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询委托书(10篇)
1.科技查询委托书 篇一
今天xiexiebang委托书栏目的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个人征信查询委托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征信查询委托书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本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于__年__月__日代理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交本人。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承 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科技查询委托书 篇二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 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 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 并作出结论。因此, 在查新工作中存在委托与代理关系。
查新是为避免科研课题重复立项和客观正确地判别科研成果的新颖性、先进性而设立的一项工作, 其本质是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研究工作, 是一项深层次的情报咨询工作。查新业务是情报 (信息) 机构的一项有偿咨询服务。科技查新工作已经成为科研立项、成果评审、申报奖励等方面不可或缺的环节, 但如何保证查新工作的质量, 确保查新目的和价值的真正实现, 是查新机构亟待研究的课题。很多学者从查新人员职业素养培养、查新机构管理、查新报告质量管理等[1,2,3,4]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如何保证查新报告的质量。本文试图换一种思路, 通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现行查新委托关系和付费模式及其缺陷进行分析, 构建一种新型的查新委托关系, 改进现行付费模式, 以期从根本上改善查新质量, 保证查新工作的独立性。
1 现行查新委托关系分析及缺陷
1.1 现行查新委托关系分析
社会是各种关系的集合, 任何一种关系都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关方, 各相关方通过签订显性或隐性的契约建立相互关系。在查新工作中, 涉及查新委托方、查新代理方、查新机构的管理部门以及科技项目的资金提供者或成果的鉴定者四方的行为。查新委托方是科技项目的申请者或完成者, 是委托人, 查新代理方是查新机构, 是代理人。科技项目的资金提供者或成果的鉴定者只要求项目申请人和成果完成人提交查新报告, 查新机构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对查新机构的认定和监管, 二者并不参与到具体的查新业务中。可见, 在查新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 只涉及查新委托方和代理方的直接接触, 使其委托代理关系简化为双方关系, 查新委托人即为需要提供查新报告的一方, 如图1所示。
1.2 现行查新委托关系的缺陷
1.2.1 查新服务中实际委托人缺位。
目前, 查新报告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 根据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的统计, 2011年, 全国78个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共出具38179份查新报告, 其中用于科研立项的占62.7%, 用于项目鉴定、验收和评价的占24.1%, 用于奖励申报的占4.8%。这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查新占69.0%, 省部以下课题查新占25.6%[5]。在查新实务中, 甚至有企业将查新报告用于向国税局申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科技查新已经变成了涉及公共利益的工作。从某种程度上, 与其说是申请项目和申报成果的单位或企业委托查新机构进行查新, 不如说是查新机构帮政府部门把关。因此, 科技查新的实际责任对象并不应该是申请项目和申报成果的委托人, 而应该是政府的科研决策部门甚至经费拨款部门。政府部门才应该是查新工作的实际委托人, 但政府部门完全脱离于查新委托行为, 造成查新服务中实际委托人缺位。
1.2.2 查新服务缺乏统一管理, 查新质量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
查新机构的认定和管理部门负责查新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对查新机构的认定和监管, 主要包括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教育部、卫生部、农业部等国务院职能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国家地震局等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这些部门从各自的管理和专业角度出发, 相继开展了查新机构的认定工作, 不同部门对科技查新机构的管理从总体上遵循科技部颁发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 (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 和《科技查新规范》, 同时, 又根据部门自身的管理和专业特征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这些部门对科技查新机构的认定标准、管理条例、操作细则、人员水平等要求不尽统一, 使我国科技查新行业的发展缺乏统一的管理;在国家取消对科技查新机构的行政审批之后, 科技查新行业更是处于自由发展的状态, 从而使查新机构的权威性难以认定, 也难以保障查新的质量[6]。可见, 目前的查新机构缺乏统一的管理, 更没有建立一套对查新过程和查新报告进行科学评价的体系和标准。除了2001年科技部颁布的《科技查新规范》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009年发出的《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试行) 》之外, 至今没有任何其他的操作细则。尽管多数查新机构按《科技查新规范》的规定制定了查新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 但《科技查新规范》仅是指导性的,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以至各个工作站的查新报告在格式、内容描述、结论表达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尽一致, 报告质量参差不齐, 给用户造成的印象是查新机构的运行无章可循[7], 这将不利于科技查新机构健康持久地发展。
1.2.3 查新机构外部监管不力。
查新机构缺乏统一的管理, 查新机构在业务上大多实行内部管理和自我监管, 查新工作主要靠自律来做到符合规范。有些查新机构甚至缺乏必要的国内、国际检索工具及检索系统, 这样就难以保证所出具查新报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为了保证查新报告的质量, 有些查新站开展了用户的质量反馈工作。例如, 2007年时, 57所教育部查新工作站中有23所开展了此项工作, 有些查新站还由专人负责统计分析反馈结果, 以便及时落实反馈意见, 不断纠正工作中的失误, 提高查新工作的质量[8]。质量反馈是查新工作站发现自身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但并不是所有的查新机构都开展质量反馈工作, 而且进行反馈的用户是查新项目的委托人, 即项目的申请或完成单位或企业, 不涉及政府的科研决策部门或经费拨款部门, 反馈结果存在片面性。
