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自查报告(共4篇)
1.食品药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6 部门联合发表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和国家局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我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16 日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公司各部门。下面向市局监 管领导汇报公司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一、落实药监工作部署
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按药监局的部署成立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并制定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已召开药 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 次,研究解决了整治中公司需要解决的问 题。按照 2011 年 4 月 19 日市药监局流通处“2011 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主要 任务”的部署和工作目标要求,对公司药品经营管理进行了自查。并将自 查结果汇总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交市局流通处。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 项行动中。公司将接收到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 销售假药的信息,及时向各部门传递、自查,从每次自查经营商品看,公司从 未经营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也不曾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1.对照 2007--2011 年市局暂停违法药械广告产品名单我公司不存在继续销售 暂停产品行为。2.我公司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也不在互联网广告上发布 信息。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在贯彻落实“双打”专项行动中,我公司内部先进行了自查,公司所经营商 品的说明书、标签、广告宣传中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公司自 2009 年 9 月成立以来,未曾经营已实施下架、暂停销售或待药检后实施 处理的商品。我公司将继续贯彻《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依法经营,保证不经营各种违法药品、严把药品进货检验关,确 保药品质量,确保企业经营合法、规范,保障人民用药安全。自查后,已将“双打自查报告”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上交流通处。
四、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情况
公司在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专项工作中,制定了“药品电子监管的管理” 制度,今年 3 月 24 日组织全体员工对“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的意义” 进行了 专门培训。目前,我公司电子监管相关的设施设备齐全,有专人负责赋码药品 的
入库核准、出口核销;有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工作。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运转正 常。已完成对所经营的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
五、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检查
我公司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品种只有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纳尔平),成分有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甲基麻黄碱、愈创木酚磺酸钾、核黄素磷酸钠、无水咖啡因。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出品,我公司纳尔平全部销售给三甲医院。我公司严格销售管理,有专职岗位人员的任命,还特别制定了含麻黄碱类 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2010 年 5 月 26 日和 2011 年 7 月 28 日组织员工分别就 “兴 奋剂经营管理”和“进一步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进行了学习。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中,根据市局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将自查报告交流通处。
六、药品购销渠道管理
公司始终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依法经营。检查购销企业资质证件、票据及随货通行单,我公司 不存在“走票”和“挂靠经营”行为。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2010 年公司通过了国家药监局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器械不良事件 监测系统的审核并注册。公司有完整的售后服务制度并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当公司所 经营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公司质管部负责人按规定将 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局药品流通监 管处。目前,公司经营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尚未发生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
八、安全用药宣传及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公司在仓库临街处悬挂了大型带宣传标语的横幅,大力宣传药品安全 政策法规,深入普及药品安全常识,全面展示整治成果,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营造社会各界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经营管理,根据药监局的部署,做好各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 的开展,也促进了我公司的健康发展。以上是我公司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请市局监管领导
检查指导!
2011 年 9 月 1 日
2.食品药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自 查 报 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卫生部等六部门和北京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两年来,在区政府领导下,在区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直接指挥下,平谷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经信委五部门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初步取得良好成效,现将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平谷区基本情况
平谷区位于北京市东北部,西北与北京市密云县、西与顺义区接壤,南与河北省三河市为邻,东南与天津市蓟县、东北与河北省兴隆县毗连。辖区面积1075平方公里,人口40万人,下辖14镇、2乡、2个街道办事处,273个行政村。共有药品生产5家、经营企业1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6家、经营企业96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6家,一级以下273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1100余家。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
(一)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平谷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原有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的基础上,2009年10月份,组建了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志勉(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刘建强(区药监分局局长)成 员:徐福利(区卫生局副局长)
徐双合(区经信委副主任)王宝仓(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闫子燕(区工商分局副局长)白金禄(区药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平谷分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责任落实
根据市六部门制定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的工作安排,平谷五部门制定了《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
三、完成整治任务,整治效果显著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两年来,区五部门结合市、区文件精神及辖区实际,共开展打击以“五黑”等形式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专项检查90余次,联合检查20余次。共取缔“黑诊所”、“黑药店”和有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成人保健店17家,涉案金额5万余元,同时张贴《违法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行为告知书》、《不得违法经营药品的告知 书》400余份。与城管部门共同清理非法药品小广告345张,停用非法回收药品联系电话10部。受理“三品一械”举报案件153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成并及时答复举报人。两年来,查处违法案件41起,没收物品金额20077.4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21126.85元人民币,罚款109617.5元人民币,罚没款合计130744.35元。移送工商违法广告3起;上报市药监局稽查办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销售药品违法网站15个,严力打击了辖区药品市场内的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同时也解决了群众关心、影响面广的监管热点。
