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维权制度

2024-10-04

学校工会维权制度(共9篇)

1.学校工会维权制度 篇一

工会管理制度

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 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 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第四章 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2、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活动制度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按期收好各项经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

二、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三、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四、会员慰问费不超过会费的20%

五、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帐目帐务、凭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工会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和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必访”制度

给教职工送温暖是校党支部、校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体现。我校党支部及工会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五必访”工作的有效实施,我校特制定“五必访”制度如下:

一、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各族职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婚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身体情况、民族等)为“五必访”活动奠定基础。

二、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对特困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

三、及时了解教职工情况,对职工的经济、生活困难,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都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慰问。

四、对出现思想问题或犯错误的教职工,要有有效预防、预警。经常进行走访,开导、教育,帮助其改正。

五、对少数民族职工要经常交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重大民族节日期间进行慰问。

六、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更好地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根据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

(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小组负责,专人落实,部门配合,统一管理”的原则。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计划生育的一切事务。

(三)凡模范实行计生政策,终生只要一胎的,其子女可按规定享受单位发给的独生子女费;凡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偷生的,取消评先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凡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参加单月孕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动地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单位将配合社区、市计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五)准生证发放,应先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按有关程序逐级审批。

(六)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如实填写各类计划生育档案和统计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计划生育奖惩制度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我市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文件的精神,为把我校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鼓励先进,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进行教育,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对适龄或晚婚的教职工,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休假。

2、有第二胎生育指标或第一胎生育指标后分娩,可按规定享受产假。

3、休产假后女教职工应及时上环或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登记档案。因未采取避孕措施而做人流的,所休假期不得超过15天,并按病假计算。

4、对未取得生育指标怀孕者,责令停止其工作.待取得生育指标或者采取节育措施后方可恢复工作,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5、对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好的个人,年终按上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评先、评优、加薪、晋级按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6、对计划生育完成不好的个人,评先、评优、加薪、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了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管理统一化,工作程序化,言行规范化,行动自觉化,使全校教职工在民主评议中发挥作用,我校设置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并制定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工作任务是每年根据职工评议结果,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测评和民主评议。

二、开展民主评议时必须及时制定方案,并就开展评议时间,形式和方法及时上报教职工大会并与党支部和行政领导取得联系协调工作。

三、民主评议采取实事求是。首先提高认识,明确民主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优秀和先进的工作者可由教职工大会推荐给与奖励。

四、民主评议采取由群众意见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民主集中制办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抱着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搞好民主评议工作。

五、民主评议可采取测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也可采用投票填表民主测评的办法。不论采用何种办法,但必须通知本人测评结果。让其在工作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

六、民主评议的时间根据本的工作情况,一年评议一到二次,一般在年终工作总结和教职工大会召开时间。

工会奖励制度

1、奖励原则

(1)奖励原则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2)及时奖励,注重时效的原则。

2、奖励的基本条件

⑴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⑵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

⑶ 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⑷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

⑸ 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⑹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

⑺ 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

⑻ 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的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

⑼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

⑽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

⑾ 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

信访工作制度

一、对教职工来信来访分别予以登记,摘录、编号;对重要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作记录,重要的来信来访记录均应及时送有关领导审阅、,并注意保密。

二、对来信来访记录应据其内容和缓急情况,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来信处理后,应做好报结等工作,须向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汇报的,应及时进行汇报。

三、除匿名外,应将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本人(一般问题一个月内,重大问题三个月内),如来信来访提到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或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

四、对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

校务公开制度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名单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名单,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5、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推行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六、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学校校长投诉,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发展目标公开制度

1、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校办、教务处、政教处

2、主要公开内容: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校长任期目标、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学校章程、学校内部管理和各项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和实施情况。

3、公开时间和办法:在学校网页校务公开专栏、学校教职工大会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及校长任期目标、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学校内部管理和各项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和实施情况。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反馈整改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二、主要任务:

1、认真及时搜集教职工对公开事项的意见与建议,由监督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

2、每位教职工可把对公开事项的意见与建议反映给年级组长或监督小组,再由他们在每周五的党政例会上提出来。最后由相关部门答复。

3、对来源于多种渠道的意见与建议,领导小组裁定后,由监督小组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教职工反馈。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根据校务政务公开要求,每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家长监督,学校特制定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在召开教代会、家长会之前,必须认真征求教 职工、家长和学生意见和建议。

2、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意见认真撰写报告。

3、每年由校长向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或家长会汇报校务政务(包括财务运行)公开或廉政建设情况。

4、学校班子成员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咨询和建议。

5、将每年校务、政务公开报告或汇报材料公开,对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在适当场合给予答复和解决。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财务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校财务和总务处(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收费公开: 包括收费项目、内容、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二)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财务管理公开: 包括财务预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房屋租赁、财务支出

