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方(精选2篇)
1.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方 篇一
货运源头治超实施方案
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治超*****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2018年货运源头专项治超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治理公路限超运输办法》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我公司的日常工作内容,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源单位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企业的车辆状况、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要积极配合运管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治超工作需要,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工业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战。
(三)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治超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将宣传面延伸到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推动治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严重违反《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超、和谐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条例》普及面,做到家喻户晓。
(六)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利的乡镇及企业,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治理机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对货源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和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重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利、无路可走”的思想,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我局将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治超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正面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和非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2.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方 篇二
总体治超形势向好
在“全国治超学山西”的大环境下, 河北省对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据张虎介绍, 在年初召开的全省运管工作会议上, 货运源头治超就被列为今年全省运管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省政府治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之后, 省运管局又立即组织召开全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会议,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省治超办主任杨国华在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运管机构按照省治超办的要求, 继续协助和配合本级人民政府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各自职责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新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经当地政府治超办审核, 并经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示。截止目前, 全省现有公示货运源头单位3730家。
为进一步抓好源头企业巡查和派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规范监管行为, 省运管局制定了《河北省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派驻监管制度》, 并以省治超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各市执行。2011年, 全省各级运管机构对147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派驻监管, 派驻人员217人, 对其他货运源头单位巡查93137次, 检查货运车辆296021辆, 发现并制止超限装载车辆3676辆, 向21家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单位和5家道路运输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8个。
张虎说, 如果说河北省的源头治超工作有哪些特色, 那么最大的特色莫过于正在推行的科技治超。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内部路面治超和源头治超的配合协作, 加大对违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处罚力度, 河北省运管局组织开发了《全省超载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处罚信息联网系统》, 并在邢台、唐山两市试点开发建设《货运源头治超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目前, 两个系统的初设方案已经专家审查通过, 省交通厅对上述货运源头科技治超项目共投入2100余万元。“按照计划, 在今年6月30日之前, 邢台市将完成所有企业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 这将为源头治超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张虎充满信心地说。
河北省货运源头企业的“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也取得了进展。截至目前, 全省共创建“无双超”信用企业746家, 占创建总数的20%, 超额完成省治超办制定的10%的任务目标, 其中石家庄市力度最大, 完成质量最好, 创建比例达到88.9%。
一直困扰河北省源头治超工作的经费问题也得一定程度的缓解。2011年, 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的支持下, 共争取到省财政用于货运源头治超资金3615万元, 其中2100万元用于建设《全省超载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处罚信息联网系统》和邢台、唐山两个试点市的《货运源头治超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 500万元用于全省运管系统货运源头治超经费补助, 969万元用于对邢台、保定、唐山三市运管源头治超执法装备经费补助。
存在问题也不少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 张虎表示, 目前河北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展还不平衡, 特别是一些超限超载重灾区的市、县还有很大差距。综合来看, 目前河北省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 部分市、县政府对源头治超工作不够重视, 缺少组织保障。货运源头治超涉及面广, 协调难度大, 必须取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才能为实施源头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但是现阶段少数地方政府官员, 主管部门以及企业领导对于源头治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张虎认为, 有个别政府官员和企业片面地认为治超工作是交通一家之事, “如果这一观点不能尽快地扭转, 源头治超工作要想真正实现部门间的高效、默契配合是非常困难的。”张虎说。
不少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不少企业将源头治超工作当成负担, 而推诿不予配合甚至阻碍源头治超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关于这一点, 张虎认为, 必须要当地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源头工作的重要性, 从而对各自管辖的企业进行有效的约束, 督促其配合运管部门的执法工作。
