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书

2024-12-08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书(精选5篇)

1.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一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人员,人文关怀

引言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从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进一步界定“三性”工作岗位范围、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和加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然而, 长期以来,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工不同酬等违规用工现象, 频繁发生在劳务派遣人员身上, 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劳务派遣人员的热情, 导致了劳务派遣人员的人心思动与流动过快, 身份的特性也决定了劳务派遣人员存在的消极心理。经常性的人文关怀, 是针对劳务派遣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思想问题, 随时随地进行的教育疏导工作。深入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对于巩固、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帮助劳务派遣人员正确理解上级的决议决策及新《劳动合同法》带给他们的福音,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化解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矛盾, 稳定遇到突发情况和重大转折时的情绪, 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和影响, 防范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 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劳务派遣的现状

劳务派遣通常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要求,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将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 用工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特殊用工形式。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是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 被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发生劳动关系, 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 形成有关系没劳动, 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我国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 在实践发展中存在着劳务派遣机构繁多、资质良莠不齐, 被派遣员工的稳定性差, 员工流失率较高, 劳务派遣中同工不同酬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劳务派遣人员的积极性, 也决定了劳务派遣人员存在一定的消极心理。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心理情况分析

(一) 自卑心理

由于体制方面的约束, 长期以来, 劳务派遣人员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 个别正式员工还不经意地会流露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歧视, 导致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产生低人一等、“二等公民”的自卑心理。主要表现为缺乏归属感和责任感, 政治热情和责任意识相对较差, 对所在单位的各方面发展的关注度不高。

(二) 不平衡心理

在用工单位中, 由于相同的工作岗位上并存着编制内的正式工和编制外的多元化劳务工的区别, 体制上的原因导致了同工不同酬现象。劳务派遣人员承担着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甚至更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 却享受不到与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 甚至于得到的是远远低于正式员工的待遇, 自身的劳动和价值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和认可, 个别劳务派遣人员由此产生不平衡心理, 认为没有受到公正的对待, 客观表现为情绪容易波动、发牢骚。

(三) 困惑心理

在对劳务派遣人员群体的调查中发现, 35岁以下人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他们基本都是八十年代出生的青年, 刚踏入社会不久, 社会阅历不足, 世界观、价值观没有完全定型, 抵抗力、免疫力都不强, 加之在家里和在单位所受重视程度差别较大, 在思想、感情上难以接受, 对于自身的现状和一些社会现象不能完全正确的认识和面对, 存在困惑, 有时甚至会产生一些情绪的偏激和多变。

三、加强劳务派遣人员人文关怀的策略

加强人文关怀, 不但要从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意识上做工作, 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创新管理制度建设, 因此, 笔者从这两方面展开分析。

(一) 从思想意识上做工作, 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人文关怀

1、以人为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理想信念的提升

提倡人性化的管理模式, 做到以情管人, 不允许打骂体罚情况出现。并且以人为本, 适当进行暖心工程。通过给每一位劳务派遣人员办实事、解难题, 增强队伍的向心力。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准, 保障其具备正确的理想信念。要在劳务派遣人员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 让劳务派遣人员能够有正确的自我认知、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 摈弃自卑心理, 正确面对所面临的现状, 并将思想政治工作和他们的工作情况、具体业务结合到一起, 促使劳务派遣人员理解形势, 使他们从根本上明白当前所在企业的管理模式, 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自我定位,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以企业文化氛围增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意识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 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 其核心是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能够提高整体的凝聚力与向心力。笔者认为通过节假日组织进行各式各样的文化活动, 用积极的文化来熏陶员工, 用科学的方式管理员工, 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员工, 使劳务派遣人员逐步产生主人翁责任感, 进而增强工作能力。

3、以激励措施激发劳务派遣人员的进取精神

良好的环境和措施能够激励广大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集体认同感, 有利于塑造出一支优秀的劳务派遣人员队伍。设立与完善劳务派遣人员奖惩措施以及人员的激励措施, 根据实际需要, 多方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同时将劳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资相挂钩, 表现突出者给予及时的奖励, 表现较差的给予相应的惩处, 以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心、积极性。

(二) 创新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人文关怀

1、通过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 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律保护

按照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之日起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并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核实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约定双方的权力、义务,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 应视为用工单位直接用工。

2、通过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全方位、多类型培训, 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开展对劳务派遣人员的业务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行业操守素质的培养。根据合同, 选派符合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对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须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定时定期地对不同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分别进行不同工作的技能培训及预案处理方式的培训, 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改善自我认知, 使劳务派遣人员能够迅速的适应“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的要求, 更好的发挥劳务派遣补充用工的作用。

