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08-16

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共7篇)

1.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同志们: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文件和省交通厅、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已专门发文就此项工作作了安排,今天再讲几点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理交通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交通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得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建立起交通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建设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机制

根据这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市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xx,副组长:xxx 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副主任:xxx xxx。市交通局举报电话:。市政府专门在政务网上设置了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

四、工作重点

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是“四个领域”,即: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交通运输市场领域、交通规费征收领域。其中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围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坚决纠正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通建设市场。严肃查处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以及办事不公,吃、拿、卡、要,谋取非法利益等受贿行为。

五、工作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已经从今年4月份开始,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会后要按以前的安排部署进行再动员,同时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可能出现在本部门、本单位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情况于5月8日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深入查找问题,列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

3、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4、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我们将按市上的统一布置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5、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在自查自纠中,注意把握政策,讲求策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政风行风的整顿予以纠正。

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单位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主动举报投诉。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要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及时予以查处。

七、建立健全防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交通职工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引导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纠正错误经营观念,形成公平竞争、诚信求实的良好氛围。

(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现行交通建设、运输、维修、养护等市场的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措施和各种制度要求进行清理,并针对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围绕市场的准入、退出,企业资质管理,企业诚信体系,关键环节,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用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档案。此项工作列入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变更设计、项目预决算、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坚持依法经营。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八、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局党委已下发绵交党〔2006〕

21、22号文件,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通过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从目前各单位反映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行动迟缓,还没有上报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也没有向市局报告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这里我再重申一次: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刻不容缓,各单位一是注意抓紧时间给职工“补课”,把今天的会议精神传达下去;二是迅速建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制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意见;三是从下个月开始,坚持每月4日(节假日顺延)向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局党委汇总上报。

2.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一、2007年全市教育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7年,全市教育工作以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地区的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的教育中心的奋斗目标,按照“坚持一个统领、围绕两条主线、把握三个维度”的基本思路,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全市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两基”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全市40个区县实现了“两基”目标,人口覆盖率达到100%,顺利通过国家“两基”工作督导检查。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总结表彰会上,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受到表彰奖励。陈至立国务委员对我市“两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重庆的做法很好,主要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显著”。二是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全市普通高中招生18.63万人,在校生达51.77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84.5%。三是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全市中职招生20.2万人,在校生达到50万人,校均规模达到1400人左右。全面完成中澳职教项目。四是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在渝高校共招生约19.03万人,在校生规模超过6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新增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8个。目前,全市共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3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大学城新增入驻高校2所,累计达到7所,新入住师生3万人,累计达到8万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9.5%。

(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初步形成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二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市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4.15亿元。三是深入推进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启动了高校学分制试点工作。开展了中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办学模式试点。在4所高完中开展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深入推进课程及教学改革。全市中小学生使用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扎实推进中职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五是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加大中招考试内容改革,继续降低考试难度、缩小考试范围、调整学科分值,首次实行政治、历史学科合堂、开卷考试。体育考试以30分计入总分。扩大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首次将市级重点中学统招计划按不低于1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县的初中学校。完成4所高职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高考信息属地化管理改革。

(三)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一是以增强实效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课程德育为基础、队伍建设为抓手、德育活动为载体、德育网络建设为保障的“和谐育德”工程全面启动。二是以创新工作方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实施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三是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主办了19项全市大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等多项活动,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25个。

(四)队伍建设扎实有效

一是以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实施区县扩大到10个,招聘人数1153人。在1万多名农村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7593名。开展了定向招聘农村边远地区公办小学教师工作,拟招聘教师1596名。二是以实施人才工程为载体,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三大人才工程”。全市教育系统共有22人获市级首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7人获“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增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9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三是以规范行为和表彰先进为抓手,深入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发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在第23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了一批全国、市级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退休教师李明素获得全国“助人为乐模范”称号,小学教师石元英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四是以项目实施为着力点,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广泛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高校新师资培训。首次举办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专业基本功大赛。在全国率先制定并试点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

(五)教育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中小学违规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逐步规范。规范了中职招生秩序。规范了民办学校设置。开展了改制学校整顿清理工作。二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共查处乱收费案件221件,清退违规收费166.51万元,处理责任人80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显著,对教育收费的举报投诉较2006年下降了20.72%。据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调查,老百姓教育费用支出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三是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启动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妥善处理群体性集访事件400多起,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的稳定。

(六)教育公平有力推进

一是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共补助资金9700万元,惠及学生21万人,对43.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女童实行“零学费”入学。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800万元,资助5133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生。率先在全国实现中职学生资助“全覆盖”,重庆籍所有中职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惠及中职学生33万人,资助“五类学生”11万人。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方式,资助大学生10万人,资助金额达1.1亿元;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贷款5669万元;对22.4万名大中专学生实施物价上涨临时生活补助,金额达1344万元。二是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召开了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校黑板改造、农村中小学饮水、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等6大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实现全覆盖,受益师生达350万人。三是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顺利入学。扩大接受农民工子女学校数量,妥善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全市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扩大到332所,接收农民工子女达22.5万人。

(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科技氛围进一步浓厚。成功承办了2007年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和第一届全国高校科技创新论坛,扩大了我市高校科技工作的影响。二是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夯实。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新增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三是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市高校共有28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被批准立项。在渝高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重庆市科技奖76项;申请专利840件,发明专利占全市的30.7%。四是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深化。市教委与西永微电子园区签订了产学研互动合作框架协议。在渝高校与全市90%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校企联合承担了48.9%的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合作组建了一批很有实力的研发和生产实体。共建了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完成分析测试样品近30万件,服务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1800余项。五是职业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7.6万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00万人次、再就业人员培训8万人次、移民培训15万人次。

(八)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充实或组建了有关高校领导班子,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包项责任制,强化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全年,市教育纪工委和各高校纪委共受理群众举报347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件,给予24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党员21人,县处级干部10人,涉案金额482万元。三是“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明显提高。四是教育法制建设得到加强。《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已于200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

