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中国农村养老模式

2025-02-10

探究中国农村养老模式(精选8篇)

1.探究中国农村养老模式 篇一

农村养老问题探究

—基于广西象州县罗秀镇大三岔村的调查

中文摘要: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对中国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有着深远影响。

本文以广西象州县罗秀镇大三岔村老年人为研究对象,采用结构式访问的方法对大三岔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从五个方面对大三岔村养老现状进行分析和整理,探讨解决本村养老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

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变革不断深化的今天,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摆在了中国的面前,那就是人口问题,尤其是人口老龄化问题。根据最新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总数接近

1.6亿,每年还以3.2%速度增长。

长期以来,国家和社会较多的关注城镇居民的养老,对经常耕作在土地上的广大农村老年人缺乏应有的关注。农村老年人步入晚年时,由于经济收入低、身体素质差和社会保障水平低下,从而导致晚年生活质量每况愈下。同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子女之间相互推诿,这些新情况都使得农村传统意义上的养老模式面临种种困难。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面对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本文以广西象州县罗秀镇大三岔村为例,通过结构式访问等方法,对该村的养老情况进行调查,探讨破解当前农村养老困境的途径,为建立适合我国农村养老的模式提供一些参考。农村言老问题的研究,一方面有利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也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基础。

1.罗秀镇大三岔村当前养老状况

1.1 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从本次调查中得知,本村老年人总体的身体壮不是很好,只有10%左右的身体状况良好,其余的或是有慢性疾病(比如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呼吸衰竭等),或是由于过度劳作造成身体功能衰退。同时,由于村里经济落后,医疗卫生条件差,国家医疗保障水平低,致使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成本较高。所以,许多老年人平时是小病不去医,大病尽量拖,这也是造成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重要原因。

1.2 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文化娱乐水平,这是从本次调查中得出的结论。大山岔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发展不平衡,村里只有一个篮球场作为公共娱乐场地,没有老年人的娱乐休闲场所,养老服务水平比较低。

在调查中发现,村里老年人的娱乐活动主要是看电视、赌博等。男性老人以赌博为主,女性老人以看电视为主。还有一些终日耕作的老年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由于缺乏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导致部分老人孤独感和失落感增强,精神压力大甚至失常。更有甚者,还有老人离家出走的。村里老年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堪忧。

1.3 老年人的经济来源

据调查可知,村里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呈多样化趋势,除了传统的子女提供和劳动所得以外,还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五保户”生活补助以及退休金。此外,还有一些老人依靠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领取农业补助来生活。在各种收入来源中,由子女提供的部分占到总数的50%以上,自己劳动所得也占较高比例。由此看来,“养儿防老”和“土地养老”功能虽然弱化,但是还是村里主要的养老模式。

1.4 老年人的家庭关系

在社会经济文化已经深刻变革的今天,传统的道德体系和孝道文化正在逐渐瓦解。经过调查发现,村里劳动能力较强的老人,或是有退休金的老人(以前的公社大队干部)受到较多的尊重,与家人和邻居的关系比较好。而那些年老体衰的老人,除了少部分子女比较孝顺外,大多受到子女嫌弃,有的甚至被驱赶至偏房中居住。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位男性老年人被子女相互排挤,只好到老旧的泥房中居住,还时常受到子女责骂。在相对贫穷落后的农村,传统道德的约束力已经减弱,村里老人的家庭关系趋于恶化。

1.5 本村的社会保障

从调查中得知,大三岔村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前者每月50元人民币,后者每月150元人民币。此外,还有一位老年人以一次性购买的方式获得国家养老保险。独生子女户的老年人,60岁以后每月获得1200元人民币补贴(目前尚无人获得)。“五保户”老年人还可以申请去乡镇养老院。

本村的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自2006年以来,物价上涨非常快,享受到社会保障的老年人受到物价上涨的压力越来越大。国家自2009年开始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尚未涉及本村。综上所述,大三岔村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层次还是比较低,养老服务水平比较差。

2.大三岔村养老困境的成因

2.1 个人原因---老年人身体素质差,精神压力大

人到老年,身体素质下降,身体机能减退是不可避免的事实。村里的老年人操劳一生,步入老年时身体虚弱,加上没有相应的医疗保健措施,所以身体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疾病。部分家庭不理解老年人的处境,觉得老年人不能再为家庭创造价值,是家庭的负担,所以排挤老年人。同时,村里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普遍低下,观念保守,正当利益被侵害是往往忍气吞声,不向国家和社会求助,“家丑不外扬”的观念根深蒂固。

中国家长的悲剧之一是很多家长是为子女而活,或者再深刻一点,是为了传宗接代、光耀先祖而活。一些老人觉得自己是家庭的累赘,为了子孙过得更好,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要维护家庭的发展和完整。

2.2 家庭原因---子女推卸赡养责任

在传统观念里,“养儿防老”和“土地养老”一直是农村养老的两道坚固的防线。在市场经济文化的冲击下,老人由于经济收入低下而导致家庭地位下降,这两道防线正在瓦解。子女之间赡养观念落后,相互推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比比皆是。一些子女成家后离开老人居住,只提供老人的生活费,使得老人的生活缺乏相应的家庭照顾,传统农村的宗族社会已经名存实亡。此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使土地的产值逐渐下降,土地对农民的意义减轻,仅仅依靠土地已经越来越难以支付快速上涨的生活成本。

2.3 国家和社会原因---社会保障水平低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的思维惯性在中国广泛存在。国家和社会长期以来关注的是城镇居民养老,对农村居民养老关注较少。城镇老年人普遍都有退休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还可以享受到众多的养老服务,比如老年人娱乐中心、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国家和社会把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城镇居民养老中,给城镇老年人的养老提供了良好的规划。农村养老一直是民生短板,同样劳苦功高的农民为国家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逐步推行新农合、新农保。然而,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比较低,难以跟上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新农保政策则是在2009年11月开始试点,以当前国家的财政水平,保障水平比较低,由试点到全面覆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破解大三岔村养老困境的思路

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对中国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有着深远影响。

从大三岔村的调查结果来看,要提高大三岔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适合本村的解决方案。

3.1 从老年人自身出发

要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要敢于向国家和社会求助。老年人要认识到,自己是家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除自身的自卑、怯懦心理。同时,老年人要同分利用条件掌握自己的经济收入,保障自己的经济独立,经济独立是保障老年人幸福生活的重要因素。