(三)公示的形式及内容

1、学校的重大财务事项,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

2、学校3000元以上的开支,利用公示栏通报。

3、每学期收费情况,利用公示栏公示。

4、收费项目每学期利用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公开一次。

收费项目公开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校财务室和总务处

二、主要公开内容:

1、收费政策要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公开。

2、收费项目与标准要进行公开。

3、公开代收费收支情况要公开。

4、所有收费要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并进行公开。

5、大宗物质采购要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间和办法 收费政策依据、项目和目标在校务公开专栏或负责收费的办公室张贴,代收费收支情况和大宗采购(5000元以上)情况在校务公开专栏中张贴或在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上做说明。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招生情况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

主要公开内容:

1、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公开;

2、学区外的录取分数、人数公开;

3、招录新生名单张榜公布;

公开时间和办法:招生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在公开专栏中公布,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和分班情况张榜公布。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民主评议学校班子成员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党政办公室 主要公开内容: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安排的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学校中层以上班子成员的工作要求,学校党支部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公开制度》如下:

1、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一年一度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内容要求,并结合自己岗位的实际,每位班子成员必须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廉洁情况,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写出书面发言材料,接受校教职工的民主评议。

2、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教职工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工作。学校党支部、工会、人事配合上级组织部门组织好全体教职工听取班子成员中党政正职的述职发言,座谈交流。

3、全体教职工认真听取党政正职的发言后,要认真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从大局出发,从学校工作出发,对每位班子成员从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情况,给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做好民主测评工作。

4、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工作,不要心有余悸,不敢大胆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办事要公道、正派,不滥用职权,要清正廉洁。

5、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结果,要发扬成绩,纠正不足,进一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一年一度的民主测评结果将在校党政例会上进行通报。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民主评议公开制度

1、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人事

2、主要公开内容: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领导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

3、公开时间和办法:每年年底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对学校领导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给个人,并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中公开。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央、自治区和市局常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制度如下:

一、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人事、财务

二、公开内容和方法:

1、学校领导的住房、通信工具配备要严格按照市局有关文件执行。

2、学校领导不能公车私用,但因工作需要除外。

3、学校领导出差考察必须按照市教育局党委规定执行。学习、考察等费用必须按照文件规定报销。

4、学校领导干部公费学习、考察等费用报销情况要在学校党政例会上进行通报。

5、学校领导干部必须在述职中向教职工公开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

6、学校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八字规定和补充规定。

7、公开时间和办法:每年年底学校领导在民主评议大会的述职报告中加以说明或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具体说明。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教职工利益公开制度 保证教职工利益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办法,学校就以下项目向教职工公开: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校办、教务处、工会、总务处 主要公开内容:

一、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二、教职工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派外学习、教职工业务考核、违纪处理。

三、教职工福利:

工会会费使用、福利费使用、劳保、体检等决定教职工有关生活福利的管理原则、办法和实施方案。

四、教职工利益:

1、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评先评选的条件、名额人选要公开。

2、教职工工资、公积金、医保、投保等有关政策、评选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

3、结构工资及奖金分配和福利费使用情况等有关政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

4、外出学习人员名单要公开。

5、公开时间和办法:所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都必须在相应的地方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学生利益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德育处、团委、少先大队 主要公开内容:

1、收费内容要公开;

2、三好学生、特优生、进步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人选要公开;

3、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要公开。

4、公开时间和办法:在校务公开专栏张贴有关政策、制度、条件和结果或在班会、家长会和全校师生大会公布政策、制度和结果。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档案专管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校务公开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

二、主要任务:

1、校务公开档案分类管理;

2、及时收集档案资料,按时立卷归案;

3、档案的查阅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登记。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一、主要负责部门:校务公开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

二、主要任务:

根据校务政务公开要求,每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监督,学校特制定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在召开教代会、家长会之前,必须认真征求教职工、家长和学生意见和建议。

(2)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意见认真撰写报告。

(3)每年由校长向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或家长会汇报校务政务(包括财务运行)公开或廉政建设情况。

(4)学校班子成员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咨询和建议。

(5)将每年校务、政务公开报告或汇报材料公开,对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在适当场合给予答复和解决。

本制度自 之日起实行。

2.学校工会维权制度 篇二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会,维权,第一要务

国有企业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代表。工会的第一要务是维权, 也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讲就是维护劳动者 (职工) 的劳权, 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民主管理权、社会保险权、职业培训权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项权利。

1 工会第一要务的定位与依据

首先, “维权”是工会的第一要务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 是社会经济矛盾和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 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代表。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双方来看,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 劳动者处于劣势和弱势, 需要寻求保护。工人组织工会的目的也正是在于保障主人翁地位, 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改善劳动条件, 获得民主管理的权利和满足精神文化的需求, 实现利益的自我保护。这些都是工人组织成立工会的初衷, 也是工会组织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如果工会不完成这些任务, 不履行这些职责, 就将失去职工的信任, 必将会丧失赖以存在的基础, 最终将使工会成为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

