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选3篇)
1.202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篇一
2010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全国天然橡胶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为依据,按照“巩固提高、更新优先、适度发展”的要求,加速天然橡胶优良品种推广,实现品种与环境区域相适应,逐步提高优势植胶区良种覆盖率,促进天然橡胶产业稳定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lO年,在优势植胶区域内补贴47.2万亩,补贴良种苗木1558万株,补贴胶园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种植成活率95%以上。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基地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基本完善。种苗合格率达98%。品种纯度达100%。
三、补贴原则
(一)更新优先。优先安排优势植胶区域内更新胶园。(二)品种择优。各地补贴品种由省级农业(热作、农垦,下同)部门负责确定,禁止选用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三)公开透明。补贴规模、品种、对象、标准和供苗基地必须在一定场合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公示。
(四)自愿申请。植胶人自愿提出申请,自主选择品种。
四、补贴区域和标准
(一)补贴区域:
2.202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扶持牧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2013年,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 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为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 按照《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 特制定如下实施指导意见。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
(一) 能繁母猪1640万头。各项目省区项目县名单和数量整体保持稳定, 不做大的调整。2013年黑龙江省安达市、广东省高州市、安乐市不安排新的项目任务, 继续执行2012年补贴任务。
(二) 奶用能繁母牛897.5万头。继续对全国753万头荷斯坦牛 (含娟姗牛) , 安徽、福建、河南、湖南、湖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9省 (区) 52万头奶水牛,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四川、江西、青海、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项目区51.5万头乳用西门塔尔牛, 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万头褐牛, 青海省4万头牦牛, 以及内蒙古5万头三河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三) 肉用能繁母牛500万头。在2012年项目省区基础上增加江苏省, 并适当增加山西、江西省的任务量。由于2012年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宁夏等7省区任务完成量不足35%, 2013年度继续执行上年结余任务和本年预下达的70%任务, 根据项目实际进度, 适时下达剩余的项目任务量。
(四) 种公羊24.7万只。继续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实施, 项目省补贴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 牦牛种公牛1.82万头。继续在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5个牧区省份实施, 其中新疆含褐牛, 适当增加青海、调减甘肃补贴任务量。
二、补贴对象
(一) 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 (小区、户) 。
(二) 项目县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三、补贴标准
(一) 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 每份精液补贴10元。
(二) 奶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补贴30元或20元。除奶水牛外, 荷斯坦牛 (含娟姗牛) 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 每剂冻精补贴15元, 其他奶牛品种每剂冻精补贴10元。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3剂冻精, 每剂冻精补贴10元。
(三) 肉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 每剂补贴5元。
(四) 绵羊、山羊良种补贴:绵羊、山羊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
(五) 牦牛良种补贴:牦牛种公牛一次性补贴2 000元/头。
四、补贴品种
(一) 生猪补贴品种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 以及培育品种 (配套系) 和地方品种。
(二) 奶牛补贴品种包括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牦牛和三河牛等品种。
(三) 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肉牛、绵羊、山羊、牦牛品种, 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五、补贴程序
(一) 生猪良种补贴。由各项目县确定供精单位, 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 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二) 奶牛和肉牛良种补贴。由农业部组织专家对种公牛进行评选, 确定冻精生产单位, 公布入选种公牛编号和生产性能等技术指标。省级畜牧、财政部门按照本意见要求, 在项目资金下达和入选种公牛公布后1个半月内, 完成项目县集中招标选购工作, 并将采购合同报农业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畜牧部门提供的采购合同、销售发票和冻精出入库凭据与种公牛站进行结算。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三) 绵羊、山羊和牦牛良种补贴。省级畜牧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种畜场进行评定, 对种公畜进行鉴定, 公布入选的种畜场名单, 并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县统一采购种公畜, 签订合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合同、销售发票与供种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种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种公畜。
各地项目资金和牛冷冻精液如有结余, 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六、项目县选择标准
(一) 生猪。新增项目县选择能繁母猪存栏在2万头以上、生猪人工授精覆盖率在50%以上的县 (区、市) 实施。
(二) 奶牛。荷斯坦 (含娟珊牛) 良种补贴在全国范围实施。奶水牛良种补贴选择项目基础条件较好、能繁母牛存栏在3 000头以上的县 (市) 整县推进。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和三河牛良种补贴选择能繁母牛存栏在5 000头以上的县 (市) 整县推进。
(三) 肉牛。选择存栏能繁母牛5 000头以上的县 (市) 实施。
(四) 绵羊、山羊。选择存栏能繁母羊2万只以上的县 (市) 实施。
