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2024-10-21

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共10篇)

1.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一

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根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录用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与拟任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应届毕业生的考核侧重其在校期间的表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及依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事业单位录用上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省政府人事部门是全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乡镇政府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所在市县合部门指导、监督)。

第五条 各级政府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考核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统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录用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录用考核工作;

3、确定考核合格人选并提出拟录用意见;

4、处理录用考核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考核小组,每组由2人以上组成,承担具体考核任务。其人选可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抽调。

第二十九条 面试考官、面试辅助人员及监督人员与应试者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 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第三十条 面试考官及监督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保密制度,防止泄露试题和其他面试资料。对违反工作纪律、泄密和营私舞弊者,将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省各级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国家机关及中央驻本省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面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根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录用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与拟任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应届毕业生的考核侧重其在校期间的表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及依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事业单位录用上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省政府人事部门是全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乡镇政府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由所在市县合部门指导、监督)。

第五条 各级政府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考核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统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录用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录用考核工作;

3、确定考核合格人选并提出拟录用意见;

4、处理录用考核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考核小组,每组由2人以上组成,承担具体考核任务。其人选可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抽调。

考核小组成员应具备

1、政治可靠(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敢于坚持原则;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

3、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有较丰富的经验,善于识别人才,与被考核者没有《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 所列亲属关系的。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八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和报考资格复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一、定性考核

在如下定性考核的内容中,被考核者具备其中一项的,即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进行定量考核:

1、有较严重的政治问题;

2、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有较严重的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

4、有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行为;

5、被组织上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机关工作的情况;

6、有需要任职回避的7、其他违反纪律的情况等。

二、定量考核

定量考核内容分为德能素质和工作实绩两部分:

1、德能素质,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工作态度7项要素;

2、工作实绩,包括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受表彰情况3项要素。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中、差三个等次,每一等次的具体考核标准及得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评定表》的规定。定量考核的标准以100分计算,达到85分以上者为优,60—84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第十条 对直接从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侧重实绩以外的政治思想、自然状况、知识水平、在校时的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获奖情况。

第四章 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 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第十二条 考核的办法:查阅档案、个别面谈、召开座谈会、群众评议、组织鉴定。第十三条 考核小组根据对被考核者整体情况划定等次并撰写考核材料。考核教材包括:

(1)思想政治表现;(2)工作(或在校期间)表现;(3)存在的问题;(4)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等。

第十四条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第十五条 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提起仲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同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省各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执行的国家机关及中央驻本省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二

印发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豫政办 〔2010〕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试点市、县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日

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为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第三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足省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坚持统筹兼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与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同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省实际,积极试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四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全省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强化部门责任与协调配合。

第二章 目标任务

第五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六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分阶段目标是:(一)2010年3月1日起,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包括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年底前,在全省60%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三章 目录管理

第七条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的,由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报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非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八条 增加非目录药品品种,应坚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并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从严控制。增加使用的非目录药品从《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以下简称《目录(甲类药品)》)中选择,确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中选择。增加的药品原则上应是多家企业生产品种。

第九条 对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地方,暂授权各省辖市根据基层群众的用药需求选择非目录药品,原则上不得超过200种,并报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

非目录药品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政府举办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目录药品年销售量不得超过整个药品年销售量的30%,一般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超过20%。

第四章 生产储备

第十条 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整合。

第十一条 完善全省药品储备制度。对临床必需、价格低廉、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不可替代的基本药物,纳入省级储备范围,保证临床需求。

第五章 采购配送

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配备销售的基本药物纳入政府集中招标和统一配送范围。

第十四条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治疗的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艾滋病药、抗疟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等的采购配送仍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级统一招标选择配送企业,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省辖市根据本地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药品使用和地域情况,从省级中标配送企业中合理选择若干家配送企业,负责本地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其所辖县(市、区)从省辖市所选中标配送企业中选择1—3家,负责本地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具体配送办法由各地制定。

第十六条 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根据集中采购结果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执行周期与招标采购周期保持一致,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回款时间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各级卫生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第六章 配备使用

第十七条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具体使用比例由省级卫生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

第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机构,完善医师处方监督检查和审核制度,加强医师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发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

第十九条 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患者凭处方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对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第二十条 试点地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有库存药品,在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可继续使用,但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零售指导价和省招标采购限价,售完为止,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第七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完善和规范政府调控与市场作用相结合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健全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管理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突破政府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第二十二条 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基本药物零售限价。

