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器OEM合作协议书样本

2024-10-14

净水器OEM合作协议书样本(共8篇)

1.净水器OEM合作协议书样本 篇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产_________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牌_________,甲方应负责“_________”牌_________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_________”牌_________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_________”牌_________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牌商标_________,甲方对“_________”牌商标_________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八、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九、运输及费用:

1.交(提)货地点在_________,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2.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_________以上预付款。

3.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3.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_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OEM框架合作协议 篇二

甲方: XXX(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OEM 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是以为主的公司。乙方是以生产为主的公司。双方在该产品领域以OEM方式展开友好合作。甲方向乙方采购OEM 协议项下的货物。

2.合作方式

2.1 乙方与甲方以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方式进行合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乙方与甲方OEM 的产品范围为乙方生产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甲方与乙方合作的主要产品目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

2.2 由甲方在乙方现有产品基础上提出对产品的修改要求,包括产品外观面板的颜色、产品商标及型号铭牌、面板上文字、外包装的重新设计、网管界面设计、用户手册或安装说明、产品登记及保修卡及其它随机资料等,具体参见附件1。

用户手册、安装说明书、随机资料等的中、英文转化工作,可由甲方协助翻译。在交货时必须提供按上述要求修改好的产品,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提供中性的产品,如没有LOGO 的面板,未汉(英)化的MANUALS。

2.3 乙方作为供货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对产品(附件1)及其配置进行修改。甲方的订单,将在以上修改得到双方认可之后发出。

3.技术支持 无。

4.协议期限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生,本协议有效期为3 年。除非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1 个月前向另一方正式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一年。

5.产品购买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并遵守以下原则:

5.1 本协议生效后5 日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及其备件,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由甲方提交的实际订单决定。

5.2 在招标选型阶段,乙方提供的测封样将作为双方今后对该种产品功能、性能认定的依据和标准。

5.3 乙方要求甲方对产品(附件1 中列明)及其配置进行修改的内容至少提前于此订单15天提供给乙方。订单发出20 日内,甲方应收到产品。在正式交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每种型号产品(附件1 中列明)至少二个满足甲方要求的样品,以供甲方测试做初步应用评估。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之后,应在2 个工作日之内确认收到订单,5 个工作日之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返回。经正式签返的订单中的各项内容诸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项目都必须全面予以履行。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增加订单,双方需另以书面形式规定交货日期,乙方应在约定交货日内交货到指定交货地点。

5.5 交货日期以采购订单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6.交货验收

甲方收到产品后,按照XXX公司质量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和性能检验, 并对数量、型号予以确认。若发现短装,则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将短装数量的产品补发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若抽检不合格,则进行严检,严检仍不合格品则全部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金额10%的违约赔偿。

7.价格与支付

7.1 乙方按照**公司下达的PO 价格所列明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该价格是完整的,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加收任何类型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包装费、仓储费、装箱费等。乙方给甲方的价格应当具有市场竞争性,同一时期、同一交货条件下,对同一种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价格不得高于给予任何其它经销商或客户的价格。

7.2 在相同的时期内以及类似的供货条件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其他用量不大于甲方的用户提供(相同)产品时,该报价必须在对他人有效之同时,立即通知甲方,并对甲方有效。

7.3 关键部件(在附件1 中列明)的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5 %时,价格维持协议规定的价格。如果价格浮动超过5 %时,双方本着友好、信任的态度协商解决。每三个月可以对价格变化较大的品种,经过双方洽谈后,调整价格。

7.4 乙方对产品实施降价措施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对甲方现有库存产品及后续订单进行价格保护即执行新价格。

7.5 需方在收到乙方开据的销售发票后,按照下列()付款方式进行款项的支付:

(1)预付货款(发货前预付% ,发货后支付%)(2)款到发货

(3)货到3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4)货到6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5)货到9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6)货到180 天内支付承兑汇票(7)其它()

乙方的开户名、开户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8.包装

8.1 一切物件应根据甲方的标准、装运规范和承运人的要求妥善包装。乙方应在每一包装之相对两侧标明下列内容:(a)P/O 号(b)收货人(c)目的地(d)包装号(e)毛/净重量(f)体积(长´宽´高)(g)根据产品之特性及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相应的包装上显著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避免受潮”和其他适合货运的标志。8.2 乙方装运的货品之包装物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装物的标识应根据甲方的上述要求进行标示。交货时,乙方应随货品附带装箱单,装箱单中应包括:采购订单编号、材料代码、附件清单、产品合格证、货品型号、数量、箱号等信息。

8.3 乙方应在发货的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测试记录和合格证书。8.4 如果乙方的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乙方必须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8.5 因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而造成产品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按损坏或遗失产品的总价予以赔偿。

8.6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外包装箱上贴上与箱内每件产品相同的条形码(S/N 序列号)或条形码区间(该箱中从哪一个S/N 序列号开始到哪一个S/N 序列号结束),配套产品若在同一箱中乙方应在外包装箱贴上各单元的条形码。

