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执法方案

2024-08-08

文明执法方案(精选12篇)

1.文明执法方案 篇一

2005年文明执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推进文明进程,提高行政和执法水平,推动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完成交通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执法队伍教育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对执法队伍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观,纠正一些执法人员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为人民服务观念淡薄等不良现象。

2、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结合“我爱交通,我为交通做贡献”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程》特别是交通职业道德篇。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作风,职业纪律,解决执法工作中态度冷、横、硬以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3、开展法制教育。对执法人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再教育。特别是组织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学习。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1、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局规定的“八不准、三注意”和“十必须,十不准”的要求,做到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正,说话和蔼,态度温和,使用文明用语。

2、严格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程序要合法,适用法律规章要正确,填写文书要规范,服务态度要热情。

3、严格依法办案。对交通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秉公执法,不能超越法律法规权限乱执法、乱办案、乱罚款。

4、严禁发生公路“三乱”,对违章执法人员按照违规离岗,投诉待岗,查实下岗制度,严肃处理。

5、实行公示制度。开展廉洁从政,做到收费、罚款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认真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

三、开展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活动

1、擦亮窗口,文明执法。一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除继续参加县委组织的全县执法部门优质服务杯竞赛活动外,在系统内部开展“文明窗口”、“文明执法先进集体”和“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行风”等项创建活动,并在执法单位组织开展“五好稽征员”、“五好运管员”“党员先锋岗”等劳动竞赛活动。二是规范路政、运政、稽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学法知法、执法守法、依法行政、规范服务,重点解决以权谋私、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为题。

2、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市加强执法队伍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的执法队伍岗位练兵竞赛活动。

3、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在执法队伍中培养和选拔优秀执法人员,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一流业绩,争当“文明执法标兵”活动,唱响交通执法队伍“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主旋律。

4、开展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在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中,坚持法制与文明相结合,全面贯彻以德治国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公仆意识,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行业文明程度。

2005年3月5日

2.文明执法方案 篇二

环境保护局按照河东区区委、区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 周密计划, 精心组织, 全面动员, 深入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使单位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等进一步加强, 干部素质全面提升, 机关风貌焕然一新, 并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污染物减排均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指标, 空气质量继续改善, 2010年全区累计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309天, 占总监测天数的84.7%, 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83%的目标。具体地讲, 主要有“四好”:

健全组织, 强化教育, 单位风气好

局领导班子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十分重视, 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日程, 与业务工作同安排, 同部署, 同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要求, 结合环境保护局实际, 制定了《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措施, 积极推进创建工作。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各科、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 并下设办公室, 由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使创建工作有组织、有方案、有目标, 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一日的集中学习日制度, 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学习讨论、举办学习讲座交流等形式,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天津市市委九届八次和河东区区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 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积极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 全局上下形成了安定团结、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2010年11月26日, 邀请河东区区委党校纪副校长进行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讲座, 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以环保局日常监管的工作内容为主题,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广泛涉猎环境管理的基本理论、制度、手段及环境执法等内容。为准确掌握和运用新发布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去年3月16日, 邀请国家环保部法律顾问、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朴光洙教授来局进行了讲座, 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 提高了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并选派多名同志参加各种业务集训, 鼓励干部职工学业务、练内功、强素质, 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

完善设施, 优化环境, 单位秩序好

河东区环境保护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 积极想办法加强“硬件”建设, 改善工作环境, 促进文明单位建设。一是积极筹措资金, 先后投资20余万元对办公楼和办公区进行粉刷、整修, 修建了主办公楼后院长廊, 堆石造景, 实现院落地面硬铺化。二是清整办公楼及周围环境卫生, 不留卫生脏乱死角;绿化美化院落, 对院内所有露土的角落植上花草, 进行绿色覆盖。三是修建改建了干部职工健身房, 配备了乒乓球台等健身器械, 整修了太极操露天活动场所, 方便了干部职工健身, 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四是修建了自行车存车棚, 杜绝了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

加强服务, 严格执法, 工作效益好

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积极推进环保“六项工程”, 在主动搞好服务保障的同时, 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

一是认真做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保障工作。根据天津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 加大了供热燃煤锅炉和电厂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力度, 完成了天津市东华供热站等4个单位5个锅炉房脱硫改造工程的验收工作。按时上报了环境空气质量的周报、月报和季报。在2010年通报的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 市内六区排名第一, 全市18个区县21个考核对象当中排名第七。

二是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以解决群众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为目标, 以保障群众享有的环境权益为首要责任, 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 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 处理信访问题不等不靠不拖, 提升了信访工作水平, 起到了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作用。仅2010年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0件, 办结710件, 信访处理率达到100%, 没有发生任何因信访处理不当造成的非正常上访和进京上访。

三是不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之机, 组织开展环保课堂进街道、社区活动, 组织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开展环保网页、低碳宣传牌巡回展览活动, 承办河东区世界环境日书画、摄影展, 实现了“六五”期间环保宣传口号在河东有线电视台的幕间连播。天津日报、河东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对“六五”期间各项宣传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参加了“天津市环保系统首届环境监测技术竞赛”, 河东区环境保护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和“个人优胜奖”, 市内六区仅河东区榜上有名。

落实责任, 改进措施, 创建活动好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岗等创建活动, 干部职工参与面广、满意率高, 成效明显。

第一, 实行目标责任制。对环保监管、行政许可、执法处罚全面实行了责任制管理, 细化到部门, 分解到岗到人;梳理、健全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机制;在严格法定程序的基础上, 缩短办事时间, 提高办事效率, 受到群众和企业欢迎。仅2010年就共办理项目审批73件, 办理项目验收34件, 下达各类监测业务39件, 实现了审批大提速。