3.2 从家庭出发

家庭成员要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改变对老年人的看法,认识到人人都有步入老年的时候,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促进家庭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子女们要认识到,老年人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生活幸福美满的重要因素。老年人为了家庭操劳一生,晚年应该得到应有的回报。家庭养老模式子长期内还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必须巩固和完善这一模式。

3.3 从国家和社会出发

国家和社会要加大对农村养老的关注,加强对农村敬老爱老的宣传,提高农村的基础公共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大新农合的保障力度。同时,国家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创造条件引入农村养老商业保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广覆盖、多层次,从国家层面上帮助农村养老。

4.结语

本以从大三岔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为基点,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文化娱乐、经济来源和家庭关系等进行调查。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分析整理,得知本村老年人的生活不尽人意,亟需提高和改善。

鉴于作者的调查研究水平有限,对农村养老问题的认识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大三岔村的养老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田先梅.对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2月,第18卷2期

2.孙鹃娟.劳动力迁移过程中的农村留守老人照料问题研究【J】.人口学刊,2006年4月

3.苏保忠.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研究【J】.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梁鸿.农村老年人自理能力研究【R】.人口与经济,2002年4月

5.李德明,陈天勇,吴振云.中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主观幸福感【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7年12月

6.马运华.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调查分析【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01年12月

7.贾海龙,管雷.我国中西部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J】.中国改革论坛,2004年3月

8.袁方.老年学导论【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

2.探究中国农村养老模式 篇二

关键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新农保养老,居家养老

老年人曾是社会的主力军,养老对每个家庭、每种社会制度、每个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在现代社会不断发展和日趋老龄化的双趋势下,农民的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老龄化的“急行军”迅速突破了传统养老模式的“防线”。为应对转型新时代下居家养老对“传统养老防线”进行了补位。网络化下居家养老的多元模式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的继承和创新。其继承在于同样强调“家”,其创新在于它将粗放分类式,并且生硬、单一的养老方式,转变成细致分类式,并且综合了以人为本且灵活、多元的养老方式。虽然传统的养老模式是不可估量的,但随着转型的深入,传统的养老模式亦显示了时代不足,并且对居家养老从多元化角度进行推进亦符合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精神,所以本文寄希望于此来对农村养老做一点微薄贡献。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及不足

1、家庭养老

(1)家庭养老现状。目前虽然我国GDP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仍处在世界国家对比中的第80多位。中国属于农业大国,农村家庭大面积地受传统小农思想和小农经济的影响,多子多福,养儿防老,长期是农村地区的基本思想,这些思想体现到养老方式上就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主体是子女,尤其是儿子,其经济基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当时满足家庭养老的条件有: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在实行计划生育之前,农村地区大都持有多子多福的观念,家庭里子女比较多。二是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阶段国家的综合实力比较弱,其养老福利没有全方位普及。三是农村人口基数合理,青壮年比重大,而农村老年人比重相对较小,无需借助外力通过家庭来照顾老人基本就可以满足现状。四是农村长期处于“碎片化”的散居状态,这里所说的碎片化不是村庄支离破碎,无人管理,而是长期在农村的自治组织下各农户之间联系形态上比较散碎,户与户之间房屋建筑不整齐,高低大小不一,外在的散碎形态潜意识地也支持了家庭养老。五是农村尤其是偏远的西部农村,地势复杂,交通不便和信息获取的滞后性也在客观上只能依靠家庭养老。

(2)家庭养老的不足。一是社会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国际接轨,农村生产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农产品逐渐与城市商品接轨,自给自足的小农模式开始解体;二是政治政策上。国家对新农村、新农合、新农保的推进,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演变,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确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历史性转变;三是经济上。主打市场经济并与国际接轨;四是家庭内部结构上。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多子女的家庭逐渐向“4-2-1”家庭结构转变(“4-2-1”家庭结构模式是指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第一代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龄后形成的一对年轻夫妇下有一个孩子上有四位老人的结构),家庭规模日趋玲珑化,不会“分身术”的年轻子女只能考虑新的照顾老年人的方式;五是外在村庄结构上。随着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农村趋向整齐划一,农村“碎片化”开始转型为整体化、一体化,这种外在形态的改变同样促使人们观念的更新;六是交通设施上。随着西部大开发,村村通公路及互联网等通信设备的普及加速了农村与外界的联系,加速了家庭养老的变革。

2、机构养老

(1)机构养老的现状。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疗养院等公办或民办的机构中养老,其所需费用可以由子女、亲属或老年人自己从社会福利中领取,然后支付给养老机构,享受机构提供服务的一个完整系统。我国的机构养老主要分为城市和农村两大块,机构养老的受益主体包括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户”老人以及“失能老人”,其中城镇“三无”老人与农村“五保户”老人都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以及无赡养人的老年群体。

这里重点探讨农村机构养老。农村机构养老主要是公办敬老院和极少数民办的养老院,这些机构主要面向农村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和其他失能老人,机构的理想状态是有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和条件,能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居住环境好,无障碍设施齐全;闲暇时光充裕,集体生活能排解孤独;减轻子女负担;符合老人独立生活的尊严感。这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从新中国成立到实行计划生育阶段起了很大作用,因为这个时期,人口结构合理,机构养老床位宽裕,生活水平低,老人要求不高。

(2)机构养老的不足。对于机构养老,人们的通常观点是进养老院,随着转型的深入,机构的“圈养模式”已不符合新时代老年人的思维。客观上机构养老不是公费的养老院没有足够的资源,就是民营的养老院没有经济实力进去。(1)一是目前处于老龄化时期,呈现出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和农村高龄化与空巢化的特点,相应的服务资源也出现了短缺。二是由于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社会道德出现了滑坡,老人也由只关注硬件设施到软件设施转移,对服务水平的要求被提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尽管规章制度是完备的,但是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操作水平却无法衡量,用一个无法衡量的水平去触摸社会公众的焦点,必定不能是风平浪静的,就如同尼采的《道德的谱系》中所发问的:“我们的道德来自何方,善恶的标准如何测量。”三是现代社会的互联互通性越来越强,农村老人一辈子都是和乡里乡亲的生活在一起,到了老年却呆在养老院,老人心中的孤独感和失落感会很强烈。四是农村机构养老的市场比城市小,民办的养老机构相对较少,在有些落后地区甚至仅有少数的公办机构,再者由于经济上的转型,农村大批的青年进城务工,农村家庭的老人需要机构照顾的也越来越多,所以机构养老在农村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3、新农保养老