8.7 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每个批次的S/N 序列号清单。

9.交货保证及责任限制 9.1 交货

9.1.1 乙方应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等交货。如甲方在交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9.1.2 当不能按已签订的采购订单的货期交货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自行组织调货,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调货损失,并自己承担库存积压损失。

9.1.3 许可证:乙方负责办理将产品运输到采购订单中指定的交货地所需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出口/入口许可证及其它行政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9.1.4 如甲方负责进口清关的,则甲方承担中国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和增值税。如果由于乙方的疏忽而造成中国海关对甲方征收额外的费用或罚款,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或罚款补偿给甲方。9.1.6 产品出厂前甲方有权派人到乙方工厂进行验收。乙方在产品出厂检验前7 天给甲方提供出厂检验测试项目、性能指标、测试程序、测试方法和框图以供甲方参考,甲方根据需要可进行补充和修改,并有权增加或取消某些测试项目。9.1.7 乙方应提供检验所必须的设施,如测试仪表、工具、图纸、参考数据和其他资料。

9.1.8 甲方收到产品后,按照**公司质量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和性能检验, 并对数量、型号予以确认。若发现短装,则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5 日内将短装数量的产品补发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若抽检不合格,则进行严检,严检仍不合格品则全部退货。费用和不合格品的货款直接在付款时扣除。

9.1.9 货物保管责任:甲方收到货物后,货物所有权转移到甲方,甲方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

9.2 其他保证

9.2.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最优价格、库存状况、成本结构、货期、出货计划、产品的质量状况、产品原产地、原材料、生产能力、出口许可证、财务状况、营业执照、代理证等数据和报告,保证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9.2.2 乙方保证对本协议采购订单的执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的理解。

9.2.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设计上(需方提供书面设计,且设计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乙方技术规范的除外)、材料上(包括无铅要求)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法令以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

9.2.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符合本协议的保证、技术规范和要求的条件下是安全的。

9.2.5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

9.2.6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是清晰、正确、完整的。

9.2.7 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9.2.8 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和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必须符合产品使用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的要求。

9.3 违约责任

9.3.1 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出现违约的情况,供需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投诉或要求赔偿损失,责任方必须在7 个工作日内对这些投诉和赔偿损失做出明确的回复。

9.3.2 乙方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本协议采购订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寻找更稳定的供货渠道,但对此必须明确通知乙方。9.3.3 乙方不能按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的交货期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 取消未交货的产品或服务的订单,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拒绝提前接收货物,或对乙方提前交货的合同延期支付货款; 在其它地方采购产品或服务,乙方承担多出的采购差价; 要求乙方采用快递方式交付产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取其它合法、公平和符合本协议的补救方法; 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暂停未交货部分的付款。

9.3.4 由于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赔偿,参照附件4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9.3.5 由于乙方严重违背本协议8.2 项的保证条款,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终止供货协议和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9.3.6 针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纠纷,供需双方愿意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通过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力求达成妥善地解决和双赢的结果,建立并巩固双方互相信任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0.交货

10.1 乙方若在采购订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内未向甲方提供产品,或在收到产品后经检验不合格甲方决定拒收时,乙方未在2 个工作日内换货,即视为逾期交货。

10.2 乙方逾期交货时,第一周不支付违约金,之后需支付甲方该批货物价值0.2 %的日违约金,直至甲方收到货物为止。逾期时间计算方法为:“合格货物到货日” “订单约定到货日”。

10.3 若乙方超过规定交货日期30 天未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该批产品的订单。若乙方发生过两次交货日期超过规定30 天未交货的情况,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在此情况下,甲方因为取消订单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免责,而乙方交货延误的违约金不得免除。如因乙方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11.质量保证及责任限制

11.1 乙方产品的质量包括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可信性等质量及其它质量(如包装、说明书、网管界面、产品附件及其它经过甲方确认过的修改内容),质量合格标准以产品的技术要求(见附件1)为主要依据。11.2 乙方保证附件1 中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用户验收后24 个月,在此期间依照协议的规定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进行无偿维修、更换。在用户验收前若发生故障,则故障件的质量保证期按故障解决日起重新计算12 个月。甲方质量人员与乙方指定人员共同对故障解决日进行签字确认。

11.3 甲方检验出的不良品,以及销售给用户的一次开箱性能不良品,乙方应在收到退货后10 天内无偿更换为新品。不良品的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1.4 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送修的故障件,乙方负责修复,并按批次原数返回至甲方,对于其中不能修复的故障件,由乙方用新品替换。维修件将由乙方在15 天内提交给甲方。故障件修复或更换的运费、保费均由乙方承担。经修理或更换的硬件或软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开始计算。

11.5 乙方负责对甲方订购的产品免费提供自保修期结束后1 年维修服务。保证备品备件供应;同时提供常用扩充模块的清单和价格。如遇到换货,乙方应在15 天内将新的替换产品提供给甲方。