第二, 实现政务公开。实现各类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期限、结果以及排污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的同时,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通过网络、电视台等渠道公开, 扩大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印制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指南》, 将各类环保审批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 以及公务人员照片资料、环保承诺等群众关注热点全面公开, 实现了行政审批、排污收费的全透明。

第三, 实施创建活动。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了“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进行了宗旨、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 引导大家把对党的信念化作对岗位的忠诚, 把保持荣誉的责任化作拼搏进取的精神, 形成了“层层尽职责、项项争先进、人人做贡献”的浓厚氛围。在市纠风办和市文明办组织的“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评选活动中, 环境监察支队被推荐为市级“人民满意服务窗口”候选单位。

3.城管执法冲突问题及解决方案研究 篇三

关键词:城市暴力执法;权力冲突;解决方案

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在城市管理领域取得一些成效,特别是在执法人员的精简、执法效率以及力度提高、执法机制与执法队伍形象的改善方面尤其显著。但是受主、客观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不尽如人意,呈现出许多矛盾和问题。

一、城管暴力执法

城管执法机构作为城市运行系统的控制者以及管理者,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而绝不能违法行政,更不能暴力执法。但就目前研究现状来看,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政以及暴力执法现象较为普遍和突出。城管部门强制执法,对普通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缺乏应有的关切,导致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得不到应有保障,成为城管违法行政的显著特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失业、无业人员大量增加,加上农村失地人员大量进城,使街头摊贩管理成为城市治理的大难题。而城管执法队伍作为城市管理的先头部队势必成为这些弱势群体的最直接对立面。然而,目前城市管理的执法观念落后、执法手段单一,很多执法手段主要是采取堵的方式,使用强制手段剥夺被执法对象的生产资料从而迫使其停止经营,以达到执法目的。在某些地方,城管甚至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收缴罚款,丝毫不考虑被执法对象的生活境况、生存问题以及相应的合法权利。

管理者的管理目标定位不端正,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这样就形成恶性循环,而当这些社会矛盾冲突到无法解决的时候,暴力仿佛就成了解决矛盾的最好手段,因此出现对执法对象进行人格侵犯、暴力侵害以及财产侵害的现象,更有甚者甚至将执法对象暴力致死。而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的这种相互对峙与冲突,甚至发展到流血事件,已成为全国很多城市城管执法中经常出现的现象。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被执法对象的身份如何,城管队员都没有殴打他们的权力。因为被执法者与城管执法队员在私权上是完全平等的。

二、城管执法的权力冲突问题

根据行政法理论,一个完整的行政处罚权是不能被分割的,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在部分职责以及职权的划定上,却分割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城管行政执法作为相对集中的处罚权制度的具体实施者,其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大都分离与其他机关,因此必然导致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城管机关与其他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之间必然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往往包括权力范围的划分、协调以及配合问题,但是如果协调、配合之间出现失误,则就会产生冲突,从而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效率,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优势则难以显现。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权力冲突可以表述为,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出现在城管综合执法机关与其他同样具有城管行政执法权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由于行政权力重新整合、配置所产生的职权立法缺失,抑或法定职权冲突的行政执法权力冲突。这一表述较科学地涵盖了从权力整合到权力冲突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动态过程,基本涵盖了城管综合执法中,权力冲突的应有内容。

城市管理执法中权力冲突的表现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权力冲突主体的不平衡性。在城市管理执法中权力冲突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作为一方主体,保持不变,而与其职能相关的不特定的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则是其发生冲突的另一方权力主体。因此,冲突一方主体恒定不变,而另一方主体则随着具体职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表现出冲突主体的不平衡性。

二是城管执法的法定性。法定性则是指产生权力冲突的权力主体在行政执法中,具有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发生冲突的行政权力时有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应规范性文件的依据。但值得注意的是,超出权力限度的“越权行为”所造成的冲突则被应排除在本文的“权力冲突”之外的,因为这种非法行使权力造成的冲突,其自身不具有合法性。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的普遍性原则,将行政权依据的法定性作为城管综合执法权力冲突的特征则是为了排除“越权行为”。

三是权力冲突客体的一致性。一致性是指两个同一类型的行政权力作用到同一权力客体,从而发生权力冲突的现象,不包括不同行政权对相同或不同权力客体的管辖情况。

四是冲突结果的非制衡性。行政法层面的权力冲突是根据行政权力内部职能部门重新配置,因为重复配置、职能交叉而引发的职权冲突则是权力配置不合理的表现,这种行政权力内部的冲突便无法如宪法中三权冲突一样保持制度的稳定和平衡,实际上是体现出一种冲突的非制衡特性。

三、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

1.转变理念,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城管理念,城市管理必须要以人为本,将保障人的生存权放在首位。城管在严格执法过程中,不要伤害特别是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来源,这是城管执法最基本的底线。其次要创建高素质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这就需要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队伍凝聚力,有效增强执法人员执法工作的责任心以及使命感,从而树立广大执法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此外,还要积极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使执法的政治、社会以及经济效果有机统一。

2.优化内部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行政资源

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所在,当前城管职能配置应围绕城市市容、环境治理以及城市建设秩序开展。对过于依赖部分行政管理的活动,反而会影响执法效能的处罚权,从而不宜集中。另外,优化层级职权分配,进一步明确城管职能的层级分配工作,对明确由下一级组织承担的行政处罚权,原则上上一级则不再行使处罚权。当然,创新的城管执法模式也是改变困境的一种有效方式,来适应社会转型期的特点,在维护好城市管理秩序的同时,也能较好解决和处理社会矛盾,将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