另一方面, “黑名单”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处罚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与此同时, 个别地方“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工作浮在表面, 流于形式。对于这些问题, 张虎认为, 需要加强对源头治超工作的监督考核, 并将这一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范围内。
现在河北省治超还面临着货运源头治超经费不足的问题。现在的经费经由地方财政预算上升到省财政, 没有专门针对行业预算的经费, 因为对于货运源头治超这样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工作, 目前的经费仍较为紧张。张虎认为, 虽然经过努力争取, 资金补助已经取得突破, 但是未来要更深入的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可能还需要针对源头治超工作建立专门的经费制度。”张虎说。
财政经费的不足直接导致人员和装备数量的不足。目前, 大部分市县运管机构没有成立专门的治超机构, 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源头治超。地方运管机构的执法车辆不足, 治超设备老化的现象还较为普遍, 这些都给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货运源头治超的相关法规条例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例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对于1年内3次驾驶超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 驾驶人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但是对于被吊销证件的车辆以及被停止从业的人员重新进入市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 缺乏可操性, 为实际执法带来不便。张虎建议立法部门对源头治超进行专门立法, “酒驾立法所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这对于控制货运源头治超应该有借鉴意义。”张虎说。
张虎表示, 由于河北省的源头治超工作目前还处于磨合期, 不少政策措施刚颁布不久, 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河北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通过各种途径逐步寻求解决。
2012要上新台阶
对于2012年的货运源头工作安排, 张虎表示, 运管系统将按照省运管局局长于志伟在在全省货运源头治超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进行贯彻。
2012年, 河北省将继续学习山西省的治超工作经验, 强化依法治超、政府治超、科技治超和源头监管, 以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为载体, 加强协调协作、联合联动,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为完成省治超办提出的将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围绕这一任务目标, 全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 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自开展货运源头治超以来, 各市、县 (市) 不断提高认识, 加强治超组织机构建设力度, 邯郸、邢台、石家庄、唐山四市处成立了专门的治超机构, 配备了巡查车辆和业务精熟人员, 近三分之一的县 (市) 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张虎认为这是源头治超干事干成事的必备条件, 因此, 还没成立专门机构的市、县 (市) 要抓紧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要配备3名左右专职人员, 根据货运源头企业数量合理配备巡查车辆, 争取尽早落实到位。
第二, 持续推进货运源头单位的政府公示工作。各市、县 (市、区) 运管机构要按照省治超办的要求, 继续协助和配合本级人民政府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各自职责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新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对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本级政府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在当地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并按时汇总上报省局。
第三, 全面落实巡查、派驻监管职责。要以省治超办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为载体, 严格落实《河北省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派驻监管制度》规定, 切实履行货运源头治超监管职责, 对辖区内政府公示的源头企业, 必须全部实现巡查、派驻监管。各市要向邯郸、唐山和石家庄等市学习, 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不能流于形式, 要敢动真的, 敢来硬的。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 对不履行治超职责和不服从监管的, 必须抄告其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 要求其对货源单位加强管理并反馈结果, 仍无实质效果的, 提请当地政府连同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一并进行通报。
第四, 全力确保完成“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任务。省局将于6—7月份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督导检查, 对工作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县给予通报警示。11-12月份, 省局还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 对没有完成创建任务的县, 将直接认定为治超工作落后县。
第五, 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 严格依法处罚。今年, 全省将实施货运源头治超“黑名单”制度, 全省超载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处罚信息系统将在近期开发完成, 届时将实现全省治超违规处罚信息联网。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政府4号令的规定, 将违规超载三次以上的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 坚决采取停业整顿和吊销资格证件等处罚措施。对不落实处罚措施的市、县 (区) 启动倒查程序,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并在全省通报。
第六, 认真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全省治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精神, 以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为载体贯穿全年工作, 集中力量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严重地区进行重点治理, 确保超限装载车辆不出场上路。
第七, 推进科技治超。邢台、唐山两个试点市要严格按照省厅审批的工可方案要求, 按照顶层联网设计方案开展工作, 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未列入试点的市也要积极谋划科技治超, 创新监管手段, 降低监管成本, 提高管理效率, 实现源头治超由定期、不定期巡查方式向全天候远程监管转变。
第九, 积极争取源头治超保障经费。2011年, 省局争取的货运源头治超资金中, 有500万元用于各市、县货运源头治超经费补助, 虽然分配到各地后数额不算多, 但成功实现了突破, 为各地开了一个好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 切实加大跑要力度, 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资金补助。
2012年, 河北省治超办将建立省对市、市对县 (市、区) 的监督考核机制, 制定全省治超工作考核办法, 并加大奖惩力度,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奖优惩劣。对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表彰, 并给予政策倾斜;对考核落后的县通报批评, 责令限期整改。同时, 今年将继续抓好“无双超”示范市、县创建和落后县的筛选确认工作, 各市、县要切实开展好“无双超”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创建比例达不到40%的将直接认定为治超落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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