11.6 乙方提供的周转件及修复部件应确保为合格品。甲方在检测中如发现故障件,则视同乙方未及时修复。返回故障件,由乙方在10 天内提供新品替换。11.7 乙方因某一型号产品停产或某种原因无法实现其承诺,应向甲方提供升级产品,并提前3 个月通知甲方。

11.8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故障件,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收取损坏器件成本费。

11.9 乙方应保证产品在售出3 年后仍能正常修复,不会因为缺少维修备件而报废。如因无配件不能维修,应提供升级产品,由乙方承担差价。

11.10 属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收取损坏器件成本费。

11.11 甲方在到货后检验出的不良品及销售给用户的一次开箱性能不良品、质量保证期内故障件的返还运输费用、更换新品的运输费、修复品的运输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外故障件的运输费用,应由双方各承担50%。

11.12 乙方应无偿随产品提供在附件1 中列明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等;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翻译和使用,并且同意在翻译、改写及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删除有关乙方的标识信息。11.13 对于产品在现场使用中反复出现的故障现象,乙方应于7 日内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并协助甲方最终解决问题。乙方将对现场环境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最终用户在按乙方意见整改现场环境后,故障仍然,故障是因为乙方的产品质量引起的前提下,乙方接受退货并承担损失,损失以甲方与乙方原合同额为基础计算。

11.14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产品的性能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9.8 %,否则视为有异常质量问题。

11.15 乙方应确保批量产品质量与样品质量保持一致性,必要时双方可封存样品,如双方封样后发生的质量纠纷,应以样品的质量要求为准。11.16 当乙方在开发、设计或制造(包括关键原材料)等过程出现重大更改(包括某提供产品停产)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前6 个月)通知甲方确认,同时应给出产品替代说明及下一阶段的供货计划,否则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11.17 乙方定期(□每月;□每季度;█每6 个月;□每12 个月)对其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可靠性评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呈送甲方认证人员。同时,每个交货批产品应附出厂常规检测报告。

11.18 关于质量方面的其它规定参见附件4。

12.损失赔偿

由于协议产品本身问题而导致诉讼并因此产生包括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专家鉴定费在内的费用时,乙方向甲方及其最终用户提供赔偿,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任何一方不能侵犯对方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实用新型、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由此发生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侵权方负责。乙方保证本协议产品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最终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因正常使用本协议产品而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出现的问题,并由乙方自行决定、自负费用采取下列处理办法:

为最终用户获得继续使用该产品的权利;或替换或更改产品使其不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或其他合理的办法

甲方将不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和最终用户由此造成的损失。任何由乙方偿付的赔偿,包括间接性损害。

13.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或使用属于对方之保密信息,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任何载体存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包括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双方承诺:

(1)只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的专门用途;

(2)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使保密信息不被泄漏;(3)只让其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员接触保密信息;(4)督促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遵守保密协议;(5)只为本协议的专门用途复制保密信息;(6)不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7)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双方应归还对方的保密信息,并证明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都已销毁。但上述限制不涉及下列事项: a)非因接受信息方的过错而为公众现在或以后知晓的信息; b)接受信息方并未违反保密协议而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c)由获得信息方独立研究获取的信息;

d)一方在另一方信息披露前,依法已获得的信息。

14.不可抗力

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避免的某种事件,如战争、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禁运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可靠方式通知另一方,且在随后的10 天内把有当地公证部门开具的证明寄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或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行可能实行的协议义务。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连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 个月,则另一方有权向受阻方发出宽限期为30 天的协议解除书面通知书。若在宽限期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上述协议解除通知书即告无效;若协议解除,买卖双方应协商进行最终财务结算和明确双方协议解除后应承担的责任。不论在什么时候、或不管发生了什么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应限于受影响的协议系统或服务部分;不受影响的协议系统或服务部分应继续。

15.协议的中止与终止

15.1 如果协议一方有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协议:(a)没有能力履行协议中的主要义务;(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c)丧失商业信誉;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向中止方提供中止方可以接受的并以中止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时,中止方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经济担保的,中止方可以解除协议。15.2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协议一方可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此外,本协议可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终止。1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如果一方对协议任何条款有实质性违反,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30 日内未予改正。

如果针对一方的破产或解散程序已经开始且在开始之日起的30 日内未被解除,或者一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财产转让。

如果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的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

15.4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无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协议终止,以何种理由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期满,均不应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或期满以前所发生但未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关系。

15.5 本协议终止时,协议中明示或根据其含义或内容应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16.通知

本协议下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一等(挂号)邮件、专递方式或经确认的传真向本协议所列地址发送。所有通知以另一方在实际营业日收到当天为该通知发出的日期。

邮件地址: 名称: 电话: 邮编: 传真:

邮件地址: 名称: 电话: 邮编: 传真:

17.争议的解决

17.1 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法律管辖。17.2 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18.文字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9.其它