3.加强协调配合,促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4.文明执法方案 篇四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国渔督[2006]46号《关于继续做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广东省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兴渔,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结合2005年创建活动取得的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创造方便渔民、服务基层的工作环境,不断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树立良好的行风行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调动全系统渔业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面向基层、服务渔民,全面提高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道德水准和工作水平。同时以我省被农业部命名的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深圳渔政支队、珠海渔政支队和中国渔政44061船(属湛江渔政支队)为榜样,全面加强和完善渔政执法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渔业行政执法能力,充分展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和渔业行政执法单位的良好形象,为推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我省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继续由广东省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渔政总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本单位、本辖区的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所属渔政支队、大队具体负责实施。

四、范围对象

全省渔政支队、大队、中队、渔政船。

五、基本条件及考核内容

(一)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履行《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执法成效显著;

2、完成统一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执法人员到位;

3、统一综合执法服务窗口单位设立在渔港、渔村等渔民聚集区,方便渔民办理有关渔业行政管理手续;

4、具备齐全的渔业执法设施和办公设备,工作环境干净整齐,便民服务设施齐备;

5、所属执法人员没有群众反映的工作作风问题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6、所属执法人员热爱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热心为渔民服务;

7、所辖渔区渔业生产秩序良好,广大渔民对渔业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表示满意,近三年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未发生被群众举报违规的情况。

(二)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评选考核内容:

1、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渔业行政执法机构组织建设情况;

3、履行渔业法律法规及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4、渔业行政执法管理情况;

5、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6、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办公环境和办公设备情况;

7、渔业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制作、管理规范化情况。各参与单位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各方面进行自查、自评、自纠,高标准严要求地逐项完善、整改,并按内容分门别类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

六、申报与评选

1、申报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申报方式。各地级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

自荐或被评选为省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应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文字材料(包括单位情况简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不少于1000字的工作业绩介绍)、图片资料及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音像资料(如条件允许)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子光盘形式上报省渔政总队。

各市、县(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在宣传、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中及时做好材料的总结上报,并于2006年11月24日前将本辖区的创建活动总结报省渔政总队。

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总结各地先进经验。同时将省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检查和公示情况以及呈报的材料,省海洋与渔业局最终评选出省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以及参选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并予以奖励。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摆到重要、突出位置,作为全省渔业工作的一项主题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深入开展,扎实推进。要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监管执法职能到位,推进业务、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进步,不断提升广东渔政队伍的社会形象与地位。

2、规范执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可行的岗位行为规范,完善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实现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广承诺制、公示制、信誉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工作纪律、查询办法、赔偿规定等。开通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渔业执法规范化。

3、加大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渔业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渔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宣传创建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氛围。

4、典型示范。我省深圳、珠海渔政支队及中国渔政44061船(属湛江渔政支队)已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的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扩大宣传,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带动其它地方做好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工作。

5、加强监督。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重在宣传引导,注重执法实效,关键在于让渔民得到实惠,窗口单位之间不相互攀比,不排名次,严禁弄虚作假,切实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导各地做好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渔业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如查实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者获得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后未能继续做好服务渔民工作的,将取消其称号。

5.文明执法方案 篇五

法整改方案

县物价局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整改方案

县物价局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整改方案

各股室、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认证中心: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物价局党组紧密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召开全体职工会

议认真学习动员部署,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深入开展“六查六看”和“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大讨论与交流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分析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每个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现针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整改方案如下,请认真整改落实。

一、认清问题,明确方向。

近年来,通过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价格服务进万家、规范执法年、价格监管年、文明执法教育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依法治价、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化的观念有了大幅度提高,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来看,对我局在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全体职工对照“六查六看”和“查执

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和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对局机关和局党组提出建议25条,其中: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议14条,文明执法建议11条,归纳起来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完善政务职守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纪律观念、大局观念,提高认识和工作效率,创新执法方式,加大落实力度和市场价格整治力度,增强服务意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握好法律的严肃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严格办案程序,提高依法治价水平,树立物价队伍形象。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政府执行力是指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决策政令的能力。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政府形象,是建设创新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务实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本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我县经济

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大政府职能中都有物价部门的职能体现,价格杠杆是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市场价格监管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管理是社会管理必不可少的环节,价格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所以,我们要通过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物价部门的执行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达到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提高认识、推动落实的目的,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在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打造一流的物价队伍。

三、强化措施,狠抓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强化措施,狠抓整改,明确目标、责任主体才能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改,使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的关键在领导。建立党组书记、局长对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确定的重大事情、主要任务和完成的目标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对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各股室成员对分管领导负责的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强化责任意识,独立负责地、创造性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领导带头执行落实,带头提速提效,形成一级督办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行落实机制。、强化学习,创新方式。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问题,是决定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水平高低的关键,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是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才能不断的解放思想,创

新思维方式,开拓进取,才能把握好法律的严肃性与实际操作的灵活性关系,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加大落实力度和市场价格整治力度,增强服务意识、大局观念、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认识和工作效率,达到“继承、创新、发展,勤政、廉政、善政,提质、提效、提神”的工作理念。所以,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完善制度,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才能形成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业绩,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运行程序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坚持按程序办事,按制度管事,不断总结经验,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减少中间环节,完善各项制度,做到职责分明、有章可循、有始有终,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

