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精选16篇)
1.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一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省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神,为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有效促进经济增长,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断改善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重点保障脱贫攻坚乡村和精准扶贫农户。同时,要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重点突出、质量为先。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是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通过政府补贴,帮助其修缮或新建宜居、居住安全、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补助对象确定标准及程序、补助标准、农户分类补助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农房抗震要求、改造建设方式、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管理、农户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等,按照《关于做好20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5〕18号)实施。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的“一卡通”账户的制度。
三、目标任务
20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为1000户,其中新建户446户、维修户554户,各乡镇必须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标准和方式
1.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和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落实重点保障责任。农村危险房屋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场地危险或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
2.补助标准。根据省整合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年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1090万元,按照新建住房每户补助1.3--1.7万元,维修住房每户补助-6000元的标准,确定我县2016年危房改造标准为新建每户16994元、维修每户5994元。
3.改造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村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以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新建户和维修户改造要以朝向良好、满足日照、符合安全居住为主,维修主要侧重构件的结构安全,不拘泥于统一模式,根据改造户的特点实施不同的改造方式。
4.改造方式。属于C级的农村危房应修缮加固;属于D级的农村危房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或置换。新建或维修房屋原则上应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进行组织协调,帮助各农户建设。新建房屋要侧重地基基础、承重墙体和屋面,新建房屋地基一定要挖到老土层,严禁就地砌房屋基础,承重墙体和基础砌筑要用不低于M5水泥砂浆,单体房屋墙体厚度不低于370mm,农户有续建要求的要留槎。新建房屋要设置一道地圈梁或上圈梁,并设置墙体压筋,设置地圈梁的房屋,墙体过梁要设置尾梁,墙体砌筑时每500mm要设置一道墙压筋,承重屋面在保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轻量化。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申请审批阶段
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202月28日,全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并确定改造方式,积极备工备料,为春季开工打下良好基础。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即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委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证明并由乡镇民政管理部门加注意见(盖章);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符合条件的农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村民代表3―5人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作核实。对经核实无异议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成经县级以上培训的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核查与鉴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原村庄公示3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排序意见报县政府。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核准。县政府根据乡镇政府审查意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进行复核。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同时,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准确掌握全县农村贫困户需要改造的危房数量。
5.上级备案。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备案。
(二)信息录入阶段
时间为年3月1日―3月31日,各乡镇在确定改造户以后,把农村危房改造详细信息录入到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为下一步开工建设打下基础。
(三)开工建设阶段
时间为2017年4月1日―6月15日,农村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有关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乡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改造方式;
(3)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
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确定的改造方式、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工程完工、信息完备阶段
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前,各乡镇必须全部完工,信息录入全部完成,纸质档案齐全完备,并完成自验和申请验收。
(五)工程验收阶段
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验合格后,申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县政府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符合村庄规划,完成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合同约定内容,农户能够直接安全入住;
(2)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整改合格后交付使用。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资金筹集与管理
1.积极筹措资金。各乡镇要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
2.加强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局要单独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制定阳原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县审计局要全程监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进行资金审计,各部门要协调合作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级财务核算、日常检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有效手段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及时拨付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完工验收合格后,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农户,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的“一卡通”账户的制度。
(二)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主要结构和部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县住建部门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能力。同时各乡镇政府负责所辖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委派经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村委会人员到改造现场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房安全基本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要对新建农房的设计或旧房的修缮加固方案进行技术把关,对农户自购建筑材料给予建议,并对改造后的工程质量负责。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及时报告信息
实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周报制度。改造工作开始后,各乡镇要于每周二前将农房改造工程进度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周改造计划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及时将农房改造工作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做好档案管理与产权登记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李德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家利、县政府党组成员郭昌明任副组长,县住建、发改、财政、审计、监察、民政、国土、扶贫等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阳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吉月宏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施工检查、质量监督等工作。
2.加强工作指导。县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协助指导改造户办理有关改造建设审批手续。县住建部门要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并加强施工管理,组织技术人员每周进行巡视检查。
3.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和危改政策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组织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于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或举报,投诉电话7383925和7383900。
2.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二
通知明确,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农村地区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在地震设防地区结合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东北、西北、华北 “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任务安排方面,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
根据通知,各地要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中央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在加强资金筹措方面,有条件的地区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中央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银行信贷贴息的试点工作。各地要采用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自筹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助等合作方式降低改造成本,同时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在加强资金和计划管理的同时, 各地要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和建设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通知明确,各地要因地制宜, 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 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订农房设计方案, 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通知强调,要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全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被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对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先进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予以表扬。
3.惠州市开展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 篇三
在惠州,今年以来陆续住进新房的贫困户又何止陈锦安一家!