其次, “维权”是工会的第一要务是由工会的作用决定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 要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搞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从劳动者的现状来看, 我们党最重要的基础仍是工人阶级的产业工人队伍。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 是职工之家, 又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 工会的责任就是既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保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 又要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反映广大职工的心声和愿望。企业工会组织必须同企业党政一起将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 维护好, 发展好, 只有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利益, 才能保证将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同心同德搞建设, 一心一意谋发展。

再次, “维权”是工会的第一要务是由市场经济规律所要求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一方面, 市场不同情弱者, 企业必须千方百计增强竞争力,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另一方面,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 企业的决策者总是会不择手段地追逐最大利润。这就迫使企业不断采用新技术, 大力压减人工成本, 延长职工劳动时间, 减少对职工劳动保护的投入, 从而导致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矛盾增多, 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客观上发生了一些变化。一般来说,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面临着下岗失业、劳动保护及各种福利待遇不能很好地落实, 被迫经常性地加班加点, 民主管理权利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这对处在相对弱势状态的职工来说, 就特别需要帮助和支持。同时,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 如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 久而久之必将引起社会矛盾, 影响社会稳定, 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和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

2 工会实现第一要务的途径

2.1 坚持在改革中维护, 积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改革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 企业只有不断地深化改革, 才能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 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现持续发展。而任何一项改革, 说到底都是利益的再分配, 都会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甚至关系到部分职工的就业和生存。改革是任何企业都躲不开、绕不过的现实问题, 工会组织也必须尊重现实, 正视现实, 积极采取对策, 妥善解决好改革和维权工作。首先, 积极支持企业的改革。工会要参与企业重大改革的调查研究、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环节, 尤其是对改革方案, 必须组织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 才能组织实施。对按照有关程序已经确定实施的改革方案, 工会要积极协助企业党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动员广大职工以满腔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身于改革, 做改革的促进派。其次, 全力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注重处理好职工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 抓住根本, 抓住重点进行维护。就业是民生之本。企业任何改革中, 工会都要把职工就业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确保职工不下岗、不失业。当前, 油田正在进行改制分流、双压三减等项改革, 工会一方面要协调做好被减压人员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另一方面要做好改制分流企业职工权益的保护工作, 使改制企业公平合理地评估国有资产, 改制职工充分享受优惠的经济补偿标准政策, 保证改制职工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和改制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三是认真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2.2 坚持在发展中维护, 全力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

发展是第一要务, 发展是硬道理。没有企业的发展, 职工利益的保障与维护就无从谈起。工会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企业发展大局, 服务和服从于企业发展。各级工会组织必须以切实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为己任,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根本方针, 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以厂为家, 爱岗敬业, 创新创效, 建功立业;要围绕经济建设大力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生产技术活动, 千方百计把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好, 保护好, 发挥好。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不断调整产业结构, 拓展发展空间, 强化职工培训,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企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 确保企业的持续、协调、稳定发展。职工群众推动企业发展的一切行为和所做的所有工作, 实际上是客观为企业, 主观为自己, 企业发展了, 最终受益的还是广大职工群众。工会在组织职工群众发展企业, 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同时, 还要依法维护好职工的眼前利益和具体利益。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会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有效手段, 工会必须每年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经营者代表组织共同就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工福利与保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 达成共识, 形成协议, 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以集体合同的形式进行签署, 增强法律约束力, 更加有效地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2.3 坚持在参与中维护, 认真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利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只有真心实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 职工群众才会心里想着企业, 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出主意, 想办法, 建言献策, 实现依法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坚持源头参与和源头维护, 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落实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领导班子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落实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问题的决定权。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制度是企业职工群众参政议政, 实现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工会必须认真组织召开好。要注重在选举职工代表, 征集和落实职工代表提案, 坚持会议程序、行使职代会职权, 做好闭会期间的工作等环节上下功夫、做文章, 以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效果。要不断丰富和充实职代会内容, 把企业的深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方针目标、评议企业领导干部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都要提交职代会, 进行讨论和审议, 让职工群众当家作主。

3.工会维权:更需法律保障 篇三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主席王兆国讲话强调,各级工会要适应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职工群众的新期待,“选好配强工会主席,确保选出来的工会主席能代表职工,能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必须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此前的7月20日,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透露,今年全总将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吹拉弹唱、打球照相、迎来送往、打扫会场、年底发点小奖”,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会的一个缩影,北京建工集团的工会主席刘丽臣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目前工会的维权职能正在逐步加强”。