作为教育部科技查新站的主管部门,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要求其下属查新站定期提交自检报告, 并组织专家开展实地年检工作, 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和地区查新站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专家会对查新站的查新报告进行抽样评价与现场讲解, 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要求等, 起到了一定的监管作用。但由于开展查新业务的机构数量急剧增加, 年检也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 2011年的实地年检仅限于南昌、长沙、西安三个地区, 存在很大的片面性。这种靠自检、年检的监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1.2.4 委托人利用专业优势误导查新人员。
查新委托方具有专业优势, 有时明知项目不具有新颖性, 为了能申请到项目或通过成果鉴定, 利用查新人员专业背景有限的弱势, 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资料, 希望查新代理方给予新颖性的证明。如果查新人员的专业背景与所查新项目的专业相差很远, 查新人员很容易受到委托人的误导, 使所出具的查新报告失去权威性和科学性。
2 现行查新委托关系下付费模式存在的问题
现行查新委托关系是科技项目的申请者或成果的申报者直接向查新机构提出查新委托, 查新机构对其项目或成果进行查新。在此关系下查新服务的付费模式是查新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并接受委托人支付的查新报酬, 出现“自己出钱证明自己新”的怪现象, 这一点与当前审计行业“企业自己出钱审自己”的困境非常类似。理想状态下,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无私的信托交换忠诚关系:一方面委托人应该全面地提供科技项目的技术要点、查新点及相关材料, 不存在刻意的模糊和隐瞒, 以期得到客观的结论;另一方面代理人应根据所有的文献资源, 提供真实客观的查新资料和结论。但在现行这种委托关系和付费模式下, 查新委托方作为科技项目的研发者或是完成者, 需要通过查新机构对其科技项目立项或鉴定、报奖出具具有新颖性的鉴定证明报告, 所以查新委托方无疑希望查新结论对他们有利。查新代理方为了收取查新费用, 希望查新结论能让委托人满意。委托人和查新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 导致出具的查新报告不客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查新服务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 委托人有机会与查新机构“议价”
根据科技部《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查新机构应当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确定查新费用;没有明确规定的, 应当与查新委托人协商, 合同约定具体的查新费用。《教育部科技查新规范》中也规定: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查新费用的确定应当按照当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 合同约定。因此, 各查新机构没有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由各查新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制定。面对竞争压力, 查新机构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 常常在价格上做出让步和妥协, 降低查新收费, 使委托人有机会与查新机构“议价”, 丧失查新工作的严肃性。2.2查新委托方与代理方共谋, 导致查新服务独立性的丧失
查新机构本身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 虽然其从事的查新业务具有很强的社会性, 但是由于查新机构的特殊属性, 增加查新报告数量, 获取查新费用是其最直接的经济利益, 而不是真正地把社会公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由于查新业务的购买者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 查新机构经济利益的实现是依存于委托人的, 而使其有可能沦为委托人的共谋者, 无法保证独立性。在某些情况下, 查新机构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申请部级科研立项、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奖励申报提供查新服务, 连起码的回避制度都未建立, 查新的独立性难以成立。
2.3 查新机构收费的法定权利与之承担的风险不对等
在我国, 对查新机构收费的权利有明确的规定, 但对违规的查新机构的处罚则仅限于行政处罚, 对违规的查新员的处罚并无明文规定。例如在科技部颁发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当发现查新委托人在处理查新委托的事务中存在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或者其他的违法行为, 查新机构应当立即中止查新;已经完成查新的, 应当予以撤销, 否则查新机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审计行业也存在与查新行业同样的困境, 但与查新行业不同, 审计行业有《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对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但是在查新实务中除了《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 并无相关法律界定, 查新人员及机构没有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 降低了查新机构所承担的与其获取查新费用相关的风险, 即查新机构收费的法定权利和其承担的风险不对等。这种情况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查新人员在查新市场中享有完全的法定权利, 而不承担与之对应的完全的法律责任。使查新人员在查新行为上表现为:只有获取查新收费的冲动, 而没有对其行为的约束, 这很可能使得非理性的行为充斥查新市场, 造成科技查新行业秩序混乱, 而这种混乱的结果, 将影响科技管理人员对查新项目新颖性的判断, 误导科研活动与科技管理决策, 造成巨大的损失。
3 新型查新委托关系的构建
3.1 新型查新委托关系的构建
现行查新委托关系实际只涉及项目申请人或成果完成者即查新委托人和查新机构即查新代理人双方, 为直线形的失衡结构。因此, 要从根本上矫正这种失衡的委托关系, 可以考虑引入一个真正可以置身于经济利益之外的利益相关方, 这样一个真正具备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机构就是政府, 政府的科研决策部门是查新报告的实际使用者, 政府是查新工作的实际委托人, 构建的新型关系如图2所示。
3.2 查新新型的委托关系下, 引入政府部门作为实际委托人的优点