在2015年6月召开的惠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说:“不要让群众住着危房奔小康。”
前不久,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奕威在市老促会调研时指出,要解决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瓶颈”问题。
由此,惠州市拉开了农村危房新一轮改造的大幕。从2015年至2017年,惠州市将用3年时间完成21158户最需要的农村危房改造,同时每年建设整村推进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5个,力争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在改造资金的筹措方面,实行以农民自筹为主,同时采取“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市财政按每户1万元,县区级财政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对于整村推进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村30万元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县区财政配套每个示范村不少于30万元的基本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总结经验,以利再战。惠州市认真分析了前段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没有摆到应有位置。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深入,造成对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把关不严。三是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部分县区、镇办未能整合现有机构、人力,导致专门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数量不够,没有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等等。
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四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年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 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20**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 100%,竣工率 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 农村低保户11户 45人; 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紫溪乡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乡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财政、民政、国土林业和驻村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5.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标准 篇五
一、严格对象认定
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鲁建村函[2017]50号)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限定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员,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为准、残疾贫困户以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可的为准、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扶贫部门认定的为准,且改造补助对象必须是以危房为唯一住房的贫困户。
二、严控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应符合“一人户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的最低要求,严控超标准建设。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6.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总结 篇六
一、开展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要求。2018年来,我区危房改造“四类对象”贫困户为重点,完成732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对1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回头看工作,截止6月底,XXX户已全面整改完成;对全区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核验完毕。并分片区对核验工作进行抽查,重点针对系统预警信息和保障措施不符的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共调研XXX户,有效保障了核验系统数据的真实性。邀标鉴定公司对全区X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了鉴定。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住房统筹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统筹全区脱贫攻坚住房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制定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按照省级文件规定2018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1.3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
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1.3万元/户、D级1.3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2.5万元/户、D级2.5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2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三)工作流程,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操作流程:即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及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扶贫移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进行对应身份识别、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四)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XX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图册。