1)本协议正本、附件及其它列明的文件构成本协议双方之间的完整的协议,其他一切未列入的口头或书面的表述、条件对双方无约束力。除非另有双方授权人签字之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补充、修改。订单内所订购的产品、服务、订单上或背后说明的送货地点、服务要求受本协议约束。2)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协议任何一方无权转让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权利。3)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中任何项或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这种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4)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执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均不得被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对本合同项下任何该等条款、权利或特权的放弃。5)本协议及其每一个PO 中的贸易术语和价格条款均应根据国际商会颁布的《Incoterm2000》和《UCP500》解释和执行。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件1 产品目录、报价及技术规格

产品名称:OEM 产品技术规格见《OEM 产品技术规格书》,具体内容包括:

1)包装箱内产品及附件的组成说明; 2)产品的功能、性能指标、可信性等; 3)产品符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产品的兼容性测试报告; 5)OEM 厂家关于产品的测试报告; 6)和局端DSLAM 产品的兼容性要求; 7)产品组网应用时的功能和性能测试办法;

注:如产品技术规格有变更或有新增加产品,则必须在相应订单合同中附带新的技术规格。

附件2 供应商考核管理须知 对出现质量、服务和交货问题向乙方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1.1 来料验收质量问题索赔标准: 乙方承诺:

由于乙方来料验收不合格,可能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交货延误,同时为有效促进乙方提高质量,经双方确认如属乙方责任,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提出赔偿:(a)来料验收发现型号不符(图物不符)、包装和标识不良、外观和尺寸不良等,出现一批索赔1000 元,批材料价值10000 元以下索赔500 元。(b)来料验收发现性能不良,除乙方更换产品赔偿有关损失外,并出现一批另索赔2000 元,批材料价值10000 元以下索赔1000元。

1.2 来料在线使用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 乙方承诺:

(a)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实际损失50000 元以下,乙方应对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全数赔偿;

(b)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实际损失达50000 元以上,即构成公司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赔偿所有损失,将被暂停供货资格,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取消供货资格。

(c)如在线质量问题重复出现,改进效果不明显,除乙方要赔偿实际损失外,另将同时对乙方处以2000-5000 元索赔。

1.3 用户投诉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 乙方承诺:

(a)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用户投诉,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将处以5000~10000 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b)对于用户投诉的重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暂停甚至取消责任乙方供货资格,乙方还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c)如用户投诉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经认定是乙方的责任,乙方改进效果且不明显,乙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并另将支付给甲方5000-10000 元补偿费。

1.4 售后服务质量索赔与处罚 乙方承诺:

(a)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和信誉损失的,乙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将酌情另支付给甲方5000~10000 元的补偿费。

(b)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虽未造成实际损失,但给用户造成不良影响,给甲方信誉带来较大损失时,将视影响情况严重程度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10000元的补偿费。

1.5 对出现供货不及时乙方的索赔和处罚

(a)当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调货,乙方应负责赔偿实际调货价格差额。

(b)当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市场合同延误,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6 其他问题处罚

(1)过对乙方监督审核,发现严重不合格一项处罚10000-50000 元,乙方整改经甲方验收合格,保持乙方资格,整改验收不合格,则制定计划取消乙方资格,个别严重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取消。

(2)严重不合格界定:

(a)乙方未能有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b)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系统性失效;如某一要素、关键过程出现重复失效,例如质量问题多次重复出现,未能形成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消除;

(c)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如,某一部门、场所的出现明显的重复失效;(d)出现影响产品或体系运行的后果严重的不合格现象,如开发设计、生产、质量控制等手段、产品、环境等严重不能满足要求等。

(3)乙方如违反双方约定的材料技术标准生产,或者关键原材料、技术更改可能影响材料质量,而且未书面通知甲方确认,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乙方更名管理

乙方名称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乙方在此承诺更名手续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由此引起责任乙方应全部承担。更名后公司应履行旧公司曾经对我公司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附件3 产品维修协议

OEM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见《OEM 产品维修协议》。

附件4 OEM 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3.净水器OEM合作协议书样本 篇三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年 月

目 录

一、定义„„„„„„„„„„„„„„„„„„„„1

二、合作方式„„„„„„„„„„„„„„„„„„2

三、产品质量及保修责任„„„„„„„„„„„„„2

四、标识与包装„„„„„„„„„„„„„„„„„3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4

六、交货„„„„„„„„„„„„„„„„„„„„5

七、检验和验收„„„„„„„„„„„„„„„„„6

八、样品、库存和残次品的处理„„„„„„„„„„7

九、权利保证及知识产权„„„„„„„„„„„„„7

十、保密条款„„„„„„„„„„„„„„„„„„7

十一、违约责任„„„„„„„„„„„„„„„„7

十二、不可抗力„„„„„„„„„„„„„„„„8

十三、廉政条款„„„„„„„„„„„„„„„„9

十四、争议解决„„„„„„„„„„„„„„„„9

十五、通知和送达„„„„„„„„„„„„„„„9

十六、合同有效期„„„„„„„„„„„„„„„9

十七、其他„„„„„„„„„„„„„„„„„„

定牌产品委托生产合作协议

编号: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指定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指定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照明产品,并标明为“ ”品牌供甲方销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定义