一手托两家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参与解决职工工资分配,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和应尽义务。”全总宣传教育部部长李守镇曾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如此表示。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谈工资的增长,在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下,还可能谈如何降低工资。”刘丽臣说。

实际上,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正在逐步被丰富。据张建国向媒体透露,今后,职工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应纳入到协商之中。

而早在2000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中就指出,工资集体协商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等内容。

由此可见,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原本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职责所在。而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载体,工会的角色转换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认为,工会应该代表工人进行谈判,是谈判的直接责任人,但是工会谈判不应该看作是工会的权力,应该看作是工会代表工人行使权力,它必须要向工人负责。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教授林燕玲也认为,工会不应该作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第三方。工会就应该代表职工利益。

对于专家强调工会完全代表工人利益的角色,刘丽臣认为过于简单, 因为在现实语境中,工会的职能被概括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肩负着“一手托两家”的职责,在企业和职工的博弈过程中,工会一直在寻找平衡点。

尽管社会上对工会的独立性有诸多争议,但工会的作用正在逐步被加强。2008年10月,中国工会十五大上,中央提出要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刘丽臣认为,尽管中央明确提出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但是没有具体细化,现实中有操作难度,因此需要通过立法进行明确。“相关部门发布过《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但也只是‘试行,并且该办法中有些与现实明显不适应。”

张建国表示,目前还应加强《集体合同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一旦条件成熟,就应该提请全国人大制定相关法律。

专职集体协商

早在2000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就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这里的“专业人士”,主要包括律师、法学家、会计师、劳动关系咨询师等专业人员。

2008年6月,全总又连续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其中文件对于集体协商聘用人员都有相关规定。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颁布已近10年,为何“专职集体协商”仍处于试点阶段?张建国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频发高发,正是集体协商机制没有发挥作用或发挥作用不够的结果,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是因为工会干部“不敢谈”“不会谈”。

长期在工会工作的刘丽臣对此有着切身体会。

“很多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主席都是由老板的亲属担任,工资靠企业颁发,因此会出现‘不敢谈的现象;工会主席对工资分配、定额管理以及企业的一些决策情况不掌握,对行业经济水平、就业和工资分配状况等不会进行分析,因此会造成‘不会谈的现象。”刘丽臣分析说。

林燕玲认为,工会主席作为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让他们冒着丢“饭碗”的风险,代表职工与单位进行工资协商,显然很不现实。

刘丽臣很赞同工会干部专业化的做法,他表示,如果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本不了解,不掌握企业或者行业的具体数据,是很难说服老板的。

常凯则不是太乐观。他认为,专职工会人员本身不是企业的,他可以参与、协助到谈判中来,但是必须要借助工人的力量,这样才能使谈判有效。

7月2日,全总发布文件规定:“基层工会要主动向工资集体协商未建制、拒建制及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行为,由地方工会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置,并对逾期不改的应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刘丽臣认为,尽管这个提法让工会硬朗了一下,但要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还是需要立法上的支持,“如果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工会干部也好拿着法律条文和领导谈,否则会很尴尬。”

行业工会破题?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集群经济特征明显,同行业企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和工资标准等涉及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往往带有明显的行业特性。

然而,由于这些企业规模小、职工少、工会组织程度低,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干部和职工存在着“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在这些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大。

为此,2009年7月,全总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求破题。

实际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一些地方已有推行。从2002年起,上海市普陀区相继成立了非公餐饮、大卖场、物业管理、化工、集贸市场、纺织、市容环境和驻沪建筑施工八个行业工会,

例如,围绕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进行协商。普陀区总工会在参考当年上海市人均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职工年均收入水平,由餐饮行业工会与企业方的代表进行工资协商,确定了领班、调酒师、烹饪师、面点师、服务员、跑菜工、切配工、清洗工等行业内15个主要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把工龄补贴和带薪年休假等条款写入《普陀区非公餐饮行业集体合同》。

曾经考察过德国工会的林燕玲对此感受颇深,德国是不允许企业内部建立工会的,但它有企业委员会,代表工人利益。它们的工资协商是在产业和行业层面上进行的,比如根据集体合同,在到期之前,在行业内先进行工资集体谈判,再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落实协议。

4.工会学校政务公开制度 篇四

一、校务公开的作用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可以增强全体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学校工作的力度,能够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通过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学生,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可以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涉及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以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工作计划、人员分工、责任目标。

2.招生情况。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新生录取名单。

3.收费和社会捐资助学情况。开学初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和标准;学校结束时公布代管费支出的明细帐。

4.财务收支、招待费用开支情况以及基建项目招标情况,包括投标项目、程序、投标结果。

5.食堂、商店等集体资产的承包情况。

6.住房调整、分配情况。包括住房调整或分配的原则、方案、分配结果。

7.教师职称评审、聘任情况,包括指标、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聘任的方案和结果。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公开的时间