(五)业务培训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我区对农村工匠开展了业务培训,区建设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1个鉴定公司对C、D级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专业监理公司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管,与此同时区建设局派出20名技术业务骨干,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并实行“一周一调度”全程跟踪任务进度。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召开全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会分管领导无故缺席(如XX街道办)。
(二)未按要求施工。
个别乡镇未严格按照D级危房新建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施工。新建住房超面积等情况。XX镇2户未按图施工超面积、XX街道办3户未按图施工(已整改2户、1户至今未整改)、XX街道办事处1户超面积(停工未整改)、XX1户超面积。(三)C级危房排危不彻底。
个别乡镇实施C级危改房屋主体排危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水泥砂浆标号不够,有的更换椽子檩子采用不合格的旧材料,有的厨房、厕所、圈舍功能分区不达标(XX镇、XX镇)、XX乡D级修缮加固无修缮加固方案。(四)D级新建入住率低、附属设施未完善。
D级新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入住率偏低。(五)未建立相关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乡镇(街道)未收集整理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的住房问题,以及中省市督查暗访、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各方面反馈的住房问题,未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未制定整改方案。
(六)一户一档资料存在问题。
部分乡镇(街道)一户一档资料不齐全,未按分村、分等级整理归档。个别乡镇(街道)重视硬件改造,忽略软件资料和系统录入工作,造成网上信息档案资料与实际档案资料成在差异,审批资料签字、盖章不齐,有的危房改造照片张冠李戴,档案资料与信息系统、危改户实际情况不一致,个别档案信息存在逻辑问题。(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乡镇危改对象户提出申请后,村镇两级未认真审核就直接上报,有的五保户既住敬老院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有的工匠参加了区上组织的工匠培训,但施工过程中仍然不按技术导则规范施工,有的危房改造在施工关键环节乡镇建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到现场检查把关,导致有的危房改造施工不规范而出现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个别乡镇(街道办)本应上报的资料未能及时上报甚至根本不报。(八)部门配合存在问题。
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之间沟通交流不足,联系不够紧密。四、工作开展情况
(一)挂图作战,我区组织业务骨干20余人和监理公司,划分成3个片区,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全面跟踪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
7.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100% 篇七
会议通报了全区各地的项目进度, 研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部署。农村危房改造进展顺利, 但也存在较为滞后的县 (区) 。截至12月上旬, 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9.7万户、竣工26.25万户, 开工、竣工率分别为100%和88.4%, 累计完成投资123.9亿元, 完成改造面积1909.7万平方米;竣工率排在后三位的县 (区) 是:百色市田东县、来宾市兴宾区、梧州市苍梧县。部分地方乡土建设示范、特色名镇名村、百镇建设示范进展较快, 但也有个别地方进度滞后;项目进度排后三位的县 (区) 是:玉林市玉东新区、河池市巴马县、贺州市钟山县。
会议强调,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乡土特色建设示范、百镇建设示范、村屯道路硬化等项目建设, 要采取强有力措施, 突出重点, 抓关键环节, 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5年建设任务。
8.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简报 篇八
会上,镇上主要领导传达了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分管领导就危房改造摸底排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彦军作了讲话。
王彦军指出,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事关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9.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5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要求,特制定2015年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美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乡危房改造,加强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乡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农户自愿。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二)统筹规划、节约用地。
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
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四)政策公开、阳光操作。
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三、目标任务、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改造方式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130户危房改造计划任务。(二)改造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危改户具体标准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均2万元;修缮加固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补助方式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改造方式
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助协调施工队伍。
2.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改造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要根据省实施方案及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落实到农户。
2.加强规划引导。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以统筹集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和农村清洁工程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提升改造水平。危房改造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科学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
