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药房工作流程

2024-07-20

中心药房工作流程(精选7篇)

1.中心药房工作流程 篇一

2013年中心药房工作计划

一、配合中心工作,争创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中心主任的正确领导下,配合各部门的工作,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争创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严格控制抗生素的比例

继续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滥用抗生素,药房严格控制抗生素的比例,要求处方比例在20%以下,并由门诊基本医疗科的副主任定期抽查处方点评,不合格的处方予以改正,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的用量。

三、药房要加强内部职责的管理,各有分工,以及特殊药品的管理;

基本药品价格是否“四个一致”,药品采购的及时性、合理性、中药饮片的管理,药品的报损与报废、特殊药品的管理由谭淑梅负责,中药饮片、超微颗粒等药品的价格监管,药品的效期处理。处方的规范化审核由林毅负责,药品的调剂是否规范,药品的盘存由郑平辉负责。

麻醉药品及特殊药品要有专用账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账登记并严格执行。

四、制定中心基本药物的采购单

保证临床的用药需求,每月定时做好药品采购的各项工作,每月采购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加强基药的培训

药房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的精神,了解基药是零差率的销售,多向社区群众宣传基药的性质,能使他们多多受益,还要定期做好我们的内部的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2次。

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要密切配合门诊医疗护理等相关部门,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加强药品服务。

七、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制度药房绩效考核制度,细化各项专核指标,坚持执行全面的质量考核,通过对各种制度、考核标准的严格执行,整顿劳动纪律,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八、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定期对药房进行考核;

每个季度,药事委员会成员定期对药房进行各项专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设,并加以改正。

药剂科

2013年1月

2.中心药房工作流程 篇二

1 精细化的内涵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 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 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 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精是精湛、精益求精, 细是细节、最小的工作单元, “细”是精细化的必经的途径, “精”是精细化的自然结果。精细化是一种意识, 是一种观念, 是一种认真的态度, 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 精细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理念上的转变[1]。

2 药品摆放需考虑的因素

2.1 分类摆放

药品的分类情况, 是药剂人员业务水平的体现。药品分类一般有以下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按剂型分开;按药理作用分类等。摆放时首先按剂型将货架分为口服, 注射剂, 外用, 其他。其次口服药和注射剂按中西药分开, 西药按新编药物学的分类原则分开, 最后在不影响流程的情况下按科室用药分类摆放。

2.2 使用频率和用量大小

近年来, 药物利用研究在医院逐步展开, 它是医院了解药品使用规律的重要手段, 同时也是医院实施合理用药的有力工具之一。药物利用数据统计包括药品名称、类别、规格、用法用量、用药疗程、零售价格、消耗数量和销售金额等。分析指标采用药物利用的常用定量指标进行分析, 包括药品消耗数量、销售金额、日用药金额、用药频度、药物利用指数分析等[2]。通过这些数据可以了解药物使用的概况, 从而为药品科学摆放提供依据。

2.3 易混淆品种分开摆放

一般易混淆药品在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剂型等方面有差异。具体有:①名称相似, 如乙琥胺与乙酰胺前为抗癫痫药;后为解毒剂, 用于有机氟杀虫农药中毒的解毒剂。 小檗胺与小檗碱前为促白细胞增生药;后为消炎杀菌剂。他巴唑与地巴唑前为抗甲状腺药, 后为降血压药等;②同名同规格不同厂家如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③同名同厂家不同规格如醒脑静注射液有2mL和10mL;④同名不同规格不同厂家如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国产为0.2g/支, 而进口为0.1g/支;⑤不同剂型如血塞通片和血塞通滴丸。另外还有外观相似的品种如安痛定注射液柴胡注射液以及一些装量相同的抗生素粉针。这些药品在摆放时都要分开, 并且有明显标志, 以便药师调配时注意。

2.4 药品的贮存要求

各种药品在包装上均注明储存方法, 应严格按要求存放。贮存方法一般有:①密封贮存;②低温贮存 (2-10℃) ;③低温冷冻贮存 (低于-5℃) ;④避光贮存;⑤常温贮存。按照不同的贮存要求, 我们将需密封的拆零药品用磨口瓶放在拆零药品专柜, 需避光的药物摆放于货架上不见光处, 将需要低温和冷冻的药品放在冰箱, 然后按配置流程将拆零药品专柜和冰箱放于适当位置。

