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2024-12-29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精选20篇)

1.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一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就快结束,回首这一年的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与同事协作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 2012年就伴随着新年伊始即将临近。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立足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始终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一是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始终坚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坚固防线。二是以监狱开展的“创先争优”及“三大”活动为契机,积极学习各项制度及业务技能,不断丰富自己工作方法,打造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勤奋务实,努力完成本职工作。2011年度里我先后担任了****长和公司科技部专干。在**工作的半年里,我能坚持首要标准,认真抓好警察队伍凝聚力、执行力,严格落实各项基础监管制度,认真抓好产品质量过程控制、生产计划管理、生产成本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灵活地激励制度,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上半年里**顺利实现两个安全,生产经营按计划实现半年目标。下半年里我在科技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部长的带领下规范日常工作,制定了科技部工作操作流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集团公司相关精神的实施措施。二是在**厂筹建小组的领导下,参与设备选型、招标工作,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参与项目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下协调沟通,确保设备如期投入使用。三是和科技部领导同事一起组织QC小组成果发布会。

三、廉洁自律,坚守职业道德。无论是在基层单位还是在公司机关,我都严守《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六条禁令”及“六个严禁”,坚持廉洁自律,坚守自已的职业操守。

四、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

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经验尚浅,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部室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同时我还衷心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

2.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二

公务员纪某, 某行政机关副主任科员, 2007年10月, 因违反纪律被任免机关给予记大过处分。2008年12月, 有关机关允许他参加年度考核, 但只写评语, 未确定考核等次。纪某不服, 认为自己受记大过处分已满一年, 根据《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6]82号) 的有关规定, 处分期已满, 应当解除处分, 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纪某询问, 公务员受处分后, 年度考核如何进行?

解析:

纪某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公务员处分期限和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如何进行两个问题, 这两个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处分期限是指公务员受到处分后, 其职务晋升、级别晋升、工资档次晋升、年度考核和奖金发放等受到影响的时间长度。《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6]82号) 对处分期限曾作出规定, 即警告处分为半年;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为一年;撤职处分为两年。《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处分期限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 更改了一些处分种类的处分期限。警告、记过、撤职的处分期限没有改变, 仍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 记大过处分期限由12个月变为18个月, 降级处分期限由12个月变为24个月。《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生效施行后, 人发[1996]82号文件中与其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应当停止执行。

公务员考核是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促进勤政廉政, 提高工作效能, 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手段,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同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根据有关规定, 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 参加年度考核, 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 参加年度考核, 只写评语, 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 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在本案中, 纪某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纪某的处分期限不应适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6]82号) 的规定, 而应适用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务员法》和2007年6月1日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 纪某受到记大过处分, 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的规定, 其处分期限为18个月。2008年12月纪某的处分期未满, 有关机关让他参加年度考核, 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的处理是符合规定的。

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 六个月;记过, 十二个月;记大过, 十八个月;降级、撤职, 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 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59条规定,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 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 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 处分期满后, 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 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 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时间为:警告, 6个月;记过, 12个月;记大过, 18个月;降级、撤职, 24个月。第9条第2款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 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 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处分期满后, 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 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 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三

一、考核主体:坚持“领导考核与公务员参与考核相结合”。公务员考核的主体坚持“领导考核与公务员参与考核相结合”,可以充分体现考核的民主性,解决考核民主性不够的问题。领导考核主要是分管领导对其下级进行考核,公务员参与考核是公务员对被考核者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自己的见解。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与分管领导对下级评价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方式: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公务员考核的方式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有利于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解决公务员考核不够全面客观的问题。平时考核是公务员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对公务员日常工作中各方面表现进行了解和评价,主要采取被考核人填写个人工作纪实和分管或主管领导审核评价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是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对公务员全年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鉴,主要采取到每年年底按一定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进行考核的方式。公务员年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时,不简单以分数高低确定等次,而是由考核小组根据年度考核综合统计结果,结合年度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考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再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标准:坚持“软指标考核与硬指标考核相结合”。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坚持“软指标考核与硬指标考核相结合”,可以使考核评价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解决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千篇一律的问题。在考核过程中,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每个等次除了规定“思想、政治素质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等一定的“软”指标外,还设定了四个等次的考核得分分别为优秀的85分以上、称职的65分以上、基本称职60-64分、不称职的59分以下的“硬”指标。

四、考核评价: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务员考核评价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才能科学合理地评价公务员,解决公务员考核“轮流坐庄”的问题。定性考核是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按照综合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主要采取分管领导为公务员写评语的方式进行。定量考核是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打分,主要方法是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领导测评和群众测评。领导测评除了写评语外,还以打分的方式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价,领导评价分占总得分的20%;民主测评将总体评价中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对应为95分、80分、60分、50分,并据此计算出该项的平均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占总得分的80%。

五、考核手段:坚持“管理与约束相结合”。公务员考核的手段坚持“管理与约束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解决公务员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对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的单位,按管理权限,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提高该单位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在安全生产、综治、计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该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5%以内掌握;在全市年度绩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的单位,其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20%以内掌握;获“良好”等次的按15%以内掌握;获“一般”等次的按10%以内掌握;获“较差”等次的按5%以内掌握。

六、考核结果:坚持“奖与罚相结合”。公务员考核结果坚持“奖与罚相结合”,可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解决公务员考核结果不能充分利用的问题。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生活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全额计发并按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工作性津贴按70%计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连续两年考核不稱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七、考核方法:坚持“分级别与分类别相结合”。公务员考核坚持“分级别考核与分类别考核相结合”,可以让评优资源在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和不同类别的部门单位中合理分配,解决评优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对考核对象分为科级以下及处级以上公务员进行分级别考核。并把县处级的公务员按部门性质基本相同分为党政综合管理类、群团协调管理类、经济调节与经济管理类、社会管理与政务管理类、执法管理类等五大类别按一定程序单列进行横向联评联选、进行民主测评、确定等次。并明确规定县处级年度考核优秀人选的构成比例,正处级职务公务员不超过正副处级职务人员优秀总数的40%。

八、考试成效:坚持“短期考核与长期考核相结合”。公务员考核成效坚持“短期考核与长期考核相结合”,可以解决公务员考核“一次考核定终身”的问题,激励公务员奋发向上。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公务员一年以内不能晋升职务,次年仍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定为不称职等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考核分别为基本称职的,进行岗位调整;连续两年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对连续五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工资级别内晋升一个工资级别。

4.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总结 篇四

关于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二O—O年公务员

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的报告

乌兰察布市人事局:

根据乌人发(2010)9号文件《关于做好年度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德、能、勤、绩为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优中选拔的原则,对我局公务员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核,并且于2011年8月19日全面结束。按照考核文件规定的评优比例,我局应参加考核人数45人,实际参加人数31人(不包括处级干部),应评优秀等次人员7人,实评优秀7人;实评称职人员38人。同时对被评为本年度优秀等次人员的情况,以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加了年度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考核工作自始至终都突出民主、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陛,使大家能够认真的总结过去,查找不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去进行评议。总之,年度考核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使大家真正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与差距,以及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广大公务员提升素质、完善自我、促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5.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篇五

一、加强学习,提升自我

摆正态度,首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立志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干部;其次在业务上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累相关知识,提升自我业务素质;在思想和业务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个人综合素质学习,提高自我综合素养,做一个适应时代发展的青年干部。

二、努力工作,保质保量

一年以来,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我,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完成本职工作,尽心尽职;同时挤挤主动地尽自我之力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以及其他力所能及的是事情。一是挤挤做好统计工作,密切联系县统计局相关领导,及时领取统计报表,严格按照统计要求实事求是,不谎报、不漏报各项统计数据,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做一名合格的统计员。二是挤挤做好土坯房改造工作,挤挤与领导干部沟通,及时汇报上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报送材料、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挤挤配合验收工作,推动我乡土坯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挤挤做好其他工作,不推脱、不怕累,挤挤给领导同事予以配合,主动协助领导同事做好相关工作,如矛盾纠纷调解、黄龙病防控等工作,从全局利益出发,以做好我乡整体工作为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发现自我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有:对待同事、群众有时态度不好,有损团队凝聚力和形象;理论学习及平时知识积累不够,不能很好地完成材料写作工作;沟通协调本事不足,影响到工作的顺利开展等等。

6.新任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篇六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全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已有15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15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大部分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区请示,实行“人见人检”。现在,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或者直接到育龄妇女所在地为其妇人;村上也及时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每年组织摸底培训,进行二次复核,进行多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各村享受奖励扶助金对象。