下列名词或术语,除特别说明外,在合同中均具有以下含义:

1、技术成果:指专利技术(含外观设计专利)和技术秘密。

2、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

3、定牌产品: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使用自己合法拥有的技术成果制造的标明“ ”品牌的并仅供甲方销售的照明产品。

4、合同:指包含本合同条款在内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定牌产品生产合同或订单。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为合作协议,凡是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定牌产品生产,均适用本协议。具体定牌产品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外观、颜色、技术成果、数量等)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定牌产品生产合同或通过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有效定牌产品订单执行。

2、定牌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单位或个人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3、乙方统一在模具上标注“ ”品牌,接受驻厂监造,专人技术配合和售后服务支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提供以甲方名义进行的合格认证文件。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客户看厂,并可根据甲方需要在厂区内醒目地点设置必要的甲方标示,外包装按照甲方标准执行。

5、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提交样品,样品经甲方检测确认合格后,乙方按样品组织生产,并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交货时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同时完全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2)产品说明书中所表明的性能。

(3)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订单生效时最新的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和规范并且满足适用的认证标准。

6、单证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体系认证、使用手册、图纸(如有)以及相关证件资料,如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则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将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保证上述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均提供 3年免费维修更换的保修服务,保修期从产品出厂之日起算。

7、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备品和备件。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且甲方没有可更换的备品或备件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提供需要更换相关产品配件,特大品质问题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换,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8、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免费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经乙方维修或更换后

仍不能正常运行,则免费保修期不受本合同的时间限制,顺延至维修完好为止。

9、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仍应负有长期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的义务,并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对于甲方支付相应费用而更换的灯具和光源,乙方均按照本合同予以免费保修,保修期从灯具和光源更换之日起算。

10、如乙方不履行或未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或更换义务,应向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为未履行义务产品总金额的2倍;违约金可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四、标识与包装

1、定牌产品使用甲方“ ”品牌,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品牌标记,以及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文字、符号,也不能将其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均视为侵权,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 ”品牌。

3、产品LOGO及相关标识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如果甲方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品牌、标记的侵权行为,有权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其生产,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助甲方追究第三方侵权责任,否则视为共同侵权。当侵权已经发生,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理侵权产品。

5、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

1、具体型号的产品价格见附件,产品价格包含定牌产品的技术成果使用费、知识产权使用费、材料费、生产费用、包装费、相关认证检测费用、税费。

2、付款时间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作为 预付款;发货前付 30%,产品全部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三天给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甲方有权撤销已开具的支票,并要求乙方归还已付货款。

6、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以书面(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将其理由及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付款时间,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货款以支票或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支付,除双方以书面形式另有约定外,支票抬头和汇票的收款人必须是乙方公司名称,电汇帐户必须是乙方公司帐户。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六、交货

1、交货通知: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三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产品总价、交货日期以及对产品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2、如乙方未能及时将交货通知和装运通知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3、交货前产品发生的任何灭失、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在延迟事由发生时或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其理由及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顺延交货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交货超过五天(含)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收产品,并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选供应商的费用、产品差价、人员窝工、设备租赁、工程工期延误责任等)。并可以从乙方的品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收货确认单须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并盖上公司收货专用章或公章,其他人员

签字的与收货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文件均不能作为甲方收货的证明文件。

七、检验和验收

1、初步验收: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对产品进行初步外观(数量、品牌、型号规格、颜色、外观、包装)验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应在妥为保管的情况下,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异议后七日内予以更换。

2、产品质量争议处理方式:在质保期内,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争议产品外观,工艺等可目测项目以甲方确认为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国家标准及认证标准为依据,符合标准的视为合格。

3、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产品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的,甲方可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风险和导致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八、样品、库存和残次品的处理

对于定牌产品的样品、库存富余产品和残次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或乙方内部员工销售或赠与。

九、权利保证及知识产权

1、对于定牌产品所涉及到由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其他智力成果的,乙方应是合法的权利人,并向甲方提供该技术的专利审批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合法权利证明。乙方承诺一旦第三方就该技术向甲方主张权利,则由乙方负责回收一切相关的产品,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承担相关回收费用,且第三方主张法律和经济责任时所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遭受的行政处罚和对第三人的赔偿费用、甲方由此支付的调查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为履行合同而单独依靠自己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技术更新等,所有的专利权申请权、专利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经乙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甲方为履行合同而单独依靠自己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技术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乙方不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4、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共同合作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技术更新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十、保密条款