2.5 符合物流学原理

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任浩洋等[3]在药房调剂工作中借鉴和引入了物流学原理, 相比之下, 依货位顺序进行调剂, 行程最短, 路径最优, 用时最少, 用力最省;依单据顺序进行调剂, 调剂路径、时间和药品损毁风险最多可增长至4倍, 负重做功最多可增长至5倍。所以药品摆放引入物流学原理, 能够优化工作流程, 避免无效劳动。

3 评价指标

观察住院患者长期医嘱药物平均每天的调配时间和临时医嘱药物平均每天调配时间, 统计药品调剂的差错率。

4 统计学处理

住院患者长期医嘱药物平均每天的调配时间和临时医嘱药物平均每天调配时间以undefined表示, 采用u检验。药品调剂差错率的比较用X2检验。

5 结果

5.1 患者长期医嘱药物平均每天调配时间比较 (表1)

药品科学摆放后长期医嘱药物平均每天配制时间较以前缩短, 差异有显著性 (u值为17.37, P<0.01) 。

5.2 患者临时医嘱药物平均每天调配时间比较 (表2)

药品科学摆放后临时医嘱药物平均每天配制时间较以前缩短, 差异有显著性 (u值为20.51, P<0.01) 。

5.3 药品调配的差错率比较 (表3)

药品科学摆放后配制的差错较以前减少, 差异有显著性 (P<0.01) 。

6 结语

由于国家对医院药房调剂室的房屋和面积没有一个准确地要求, 只是要求与所调剂处方的规模相适应[4]。所以一般医院中心药房都存在面积较小, 设备陈旧的问题, 药品的调配、摆放、养护等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不足。药品科学的摆放, 不但能够节省空间, 而且方便养护, 直接提高了药品的管理水平。

我国大多数医院药品的日常保障仍是药剂科的主要工作, 医院药学人员正常工作的时间90%花在药品流通环节上[5], 随着医院药学工作从供应型向临床药学的转变, 要求药学技术人员在完成保障任务的基础上, 挤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更新知识, 满足快速增长的医疗需求。药品科学的摆放, 能够缩短调剂时间, 为药师节约更多的时间, 便于更好地进行业务学习。

随着药学事业的飞速发展, 药品推陈出新的速度加快, 药品品种、剂型、用途、用法名目繁多, 为临床提供系统、准确、及时的药学信息服务, 已成为临床药学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6]。在药品品种不断增加的情况下, 如何科学摆放, 尽可能同时满足药物分类学、物流学原理、药品贮存条件等方面, 并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匹配, 将是药学人员和程序设计者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

总之, 药品摆放看似简单, 但是仔细分析, 可以看到其存在一定的规律, 科学地陈列摆放, 不但利于管理, 而且能降低药师的劳动强度, 最终显著提高药房调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汪中求, 吴宏彪, 刘兴旺.精细化管理[M].新华出版社, 2005, 5.

[2]杨继红.医院药物利用的综合评价[J].四川大学, 2007.

[3]任浩洋, 杨亚青, 辛海莉, 等.物流学原理在药房调剂工作中的应用与体会[J].中国药房, 2008, 19 (7) :521-522.

[4]刘晓军, 吴芳, 车薇.医院中心药房药品调剂规范化管理的探讨[J].中国基层医药, 2007, 14 (5) :867-868.

[5]陈建海.新医改背景下我国医院药学的定位与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 2010, 30 (3) :54-55.

3.医院门急诊药房工作的探讨 篇三

[关键词] 医院;门急诊药房;用药指导;用药咨询

[中图分类号] R197.32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2)35-0117-02

随着药物品种的不断增多,用药安全已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问题。有专家指出,家庭是用药不当的高发地[1]。大多数患者在医院门急诊看病,在家服药治疗。而医院门急诊药房是医院的形象,也是医院药学工作的前沿,是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的最终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仅是一个将药品发给患者的简单过程,还承担着医疗诊断后治疗的落实情况,影响着患者取到药品后配合治疗的程度。进入21世纪,随着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医院及有关管理部门对药房配发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医院药学的重点已转向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提供直接与药物有关的服务,安全、合理、经济地使用药物,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然而,由于门急诊药房药师的服务态度和职业素养,导致药患纠纷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着药学人员及医院的形象,还无形地增加了窗口工作的压力。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群体,如何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缓解窗口工作的压力,变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现就如何加强医院门急诊药房工作谈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 转变工作观念,改变工作作风