7.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七

本次实地考核工作分为八个专家组进行, 分别由中国皮革协会、地方协会、检测机构等单位组成, 按地区对浙江、河北、四川、江苏、山东、广州、福建等地企业进行考核。

专家分组分别从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环保指标、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考核, 详尽了解企业和产品情况, 检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填写实地考核表, 并且依照考核评价标准进行打分。

预计考核工作将持续2个月时间, 到12月底结束。

推荐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的特殊性

为了规范行业市场、引导消费、树立品牌, 1996年中国皮革协会开始了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推荐工作。十五年过去, 排头品牌工作已举办了七届, 不仅在规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更是为皮革企业树立了品牌标杆, 成功地推出了领先鞋王、衣王、裘皮衣王等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 对整个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面对新形势, 中国皮革协会仍将通过排头品牌的推荐工作, 强化企业的行业自律、品质保障、诚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进而提升佩挂真皮标志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对品牌塑造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评选与其他商业评选有着本质区别, 一方面真皮标志是国内注册的证明商标, 是具有行业公信力的评选, 另一方面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是非商业性的评选, 是公益性的, 是为消费者和企业服务的。

推荐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的原则性

2012年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推荐工作一如继往地坚持四项原则, 贯彻七个环节。四个原则是指, 公正:不报名。只要有实力, 每个佩挂真皮标志的品牌均有平等的权利。公益:不同于商业评选, 不收费, 一切评选费用由中国皮革协会承担。公平:不搞终身制, 每三年推荐一次;坚持宁缺勿滥, 有出有进, 不搞终身制。中国皮革协会对真皮标志排头企业的筛选精益求精, 从年检、抽检、消费者投诉等多方面进行筛选。公开:增加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推荐工作的七个环节旨在找到企业的不足和改进方法: (1) 对企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2) 委托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产品进行抽检; (3) 通过发放真皮标志标牌的质量反馈, 跟踪质量情况; (4) 通过信函向商业部门调查品牌市场销售情况; (5) 通过在新浪网设置专项消费者调查, 征求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 (6) 征询各地方主管部门和地方皮革协会的意见; (7) 组织皮革行业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

评选的队伍越来越大

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评选活动坚持与时俱进, 适应行业发展而增加品牌推荐类别, 使品牌推荐工作越来越完善。

2006年的评选就考虑到裘皮、箱包行业的迅速发展, 产品质量稳步提升, 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 因而增设了“中国真皮标志裘皮衣王”称号和“2006中国箱包十二强”的称号。

2009年又对于真皮标志裘皮排头品牌分别授予“2009中国真皮标志裘皮衣王”、“中国真皮标志裘皮名装”称号。箱包排头品牌也增加为“2009中国箱包领先品牌”, “2009中国箱包优秀品牌”称号。

如今, 中国童鞋企业在生产规模、产品创新、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方面发展迅速, 品牌队伍基本形成。为更好地推进童鞋产品品牌创建工作, 提升市场竞争力, 促进童鞋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皮革协会将童鞋品牌纳入2012年度皮革行业排头产品推荐范畴。

评选的指标越来越严

中国皮革行业排头品牌队伍日益壮大, 企业发展精益求精, 中国皮革协会对排头品牌评选的指标也越来越细, 考核越来越严。不断完善推荐程序, 提高推荐门槛, 丰富品牌内涵, 以创新的理念来推动真皮标志走向市场、走向世界。

2006年, 中国皮革协修订了《真皮标志章程》, 强化了对真皮标志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 并在2009年度皮革行业排头产品推荐工作中, 对企业环保和社会责任指标严加考核。

就皮革行业而言, 环保是重中之重。中国皮革协会制定了《真皮标志排头产品环保指标细则》, 对真皮标志产品所使用的成品革、胶粘剂及其他辅料的环保指标以及对生产环境进行了规定, 使环保不仅仅停留在理念层面, 更使其成为量化指标, 不仅皮革制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要达到国际市场的先进环保指标要求, 产品生产过程也有环保指标约束。

品牌评选只是手段, 促进行业发展才是最终目的。日前, 中国皮革协会组织专家组奔赴各地, 其工作并非限于此次考核, 还以此为契机调研企业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面临的困难, 对企业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 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行业的困难, 争取政策方面的支持。

8.变了味儿的年度考核 篇八

教师年度考核实施伊始,笔者是东北一所中学里的校长。对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全国普遍实行的虽由省里统一制定标准但全国大体规格一致的“考核办法及标准”,从上到下甚为重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谓小心翼翼、严格执“法”。为此,在年度考核实施的最初一两年,考核的结果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每个人在工作中的实际状况。

但是,随着年度考核的年年进行,也逐渐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年年评为优秀的总是集中为几个人。虽经岗位的变动,工作的态度及量上有所变化,但从“质”上说变化并不大。如此这般难以达到调动教师积极性之目的,年度考核该如何进行下去?正当为此事烦恼之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又给年度考核增加了“重量”:在评职晋级的条件中增加了一项硬指标,即在任现职时必须有一次是年度考核“优秀”(有的省市近三年或近五年以内)才能申报上一级职称的评定。新政策的出台,促使各学校重新思考这个“年度考核”的操作方法。

出人意料的是,几乎所有的学校好像都不约而同地明白了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操作年度考核的问题。笔者所管理的学校的做法和其他学校大同小异:将第二年最有希望晋级的教师按年龄列成一个名单,然后采取不晋级的礼让晋级的,希望小的礼让希望大的,年轻的礼让年纪大的,科任教师礼让班主任,贡献小的礼让贡献大的等相互礼让的“人道主义”的思想工作方式来评定“优秀”。这种以“仁”为本的考核方式得到了绝大多数教师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年年考核虽也有些人不太舒心,但大体上也都过得去,没有出现什么大的问题。

2002年来到南方以后,年度考核还是要年年搞。相比东北而言,只是没有了“评定职称必须是在任现职时有一次是年度考核‘优秀’才能申报”的规定,但是增加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年终可得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的奖金”的项目,还有一个不同的是,笔者来到南方以后又成了一名普通教师,这使我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体味评上优秀和没有评上优秀的不同心理感受;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审视年度考核这个持续这么多年的“大事情”。

看看教师每年考核过后的反应:评上优秀者,一般都是默不作声的;没有评上优秀的,表现各异。不求上进者,明知无论怎么评“优秀”也与自己无缘。所以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待考评;着急评职晋级者,迫切希望有个“优秀”来增加晋级的砝码,所以评上了“优秀”就欣喜若狂,评不上“优秀”就满腹牢骚;积极上进者,希望自己的辛勤工作能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肯定,所以评上了“优秀”就充满自信,就如愿以偿,评不上“优秀”就觉得考评不公平、是非颠倒……

不满的情绪表现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情郁于中,怨恨埋于心,呈“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之态势;有的一两个好友在秘密交谈,倾诉愤懑之情;有的三五成群或窃窃私语、或嬉笑怒骂,发泄不满情绪;有的则大声疾呼,抨击时弊;更有甚者则是大哭大闹……

最后还要看一下封建制家长式的学校管理体制下的年度考核的内幕:层层述职、层层推荐优秀候选人的所谓民主的形式过后,就是考核小组的集中,这个集中的实质就是集中到一个人——校长。谁是优秀,校长一个人搞定,不管是否候选人,不管功绩如何,这是目前绝大多数学校所共有的弊端。在这种考核操作制度下的“优秀”不外乎是这样几种人:其一是在各方面均表现很突出的人,但此种人毕竟是凤毛麟角;其二是工作能力及实绩说差不差,但绝不是突出者,他们获得“优秀”的最关键的一点是“会来事”,是经常围在领导的身前身后,在领导眼中是“红人”的人,这部分人是“优秀”中的绝大多数;其三是值得同情者,这些人工作没多大成绩,但一直勤勤恳恳,多年或一直都没有被评为优秀,此种情况每次都有,但为数不多;其四是上次评优闹事或找领导理论的人,因为他们的“闹”或“理论”并不是无理取闹,所以这一次的考核就是“优”,此类情况也为数不多,但也每次都有……

进行年度考核的初衷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是,自从年度考核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以后,它就明显地具有了不同的含义和使命;它就成了不同人利用它达到不同目的的工具。

