行当期收益的业务。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投资银行——是指经营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帮助证券发行人就发现证券进行策划,并将公开发行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以筹集到发行人所需资金的业务活动。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经过特别合同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

道义劝告;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其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威望,通过对商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发出通告、指示或与各金融机构的负责人举行面谈的方式,以影响其放款的数量和投资的方向,从而达到控制和调节信用的目的。

货币均衡;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基本相适应的货币流通状态。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调控货币给亮和利率所采取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

货币均衡;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基本相适应的货币流通状态

货币失衡;是指一国一定时期内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相偏离,两者之间不相适应的货币流通状态。

货币需求;是指在一定资源制约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和宏观经济运行对执行交易媒介和资产职能的货币产生的总需求。

货币乘数;是指货币供给量对基础货币的倍数关系,即基础货币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所引起的货币供给量增加或减少的倍数。

基础货币;又称强力货币或高能货币,是指这种货币是整个银行体系内存款扩章、货币创造的基础,其数额大小对货币供给总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国际收支;是指一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全部交易的货币价值记录,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

经常项目;反映一个居民与非居民直接实际资源的转移,是一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项目。

直接投资;是指直接投资者对在外国投资的企业拥有10%或10%以上的普通股或投票权,从而对该企业的管理拥有有效发言权。

证券投资也称间接投资;是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投资于股票、债卷、大额存单。商业票据以及基他衍生金融工具,是跨国的股本证劵和债务证券的投资。

通货膨胀;是指在货币流通的条件下由于货币供给过多而引起货币贬值,物价全面,持续上涨的货币现象。

原始存款;是指商业银行接受的客户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存款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而形成的准备金存款。

派生存款;是指在原始存款的基础上,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等资产业务活动衍生而来的存款。

外生变量又称为政策性变量;是指这种变量的最主要受政策的影响,而不由经济体系内部因素所决定,税率就是一个典型的外生变量。

内生变量又称非政策性变量;是指在经济体系内部由诸多纯粹经济因素影响而自行变化的量,通常不为政策性所控制。

通货紧缩;是指由于货币供给不足而引起货币升值,物价普遍、持续下跌的货币现象。

赊销:是工商企业对消费者个人以商品赊销方式提供的短期信用。即工商企业以延期付款的方式销售商品,到后期消费者一次付清货款。

外汇:是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外币有价证劵(包括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汇资产。汇率:又称汇价、外汇行市或外汇牌价,是一国货币折算成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或者说是一国货币相对有另一国货币的价格。

终值:因为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因此,任何一笔货币资金无论其将来会被怎样运用,都可以按一定的利率水平计算其在未来一定时点上的金额,这个金额通常被称作终值,也即本利和。

现值:与终值相对应,这笔货币资金的本金额被称为现值,即未来本利和的现在价值。

铸币;是指由国家印记证明其重量和成色的金属块

债券:市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约定条件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时向出资人发行的,用以证明其股东身份和权益的一种所有权凭证。

承兑:是指商业汇票到期前,汇票付款人或指定银行确认票据记明事项,承诺在汇票到期之日支付汇票金额持有人并在汇票上签名盖章的票据行为。

贴现:是指汇票持有人在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期间有融资的需要,它可以将还没有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汇票持有。转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贴现银行也出现了融资的需要,则贴现银行可以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让给其他银行;转让给中央银行叫再贴现。

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实体形成新经济单位的交易活动。

收购——是指两家公司进行产权交易,由一家公司获得另一家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以达到控制该公司的交易活动。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的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银行卷:是银行发行的一种以银行自身为债务人的纸质票证,是一种纸质货币

市盈率:是指股票的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

优先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收益分配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的股票。

再保险——保险人以承担的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在贴现;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以贴现的未到期票据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央银行进行转让的票据行为。

无风险利率:是指这种利率仅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即仅反映市场中货币资金的供求关系,不包含对任何风险因素的补偿。

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100或1000)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成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来表示汇率。

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成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来表示的汇率。

固定汇率制:指两国货币的汇率基本固定,汇率的波动幅度被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各国货币当局有义务维持本币币值基本稳定的汇率制度。

浮动汇率制:是指一国货币当局不在规定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也不规定汇率波动的幅度,汇率由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自发决定的一种汇率制度。

可转换债券:是指公司债券附加可转换条款,赋予债券持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按预先确定的比例将债券转化为该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