(1)新农保养老现状。新农保不同于老农保是综合了新时期农村的现状并把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合起来以供应老年人生活费的一种模式。“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是其原则。一是经济实力增强,覆盖面广,并纳入公共财政。二是根据中西部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缴费标准及补贴有一定差异,并且差异处于合理区间。三是农村居民有平等的参与资格。四是根据地区差异,在缴费年限、缴费的操作方式及账户管理上采取由中央宏观指导,地方政府合理执行的方式。

(2)新农保养老不足。通过农村居民按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探讨,见表1。

由数据可知,新农合最大的问题就是贫困地区统筹困难,新农合从2009年开始,但是到2014年的时候西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比东部地区少4849.6元,而且有资料显示贫困同需要社保成正比,也就是说,越是贫困地区、家庭越需要改善生活,新农保个人缴费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说是压力,地方经济的不发达直接造成了地方政府补贴难落实的状况,从而导致不能很好地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而给予补贴,自2009年试点到今天新农保覆盖面的扩大,人数的激增同样给地方财政带来更大的压力。

(单位:元)

(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二、网络化条件下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多元养老新模式

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2)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1、居家养老的内涵

从字面上理解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差异不大,其实有很大创新,家庭养老侧重家庭成员,一般指子女自己照顾家中老人,而居家养老侧重在居住在家里、或居住在家乡,居家侧重的是让老年人有一个满意的居住环境,家的概念想必每个人都不陌生也深知其意义,居家养老的重点就是服务老人,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居、老有所享。网络化下居家养老更是结合了资源网、信息网、组织网、社会网来共同服务于老年人。网络化居家养老是指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既有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农村社保养老三种模式充分发挥其各自优势,同时建立起统一的为老人服务的平台,编织起一张以政府为主导并整合全社会的资源以供养老的网络,使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就能尽享现代社会带来的种种便利。

2、居家养老的的基本特征

(1)整合机构养老的服务和家庭养老的居住条件。让老年人居住在适宜的居所里,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规范化、个性化服务,就如同给每一位老人量身定做一个“养老院”。

(2)构建居家网络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居家服务等技术手段把每一个需要服务的老人信息联网、跟踪并安排专人管理。网络化平台把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服务缴费同居家老人联系起来。为缓解政府人员紧张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由社会中介组织来管理,很多例子说明通过绩效管理的社会中介组织服务水平最高。

(3)以村为单位的个人举办的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乡里乡亲的三五老人结伴养老,不但能实现老人互相照顾,而且还能避免老人独处的孤独感。

3、网络化下居家养老的价值诠释

网络化下意味着与传统相比一切都是创新,对养老问题来说,既继承了传统养老的“最先一公里”,又解决了传统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网络化条件下居家养老是中国转型期的与时俱进。多中心、多元化已经取代了传统的单一中心、碎片化,所以居家养老能发挥把养老服务、养老产品、养老产业链串起来的系统功能,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价值。网络化下居家养老服务为生产者提供了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服务生产者可以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全面把握服务项目的种类和服务质量,促进了原有服务的优化和新服务的开发。这也符合马斯洛的需求五层次,尊重老年人的选择并可达到足不出户。同时,也符合亚当斯密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自己家的老人自己管,每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人,国家为了更好地转型为服务型政府,理所当然地应该对“子民的养老负责”,从而来提高综合国力,以应对国家间竞争。

4、农村居家养老下的多元模式探索

(1)农家乐养老。最近在江浙一带农村,开设了大量农家乐,用自由资金建设一些房舍用于周边乡邻享乐。同时也腾出一两间房用来接待外来旅游的老年人,一边接待游客一边自己享受,同时还实现了城乡和谐。目前东部条件优越的农村养老其实就是帮老年人消磨时间,充实生活,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也不希望体弱年迈时成为孩子的负担,农家乐模式可以提供安静的环境,并能减轻老人的孤独感。总之,农家乐有家的感觉、有家的机会、有家的环境。

(2)文化养老。其是相对于物质赡养而言的侧重于以传统文化和当代人文关怀为主的养老方式。随着社会发展与全面的转型,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已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所以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就显得尤其必要。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将老年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文化养老能实现全民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因为义务教育早已普及,大学教育已成为共识。在网络化条件下尤其是互联网+下,文化养老能实现农村文化资源与养老的强强联合。

三、网络化下居家养老模式的优越性分析和发展举措

1、优越性

一是居家养老是在网络化条件下对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的资源整合。有两个明显的优点:其一,居家养老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特征;其二,居家养老适应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二是居家养老获得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3]35号明确提出要加大养老模式创新。三是具有完善的组织网络和物质基础。我国的政府体系从中央、省、市、(区)县到镇、村委会,组织系统衔接,借助网络时代的助力组织更是完备,新农保的全覆盖给每个家庭提供了养老的物质基础,并且政策显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前会进一步加大力度。四是老年人对居家认同感日趋加强。转型期并伴随网络的作用,农村“碎片化”向“多元化”转变,人们生活结构、方式也相应转变,使人们对居家的认同加强。五是居家养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验。如浙江金华“统分结合”的居家养老模式,湖北侨亚居家养老信息模式,浙江杭州“居家联众模式”江浙的居家农家乐模式等。

2、网络化下居家养老实施的一般措施

(1)健全法律法规,更新观念。目前所颁发的大部分养老法律法规都只是原则性、指导性的,缺乏必要的司法解释与具体的操作规范,并且着重于保障老年人权益,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等方面。所以不但在基本层面上需要法律法规,而且在基础层面上也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和培训专业护理队伍。加大投资力度建立公办培训学校,健全老年护理培训体系,细化老年学科门类。分类培训专业人才和壮大技工人才队伍。动员和鼓励非政府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投入到培训队伍建设中来。

(3)建立测评机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在政府和基层政权组织指导下,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借助信息平台,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真实的记录服务动态与服务质量检查情况,并定期回访,同时公开监督评估信息。

四、展望

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那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信在网络化时代下,上下同心必将能有效治理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必将能把居家养老发展地更加多元化,必将能使人们提前感受到全面小康社会的福利。

参考文献

[1]张研:养老保险新政策下基本养老金研究[D].复旦大学,2009.