9.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九

2.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工作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通过一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圆满地完成了党组织和领导交给的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3.一年来,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班子成员和其它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我牵记党的宗旨,按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不断完善自我,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10.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 篇十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主力责任,发挥好基石作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政治学习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及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经常性学习,并努力作到学以致用,从思想上、从工作方法和业务水平上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二、讲党性,尽职责,全身心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4.14地震发生后,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本人积极投身抗震救灾主战场,及时组织单位人员做好安置群众,发放救灾物资等工作,在伤员最集中的玉树州体育场安置区,组织医疗队救助伤病员,并根据伤员病情,及时协调安排赴外地治疗。并随时做好政策宣传、群众安置等工作。抗震救灾结束后,本人从一名党员应尽的职责出发,在做好政策宣传、拆危清墟、群众安置、施工协调、恢复生产、维护稳定等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按照“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不留骂名”的要求,把全州计生系统灾情调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三、勤恳务实、扎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原则来要求自己,做好表率,扎实工作,对自己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尽职尽责,落实到位。通过实地调查和了解,认真编制完成了全州计生系统的规划上报工作。同时做好灾后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计生档案资料的抢救整理工作。

四、提高认识、廉洁自律,保证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做到不畏困难、勇挑重担,尽心尽力工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团结和带领干部一道工作,在工作中不打折扣,率先垂范,坚决自觉地把工作和生活置于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用监督规范行为,用监督促进工作,做一个让组织放心、人 民满意的公务员。对自己所分管的业务,抱着对组织、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原则,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1.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 篇十一

关键词:公务员 量化考核 绩效评估

0 引言

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德、能、勤、技、廉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并做出评价的有关规定的总称。客观公正的考核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对于发现人才,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目前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各地区和各部门是在1994年全面开展考核工作的。考核制度建立十多年来,人事部在先期制定出台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三个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指导性文件后,又于200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考核法规制度的不断充实和完善,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体系。然而,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与量化考核有关的问题也逐渐地凸显出来。

1.1 注重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 注重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需要重点考核的绩效无法落实。公务员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的实际绩效。而机关工作本身难以量化,考核指标难以确定,加之有些单位在实施公务员考核中往往偏重于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而仅仅凭印象、靠感觉,就会容易在考核过程中出现“晕轮效应”、“宽容与严厉误差”等现象。

1.2 缺乏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测评标准 当前考核的考核体系中,仍存在着等次设置不合理,缺乏衡量干部实绩的具体标准等问题。而缺乏定量考核的支持,又会导致难以在实际操作中对考核要求和标准进行把握,最终影响了考核的质量。可以说,正是量化考核的“缺失”,才导致了考核标准的模糊和难以估量,进而导致考核等次差距拉不开,不称职的人难以评定出来等结果,影响了公务员考核所应起的作用。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形式主义,降低了奖惩和提升公务员的可信度,严重影响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所以,对现行考核制度的改进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客观公正的考核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所以只有健全并完善与时俱进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公务员考核体系,才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思想素质好、懂经济法律和管理的新型公务员人才。

2 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通过借鉴我国部分地区所试点实施的公务员量化考核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一套朝着现代考核制度方向发展的,科学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公务员量化考核制度。从而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最终达到不断提高每一个公务员素质水平的目的。

2.1 积极推行“量化考核”的概念 充分发挥量化考核在考核过程中的精确性、规范性和易操作性等特点。在制定量化考核测评标准时,通过将可实施量化考核的目标和内容进行量化,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并按照工作的轻重、难易程度合理设置权重。

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职位的要求,合理设置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是公务员工作实绩的反映形式,应尽可能具体清晰。针对称职等次平台过大的现状,可在现有的优秀与称职之间增加良好等次。在众多的公务员中的确有一部份人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都比较优秀,但由于优秀名额的限制,只能评为称职等次,这一方面造成考核结果中称职等次比例过大,起不到考核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也违背了考核的客观公正原则,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成绩。可增加20%-30%的“良好”等次,使大多数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得到肯定、激励,给少数后进公务员以压力,促进改进。

2.2 详细地将考核指标分解量化 详细地将考核指标分解量化,赋予一定的分值和加权系数,通过对各项指标的综合评定。在明确了量化考核标准以后,不仅可以较为有效地解决考核标准无法准确衡量和估算等问题,还能避免因为单凭定性考核而产生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对于那些难以进行量化的考核内容,则应该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方法相结合,通过分解考核要素,量化考核标准,并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联系实际逐项打分,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给考核带来的偏差,从而实现考核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必须要强调的是,在把握定性和定量的比例、细化考核要素及量化分数设置等方面,还需要各单位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不能“照搬照抄”他人的经验。

3 完善量化考核的一些思考

公务员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海安县所实施的百分量化考核提高了当地政府对公务员考核工作的“信誉”,增强了考核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员量化考核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量化考核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不断创新、完善,才能发挥其更大的功效。因此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1 建立标准化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首先,要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设立指标。对每个机构的职位先进行工作分析, 明确每个职位的具体职责,然后再结合该部门的战略目标和所属的系统设置指标。其次,要充分考虑政务类与事务类公务员之间的本质差异和管理需求差异,确立不同的评估维度。政务官的绩效主要以负责、公正、最大限度满足民众的利益要求等为核心;事务官则侧重工作效率、政策执行力、工作态度等维度的考察。再次,要充分利用定量分析的手段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勤”、“绩”两个比较容易量化的方面,可以将各岗位公务员的工作或服务态度、出勤率、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和贡献等各方面明确分值。

3.2 进一步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 在量化考核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一些指标、权重设置的合理性。从量化考核测评体系的建立到评分定等和考核结果的使用,涉及到方方面面,会遇到许多具体情况和问题。在实施量化考核的过程中,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决好考核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在确定考核指标时,要力求具体,能用数据表达的决不用语言描述,做到易于衡量和测评,并能够被大家理解。同时,现阶段已经实施的量化考核工作还存在着民主化、公开化程度还不够高、在领导评价与群众测评的权重安排上往往偏重于领导测评等问题,因此,扩大群众参与度势在必行。在年度考核中可以吸收部分群众参加评议,适当加大民主测评的比重,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氛围,最大限度增加量化考核工作的“可信度”。

3.3 坚持“以人为本”的考核理念 量化考核要真正成为一种先进的、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现代考核制度,除了要求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外,还需要在考核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的考核管理。考核并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挖掘个人潜能,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手段。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关注每一个考核对象的价值与差异,理解、信任考核对象,并积极主动地做好考核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量化考核在改进我国公务考核制度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明峰.干部考察工作系统方法论.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4.(6).

[2]林泽炎.量化工作绩效的关键.考核工具的设计及举例[J].中国劳动.1999(12).

[3]庄垂生.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竞争机制[J].地方政府管理.2001(3).

12.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十二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中的几种怪现象

怪现象之一:考核的过场化。无论是考核组织者、被考核者还是单位主管领导似乎都容易陷入这一状态。“考核年年搞, 哪有精力搞”。考核是一项复杂艰巨、严肃的任务, 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被考核者落实为“发发表, 打打勾, 签签字”, 有的不具备考核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素质低下, 难以胜任此项工作, 导致考核结果失真。部分单位领导虽然表面上履行了考核的规定程序, 但考核中并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而是个人说了算, 凭个人的好恶搞内定, 结果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而被考核者在年复一年的走过场中渐渐习惯于敷衍了事, 个人总结和述职报告“年年一样, 人人相似”, 对考核结果漠然处之, 从而使公务员考核失去了奖惩、激励和评价的作用。

怪现象之二:考核的“极端公平”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 》都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5%左右, 最多不能超过20%。为了照顾到大小不同部门, 一般单位的作法是, 按照各部门实际人数乘以20%的比例和四舍五入的方法, 将名额分配下去, 结果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不管部门工作优劣, 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 有指标就可评优, 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二是四舍五入的办法使人数少的部门获得的评优机会, 反而比人数多的部门多, 有的人数较少的科室常会出现两三年轮流一次优秀的非常“公平”的现象。由于称职等级较容易确定, 这其中既包括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 也包括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差的公务员。然而, 他们都享受同样的待遇, 没有任何差别, 难以起到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

怪现象之三:考核的“福利”化。在部分单位, 对公务员的考核成为领导调节人员之众与晋升、荣誉机会相对较少矛盾的重要手段。为了获得本部门公务员, 特别是领导满意的人员的坚强支持, 领导常常通过“全盘考虑”、“搞平衡”、“劝让”等对通过民主产生的考核结果进行人为调节, 使“优秀”作为一种福利待遇分发给特定的人。例如某单位有领导器重的干部在整个系统中的竞争上岗中失败, 于是在领导的授意下, 该单位当年度包括考核优秀在内的全部荣誉都归了这位失败的同志, 以资安慰。以上现象, 不仅会直接挫伤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而且由于考核不公平, 会对公务员制度本身带来一定破坏作用。