不执法扰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协调配合,增强合力。价格调控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定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的重要表现形式,价格又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各方面的利益,稳定市场物价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多种经济法律手段,仅靠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自身的力量难以完成价格宏观调控任务。所以,物价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汇好报,争取各方面协调配合,成立联合小组,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用,确保价格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安定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深入调查,服务大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价格监测、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审验、监督检查、价格认证、价格咨询服务等时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诚信和价格监管年等一系列活动,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化,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增强自律。提高法律法规政策的透明度,是增强各行政事业单位、生产者、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意识,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抵制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自觉性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所以,要通过政务信息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和在主要街道开办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专刊、悬挂宣传标语、印发知识问答、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在村以上中心点常年公示经常性涉农价费政策和标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价格难点热点问题,增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透明度,来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效果。

总之,我们要通过认真整改,进一步

6.执法大队文明执法 篇六

一、自觉遵守法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做一名“ 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 ”的农业执法人员。

二、执行公务时,着装须整洁规范,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严禁仪容不整上岗执法。

三、执法办案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禁打骂当事人,严禁非法扣留当事人财物,严禁乱罚款、乱收费。

四、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礼受贿,严禁参加与执法有关的开发经营活动,严禁接受有碍公正执法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吃拿卡要。

五、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严禁私自向案件当事人通报办案信息或泄漏办案机密。

六、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案。不得对举报人员采取回避、推诿态度,严禁对案件当事人的申辩、陈述进行打击报复或给予拒绝。

七、案件当事人与执法人员有亲属等密切关系的,执法人员应主动回避。严禁袒护当事人。严禁超越职权。

7.执法大队文明执法教育及作风整训 篇七

及纪律作风整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江岸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根据《2010年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武城管【2010】20号)和《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文明执法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执法大队文明执法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增强执法队员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为谁执法、为何执法、怎样执法”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克服执法态度生硬、执法用语和行为不文明、处理问题缺乏耐心细心、思想僵化、进取精神不足等错误观念和做法,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提高执法队员的履责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作为不力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业务素质不过硬的现象得以纠正,执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员的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城管执法队伍“六项”禁令和《武汉城市管理执法勤务 1

规范》的有关规定教育、管理和考核执法队员,建立职责明确、责权对称、奖罚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完善执法队员评价体系,努力把城管执法队伍打造成“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高素质队伍。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动员学习阶段(5月上旬至5月底)

一是做好学习动员工作。5月中旬,召开执法大队“文明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活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中队要认真传达大队会议精神,组织学习讨论,使每位执法队员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二是开展文明执法理论学习。围绕“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的要求,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基本规范、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城管执法队伍“六项”禁令和《武汉城市管理执法勤务规范》有关规定和制度。三是组织专题大讨论。结合全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等文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就如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展开专题讨论,进一步明确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澄清模糊认识,端正执法态度,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四是开展结对帮扶、支援灾区和向身边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各基层执法单位必须召开2次以上专题学习会议,并按照市局规范化要求制定

活动安排和做好学习记录。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上中旬)

结合全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根据执法中队和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深入查摆执法工作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执法中队通过自查和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查找在行政执法、行政效能、行政服务、规范管理、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执法队员要从思想认识、执法行为、遵纪守规、行为举止、尽职履责等方面,切实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中队和个人要认真撰写自查剖析材料,并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方式、整改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执法中队要认真检查队员的自查报告,严把审查关,重点审查查找问题是否准确、分析原因是否透彻。执法中队的自查报告要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队员的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并上报大队督查室备案。

(三)教育整训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上旬)

执法大队将根据工作实际和中队查摆出的问题,采取大队集中整训与中队分散整训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文明执法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整训活动。

1、行政执行力整训

为适应新形势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有令不执,政令不畅,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关系混淆不清,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执法大队将根据《江岸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意见》,开展行政执行力建设整训活动,对执行不力的执法中队、执法队员进行通报批评、扣发目标奖、黄牌警告、待岗培训、末位戒勉谈话,通过整训建立一个责权明确、运转协调、政令畅通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能打仗、打硬仗、打胜仗,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

2、业务素质整训

执法大队将召开执法经验交流及典型案例分析会,分批对全体执法队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从优秀案卷的讲评、深入剖析三起典型案件中出现的问题、执法经验的交流等入手,联系工作实际,教育和帮助队员查找并纠正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纪律作风整训

一是严格按照《武汉城市管理执法勤务规范》、《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2010执法中队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执法中队及执法人员督察条例》规范、检查、考核执法中队和

执法人员。二是各中队每月开展一次队列训练,从队员着装、仪表、形象、队容风纪、工作生活习惯等素养方面进行训练。执法大队将在9月上旬开展一次20个执法中队参加的队列会操比赛,比赛结果将纳入执法中队月度考评。

4、协管员教育整训

认真执行《武汉市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办法》和《江岸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协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落实协管员必须由执法队员带队巡查和城管协管员必须着灰色系城管协管员服装的规定,加大对城管协管员着装、标识和工作情况的检查。各中队每月要安排一次协管员的集中学习培训,执法大队将组织一次大队管理的协管员的轮训,切实提高城管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和纪律作风。

(四)自查迎检阶段(9月中下旬)

9月上旬,各中队对文明执法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工作进行自查,并将文明执法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工作总结和自查结果上报大队督查室。9月中旬,执法大队工作专班将对文明执法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情况进行检查。9月下旬,市局考核小组将对文明执法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全市执法中队考评。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督察。执法大队成立由副局长王有成、严松毅任组长,房芳、罗四新、郑锐任副组长,执法