[2]邹丽莉: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养老模式创新的现实约束与路径选择[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6(1).

[3]姚远:从宏观角度认识我国政府对居家养老方式的选择[J].人口研究,2008(3).

[4]王瑞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的比较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4).

[5]张民省:老龄化趋势下中国养老模式的转变与创新[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08(5).

[6]史云桐:网络化居家养老;新时期养老模式创新探索[J].南京社会科学,2012(12).

3.中国城市家庭养老模式的探究 篇三

摘要: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使得养老话题日益突出。目前国际上的普遍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者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就代表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社会已经到来。①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被重视,南京市在创新养老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养老;城市家庭养老;老龄人口

当前,南京市已进入老龄人口快速增长期,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明显超过全国老龄化水平,如何创新养老模式,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己经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家庭养老模式实施背景

家庭养老的主要概念是老龄人在家庭中居住生活,大部分的赡养义务由其子女提供的一种养老模式。由于拥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家庭人员的独立意识,大部分欧美等发达国家不选择家庭养老。但中国、日本等国家,家庭养老仍然占主体地位。

从南京市的人口情况看,老年人口数量大,2011年末60岁及以上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数为1111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1689%;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南京市老年人口在人口总数中的比例较2010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已经处于全国前列。②南京是全国第四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比全国进入老龄化提前了10年。因此家庭养老模式能否维持下去?怎样能够科学合理的持续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我们今后必须要面对和讨论的问题。

二、南京城市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家庭养老模式功能的弱化

家庭养老模式是否已经弱化,国内的专家学者们的看法比较一致,大部分专家学者们认可这种说法。首先,人口老龄化及高龄化现象急增了养老方面的需求,以小型化为核心的家庭模式使得家庭养老的供给方面力不从心。其次,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品意识的不断侵入和年轻一代的独立意识不断增强,代际之间的经济和伦理关系发生了分化,年轻人将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了工作和学习上,因此,用来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很少③。

(二)政府与社会在家庭养老方面的支持不足

在城市养老保险方面、老年收入保障方面、医疗救助制度方面、以及社区服务体系等环节,政府与社会执行的力度不够,使家庭养老模式的维系和发展产生了较的问题。近日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之后,养老保险“亏空”将超过3000亿元。同时,老龄化问题也制约着中国医保的发展。例如,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进程快,是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而25%的参保退休人员用了整个医保资源的60%,因此医疗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大。其次,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人口流动性增强,现行医疗保障体制和政策难以完全适应。这都说明政府与社会的支持力度不够,使得家庭养老模式不能很好的发展下去。

(三)相关法律制度使养老责任落实缺乏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养老主要依靠其家庭,其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子女若不能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将属违法。法律虽然规定了家庭及其成员的养老义务,但相关政策对家庭养老环境支持不到位,使家庭养老成为家庭与子女想要承担而又无力承担的一项责任。经调查显示,“常回家看看”并非容易之事,“竞争大、高成本、有假无绩效”等现实问题成为了“绊脚石”。④有专家称,目前最需要做的是要把已有的休假制度落实到实处,由于“探亲假”并不属于强制性休假制度,因此可以考虑将“探亲假”与“带薪休假”合并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效、公平的强制性休假制度。同时,相应部门应加强监察,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完善南京城市家庭养老模式的对策与建议

(一)使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与家庭养老模式相结合

把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使政府把养老方面的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与家庭养老模式结合起来。例如:由政府对70岁以上在家养老的老人给予一定的养老津贴,这样做不仅节约政府的投入成本,而且对老年人感情和精神慰藉方面照顾的效果更好一些;还可以在将来的住房分配政策方面对承担家庭养老责任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等。⑤

(二)由政府和社会发展老年社区服务起主要作用

社区是老年人活动相对频繁的区域,在社区兴建基础服务设施更贴近老年人生活,使老年人不脱离原来的生活环境就可以得到社会的服务,并保持与家人、邻里之间的沟通,增加其社会归属感和责任感。在社区为老年人兴建尽可能近便的老人服务中心和救助设施平台,对老年人的家庭养老也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和支持。⑥

(三)发展“虚拟养老模式”——实现政府、老人、企业三方共赢

虚拟养老模式主要针对家庭养老服务,其实质是运用现代网络和通信技术,在养老服务中心与老人家庭之间搭建一个呼叫平台。老人需要何种服务,给呼叫平台一个电话,呼叫平台就会指派相应的企业上门服务。服务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而政府根据老人的经济和家庭状况给予一定补贴,并监督服务质量。据了解,秦淮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已经正式启动“虚拟养老模式”,目前有542名困难独居老人将享受一定的免费服务,而一些低保困难老人将享受低偿服务,对于家庭经济较好的老人,会根据市场变化,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虚拟养老院实现了政府、老人、企业三方共赢。政府投入较少的成本,使最广大的老人得到了服务;老人得到了政府补贴,住在家中就可以得到专业的生活照料,也弥补了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也使得为虚拟养老院服务的企业有了更多的服务对象,能得到较好的收益,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难题。或许“虚拟养老院”将成为中国老人家庭养老的发展新范本。(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

注解:

①蔡昉.中国人口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39—82.

②南京城镇化率首破80% 亟待加快进城农民市民化http://www.js.xinhuanet.com/2013-04/15/c_115384049.htm.

③何芸,李建权.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模式的影响[J].社会工作,2007,(1)(下半期):34

④潘強.“常回家看看”有点难.人民日报,2013-07-05

⑤童欣.中国家庭养老方式的演变与选择.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6-04-14

⑥杨志英等.中国未来养老方式的选择[J].人口研究,1996(6): 49-50.

参考文献:

[1]蔡昉.中国人口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39—82.

[2]南京城镇化率首破80% 亟待加快进城农民市民化http://www.js.xinhuanet.com/2013-04/15/c_115384049.htm.