在确保产品质量和配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各地要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省级集中招标后,对高于乡镇卫生院销售价格的药品,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当地药店同一品规的零售价,在省级中标品规内进行二次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确保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价格低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其销售价格的15%以上。对乡镇卫生院目前没有使用、无法对比价格的中标药品,可以由县(市、区)参考当地药店零售价,通过招标或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确保低于当地药店平均零售价。

第二十三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按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章 补偿报销

第二十四条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在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拨付。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五条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人口、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同时适当考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核定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执行《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豫编〔2007〕53号)。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县级卫生部门应以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度、居民健康改善状况为核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经费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以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和医德医风为核心,对职工个人进行考核,个人工资收入与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七条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目录(甲类药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目录(甲类药品)》规定执行。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

第九章 质量监管

第二十八条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对基本药物实行定期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第二十九条 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教育,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药物质量考核评估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杜绝不合格基本药物进入流通环节。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管理。

第十章 考核评估

第三十条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本效益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效果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评估,把基本药物的价格降低程度、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和对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医生行为造成的影响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考核内容,坚持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第三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基本药物实施情况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监测。

第十一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改革与投入并重,完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并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衔接一致。各级卫生、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制度顺利实施。

第三十三条 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过程中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临床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的相关政策,制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必需使用的非目录药品遴选和调整原则、程序及方案,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国家体育总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篇三

一、面试比例及分数线

按照有关规定,我总局按考试录用计划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即报考各职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考生。竞赛管理职位、经济综合管理职位、体育政策研究职位、媒体组织协调职位最低成绩分别为110、118、115.6、113.8分。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

准考证号姓 名准考证号姓 名13614324201

文 娟13618720728

周 炯13618730120

王 丰13618711618

岳红燕13618170515

王 君13613328915

林少伟13611324318

田飞鹏13619040217

洪 琳13617860107

刘志辉13619020309

赵 颖13611415622

孙维愈13618891110

唐 桦13618291623

孙 楠13611418710

常鹏飞13615316716

张华新13618191821

韩向飞13617840607

杨 丽13614294307

谭 华

2、面试时间及地点(含体检及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1月24日-25日

面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大楼(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面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3、面试确认

请以上考生于2007年1月14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内容包括:是否参加面试、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主要联系方式等,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逾期未予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须先到总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准考证、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英语等级证书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6张。

(2)考生须对所提供证件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按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时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电话:010-87182839, 联系人:吴绍猛

4.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四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各位面试考生:

大家好!为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公务员考录面试及相关工作,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面试、体检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及体检安排

1、面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全天,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30前到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北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2:30前到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北门,上下午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2、面试地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大楼

3、体检人员及安排。体检考生名单将于2月23日在我委“人才选聘系统”

(http://gwy.ndrc.gov.cn/index/)公布,初始密码000000,请及时登录查询,同时我们也会短信通知参加体检考生。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月24日(周一)上午7:30准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北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报到,集体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妥善安排返程。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本人姓名、报考司局、报考职位。体检当天早上请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结束后,考生凭体检表可在体检处早餐,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

上述报到地点位于中心城区,交通拥堵,请妥善安排行程,避免迟到。

二、面试分组、面试确认等

1、面试分组安排。所有考生分成6个小组参加上午或下午的面试(面试分组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我委人事司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

2、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公告即日至2月13日18:00前登录我委“人才选聘系统”(http://gwy.ndrc.gov.cn/index/),初始密码000000,进行下列工作:

1、补充个人信息;

2、确认参加面试。考生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非“保存”)。提交信息与报名时有任何不一致之处,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我们将在后续的考察工作中进行比对,如个人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人才选聘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10-68558354)

六安中公教育http://luan.offcn.com

因个人原因拟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月18日10:00前通过传真进行书面放弃确认,声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务员面试,抬头单位是国家发改委人事司,落款为本人签字(并注明身份证号),传真号:010-68501520。对于不在规定时间告知的拟放弃面试考生,我们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察人选的产生。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生携带材料

面试时,所有考生都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2、与报考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另外,按照考生身份类别,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有: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上述证明按照规定必须出具,请考生及时与单位沟通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以上证件资料请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请考生准备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一套,面试当天提交工作人员,原件请勿上交。

四、行程安排及联络

根据面试总体工作安排,京外考生需在北京停留约4天时间,请提前安排好行程,注意个人安全,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负担。面试工作开展期间,我们将通过短信发送相关信息,六安中公教育http://luan.offcn.com

请务必确保本人手机联络畅通,如手机号码与笔试报名时有变化,请及时拨打考务电话010-68505900告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委网站,我们将及时发布有关工作安排。预祝大家取得好的成绩!考务电话:010-68505900