大队督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教育及纪律作风整训工作专班。专班要按要求,做好指导、检查、督办工作,确保整训工作每个步骤都高标准落实到位。

(二)提高认识,整体推进。各中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市、区局会议精神,制定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方案。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解决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做到纪律作风整训与促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相结合,与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相结合,与“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相结合,以搞好纪律作风整训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以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来保证纪律作风整训的顺利进行,达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8.文明执法 篇八

张银良处长谈高管局路政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008年07月17日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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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6月19日),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交流会在京秦高速廊坊段管理处举行,张银良处长将路政处行风建设工作向与会代表作了汇报:

2008年以来,我局直属路政系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各项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以提高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把路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引向深入。

一、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安全畅通

2008年1-5月,全局共发生路政案件651起,收缴路产损失赔补偿费 3472239.4 元;均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有效地保护了路产路权。

治理超限运输情况:根据省政府治超办调整检测站点的要求,启动固定检查站2个,保津治超站因落实交通部补助的治超站规范化建设资金补助,进行了 检测设备、预检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施工。今年1-5月共出动治理超限运输的路政人员为1340人次;宣传车辆3辆次;散发宣传材料3000份;检查车辆77918辆;卸载21辆;卸载数量为406吨;卸载货物运走404吨;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了有效治理。

二、以服务奥运为重点,积极开展“一迎三保”活动。

以服务奥运为重点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沿线安全设施专项检查。对各条段存在的程度不同地存在隔离栅破损、恢复不及时,尤其是桥涵、通道、服务区及与公路较近的村庄段,与各管理处(公司)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各路政支队配合养护部门进行桥涵检查;对高速公路两侧的隔离栅每周进行一次登记排查,加强了对沿线隔离栅检查的频率,在巡查中发现有路损或破坏的隔离栅等情况时,书面通知养护部门及时修复和更新;对标志标牌、广告塔以及其他建筑物增加了检查频率,治理边沟放牧、制止违章建筑、清理加水、补胎等违法摊点

各路段路政人员深入到沿线村庄、学校发放宣传单、法律宣传手册。针对沿线每一个行政村的不同情况采用挨家挨户走访、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讲解国家政策。同时,保沧路政针对路产丢失、损坏多发点的实际情况,组织路政人员进行反复法制宣传,加大巡查力度,让公路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处罚标准人人明白,提高村民爱路护路、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健全行风建设组织机构,层层签定《行风建设责任状》

各直属路政支队都建立了以支队负责人为组长,各大队负责人和支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2008年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层层签定了《行风建设责任状》,支队与大队、大队与中队、中队与队员,一直签到每个执法人员。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在路政执法人员中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在全局路政执法人员中开展了理想信念、服务宗旨、法制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内容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树交通新风、建廉正行业、防治“三乱”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京张支队聘请张家口市检察院专业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通过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使路政执法人员增强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文明服务的意识。

2、组织路政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

各路政队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和考试。每周至少学习一次,每月考试一次。京石支队充分利用每周留营活动日集中学习,迄今为止每名执法人员的学习笔记都多达几十万字。每个月组织一次业务知识书面测试,平均分数都在90分以上。

3、组织新进路政人员17人参加了省厅举办的新增路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培训内容有:基本法律常识、公路管理法规、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路政执法中热点和难点问题、路政许可等。全部闭卷考试合格。

4、继续执行路政人员轮岗制度。今年直属路政支队的轮岗人员21人,已于4月30日全部到位。

五、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理清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科学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完善了《高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依法行政的目标责任纳入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层面,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建立了从高管局到各管理处(支队)、各个执法岗位为落脚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责任网络。按照规定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局制定了高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各路政支队、大队层层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考核内容、依据、程序、方式,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完善了15项配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承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规范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制度。

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

1、严格日常管理,落实行风制度。一是严格了值班信息反馈制度。支队统一印制了《值班记录本》,规范了记录的内容及要求。对来访电话认真记录,并按照《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站式服务”,落实和办理询问事项和举报情况。接到救援电话时,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值班队长并安排人员进行紧急救援。二是严格了仪容风纪、语言举止。落实了着装规定,做到了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执法时严格执行了《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试行)》中规定的各种工作标准,没有出现违反《交通行政执法忌语》或《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情形,树立了良好形象。三是加强了对巡逻车的管理。我们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24小时对巡逻车进行监控,随时掌握各大队巡逻车所在的位置和行驶状况,保证了在路时间、巡查频率和巡查效果。

2、执法案件处理符合法律要求。实施行政许可、收缴路损赔补偿费、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时,能够遵守法定程序,正确使用和准确填写执法文书,调查取证、认定违法事实基本达到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的要求。同时实行“两个分离”,即查处分离和罚缴分离。

3、强化执法监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接受社会监督制度,从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中聘请了社会监督员。

积极落实行政许可效能监督工作,各管理处、直属路政执法支队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按照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执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合法、规范,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主动接受上级机关行政许可效能监督检查,及时登录许可信息,上报报表,规范行政许可案卷。

上级执法机构定期和不定期对下级执法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执法便民不断增强。结合行风建设,路政队和治超站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行“五个一”活动,即“一声问候、一个微笑、一杯热水、一片爱心、一份关怀” 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为司机提供便捷的服务。遇有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发生堵车的时候,路政人员主动为滞留在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延伸服务,车上常备开水、简单维修工具等应急物品,并与巡逻路段的服务区餐饮和车辆维修部门保持直接联系,一旦发现情况首先保证司乘人员得到最急需的餐饮等服务。