人们的意识决定着人们的行动。作为一名门急诊药房药师,首先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上必须时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药学服务”的观念;其次,工作中衣着要大方得体、整洁,女同志发型、头饰应朴素、简单,不得有过于夸张的修饰,佩戴饰物也不宜太张扬;在言语上语调温和、态度和蔼,多了解病人的实际情况,依照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患者,说话时多带些情绪语言,诸如“请、您、谢谢、对不起”等术语;在行动上,动作规范,神态文雅,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操作规范,调配处方时,切实做好“四查十对”,操作熟练,数量准确,特别是调剂传统中药饮片时分等均匀,不得随意堆放,在发药时要认真核对,告知药物的合理使用及注意事项,递药动作应轻柔,不得有生硬的动作。同时在调配过程中,药房人员不得相互谈笑,接打电话,要真诚面对每一个病人,解释疑惑时面带微笑,语调清晰、和蔼,做到百问不厌,把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把冷漠服务转为微笑服务,聆听病人的建议,尽可能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给患者留下工作认真、仔细、严谨、务实的职业形象。

2 不断充实药学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学服务也是一种特殊的服务,作为门急诊药房的药师,应将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调配药品、用药指导、用药咨询过程中,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使患者感受到医务人员的关怀,从而自觉、规范用药,预防和降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2.1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药学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药学服务的质量。作为药师应当不断改变自身知识结构,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了解药学发展的新动态,特别是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医院门急诊药房的药师,还应该了解当地常用的民族药物的功效和实物,如最常见的民族药材铁筷子、百金条、白龙须、飞龙掌血、大风藤、八爪金、八角莲、九月生、金铁锁、一支箭、仙桃草等,了解民族药物与传统中药的共性与区别,如同名异物、异名同物等,另外除学习药物相关知识外,还要了解一些医学基础知识,懂得一些民族习俗,不断拓宽知识面,做到不仅能管理药品、调配处方,还能准确解答患者的用药咨询,提供药学保健。

2.2 方便患者,根据层次不同,提供多种服务

作为医院,有条件的应多开展服务项目,满足不同患者需要。(1)开展中药小包装饮片 中药配方调剂历来采用“手抓称”的传统调剂方式,随着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的逐步增长等诸多因素的变化,传统调剂方法逐步显现出称不准、分不均、效率低、复核难、养护难、浪费大、卫生差等若干弊端,特别是称量不准、分剂不均的问题,影响了中医药的临床治疗效果。为确保中药处方的配方质量,引进小包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有以下主要优点:①保持中药饮片原有的特色;②剂量准确;③易于复核;④提高效率;⑤饮片纯净;⑥减少浪费;⑦改善环境;⑧有利管理;⑨增进信任,普及知识等。(2)开展配方颗粒 配方颗粒是将传统的中草药在GMP标准的制药厂内,进行提取、干燥和浓缩成即冲即溶的颗粒。优点是患者服用、携带、储藏方便。(3)开展中药膏方活动 膏方是指一类经过特殊加工制成膏状的中药制剂[2],分外用膏方和内服膏方,其中内服膏方是中医独特的调补方式,其历史悠久,起于汉唐,盛于明清。但由于价格昂贵,封建社会仅为帝王后妃、少数达官显贵、富商巨贾享用,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自我保健意识增强,中医药的调理作用逐渐地被广泛认知,膏方防治疾病、滋补强身、抗老延年的显著功效受到重视,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和生活品质,膏方也渐渐被更多地方的人们所认识。医院通过专家坐诊根据望闻问切,辨证施治,个性化调理,针对不同患者“量身定制”、一人一方,满足不同患者要求。

2.3 加强临床用药指导

用药指导强调药师根据医生的处方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指导患者用正确的方法和合理的剂量使用药物,并告知患者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消除一些不该有的顾虑,增加与患者的对话,变被动服务为主动的服务过程。研究表明[3],药师规范的用药指导,简洁、通俗的语言或文字讲解药物的使用方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可以有效消除患者用药心理障碍,提高依从性,促使患者主动按医嘱规范用药,预防和降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发挥药物的正常作用。