过去的一年,从党中央、国务院到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到市级各部门,从一线教育工作者到社会各界,都给予教育极大的重视、关心、支持和帮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市委汪洋书记、王鸿举市长、黄奇帆常务副市长等领导心系教育,不仅在全国“两会”期间专题汇报教育工作,还经常深入教育工作第一线视察,多次对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非常关心。在去年12月2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薄书记特别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要求,倡导认真读书,倡导调查研究,倡导深入思考,强调抓好学生军训、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今年1月上旬,薄书记在库区调研时专门谈到教育工作:“职业技能培训是一条好路子,有没有技能,就业状况大不一样。中职和高职学校可以作为组织就业的平台、基地”。1月15日上午,薄熙来书记又前往重庆大学城视察了重庆大学和四川美术学院。在视察时,薄书记对重庆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重庆教育是过去五年重庆的一大亮点。薄书记肯定了大学城建设取得的成绩,认为校区规划合理、设计科学、环境好、布局好。薄书记说,重庆市的工作重点就是落实胡总书记的“314”讲话要求,归根结底是人才问题,希望高校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高校要在人才培养上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市委、市政府也会加大力度支持学校在人才培养上更快地赶超一流大学。

领导的关心、关怀,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教育工作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全年中央及重庆50多家新闻媒体共刊播重庆教育新闻报道4328篇(次)。2007年11月教育部新闻办组织中央10多家主流媒体教育采访团到重庆采访教育工作,对重庆教育给予高度评价。新华每日电讯称:“这是中国教育的‘重庆现象’”。

二、2008年我市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教育高地、长江上游地区的教育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战略任务,我们必须为之努力奋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紧紧围绕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大力提升教育的发展水平,努力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教育高地、长江上游地区的教育中心,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在推进素质教育、和谐教育、满意教育上取得新突破,成为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支撑、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与服务的重要支撑,发挥重庆教育在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的带动作用、辐射作用、示范作用。

2008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全市教育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按照“坚持一个统领、围绕两条主线、把握三个维度”的基本工作思路,处理好继承借鉴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处理好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的关系,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处理好眼睛向下与境界向上的关系,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在开拓开放上下功夫,在谋求突破上下功夫,以开放的精神、开阔的思维、改革的勇气来推进全市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农村学校校舍维修补助标准。2008年秋季实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龙头,从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手,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实现基本均衡。三是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形成风格。新增市级重点中学8-10所。四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应用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努力推进“班班通”。

(二)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动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一是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整合职教资源,扩大单校规模办学效益。建立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评估机制,对评估不合格的实行红黄牌预警和退出制度。到2008年底,全市中职学校保持在310所左右,在校生规模达到50万人左右,校均规模达到1700人左右。二是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新路子。组建汽车、农业、卫生等3个行业引领型职教集团。以万州、永川、江津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重点,组建以地方产业为支撑的3个区域网络型职教集团。三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弹性学习制度,推进半工半读、工学结合。建立技能人才需求监测系统,科学调控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推动职业教育课程和教材的开发与改革。四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设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3所、市级重点中职学校3所,建设县级职教中心1个。建立一批适应工学结合、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较高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资源共享的产教实体。五是强化社区教育与成人教育。开展国家级和市级社区教育试验区(县)创建工作。开展对各类学习型组织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六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企业“订单”、学校“接单”、政府“买单”的“三单式”农民工培训机制。围绕我市劳动密集型的建筑、环卫等产业,新建2个农民工培训集团、4个农民工培训基地。

(三)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一是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首届重庆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文件和政策,建立重庆高等教育季度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质量工程”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为抓手,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三是积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市属高校计划招生15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63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4%。大学城入住学生总数达到10万人。四是不断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加强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学科点建设,加大博士授权点建设力度。五是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重庆大学“985工程”、“211工程”和西南大学“211工程”建设,争取更多有条件的大学进入“211工程”建设行列。加强多科性和单科性高水平大学建设。六是进一步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大学城与西永微电子园区的互动发展,探索高校与工业园区、科技园区、软件园及服务外包基地合作的有效模式。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七是大力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举办“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论坛”,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制定《重庆市中小学学科课程德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重庆人文精神教育,实施“和谐育德计划”。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抓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骨干研修和全员培训,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三是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健全教材审定机制,形成我市主流教材,规范教辅管理。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改革,进一步调整中小学生上课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四是深入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开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加特长进行录取的试点。把市级重点中学不少于30%的统招计划指标均衡分配到辖区内的初级中学,逐步建立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制度。深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开展高等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五是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启动学校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试点。

(五)以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为重点,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把师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二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做好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落实工作。推进学校岗位设置改革工作,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三是加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师资培训。启动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对农村新转、新聘教师开展上岗和新课程通识培训工作。启动中职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四是积极探索教师补充新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认真开展区域内城乡教师任职交流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实施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和农村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五是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继续实施“三大人才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六)以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制定《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深入推进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二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鼓励高校科学定位、形成特色。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积极推进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完善学校自律和监督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要按照黄奇帆常务副市长在民办教育座谈会上提出的10条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和要求,抓紧推进,争取有所突破。五是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加强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工作。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要按照薄书记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切实维护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七)以认真解决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就学保障机制,加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认真落实中职学生“普惠制”和“五类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部属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以及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保障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全市新增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50所。三是巩固招生“阳光工程”成果。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加大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四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

(八)以实施“固本强基”战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全市教育系统不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二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年”成果,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三是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三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对于桂林市的旅游工作,不仅仅旅游从业人员高度关注,全国全区也给予高度关注。今天的旅游工作会议,也是桂林市最大的专项工作会议之一。我们经常说,桂林市旅游直接从业人员一万多人,间接从业人员近20万人。从这点看,桂林市的旅游业要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人数上讲,已经看到端倪了。从过去的一年,桂林市在旅游产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来看,也实现了这一点。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桂林旅游业在过去一年取得新成绩