(二)严格把关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提交村委会。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人民政府。
3.乡级审核。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4.区级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汇总表后,进行统一复核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围。
(三)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
各村委会要优先改造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房屋,且对一户两宅的只给予改造一幢主住房。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委会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要引导农户先建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并留有农民富裕后可以扩建的空间。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要加强监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户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乡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工地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工程验收。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后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安排的依据。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录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为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2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情况,8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以工作总结的形式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
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2015年6月20日前)(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村委会要摸清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5年8月15日前)(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乡政府先行组织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2015年8月30日前)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委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以分管村镇建设负责人为具体牵头人,建设办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没有建设办的村委会,要抽调专人经办此项工作。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三)密切部门配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10.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十
(一) 区域概况
右玉县地处山西省北部, 隶属朔州市, 位于晋蒙交界处, 是山西省的北大门。全县国土面积1967km2, 辖4镇6乡1个旅游区, 321个行政村。截至2008年底, 全县人口10.8万人, 其中农业户数2.3万户, 农业人口8.9万人。2008年GDP为11亿元, 财政收入1.6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100元, 是全省35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右玉县城乡建设基础差、底子薄, 全县住房困难户共有2792户。右玉县被列为山西省首批农村住房解困工程试点县, 在全县10个乡镇和1个旅游区的197个村庄, 全面铺开农村住房解困建设工程。到目前, 全县计划的1000户农村住房解困工程已全面竣工, 总投资2425万元, 建起住房2636间, 已有516户农村困难群众迁入新居, 其他困难群众将陆续迁入新居。本次调查选取右玉县邓家村、曹家埠村、杀虎口新村、康家湾村四个村, 对其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影响进行评估。
(二) 右玉县危房改造组织实施
1.基本目标
右玉县农房改造的基本目标为:构筑一个保障, 建成两个示范。即:构筑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通过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 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构筑起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工程。建成节地示范村。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后, 对原有破旧废弃房屋进行拆除、复垦利用, 做到废弃房屋不再占地, 建成节地示范村。建成绿化示范村。在搞好村庄周边绿化的基础上, 将村内置换出来的废弃院落、建筑拆除, 复垦种树, 建成绿化示范村。
2.组织方式
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方式概括而言有三点。第一, 以乡带村、以村联户,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投工投劳, 并牵头组织实施。第二,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力作用。建设局主要负责高标准户型设计施工效果图及施工方案和进度控制;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困难群众住房用地规划和调整工作;财政部门确保住房解困资金的及时到位;审计、监察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监控工作。第三,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进村入户进行深入宣传, 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省委、省政府决策的重大意义, 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第四, 鼓励群众发扬“一张铁锹两只手, 觉悟加义务”的右玉精神, 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 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主动参与, 出劳出力, 迅速掀起干群齐上手, 共建小康屋的热潮。
3.改造模式
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遵循“坚持一个理念, 确立五种模式”的方针。坚持一个理念, 就是以开展农村住房解困工作为契机, 统筹解决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五大民生问题。确立五种模式。在建设过程中, 我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因地制宜、因户而异, 确立了集中搬迁、就地新建、集中安置、修缮改造、就近置换五种模式。
二、对农村规划建设实施影响评估
(一) 促进农房安全与住宅建设发展