1.召开教代会。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审议的程序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领导每季度通过教职工大会、各类座谈会、校报、校园网、公开信、告示等形式,向教职工通报学校工作、执行教代会决议以及落实校务公开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设立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住房改革、职称职级评定结果、工资奖金分配等,并公布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4.建立教职工代表监督制度。由工会组织教代会成员对落实校务公开情况及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按季、按月或随时公开;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教代会意见箱、举报箱等渠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建立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及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形成书面材料,长期保存备查。

6.其它有利于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四、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校委会人员(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书记和工会主席 成员:教代会全体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方案的研究与确定及工作考核、评比;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负责起草方案、监督、指导、信息反馈及各项工作的落实等;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的实施。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的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负责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进行评议,并将群众意见反馈给有关处室,督促落实。

5.学校工会委员会例会制度 篇五

1、工会委员会例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出席对象为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

2、会议内容有: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有关精神,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听取各工会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反馈上来的教职工意见、建议等。

3、例会时间原则上每月月初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或重大事项可视具体情况随时召开。

4、每年初工会委员会例会,主要是根据学院和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院工会工作计划。

5、每月例会,总结布置工会阶段性工作,同时检查工会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6、每年末工会委员会例会,进行工会工作总结,并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6.工会维权月总结 篇六

为扎实推进2009年第四个工会“维权月”活动,充分体现“共同约定行动”,进一步推动水文事业全面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水文建设,阿勒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工会在收到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工会《关于转发<关于水利厅开展工会“维权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将“维权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勘测局工会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定了“维权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以工会主席为主要责任人,把“维权月”活动作为保稳定、促团结和保发展、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安排,形成“党政重视支持、工会主导运作、依托三方共促、单位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为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开展“三好职工”活动,勘测局工会配合勘测局党组调整了“关于成立加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一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视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王乐泉书记及努尔〃白克力主席针对“7〃5”事 1

件的讲话和关于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做好“7〃5”事件处置工作的讲话精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党委《关于水文水资源局系统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正确认识“7〃5”事件宣传教育提纲》的教材内容;二是根据当前形势编排了一期以“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新疆”为主题的黑板报,张贴了民族团结宣传标语;三是学习了献身水文事业的维吾尔女性——自治区劳动模范哈密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高级工程师若孜汗〃塔依尔同志先进事迹和一个无愧于新疆水文事业的人——全国劳动模范新疆和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吴贵武同志的事迹;四是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厅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答题>的通知》(新水文明„2009‟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积极组织80人参加《水利厅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答题》。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广大职工对乌鲁木齐“7〃5”事件的过程、性质、背景和处置情况的了解,使各族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了“7〃5”事件真相和批热比娅之流“假民主、假人权、真恐怖、真暴力”的真实面目,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与境内外“三股势力”和打砸抢烧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打牢了全体职工民族团结思想基础,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舆论氛围。

三、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

权。

9月,落实了民主生活会提出的修缮家属楼屋顶及楼道工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险种,并将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体检工作列入日程,计划在10月实施,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四、通过网络、报纸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介宣传活动,营造“维权月”活动的氛围。

通过形式多样的方法营造“维权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及时在阿勒泰水文网上传民族团结宣传内容,开辟了民族团结大家谈的先河,为更好的做好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反映新疆水利建设成就的电影《大河》、反映新疆各族青年外出务工的电视剧《新疆古丽》、反映内地青年在新疆打工生活的电视剧《拾花妹》、反映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件的电视剧《木卡姆往事》及反映各民族共同维护祖国统一主题的电视剧《吐鲁番郡王》等。

五、提高职工素质、加强职工培训

为各测站职工下发复习题,要求各站站长安排本站职工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完成答题工作,在年底考核工作开展时,安排相关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业务知识闭卷考试,激发在站职工的学习热情。

六、开展为困难职工、“7〃5”事件无辜伤残人员、农民工帮扶活动,以及“金秋助学”相结合。勘测局工会号召

全体职工踊跃向7〃5事件受伤群众伸出援助之手,捐款3290元,充分体现了新疆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献爱心助学”主题活动,勘测局工会协同阿勒市金山北路社区将本单位哈、维两名少数民族职工的子女列入到“金秋助学”行列,并在9月为两名少数民族职工考入大学的子女各资助1000元。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勘测局工会配合勘测局党组按照统筹安排,统一标准的原则于9月17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组一行以进家入户的形式分别对阿勒泰市、北屯、布尔津县离休干部孟宪兰、离休干部李桂林的遗孀田青英、陈松林的遗孀张爱梅及水利部级先进个人王耀仙进行走访慰问,并为他们送上了每人1000元慰问金,每到一户,慰问组一行首先转达自治区水文局党委对他们的关怀关爱,表达水文系统全体职工对他们的敬意,向老同志、遗属、英模人物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水文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引导他们认清形势,自觉维护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新疆水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离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以及劳模人物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勘测局工会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和劳动关系状况,同时,使工会“维权月”活动切实为我局保稳定、促团结和保发展、保民生等各项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阿勒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工会委员会