新成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旅游经济的角度来讲,过去的一年实现了新跨越。无论是旅游人数、旅游收入还是旅游收入占GDP比例上,都实现了新跨越。去年自治区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我们是218亿元,约占全区的五分之一;入境旅游人数约占二分之一。从旅游经济角度来看,桂林旅游无疑在全区旅游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从桂林旅游产业的发展角度,在过去的一年也取得新突破。无论在旅游景点景区建设,还是观光度假休闲以及农家乐的发展方面;无论是县域旅游,无论是人数、人次,还是旅游产品多样化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阳朔、兴安获得一等奖,龙胜、资源、恭城应该是第二梯队,其他县的旅游业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三是在旅游标准化建设方面,在过去的一年取得新成绩。去年,阳朔作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全国农业休闲会议也在阳朔召开),兴安乐满地作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两个试点,在过去的一年,为全国旅游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四是在旅游市场、旅游秩序和旅游队伍建设方面,过去的一年也取得新成绩,为桂林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五是在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上,取得重大进展,这是最值得肯定的。作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要载体,也是重大基地,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去年7月正式动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桂林市旅游事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支持。去年桂林市几大重要的、事关桂林旅游事业发展的重大活动,自治区都专门派出领导参加。世界旅游城奠基仪式,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亲自参加奠基和揭幕。第二届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余远辉,自治区副主席高雄等领导亲自参加开幕式。过去的一年,桂林旅游事业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特别是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的推进,都因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旅游局、博览局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直接参与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一线的企业和企业家们、导游等辛勤工作密不可分。对于过去一年全市旅游事业发展和旅游产业所取得的成绩,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会议,表彰了去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区及旅游先进集体,通过表彰和奖励对旅游业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于桂林旅游发展,我们尽管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但是也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一些突出的问题,大家讲得比较多。在这里,我再简要讲一下。

1、随着形势的发展,旅游产业已成为许多城市的重要支柱产业,现在无论有没有旅游资源的城市都在大力发展旅游,由此带来资源配置和游客分流的激烈竞争。在这种多方竞争的环境下,怎样争取更多客源来桂林旅游,是我们在旅游人数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已意识到并多次强调这个问题。去年实现旅游人数2700多万人次,对于全市总人口只有500多万人的城市来说,容量已经很大了。今年还提出了旅游人数按照10%的比例增长,实际上,从城市游客容量来看,已经有一定的局限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怎样在这么大的游客量的基础上提升旅游的效益和质量,这是我们客观存在的问题。

2、随着形势的发展,旅游景点景区的建设在旅游产品结构上还不尽合理。不少旅游设施和旅游景点景区,有些老化了,有些设备比较陈旧,服务标准跟不上,这也是我们在旅游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3、我们面临着旅游市场竞争、新的旅游景点景区建设开发和老的景点景区老化等问题,创新手段的方式方法和政策扶持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亟待改善和加强。

4、桂林作为最早开放的一批旅游城市,在旅游体制机制和旅游市场管理上还需要完善理顺。这也是全国老的旅游城市共同面临的亟待解决和突破的瓶颈问题。所以,满意度调查都会集中在这些旅游对外开放比较早的、旅游名气很大的城市上,而不是新兴的开发一两年的城市。正是由于我市旅游开放早、旅游发展比较长,我市在旅游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不足和漏洞会更容易发现。事实也证明,我们确实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漏洞。

5、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城市,在旅游人才培养教育等方面,虽然资源很丰富,但是跟形势发展的要求和旅游产业需求,还是有欠缺的。

正因为这样,我们要对桂林旅游有新的认识,要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加深入研究,抢抓旅游发展机遇,更好地发挥优势。只有这样,在新一轮的竞争中,桂林旅游业才能赢得发展的主动权,才能抢占旅游发展高地在广西率先建成旅游强市。

二、抓住重点,实现桂林旅游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刚才讲的第一个方面,是通过扎实工作,使旅游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绩。面对过去的成绩,我们既要认真总结,更要坚定信心,抓住重点,使桂林旅游事业和旅游产业在新的一年有新突破。关于这一点,我重点讲三个方面。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作用;二是全力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特别是推动世界旅游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实现旅游市场管理新突破。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研究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国家旅游局在此基础上专门下发了通知,提出在旅游发展过程中,旅游要与文化等相关产业大融合,形成相互繁荣相互推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家旅游局的通知强调,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充分说明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我市2008年提出“文化立市,旅游兴市”战略,把文化工作和旅游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这几年旅游发展的实践和旅游与文化的发展充分说明,旅游与文化的发展密不可分。

国家旅游局的通知要求,全国旅游业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高度,大力发展旅游业,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项工作作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旅游对文化的传播功能,充分发挥旅游对文化的传承功能,充分发挥旅游对文化的激发功能,充分发挥旅游业对外交流的优势。今年,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通过旅游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形成旅游文化共同发展的格局。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09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可见,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旅游产业的推进,对桂林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精神,深入推进旅游与文化的大融合。

在最近召开的文化与旅游结合工作座谈会上,大家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有些是我们正在做的,有些是需要加快发展的。大家提出,一是要打造旅游系列品牌,打造旅游演艺产品。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实施品牌引领战略,引导旅游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二是要加快推进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举办文化旅游项目推介,提升文化旅游企业档次和文化品位;三要深度开发旅游工艺品,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市场的推广;四要积极加快培育旅游文化人才。这几个方面是今年我市旅游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需要突破的重点,这也是桂林市具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内容。桂林旅游资源有文化、历史、山水、民俗等等,要很好地梳理,在这个基础上,升华细化4条发展轴带、打造三大特色产品、三大水陆游线、七大旅游品牌等。旅游发展要评说论道,需要召开专题研讨会,旅游产业发展更需要我们多做扎扎实实的工作。