1. 在较大范围内解决农民住房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重要出发点之一即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右玉县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契机, 推动农村规划建设的整体发展, 构筑一个保障, 建成两个示范。其中, 一个保障即“构筑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具体实施过程中, 将农村住房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解困对象选取标准上, 优先考虑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五保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无房户, 或是仍然居住在五十年代以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的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困难户。
本次调查的邓家村、曹家埠、杀虎口新村、康家湾四个村中, 农房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邓家村125户居民中原有52户危房, 通过2009年危房改造解决了12户, 危房比重由原来的41.6%下降至32%;曹家埠42户居民中的10户危房, 改造6户, 危房比例有23.8%下降至9.5%;杀虎口新村通过集中新建, 集中了9个村的99户危房进行新建, 使原有176户居民中110户危房降低到11户, 危房比重由62.5%下降至6.25%;康家湾村17户居民中4户危房全部得到解决。
2. 农村住房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 制定严格房屋修缮或新建设质量标准。即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 确保解困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新建、改建的住房, 为砖混结构的平房, 铺水泥地面, 粉刷内外墙, 屋顶做防水处理, 具体做法按照右玉县《解困住房设计方案》执行。修缮、置换的解困住房, 在不改变原来居住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一要消除安全隐患, 二要改变房屋院落面貌。把消除安全隐患列为工作的前提, 通过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 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构筑起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工程。例如, 邓家村未改造的危房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已经遭到破坏, 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而新建住房统一建成砖混结构的平房, 水泥地面铺装, 粉刷内外墙, 并且屋顶做过防水处理 (见图1、图2) 。
3. 住宅建设方面的改善。
第一, 住宅布局趋于紧凑有序。住宅建设调查主要对农村住宅布局形式、房屋主要类型、基础设施配套、建筑层数等进行分析。调查中发现, 各村住宅布局形式或多或少的由零散布局趋向集中布局, 例如邓家村集中改造12户, 康家湾改造4户, 因其原有布局相对紧凑, 影响较小;杀虎口新村, 采取集中新建模式新建99户。第二, 房屋类型和基础设施改善。由于危房绝大多数为一层的土坯房, 住宅基础设施相对较差, 而新建住宅基本采取一层砖混结构, 同时考虑给水、排水、厕所等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因此, 新建房屋在房屋主要类型和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有了较大改善, 仍然以一层为主。修缮房屋仍保留原有房屋类型 (见图3) 。第三, 体现乡土风貌特色传承与保护。新建房屋主要采取具有晋北特点的传统建筑形式和院落模式, 单进院落、坡屋顶, 以两间房院落为主 (见图4) 。例如, 杀虎口旅游新村靠近杀虎口旅游区, 结合旅游区整体风貌特点, 采取传统院落特点, 进行坡屋顶设计, 体现了晋北乡土风貌特色。
(二) 推动迁村并点实施进程
迁村并点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也是规划实施的重点和难点。迁村并点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县域范围内整体村庄居民点空间合理布局, 将居民点布局集中, 有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集中, 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在右玉县五种农村危房改造模式中, 推动规划实施迁村并点的主要是集中搬迁。集中搬迁模式是与规划实施结合较为密切, 在较大区域范围内进行科学规划, 统筹安排, 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有效调整的一种模式。
(三) 村庄规模变动与职能提升
结合村庄居民点布局调整进行农村危房改造, 在推动迁村并点工作, 优化居民点空间布局的同时, 村庄的规模也相应发生改变, 职能上也有所优化。村庄居民点规模变动主要体现在集中搬迁与集中安置两种模式的影响。集中搬迁和集中安置均为异地搬迁、集中新建房屋的方式, 将区域内若干村庄的危房居民集中搬迁至区位条件较好的新建村庄, 并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如高家堡乡高家堡村、威远镇威远村、杀虎口旅游区的杀虎口新村等均为区位条件较好、临近乡镇政府驻地。同时, 在新建村庄配套学校、医疗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形成中心村或城镇, 提升对周边村庄的辐射带动功能。
(四) 优化村庄空间布局
村庄空间布局是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 农村危房改造对于推动规划实施, 优化村庄布局具有较为明显的效果,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 集中搬迁中新建村庄的空间布局优化。右玉县集中搬迁的牛心乡甘泉庄村、新城镇石头河村、杀虎口旅游区杀虎口新村等三个新村进行了统筹规划, 由于没有现状问题, 因此空间布局相对紧凑合理。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配套齐全。第二, 就地新建 (见图5) 和集中安置模式对原有村庄布局的优化。就地新建和集中安置两种模式是采用较多的方式。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点, 即统筹考虑村庄空间布局的要求, 在原村庄主要街道、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段, 进行集中新建, 然后拆除原有旧的房屋。通过这两种模式的改造,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庄原有自然发展的凌乱布局, 使村庄布局更加有序紧凑。例如, 邓家村在考虑到村庄以后空间发展方向应为沿通过该村的一条乡道发展, 沿该街道就地新建12户, 对困难群众进行集中安置, 对村庄布局优化起到较好的效果。第三, 搬迁之后原有村落和房屋进行拆除绿化, 增加了村庄绿化空间。对于所有搬迁后的原有村落和房屋, 右玉县的处理方式是将其回收为集体用地, 进行统筹安排。统筹考虑村庄规划布局, 最大限度地进行绿化, 将原有宅基地进行绿化, 增加村庄绿化空间, 有条件的村庄建设“绿化示范村”。此项措施对于优化村庄空间布局, 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具有较大意义。
(五) 有效地节约土地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相关规划实施相结合, 有利于土地节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迁村并点节地、村庄布局调整节地、户均面积减少节地。