7.学校工会维权制度 篇七

1 高校工会维权职能的作用

1.1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 在党和国家的支持在, 在社会发展的促进下, 我国的高校正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 高校将发展的精力集中到了高校的扩张和发展上, 忽视了内部管理机制的改进和提高, 导致出现了一些损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高校工会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代表教职工与高校领导进行积极的沟通与协调, 使其能够及时缴纳教职工的保险费用,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当然, 高校工会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这一方面, 教职工的利益体现在多个方面, 包括薪资、福利、职称评定等等, 只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高校工会都有责任帮助他们维权, 争取应有的权益。

1.2 构建良好的教育管理氛围

高校的教育管理氛围对于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很大的影响, 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离不开良好的教学管理氛围的支持, 高校在管理当中应该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 努力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影响教学管理氛围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关系, 而这种关系又受二者之间矛盾的多少, 以及矛盾的解决的影响。从这一角度来讲, 高校在管理当中应该重视学校与教职工关系的处理, 利用工会工作作为关系处理的调节器, 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利用工会的维权处理好各种矛盾, 减少矛盾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负面影响, 使学校的能够形成良好的氛围, 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提高创造必要的条件。

2 新时期高校工会维权职能履行中存在的不足

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 高校工会也开始适应教育改革的变化, 意识到自身在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并为维权职能的履行健全了工作制度, 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 从实践工作当中一些高校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能的时候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工会管理行政化带来的维权职能模糊

根据现在的高校工会工作法律、法规, 高校工会是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保持自身在高校工作当中的独立性是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是, 现在很多高校恰恰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将工会看成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 在工会领导的选拔上并不是采取工会代表选举, 而是采取党委任命的方式, 由高校党委副书记等领导兼任工会主席, 导致工会的工作实际上由党委说了算, 工作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

2.2 教代会制衡能力偏弱

教代会是高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最主要的特征和最重要的形式, 教代会不仅仅是表达职工诉求、意见的途径, 更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 当然也是工会工作的集中体现。但是现在很多高校并不重视教代会, 虽然也按照要求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 教代会职权虚化的现象非常明显。

2.3 维权职能范围比较狭窄

从高校管理实践来看, 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表现在很多方面, 但是一些高校工会在维权职能的履行上却没有正确的界定维权职权范围, 导致维权职能范围比较狭窄。一方面, 高校工会在工会当中没有正确的定位自己的维权职能, 认为自己只是联系党和教职工之间的桥梁和沟通交流的渠道, 简单的认为维权工作就是要维护职工的文体娱乐活动, 而不是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另一方面, 在工作当中缺乏主动意识, 将维权限定在被动的对学校领导的对话交流当中, 不是通过积极的参与高校的内部大政方针政策制定, 和学校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等重大工作当中。

2.4 维权执行力比较弱、效率低

现在, 一些高校工会组织的职能机构设置不健全, 没有设立专门的教职工维权日常机构, 在维权的时候往往只能通过一些工会会议进行, 职能发挥受到很大的影响。而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程度非常有限, 一些严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和维护。工会顾忌到与高校之间的关系, 很少能够积极的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这个维权的正当程序和途径没有有效的利用起来, 这也影响到维权的执行力和维权效率。

3 新时期高校工会维权职能履行改进途径

3.1 准确的定位自己的维权职能

高校工会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 在工作当中正确处理学校长远利益、整体利于与教职工眼前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既不能过分的重视学校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 忽视教职工的眼前利益, 也不能过分的重视后者, 导致学校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受到影响。应该明确维权是自身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能, 明确自身的高校管理体系当中的独立性, 依法独立的开展维权工作。高校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确保且各项职能得到良好的履行和发挥, 提高工会组织在高校民主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3.2 完善教代会制度、提高教代会的制衡力

高校要落实好教代会职权, 在高校改革不断深入的特殊时期, 高校工会是教代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在工作当中应该在教代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将研究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作为推动高校管理民主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 如教代会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发挥教代会各专门为会员的作用。利用教代会扩大校务公开的范围。比如说以提案的形式, 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意见, 就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内部改革方案、基建项目建设等提出意见, 要求学校通过教代会汇报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等等。