[3]何芸,李建权.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模式的影响[J].社会工作,2007,(1)(下半期):34

[4]姚远.对中国家庭养老弱化的文化诠释[J].人口研究,1998,(5):48

[5]潘强.“常回家看看”有点难.人民日报,2013-07-05

[6]童欣.中国家庭养老方式的演变与选择.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6-04-14

4.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 篇四

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

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

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268226;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

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本文转载自http://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

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

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

3.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外在动力

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

中。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

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

二、现代社会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

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人/户降到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人/户,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比1982年增长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据1992年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竞争压力增加、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

产生了负面影响。

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

5.探究中国农村养老模式 篇五

不同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基于不同的政治体制、经济实力、文化传统等因素各有差异。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如何构建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能简单地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障模式,而是要在借鉴各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自身的政治体制、经济实力、文化传统进行创新。

一、现行制度框架下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基本走向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一直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进行养老,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是中华文化的传统,但仅仅是一种非正规制度,而不是一种正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开始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1991年民政部在山东烟台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随后在全国各地铺开改革试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在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化条件、社会习惯等方面的制约,改革试点的效果并不理想。到1998年,全国仅有2123个县、65%的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只有8025万人,参保人数的总体覆盖率不足农村人口的10%,而且覆盖率在近年还有下降趋势。以云南省为例,“十五”期间的前三年,累计参保人数分别为136万人、136.8万人、133.21万人,年增长率分别是0.7 %、0.6%、一2.6%,这些数据表明:2001, 2002年参保人数有小幅增长,说明只有部分农民新参保,2003年个别县区清退了3.87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了负增长。显而易见,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难度十分巨大。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前提下,妥善解决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经不言而喻。然而,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存在一个值得深思的共性问题,即从城镇到农村都一直试图直接借鉴外国的经验和模式,简单的运用“拿来主义”办法,甚至是采用直接“套用”方式。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制度文化条件,出现“水土不服”,使改革成为“嵌人型”的模式,表现出两个套用1)城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单纯套用国外模式。从世界范围来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统筹,另一类是个人帐户。前者主要是发达国家采用,后者主要是新加坡和智利等国采用。我国试图把两者结合起来实行“统帐结合”模式。这无疑是一种创新,但是也有单纯套用国外模式之嫌。(2)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又想套用现行城镇养老保障改革的模式,从而把农村养老保障简单化为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各界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性质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它是一种低水平的农民养老储蓄积累;有的认为是政府引导下的农民自我保障;有的认为是一种商业保险。尽管观点不统一,但是,大部分人还是主张现行制度框架下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基本走向是:逐步向扩面为主的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靠拢。这种基本走向在下图A中表现为农民保障特别是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图A中的虚线所示)直接压向城镇保障体系,不断增大本来就有风险的城镇保障体系的风险度,而对纯粹的农民本身的养老保障问题研究不多。

根据社会保险制度分析相关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必须从制度、文化角度深人探讨和研究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从发扬中华传统孝道文化出发,重新审视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才能提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新模式。

二、现行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基本走向的问题分析

从上述分析的基本走向来看,现行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存在三大问题。

1、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社会保障制度的划分,加大了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难度。

新中国在1949年成立以后,我国政府就为城市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了涵盖广泛的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则实行家庭保障为主,社会救济为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障制度。李迎生所著《社会保障与社会结构转型—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对我国独特的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变迁和改革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提出走城乡整合的社会保障体系道路。而且,我国未来城乡整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多层次的、覆盖城乡全体国民的、社会化、责任主体多元化、保障层次多样化、法制化、职域保障与地域保障相结合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作者强调使用“整合”而不用“统一”,意指不必要亦难以实现完全统一的面向不同从业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把这种整合模式称之为“有差别的统一模式”。以此为代表,我国社会保障界普遍认为今后改革的方向是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模式。我们认为,要实现城乡一体化,仍然隐含有向城镇社会保障模式靠拢之意。其改革的基本路径是农村社会保障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或并轨。此种改革办法不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改革无法正常推进。

2、农民工的大批涌现,而把他们统一纳人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将促使城乡二元结构出现严重偏态,给城镇养老保障制度加大了压力。下图B显示了这种走向。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和城乡结构的改变,我国社会中出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见图B)。有关研究表明,“农民工是从农民中率先分化出来、与农村土地保持着一定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工资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具有非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化从业人员”。我国目前的农民工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据不完全统计,进城农民工约有9, 400多万人,乡镇企业职工约有13, 300多万人,失地农民约有3, 500多万人。三者合计约有26, 200多万人。关于这一群体的出路,国内的大多数学者都主张纳人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如图B),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全面向城镇养老保障模式靠拢,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偏态。

3、国外农村养老保险成长路径,给研究和制定我国的农村养老模式造成了无形的影响。

据有关学者研究,国外一些典型国家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般成长路径是从城市延伸到农村,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是先在城市建立,然后才逐步延伸到乡村,而且一般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从实践来看,这些国家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大都是在工业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时期,即在工业反哺农业的时期,这个

时期一般采取的是进行农业价格保护,进行农业投资,然后开始发展农村社会保障。由此,研究人员提出了一个国家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指标: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50%以下;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在20%以下;农业人口在总人口的比重在50%以下等等。参照这些指标,我国人均GDP等指标都达不到标准,我国还不具备普遍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并预测要到今后15一20年才能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此种观点,从经济意义上讲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来看,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已经不是取决于国家财政和经济实力的问题,而是在于政府政抬决策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因此,构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不能完全考虑经济上的问题,不能完全受国外农村养老保险成长路径的制约。

三、立足于发挥家庭养老作用,创新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不能也不应照搬西方模式,只能建立在中国自己的经济文化基础之上,只能建立在发挥以家庭为主体的养老作用基础之上。这是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之本。第一,强化家庭养老能使农村老人得到更细心的照顾,使老人的精神得到慰藉;第二,强化家庭养老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养老,可以弥补政府养老之不足;第三,强化家庭养老有利于家庭的稳定,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第四,强化家庭养老可以使我国避免走上西方式福利国家的覆辙,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农村社会保障之路。

我们认为,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一个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农村家庭保障为主线,以家族成员互助为补充,把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结合在一起的统一整体。其基本架构:

1.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土地保障筑起农村养老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担负着农民失业保险的重责,也是农村居民之温饱水平的实物保障。广大农村在土地承包中把人口作为主要要素,把“口粮田”作为永佃田,明确“口粮田”的福利性。“口粮田”体现政府的社会公平导向,给予农村人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农村土地被征用而增殖,农民要分享土地增殖的收益,这时农民的土地保障形式要随之改变,由实物形态的保障变成价值形态的保障。