第一, 迁村并点节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科学规划, 统筹建设, 有效地推动了迁村并点的进行。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结合迁村并点集中搬迁安置。共设置3个集中安置点, 分别是牛心乡甘泉庄村、新城镇石头河村、杀虎口旅游区杀虎口村, 3个村共安置260户。以杀虎口新村为例, 杀虎口旅游区共辖9个村, 分散在整个旅游区内, 村庄自然形成, 布局凌乱, 占地面积较大, 但基础设施较差, 交通不便, 公共服务设施落后, 使用效率较低。结合迁村并点工作, 共安置来自9个村的99户困难群众, 将原有宅基地收回集体, 进行绿化建设, 有效地节约了土地 (见图6、图7) 。
第二, 村庄布局调整节地。在新建、改建房屋时, 统筹考虑村庄布局, 进行合理调整, 将补助困难群众房屋向村主要街道集中, 向基础设施较好的位置集中, 改善村庄布局。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后, 对原有破旧废弃房屋进行拆除、复垦利用, 做到废弃房屋不再占地, 建成节地示范村。
第三, 户均宅基地面积控制节地。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之一是构建“节地示范村”。新建、改建面积标准是以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基数, 按照农户家庭实际在册人数计算, 一口之家为30m2左右, 2人以上之家为45m2 (见图8) 。
住房面积严格控制的同时, 新建住房院落面积也有所减少。原有农村庭院面积较大, 但堆放杂物林乱, 甚至放养禽畜, 土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则减少庭院面积, 节约土地 (见图9、图10) 。
(六) 改善村庄绿化环境
与城市绿化不同, 村庄建成面积较小, 加之大多数村庄布局相对不够紧凑, 难以划定建成区范围, 村庄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概念难以用具体数量指标衡量。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房改造对村庄绿化的改善产生了一定影响, 即村庄绿化形式由原来的无序的街道绿化, 转变为多样化的绿化形式, 增加了道路绿化、改善了庭院绿化, 有效地将村外农田、树林绿化与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相融合。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 推动绿化改善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是迁村并点和拆除原有危房复垦绿化、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
1. 复垦绿化。
即在搞好村庄周边绿化的基础上, 将村内置换出来的废弃院落, 拆除建筑、复垦种树, 进行绿化, 做到废弃房屋不再占地, 有效地将绿化引入村庄, 有条件的村落建成“绿化示范村”。
2. 道路广场绿化。
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道路广场、村庄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增加道路宽度, 在道路两侧和广场周边进行绿化。如杀虎口新村主要街道和广场进行整齐的松柏绿化, 让绿化进入村庄, 使村容村貌产生较大改善 (见图11) 。
3. 庭院绿化。
右玉县农房改造中, 庭院绿化主要采取因地制宜, 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相结合的特点。充分利用原有树木, 多以当地树种、果树为主, 并辅以蔬菜等进行绿化。
三、结论
(一) 农村危房改造能够有效推动规划建设实施。
从上述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建设实施影响评估结果来看,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能够直接有效地促进农房安全与住宅建设, 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建设实施等工作, 推动迁村并点工作, 使农村居民点产生有效集聚, 提升村庄职能, 优化空间布局, 从而达到节约土地, 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 不同改造模式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
调查发现, 右玉县5种农村危房改造模式, 对农村规划实施的影响效果各不相同。具体而言, 集中搬迁、就地新建和集中安置能够有效地推动迁村并点和村庄空间优化布局, 但缺点是成本相对较高。而修缮改造和就近置换能够较好地利用原有房屋和设施, 能够有效地节约成本, 但在影响规划实施方面效果相对不明显。其中, 集中搬迁和集中安置两种模式的影响效果最为明显, 这两种模式能够很好地与规划实施相协调, 与新农村建设、医疗点建设等相结合修缮改造和就近置换两种模式, 能够充分利用原有房屋进行农房改造, 能够有效地节省成本, 增加受益困难群众数量。
(三) 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实施影响仍有较大潜力挖掘。
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实施是否具有影响, 可以从改造危房占村庄总户数比例进行衡量。农村规划实施相对于个体的农村房屋建设而言是个宏观概念, 两者是整体与个体的关系, 只有个体数量和比重达到一定程度, 才能影响整体的变化。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全县10个乡镇和1个旅游区的197个村庄展开, 截至目前已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从平均比例而言, 已完成的农村危房平均每村约5户, 占村总户数的7%左右;而右玉县平均每村居民约72户, 平均每村危房数9户, 占村庄户数的12.5%。从数据分析来看, 7%的危房改造能够对农村规划实施起到一定作用, 但是仍然有较大潜力可挖。若进一步加大农房改造力度, 能够有效地推动规划建设的实施。同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对规划实施产生了内在的动力机制, 改变了原有推动规划的动力机制, 对规划实施进程顺序也有一定影响。
(四)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
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 农村危房改造仍暴露出一些问题。农房改造推动效率过缓, 存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存在照抄照搬城市做法, 忽视了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新村规划缺乏必要的规划技术指导, 造成新村建设村庄不合理问题。农房改造操作方法不当, 如公共产权房屋存在导致居民纠纷问题的潜在隐患。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中央提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 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 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推动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和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的同时, 对农村规划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进行此调查研究, 目的即客观评估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对农村规划建设造成的影响, 总结经验, 找出不足, 以便为其他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2].刘李峰牛大刚.加强农民住房建设管理与服务的几点思考.城市规划.2009/6
[3].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实施方案
11.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十一
2011年县政府下达给北岸镇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万元。