2.4 开展临床用药咨询

用药咨询工作是临床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旨是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指导患者安全、有效、合理用药。目前许多患者都参考药品说明书用药,药品说明书用词多为专业术语,不易理解,同时部分患者用药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疑惑,因此很有必要在急门诊药房增设用药咨询服务窗口。药师通过自己药学知识和基本的临床医学知识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药物具体问题,为病人提供专门用药咨询服务。

总之,医院急门诊药房的服务是一种特殊专业的公益服务,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4]。因此急门诊药房的药师必须加强职业意识和心理素质修养,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处处以病人为中心,以优质的服务确保病人安全、有效、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 卓培培. 儿童用药安全的思考[J]. 中外医疗,2009,22:123-124.

[2] 李俭,谢英彪.中医滋膏方[M].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5.

[3] 徐蓓,赵志刚. 临床路径,药师作用不可或缺[J]. 药品评价,2010,7(14):2-5.

[4] 高宏杰,刁幼林,高素珍,等. 门、急诊药房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1,4(24):146-147.

4.中心药房调配差错分析及防范措施 篇四

摘要:目的 分析中心药房调剂过程中出现的差错,降低中心药房调配差错件数为重点, 防范潜在的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从而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和药学服务水平。方法 对中心药房发生的常见差错类型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结果 通过防范措施的执行,调剂差错减少,提高服务质量。结论 药学人员在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调剂差错问题,规范调剂规程,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差错的发生。从而减少药品调配的差错件数,并不断发现和解决药房存在的其他问题,及时提升药房品质和服务水平。

关键词:中心药房;调配;差错;措施1方法

住院药房实行单剂量发药,实行双人核对制度,口服药品除去外包装并分成单剂量,调配完成后由医院的护送队再送到各个病区,再由护送队跟护士核对交接,特别是口服药品都是除去所有包装裸的摆药杯里,如果不是经常接触药品,就很难分辨出来。差错就难免发生。最终由护士核对后才发给患者服,保障了患者服药的安全。从2013年2月~2014年2月,将复核时发现的错误进行登记,共127例作为中心药房差错分析的依据。包括自检复核发现的160例错误,共计287例,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所有差错分为以下10种类:①单个品种数量有误;②计量错误;③同一药品不同剂型(肠溶片、缓释片、胶囊);④同一药品不同规格(有同厂家不同规格和不同厂家不同规格);⑤同一药品同规格不同厂家(按所标的商品名调配);⑥药品名称相近(舒血宁、舒肝宁);⑦不同药品同剂型、同一厂家包装相似;⑧药位相近(10%氯化钾、10%氯化钠);⑨医嘱不规范;⑩错位、混淆摆放。

2结果

见表1。

2.1 单个品种数量有误从统计结果看,差错32例,占11.15%,差错排在第四位。原因有:①个别药品名称太长,规格容易错当成数量。②由于分工每2个人负责3个科室的药品调配,每1个月轮换调配科室,如妇产科惯用紫杉醇10mg*5ml,化疗科用50mg*10ml,发了1个月的妇产科,下个月发化疗科时头脑里就一时转不过来。③医嘱单的药品很多,视觉错误看串行,第1行看到第2行。

2.2计量错误 此类型差错22例,占7.67%,全部为摆口服药。因住院患者服药的特殊性,一部分药只服常规剂量的1/2片,1/4片,如美托洛尔片25mg/片,患者常服12.5mg或6.25mg,如地塞米松片0.75mg/片,患者常服4mg,就是5片(3.75mg)加1/3片(0.25mg),有的服8mg,这种情况就要求摆药的工作人员特别仔细查看计算,否则很容易出错。

2.3同种药品不同剂型 此类型差错42例,占14.63%排在第三位,如二甲双胍肠溶片0.25g和二甲双胍缓释片0.5g,厄贝沙坦片0.15g和厄贝沙坦分散片75mg,硝苯地平片10mg和硝苯地平缓释片20mg、硝苯地平控释片30mg,阿司匹林肠溶片50mg和100mg,这几种口服药摆药量大,使用频率高,出差错也多。

2.4同种药品不同规格 此种类型差错次数59例,占20.56%排在第一位。为满足临床的需要同种成份有多到5个规格,由于记忆力有限,发生差错的几率大大增加了。如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125ug、150ug(有齐鲁和长春两个厂家)、300ug(有齐鲁和日本两个厂家),白介素,复方氨基酸,脂肪乳这些药品种规格4种以上,每次调配还要注意商品名称和价格,也大大地增加了调配者的难度。