对合同内容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互为保密义务,如泄密导致对方受损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出交货期一半的时间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0%。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超过90天提货的,应承担乙方超出时间的实际发生仓储费、(4)甲方如提供的到货地点和接货人与实际不符且在乙方提出质疑后没有提供书面更改文件时,乙方有权拒绝更换交货地点或拒绝交货,对超出路途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生产乙方的产品。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0%的违约金。(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0.3‟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的50%。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且最高不超过原定价70%;如果甲方不能利用,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如乙方超出交货时间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为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在乙方其他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6)在甲方根据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后,另行购买全部或部分与合同产品类似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产品而产生的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出示有关主管机关的文字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可允许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违约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的抗辩。

十三、廉政条款

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应向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或提供回扣或任何其他性质的报酬,同时,乙方及其员工不应接受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或提供的回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并应确保其及其所属员工实施的任何行为不会构成商业行贿、受贿,并应确保其行为不应在实质方面影响甲方员工本应保持的公正、公平形象。如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有合理证据认为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选择不再继续履行的,乙方无条件放弃双方合作所有项目的剩余应收款项和质量保证金,并无条件退回所收全部款项。无论甲方采用何种方式处理以上情况,均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人和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双方争议的管辖法院。

十五、通知和送达

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函件、文件等资料,应发送到合同文首载明的联系人、地址、传真。

2、当面递交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回执上记载的收件日或拒收日为送达日。双方从合同文首载明的传真机号码所发出的传真视为原件。

3、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电话、传真,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合同文首载明地址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十六、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 两 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就合同所拟事宜先前达成的一切口头和书面的建议书、谈判纪要、意见书、其他相关协议和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文件的各种草本稿均自动失效。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3、此合同的补充条款以附件方式一并与本合同产生效力。

4、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该转让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4.投资合作协议书样本 篇四

投资合作协议书是怎么样写的,下面是fwdq挑选较好的投资合作协议书样本,供大家参考阅读。

一、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 方: 驻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驻地地址: 法 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拍摄、制作影片《_____》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

2.合作双方保证各方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此合同书,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负责本剧的预算、制作团队、摄制日程,以及本剧的拍摄制作等项工作,甲方负责本剧的投资工作。

第二条 基本条款

一、概况

1.剧名:《幸福,擦肩而过》(暂定名)

2.剧长:25分钟

3.类型:数字微电影公益短片

4.摄制周期:一个月。

5.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贝)二个月。

6.总成本:约 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支出为准),由制作费、宣传费及不可预见费四部分组成。

二、就电影《_____ 》的拍摄、制作,甲方的投资额为人民币约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 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_____》的拍摄、制作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电影拍摄、制作资格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足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实现对本项目的的投资回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工作提供投资款总计:约人民币_____ 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 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投资款到位方式为:

A、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 万元)。

B、本协议签订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_____ 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 万元)。

2、有权派员出任下列职务:(1)出品人(第三顺序人)(2)监制人(第三顺序人)(3)策划人(第二顺序人)

3、作为电影《_____》的摄制单位在完成片上版权处列第一署名。

4、完全按照本协议所约定投资款额和条件投资本剧,如遇乙方拍摄超支(超出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决超支部分的资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导致剧组拍摄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利监督、督促乙方依照约定如期完成工作并保证作品(工作)质量,在乙方违约情形下,有权利视情况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电影《_____》的策划、拍摄、制作的全部工作,保证该剧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有权出具全部工作方案,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对甲方负责,保障甲方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2、有权决定并派员出任剧组涉及所有艺术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3、有权在电影《_____》完成片版权处列第二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

4、负责电影《_____》摄制组的组建和管理等艺术创作及决定电影制作过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并视实际情况有权决定本剧的开关机时间。

5、负责本剧的报批和审片工作。

6、乙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期间工作团队的稳定性,不发生主要成员和演艺人员中途退出和更换的情形(除签约人员不胜任工作外以及违反剧组相关纪律的)。

第三条 违约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不得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实际经济损失,向对方索赔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时和拖延给乙方支付投资款,造成剧组工作延误和影响开机时间,甲方则应该相应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时间而使乙方和剧组造成的实际经济投入和损失。如确实因甲方无力继续投拍本剧,甲方应当书面允许乙方另行寻找投资人共同投资继续本剧的制作,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继续参与本剧的制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投资结构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逾期两月以上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计划;或者发生可能导致不能保证该电影如期拍摄完成并投放市场的情形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本协议若因双方以外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计、抗拒并克服的情形致使制作进度受阻,不属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协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为司法管辖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为准,一方如有变更,须于3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为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生效。经双方认可的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5.个人合作协议样本 篇五

甲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多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先生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多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东胜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多购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先生

(公章)

6.车辆维修合作协议(样本) 篇六

车辆维修合作协议

车辆维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心支公司车意险理赔部

为了保证乙方自有车辆得到及时可靠的维修、保养,加强乙方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修成本管控,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合作意向