(二)大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的公告》(2009年第69号)要求,两年来,对药品经营企业先后开展了3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6次监督检查,共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420家次,实现覆盖率100%。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产品95个,其中标示保健用品76个、国产食品16个、化妆品26个、保健食品1个、消毒产品11个。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产品,全部依法予以暂停销售,并按照职责归属移送其他职能部门。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了药品市场,维护了公众用药安全。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
1.强化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监管。2010年底,按照市药监局要求,完成了3家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品种处方和工艺的核查工作。截止2011年3月底,平谷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完成电子监管赋码系统调试运行工作。同时,加强基本药物质 量监管,实施全品种抽验。并结合GSP认证和跟踪检查,监督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零售药店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基本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送,严格低温保存药品的全程冷链管理,严格药品销售的票据管理。
2.全面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监管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分3批参加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举办的质量受权人培训班,认真审核质量受权人的资质证明材料,并为审核通过的质量受权人建立档案。针对变更的质量受权人,督促其认真自学,并提交学习报告。2009年底,全区药品生产企业100%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
3.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结合辖区实际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对城乡结合部及外埠进货的零售单体、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抽验不合格或曾被依法查处的药品经营企业等高风险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药品购进、储存、票据管理、人员情况、药品分类管理以及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整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经营”和“走票”行为的治理。目前,平谷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共110家,平谷药监分局每年对零售企业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未发现辖区内存在走票和挂靠经营现象。
4.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批发企业监管。辖区共有批发企业2家,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设施设备条件、运输情况、电子监管、药品流向、追溯执行情况以及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环节相关记录等,做到药品流向可追溯、销售票据可查询。
(四)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
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日常监督,主要对药品购进和储存、疫苗冷链管理、特殊药品采购和贮存、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使用的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诊所(门诊部)、营利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两年来,对全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
(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
为加强我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一是组织辖区内4家二级医疗机构参加北京市药物警戒工作交流会,为“药物警戒站”的创建奠定基础;二是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0年组织开展了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不良反应培训,全区101家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三是4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建立监测网点;四是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面已达100%;五是加大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日常监督力度。
四、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做好法规及药学知识普及,引导科学用药
两年来,打造药品安全五大宣传平台,即:每周一期电视台《药监长廊》专题节目;56个《药监长廊》宣传橱窗定期更新;编发《药品安全》期刊在系统内、镇乡政府、相关委办局及涉药单位发放;举办《安全用药讲师团》六进活动;药监分局对外网站即时更新。通过五大宣传平台,有效、及时宣传药品相关法律 法规、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三个五”药学服务活动
2011年,平谷药监分局推出“三个五”药学服务工程,并纳入区政府为群众办实事折子工程,即以5个镇乡(街道)、50个村(社区)、5000户家庭为重点,辐射全区,开展安全用药服务活动。截止目前,组织工作人员走进五个乡镇(街道)、10余个村(居民社区),向近2000户居民、村民家庭开展了以“远离虚假宣传,科学理性消费”为主题的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同时向居民发放“百姓安全用药知识”读本及“三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共计2000余册,还利用群发信息系统向5000户发送“关于安全、合理使用药品”的温馨提示。同时,主动携手国际商报社,利用《新农村商报》刊登安全用药知识、假劣药及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等,向5000户家庭发放,进一步扩大“三个五”药学服务宣传途径。
五、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整治保障
两年来,区五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三个体系、建立了三个机制和加强了六项措施,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有力地提高了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一)完善了三个体系
一是完善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2007年,成立了平谷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全区形成了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监管得力的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的良 好局面。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10月组建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药品专项整治的领导部门和参与部门的协调和协作能力,加大了药品专项整治力度。
二是完善了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平谷区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零库存制度,并由区内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做到药品进货渠道规范,避免医疗机构在药品储存环节发生质量隐患。同时,不断加强三级监督网建设,借力于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通过专管员进驻治安检查站,严把外埠药品流入辖区的关口,通过社会监督员和药品安全员的监督和信息反馈,查办了多起药品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的暗访,开展了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整治活动。
三是完善了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平谷药监分局重新修订了《三品一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反应迅速的“三品一械”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组织应急工作专门培训,让所有人员都熟悉应急管理体制的程序和方法,清楚自身在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两年来,在市药监局指挥下完成了“忠诚行动”、“11.20”、“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实战应急演练活动,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处理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能力。整个演练中,从应急状态下的措施制定、现场指挥、信息报送、物资保障和技术支持等全部按规定要求完成,达到了检验应急预案、磨合应急 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二)建立了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区内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009年,药监、卫生、公安、城管、工商、监察、宣传、区电视台等八家单位共同召开了平谷区强化医疗机构药械监管取缔无证行医售药行为专项工作会,组成联合执法队打击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涉药违法行为;通过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途径发出由药监、卫生两部门联合印发的《致平谷区居民一封信》,提醒居民避免违法小广告的欺骗和误导;与城管、工商联动,采取由张贴者、产权单位、门前三包负责人铲除多种形式,开展违法回收药品等非法广告清理工作;与经信委、工商、广电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违法行为。