2.5同一药品同规格不同厂家此类型发生差错次数56例,占19.51%排在第二位。每次调配都要注意商品名和价格来区分,如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150ug(有齐鲁和长春两个厂家),目前电脑打的治疗单没有生产厂家显示,只能通过规格或商品名来区分。

2.6药品名称相近差错次数为34例,占11.85%.西药品种繁多,数量极大,同名异药,同药异名,药名仅一字之差很多。如舒血宁2ml、舒肝宁2ml、丹参10ml、丹红10ml。如记忆不熟,似是而非,则引起调配差错。

2.7不同药品同剂型、同一厂家包装相似 发生差错次数18例,占6.27%。同一厂家生产的药品,其药品外包装的形状、式样、颜色完全相同,商品名也是一字之差,有时领药人上错架,发药人晃眼看看也没有核出来,易造成差错事故。

2.8药位相近药品陈列位置相近,药品也相似,容易出现差错。

2.9医嘱不规范 改变常规服药时间,容易按常规摆药,如:辛伐他汀片常规睡前服,有时医嘱为早晨8:00餐后服。有的口服医嘱8:00,后面写睡前。

2.10错位、混淆摆放科室退回的药品有的人回放时不仔细核对放错了,更换摆放的位置,没及时通知,有的是新购进的药品,没有及时通告不知晓而顺手拿错。

3防范措施

3.1加强调配者责任心责任心关系到调剂工作的准确性。很多原因是因为药师的草率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所造成的。有少数药师摆口服药也说话不停,既不卫生也容易出错。

3.2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药品按分类归类摆放,相对固定。经常检查药架上药品的效期和完整性,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摆放,特殊管理的药品和高危药品设警示标志。

3.3严格审核退回药品对因各种原因退回的药品,注意检查药品名称、标签、批号、效期等,杜绝回收批号不符的、过期的药品,避免包装盒内出现其他药品的混装和空盒。

3.4保持药房的环竟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经常检查药柜和工作台面,做好调配前的准备工作。

3.5加强医疗安全意识经常对相关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法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严重危害性。

3.6严格执行规范的操作规程结合本院实际工作, 建立适合的可执行的完善的制度和规范体系,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制度,有效防止药品差错事故的发生。

3.7建立差错登记制度积极防范是减少差错的关键。通过对差错的登记并进行数据分析,出错的根找源。

3.8加强各方面的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新的业务知识,使自己不断得到提升,。新药品层出不穷,旧药品不断淘汰,了解药品发展的有关信息,或者外出参观学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对做好调配工作有很大帮助。个别工作人员是年龄偏大不能从事护理工作而转到中心药房工作的,在药学专业技术水平上有所欠缺,工作效率也偏低,这就更加需要加强学习,不耻下问。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到极致。

总之,药师在防止药品差错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找出错的根源,防患于未然,不断改进和改善业务流程中的缺陷,才能把差错降到最低点。

5.中心药房工作流程 篇五

第一条“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参照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模式和我国医院药学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文件,编写本规范。本规范在政府指导下为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开展高水平临床药学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条医疗机构药剂科(部)或社会药房是药品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提供符合伦理和职业标准的药学服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三条药师是医疗保健团队中的重要成员,其作用是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药品,以满足临床用药及患者的需要。其中,临床药师更加密切联系临床、直接面对患者,并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合作,促进科学、合理用药,提供药学专业服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应达到如下目标,社会药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条款:

由具有任职资格的药师提供以下各项专业化服务,以满足患者和公众以及其他医务工作者的需求,并不断推动从业者自身发展。

(一)通过建立和改进职业伦理学、制定教育和药学服务标准,确保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二)开展和配合医疗机构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通过与其他医务工作者进行信息交流,宣传和提供药学知识。

第五条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药师应不断扩展和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1.药物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共享;

2.公众及患者的教育;

3.药物利用评价;

4.药物不良事件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

5.促进科学、合理使用药品,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三)对药学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价;

(四)确保药品质量,提供符合治疗需要的药品和全面的信息;

(五)开展药物应用研究,参与药物治疗学的临床研究;