接到危房改造任务后,北岸镇党委、镇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镇长汪皆兵同志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北岸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北岸镇实际情况,确定了北岸镇结合古村落保护和地质灾害点治理来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工作思路,出台了《2011年北岸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由常务副镇长张青峰同志担任领导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1年9月,北岸镇各行政村换届选举刚刚结束,新的两委会刚刚组建。由于危房改造任务重,时间紧,镇政府一边帮助新的村委会熟悉工作,一边将农村危房改造摸排工作安排下去,并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摸排工作。在上报的摸排名单中,仔细核对,最终确定了100户改造农户,其中五保户、低保户46户,补助资金53.4万元,占补助资金的66.75%;其他贫困户54户,补助资金26.6万元,占补助资金的33.25%。
2011年10月,在县住建委的帮助指导下,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11北岸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正式实施。按照北岸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由农户提出申请,村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和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农户自行组织施工,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不定时各村巡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造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2011年12月,部分完成改造的农户提出验收申请。镇危房改造领导组在核实实际情况后,在县住建委的指导下,组织对部分农户进行了验收。
至2012年春节前,实际完成验收52户,申请发放补助资金49.75万元。其中五保户、低保户28户,补助资金37.65万元;其他贫困户24户,补助资金12.1万元。由县财政局核对上报名单,直接发放到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上,补助资金在春节前已经发放到位。
未验收的改造户中有34户已完成改造,等待验收,还有4户在建。其余10户农户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其中有因户主残疾且身患疾病经常住院医治,确实无法完成改造任务的;还有因农户在外务工不能回家无法完成改造的;还有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改造的。对于这10户农户,镇危房改造领导组拟报请县住建委,请求更换农户。
回顾北岸镇2011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有瞻淇村和显村,结合古村落保护,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予以支持,及时对一些古民居进行了维修。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金竹村有少数改造农户以刷涂石灰水的改造方式,意欲套取改造资金。针对这一情况,镇政府在全镇干部工作会议上,提出通报批评,责令金竹村整改,并做出延后验收的处理决定。虽然及时发现问题并做了处理,但也反映了我们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因为时间紧,宣传不够全面。很多农户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不够了解,对改造补助资金的发放有所误解。有些农户本身没有改造资金,意欲补助资金到位后才改造,造成改造进度比较缓慢,甚至无法完成。针对这种情况,镇政府做了很多工作,如帮助显村低保户洪雅琴协调,向村民借贷部分改造资金,等补助资金到位后归还;大阜村、北岸村和高槐村采取由村委会担保,组织施工队帮助困难农户先行改造,等补助资金到位后再支付的方式帮助这部分农户。但还是有部分农户无法完成改造任务。二是监督不力,由于北岸镇各行政村比较分散,相距较远。危房改造巡查指导人员公路沿线的村跑得比较多,相对偏一点的村去的次数较少,导致金竹村这种现象发生。这些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1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即将结束,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实事求是,认清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争取在2012年的工作中,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带领下,在县住建委的指导帮助下,结合北岸镇的整体规划,以科学发展的态度,结合实际,踏实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北岸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
12.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十二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县的关心和支持下,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年农村危改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
2012年省及县下达给我镇的危改任务为10户。已将任务分解到各个村社,截至到2012年09月13日,我镇输入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系统10户,档案录入率100%;开工10户,开工率100%,基本竣工7户,基本竣工率为7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镇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列为镇的主要工作之一,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村社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注重审核,准确确定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等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三种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进行改造建设。
四、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与土地整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做到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要求危改户按照《镇裕镇农村危房改造设计通用图纸》修建,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及修缮加固的标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并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我镇建立健全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将危房改造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
七、加强协调服务,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为危改建房户协调砂石、水泥、钢筋、墙瓦等建材。推行“亲帮亲、邻帮邻”,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帮助危改户筹资建房。
三、工作成效