第二,要全力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世界旅游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这项工作,去年做了很多努力。关于《总体方案》,国家方面正在论证。从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来看:第一个方面要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出台,第二个方面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不等不靠,按照现在已经制定的政策内容,先行先试。去年,市国土局在积极争取旅游产业用地试点城市方面取得了突破进展,今年我们拿到了试点城市。这个试点城市,对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旅游用地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将起到非常重要作用。这就是不等不靠的一个例子。如果要等到政策都批下来再去做,那就晚了。我们必须借鉴兄弟省、市在旅游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既要积极争取上级给我市正式批复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同时今年工作重点要转移到加快试验区各项工作先行先试上来,不等不靠,加快我们自己的工作。第三个方面是世界旅游城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给我们提出的要求,按照“一点三星三区”规划及27个功能区,按照这样一个集旅游发展之大成的规划加快建设。我们相信,在全市共同努力下,世界旅游城的建设将会为桂林市今后旅游发展带来巨大推动力。第四个方面,要按照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桂林世界旅游城规划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建设。这一点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

第三,要切实破解漓江保护与发展难题,保护好桂林旅游这张中国名片。要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切实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难题。最有代表性的,是漓江景区。去年国家旅游局检查了一些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及旅游景区,特别是5A级旅游景区。大家看到了,有一些城市的旅游星级宾馆饭店已经摘牌,一些5A级景区已经明令限期整改,包括炒的最厉害的嵩山少林寺景区。去年内部通报的,就是漓江5A级旅游景区。内部通报内容针对几个方面:漓江游览秩序,主要表现在游船硬件设施和服务标准没有达到要求;漓江水域管理,主要是竹筏、河道挖沙及沿岸景观破坏的问题,还存在飞钩挂船的现象;漓江游览码头建设管理标准化方面,还没有达到要求,老化、陈旧,不符合5A景区要求。去年8月份开始,我们对漓江5A景区进行了专项整改。尽管取得一定成效,市政府领导也多次去国家旅游局汇报工作,得到国家旅游局认可,但是按照5A景区标准,有些方面还是没有做到。今年要按照国家旅游局提出的要求,按照桂林市打造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要求,下大力气提升旅游市场的秩序和质量。

一是要创新管理体制。整合涉及漓江景区的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能及行政资源,明确管理主体,推进漓江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开发、利用、经营等一体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漓江景区管理条块分割,责、权、利不清的问题;二是要全力推动漓江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漓江流域旅游的经营管理力度,调整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充分照顾各方利益;理顺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做到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管理规范、奖惩并举等等,还有其他的一些方式。要在确保旅游安全的前提下,解决漓江沿岸农民走发展旅游致富的问题;三是要健全漓江景区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刘君书记的指示,“码头和游船整改由交通局负责,杜绝河道挖沙由阳朔、雁山两县区政府负责,竹筏问题的解决由阳朔、雁山两县区党委、政府负责”,“对漓江整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一项一项抓落实,涉及到的各部门和阳朔、雁山两县区必须无条件执行,谁影响5A景区谁负责”。今年,要在继续深入实施科学保护漓江六大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漓江景区旅游秩序管理的力度,力争今年在漓江景区管理秩序和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解放思想,强力推动旅游业取得新发展

1、要以抓项目促进旅游业新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旅游项目建设做了专门部署。进一步抓好落实规划,推动发展,把项目作为载体,抓紧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旅游试验区、世界旅游城、各县区在旅游项目建设上,要加快推进。在投资导向、招商引资、基础建设、资源整合、市场推广等方面充分发挥项目的推动作用。旅游产品开发要坚持高品位、高起点,通过高水平规划设计,突出特色,提升品位,规划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和具有一流水准的精品项目,扶持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把我市旅游资源打造成自然景观和现代文明完美结合的旅游胜地。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支撑能力。加快桂林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旅游专用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增强旅游对外集散辐射能力。要坚决杜绝资源浪费,今后凡涉及旅游的建设项目,在发改部门立项前应先征求旅游部门的意见(《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有关部门审批属于旅游发展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使之符合旅游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避免非标准化建设和同质化建设,确保资源合理利用,规范行业发展。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宁可不开发。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目光高远,绝不能为了各自的地方利益和眼前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要加强旅游项目储备。广开项目源,建好项目库,超前谋划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拉动作用强的旅游项目。对旅游项目要实施动态管理,搞好定量、定性分析,选择那些增值性高、成长性强的好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开发。

2、要以转变方式推动旅游业新发展。全面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验,首先就要转变桂林旅游的发展方式,老城区以创新为主,新城区以项目建设为主,各县区以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主。一是要做大做强产业主体。旅游市场主体是旅游业的根本。引导扶持旅游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方式做大做强,重点培植一批龙头企业。促进旅游、餐饮、酒店实行产业集群式、品牌化发展。引导旅行社向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引导社会资金向符合旅游产业发展方向、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领域投入,充分发挥旅游业拉动投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水平、能力、素质,大力推进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旅游人才队伍。要发展一批旅游新业态,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温泉康体、文化创意、养生疗养等新兴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智能旅游和旅游电子商务,鼓励开展旅游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在线服务,积极申报“国家旅游信息化试点城市”,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二是要全面提升城市中心区旅游吸引力。进一步配套完善市中心区的文化旅游元素和休闲服务设施,把一些景点景区、街区串联打包,在桂林城打造“最美城市中心文化旅游休闲区”,使之成为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新载体和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提升桂林城市中心区的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三是要做好旅游活动策划;四是要创新旅游营销模式。针对旅游是典型的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的特性,创新营销手段,全面提升桂林旅游推广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整合全市旅游行业资源、文化资源、外宣资源和新闻资源,全市联动、联合推介、捆绑营销,提升桂林旅游的知名度。继续加强“联盟营销”这一新的营销手段,加强与航空公司、境内外旅游机构的营销合作,进一步发挥好境外桂林旅游大联盟的作用,联手做好桂林旅游营销推广。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提升桂林国际影响力,借力拓展境外旅游市场。