(六)承担教学任务,开展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

(七)建立药学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八)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药师和执业药师制度;

第六条本规范对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提供工作规范。然而,由于各项改革进展不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应用的范围取决于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现有的资源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形式,并需逐步完善、提高。本规范将根据需要修订。第二章人员、职责与服务礼仪

第七条专业基础

(一)药房工作是医疗服务中重要的环节,药学工作人员在保证患者药品供应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广泛的药学技术服务,因此药房必须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经过良好药学专业教育的员工队伍。药师依法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方可从事药房专业技术工作;其他人员可以从事药房的非专业事务工作,以利于提高专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人员结构为,药房主任、部门负责人、药师、其他辅助人员。

(三)药房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级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负责人应根据药房规模大小和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保证药学服务质量。

(四)药房主任职责

1.为保证本单位和药学专业发展,制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

2.确定药房工作人员需求计划,招聘和科学配备药学专业人员及辅助人员。对各级药师确立岗位和岗位责任及权利。进行工作检查、业绩考评、科学管理、激励员工、有效沟通和培训教育。

3.对药房各项工作制定符合专业要求的标准操作规程,各项标准操作规程应切实可行,并确保药师及其他辅助人员能够熟练掌握。

4.为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及时更新的专业工具书和参考书,为各工作岗位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

5.确保药房和药房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6.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或工作文件按要求进行保存。

7.合理设置岗位,如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管理。确保上级药师对下级药师的指导,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有药学专业技术要求的岗位工作。

8.确保药房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药房工作人员要遵循职业道德和伦理学原则(参见第十九章)。

第八条 着装与服务礼仪

(一)适合行业特点的整洁着装和良好的礼仪能使服务对象产生健康愉悦的情绪,对药房工作人员的工作产生认同感,同时也能树立药师的职业形象,提高药房的服务质量。

(二)药房工作人员着装应符合各自机构的着装标准,具有医药卫生服务行业特点。药师应着干净整洁的工作衣(白色或浅色装)上岗,佩戴清晰的标牌。定期换洗工作服。

(三)药学工作人员服务礼仪

1.工作人员须仪表端庄、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2.站姿、坐姿要符合工作场地和服务对象的要求。

3.与患者或服务对象见面应问候。

4.迅速、正确、礼貌地接、打电话。

5.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亲切自然地接待患者。不得以衣貌取人,不使用让人感觉不尊重的语言。

6.热情耐心地回答患者的问题,尽可能地为患者提供方便,帮助解决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推诿患者。

第九条在职培训(参见第二十一章)第三章 药学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药学专业人员的工作目标是提供高品质的药品、高水准的专业技术和负责的药学信息服务。药师在药物治疗中提供药品的态度、行为、承诺、关怀、伦理、责任、知识和技能,是为了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以提高人类的健康和生命质量。为规范药学人员在与患者、同行、其他卫生人员和公众中的行为准则,提出以下要求。

第十条 面对患者

(一)药师应尊重患者,其一切行为和活动应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

(二)药师应注重自我修养,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展现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精益求精的职业风范;

(三)药师应自觉规范处方调配行为,认真地了解处方内容,按照调剂原则及有关规定从事有关技术操作,正确无误地配发质量合格的药物;

(四)药师接待患者,做到礼貌、热情、大方,说话和气文明,耐心解释患者的问题,使患者清楚无误地了解药品用法和有关注意事项,为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品提供最佳服务;

(五)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和用药习惯,不得向患者推销药品或提供不真实、不公正的宣传;

(六)药师不得谈论或冷落患者,应充分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建立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

(七)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保密。

第十一条 面对同行和其他医务人员

(一)药师应主动将药物信息和动态告知医师和护士,以达到彼此协作,协助医护人员合理地选药和用药,共同为患者服务;

(二)不在患者面前评说处方质量(包括药物治疗作用以及处方错误等),不谈论医师(医疗水平和私生活)以及其它人员的事项,否则会引起患者的不信任感,影响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

(三)在临床药物治疗方面虚心向医疗团队的同行学习,尊重医生和护士的意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药师之间应相互合作,经常交流经验,上级药师有指导下级的义务和责任;

(五)对于他人工作中的失误应及时改正和补救,切忌轻视怠慢或推卸责任,要时刻重视团队合作的意义与作用。

第十二条 面对自己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法令与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不参与有损于药师形象的任何活动;