二、公务员考核之怪现象的原因及危害

(一) 原因分析

上述不公平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两个方面:

1、制度层面的原因

第一, 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我国对干部的考核, 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往干部考核制度是为了适应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对纯洁和壮大干部队伍, 保证革命战争胜利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要作用。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的考核制度继承了过去干部考核制度许多优点, 但也沿袭了一些不适应新时期公务员考核实际的内容, 如考核内容定性成分多, 定量成分少, 追求全面性, 重点不突出等。这些内容作为对公务员的要求, 是正确和必要的, 但作为考核标准却显得过于笼统, 在实际执行中较难把握, 可比性差, 两个情况相差不大的人, 很难分出优劣。《公务员法》对考核只做了原则性规定, 尽管《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 》对其作过较为详尽的阐释, 但普遍没有针对组织及职位特征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由于各部门、各职位之间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差异大, 部门之间、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性, 考核者往往无所适从, 也是被考核者对考核失去了信心。

第二, 岗位职责不十分明确。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 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我国推行岗位责任制已经很多年了, 在政府机关, 每一个职位有一定职责应是十分明晰的。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 甚至个别单位至今也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 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事先未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考核就没有了标准和依据, 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

2、执行层面的原因

一是考核方法简单化。我国《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 》对考核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 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 轻平时考核、重年终考核, 重定性考核、轻定量考核, 甚至将考核片面理解为年终推优, 不看工作好坏, 一律按部门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 完全忽视了考核制对公务员应起到的评价、激励和管理的作用。此外, 考核绝大多数采用的写评语的方法, 这是一种定向的、主观性随意性较强的一种方法, 很难保证考核的客观性。考核方法简单化直接导致了考核中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二是未考虑不同岗位的工作饱和度。公务员职位分类法要求每一等级中的职位虽然工作性质可以不同, 但其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 所需资格条件要大致相似, 所得报酬待遇也相同。但不少部门确实存在同一等级不同岗位之间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差别较大的情况, 如都完成了工作任务, 其他表现也差不多, 那么谁可在考核中评为优秀呢?由于考核指标的均摊, 往往使得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的岗位上的同志并没有获得与工作饱和度相匹配的评优机会, 而那些工作饱和度较低岗位的同志即使一年都碌碌无为也可轻松地被评为优秀。当前不少单位存在一种不良现象, 就是好的不香, 坏的不臭, 彼此浑浑噩噩, 混一天算一天。这种社会风气的出现, 与不公平考核不无关系。

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对考核工作的非正常干预。在考核工作中, 领导干部的责任是十分明确的。但有的领导干部因不愿意得罪人而不敢坚持原则, 不敢坚持标准;有的甚至自己想获得优秀等次, 或希望将与自己亲近的人评为优秀, 因此不想按原则按标准办。这两种情况都是导致出现考核不公平的直接原因。尤其是后者, 其副作用比“极端公平”的大锅饭更大。大锅饭是干好干坏都一样, 而在主管领导存在私心杂念情况下进行的考核, 则效果正相反, 很可能与领导亲近者, 即使干得一般也能评上, 与领导疏远者, 即使干得再好也评不上, 这种由于领导者自身作风不正, 对有些下属抱有偏见, 不能实事求是一碗水端平, 而造成的人为不公平, 还会在群众中造成人际矛盾, 甚至形成派性, 亲近领导者与疏远领导者会形成对立, 不仅严重挫伤下属积极性, 还会使群体凝聚力下降, 排斥力上升。对群众而言, 可能容易谅解领导者能力方面的缺陷, 却无法忍受领导者的不公正, 从而对领导行为的合理性和权威性产生怀疑甚至抵触。一旦这种情况出现, 考核就产生了与其立法主旨完全相悖的效果。

(二) 危害性探讨

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其作用在于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保证公务员素质优良, 适应管理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事务的需要;促进政府依法管理, 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政府管理的科学化, 保证政府管理高效能。考核制度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保健和激励因素是保证上述目标得以实现的核心手段。如果考核不公平, 考核结果不能反映公务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就起不到奖优罚劣的作用;用这种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依据, 则难以选出优秀人才, 其后果不见得比领导干部凭个人印象、好恶选人的方式更好;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的依据, 还不能客观评价公务员的行为, 依此树立的典型则不仅无法起积极示范作用, 甚至会起不好的导向作用, 引起其他人的反感。同时不公平的考核既无法帮助行政首长发现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也不能帮助公务员了解自己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 并及时改进和补救, 更不能鼓励公务员之间相互比较, 公平竞争, 提高工作效率。所有这些, 都无益于公务员制度作用的发挥。如果任其发展, 不仅公务员制本身权威性会受到损害, 而且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三、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

1、澄清思想,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近年来, 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与考核者对考核工作不够重视、工作失误、领导不力有很大关系。因此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深化考核, 突破解决考核中的难题就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 把考核工作提高到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地位, 只有把对考核的重视提高到推动和促进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来认识, 考核才能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为此, 首先要加强考核者和被考核者的再教育, 使他们正确认识到考核的意义和作用, 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配合考核工作的积极性。其次, 把考核工作列入考核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范畴中, 从机制和制度的高度来加强他们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并坚决有力地贯彻执行。

2、规范管理, 加强公务员考核的制度化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通过考核, 对公务员的劳动和贡献做出公平合理的评价, 做到功过是非分明, 奖惩得当。所以, 必须高度重视公务员的考核工作, 加强考核的制度化建设, 要把考核与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 在实行目标化管理过程中, 根据公务员岗位目标完成的情况来确定考核的等次。通过考核的制度化建设, 是考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从而使其既成为识人、用人的基础和依据, 也能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

3、考核标准要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公务员考核中, 确立科学的考核标准至为关键。为此, 要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 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责任、权力和应有的利益, 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以利于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其次增强现行考核标准的针对性, 最好是每一个岗位都有相对应的考核标准, 而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笼统几条;再次要数量化。可参照其他国家计分考核方法, 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配合适分值。为体现重点考绩原则, 宜将考绩分值比例适当提高;为反映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 德、能两个方面可实行按等级计分的办法, 而对勤、绩两个比较容易量化的方面, 则可以将各岗位公务员的工作或服务态度、出勤率、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和贡献等各方面明确分值。考核标准量化以后, 在考核中既容易掌握, 又便于分出高低, 就可以避免单凭主观意愿或随大流给被考核者评定等级了。

4、提高考核的功用, 充分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核中的作用。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是与其升、降、奖、惩紧密挂钩的, 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激励竞争的功用。但如果我们只是出于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需要, 出于对公务员的工作及其行为控制的需要, 把考核的功用仅用于这些方面, 为考核而考核, 极易引起被考核者的逆反心理, 使考核流于形式。我们知道人是社会中人, 他既追求经济价值又追求社会价值;既有低层次的物质需求, 又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因此, 在考核中要充分注意到公务员作为人的社会价值追求和高层次的精神需求, 要从公务员自身的需要来制定考核的政策与标准, 把公务中的潜能开发, 绩效提高与个性发展引入考核目的中来, 即把考核结果公开用于满足公务员个人需要的各个方面, 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核中的功用。

13.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个人总结 篇十三

一、职能工作主要成绩

(一)公务员日常登记正常推进。按照集中统一、高效规范的要求,审批办理了市级和四县(区)呈报的共计875名公务员登记、转正手续。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规范。XX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完成了对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7个单位1510名同志的考核。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评语准确、标准严格。

(三)公务员考录顺利实施。XX年共组织实施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计划招录50名,实招39名;公考录用公务员计划名额162名,已完成笔试、面试前加分等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对五项目人员公考乡镇公务员61名的笔试前的相关工作。三次公考计划招录273名,已完成39人。

(四)参照管理全面展开。截止XX年,全市1182名同志参加过渡考试,按照划定的50分为合格分数线,共1117名合格,65名同志不合格。南江、通江的考核和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已经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登记工作。

(五)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理顺管理工作机制,规范行文和档案材料,全年办理各种公文258份。依托自身知识特长优势,牢固树立以提升业务水平推动服务效能,以培养优良作风改善服务质量的理念,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办公室为“家”,以桌椅当“铺”,高效办事,优质服务,赢得了广泛好评。