(1) 由政府部门为企业或项目申请人指定承担查新服务的查新机构, 作为查新服务的实际委托人, 可具体根据查新项目的专业来为其指定业务能力能够胜任的查新机构。就可避免由于查新人员的专业不对口而受到项目申请人或成果完成人的误导, 使出具的查新报告更具权威性和科学性。
(2) 政府部门也可将一个查新申请匿名指定给两家或多家查新机构进行查新。从而避免查新机构与项目申请者或成果完成者的直接接触, 同时也可避免查新机构为所属单位或部门的项目申请者或完成者出具查新报告, 消除人为干扰, 保证查新服务的独立性, 进而有效保证查新报告质量, 促进查新机构良性竞争。
(3) 查新报告的查新意见是政府科技投入决策的重要参考, 政府是查新行为中最重要的利益相关方, 政府部门作为查新服务的实际委托人和查新报告的实际使用者, 希望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更真实可靠。可以与查新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对查新机构的评价和认定工作, 以保证查新机构的业务胜任能力。
3.3政府部门作为实际委托人指定查新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
(1) 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 在查新机构指定过程中, 使其能够较公平地凭借自身实力获得查新业务, 而不用通过向政府部门拉关系获得, 从而摆脱由于市场竞争而诱发腐败现象的可能性。
(2) 由于申请项目或申报成果的企业或单位对地方政府业绩的贡献, 使政府有对查新机构施加压力保护他们的动机, 影响到查新报告的真实公允性。
4 查新付费模式的改进
从“谁受益谁付费”的角度来看, 查新报告的使用者主要有项目申请者或完成者、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所以, 查新付费也应相应地由他们来承担。政府部门作为查新服务的实际委托人, 查新费用应由政府部门支付给查新机构。这部分费用可由政府财政单独支出, 也可以从相应的科研经费或科研奖金中预算拨款支出, 或由项目申请者或完成者将查新费用预先支付给政府部门。
由政府部门直接向查新机构付费, 可以切断项目申请人或完成人与查新机构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避免查新机构间不利的价格竞争以及与项目申请人或完成人共谋的可能性。
5 结语
改变现行查新委托关系, 引入政府部门作为查新服务的实际委托人, 并直接向查新机构支付查新费用, 保证查新工作的独立性和查新报告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实现查新行业的自律、竞争、监督、管理, 促进查新事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谢翀.论我国科技查新的全面质量管理发展[J].科技资讯, 2009 (22) :156-159
[2]陈乐雪.高校图书馆科技查新工作的探讨[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08 (1) :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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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召.科技查新报告质量控制探析[J].图书馆论坛, 2009, 29 (2) :109-111
[5]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通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年检情况的函[EB/OL]. (2013-01-04) [2013-05-05].http://www.cutech.edu.cn/cn/kjcg/cgcx/2013/01/1354173312844749.htm
[6]谢新洲, 夏晨曦, 柯贤能.科技查新行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 2009, 53 (6) :9-12, 36
[7]刘媛.科技查新规范化管理探讨[J].情报探索, 2012 (8) :100-101
3.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篇三
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本人需委托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普惠担保”)为本人名下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为了使平安普惠担保能够对本人信用作出合理评估,在平安普惠担保受理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期间,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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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上信息的授权期间:自本征信查询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业务荐下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本人完全知晓并理解,征信机构已通过平安普惠担保明确告知本人:平安普惠担保向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信息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通过各种手段或方式获取或使用本人信息,可能会给本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是造成本人预期利益减少或损失扩大,或是其他不良或不利影响等。
六、本人同意征信机构通过平安普惠担保采集本人信息,并依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加工、提供征信产品时使用本人信息。本人就征信机构采集本人信息的行为本身放弃提起起诉或其他任何主张的权利,但《征信管理条例》赋予本人的法定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或变更。特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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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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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篇四
深圳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小贷公司”)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担保公司”):
一、个人征信查询授权
因本人需向担保公司申请为本人名下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并可能向小贷公司申请贷款(下称“本业务”),基于业务的需要,本人现授权小贷公司及担保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以下合称“征信中心”)采集、查询、使用、报送本人的征信信息(含不良信息),并对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具体授权如下:
1、向征信中心报送、查询、使用本人的贷款等业务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下称“本人信息”),含到期未及时还款等不良信息。