(二)与他人团结协作,具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对工作敬业负责,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三)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及时补充货位,注意药品质量,防止污染和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按照有效期管理到位,维持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四)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汲取药学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学习新理论,适应专业发展。认真总结经验,善于与同行交流,并将可*的知识介绍给患者;

(五)积极参加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六)热爱集体,承担工作室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四章 药房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 药房应与医疗机构和公共大环境协调,并符合自身专 业服务的要求以及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 基本要求

药房应该设在方便患者和临床取药的位置,拥有一个良好的操作空间,既要有足够的场地摆放药品,又要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操作和运送药品,有利于药品贮存和质量保证。

(一)药房应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照度条件。

(二)保持整洁,对药架、桌面、地面及整体环境有维护清洁的规程。

(三)有防虫灭鼠的措施。

(四)有防止药品被盗的设施。

(五)有单独的员工休息区,便于更换工作服和餐饮,休息区应设置洗手池。

(六)工作区域不得存放食物和其他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区域饮水和进食。

(七)拆除的药品外包装应有存放空间,并能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 门诊药房

门诊药房含门诊西药调配、中药饮片调配和中成药的调配。

(一)门诊药房外有环境舒适的患者等候区,配备座椅等方便患者的设施,利用空间开设用药宣传墙报或专栏。

(二)创造条件将调配区和发药区分开,以使调配区相对安静,不受外界嘈杂的干扰。

(三)发药区应尽量接近患者,便于向患者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在发药区设置咨询台或咨询室,咨询区域相对隔离,有利于交流和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 病房药房

(一)病房药房应设置病房领药人员核对区,在该区域应明示药房工作时间和值班人员姓名或工号。

(二)设置与病区护士站的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随时通畅。

(三)有接收和审核医嘱的区域。

(四)设置工作人员洗手池,摆药人员应随时洗手。

(五)口服药品调配室应有环境和器具的清洁、消毒措施,并做好记录。

(六)不断改进处方调配方式,以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第十七条安全措施

(一)药房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有条件者安装监视器或报警系统。

(二)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放区、调配区和发药区。

(三)制定药房开门、关门及钥匙交接和保存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工作人员单独一人进入药房。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毒药、麻药和精神药品,设专人、专账、专柜加锁保管,建立账卡逐日核对消耗情况(详见第九章)。

(五)建立本单位的贵重药品管理制度。第五章

药房设施与设备

第十八条医院药房基本配置

(一)通用设备

1.药架、配药台、特殊药品柜(保险柜)

2.冰箱和冷藏柜

3.分装药品的包装和器具

4.温度计、湿度计

5.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信息系统

1.通讯设备,至少设置一部固定电话。建议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方便患者联系。

2.网络信息系统、专业软件和终端设备。

(三)专业设备

1.为患者个体化配方服务需要的临时调剂设备,如净化工作台、天平、量筒、乳钵或粉碎机、加热装置等。

2.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单剂量调配设备。

第十九条日常管理

(一)药房各种设施和器具应有账目和更新及维修记录。

(二)制定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和养护规程。

(三)冷藏柜和其它调剂设备应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测定并记录状态指标。

(四)有专人对电脑及其软件系统进行维护,不得在电脑上安装个人使用的软件和外接装置。

第二十条清洁规程

(一)划分卫生责任区,每日对药房内外环境进行打扫,始终保持整洁美观。

1.每日对配药台、发药台进行清洗,并用酒精擦拭消毒。

2.每次使用分装药品的器具前,用酒精擦拭消毒,用后立即用水清洗。

(二)工作人员定期更换着装、随时洗手,保证高标准的个人卫生。

(三)对药架、冷藏柜等应至少每月清洁一次。第六章

门诊(西药)调剂

第二十一条人员职责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员,排班和分配工作;

2.监督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安排临时应急的工作任务;

4.统计工作量;

5.组织考评工作人员绩效;

6.组织药品盘点及有关账目结算;

7.处理投诉和纠纷;

8.与科室内外联系和协调工作;

9.定期召开组内工作会议,总结和分享经验教训,收集反馈意见,讨论需要与患者或医生沟通的问题;

10.定期向科主任汇报门诊药房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1.管理毒、麻及精神药品;

2.负责编制药品请领计划;