执法中推行文明服务、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凡事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上思考问题,急

9.文明规范执法 篇九

作者:中公教育申论研发团队

【背景链接】

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出现不合规定的执法方式,比如,游街示众,这不仅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也破坏了执法人员的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既要严格、公正,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既要坚持执法公开,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工作中的不文明执法方式,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轻视保障功能基本权利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确、公开、公正、文明、理性执法,执法方式严重违反国家规定,侵害了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

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也不是多数制裁少数,真正的民主是在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的前提下,依旧考虑到少数人的生存状态,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不文明的执法方式,使得部分人员会诉诸于报复社会的发泄手段,成为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措施]

中公教育专家为考生总结以下措施: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安机关应该慎用手中的公权力,保障公民的尊严与人格,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第一,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二,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10.文明执法方案 篇十

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乡化建设的发展步伐越来越快,与之而现,城市压力也越来越大,城市功能越来越健全,城市秩序也越来越重要,因此,对于执法人员——城市治安执法的维护者与实施者来说,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使我对城市的执法素质与水平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提高队伍形象是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文明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才能维护行政管理秩序,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才能体现执法机关的尊严。从交通行政执法上来说,文明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最终目标就是要求我们执法机关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文明执法才能为民服好务。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最基层的人民办事,首先要把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常树心中,执法中才会有杆公平的称。每位公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语气、方式、方法,真正让当事人能够接纳政策,服从管理。

文明执法的保障是学习。要做到文明执法,要加强学习,规范服务程序。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要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自己更专业,完善自身的工作能力,从而更好的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的同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用文明的词语,告知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在工作上要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反映处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文明执法是为了保障执法效能的提高,我们一定要抛弃文明就不能执法,执法就不能文明的错误观念。客观上来讲,执法是责令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处罚,必须严格、严肃,符合法定程序的强制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并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可以有法外特权,可以违章操作达到所谓执法的目的,要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思想素质建设,树立执法队伍的形象。

此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我们要在学习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改进执法管理作风,从而实现文明执法和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

文明执法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要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只有切实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才能取信于民,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稳定发展。

11.着力提高文明执法能力 篇十一

大家好。今天,利用这次培训的机会,就文明执法问题跟大家进行探讨交流。对我来说,这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下面,就这个课题,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执法实践,谈一谈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供大家参考。由于受水平所限,难免会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今天讲的题目是:着力提高文明执法能力,奋力开创城管执法工作新局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阐述:一是正确理解文明执法的含义;二是正确贯彻文明执法的要求;三是正确实施文明执法程序;四是提高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有效途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问题,备受社会的关注,社会有各种议论,“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的报道几乎每天都有,给人感觉城管执法好像陷入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怪圈。

应该说这几年来在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的努力下,城管执法的文明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各地城管部门也对城管执法方式进行不断地探索,执法新创意频频推出,“微笑执法”、“辩论执法”、“围观执法”、“静默队列执法”、“铁桶阵执法”等常常令人耳目一新。但是从长远来看,仅有执法形式的创新也许难以解决城管执法中的问题。由于多年形成的执法习惯、加之城管文明执法建设的不全面和不深入,造成城管执法建设的现状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与整个社会法治的快速普及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及对城管队伍建设的期望不相适应。因此,加强城管“文明执法”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发生,树立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已成为城管队伍建设和执法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正确理解“文明执法”的含义

目前,各方对城管“文明执法”的理解比较混乱,导致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中主流思想意识发生偏差,造成执法中不文明现象屡有发

生。

一种解释是把“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对立起来。把“文明执法”解释为说服教育,是具有体察同情或情感意识的表现,是软弱的“柔性执法”,不具有威慑力,说白了就是不严格和不严肃的劝阻行为;把“严格执法”解释成是严格管理、粗暴处罚、不留情面的坚决依法办事的执法。至于对城管执法人员来说,当然是不愿意被说成是打着引号的“文明执法”,于是只有采取相反的动作来证明自己执法是严格的和有力的。

另一种解释是既要“文明执法”又要“严格执法”。这种解释看起来颇有些道理,但仔细想来,是把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割裂开来了。也可以理解成“文明执法”是一种情况,“严格执法”又是另一种情况。即“文明执法”是对配合的相对人,“严格执法”是对不配合的相对人。在具体执行中被看作有时要文明,有时就不讲文明,文明是有条件的。一个法律,两个标准,严格就是动手,文明就是动口。显然,这也是一种不正确的理解。在城管队员中造成了“文明执法”是形式,只有“严格执法”才是真正的执法,尤其是当上级强调严格执法时就理解成强硬执法,“严格执法”也就成了不文明的代名词。

“文明执法”的正确解释,简单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即是按照法律程序和执法要求进行规范的、严格的、公正的执法。从上述文明执法的概念中可以看出:

(一)严格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前提和基础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机关来说是最基础的要求,如果城管执法人员置严格执法于不顾,只是一味地盲目追求文明执法,其后果就是以所谓的文明执法代替严格执法,以说教代替管理和处罚,甚至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这样的执法看似文明,实则是行政不作为,长此以往将会导致违法行为大量滋生,违法行为人肆意妄为。由于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进行执法,丧失原则的文明将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而对违法行为的无能为力也将损害到广大守法群

众的根本利益,这与文明执法的本意完全背道而驰。因此,离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论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再怎么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