2、以上信息的授权仅限于本业务的授信额度申请、审批、额度使用、贷后管理及催收等用途。不管本业务申请是否获批,该授权均有效。
3、以上信息的授权期间:自本征信查询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业务项下本人结清全部欠款并终止本业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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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个人信息
1.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授权书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授权书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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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本《综合授权书》内,“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本人在此声明已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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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城市: 户 名:(必须同授权人姓名)
账 号:
5.委托查询函 篇五
_______市(县)交警队车(驾)管所:
由于本春运工作需要,我大队辖区客运车辆驾驶员 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档案编 号_________________需申领湖南省《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 现按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工作要求需进行资质审查。望贵所 给予查询本该驾驶员记分情况、驾驶证审验情况、事故 情况等。望给予配合查询为谢。
宁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询回执
6.浙江科技学院考研成绩查询 篇六
一、成绩查询
根据浙江省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报考浙江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15日起在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
成绩查询的网站和查询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cx.zjzs.net/exam/ssyjs2016/.
二、查分申请
考生成绩我处已组织人员反复核对,一般不存在试题漏改及结分登分有误等情况。但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请在本通知中下载、填写《查分申请表》,并于2月19日前将《查分申请表》、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邮箱wuying@zust.edu.cn,逾期不予办理。我处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核查,我校自命题和全国统考试卷核查在考生正确递交查分申请后于2月28日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本通知后续上公布。根据浙江省考试院规定,复核仅限于核对有无漏批、错批,以及结分登分有无差错,统考科目只复查主观卷部分。
说明:考生的全国统考试卷的客观题部分是由计算机直接阅读的,不存在主观错误,因此该部分试卷保存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不在本次分数核查之列。考生要求核查成绩时,我们只能提供主观题部分的核查。统考试卷的主观题部分是由人工阅卷的,但也是扫描到计算机里进行网上阅卷的。网上阅卷每题由至少2位评卷老师评阅打分,且由电脑自动积分,不存在积分、登分有错的.问题,故仅核查有无漏评的问题。
三、温馨提示
1.我校复试线一般为国家A区复试线。20国家复试线预计于3月中下旬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一旦公布,我们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届时请考生注意查询,并按相关要求准时来我校参加复试(一般在4月上中旬左右,复试通知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网站)。
2.我校不邮寄考生初试成绩,我校对考生成绩不作排名,请勿来电询问有关排名情况。
3.复试后如被确定为拟录取,要进行调阅人事档案和政治审查工作,请考生注意配合。
4.正式“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6月上旬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中下旬以邮局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收信地址与“准考证”接收地址相同。若收信地址有变化,请在6月初查看本网站“考生通知书接收地址申请更改通知”。
5.如果您未能进入复试名单,但符合调剂要求,请自行联系调剂单位,通过调剂单位复试并被拟录取时,考生本人再按我校办理调剂手续办理调剂,我们将及时将您的初试试卷等材料寄至接收单位。
6.我校今年仍需要大量调剂考生,请上国家A类线的但未被报考单位录取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有关调剂通知。
7.我校有关调剂通知预计在国家线公布一周后挂网,请有意向的考生现在即可打电话给0571-85070292或发邮件给zustyjsc@126.com(我校新学期是2016年2月27日开学),以便尽早在我校意向考生库中排队备案,也可直接与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8.有关招生、复试工作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及时予以公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研究生处
7.科技查询委托书 篇七
陕西查询时间科技大学专科录取时间录取结果2010-08-19 16:23陕西查询时间科技大学专科录取时间录取结果
明。兴益事业类须提供内师事务所具相关证明。
四其定监护依投资房产开类资金源外资金其投资金额:阳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区2万元遵义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西秀区2万元家扶贫开重点县2万元其县、区、特区万元并提供当县级房产管门具近两资产核告及述第三条规定相关证明。
第四条符合条件但户籍已规定颁布之前落户属独立内外。
第五条符合规定条件须持户口其户籍所写《外迁入资格审表》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备案。
资格审
陕西查询时间科技大学专科录取时间录取结果
第六条资格审程序及。
籍审由读负责并经班任、长签字确。
二户籍审由户籍所安派所负责并经所长或持负责县级安局户政负责签字确。
三资格审由各县、区、特区监察室
8.科技查询委托书 篇八
2021山东科技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