(六)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群众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先后争取资金3万元,看望贫困户4户,支持扶贫资金XX元。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按照个人承诺,自觉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工作严谨、作风优良、务实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范。

二、创新管理主要特点

(一)热点工作严密程序。人事调配一律列表上会,分层报批按章办理;任免职务坚持逐一对照任职时间与职级,不打政策“擦边球”;年度考核与奖惩,对应标准,不擅自扩大比例或网开一面;审核审批文稿一律按程序报签,不夹“私货”,不弄虚作假。

(二)体检医生随机抽签。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中医院,建立体检医生专家库,采取现场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当天的承检医生,更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

(三)理论调研收获成果。撰写了调研文章《阳光下的“赛马”“选马”》,在巴中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用。在为“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建言征文中,《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体系的思考》被《中国人事报》首篇刊载。业余文化生活健康向上,热情讴歌时代变迁,个人在巴中日报先后刊用4个专版稿件,年见报刊达60余篇。

14.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十四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我们通过民主推荐,成立了机关年度考核委员会,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机关支部成员、科室负责人等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机关年度考核工作,并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提出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意见。在进行考核前,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对进行年度

考核工作进行了总动员,确保了考核工作正常进行。

2、定量考核工作有新举措。针对年度考核工作中存在缺少量化指标的问题,我们在年度考核中制定了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在进行民主测评时,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被测评人的实际表现和考核评价项目,对每位干部分项进行群众民主测评,并填写综合评价意见。按照该评价标准,考核领导小组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干部进行了平时成绩测评。并在汇总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从考核操作情况看,该评价标准为领导客观、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提供了较好的依据。

3、抓好总结、述职环节,强化考核反馈制度。在考核中,我们将干部自己述职作为群众测评的重要内容,要求每名公务员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总结,仔细查找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考核结束后,主要领导与被考核人进行了谈话,反馈考核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充分发挥了年度考核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增进团结、鼓舞斗志的作用。

4、做到“两结合”、“三兼顾”。年度考核期间,在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情况下,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部署,将年度考核与年终工作总结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同时,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做到了学习、工作、考核三不误、三促进,确保年度考核与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5、重点加大公务员考核工作落实力度。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再好的制度不认真落实也等于零。尤其在公务员考核中,认真抓落实是关键因素。要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和方案来考评,近年,局里也涌现了一批青年干部的优秀公务员。对于年度考核结果,要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动真的来实的,通过公务员考核工作,营造党政机关竞争向上的氛围。因此,必须加大公务员考核工作执行力度,下大力气,切实抓好、抓出成效,使每一个公务员受到震动,有压力、有紧迫感,负重前进,切实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才能开创考核奖励工作新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1、以评代考走过场。在实际工作中,考核方法上不科学,程序没有坚持。怕麻烦、求简单,简化考核内容与考核程序,大都以会代考,不注重平时考核,我局没有坚持《考核手册》日记载或日记载过于简单,没有具体内容,未能较好地反映出日常工作的基本情况,不能为年度考核提供有效的数据。名主评议观念淡薄,以测评代替一切或测评表测评要素不切合实际,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甚至包括工勤人员使用同一种测评表,一个分打到底的“老好人”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被确定为暂缓评定等次的人员和不称职人员,使被考核人心中无底。对于拟产生的优秀人员的评议都以单位进行,科室之间相互了解不深,易带来考核结果的不准确性。只是机械地开个会议学学文件,测评一下,评出优秀了事;虽按程序进行,但个人述职只谈成绩,存在问题一带而过,缺乏总结分析。尤其是同事之间碍于情面,只讲成绩优点,不说缺点问题,民主评议凭个人感情、感觉投票,而不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评选优秀。这样,势必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挫伤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2、平时考核很难开展。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平时考核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工作实绩要量化为具体指标,但量化问题很难。由于在《规定》中只是作了一般性要求,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因而有的考核结果都是在年终以群众投票形式产生,没有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随意性较大,一些人情票、关系票还存在。有的虽认为平时考核非常必要,但实际工作中比较难操作也不好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建章立制,形成统一的操作规范,各自制定的办法、制度,随意性强,缺乏应有的效力,考核中难以长期坚持下去。二是在考核的内容上,还缺乏明晰规定,在考核标准上,还没有具体的要素指标,在考核方法上,还未制定出便于操作的规程等,因而平时考核容易流于形式。三是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不大,还没有真正与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优秀等次难以确定。在优秀等次与不称职等次的确定上,通常情况下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在优秀名额的分配上,一般的做法是,按照部门的实际在编人数和优秀控制比例,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分配,这样部门工作优劣没有区别,助长了平均主义,因而也有失公平,因此这一办法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二是

优秀人员的确定,通常情况是单位主要领导年年有,一般同志轮流坐庄;再者“老好人”容易被推荐优秀等次,而工作突出,原则性强的往往难以定为优秀。三是对那些工作表现差,应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只要不是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大都碍于情面,领导怕得罪人,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对其姑息迁就,做个好人,勉强定为称职了事。

4、分级分类考

核未实施。目前,公务员考核一般按管理权限进行,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考核,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由单位考核,在具体操作中,一般是凡领导干部,不论是什么级别、什么单位与职位都有组织部门负责考核,凡其他工作人员均由本单位负责考核,这样就出现了工作性质不同、职位不同、职责不同、职级不同的公务员,在同一个笼统的标准下进行考核的局面,考核标准缺乏针对性,公务员德、能、勤、绩等情况缺乏可比性,最终考核结果缺乏客观性、公正性。

三、具体的对策

1、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是人才评价的范畴,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标准,为实施分级分类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即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务员考核要素体系,并做到考核所涉及的通用要素在项目、内容上应当统一完整,同层次、同类型、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做到尺度相当、要求统一、水平一致,而不同层次级别、不同类别职位的公务员应有不同的考核要求。从总体上讲,考核内容要增加刚性,减少弹性,注重实效性,避免随意性,并与各方面实际紧密结合。三是考核标准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公务员考核的各等次标准必须适用性、可操作性强,尽量避免使用程式化、概念性语句,力戒形式主义、模棱两可。做到定性与定量结合,形式与内容统一,抽象与具体融合,使公务员考核各等次标准达到量化、具体、翔实,不产生任何歧义,不留有自由裁量的空间与余地,杜绝单凭主观意愿或随大流给被考核者评定等次的现象。

2、增强考核制度的激励功能。从目前考核制度奖优罚劣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实际情况看,必须强化考核制度的正、负激励功能。一是调整考核各等次的比例。不论从科学角度讲,还是从现实情况看,表现优秀的人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都是占多数的。因此,应当扩大优秀等次的比例,提高广大公务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变争当优秀是极个别人的事,成为全体公务员的自觉行动。同时对不同层次级别公务员的优秀比例作出相应规定,改变目前优秀等次主要集中在主要领导人员身上的局面。另外要进一步量化、细化、硬化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等次确定的标准、条件,使之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并发挥警示作用,增强公务员的危机意识。二是完善考核结果使用规定,真正起到考核的激励作用。通过多年来的实践及与事业单位考核制度比较看,在考核结果的使用上应作相应改进。三是要严格认真兑现年度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动真的来实的,通过公务员考核工作,营造党政机关竞争向上的氛围,使每一个公务员受到震动,有压力、有紧迫感,负重前进,切实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3、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注重平时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是避免年度考核工作走向虚化、考核功能走向弱化的有效途径。离开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就无从谈起。搞好平时考核必须抓好以下环节: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提高平时考核的地位,建章立制,形成规范,以确保平时考核真正落到实处。如建立月工作实绩考核登记制度、日常考评登记制度、个人能力素质登记制度等,使平时考核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得以保证。二是考核内容、标准要明晰具体。平时考核内容可分为岗位共性目标考核和岗位业务目标考核两个方面。共性目标主要考核德、勤、廉三方面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考勤与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岗位业务目标主要考核能、绩两个方面,主要包括个人能力素质与业务水平提高情况、各阶段工作成绩、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等。要实行定量考核,标准要具体明确,各考核要素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明确加分、扣分办法,考核标准难易适中、宽严得当,体现合理性与激励性。另外平时考核在方法上要力求简便易行、便于操作。三是要注重平时考核资料的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工作台帐、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及平时考核手册等,及时收集、整理、记载、汇总考核备案资料,为年度考核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依据。