二是建立保持与外埠药监联动打假机制
加强周边地区医药市场的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空白点,与三河市、兴隆县、蓟县药监局建立信息情报共享和药品监管协作机制,联手打击非法跨省药械交易。
三是建立执行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两年来,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涉刑案件移送和抄备程序,与区检察院密切合作,参与制定《平谷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南手册》,2010年5月,还邀请区检察院刑侦处领导针对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和指导。同时,严格执行平谷区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联席会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执法情况,研讨工作重点、难点,交流执法经验,促进两法衔接工作日趋成熟和完善。
(三)加强了六项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门服务指导,加强GSP飞行检查,及时实施跟踪检查,防止企业认证后反弹。每年对药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一次,今年5月,举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聘请市医药行业协会专家讲授了有关企业第一责任人、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二是启动“百千万工程”。2011年3月,正式启动“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目前百千万工程正在实施当中,处于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的筹备和申报阶段,平谷区拟创建5个药品安全示范街道(镇乡)、评选20家质量管理示范企业、聘请318名药品安全员。
三是实施色标管理。结合市场巡查、群众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情况,对辖区内110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绿、黄、黑”色标管理,其中对被列入“黄、黑”标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督。
四是强化区划责任。建立了由药监部门和行业协会双管齐下的区域管理责任制,把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按府前街国泰百货十字路口划分,形成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区域企业小组,选出组长,建立组长联系制度,企业实行行业自我监督,发挥龙头企业的规范、示范效应,促进企业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信息共享、荣辱与共的行业诚信和企业互助体系的形成。今年7月份,结合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活动,在片内开展互查活动,互相查找问题与不足,互相促进和提高。
五是专管员驻店督查。从2008年开始,实行专管员驻店制度,先后将药品专管员派驻进1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当场纠正企业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整改。
六是实行业内通报。2008年,分局建立业内通报制度,对药品监管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单位,予以业内通报。一年内连续出现2次以上被通报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将采取严厉的检查措施和处罚手段,进行专门整顿。2011年,对1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业内通报。
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六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平谷区五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相关委办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协助下,平谷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深知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任重道远,我们决心继续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辖区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市检查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3.食品药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总结报告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为标准,把搞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密切干群关系,树立亲民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采取了多种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函〔2006〕306号)文件要求,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于后。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建立制度,规范行为。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和监督,我局在办公区设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栏,将局领导作了详细的介绍,公示了局长的承诺,公开了各科室的职能职责,对具体审批办理的程序进行了公示,对收费的项目、标准、对象和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进行了公布,标示了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整个公示栏一目了然,准确明白。同时与**晚报合办药监之声,对涉及我局的政务有关事项在报纸上进行介绍。
三、清理审批,编制目录。今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坚持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的规定,对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进行了梳理,把涉及我局的八个行政许可项目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按项目概述、法定依据、法定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等进行编制。我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服务”,对审批事项及对外服务事项做到收文、审件、审批“一站式”或“一条龙”服务。
四、人事公开,有为有位。我局把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设在公示墙上,明晰了人事工作的流程,在干部使用管理上,我局严格遵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党组研究、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确定干部,创造了公平公正有为有位,舒心服务的干部使用环境,进一步调动了干部真抓实干的积极性。
五、建立政务公开反馈制度。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通过召开职工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有关公开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对人大代表及行风评议工作回头看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限期整改,及时反馈各有关人大代表。
4.食品药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号)要求,*****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内容以及方法步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2013年以来财务管理工作中的7个方面进排查,我单位无违返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现象存在,通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出国费用,使得这些费用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单位经费支出情况总体良好。
一、“三公”经费有所增长
2013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为*****万元,是年初预算*****万元的*****%;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为*****元,年初预算为*****万元;都远低年初预算。20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有所上升,支出*****万元,为年初预算*****万元*****%;2014年公务运行经费支出*****万元,较年初预算*****万元的*****%。运行经费超标准定额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调研任务较多,再加上有一辆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油耗费用较高,致使公务车辆运行经费增长较多。下半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将进一步严格用车审批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增强驾驶员节能节耗意识,同时适时封存一车公务车,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大幅下降
2013会议费支出为*****万元,为年初预算*****万元的*****%,培训费支出为****,为年初预算**万元的**%;2014年会议费支出为**万元,为年初预算20万元的39%,培训费支出为0元。总之2013年、2014年农发办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大幅压缩了会议支出。
三、继续保持“小金库”零发生
********严格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狠抓财经纪律的落实,确保“小金库”零发生。
总之,********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改进工作作风**项规定落实到实处。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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