2.家庭养老保障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形式,为此要重塑家庭文化,夯实家庭保障。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养育小孩、抚养老人是家庭的责任。国家实行的社会保障是家庭保障的补充,只有家庭不能保障时才需要社会保障。当前形势下搞好家庭保障,必须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要重塑孝文化,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二是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理顺农村分配关系,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产业经济,切实增加农民经济收人,以提高农村家庭保障能力;三是提倡邻居互助合作精神,传承家族文化;四是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用村集体的公共收人取代以前的家族中的族田收人,兴办村级公益事业。

3.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老有所医”问题。云南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4年底全省20个试点县市共有648.39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占试点范围农业人口总数的88%,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看病就医有了保障,医药费用尤其是大病住院

治疗负担明显减轻,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得到缓解,有力促进了农村家庭养老能力的提高。有关部门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卫生服务及减免补偿程序的满意度均达85%。实践证明,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保大不保小”原则,区别于“保小不保大”的福利型合作医疗,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老有所医”间题。

4.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实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模式。集中养老是指把敬老院设在青山绿水之中,让老人享受优良的环境,给敬老院划拨少量土地建立起土地保障。分散养老是指让老人自然分布在各自然村之中,由政府出钱、出物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共有352.5万“五保老人”,占农村老年人的7%左右,其中能够进人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只有58.6万人;分散供养的却有202.5万人;自耕自养的还有91.4万人。因此,要农村建设养老院,适当加大集中供养的面,加大农村社区养老力度也是当务之急。

5.必须重视发挥中华传统文化的功能,构建起分层次、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模式。研究显示,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了100多年后的今天,开始再度重视家庭保障的功能。这值得我们重视。同时,必须承认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构建一个分层次、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模式。分层次就是分别对农村参保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失地农民可以进人“城保”,也可以进行“留地保障,进人”农保,‘;农民工一般进人“农保”;纯粹农民要建立新型农村保障制度。多元化就是立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文化传统等因素,在缴费模式上实行东中西部梯度推进。具体设想:东部以缴费为主,中西部以国家补贴为主。同时还包括为农村家庭提供老年人生活所需的劳务和精神慰藉。

总之,要充分发挥传统养老文化在促进养老保障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立足于中国的制度文化和农村的传统习俗,借鉴现代社会保险的运作机制,才能建立起针对农民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如图C)。图C显示,要立足于农民的实际,积极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而不是把农村全面推向城镇养老保障体系。作为争论焦点的农民工既可以进人城镇养老保障体系,也可以进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本文主张进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建立起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经过初步研究,我们把新型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概括为:以家庭家族养老保障为主线,建立家庭家族养老资源的纵向风险分散机制,形成一种内源式生长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并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反思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最终建立起逐步由农村养老保障向完善城镇养老保障扩展的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制度模式。该模式的具体内容和运行机制还有待深人研究。

6.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探究 篇六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现状分析

(一) 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备受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 传统的农村家庭式养老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的赡养能力明显不足。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成为农村家庭的顶梁柱和主力军, 随着时间的变迁, 20世纪八十年代后的独生子女已面临着承担至少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 形成的家庭模式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421”家庭模式。一方面要赡养双方老人;另一方面还需要抚养子女。也就是一对夫妇要用他们的收入来养活至少7口人, 这在理论上是根本不可能的。

2、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日趋弱化。

在过去, 一般是由父母控制家庭资源, 他们可以把家庭遗产传给子女, 以此获得自己的养老保障。但是, 随着新观念的不断输入, 农村年轻劳动力逐步向城镇转移, 家庭中年轻一代与老龄一代间经济联系已不再那么紧密, 农村家庭的经济资源已经不再掌握在老一代手中, 致使农村的家庭模式由原来的大家庭模式向小型化家庭模式转变, 从而导致了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的弱化。

3、农村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也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一定的冲击。

受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影响, 我国相对欠发达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会大量涌向经济发达的地区, 这种年轻劳动力的转移, 会导致农村留守老人队伍的日益庞大。由于有养老能力的年轻人员不在身边, 这势必会影响到他们对老人的赡养。

(二)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覆盖面小, 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采取的是完全积累模式, 能够参加养老保险的人主要集中在高收入群体, 致使我国农村地区享受养老保障的人群有限, 大部分农村人口是享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的, 即使享受到养老保障的, 也仅仅局限于部分富人、五保户和军烈士家庭, 大多数农民仍然游离于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另外, 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障除了覆盖面小以外, 还普遍存在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 即使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障也仅仅是最低生活保障。

(三) 我国现行养老保障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

从农村的现实情况来看, 现行的农村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基础的保障制度。但是,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 土地不断减少, 大量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 种田成本的增加以及打工获取的劳动报酬的增加, 使得很多人放弃土地流向城市, 从而使得土地的保障功能作用逐步弱化。二是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 硬性条件要求太高, 也有着很强的地域性质, 很难推广普及。

二、对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探讨

(一) 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建设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根本出路。

简单、粗放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 已经不适合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可以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工厂化和农村城镇化, 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民收入, 更可以培育适合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生存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因此, 发展现代化农业, 这样可以极大地减少农民向城市的流动, 减少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单一性流动, 为农村养老留住足够的人力保障。

(二) 考虑区域间差异, 建立差异化的农村养老保障动态体系。

现阶段, 我国农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 而且发展亦不平衡, 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绝不可以搞一刀切, 必须因地制异, 充分尊重区域差异。因此, 我国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形式不能采取完全统一的模式, 而是因地制宜地建立适合地区的差异化养老保障体系, 并使之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从而有效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并使老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地得到提高。我国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 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尊重地区差异, 在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的地区我们可以采取社会保障型和储蓄保障型, 在相对落后的地区我们着重采取家庭保障型的养老模式。

(三) 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养老保障动态体系。

由于受家庭成员观念、家庭经济状况、人员构成等复杂因素的影响, 我国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形式不能采取单一化的形式, 而应该把社会养老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其他养老形式结合起来, 建立满足不同家庭需求的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 如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互助养老等模式。在以上养老模式的基础之上, 我们还可以借鉴国外推出的一系列灵活方式。比如以房养老, 就是将自己的产权房出售、抵押或者出租, 以获取一定数额养老金或养老服务。

(四) 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强制性的保险制度。

养老的关键在“养”。无论哪一种养老模式都离不开经费支持。为此, 国家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强制性的保险制度, 要求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参加工作开始, 根据个人的工作实际交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 由社会养老机构每月支付其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社会养老问题已上升为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在人权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社会物质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 农村社会养老将会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而这个问题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因此我们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的同时, 要综合国内外诸多养老模式中的经验做法, 依据国情, 发挥国家、集体、家庭和个人的力量, 因地制宜地来寻求适合我国实际的发展之路, 为农村养老建立一道可靠的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张迺英, 王辰尧, 唐丹丹.关于我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思考[J].经济论坛, 2011.6.