15.公共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综述 篇十五

美国目前的公务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般适应环境的能力、学习的能力、遵守法规的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工作的美观性、工作的表现性、工作的准确性、按质量完成的工作数量、尽职程度、所达到的工作期限、努力的效果、其他涉及实效的因素、合乎工作规定的程序、完成工作的技巧、判断力、其他因素。它进行检查的内容是职务的内容和工作的效率, 最主要的对工作效率和工作内容进行分析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质量分析法, 另一种是数量分析法。质量分析法包括的内容是:质量的好坏、工作的精确度, 以及分析、协调的能力等。数量分析法包括的内容是:时间的多少、工作程序的多少等。另外还有专家或集体团组的工作分析法、职务内容分析法、多方参加的工作分析法等, 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应根据部门不同的工作特点, 分别选用适用的方法。

英国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 因此其公务员选拔所涉及的考核方面十分广泛:深入理解问题的能力、善于沟通的能力、善于处理好人际关系的能力、领导和管理的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高效率工作的能力、统筹全局的能力。由于上述几个方面考察的内容范围十分广泛和抽象, 很难进行量化, 因此给评估标准的制定以及评定把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他们也在紧急积极地探索和改进, 以期望找到更加简单明确、更加科学合理、更加便于掌握和实施的心得评价体系。

法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由所在部门的行政首长主持, 从上到下按照公务员的隶属关系, 直接由上级担任主考。由于人员结构不同、各部门的编制的不同、在具体的法律运行中所遇到的困难不同, 因此法国政府部门在进行系统的公务员考核采用的具体运行打分也不完全相同, 在一定的原则和宗旨下, 根据不同的部门不同的情况拥有一定范围的自由裁量余地和不同的落实方法。在整个选拔过程中都以工会的意见为重, 由工会和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决定, 而无论环境和社会演变, 都如此实施。多数部门目前仍沿用考评与打分相结合的办法, 除了个别部 (如邮电部) 已取消打分, 改成考评制。

日本的公务员考核内容非常细化, 通过将在公务员考核内容细分, 并赋予各细分项一定的分数, 使得日本的公务员考核制度非常具有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性。性格、能力、适应力以及勤务实绩是日本公务员考核的四项内容。

德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与其他国家的考核制具有一定的区别, 其考核的结果是与晋级、工资、奖励等没有关联。从某种程度来说, 通过这种比较公平、透明的考评, 被考核公务员可以对自己工作业绩以及胜任工作的能力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自我认知。从管理层的角度考核的目的主要是对公务员能否胜任工作做出评价, 既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在提出相关培训建议, 根据其能力特征预测未来发展方向的同时, 这种考核也促进了上下级以及横向的交流。

二、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综述

我国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与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相比有着自身的独特性, 但是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的发展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程度进一步扩大, 西方先进的政府管理理念和政府绩效管理方法也正逐步为我们所接受。

1993年, 河北省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开始探索建立和实行干部实绩考核制度, 逐渐形成了以目标责任为核心的制度模式和以激励约束为根本的干部实绩考核的运行机制。从此, 开启了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改革。

1994年, 烟台市借鉴香港地区社会管理部门和英国的先例, 针对广大市民强烈反映的城市社会服务质量差的问题, 率先推出把服务程序、标准、内容、时限、责任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在社会的监督下实施, 违背承诺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最终大大提高了政府部门运行的效率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的“社会服务承诺制”。这个承诺体质实际上是通过向系统内部引入一种外部绩效考核的机制, 使体制内的绩效评价机制多元化, 使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合理。

从2004年开始, 长春市通过注重平时量化考核, 并将其作为衡量期培训的重要一环, 全面开展公务员的大规模培训工作。长春市通过将工作时间和日常培训完美的结合, 使公务员的量化考核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长春市每名公务员在每年的年初都会得到一本用于公务员平时量化考核的工作日记。参照年度公务员培训大纲, 工作日记配合年度公务员培训任务, 使实效性、实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得到了突出, 以每日一题、每周一题、每月一个案例分析等时刻记录的形式展现给大家, 涉及的内容包括公务员能力建设、公务员法、法制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每一位公务员要将每日的工作内容、工作体会和工作收获都记录在日记上。同时, 还要针对工作日记中所提出的问题, 进行年终组织全市公务员集中验收考核, 检验公务员学习和实践服务培训效果。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对工作日记进行日常抽查与定期检查, 将公务员工作日记的完成情况作为平时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督促广大公务员把日常的业务工作与理论学习融合起来, 提高广大公务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逐步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

2005年, 浙江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联合发出《浙江省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 (机关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随时可能因为百姓的投诉或其他影响年度考核的行为而丢了“铁饭碗”。浙江省将群众评议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并做出公务员被投诉两次次年不得晋升, 以及连续两年被投诉三次的将被辞退的规定。之后, 我国地方政府关于公务员绩效评价的创新发明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如各地纷纷实行的“效能革命”“满意度评价”“网上评议”等, 显示出我国地方政府创新的活力。从整体上来看,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是我国公务员绩效主要考察的内容, 这四个方面还各有许多具体的评价要素和指标, 在操作中往往由上级打分和个人自评相结合, 最后有一个加权计算得分。2006年1月1日起我国政府在传统的四个方面之外还加入了第五个方面, 即“廉”。

2007年1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联合印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 》, 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使用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 》 (以下简称新《规定》) 是以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为依据的, 相比之下, 其程序更合理, 内容更全面。但不可否认的是, 由于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起步较晚, 发展历史较短, 新《规定》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总的看来, 这些方法还都比较零散, 不成系统, 操作上也缺乏规范、科学的程序和理论支持, 特别是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和界定模糊, 现有的绩效结构不科学, 缺乏很强的操作性, 因而往往难以落到实处。

摘要:公务员考核内容在西方公共部门决定于政府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虽然内容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 但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动下, 西方各国纷纷进行了以体现绩效市场化和结果为本的改革。政府围绕其使命通过采用全面质量管理以及目标管理等手段, 从重视勤绩方面的考核, 完善信息反馈, 实现成本核算, 实行绩效预算, 强化政府对议会和公众的双重责任等方面入手加强绩效管理。

关键词:公共部门,绩效,考核

参考文献

[1] (英) 理查德·威廉姆斯.组织绩效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

[2]郭济.绩效政府:理论与实践创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3]方振邦.绩效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4]朱庆芳.国家公务员考核实务[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 1994.

[5]李忠波.公务员绩效评估的难点和对策[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06, 9.

16.公务员考核实现的四个转变 篇十六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转变

中共中央政治局2009年6月29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对我国的公务员考核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更突出“民生”,过程要更强调“民主”,结果要更体现“民意”。结合我国现行实际,为了达到相应的要求,我国的公务员考核须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考核内容民生化、考核标准具体化

当前的领导干部考核甚至公务员考核在考核导向上总是偏重于经济发展指标,而对社会民生关注不够。同时,在具体考核中,也存在考核标准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的不足,需要加以改变:

1.完善考核内容。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更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更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改变过去“唯GDP论英雄”的考核导向,切实关注民生。

2.考核标准具体化。《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要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但是这不是针对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而且对于各个考核内容的具体评判标准、各个内容所应占的权重均未作定量规定。例如, 可以将德分解为政治信念、法制观念、思想品德、团结协作等二级指标。将政治信念再细分为学习成果、理解能力、运用状况等三级指标。凡是能量化的指标也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如“德”的权重应在30%以上,对越处在官僚底层的公务员,“绩”所占的比重应更大,指标应更具体。如江苏省,实施绩效考核的各部门,及的比重一般占35%以上,一些基层部门则占到40%~60%以上。

二、考核方法综合化,考核程序规范化

(1)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加大群众评议在公务员考核中的分量。群众是公务员的服务对象,群众的意见是衡量公务员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2)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但是在实际考核中,平时考核多采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日志和阶段工作志的形式,重视不够,检查工作也不到位。因此,须加大平时考核的执行力度,真正发挥平时考核的激励、鞭策和纠偏作用。(3)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由于定性考核简便易行,定量考核操作繁琐,一些领导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只有实现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的有机结合,才能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4)个人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强调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一致性,避免无论部门工作好坏,部门的内部优秀名额比例相同,个人考核与组织考核分离带来的明显不公正现象,真正实现优秀的组织绩效和优秀的个人绩效的统一。

三、考核等次丰富化、考核结果运用实效化

在当前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等次偏少,比例不合理,容易形成“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二是考核结果缺乏使用,没有真正和职务升降、培训制度以及组织处理挂钩,影响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甚至丧失了考核的意义。因此,考核结果上必须向等次丰富化和结果实效化方面转变:

(1)考核等次丰富化。在我国,“优秀”等次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不称职”、“基本称职”有明确的规定,人数极少,这样大部分公务员就处在“称职”等次。在“称职”等次的内部,也存在相对优秀和相对一般的,“称职”这一等次不能将这种情况客观的区分出来。建议在优秀和称职之间再增加“比较优秀”或“良好”等次,增大考核区分度,使考核结果更加合理。(2)考核结果实效化。一是要与职务升降相结合,干部的职务升降、选拔任用要充分的尊重考核结果。二是要与培训制度相结合,通过考核,了解被考核者的优劣长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公务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三是要与组织处理相结合。同时,也要注重公务员的心理承受能力,既要给被考察者压力,也要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四、评价主体知识化、监督主体多元化

目前考核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被考核者的考核问题上,忽略了主管领导、其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等评价主体的要求,实际上,他们的专业与否以及监督情况如何,对公务员考核结果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实现评价主体、监督主体的知识化和多元化能使考核的结果更加真实可靠。(1)除主管领导外,还应当把被考核者、服务对象、单位同事、行政下级甚至第三方一起作为考核的主体。(2)在考核人员的选择上,要选择那些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业务熟悉,对考核工作比较掌握的人员作为考核的主体;且要对考核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使其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重点等,在实际执行中,尽可能做到考核标准统一。(3)可以考虑聘请没有相关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来实施公务员的考核,这样更能保证公务员考核的客观、专业和公正性。

参 考 文 献

[1]陈琴,毛瑞新.《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须实现六个转变》[J].求索.2009(5)

17.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篇十七

关于开展2015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筑人社通〔2015〕223号)和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筑人社通〔2015〕22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2015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3月10日。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安排,抓紧实施。要建立考核机构,制定考核方案。成立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将考核工作要求及时通知所属单位,并督促组织实施,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度考核并报审。

(二)考核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将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任免与人才开发科审核确认和备案。报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逾期未报的,不再予以审核备案,不办理正常晋升工资及兑现其他与考核结果有关的待遇。

需报审的材料为:

1、单位开展年度考核的工作总结;

2、《贵州省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2份,不得复印;内容需用碳素黑色钢笔填写,不得复写、打印。);

3、《修文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修文县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A4纸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档);

4、《修文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修文县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A4纸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档);

5、优秀等次人员的相关材料;

6、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和不定等次人员的情况说明。

《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修文县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修文县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必须先送县人社局职称管理科审签后再将所有材料送录用调配任免与人才开发科审核。

(三)评优比例等次的确定。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优秀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不含科级领导实职)的15%以内;本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且考评获得优秀(一等奖)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

2、事业单位人员: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计算,控制在15%以内;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经批准,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20%以内。

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人员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要分开计算,互不挤占。

(四)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分别同时报审《考核记实手册》、《公务员奖励审批表》或《修文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修文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奖励备案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备案表》、优秀等次人员的现实表现材料。

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其《考核记实手册》中的月评、年终评鉴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须在单位公示5天。优秀比例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凡不按要求上报的人事部门一律不予审核材料。优秀人员的《奖励审批表》需经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县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本年度优秀人员经审核后发放《优秀证书》,未经审核确认的,人事部门不予认可,不予兑现有关待遇。

(五)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请认真按照表格填写要求(见附件)进行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

三、其他事宜

1、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考核要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事业单位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考核政策。

2、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的部门(1)机关党委、团县委、妇联、文联。(2)统战部、工商联、科协。(3)离退局、老龄委。

(4)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82329814。

附件:1.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填写要求

2.考核相关表格

(1)《修文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表一)

(2)《修文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表二)

(3)《修文县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表三)

(4)《修文县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表四)

(5)《公务员奖励审批表》(表五)(6)《修文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奖励备案表》(表六)

(7)《事业单位人员奖励审批表》(表七)(8)《修文县事业单位人员奖励备案表》(表八)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印发

18.公务员管理工作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篇十八

二、根据《关于政府系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献人社字〔**〕7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我县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逐步趋于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对**市人事计划管理和统计系统进行了完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补录工作,根据市局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中心进行的联网。

三、按照《**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献政字〔**〕182号)以及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规定,根据县乐寿镇政府、交通局、郭庄镇政府、淮镇政府、商林乡政府、国土局、人社局工作需要,我局会同县编办对这些单位推荐拟任的31名正股级干部任职资格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组成考察小组,考察小组主持召开了单位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通过填写推荐票、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并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对31名股级干部人选进行了任职前考察。

四、我们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我县政府系统机关副科级以下662名公务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此项工作以完成。再上年度的考核完成后我股室继续加强了对全县662名公务员的网上考核和培训,对每月一次全县机关公务员网上考核和培训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和通知。

五、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动态,严格执行省社平工资和省养老金平均水平以及加发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尚未下达,我县上半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暂参照《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冀企转联字[**]1号)执行。同时,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协调各主管单位对每一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情况,解决他们的困难,确保了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根据**人社局军转办公室的通知和要求,做好20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为转入我县的1名军队转业干部办理了安置手续。

六、根据**市人社局规划统计科通知,我局会同县编办对我县政府工作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乡镇机关自然减员人数和空编情况进行了审核。依据职位空缺情况,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促进事业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申报了我县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招录计划。

七、根据冀政法字〔**〕1号文件精神,**年我县接收安置3名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班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公务员登记手续。其中:县公安局2名;县司法局1名。。

八、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冀办法26号)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县科级以下政府序列公务员的档案进行了查阅和记录,并制定了工作方案上报县政府,组织全县政府系统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公务员填写了**省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九、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省20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公局发〔**〕2号)要求,成立了考察小组,对通过体检的12考生进行考察。认真查看考生的相关材料,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仔细核对出生年月、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学习工作经历。特别是涉及违法违纪处理的情况,认真核对,并备份有关材料,为12名同志办理了录用手续。

19.日本新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六大特点 篇十九

一、制度设计注重实效, 试点严谨并注重调查

从20世纪末日本政府开始着手公务员制度改革, 到2009年4月1日正式颁布“人事评价”制度, 经历了长达十年的调研准备和试行阶段。在设计新制度前, 日本政府进行了详细而全面的公务员制度调查, 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源,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这项调查研究成果为日后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提供了总体方向和指导, 使改革能够行驶在正确的道路上, “针对问题”产生实效性。此后, 经过初步设计的新“人事评价”制度并没有立即实施, 而是经过了两年试行, 范围由中央到基层、由点到面不断扩大, 参与人数也成倍增加。具有启发意义的是, 每次试点结束后, 日本政府都会开展详细的问卷调查, 针对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和结果的可信度, 以及参与试点人员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并吸收参与试点的政府部门和被考核者两方面的意见, 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由此可以看出, 日本公务员制度的一系列改革, 尤其是考核制度的改革过程相当谨慎严密, 环环相扣、不断完善的制度设计过程成为日本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一大特色。

二、实行全过程管理, 注重平时考核

日本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以定期考核为主, 每年举行一次, 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定期考核是在规定时间内对公务员进行全面的能力素质及业绩的综合考察, 其结果关乎公务员的奖惩与晋升。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的结果为基础, 平时考核为定期考核提供日常出勤情况、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参考。特别评定作为平时考核中一种重要的考核方式, 是对定期考核的一种重要补充, 能够在必要的时间了解职员的工作情况,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日本新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改变了过去僵化的年度考核模式, 引入全过程管理的目标管理法, 使得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融合。上级主管和考核者可以依照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被考核者实施监督和纠偏。通过一年两次的“业绩评价”, 考核者能够基本有效地掌握被考核者的阶段目标达成情况, 并及时实施奖励或惩处, 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敦促了被考核者在年底完成工作目标。由此看出, 日本新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特点之一是注重日常监督和反馈, 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

三、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 道德考核自成一体

此次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将过去的内容指标全部推翻, 建立了全新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体系。新的考核体系建立了从指标设定到考核结果运用的一整套完整制度。首先, 考核指标不再固定, 而是以不同职务的能力素质要求和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为参照;其次, 将“职务工资制”转变为“能力工资制”, 以鼓励公务员参照职务的能力素质要求, 努力全面提升自身的能力和业绩;最后, 以“能力”和“业绩”评价的结果作为晋升考察的重要依据, 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日本对公务员伦理道德的要求和评价十分重视, 为此, 出台了专门的法律并单独进行考核。