(二)文明执法与城管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并不矛盾

一方面,在老百姓眼中,城管执法人员代表政府执法,手中掌握着公共资源和国家强制力,在执法活动中处于优势地位,为了平衡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的地位悬殊,城管执法人员就应该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另一方面,城管执法部门为了树立文明执法的形象,尽可能减少执法纠纷,也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老百姓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这些要求原本无可厚非,但是部分违法者却利用老百姓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这些要求,阻碍、抗拒正常的执法行为,甚至对城管执法人员暴力相向,这也是近年来暴力抗法事件频频发生的原因。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危及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也致使执法目的无法最终实现。抛开执法目的的实现空谈文明执法,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执法目的的顺利实现,这是文明执法的应有之意。

(三)文明执法不等于放弃行政强制手段

行政强制手段的设定和实施,是为了迫使违法行为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保执法目的的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免受违法行为的侵犯。然而,由于行政处罚涉及到违法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在采取行政强制手段的时候,违法当事人存在较强烈的抵触情绪,在此过程中难免发生推搡、拉扯等行为,切不可将此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如果为了强调文明执法而放弃行政强制手段,对违法行为听之任之,该拆除的违法建设不拆除、该整治的乱摆卖不整治、该治理的噪声油烟不治理,那么结果就会是城市规划受到影响、城市市容遭到破坏、城市环境受到污染,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强调文明执法并不等于放弃行政强制手段,相反,正确使用好行政强制手段,保证执法活动能够顺利

进行,以达到纠正违法行为和保障合法权利的目的,恰恰是文明执法所追求的目标

二、正确贯彻“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管执法是国家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符合国家法制建设的总要求。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因此只有文明执法才符合法制建设的要求,也只有文明执法才能达到法制建设的目的。

文明执法的要求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执法为民”,二是“依法行政”,三是“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为民”,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实践的要求,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要依法运用手中的权力,坚持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城管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宗旨。“依法行政”,就是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处罚方式、规范裁量额度。“公平、公正、公开”,城管执法是“玻璃瓶”式的执法,一切动作都暴露于市民的视线之内,执法是否文明让人一看便知。因此,城管执法就是要秉公执法,清廉执法,做到关系好坏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贫穷富有一个样,软弱强壮一个样。近年来城管的执法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很多指责,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少数城管执法人员对文明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对文明执法的含义不清楚时,各级反复强调的“严格执法”,造成城管执法片面强调“严格”而不注重法定程序,只注重执法效果而不注重执法效益,只注重执法结果而不注重执法过程,只注重完成任务而不注重社会影响。

具体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态度粗暴。表现为衣着不整,语言、动作粗鲁,一遇到不听劝阻或是进行解释的执法相对人,就会感到是执法相对人不配合,就以强硬手段来惩治和处罚。特别是对反复出现的违法现象和不配合的执法相对人缺少耐心,恶语相向。二是方法简

单。用最快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特别是当执法任务重、完成任务有难度时非常担心暴力抗法和围观群众围攻起哄,有时就像是救火队员,火急火了地到达执法地点,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了就走。三是少数城管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总认为城管执法是简单的社会管理行为,是简单的马路工作,没有技术含量。因此,在执法中,武力解决成为主要的解决手段,法律的程序和要求被丢在一边,文明执法何从谈起?因此

实现文明执法,必须按照规范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下面我就讲第三点:

三、正确实施文明执法程序

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是要实施文明执法“五步法”。文明执法“五步法”是有效的执法方法。

所谓“五步法”的第一步:敬礼亮证。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再亮证,讲明身份。增强执法人员的自信心,彰显执法的公证性和权威性,同时也向执法相对人公示了执法者的身份,向其传达了什么人在对其做什么,也隐含着对相对人要尊重执法者配合执法行为的要求。

第二步:指违取证。指出违法行为违反法律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要求,讲明其应承担的责任。同时立即依法取证、防止销毁证据。取证可增加相对人的认同心理并可施加压力,以此削弱相对人的对抗心理,造成“证据确凿”不容抵赖的局面,提高执法效力(若有必要可先期取证)。在我们队员进行执法时,包括平时日常的巡查工作,一定要佩戴执法仪,其实这也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手段。比如,我们对一条街道进行整治,肯定要先下发整改通知,这时你不要怕麻烦,每一家送达过程都进行录像,再进行处罚时,他如果耍赖,称没接到通知时,我们可以明确告诉他,送达过程有录像为证。

第三步:宣教听陈。进行必要的法律宣传教育,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必须进行处罚进行求证。宣教时不

但要指出其违法行为,同时要告诉执法相对人违反了哪一条法律,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是什么,讲明对其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的必要性,也可从社会影响、政府要求等方面说服其服从处罚。但不要忘记要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允许其进行申辩,并对其申辩内容给予重视。这一步要花一些时间,可能会引起围观,但只要我们做的文明规范,群众是会理解的,关键是法律宣传同时是向社会的宣传,对围观者也起到了教育的作用。

第四步:行政处罚。对确需要处罚的违法者开展法律程序、文书等工作。在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告知在前,按照法律的要求,依法进行,在执行中要分工明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更不能让事态扩大,对暴力抗法行为要做出正当防卫和及时报警,切忌以牙还牙,甚至逞强好胜,失去了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素养,严重伤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

第五步:法律救济。依法处罚后,要向被处罚者讲明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告知其权利义务及履行的方法、申诉的部门和地点等。对正当的申诉要及时处理,对不公正、不正确的处罚要及时按规定权限进行纠正。对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情况要及时掌握,并向上级领导和当地政府汇报。