3、要以增强合力推动旅游业新发展。旅游业关联性强、牵涉面广,发展旅游仅仅依靠旅游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特点,找准切入点,抓住突破口,从不同途径、不同层面扶持旅游业的发展。发改部门要重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拟定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时,优先将旅游项目列入重点项目行列,积极争取旅游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旅游资金;建规部门在城镇规划建设的时候要结合旅游发展,充分考虑旅游功能,在环境营造、建筑立面控制等方面满足旅游发展的要求,城乡风貌改造要融入旅游元素;国土部门要支持旅游建设用地的使用,重点支持世界旅游城建设用地,同时加大景区土地收储力度,筹措发展资金;交通部门要将旅游公路建设优先列入规划,抓紧做好重点景区道路立项,加快在建旅游公路建设;金融部门要对旅游项目建设给予信贷扶持;宣传、文化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外宣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旅游宣传和新闻报道,对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和地方传统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加强和指导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农业部门要加强特色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人事、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引进旅游专业人才;劳动部门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市、县两级旅游局作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沟通,与同级部门搞好协调,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全力支持和配合旅游工作。全市上下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扶持旅游产业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4.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厅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要求。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全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

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一)明确商业贿赂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含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就是医药、器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个人,采取给予财务、有价证券、回扣、提成等不法手段,推销其药品、器材的行为和采购单位及个人接受贿赂,帮助上述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我国历来重视包括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内的各种贿赂行为的法律治理,不仅在有关竞争法律、廉政法规中明令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而且在刑事立法中规定贿赂犯罪,用严厉的刑罚手段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一切贿赂犯罪。

(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对治理商业贿赂高度重视与具体部署

2005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做了重要批示,并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都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政府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从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出发,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全国人大还修正了刑法的有关条文,为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法律依据。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加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卫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生厅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正确认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的危害与成因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商业贿赂在医药购销领域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手段隐蔽,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大突出问题。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三是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圣洁的白衣天使形象,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势在必行。

近年来各省市查处的一些窝案、串案和大案要案,令人触目惊心,不少医疗机构的领导和知名专家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既有药品流通秩序混乱、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等外部原因,也有少数医务人员漠视群众利益、见利忘义等内部原因。但医院和医务人员是医药购销领域的最后一道闸门,这一关把好了,商业贿赂就失去了条件;把不好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外因常常通过内因起作用。少数个人直接参与商业贿赂的行为将对医院乃至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因而,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从维护群众

切身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查找自身原因,从我做起,旗帜鲜明地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全国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之一,它对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有重要意义,对我国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样有重大现实意义。通过专项治理,对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净化执业环境,促进执业人员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开展这项工作刻不容缓,不能有等待、观望的态度,更不能抱着侥幸、法不责众的心理,要增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务求取得治理商业贿赂的实际效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我院将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卫生厅的部署要求,从医疗服务工作的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把这项关系医院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医疗队伍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明确目标要求和治理重点

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卫生部、自治区的通知要求,结合院医疗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自查自纠,使全院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医疗机构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着力点是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治理重点是医院自身及相关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基建工程或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务、回扣、提在或“赞助”的行为,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分或划归个人使用的行为;以及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二)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对于解决大多数有一般性不正当交易的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稳定医疗服务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具体要抓好以下环节:

一是组织准备。主要是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同时也要认真分析过去医药购销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贿赂问题和发生的腐败案件,认真分析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产生的环节和原因,掌握所涉及到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我院的工作重点,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二是动员教育。医院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就开展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支部、各科室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皆知。通过学校电视台、医院网站、院内墙报、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运用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自查自纠。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赞助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款物上缴到当地卫生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处分;对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四是整改提高。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整改,要同步进行,不能等专项治理结束后才整改。要实行整改工作责任制,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上级督查下级,一级督查一级,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督导检查。在医院内部的督导自查的基础上,将于下半年接受国家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等上级部门对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的情况督导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刻严肃整改。

(三)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行业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两项重要工作,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前后两个阶段,不能相互割裂。要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大案要案线索,重点查办;同时,以查办大案要案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查办案件工作要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查办案件要坚持依法依纪办案、文明办案,准确掌握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违法犯罪与一般性错误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达到教育多数、震慑犯罪的目的。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设立和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动员群众、鼓励医药企业内部人员或当事人、知情人反映和举报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同时,要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

二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查处,特别是涉案金额高、涉案范围大、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一查到底。

三是坚决查处涉及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主要发生在交易活动中,但与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及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四是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对行贿者、受贿者形成双向打击的强大声势。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坚持长抓不懈。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活动、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通过对自查自纠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教育是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人文素养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实践“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国情教育,进一步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感,使他们在诊疗的时候不脱离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通过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让每一位职工都知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明是非、知荣辱,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廉洁行医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自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修订完善有关医药购销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基建工程等的集中采购招标制度,对自治区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继续推进和完善“新药购进阳光工程”。自2004年6月我院在全国率先推行“新药购进阳光工程”以来,已经引进了近百种药品,其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切实做到让利于民,得到卫生部、卫生厅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继续完善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超常预警制度、门诊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制度。开展医生不当处方、住院病例不合理用药院内公示和点名,进行解释的处方点评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用药考评机制。

健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资金监管,规范医院的收支管理。同时,大胆探索改革医院的运行机制和完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将工作岗位、工作技术和风险程度、工作数量、服务质量与效率、医德医风等作为分配要素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医务人员收入不直接与医疗收费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严查和杜绝科室承包、收入分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建立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医院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以及班子考核管理制度。同时,继续推进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制度。