1、乙方自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均委托甲方进行。

2、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乙方车辆的维修管理,包括:

a.乙方车辆的初始维修档案由乙方提供,甲方在合作期间负责乙方车辆维修档案的维护,并每月定期反馈给乙方;

b.乙方每月定期向甲方反馈车辆的驾驶人、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甲方负责提醒乙方驾驶人及时保养车辆,对油耗异常车辆进行检测,给出维修方案,征求乙方车辆管理人意见。c.乙方车辆由于事故造成的损失,需报保险,甲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3、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365天24小时事故救援及非事故免费救援。

4、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按期年检,负责车辆违章驾驶证消分。a.甲方每月定期调取乙方车辆的违章记录,做好登记。发现未处理违章及时联系驾驶员商定处理时间及方式,协助驾驶员消分,违章罚款由违章驾驶员个人承担,甲方不得以其它变通方式协助处理,也不再额外收取服务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车辆维修合作协议

b.根据车辆的年检期限,提前两个月联系驾驶员安排车辆年检,年检正常费用(以车管所票据为准)由乙方人员垫付后回乙方报销,甲方不再额外收取服务费;

c.乙方驾驶员在接到甲方上述通知后15天内不配合处理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车辆管理人; 第二部分 运作方式

5、乙方车辆需要进行维修保养的,甲方首先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维修方案,出具维修费用预算清单(标明预计费用以及维修工期),甲方指定的管理人签字后交由乙方送修人回乙方审批。

6、为了提高维修时效,每6万公里及以下里程的保养,更换配件项目在附件1.中对应里程所列项目以内的,或增加的维修项目费用金额在300元以内的,也可通过电话与乙方车辆管理人沟通,并将估价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乙方车辆管理人邮箱,乙方车辆管理人回复邮件后,甲方即可开始维修。乙方审批的维修申请单在后期(结账日前)以传真或送达等方式交予甲方。

7、每6万公里以上的保养、维修,需经乙方人员根据预算清单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各审批人签字后,由乙方送修人将此单复印件交予甲方,甲方接到经乙方审批过(以审批人手写签字为准)的维修申请单后方可开始维修。

8、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检测期间,甲方应开具提车单交予乙方送修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车辆维修合作协议

9、甲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乙方车辆需要在首次估价单基础上额外增加维修项目的,须对增加项目做费用预估,并通知乙方车辆管理人,按乙方具体要求将估价单、损坏照片等发给乙方车辆管理人,乙方车辆管理人确认后方可维修。

10、维修更换金额较大(单件超500元)的配件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拍摄旧件装车状态的照片,并将更换后的旧配件留存三个月以备乙方核实。

11、乙方车辆修复后,甲方安排质检员对车辆进行终检,确定维修合格后在施工单上签字(此单甲方留存备查),通知乙方驾驶员接车。将维修清单交由乙方接车人确认签字,甲方收回提车单放车。维修清单中一联由甲方于报账前送达乙方车辆管理人处留存。

12、维修费用的支付:乙方每月结算一次维修费用,结算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车辆维修提车后,甲方将维修结清单(须有乙方接车人签字)、维修发票交予乙方车辆管理人。乙方车辆管理人负责办理内部报销审批手续,乙方财务部将修理费支付到甲方提供的对公帐户上。

第三部分

双方义务

13、甲方保证乙方车辆的修理质量,维修中使用的车辆配件及辅料除乙方另有要求外,正常按原厂配件及厂家技术要求中列明的辅料,维修工艺符合厂家技术要求。凡因修理质量或配件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4、材料价格及维修工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备份到附件1.中,实施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车辆维修合作协议

过程中按此备份标准执行。维修费用标准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15、甲方提供的维修结算单、维修发票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16、甲方应保证乙方车辆的维修工期,按附件1.中列明的执行,超过商定工期的,甲方需提供给乙方代步车辆或承担相应费用。

17、因甲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第2、第4条规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8、乙方保证维修费用及时支付给甲方,自乙方车辆管理人在收到甲方维修清单(须有乙方接车人签字)和维修发票之日起,到乙方财务打款之日止,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超过的时间乙方按当期存款利率10倍支付给甲方利息。

1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凡违返上述义务,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

争议处理

20、本协议为双方互惠互利自愿达成,如有争议首先协商解决。

21、如发生重大争议无法达成共识的可申请诉讼。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2012年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车意险理赔部

7.医疗设备投放合作协议样本 篇七

医疗设备由于价格相对较为昂贵,医院又属于现金流非常好的客户群体,而且医疗收费的毛利率较高,这三个原因导致了医院的医疗设备购买投资成为租赁公司的必争市场。从国际上看,飞机、轮船、医疗设备是最适合做租赁的,国内也概莫能外。

国内的医院添置医疗设备从自行购买,到租赁购买,到别人投资,这样的演进阶段来看,医院 所需要的资金现金流压力渐次减轻,也体现了医院的投资理财水平的上升,这其实也是社会理财水平提高的结果。国际上的合富集团Cowealth