文明执法是灵活多变的,不能千者一面,要针对当时的局面和不同的对象,围绕执法任务的要求,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宗旨,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科学、灵活地运用执法步骤,才能达到执法的目的。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方法,才能不断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才能完成法制建设的重任,才能把队伍建设成一支“执法为民、服务于民”备受人民群众欢迎的队伍。

如何培养文明执法意识、营造文明执法氛围,下面我讲第四点:

四、提高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有效途径

(一)宣教并重,营造和谐执法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是文明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搞好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工作的关键。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使城管执法工作真正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

1.强化大众宣传。通过电视、报纸、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使他们了解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人人都是城市形象、个个都是投资环境”的氛围,增强市民的公德意识、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其实,我们每一次执法过程也是一次宣传过程,比如,执法中行政相对人不配合管理引起围观时,执法人员要及时向围观者讲清受罚者的违法事实和执法依据,取得旁观者的理解与认同,形成支持执法的氛围,使行政相对人减少受罚的逆反心理,增加其认罚的自责感。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

2.注重罚前教育。《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可见,行政处罚所追求的不仅要“惩”已然违法行为,而且要“戒”未然违法行为。在纠正违法行为与实施处罚之前,首先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认知自己的违法行为,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除加强队员日常的法制学习外,还可以举办一些执法演练活动,让每个队员在模拟执法现场开口讲法,与“管理相对人”辩驳,练就以理服人的真本领,做到真正的文明执法。

3.拓宽沟通渠道。拓宽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形成双向的信息交流,良性互动,使群众从“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主动关心和参与城市管理。

(二)以民为本,探索文明执法机制

1.坚持重心前移。在实际执法活动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力求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违法行为都有一个违法预备、实施、既遂的发展过程,如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违法搭建有组织资金、准备建筑材料、打筑地基等前期行为,如果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就能减少或消除违法搭建人因违法导致强行拆除造成的损失,避免执法冲突。

2.首次轻违不罚。对初次违法,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一般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坚持“先敬礼、再讲理、后处理”做法,做到态度有诚心,教育有耐心,执法有爱心。通过转变执法方式,给管理相对人以人格上的尊重,营造文明执法气氛,从而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3.做到疏堵结合。长期以来,违章占道难以取缔,不能根治有许多原因,占道设摊投资少、见效快是一方面原因,执法方法不当是另一方面原因。实践证明,疏堵结合、科学管理才是根治这一顽症的科学方法。在当今下岗职工多、就业压力大等不利现状下,取消“弱势群体”摆摊不现实,因此要与规划、工商等部门搞好配合,制定疏导方案,切实为商贩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执法管理,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执法权威。

(三)以法为准,奠定文明执法基础

1.讲法制。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坚决杜绝机械执行法律条款,以罚代法的做法,使得案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2.讲公正。法律法规的处罚幅度有一定的选择空间,行政处罚由执法人员主观决定,要求执法人员公正处理,严禁影响执法公正、损害城市管理执法形象的现象发生。

3.讲民主。是指保护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人身权和申辩权。实施涉及管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对行为的标准、条件予以公开,讲明违法事实以及所遵循的法律依据,坚持文明执法,尊重相对人的人身权,认真听取相对人的申辩。

(四)强化素质,实现文明执法保障

城市管理的执法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执法对象和执法环境也越来越复杂,这就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建立一支文明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和谐城市环境的保障。

1.抓学习教育。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给群众一碗水,首先自己要有一桶水。要避免“一问三不知”,只靠“冷、硬、横”这“三板斧”开展工作。要熟练掌握法律。这是进行文明执法的前提。对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但要学通,更要学深、学精,了然于心;同时,对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有所了解,在说理时准确引用各种法律法规条文和数据,并善于运用法律语言清楚简洁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使行政相对人心悦诚服。

2.实行军事化管理。在队容风纪、机关办公和上岗执勤等方面,按照军事化管理模式进行。强化执法人员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协同作战的团队意识,培养雷厉风行、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3.完善内部制度。任何工作的有效运转,都离不开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各项规章规定,完善内部规范管理。

4.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形成“人人扛任务,人人有指标”的工作局面。

5.强化外部监督。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城市管理行文明执法工作进行视察指导与监督,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更加公开透明,促进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总之,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政府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及各项活动有序进行采取的必要的调控行为,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城管执法部门要树立文明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树城管部门的整体文明形象,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和城市管理执法建设发展的需要,才能更好地履行一个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职责和使命。

12.文明执法方案 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本人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执法,保证做到:

一、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各项权利。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有序进行,不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不损坏当事人财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标准。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进行强制执行时,依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遵守执法仪表风纪规范,规范执法用语

在执法时,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着制式服装要配套穿着,不与便服混穿;保持头发整洁,不染彩发;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首饰;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酗酒。

三、遵守执法车辆管理规定,规范驾驶行为

除执行执法公务外,不将执法车辆用于其他公务及其他无关活动,不在餐饮、娱乐、商场、景区、学校、体育场馆等文化娱乐场所门前停放。驾驶行政执法车辆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并按规定车位停放;不酒后驾驶车辆,杜绝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保持车辆号牌完整、清晰和车身整洁;不使用无牌车辆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四、为严格自律,我坚决做到:

(一)杜绝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二)杜绝冷漠生硬,以势压人;

(三)杜绝脏言秽语,恶语伤人;

(四)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五)杜绝徇私舞弊,刁难报复;

(六)杜绝举止粗暴,野蛮执法;

(七)杜绝酒后上岗,失态毁誉;

(八)杜绝吃拿卡要,敲诈勒索。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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