认真推行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及时、真实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等;健全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以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要创新医疗机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医院自身的管理与监督。

今年,我院将坚持以“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医疗安全,科学发展”为工作重点,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提出的“八不准”行业纪律及相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完善的制度,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院管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医院的科学管理变成工作的常态,从而形成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医院将加强项目科学监管工作,端正办院宗旨和方向。加强对扩建项目、高精尖设备购置、临床新技术应用等项目的科学监管。通过多种形式,培养讲政治、顾大局、懂管理、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级医院管理人员,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标准。

三、加强领导,把握政策,为顺利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保障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领导,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要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领导和协调。

医院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院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开展具体的治理工作。医院党政一把手作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负总责将切实负起责任,要亲自参加研究、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检查督促,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监督,各支部、各科室为所辖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

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卫生部部署和自治区的要求。医院将加强对各部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和实际效果,认真总结好经验做法。对对于不重视治理工作,不落实工作部署,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重点督办;对于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工作不得力,对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提高治理工作效能。

(三)要严格把握政策和正确的导向。

开展专项治理的根本目的是整顿和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还要警惕和防止有人利用专项治理之机,报私仇,诬告他人,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医院将从保护群众利益和爱护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把握工作重点,严格把握政策,正确区别对待。要坚持边查边整改,把思想教育、建章立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监督整改贯穿整个治理工作的始终。

5.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五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是继全水利工作会议、直党建及精神文明工作会议之后,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精神,对全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可以说,这次大会,既是对继

续深入好范文版权所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的大会,也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执法能力建设”、“行风建设”的大会。

关于水利系统如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制定了《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我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商业贿赂的形势日趋严峻,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较为严重,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成为当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违法犯罪的温床,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针对商业贿赂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区、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州水利系统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活动,干部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2005年行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水利队伍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从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情况看,在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执法和供水管理等三大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商业贿赂现象,社会影响极坏,给水利事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治理商业贿赂既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州县水利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区、州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抓住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使用管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行政审批、水费、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的收缴与使用管理、水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重点治理水利工程建设、规费收缴与管理使用、供水管理以及水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在公务、办事、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从政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纠错机制,确保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讲,要集中精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水利行业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行业,州县水利部门要根据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立即启动和推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全面进行调查摸底。搞清本系统工程建设、规费收缴、供水管理等领域违反商业首先和市场规划、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二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行为;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放任、纵容、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监管制度、监管手段和方法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是否存在缺陷等。三是分类处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四是切实抓好整改。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切实加以整改。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要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对自

查自纠不力或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要注重发挥州水利局内部财务审计科的作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开展重点合同跟踪审计和后续审计。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相辅相成,同步进行,相互促进。一要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注意掌握在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以及利用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畅通并扩大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立案查处。要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的行为,绝不姑息。对因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进行追究。二要把握政策界限,教育惩处结合。商业贿赂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公务活动和生产经营。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要注意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督促他们合法合规经营;对大多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对构成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要给与他们改正机会,好范文版权所有可以免予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予以严惩。要采取措施,敦促有商业贿赂行为和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待问题,对态度积极且主动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建立健全水利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要强化管理,完善制度。通过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核和审计,完善内控机制,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三要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水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监管和协调机制;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加强对水利投资的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从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值增值,杜绝非法买卖、侵占和流失。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州县水利部门要按照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一)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州水利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县市水利局和州水利局直属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督促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州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调查、了解和掌握水利系统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关情况,按照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出具体治理措施,指导面上的工作。各县市水利局和州水利局直属各单位也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及规律,认真分析其表现形式、产生环节、重点岗位和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制定出适合本部门和单位实际、内容具体、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严格、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州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共同抓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又是一次动员会,我们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有利条件。让我们在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确保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的贡献。

6.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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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贯彻领导干部会议暨局情发布会议精神,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决战全年奋斗目标的时候,局、局党委决定召开这次治理商业贿赂阶段工作推进会议,充分说明局、局党委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全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第一、二阶段工作情况,部署和推进查找突出问题、认真搞好整改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全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并取得实效。刚才济南西机务段等四个单位从不同侧面汇报了开展一、二阶段的工作情况,对各单位深入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启发、借鉴、指导意义,希望各单位认真领会。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第一、二阶段的工作情况

局“5.19”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局属各单位迅速行动,根据局、局党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保证了第一、二阶段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阶段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门牵头负责,作用突出。

局、局党委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南铁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计划表》、《济南铁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第二阶段工作要点》,对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认真搞好整改、组织检查验收五个阶段逐一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明晰了工作责任和要求,使基层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了抓手。在局网页上建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栏,及时登载了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编发简报13期。

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听取过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了领导分工包保负责制,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各个阶段的指导意见和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其他成员深入包保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局、局党委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下半年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在全局领导干部会议上作了部署。

局属各单位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纪委书记和行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公室,具体抓治理商业贿赂推进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党政共同负责、系统部门牵头负责、治理办公室指导督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全局35个运输站段、27个直附属单位、局多元中心所属11个单位和局局直14个单位、公检法机关全部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机关所有处室全部明确了工作联络人,并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明确了分工,确保了重点工作有人管、日常工作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局建设管理处制定了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部门内率先教育,深入系统单位指导帮助工作,对本部门和本系统的治理工作负起了全面责任。物资管理处专门召集局物资系统各物资段和物资工业总公司配送中心的行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会议,提出开展物资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局公安局、检察分院、中级法院,既按照局统一的要求部署开展工作,同时还按照部、省主管机关的要求,牵头负责抓好所属单位的治理工作。