3、通过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 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 通过督促检查指导, 严格落实新法的各项规定, 切实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把监督工作往深度广度推进, 不能只浮在表面, 强化督查工作, 重点做到有针对性、计划性, 认真审核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派遣资格, 严格控制被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认真核实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岗位是否符合“三性”工作岗位的要求, 对劳务派遣人员真正做到“同工同酬”, 对违反新法的劳务派遣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从而促使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史玉峰.建筑工人的管理模式分析[J].山西建筑:2008, (9) :34

[2]屠庆忠.对我国劳务输出的理论分析与经验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 2004

[3]杨春旭.劳务人员核心竞争力分析与综合评价体系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 2011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二

关键词:非全日制用工; 全日制用工; 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非全日制用工作为灵活用工中较普遍的用工方式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虽然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争议远没有同被列入“特殊规定”的劳务派遣那么引人关注,但理论界的质疑和实务界的分歧一直都存在着。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非全日制”,可以找到4812个检索结果,其中2014年至2016年的案例就占到了76%之多,[1]可见有关非全日制的争议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些案例的争议焦点往往都集中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确认之上,一旦非全日制用工被否定,接踵而来的就是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一系列诉求。而如果非全日制用工被确认,这些诉求都无法实现。所以在这些劳动争议中,如何确认劳动关系成为关键。但由于对法律认识方面的分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及各级法院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笔者在此特选择一个一审和二审不同的案例来对非全日制用工确认中的难点问题作一解析,希望能对消除分歧有所助益。

一、案例回顾

2014年10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5份有关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争议的二审判决,其案由均为山西大厦客房部清洁工因非全日制用工纠纷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要求确认其与山西大厦为全日制劳动关系,而非一审法院确认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存在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山西大厦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

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看出,纠纷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劳动者与山西大厦是否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二、山西大厦是否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第二个争议实际上是第一个争议的附随问题,只要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确认,经济补偿金自然也无需支付了。而从判决书中我们也看到此案的审理可谓一波三折。先是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山西大厦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紧接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确认双方存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山西大厦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最后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定双方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山西大厦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为什么经历如此多的波折,关键就在于大家对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确认的不同认识。

二、争议焦点解析

这五起案件中的劳动者均为山西大厦客房部清洁工,主要负责客房的清洁工作,工作时间主要集中在上午八点至十二点之间,工资的计发则采取计件计酬的方法,按照每日的工作量月结工资。双方的争议和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临时用工是否等同于非全日制用工

山西大厦主张非全日制用工的重要依据是案例中的劳动者均为客房部兼职清洁工,在其工资发放表中均注明“客房临工”。一审法院正是依据此确认劳动者与山西大厦为非全日制用工。但二审法院并没有将此作为判决依据。这就引出此案中的第一个分歧点:临时用工是否等同于非全日制用工?

临时工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特殊产物,泛指用人单位非正式雇傭的劳动者,是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相对应的一种用工形式。但实际上这一耳熟能详的概念并非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无论是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还是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均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并无临时工之说。但非全日制用工却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有清晰的法律界定,其虽亦有临时性的特点,但是属于用人单位正式雇佣的劳动者,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一审法院将临时工等同于非全日制用工,而非采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概念来判决此案,做法显然无法令人信服。

2.计件计酬如何判定用工形式

在本案中,劳动者的计薪方式是按件计算,多劳多得,每月的工资总数并不固定。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计件计酬如何判定用工形式?

计件工作制是一种特殊的不定时工作制,是以劳动者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用工形式。但《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工作时间来加以界定的,因此面对计件计酬这种特殊的用工时,我们就需要将其转换为计时制,才能判定其为何种用工形式。而二审法院所采取的判定方式正是如此。根据山西大厦提供的客房报酬单价和完成客房清洁的单位时间,比对劳动者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劳动者在山西大厦每周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已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所界定的标准。所以判定其为全日制用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未按法律规定发放工资是否影响用工形式的判定

《劳动合同法》第72条明文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于这一条的执行是否可以有所变通成为本案的另一个分歧所在。

一审法院认为尽管山西大厦对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有违法律规定,但从山西大厦工资发放表上“客房临工”的用工表述和山西大厦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其购买社保而劳动者并未提出异议的客观事实完全可以判定双方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工资结算方式的违法并不能改变客观存在的用工性质。如此的表述也确实令人有些咋舌。如果法律的规定不能够在法院判案中得到严格的执行,违法可以如此被忽视,那法律的作用又何在呢?因此,二审法院对此做出了纠正,认为综合劳动者的实际用工时间和报酬发放方式,劳动者与山西大厦的用工关系并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特点,原审法院对此认定错误。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难点解析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争议解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实务中,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判定还是存在一定分歧的,而要消除这些分歧,就必须要明确以下两个问题。