院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院校网址:山东科技大学https:///
山东科技大学简介
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3800余亩,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亿元。学校设有教学单位32个,科研单位5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本科专业96个。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5个,另有省市级重点学科19个,工程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计算机科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及青岛市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2个。
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300余人,研究生8300余人。有教职工326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350余人。有两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12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2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4人。有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特聘专家及青年专家2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人。有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7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14个、人才引育计划创新团队11个。
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1个,一流本科课程1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10门,教学成果奖5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品牌特色专业18个,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9个,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5个,一流本科课程3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1门,精品课程58门,教学成果奖95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24项,省部级项目779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33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800余项。《山东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学校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学校为教育部确定的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疫情期间开学注意事项
错高峰这说的开学高峰时间要错开,就像把正常开学的正月十七,一直要散开到整个正月一样。这样的话,就是为了避免拥挤,让整个开学的压力降低,并且前期开学的学生,也有试运行的成分在里面。
错层次错层次,就是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大学,这五个层次的学生进行分批次的开学。具体来讲,就是将最需要开学的学生,比如说是高三学生以及初三学生先开学,然后是高二高一以及初二初一,然后是小学,最后是幼儿园和大学生。
之所以把幼儿园和大学生排在最后,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幼儿园的身体素质是最弱的,并且防护意识也是最差的。大学生来自于全国各地、五湖四海,有些还是重灾区这个需要全国战疫的全面胜利。
错区域最后一点就是错区域。目前,全国各个地区的疫情,并不是很一样。湖北省首当其冲,是最重的,然后河南、浙江、广东也比较严峻,其他地区有梯次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开学,也应该是西藏和西北地区,这些感染患者较少的地区先开学,然后是轻灾区、重灾区逐渐普及。
9.科技查询委托书 篇九
各位考生:
根据省招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成绩查询时间:年2月17日晚18:00之后。
2.成绩查询方式:考生查询成绩请点击“成绩查询”(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yz.chsi.com.cn/apply/cjcx/”),然后选择“报考单位”―>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和准考证号”―>点击“查询”(请正确输入你的姓名、证件号码和准考证号)。我校不再邮寄书面“成绩单”,亦不再电话通知考试成绩。
3.在我校复试分数线未正式公布之前,对考生分数是否上线、考生分数排名、是否接收调剂等问题不予回答,请勿咨询;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不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书”,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在线网站有关复试信息。
4.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下载“2016年硕士招生考试申请复核分数登记表”(见附件),由本人填好后于2月22日前发至我校研招办邮箱(若错过分数复核时间,我办将不再提供此项服务,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我办不接收传真登记或电话咨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复核范围包括有无漏评、有无登分与合分错误等事项,评卷宽严不在复核范围,如果成绩核对无误,将不再通知。
邮箱:yzb@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
10.科技查询委托书 篇十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xxx系 xxxxxxxxxx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本公司 的 xxx 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前去贵处办理企业及法人及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代理人在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企业需开具企业和法人xxx及项目经理xxx同志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
特此委托。
投
标
人: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代
理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