[2]周莹著.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研究[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9.

[3]谭克俭等著.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构建研究[M].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9.

7.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的探究 篇七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了给农民在老年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生活上的保障。

1、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成功启动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是占人口主要比例的农民基本还在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之外。这使得许多农民在晚年老无所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越来越有其必要性,直到近年,随着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才在一些地区开展了新一轮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又出现了新的复苏趋势。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处于艰难起步阶段,目前的现状决定了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必要性

2.1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温家宝也指出要解决三农问题,因为构建和谐社会在当前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好“ 三农”问题,如何缩小城乡差距,这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也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

2.2 农民对养老保险的实际需求,也促使农村养老保险的建立

因为现在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富裕,使得农民接触外面的世界更多了,现在网络媒体的发达,也使得农民可以接触到养老保险这个问题,通过对城市养老保险的了解,以及年轻子弟全部流向城市,导致留下的全是老年劳动力,老年劳动力无生活保证,促使农民也要求要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2.3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的扩张,促使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因为青年劳动力为了生活的更好而选择流向城市,使得城市化加剧,在加剧的同时带来的问题就是农村生活方式的转变,趋于城市化的生活,为了是自己生活更加有保证,农民开始要求获得保障,进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就建立了。

3、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

3.1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制度保障水平低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养老模式基本上还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一向被视为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美德,并基本上形成一种制度化的传统。家庭养老在农村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是与中国的崇老文化、道义责任的约束、法律规范的强制、社会保障替代水平低下等因素分不开的,因而有其相对深厚的、现实的、法律和经济及心理文化的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具有超稳定性。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可支配收入更低,所以在大多数地区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农民投保的保费很低。这样,农民年老时得到的保险金就少,少到无法满足农民老年的基本生活需要。据1998年《中国统计摘要》数据,农村65岁以上的6000多万农民的养老问题,仍主要依靠家庭养老解决。

3.2 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据测算,在1990年至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 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与此相应,从1998年至2000,我国农村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从8025万人下降到6172万人,截至2002年底,又下降至5462万人。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

3.3 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小

现行养老基金筹资模式为“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而实际上,集体补助、国家扶持不到位。除规定具体的个人缴费标准外,其余两个渠道尚未投入。所以,当一种社会保险没有福利性可言,要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只得依赖于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而这又与自愿性原则相悖。

3.4 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一直是依靠各级政府的政策进行引导,强调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参加的原则。但政策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很容易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等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较大风险。我国目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之所以进展不力,举步维艰,其中的一大原因就是有关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因此,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它对农村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5 保富不保贫的制度局限

目前农村采取的完全个人账户式的养老保险,即完全积累型的养老保险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大部分是收入较高的居民,而这部分居民即使不参加养老保险,今后的养老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但最需要养老保险的低收入和贫困农民却不能从养老保险中受惠。这就造成了非常突出的“保富不保贫”的制度缺陷。而且在许多地区,干部和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的差距过大,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或不补,又加剧了原来就存在的制度缺陷。社会保险的目标之一是减少贫困,减少收入不平等和地位不平等,显然这种“保富不保贫”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这一目标是相违背的,不符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

4、结语

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尚不完善,还需要改进,但是这需要我们政府和农民一起努力,良好的政策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实现的。(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毅.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 四川财政,2003,( 8) .

[2]赵殿国.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J] . 中国金融,2007,( 6) .

[3]马学颖.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J].农场经济管理,2008,(4).

[4]石宏伟,朱研.我国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经济,2008,(7).

[5]赵湖嘉,陈明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 社会保障,2006,(5).

8.浅谈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分析 篇八

一、河南省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现状与特点

在日前经济形态下,河南省农村除了少数发达地区之外绝大部分地区的基本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社会救助供养”,这种状况基本反映了我国农村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公经济发展水平。

(一)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三个方面。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建国以来农村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党和政府努力在农村建立和发展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家庭在养老中的地位并未发生根本动摇,其作用也未为其他养老方式所取代。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特点:一是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二是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三是“分而不离”家庭多。为巩固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有些地方采取了行政或法律手段巩固和强化家庭养老,如实行村户挂钩(通过订立公约的形式促使乡镇企业职工赡养父母)、签订赡养协议书(从法律上保证子女对老年人的供养)等。这是在目前家庭供养老人出现困难,而社会化养老制度又未形成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手段。这种养老方式已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有所不同还有些地方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开展老有所为,走积极养老之路。一些乡镇将部分山林、渔塘划给老年人经营,鼓励他们运用丰富的生产经验从事种养殖业,劳动收人作为养老费用。

(二)社会养老为补充形式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河南省农村社会化养老主要有以下形式:

1.五保供养。改革开放前,社会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孤寡老人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供养经费,在公社、生产队统一经营时,主要从集体公益金中开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供养五保户的款物。主要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有些地方还从乡镇企业上交的利润或集体经营的项目中提取一定的经费,用于供养五保户或兴办敬老院。政府也从救灾救济款中安排一部分经费。五保供养的标准相当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此外,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还对一些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其他贫困老人提供临时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

2.优抚对象中部分老人的优待抚恤。优抚保障是国家对革命事业或国家安全作出贡献的军人及其家庭的特殊社会保障。保障资金主要由各级财政和农民群众统筹负担。

3.农民退休养老制度。一些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或村,从集体积累中列支养老基金,对已进人老年的农民按月支付一定的养老金,建立了范围较窄、标准较低、不很规范的农民退休养老制度。一些地区还对老年人医药费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4养老储蓄或商业养老保险。随着农村部分居民生活日渐富裕和保险业的发展,一些农民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农民养老保险。这既可作为未来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也可为将来向社会化养老制度转轨奠定基础,缓和老龄化高峰期支付养老费用的困难。

(1)银行部门推行的养老储蓄。对象主要是农民及乡镇企业职工,采取零存整取方式,存取或30年由储户自定。

(2)保险公司开展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村干部和义务兵养老保险及其他人员的养老保险。投保方式上可一次性投保,也可分次投保,保险公司在投保者年老时按不同交费标准支付不同标准的养老金。