1.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节点

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关键点在于对时间节点的把握,这也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基本特点之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个时间节点有两个,一个是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一个是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所以在考虑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时,要综合这两个时间节点来考虑,尤其是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一旦超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全日制用工。但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用工,如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工作制等,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折算为小时工作或周工作时间,以便于判定其为何种用工形式。

2.劳动报酬支付周期

在本案中还涉及到劳动报酬支付周期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在许多案件中出现。尽管《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还是有很多用人单位按照惯例按月支付非全日制用工报酬。而一些法院和律师亦认为此项并不能作为认定全日制用工的充分条件。[3]本案中的一审法院显然也是采取了这样的判定原则。但是这样做是否正确呢?

我们知道,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规定,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在法条中,强制性规范通常使用“必须”或“不得”等词加以表述。而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支付周期,《劳动合同法》的表述是“最長不得超过十五天”。很明显,这是一条强制性规范。因此任何个人及单位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违反,否则将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故而笔者认为,这一条亦应成为确认非全日制用工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在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进入《劳动合同法》的规制范围本身就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既已进入,我们就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加以执行。用人单位不得利用非全日制用工来规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亦不能借此来主张超越法律规定的权利。非全日制用工作为全日制用工的补充,其发展势必不会戛然而止,法律将成为控制其良性发展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数据来自中国文书裁判网,2016年8月11日访问.

[2]案例选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3]何永强.《工作时间是判断非全日制用工的必要条件》,2016年8月10日访问.

作者简介:

3.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xxxx塑业有限公司

法人:郝xx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xx淮安。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特别说明:《xxxx塑业有限公司》实行的是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中午1-2小时午休时段不打卡;早晚上下班时间根据时令节气变化而变化,中午因为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同时允许乙方中午在不影响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休息,同时下午四点左右提供简餐,所以全天有1-2个小时是不工作时段,原则上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此说明及实际执行情况均已得到乙方承认和支持。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和乙方协商,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此协商意见已经得到乙方同意,相关加班加点的补休和应当支付的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在甲方给付乙方每个月的薪资中包含。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RMB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出差加班及补助、实际工作时间、日常加班时间、节假日加班时间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

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

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甲方企业合理合法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得到明白告之且人手一份。

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中的乙方,在二个工作日内无故缺班或不听从相关领导安排的合情合理的工作,同时没有及时向相关领导提交书面申请,视为自动辞职,乙方自愿放弃一切合理合法的权益,此条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已经得到乙方明白并愿意遵照执行;

本合同中的乙方,在感到自己不能胜任工作或自愿离职时,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辞职报告,此条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已经得到乙方明白并愿意遵照执行;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乙方薪资的个人所得税,由其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由其个人自己缴纳,与甲方无关。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年**月**日

签名日期:

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篇四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八】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1994年劳动法主要是以全日制劳动关系为模式进行设计和规范的,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没有涉及。本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规定。把非全日制用工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也使得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有了法律认可的凭证,有利于维护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根据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本法的适用范围,本条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只限于用人单位用工,而不包括个人用工形式。个人用工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应受民事法律关系调整,但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为用人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应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因为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从事非全日制劳动,所以本条所规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累计时间,都是针对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所做出的,而并不是指劳动者实际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劳动时间和每周累计的全部劳动时间。

20xx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与该意见相比,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缩短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累计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法律效力高,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应当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九】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本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并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发放工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十二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3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工作地点在

或。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日,每日工作小时。

第四条 工资按如下方式:

第五条 每月/周为工资支付日。

第六条 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缴费。

第七条 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且乙方应将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告知甲方。

第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条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文书范本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况),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4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68年8月10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____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_______________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5

文章摘要: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针对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特别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及企业用工不合理的普遍现象而提出由于劳动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旨在通过倾向性地保护雇员,以达到实质公正的平等状态,最终实现雇员和企业的双赢。本文主要阐述新法对企业薪酬体系的修改规定及影响,分析当前企业和劳动者对新法的反应,提出企业如何对待新规定,构建***的劳动关系。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步丁动台同法》)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引起厂极大关注。在它开始实施以前,就已引发“外资撤资潮”和各公司‘突击裁员”**:日本数码相机奥林巴斯决定于20xx年前将中国的两座工厂合井为一座,于附受资约7亿元在越南设公司在总部和全国各地分公司人举裁减5至9年的老员工,其中成者卜分公司裁员规模达到最大;9月,华为鼓励7000名工作满8年的员辞职再上岗;10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全球裁员200余名,其中在中国深圳、仁海、莆田、东莞的四个部分,曾、计裁掉约100多少、等等。