一、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危房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命安全逐步得到保障。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2—3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可以说是为政府分忧的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解愁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在走访调查中许多群众说:感谢政府帮助我们建房,房子建好后可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今后再也不为居住危房担心了,可以集中力量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之基。农村危房改造不但缩小了城乡差别,而且乡村干部深入危房改造工地,废寝忘食,忘我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镇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资金筹集困难,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有一定困难。特别是部分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自身无任何积累,亲戚朋友和银行又不予贷款,资金筹集极为困难。
二、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镇财政资金压力大,办公车辆和经费短缺。
三、今年雨季比较长,部分村社受灾严重,影响危改工作进度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
四、部分村社重视力度不够,基层村镇建设管理所人员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虽然大部分房屋已经建好,但是档案信息系统没有及时录入。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本着先急后缓、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着重先解决极度危险、极度贫困的农村危房户,力争全面解决全镇农村危房户改造。
二、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防资金挪用、挤占、流失。
四、加大危房改造工作力量投入,镇村镇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村社倒排工期,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确保12月底完成全部任务;
1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十三
5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会议透露,2015年中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预算安排315亿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5亿元,支持扩大100万户改造规模。
会议指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程,实施7年来,总体进展顺利,使数千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危房,住上了安全房。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全,必须加强完善监管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在会议上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起一个更加完善的运行和监管体系。一是做到危改政策让农户都知晓,制作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到每个危改户,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二是完善补助对象认定机制,严格执行村内民主评议确定和公示补助对象名单的程序,从今年起增加乡镇公示的要求。三是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五是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六是加大检查力度。
14.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十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陈平首先传达了县村镇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全体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好村镇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其次,通报了上午督查组一行的督查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做了专题部署安排,要求各村按照相关要求,一项一项的落实,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软件、硬件建设。最后,吴镇长强调:全体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迅速行动、积极作为、补缺补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镇党委书记舒寒冰强调,各项工作要开展回头看,注重发现问题,注重操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注重解决问题,务必上下同心,高度重视,推进整体工作的进度。并就供水、污水项目做了强调和安排。
15.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简报 篇十五
陕西省政府日前召开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庄长兴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问题的有力抓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全力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纳入脱贫工作计划,作为脱贫工作的`重点。
从今年起,省级财政将提高户均补助标准至每年5000元,在此基础上,各市县户均配套资金不低于7500元,确保按照非搬迁贫困户每年接受的中省危房改造补助不低于2万元。年底前完成全省1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16.百色市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篇十六
百色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一期工程涉及10个县24070户, 政府计划安排资金36105万元, 其中中央、自治区各补助12035万元, 市级配套9628万元, 县级配套2407万元。按照自治区及百色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 相关县加强领导, 强化措施,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截至10月20日, 一期工程涉及10个县已全部开工建设, 共开工14519户, 开工率60.31%, 竣工1304户, 竣工率5.42%。完成投资14583.86万元, 其中中央资金1486.3万元, 自治区补助754.3万元, 县级配套118.86万元, 其他资金12224.4万元。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百色新闻网秦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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