3.3 扩大高校工会维权的范围

高校工会在维权工作当中要增强主动性, 不断的扩大维权的范围。要将维权的范围扩大到各项工作的源头上, 通过管理、决策的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此, 高校工会应该积极的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改革 (包括学校机构设置、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等) 等事关教职工根本利益的方案、措施的讨论与制定工作当中, 以自身的工作经验为高校各类改革方案、措施献计献策, 坚决反对和抵制在方案和措施当中有损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 从源头上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4 丰富维权的手段、提高维权执行力和效率

高校工会在维权工作当中, 要坚持“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处理、权益保障”等维权协调机制, 不断丰富维权的手段, 除了对教职工表达理解、支持之外, 要运用好传统的沟通、交流等维权手段。

总之, 新时期高校工会在维权工作当中要准确定位自己的维权职能, 不断创新维权的手段和形式, 确保维权结果得到执行, 从根本上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杨延红, 曹新元.试论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10 (4) :40.

[2]张玉芳.沟通的管理效应研究——高校情感管理之基础[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 (5) :55.

8.高校工会维权途径之我见 篇八

【关键词】高校工会; 维权; 途径

党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为高校工会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既是高校工会的基本职责,是高校工会存在的基础和意义,也是当今新形势对高校工会的必然要求。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关系正在由以政治利益为基础、行政控制为手段的利益一体化劳动关系,逐步转变为以经济利益为基础、市场调节为手段的利益协调劳动关系。特别是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今天, 高校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露, 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摆在工会面前。在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必然带来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处于劳动关系弱者一方的教职工也必然会寻求工会的保护,希望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会既要树立敢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信念和决心, 同时面对复杂的具体情况, 又应注意讲究工作方式和方法, 善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只有做到敢于维权与善于维权相结合, 工会才能在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的过程中, 收到理想的、实际的效果。那么,高校工会应采取什么方式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途径。

第一,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这种方式属于源头维权。源头维权要求高校工会组织(包括院、系、机关等基层工会)通过多种渠道参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规章、措施等的制定, 从法律层面上、政策上维护教职工权益。这也就要求工会积极参与学校有关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 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于高校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 这就为工会维护教职工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高校在制定相关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时, 都应依法邀请工会和教代会有关人员参加, 有些方案还必须经过教代会通过后才能生效。源头维权的力度取决于源头参与的机制是否健全, 最好的办法和形式是实行党、政、工联席会议, 为工会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工会要积极建议、要求甚至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这种源头参与机制。只有学校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正确认识到工会在学校日常事务中的作用, 自觉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规, 在研究、制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方案和措施时, 能听取工会的意见, 那么高校工会的维权力度就大,维权的效果就好。

目前有不少高校已试行全员聘任制。在实行聘任制的高校,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性,又具有隶属性,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关系是聘用与被聘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单个教职工相对于具有管理权限的学校来说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关系处于不平衡状态。面对这种情况,学校工会必须强化维权意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源头参与上,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以及改革方案的讨论和制定,特别是要参与人事、分配、住房、医疗等改革方案的制定,密切关注在这些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教职工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合理要求,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在源头,体现在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决策过程当中。工会必须主动参与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能代表教职工提出工会的意见和主张,切实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当明确要求和督促学校坚持和落实重大改革和重要事项决策前的听证制度。在学校实施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方案之前,工会应积极协助校领导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做既有利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又有利于维护教职工权益。

第二,积极推进校务公开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变化,要求高等院校的管理要实现从传统的经验决策向现代民主科学决策的转变。一方面,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管理程序,让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吸取广大教职工的智慧,是办学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高等学校办学经费大大增加,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推行校务公开,把学校的管理工作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置于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之下,形成自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是从根本上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有效之举。

校务公开是要求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学校管理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让教职工能够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推进校务公开,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形式。校务公开的实质其实就是民主监督,就是要保证教职工充分享有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的权利。实行民主监督是要通过对高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行使职权的过程实行群众监督, 保证党和国家的办学方针政策得到正确实施, 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落实,也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工会应当积极推动、大力促进校务公开这项工作,以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基层二级工会也可以尝试在本单位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如学院可以加大院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建立“院务公示栏”,通过“院长信箱”等形式,保证学院领导与教职工言路畅通,真正将教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基层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教代会建设,畅通维权的有效渠道

在高等院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最好载体是教代会。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 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制度也应当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同时作为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在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当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高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工会维护教职工权益的有效渠道,应确保这一渠道的畅通。《工会法》指出:“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加强教代会建设,就是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使教代会制度化,教代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以保证教代会制度不因学校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化;其次要规范教代会的内容,教代会的议题要围绕学校的重大事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除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外, 还应根据上级的部署,定期开展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应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工会必须真正履行教代会的职权,特别是要加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力度,检查监督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把民主监督工作持久化。另外,高校工会还应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 延伸教代会覆盖范围,构建多层次教代会制度体系, 拓宽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