联系人:韩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附:上下午面试考生名单.xls

5.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五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2。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至szgsgwyzk@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邮件中注明最新的联系方式。

二、关于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3月17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只需在面试当天早晨,准时到达候考室报到即可。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国税综合大楼(位置及交通图见附件3)。

如无特殊情况,面试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分组安排请见本通知的附件4。

三、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关于面试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快递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件。(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2015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附件5)(四)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工作经历时间应准确,注明待业的时间)。

(五)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七)报考职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户籍材料等。

(八)近期一寸同底版照片3张(照片可不与报考时上传的相同,将来用于贴在体检表上;考生不必自备体检表)。

(九)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在面试时再提供)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邮寄的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面试当天须提供原件审查。如因放假及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请在《2015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逐项说明即可。凡是不影响报考资格条件的非关键性资料,个别暂时未能提供,或当时报考时填报的不准确现在更正的,一般不会影响审查结论。

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后,请尽量使用邮政EMS(方便收取),快递到: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3203室,联系人:刘先生0755-83878318或杨先生0755-83878489,邮编518048,请在邮件上注明“面试材料,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未尽量按时寄送材料的,或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有问题时,工作人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审查通过则不再一一告知考生。考生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关于体检

1、招录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为减轻考生负担、减少考生等候时间,我局将分批组织体检(前三天面试的在3月16号体检,后两天面试的在3月18号体检),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留深等候。体检费用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承担。

3、招录机关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

4、考生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六、其它

1、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候考期间如遇用餐时间,我局将提供免费快餐。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计划于1月底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

http://bm.scs.gov.cn/2015/UserControl/Student/StudentIndex.aspx发布正式的面试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3、为方便与考生联系,我局申请了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为“2015深圳考录”,微信号为“mszgsc”,请考生加关注。我局工作人员将审核验证用户资格,及时、有针对性地发送今年的招录信息。

预祝大家春节快乐!点击下载>>>>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3、深圳市国税局办公大楼路线图及乘车方式

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分组安排

5、《2015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6.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六

一、面试比例及分数线

根据有关规定,我会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即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列每个职位前5名(五个职位,共25名)的考生进入面试,人秘部文秘职位分数线为115.3分,会员部干事职位分数线为115.2分,社会服务部项目组织干事职位分数线为113.3分,宣传部文员职位分数线为110.8分,宣传部信息工作科员职位分数线为111.5分。

二、面试日期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07年1月17日、18日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17日参加面试人员(拟安排15人)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97611241115 丁明凯 011001

97611418722 芦 苇 011001

97611951825 杨 姝 011001

97614248116 赵小玲 011001

97619053824 姜颖洁 011001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97611951813 陈文慧 021001

97611951911 周 阗 021001

97616520121 徐 红 021001

97618670506 董志文 021001

97618792527 张哲轩 021001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97611820613 钱丹丹 031001

97614251025 徐 磊 031001

97616942929 杨慧玲 031001

97617891214 张 燕 031001

97619042420 易曼曼 031001

18日参加面试人员(拟安排10人)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97611230319 郭丽华 041001

97617882707 王艳 041001

97618501329 曹程琳 041001

97618620519 周沫 041001

97618881315 沈莹 041001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职位代码

97613311119 吴虹 041002

97614284204 吕草 041002

97618151115 朱迪 041002

97618582230 张晶 041002

97618890106 宋枢楠 041002

三、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1月14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安排及要求

(一)面试报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11号欧美同学会机关会所三号厅。

(二)面试时间:当日9:00开始,请考生8: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所需材料: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元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

(四)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电话:010—65250205,联系人:张忠飞、张晓娅。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欧美同学会人事文秘部

7.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七

面试考生必看: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答辩之八原则

编者按:随着2009年广西、广东、湖南、湖北、四川、陕西、天津、西藏等八省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工作的结束,面试工作的启动,越来越多的考生开始关注面试环节的事项,如何把握要领,运用技巧,获得高分,成为了眼下最炙手可热的焦点问题。公务员考试研究专家指导,把握以下八个面试原则:实事求是、随机应变、逻辑严密、推陈出新、加深理论、辨证分析、避免诡辩、态度温和,就会使你离面试成功更进一步。

一,实事求是。回答考官的问题要从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正确的对待和处理考官的发问。实事求是不仅使你在面试中嬴得考官的信赖,也是你为人行事的基本原则。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将话题的重点转移到自己精通的知识面上,一些合理的建议,以显得自己谈吐清楚、头脑灵活、反应敏捷。