Group,国内深圳的傲华公司等等,都参与了该市场的开拓。

目前,国内的三甲医院,上海、深圳等地,已经有这样的合作,各方都获取了很大的利益。医疗设备生产商提前销售了设备;医院不花钱就取得了设备,可以更早地给病人治疗;投资者也可以获取远高于银行利率的回报。但是,目前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方法,由于可能不合法,导致三方的利益都有可能受到损害,另外,对投资的获利性也无法保障。比如,目前个人也有参与一些医疗设备进医院的合作项目,大致规定(简化的一种假设):双方成立合资公司(2/8投资)购买设备,实际上等于设备前期投入2/8比例(医院出20%),在前3年收入2/8分成(医院收20%),(使用权归医院,所有权归投资方,3年以后设备归医院。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医院已经对设备部分出资,因此,设备的所有权应该归新的合资公司所有,或者没有成立合资公司的话,医院享有部分所有权。在处理资产方面,可能投资者就会处于劣势,无法保障自身权益(由于产权不独立)。

但我们用租赁的办法,就可以使得法律上完全符合法规,另外,我们可以使得管理更规范,投资回收期相应缩短(主要起到了合法避税的目的)。但是资金和操作方式几乎没有做很大的改动。以合资建投资管理公司为例,如果双方各投入200,8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占股20%和80%),并购买医疗设备。那么,医疗设备的产权必须归属合资公司。另外,由于折旧政策一经确定,很难更改,可能会有税收流出,导致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延长,或者投资回报率降低。但是,我们可以改成这样的设计,双方以20万元,8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全部资金,加股东借款180万元(医院)来付投资方通过租赁公司的保证金,那么医疗设备的产权就归属于投资方,更可以保障后者的利益。由于租赁利率、租赁期限可以调整,远较折旧政策灵活,可以尽量减少税收的流出。一些专业的租赁公司从事该项业务,可以取得更低的医疗设备价格。另外,租赁公司可以帮助每月催讨租金,再交投资者,减少了投资者的工作量,以及加快了资金回流的速度,缩短了投资回报期,提高了投资回报率。租赁公司的委托租赁业务收费非常低廉,一般在1-3%(看具体的工作量而定)。合资公司的董事就可以聘请租赁公司的人来参与,分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总之,通过委托租赁的方法来引导医疗设备进入医院,是非常好的一种投资手段,由于加入了专业的理财公司(租赁公司)的工作,使得整个业务流程更加专业。

租赁的介入缩短了回收期,大约半年。由于国内医院的改制预期,投资期的缩短往往就意味着风险的下降。由于引入租赁公司,往往会应租赁公司的要求再在医疗设备上配置控制技术设备,可以更好地监督设备地使用情况,发生违约纠纷的情况,专业的租赁公司比个人更容易处理医疗设备。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当然,由于管理公司的规模减少,可以通过送给医院管理层股份的方法,帮助医院更顺利地改制)

医疗设备投放合作协议

甲方(设备提供方):

乙方(设备使用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投放设备:

序号

设备型号名称

数量

约定价值

备注

合计

双方合作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接受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乙方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对乙方经营活动中的误诊等造成乙方负责对设备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乙方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取得收入.乙方在收入中扣除经双方认可的消耗后支付收入的 %给甲方作为设备损耗.举例:如2005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乙方通过设备使用而取得的收入为5000元,消耗为800元,则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损耗费为(5000-800)× %= 元.设备所使用的耗材乙方只能从甲方现款购进,价格双方另行书面确定.违反本条,乙方购进的耗材不得以成本的名义从收入中扣除,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在本合作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损耗费不得低于 元/月,且必须按时支付,如达不到本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乙方支付设备损耗费给甲方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支付当月款项.达到合作期限或乙方提前支付完设备价值总额,甲方将设备无偿赠送给乙方,设备所有权归乙方.双方同意本协议管辖法院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设备提供方): 乙方(设备使用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8.三方合作协议样本 篇八

甲方: 孙建胜身份证:

乙方: 许建委身份证:

丙方: 李加辉身份证: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资源互补,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合作条款:

第一条 由甲方出资注册成立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有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兼总经

理。公司经营范围: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市场咨询策划等等。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以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各自开展业务,并统一使用温

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片。

第三条 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各自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但必须额

度不能超过1000元。

第四条 合作期限:2011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8日

第五条

企业盈余分配

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利润,扣除必须的费用和税金后,在年底(农历春节)时,按甲乙方三方各自30%分配,剩余10%留归公司发展之用。企业债务承担

合作期间公司经营产生的一切负债,费用及税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乙,丙三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保持公开原则,签订任何协议必须在另外两方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需其他两方帮助,则其他两方有义务无条件提供帮助 任何一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则其他两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一)合作期满

(二)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

(三)任何一方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情的情况需下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但必须提早30个工作日通知其他两方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由法院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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