(3)养老基金会。地方自发成立的养老基金会有二女儿户养老基金会“、”独子户养老基金会“、”老年福利基金会“等几种形式。这些。‘基金会”的资金多来源于个人交纳、国家和集体补助,少数则完全来源于集体拨款。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民政部门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在农村经济发达和比较发达地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其主要做法是,根据农民自愿、在政府组织引导下,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保险资金以农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帐户,根据积累的资金总额和预期的平均领取年限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交纳标准和支付标准实行多档次。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本着安全增值的原则,主要用于购买国债。

二、河南省杜会化养老保障体系的设想

河南省农村未来老年人养老方式,应在继续鼓励老人自养、家庭赡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养老社会化体系建设,并使之与其他养老方式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共同构筑中国农村未来养老保障体系,使老年人过上健康、幸福、长寿的生活。

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具备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休系;二是老年生活照料体系;三是老年医疗保险休系:四是老年救济体系;五是精神生活体系。由于河南农村老年人人数众多,地域分布广、收人差别大,建立上述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也应体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点。

1、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出资方式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它是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要逐步建立覆盖农村所有人口的养老保险体系,使农村养老门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按照“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老年人的养老金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增加。

2.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这是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供养方式。主要针对高龄老人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这些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都要经历从能够自理、半自理到不能自理,甚至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过程。他们之中将有部分人住进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生活服务中心等场所,他们的起居日常生活照料由这些老年服务机构承担下来,由老人或家庭提供一定的费用。另一种是社区服务方式。对居家养老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由社区老年服务组织为主提供服务人员进人家庭服务,或提供定时、专项服务。因此,社区老年服务和老年人集中供养机构,进人下世纪将会有较大的发展。

3.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这是老年人社会化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疾病是老年人的大敌,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很大。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完全依靠国家是不可能的。应根据国情和农民的意愿,在政府支持下,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人,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的医疗保障制度。尤其要鼓励农民互助共济兴办合作医疗,并将它们纳人法制管理的轨道。通过充实医疗设备,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确保农村老年人享有保健医疗,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

4.老年社会救助体系这是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相对贫困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老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最低生活补助,并对贫困老人减免相应费税,提供医疗方面的优惠和照顾。继续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供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5.老年精神生活体系。要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兴趣的需要,以乡村化、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场所为主。

总之,未来中国农民将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体,社会救助、社会照料和社会福利服务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障休系的政策应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设计,不能够全面地强调集中和统一,应有针对性地设计不同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①对于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应考虑逐步地完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健康医疗保险制度,并参考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来设计此类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而且以此为重点来完善此类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②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一般,人们的收人水平还不是太高的农村地区,应以农村救助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此类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并根据此类地区农村的特点来设计养老保障制度。

③对于贫困地区和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以农村社会救助为主,等时机成熟,各方面情况有好转以后,再考虑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建立和完善。

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障休系的建立,应考虑以农村社会救助为主要内容。当务之急,是制定农村贫困线标准,这个标准可以以市为单位制定统一的标准,也可以以县为单位制定相应的标准。贫困线救济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到本地区居民的实际收人情况,同时考虑全国其他各地和全省各地的贫困线标准,对于贫困户家庭的老年人口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模式设计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第一个推行的制度,具有表率作用,但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需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基础,因此,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根据现有的环境、条件、特点等实际情况,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设计河南省农村社会化养老制度。

1.因地制宜原则

据《河南省统计年鉴》,按当年价格计算的河南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570.2元,按河南省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各市农民人均纯收人,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贫困地区,如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人均国内和平等总值在5000元以下。第二类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0000元以上,如郑州、焦作、洛阳、三门峡、济源。其它地市界乎于两者之间属于三类地区。同时我们还应参考河南省农村年人均收人与消费水平的情况,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来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坚持低标准的保障原则

(1)虽然从河南省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人均收人和储蓄存款余额等几项指标看,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还不算太高,而且发展极不平衡。因此,从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农村生活需求的特点出发,不宜按城市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需求来确定农村人口的保障水平,只能是低标准。

(2)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河南省农村的生产、交换、分配形式,决定了农村人口在60岁以后仍可创造劳动价值,因而在农村不宜引人城市“退休”的概念,应尽可能挖掘其劳动力价值的时间,农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可推至65岁以后。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是基本的保障制度。除此之外,乡镇、村和企业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办各种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障,例如,目前,河南省农村的各个社区都管理着一定数量的集体资金,可以用来建立养老院或抽出一部分资金为本社区的农民投保:同时要大力鼓励个人参加养老储蓄。

3.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的原则

有人曾经说过:“社会保障不是一个毫无交换条件和随随便便给人好处的计划,它也不是提供好处使受益人从此可以卸下个人责任的计划,它是一个以劳动和缴费为条件、保证维持人们必须的收人以便使他们可以劳动和继续劳动的计划。”由此可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

日前,河南省的企业、事业等单位均以“投保资助”的模式为主进行投保,然而,在河南省农村,在一个家庭里并不存在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因此,只能依靠个人缴费为主。在以个人缴费为主的基础上,集体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予以适当补助。补助的比例也不宜作统一规定,标准可以随集体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动。当经济状况不好时,补助标准可以下调,当经济状况好转时,补助标准也可以上浮。国家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对乡镇企业给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做法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因人制宜原则

因人制宜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乡村干部和民办教师实行退休补贴制度。因为农村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民办教师扎根农村,培养人才,对这部分人实行退休补助金制度,保证其“老有所养”,对稳定农村干部队伍和民办教师队伍很有必要。(2)对“五保”老人的养老补贴。“五保”老人是老年群体中的特殊群体。数量不多,国家应给予照顾。(3)对计划生育先进户的养老补贴。把计划生育与养老保险挂钩,是推动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对以上三类特殊的农村人口群体,其养老补贴是在个人投保和集体资助之外的,因而可以保证他们的养老金高于当地的平均水平。这是因人制宜原则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灵活运用,将对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社会稳定、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发挥独特的作用。

5.有效性原则

针对河南省大部分农村干部管理水平不高、保险机构设置混乱和管辖权限划分不清等问题,在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时应采取依法、经办、监督独立的办法,建立有效的统管机构,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排除干扰,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的有效性。县(市)乡两级政府应统一规划管理,由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有计划地、有效地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上一篇:新学期班主任工作总结下一篇:袋鼠小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