值得嘉许的。但一定要组织严密且有层次性,四,推陈出新。前面提到面试没有标准答案,眼前一亮。

五,加深理论。在回答中适当地引用党的方针、政策、不少。

七,避免诡辩。而是通过答辩的过程向考官展示你个人的才华和魅力所在。过分骄傲而招致其反感。相反,有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上进的强烈要求。

8.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八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2007年25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doc

二、面试比例及最低分数线分数.doc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分别按计划录用职位人数5倍的比例,总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最低分数线:查看

三、面试日期及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1月25日北京时间9:00开始,请考生24日上午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25日上午北京时间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机关办公楼515房间(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46号)。

四、有关事项

1. 请上述考生于2007年1月19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2.所需材料: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同时交一寸彩色近照5张。

3.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联系电话:0991-2661398,联系人:张明东。

面试后组织体检,考生在乌鲁木齐的面试、体检拟于2007年1月27日14:00前结束,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同时注意安全。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9.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九

抓住“三个联系” 轻松过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关

2009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已经过半,从整体反馈来看,考生的成绩基本在意料之中,经过认真分析,华图公务员考试教研中心发现考生在知识积累方面是一个弱项,特别是结合综合分析能力来考核的话,很多学员更是无从下手。华图公务员考试专家经过悉心钻研2009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的命题特点,从中总结出适用的新思路、新要点,给出了下阶段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和地方公务员面试必过的的三点经验,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

如何抓住面试核心,简单地说就是“三个联系”:

第一、要进一步联系党中央对公务员的最新要求去发挥。

一个人只有深刻理解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及责任才能更好地激发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也才能踏踏实实地完成己任。这就要求考生要仔细研读中央有关法律、文件,清晰明确地了解公务员队伍的构架及公务员的职能、责任与要求,比如最基本的《公务员法》,比如人民网上大量关于党政干部执政理念的文章等。更重要的是大家应紧跟时代的潮流,牢牢掌握最新鲜、最有时效性的纲领性文件,如胡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面详细解读了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新理念,对我们广大公务员来说这也是最有实际意义的思想指南。讲话中的很多精神要义都是考生必须牢固掌握的,比如今年考试中涉及到的“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三不政策。通过各种媒体对讲话的解读,大家必须明确知道在改革开放30周年后的新阶段,我们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有哪些转变,这些转变可能包括思想、能力、态度等各方面。

第二、要进一步联系自身报考职位去发挥。

目前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对考生职位匹配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就是俗话说的“不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政法干警 | 招警 | 军转干 | 党政公选 | 法检系统 | 路转税 | 社会工作师

hlpy.huatu.com

要最优秀的,只要最合适的”。尤其体现在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因为它们主要面对基层,需要具备所需素质、能够马上冲锋到第一线开展工作的人。所以广大考生注意要格外留意报考职位的特点,一般应该熟知:职位需求、职位特性、工作内容、依据的法律法规、必备的能力特征、忌讳的缺点不足等。同时,还应经常登陆所报单位网站浏览相关信息,如组织结构、领导讲话、活动报道、工作总结等。在深入了解以上各项信息之后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学历、性格、爱好、背景等,找到自己的优势、劣势,从而在答题时扬长避短,将考官最需要你展示的一面展示出来,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要进一步联系当地的时政风情去发挥。

地方公务员都是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问题去开展工作,所以要求考生应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时政要闻,不要显得与当地环境格格不入。这要求大家对报考地区的历史、风俗、特产、环境、时事等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答题时最好能多举一些当地时鲜的事例来说明,以表明你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及对当地情况的了解,这种向考官传递出的亲切感和生活感是再好的语言也替代不了的。比如笔者在广州上课期间,就要求学生一定要牢记广州的地域特征及近期热点,答题多从身边事例出发,联系到广州作为一个外来人口流动大市、作为广东省的首善之区及亚运会的主办城市等来组织、完善答案,以最终实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从而避免了考生答题时常容易犯的空洞化、抽象化的弊病。

总之,不论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还是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它们在内在上都是一脉相承的,只要抓住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的核心要素,就能坦然面对各类难题。相信各位考生从现在开始,多关注时事,关注身边发生的事情,在自己不懈的钻研下,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10.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 篇十

2015年审计署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递补面试人选公告

部分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李迪等57名考生进入面试范围(详见附件)。

请以上考生按照之前《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2015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和《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2015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事宜的公告》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最迟在面试时提供,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招考单位的联系方式详见《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2015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中的附件2。点击下载>>>

各职位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2015年3月20日

原标题:审计署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面试人选公告 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云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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