可赎回债券:是指该债券的发行公司被允许在债券到期之前,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赎回部分或全部债券。

一级交易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可以直接向国库券发行部门承销和投标国库券的交易团体,一般包括资金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

名义收益率:就是债券的票面的收益率,是债券的票面年收益与票面额的比率。

现实收益率:是债券的票面年收益与当期市场价格的比率。到期收益率:是采用复利法计算的以当期市场价格买入债券持有到期能够获得的收益率,是衡量债券收益率最重要的指标。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风险。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或出资建立,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在限定的业务领域从事银行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现金漏损率;漏出银行体系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总额的比率 结构性存款——是指在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参数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指数化政策;是指按通货膨胀指数来调整有关经济变量的名义价格,而使其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保持实际值不变。流动性陷阱;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当一定时期的利率水平降低到不能再低时,人民就会产生利率上升从而债券价格下跌的预期,货币需求弹性变得无限大,即无论增加多少货币供给,都会被人们以货币形式储存起来。

股价指数期货:即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金融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个确定的时间,按照某一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信托投资公司——是以受托人身份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管理、经营、处置资产。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收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教育活动。

远期利率协议:是指交易双方承诺在某一特定的期内按双方协议利率借贷一笔确定金额的名义本金的协议。

回购协议市场:是指证券持有人在卖场一定数量证券的同时,与证券买方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证券的出售方按约定的价格再将其出售的证券如数赎回。它的实质是一笔以证券为质押品而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货币市场基金:是集合众多小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合起来,形成独立资产,有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公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持有期收益率:是指从买入债券到债券卖出债券之间所获得的收益率,在此期间的收益不仅包括利息收益,还包括债券的买卖差价。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在一定的基础性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一般表现为一些合约,其价值由作为标的物的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决定。非系统性风险:是指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

财富贮藏职能: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被人们当作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保存起来的职能

偿还基金债券:它要求发行公司按发债总额每年从盈利中提取一定比例存入信托基金,定期偿还本金,即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购回一定量的债券。

同业拆借利率:是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被视为观察市场利率趋势变化的风向标。

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同业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它的参与主体仅限于金融机构。

委托驱动制度:也称竞价交易制度,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或将委托通过各自的经纪商送到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进行撮合成交。

股票价格指数:是反映不同时点上股价变动情况的相对指标。通常是将报告期的股票价格与选定的基金价格相比,并将两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数值,即为报告期的股价指数。

批发物价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批发市场上多种商品价格平均变动程度的经济指标。

名义货币需求;是指个人、家庭、企业等经济主体或整个社会在一定时点所实际持有的货币数量。

实际货币需求;是指名义货币需求数量在扣除了物价变动因素之后的货币余额。

次级金融证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现金管理业务——是投资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其目的在于解决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因不得不持有大量现金资产而产生的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矛盾,即让企业在保持其金融资产足够流动性的前提条件下,将企业持有现金带来的机会成本降低到最低的程度。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进入市场上卖出或买进有价证劵,吞吐基础货币,用以改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将其自身原来承担的特定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来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恰好填补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直接信用控制:是指只有银行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多进行的控制。间接信用指导:是指只有银行采用各种间接的措施对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施以影响。

其主要措施:道义劝告、窗口指导等。

通货-存款比率;即流通中的现金与存款总额

准备-存款比率;即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总和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也就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和。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同等金额的货币其现在的价值要大于其未来的价值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指以金融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金融企业。管理性金融企业——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它的业务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贯彻落实政府的经济政策。

全能性商业银行——也称综合性银行,是指不受金融业务分工限制,能够全面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

专业性商业银行——是指那些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或某一类型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

结构型通货膨胀;是指在没有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的情况下,由于某些经济结构方面的原因而引发的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上涨。

区域货币一体化:是指一定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主要银行来发行和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集中处理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

带认股权证的债券:是指公司债券可把认股权证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附带发行。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我们通常所说的CPI,又称零售物价指数,这是一种用来测量各个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平均变化程度的指标。

货币资产的流动性也称为资产的变现性;是指资产转化为现实购买手段的能力。

货币政策操作指标;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操作能够有效准确实现的政策变量。

货币政策中介指标;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和指导后能够以一定的精确度达到的政策工具。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流通转让的大额存单凭证。缩写为CD.。持有货币的机会成本;是指“其他资产的预期报酬率”。货币供给的层次划分;是指中央银行依据一定的标准流通中的各种货币形式进行不同口径的层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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