第四,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

从1992年开始,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这些法律都对教师聘任制作出了规定。随后,教师聘任制在各高校相继推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也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学校用人制度。劳动争议是高校实施聘用制度后的必然产物。在一些实行全员聘任制的学校里,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已逐步显露,并呈现不断上升态势,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有法不能依的现象时常出现。这对高校工会组织的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首先是要做到依法维权,工会组织必须把依法维权作为基本职责,提高维权的效力和权威性。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首先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用人单位内部应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并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按照这些规定,在聘用制度推行过程中,高校应建立以工会代表为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学校行政代表共同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关于“非在编人员”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近年来, 高校工会的依法维权除了要面对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还要面对由非在编的外聘人员和农民工构成的特殊群体。他们与在编教职员工相比, “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 处于学校的边缘地位, 学校的发展也似乎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其实他们也渴望加入工会, 也需要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 由于身份不同带来的利益不平衡等体制性和人为的障碍, 使他们遭受权利缺失和权利侵害, 影响了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养成。近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学校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数量大约是在编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从目前情况看,高校农民工的生存权益(如吃饭和住宿问题),特别是获得安全保障、享受医疗、工伤保险、接受教育培训以及获得他人认可和善待等权益均难以保障,至于精神文化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权利,就更是奢侈品了。这必然会造成农民工责、权的失衡,容易导致劳动争议和纠纷,如果调解、处理不好,很可能危及校园的和谐与稳定。工会在调解劳动争议的过程中,不应当忽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努力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的生活服务

要树立“服务也是维权”的观念,把做好服务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高校工会真可以说是大有可为。

校工会可以通过基层(如学院、系所、后勤等二级工会),及时掌握困难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他们的要求,配合学校党政和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与学校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协商对话,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同侵害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督促校领导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劳动保障以及女教职工的特殊要求。对于教职工中因天灾人祸、疾病等而导致的生活困难者给予扶助、救济,并提请学校行政给予照顾。

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配合学校党委、行政、团委等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师德师风竞赛及职工劳动竞赛,鼓励和表彰教学能手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先进分子。我校工会近几年已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尝试,也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工会如果能真正做到、做好以上五个方面的工作,我认为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能够得到切实维护的。当然,高校工会在维权过程中,应当处理好依法履行维权职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依法维权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的政治原则。高校工会必须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把工作自觉地置于校党委的领导之下,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高校工会在维权过程中,还应同时关注学校的改革和长远发展,促进校园的和谐、稳定。工会一方面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好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尽可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广大教职工从学校大局出发,积极支持改革。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高校在改革和发展方面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办学理念、办学经费、管理体制、人才结构等方面,加上目前高等教育竞争日趋激烈的态势,使高校的凝聚力、向心力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在这种情势下,高校工会应在增强教职工凝聚力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以多种方式推动和协调学校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一些“硬措施”顺其自然、合乎情理地“软着陆”,避免引起校园震荡。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类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一方面引导教职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必要的休息,获得精神享受,陶冶情操,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集体荣誉感,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只有学校持续稳定发展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和维护。

参考文献

[1]杨 毅《试述高校工会的维权途径》.河套大学学报,2006年9月第3期,第86、87页

[2]蒋子春.张光月《学校工会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之管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年2月第1期,第75、77页

9.学校工会维权制度 篇九

学校工会为进一步做到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完善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财务会计制度。

一、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2、工会依法独立设立会计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会计、出纳要分设,钱、帐、物要分管。

3、工会会计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4、工会会计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性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6、工会各项资金收支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设账。

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避免经费乱支滥用。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1)校工会在采购资产物资时,必须2人以上同时前往采购,采购物资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应使用转账支票和网上银行支付价款,严格控制现金支付范围。工会领导按规定必须实行回避制,不得本人直接采购。

(2)工会对采购的资产物资必须建立财产登记、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制度,确保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管理,并按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工会经费,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财务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委员会审查及集团公司工会考核。

7、坚持“为教职工”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挪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1、职工活动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培训、困难帮扶、节日慰问、文娱体育、宣传报道等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维权支出。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发生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会向职工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3、业务支出。主要用于履行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4、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工会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房屋建筑物修缮发生的实际支出。

四、会员会费收缴、支出的规定

1、学校加入工会的会员,每年交一次会费,由各分工会主席负责按工会下发的通知要求收取,统一交到工会财务室。

2、为鼓励分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各分工会收取的会员会费全额返回分工会使用,本着当年的费用必须用于当年分工会开展的集体活动的原则,学校工会对各分工会会员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工会主席持有效票据经工会主席审查合格,方给予报销。

五、工会财务履行的工作职责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民主管理”的意识,在职责范围内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3、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严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账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4、加强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5、做好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接受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分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向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6、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应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管理好财务档案。

7、工会财务人员要努力学习,认真履行财务会计、出纳工作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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