(五) 牦牛。由项目区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项目县标准。
七、供精 (种) 单位入选条件
(一) 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 (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单位和组织) 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公猪存栏具有一定规模。优先选择存栏采精种公猪30头以上, 管理规范, 系谱档案齐全, 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设施, 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作为项目供精单位。
(二) 奶牛冻精供应单位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农业部要求已完成改制工作的种公牛站, 可作为冻精采购优先选择对象。入选供精的种公牛必须是2013年农业部评选公布的优秀种公牛。
(三) 肉牛良种补贴选择的种公牛站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入选种公牛必须为2013年农业部评选公布的种公牛。
(四) 供种的种羊、种牦牛场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基础设施完善, 饲养管理规范, 防疫措施健全;种公羊必须1岁以上, 达到特级或一级, 系谱清楚, 佩戴耳标, 具有种畜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种公牦牛必须2岁以上, 达到特级或一级, 佩戴耳标, 具有种畜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
八、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强化政策宣传, 加强指导服务, 严格资金监管, 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 严格管理程序。省级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将农、财两部确定的各项目省 (区、市) 补贴牲畜数量 (详见附件) 分解到县, 并负责编制本辖区的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于2013年5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 安排畜牧良种补贴工作经费, 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二) 严格技术规范。为防止近亲繁殖, 在精液集中采购中, 原则上每个项目县采购同一头种公牛的冷冻精液不得超过5 000剂, 采购本省种公牛站的荷斯坦公牛精液不得高于项目任务的50% (省内有2家以上种公牛站的不高于80%) 、肉牛良种精液不得高于项目任务的80%。项目采购的种猪、种牛精液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同时, 要逐步建立养殖场 (户) 种公羊调换使用制度。
选择生猪、肉牛、绵羊和山羊良种补贴项目区时, 要注重对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 防止盲目杂交改良导致珍稀地方品种资源的流失。
(三) 严格项目实施。项目供种、供精单位必须建立资金使用专用台账, 切实加强良补种公羊 (牦牛) 、精液购销管理;要在场区显要位置公示国家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养殖户承担金额和配种服务费等内容, 并在记录台账、收费单据上明确标识。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在项目村张榜公示该村享受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 包括受益养殖户姓名、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级畜牧、财政部门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和抽检, 抽检比例不低于10%。
通过公示予以校验, 对弄虚作假的, 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并将出现问题的项目供种、供精单位列入黑名单, 取消其今后参与政策落实的资格。
3.202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篇三
实施工作总结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省农林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国家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09]82号和苏财农[2009]113号)文件精神,我委和区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泰高农[2009]97号和泰高财[2009]71号)。为确保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到位,我委和区财政局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汇总、监管等工作。到目前为止,水稻玉米良补资金已全部落实到户。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全区水稻良种补贴面积12.100693万亩,每亩补贴15元,共补贴资金181.510395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面积0.861274万亩,每亩补贴10元,共补贴资金8.61274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网络。为确保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委、区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 促工作。同时成立了由区农委主任任组长,各镇(街道)农技站长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2、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户广泛宣传国家水稻玉米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使用良种的积极性;二是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入户,通过建立高产示范方、举办技术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技术到位率;三是积极组织优质稻米产销衔接活动,鼓励实行预约订单生产,促进水稻玉米产业发展。
3、切合实际,严格规范操作。各镇(街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种植水稻玉米的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品种、金额等据实登记造册。在登记造册的同时,切实做好补贴结果的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区良种补贴领导小组向农户公开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
4、加强督查,运作规范有序。一是加强检查和指导。区良种补贴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坚持正常性的巡回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置,保证了项目的平稳推进。二是规范建档。按项目实施要求,区农委、区财政局明确了建档内容和标准,规范了村、镇、区三级档案台帐。三是及时进行公示。为了保证水稻玉米良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各镇(街道)按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对每个农户的享受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进行集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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