7月上旬,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济南、青岛、徐州召开了8场座谈会,对全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阶段推进情况进行调研。了解了34个基层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第一、二阶段的基本情况,查看了有关单位相关文件、简报、阶段总结、会议记录、调查阶段汇总表等台帐资料。对通过调研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调研组会同各单位认真研究磋商,提出解决和改进措施,对调查摸底阶段相关业务知识、疑点难点问题当面进行了解答指导。对下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从加强领导、深化宣传教育、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正确把握政策、加强信息沟通五个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促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深入搞好动员宣传,专题教育取得明显效果。

全局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后,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电话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动员宣传活动,有效发挥板报、网络等宣传阵地作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单位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干部职工思想;通过网络传输,传播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责任心和政策业务水平。

在宣传动员工作中各单位把握重点、求实重效,在学习内容上求“深”,加大对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解决好思想认识到位的问题。在学习形式上求“精”,做到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职工群众各有重点“上下联动”,达到了“同步领会上级精神,同步提高思想认识”,面上重点教育,业务系统侧重教育,重点人员专题帮促教育,不仅抓好“灌输式”教育,更注重抓好“参与式”教育。以“图片巡展、答题竞赛、格言征集、短信发送”等形式,让职工乐于参与、入脑入心。在工作推进上求“细”,各单位在运输任务重、安全压力大的情况下,成立“两手抓”的工作班子,做到领导到位、力量到位、形成了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的良好局面。通过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定专题教育学习要点,“准、快、细”地抓好推进和落实,努力在求实上下功夫,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党委中心组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近期学习的重点,带头开展专题学习。所属机关党支部对机关干部进行专题教育,配合开展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车间科室都以职工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重点部门科室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要环节和基本要求,澄清模糊认识,增强了参与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部分单位还制作了治理商业贿赂法制教育展板进行巡回展示,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法制展览;组织开展廉政短信、格言征集,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党纪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检察机关等司法专家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专题学习教育和正面引导,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消除了思想顾虑。解决了部分同志存在的铁路系统建设工程和物资购销领域历来管理规范,没有多少突出问题,用不着兴师动众搞治理的模糊认识和抓紧了怕影响当前京沪线电气化施工安全,抓松了又怕走了过场的“两难”情绪以及部分单位存在的工程和物资购销都是小项目,单位不会有大问题,治理工作是纪委的事与己无关等片面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自觉参与、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为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氛围。

(三)调查摸底工作严密细致,基本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

调查摸底工作是专项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为治理商业贿赂、整顿管理秩序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环节,也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不仅时间跨度长,而且需要摸查的项目多、范围广,涉及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各单位都经历了生产布局的调整改革,机构和人员的变动较大,台帐资料尚未集中归档,给调查摸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各单位党政领导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调查摸底工作,敏锐认识到这是一个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的良好契机。为了取得高质量的调查结果,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立了“项目要翔实、内容要真实、重点要明晰”的工作标准,制定了具体操作方案,并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优先保证。在确立重点检查内容上主动加压,排查时间上提前,重点领域拓宽、核查底线降低,使调查摸底范围内容都紧贴本单位经营管理的实际。对本单位、本部门重要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先对调查人员交底培训,对被查项目涉及的部门人员先打招呼,做好先期准备,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在调查摸底中,各单位根据点多线长,资料保管分散,人员调动情况生疏等不同特点采取分组、分片、定点、定人,请进来与走出去,内部排查与外部走访结合等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创造了许多鲜活的工作经验。济南供电段、济南车辆段分别确立了“四定一核”和“五查五清”的工作标准,济西机务段做到严把当事人自查关,知情人监督关,负责人审核关。济西车辆段真查实改,做到“三个结合”。徐州供电段注重“四个引导”促进调查摸底深入进行。济南西站“强纪律、重引导、抓结合”确保调查摸底真正“见底”。济南电务段以“整体联动查、锁定关键查、深挖根源查”为切入点,做到调查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从而保证了调查摸底工作不漏项、不漏帐、不错查、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各单位还通过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部分车站结合“窗口”单位特点,专门制定了统一的征求意见表,向货主和过往旅客列车征求意见,确保调查摸底准确细致。

各单位把调查摸底工作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将监督关口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调查摸底工作与正在开展的资金管理、债权清理、在建重点工程质量执法监察相结合,精心筹划,有序推进,相互协调、互相促进,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对通过调查摸底已经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各单位着眼于边查边纠、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定出台了一些管理制度,边查边纠边改效果初显。

通过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了全局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建设工程、物资设备购销的基本情况:其中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主业工程建设项目1048项,金额161.11亿元;多元企业工程建设项目1284项,金额27.65亿元。主业单项或一次批量5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5799项,金额35.8亿元;多元企业单项或一次批量5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商品)采购1636项,金额31.9亿元。主业单项1万元或一次批量2万元以上的废旧物资销售803项,金额1.99亿元;多经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商品)1428项,金额68.9亿元。

在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阶段,各单位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至目前,全局纪检监察系统受理经济类信访举报193件,占信访总数的45,与去年同期相比举报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的专题教育针对性不强;一些同志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与己无关、畏难情绪、消极观望等思想苗头和倾向仍没有得到很好的克服。部分单位教育发动和调查摸底留有死角。一些单位部门调查报表填报质量不高。局在动员报告中列举的工程建设、物资购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定的指向,有的还带有共性、普遍性,2001年以来我局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00余件,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案件200多件,涉案违纪资金的来源很大一部分涉及局内不少单位,而在调查摸底中,相当一部分单位和部门表四表五为0,说服力不强,也不符合办案工作的客观现实,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纠正和弥补。

二、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

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三大重点任务。第一、二阶段的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仅是我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准备阶段和基础性工作,解决的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感和开好头起好步的问题。从现在开始到11月份,专项治理工作进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搞好整改,组织检查验收阶段。这三个阶段是我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阶段,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务必要高度认识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局、局党委既定的《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在全局领导干部会议上,局、局党委都反复强调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拼搏进取,决战决胜的工作要求,也是对我们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铁道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具体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对下一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再作如下部署和要求。