新《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历史上最受关注的一邵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象征。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关柱应在于其增加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尤其新法对企业薪酬体系的影响可谓之大。从篇幅看,《劳动合同法》关于薪酬的条款达29之多,占总数98条的近三分之一,相对于1994年颁布的17%,体现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薪酬的保护力度再加大。

一、《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及立法背景

《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明确劳动合同上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制定和修改是以中国当前的主要社会现状为背景:1.199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法见效甚微;2.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3.普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黑窑奴上震惊世界;5.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6.工资低,中国收人只有美国的3%;7.滥用试用期。

二、薪酬条款的修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条款的修改,明显增加了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加大了用工管理难度。针对中国当前劳动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企业滥用试用期、不按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费等,新法都做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缴纳社会保险,薪酬支出明显增长,却可能引起员工的不满

新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同时新法草案中也有加大企业按法规给员工缴纳相应社保福利的内容。两部法律的先后实施,必将使得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成为绝对大多数企业的必然选择。

事实上,法定福利给一些企业增加的成本,不仅包括企业应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相关费用。最容易产生的后果是,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薪酬支出增加了,但员工实际到手的收人却减少了,员工心生不满。因此,企业在进行薪酬设计的时候,除了将社保福利纳人薪酬结构外,还必须考虑增加员工的薪酬,至少保证发到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原有水平。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时间为: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____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 (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 。

3.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上午__________至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至__________),每周不超过6天,双方关系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三、劳动报酬与其它待遇

1.乙方劳动报酬按如下标准:__________。

2.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_____种劳动报酬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劳动报酬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_____日左右发放上月劳动报酬。

(2)每月结算两次。

(3)每_____天结算。

3.甲方不承担有关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也无须向乙方返还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乙双方均可提前7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无须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但合同解除前的劳动报酬应据实结算。

3.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

五、声明与确认

1.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乙方确认,本合同之签订与履行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利益,已经得到乙方原受聘单位的同意。如由此导致纠纷,由乙方完全负责。

3.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包括有关聘用关系变更和解除的通知)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地址的,视为送达。

4.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乙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

收件人: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2)电子邮箱:__________。

(3)电话:__________。

甲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上述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视为代表乙方之意思表示。

5.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聘用期间乙方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或疾病,乙方应自行负责,甲方依法不承担报销、赔偿或补偿责任。

2.如甲方为乙方购买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则一旦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事宜,保险赔付金额应计算在甲方的赔偿金额之中。

七、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8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

文书送达地:同身份证住址

固定电话:_______

移动号码:_______

人员类别:□本地城镇□本地农户□外地城镇□外地农户□其他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控制在4小时以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与乙方自身条件,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工作岗位之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按照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工作流程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根据岗位职责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内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且甲方发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工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全部劳动报酬。

五、甲方依法无需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仅仅只需为乙方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受当地政策因素影响,甲方无法单独为乙方申报缴纳工伤保险。经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主持协调,甲乙双方经多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20_____年5月份起,甲方为乙方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从其应得的劳动报酬中扣除其个人应负担部门的社会保险费。

六、甲、乙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亦无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条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或者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手续,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向乙方邮寄送达文书,不论乙方是否实际收(看)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当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本合同的签订属于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补签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均已结清,且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补缴20--年5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之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双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执行期间,若此合同或依据此合同订立的文件中某些条款因为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变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不得代签和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9

编号: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性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二、工作内容

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安排的 工作(岗位),工作质量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为 元。工资结算期限为 (小时、日、周、月)。

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等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2、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八、特别约定

1、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5、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6、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九、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职责是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在济宁市,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乙方在甲方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六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应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按小时计酬标准不低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第九条甲方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五、社会保险

第十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包含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乙方按照国家和济宁市有关规定,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甲方依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八、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九、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现居住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作时间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日工作 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是: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 元,每周为工资结算日。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支付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等,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五、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实现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的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2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以工作任务单进行结算。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增城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1)提供住宿;(2)提供必要的劳动生产工具。

第十条 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增城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增城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第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单位所在地区劳动关系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简单劳动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 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别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时,合同范本《简单劳动用工合同》。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形式为______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乙方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要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乙方应持证上岗。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可能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报酬

1、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元。

2、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社会保险待遇

1、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2、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除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5.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样本(范文) 篇五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 工商登记___________ 注册类型___________ 劳动合同___________ 履行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

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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