四、重视考核者培训, 确保有效实施

新的日本公务员“人事评价”制度中, 最引人注目的是其对考核者培训的重视。事实上, 考核者培训是制度实施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 制度的实施效果取决于制度参与者能否准确领会制度意图, 掌握执行的能力和技巧。如果考核者对制度的理解不到位, 就有可能使制度执行与制度的最初设计意图产生难以预测的偏差, 最终导致改革失败。以2011年日本政府开展的“人事评价”制度的考核者培训情况为例 (见表1) 。针对不同的考核主体, 日本政府开设了不同的授课内容, 针对本府省 (部委) 课长级的考核者, 主要授以应用方法, 包括成果面谈的技巧和案例教学;针对管区机关等课长级的考核者, 主要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来授课, 包括实行评价和面谈情景模拟等。仅一年之内, 日本全国举行了37次考核者培训, 培训人数达到1623人, 培训规模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这也是日本新型“人事评价”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保证。

五、考核过程透明, 注重考核对象的参与

日本公务员“人事评价”制度建立了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考核制度。过去, 考核对象既不参与考核指标的设定, 也不了解考核的流程和进度, 在考核结束后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评价结果, 更不能对考核结果进行申诉, 可以说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接受判断和评价结果。新的考核制度将全部过程公开化, 在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强调考核对象的参与。这一变化体现在实施考核之前, 必须事先通知考核对象, 使其了解考核的目的和过程, 并亲自参与考核内容和指标的设定工作, 达成意愿一致的工作目标;在考核的实施过程中, 需要被考核者对一年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这也是最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果及运用方面, 考核结果必须向考核对象公开, 并设计了一套健全的投诉机制, 对结果有异议的考核对象可以提出申诉, 维护自身权益。总而言之, 在新制度各环节的设计上, 着重强调保护考核对象的合法权益, 确保考核结果更可靠、更客观, 并使考核真正成为提高公务员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六、考核结果运用灵活, 方案清晰

过去, 日本公务员考核结果的运用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 且运用方式比较模糊, 除实施绩效奖金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外, 其他的奖励方式与考核结果的直接关系并不密切, 不能很好地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新的“人事评价”制度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方案进行了相当详细的设计, 包括职务晋升、职级晋升、提薪、勤奋津贴 (奖金) 、人才培养等奖励方式, 还有免职、降职、降级等处罚方式。奖惩模式不仅多样, 而且相应的达成路径也很清晰, 每项奖惩均与能力和业绩评价的结果直接相关, 大大提升了考核结果的运用程度, 为公务员的能力开发和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20.深化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几点思考 篇二十

一、推行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升工作业绩

在推行公务员绩效考核中,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业绩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务员的奖惩、升降和工资待遇等,一方面,可以检查公务员工作是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激励公务员提升工作业绩;另一方面,可以使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得到社会的承认与尊重,从而满足公务员对荣誉的追求,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有利于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科学合理用人用才

实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让群众参与评议,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有利于完善公务员的制度管理体系,如职位分类、职务任免、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等。绩效考核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务员实行管理的基础,它通过对公务员的政治表现、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的具体考察,进而对其作出公正评价,以此形成对该公务员进行培训、奖惩、升降、工资增减等的客观依据。实行科学有效的考核能够从源头上纠正公务员管理上的诸多不良倾向,实现科学合理用人用才的目标。

(三)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能够促使公务员按照党和政府以及所在职位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能力,规范服务行为,从而促使广大公务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公正,有助于发现干才,确保德才兼备、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得到留用、提拔和褒奖,不称职公务员得以降免或清退,保证公务员队伍的良性运转。同时,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提高和服务、敬业精神的增强直接关系到行政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能清晰划分责任,做到定岗定责。责任清晰,任务确定,落实到人,就能够极大地促进行政工作绩效的提高,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从而优化机关廉政建设、提高公共社会服务质量和效益。

二、当前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笼统,针对性不强

现行的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有德、能、勤、绩、廉五项。其考核内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极大的包容性,但这种概括性和包容性的另一方面就是考核标准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指标。没有把公务员绩效考核与公务员所在的职位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起来。考核指标模糊不清,难以量化。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这无形之中增加了考核的主观性甚至是随意性,考核结果难以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务员的工作绩效。此外,考核标准过于笼统还导致考核针对性不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基本上都统一套用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不做具体区分,难以反映每一个个体的真实素质和水平。

(二)考核方法单一,量化方法运用不足

在考核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仍采取过去单一的方法,如撰写总结、填写考评表、测评简单排序、领导批语等,而公务员绩效考核技术性的量化方法运用甚少、信息化程度不够、深度不够,难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过于笼统,层级过少,定性有余,定量不足。一些单位和部门,不愿花费太多的精力对多种考核要素进行量化细化,制定内涵明确、标准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停留在定性的基础上,缺乏可操作性。

(三)考核结果认定平均化,结果使用不当

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在考核结果认定上,往往采取平均主义。其一,大家轮流做“优秀”,考核结果失真,造成公务员心理上的平均主义倾向,考核的结果无法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其二,由于考核规定优秀比例一般不能超过15%,而真正不称职的也是极少数的,所以绝大多数人都集中在称职的等次上,难以起到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其三,由于按部门人数多少核定优秀名额,以致不分部门工作优劣,评出的优秀比例是一样的,既影响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又影响公务员的积极性。在对考核结果的使用上,没有拉开优秀与称职公务员的奖励距离。职务晋升、晋级增资和奖金发放等方面没有多少差别,不利于激励作用的发挥。

(四)考核程序不规范,监督不力

进行年度考核时经个人总结、群众评议、主管领导评议、考核委员会审核、最后确定考核等次、反馈个人等步骤,而对于日常考核没有统一的、具体的程序。在考核过程中,一些单位只注重考核结果的收集汇总,对考核程序和具体工作缺少相应的监督,极大地影响了绩效考核程序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造成一些单位考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流于形式,弱化了群众评议监督作用,从而影响了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深化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思考

(一)建立分类考核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

分类考核就是对不同部门、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在坚持考核标准的前提下,按照职位分类所建立的岗位职责规范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公务员绩效考核要在坚持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的前提下,增强现行考核标准的针对性,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分类考核制度。其一,对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应按职务和职级分别考核;其二,对从事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及司法工作的公务员,应针对职位的特点,除运用基本的考核方法外,还应采取具有较强针对性、补充性的考核方法;其三,要在已有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基础上,增加公务员任前考核(包括录用考核、调任考核、晋升考核)、任期考核、专题考核等。建立分类考核制度,出台完善绩效考核的指导性文件,以保证分类考核体系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逐步实现制度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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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务员绩效考核至关重要。要明确定量方法为主、定性方法为辅的原则,对于如何定量,可采取事实记录绩效考核法、相对绩效考核法和绝对绩效考核法、360度绩效考核法等现代考核方法,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配合适分值,为体现重点考绩原则,宜将考绩分值比例适当提高;为反映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德、能、廉三个方面可实行按等级计分的办法,而对勤、绩两个比较容易量化的方面,则可以将各岗位公务员的工作或服务态度、出勤率、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和贡献等各方面明确分值。采取考核标准量化,既容易掌握,又便于分出高低,避免单凭主观意愿或随大流给被考核者评定等级,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三)科学运用考核结果,积极落实激励机制

公务员考核结果在认定上应充分运用考核结果,防止平均主义倾向,保证激励功能的发挥。一方面,可以考虑在优秀与称职等次之间增加良好等次,来区别称职人员中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一般的公务员,做到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考核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机关在对公务员个人考核的同时,应加强对各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可以适当提高该部门公务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反之亦然。此外,应使考核结果真正为公务员的后续管理环节服务,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惩、晋职晋级、辞退制度相结合,真正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如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将之与晋职晋级挂钩;对评定为基本称职者扣发一定数量的奖金,以示警告;对考核不合格者严肃淘汰,严格公务员辞退制度。

(四)加强考核全程监督,完善保障反馈机制

公务员绩效考核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全程监督,建立考核监控机制,加强事前环节监督、事中环节监督和事后环节的反馈。要加强对负有考核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可靠。考核是对公务员工作绩效乃至德能的评价,公正公平是最重要的,尤其要加强与被考核人的沟通,健全畅通的权益保障渠道,完善考核反馈机制,确保被考核人明确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指明改进的方向,这也是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价值之所在。

(作者简介:谢兆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副局长;何华,广西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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