(一)、深入开展以“三查”活动为载体,以“查找突出问题”为重心的自查自纠活动

根据局、局党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要求,要在局范围内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两大重点领域负责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局机关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其工作人员、基层单位、现场监管和物资设备购销经手的相关人员中深入开展“查思想、查表现、查管理”活动。查思想,主要是看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看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潜规则”、单位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查表现,主要查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管理,主要是查市场准入、经营、财务、招投标等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要以“三查”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查找突出问题”为重心的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开展“三查”活动,对本单位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以下重点问题:在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在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市场准入、项目审批中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在工程发包分包、变更设计调整工程概算、工程质量检测、验工计价和资金拨付中违规违纪、以权谋私的行为;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下属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领导干部在经营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三查”活动中,要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发挥好表率作用。认真自查是否依法行使审批权,有无违规审批、违法或不当审批等行为;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干预基层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收取回扣或好处费、索贿受贿等行为;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监管制度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手段是否存在缺陷或不足以及监管不力的原因。各单位在自查中,涉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监管督查、基层单位商业活动中,有违反规定收受贿赂或好处费的,要及时向局纪委、监察处反馈。

1、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2、自查自纠要达到的工作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使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3、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和人员。要对全局工程建设、物资设备购销两大领域,2001年以来重点是2003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负责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购销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局和局属单位机关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其工作人员、基层单位、现场监管和经手办理物资设备购销的相关人员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局属各单位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和特点,自行确立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重点人员。工程建设部门和单位还要以工程项目为依托,配合参建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4、自查自纠的政策。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济铁监发〔2006〕108号)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一是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二是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三是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四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自查自纠的方式方法。在自查自纠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学汇报会,部门(科室)专题学习座谈会、学习交流会,职工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查找。一是相关人员要按照“三查”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有无问题都要作出明示,明示方式为个人书面报告或在部门专题会议上个人口头明示。个人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以部门(科室)为单位整理上报,存档备查。二是治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调查摸底阶段填报的五个调查表所填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确定每项易发问题的关键环节,汇集个人“三查”、资料核查、实物核查、咨询走访、群众举报等方面的信息,综合进行分析论证,让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在分析梳理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复查,对已确认的违规违纪行为无论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都要据实填报《自查自纠报告表》。三是清理规章制度。查找规章制度有无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或者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四是发动群众举报。要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作好人民群众的举报受理工作,注意从中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五是上门征求意见。要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听取意见和反映。

6、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指导。

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落实。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到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把局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工程建设部门和单位要将自查自纠的方案抄送参与本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注意收集他们自查自纠的情况,以利于发现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一并列为本单位本部门整改的内容。

自查自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自检自验,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要做好统计分析,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报告表,对填写报表不规范、上报情况不真实的要重新填报。

(二)、认真搞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着眼标本兼治,着重源头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逐项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能够马上改的,立即整改,快见成效;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提出时限要求,限期整改,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有关部门要开展对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治理商业贿赂这个契机,对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管理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抓好建章立制,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健全完善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制度,要把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纳入工程建设、物资购销合同之中,约束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形成靠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运用好工程建设管理、物资设备购销招投标信息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三)、认真梳理排查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一项重要任务,是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必不可少的手段。对发生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查处,依法惩治,有利于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有利于落实各项规定、措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有利于查找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

各单位尤其是纪检监察和两级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出成效,为铁路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要始终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办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维护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讲究策略,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

当前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下大力气突破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要重点查处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以及零小工程领域发生的案件;查处车皮车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贿赂案件,查处在经营活动中化公为私、中饱私囊、侵占和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基层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一是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形成有效的投诉举报网络。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新案源。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要发挥职工群众举报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保护和激励机制,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是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查处重点;要对调查摸底情况和重点人员进行梳理排查,从中发现违纪案件线索;要全面清理积案,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从中梳理出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归口处理。

三是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查处或配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审计机关要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检查,查找商业贿赂问题;公安、检察机关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依法查处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审判机关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审判起诉到法院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在商业贿赂案件中涉及的违纪党员、干部。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局纪委、监察处要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等制度,完善查处重大案件协作机制,要及时沟通信息,通报相关案情,搞好案件及线索移送和案件查证工作,提高办案的整体效能。

四是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处理,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分清罪与非罪。综合考虑违法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和悔改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且态度恶劣或阻碍调查的,要严肃处理;对投案自首、主要交代问题、积极退赃或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和支持办案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责任人、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办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的本领,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预防功能,通过查办案件为宣传教育提供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供实践依据,促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7.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七

各位企业负责人:

4月13日,国家局召开了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召开了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5月19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心,今天我们根据市委的部署,召开上海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会。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涉及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商业贿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是党中央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治上的信任。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精神,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把治贿工作认认真真地抓好。下面我对切实抓好企业治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视和决心,为我们深入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中央极为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全国治贿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规则,侵害群众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医药购销领域蔓延的一种所谓“潜规则”,严重破坏了竞争机制,市场竞争的正常目的,是要求经营者在比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而商业贿赂的出现,使正常的比质、比价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使假冒伪劣商品乘虚而入;商业贿赂助长了不正之风,贿赂、回扣的存在,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造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商业贿赂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发生回扣以后的高价、高额的医疗费,最终必然由接受服务的公众承担。尤其是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市场后,老百姓成了吃“回扣药”的双重受害者。商业贿赂孳生了贪污腐败,由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企业经理、采购人员、供销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商业贿赂引发的市场腐败将成为我们医药经济发展的瓶颈。

党中央提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十分及时和必要。它是进一步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整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公众健康与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

我们所有的企业一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重大决策的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企业实际,认真做好治理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明确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的总体目标:通过治理,使上海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守法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商业贿赂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一步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专项治理的指导原则:要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明确重点,稳步推进,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建立长效机制三项工作。要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专项治理的重点:(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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