3.负责药品质量检查,包括药品外观质量、有效期、冷藏柜温度等,对质量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4.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5.指导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工作。

(三)人员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编写和发布快讯,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及时了解重要的药品动态信息、新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改进措施。可将这些信息张贴在醒目的位置。

第二十二条 药品分装

(一)提倡采购小包装、直接调配处方,以保证质量和方便患者了解全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

(二)当药品原包装与处方需要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允许药房按处方协定量进行分包装。

(三)药品分装应由专人、在清洁环境中进行,并有核对和分装登记。

1.分包装上至少应清楚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分装日期、有效期和分装单位名称。提倡用计算机打印标签。

2.除记录上述内容外,分装登记中还应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原包装规格和批号、有效期、分装数量和日期、分装责任人等。

3.为保证药品质量,尽量临时分装。按照协定处方批量分装的药品应在严格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四)稳定性差的药品不宜分装。

(五)发给患者经分装的药品时,应尽量提供必要的书面信息。

第二十三条 处方调配应该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一)审核处方,检出医师处方中的错误或遗漏是药师的重要工作,审方包括以下内容:

1.处方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疗科室、诊断、病历号、医师签名并盖名章、处方日期等;

2.是否系说明书适应证用药;

3.药品剂型、规格、数量、用量、用法、疗程等是否有误;

4.配伍禁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重复用药;

5.是否有患者禁忌证。需特别注意儿童、老人、妊娠期、哺乳期、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是否有禁忌;

6.对于青霉素类等容易引起过敏的药品,应注意患者的皮试结果或有无药物过敏史;

7.处方字迹是否潦草难以辨认;

8.涂改并未加医师签名;

9.法律、法规、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发现处方中有以上不利于患者用药的问题或其他疑问时,药师可拒绝调配,并联系处方医师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三)处方调配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0C保存”。

6.有条件的单位,尽量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

(1)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2)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特殊调剂

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五)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帮助确认患者身份。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

3.发现配方错误时,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向患者交待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所以上时要特别交待。

5.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6.尽量做好门诊用药咨询工作。

(六)药品标签

1.应根据患者情况加贴个体化用药方法的标签,不能只依赖药品说明书。

2.服药标签用通俗的语言写明用法,如“每日3次,每次2片”,不应写成“每日2~3次,每次25 mg"。

3.可加贴特殊提示的标签,如“每日不超过6片”、“服药后不宜驾驶机动车、船”、特殊保存条件等。

4.有条件者,可利用电脑系统为患者打印更为详尽的用药指导标签,包括患者姓名、药名(通用名)、规格、数量、用量、用药次数、疗程、注意事项、保存条件、有效期、药房咨询电话等。

第二十四条 用药咨询(详见第十九章)

(一)药房应设置专门的用药咨询台或咨询室,咨询环境有利于保护患者隐私。

(二)由资深的临床药师为患者解答药物治疗的相关问题,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提高用药依从性。

(三)应启发前来咨询的患者提出有关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的相关问题,帮助患者尽早发现或避免药品不良反应。

(四)对不能肯定回答的问题,事后通过查找资料或咨询专家找到答案后,应及时通知患者,在帮助患者解答疑问的同时可获得患者的信赖和尊重。

(五)定期总结咨询病例向全体药师介绍经验。

第二十五条

门诊药房应配备一定数量较为权威、实用的新版参考书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汇编

(二)专业参考书

建议参考第十九章内容和书目,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第七章 病房药房调剂

第二十六条病房药房是医疗机构药剂科(部)的重要业务部门,也是临床药学服务的重要场所,应予高度重视。

(一)部门负责人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负责人员,排班和分配工作;

2.监督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安排临时应急的工作任务;

4.统计工作量;

5.组织考评工作人员绩效;

6.组织药品盘点及有关账目结算;

7.关注危重及抢救患者的用药情况;

8.与病区联系和协调工作;

9.指导和监督病区贮备药品的管理;

10.向科主任汇报病房药房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岗位设置

病房药房一般再细分为口服药品调配、针剂摆药和/或调配、出院带药调配及病区公用药发药室。

(三)组织与任务

1.制定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工作质量持续改进会议,学习新药知识,研讨改进临床药学服务的方法。

2.审核用药医嘱、指导特殊患者用药、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等。

(四)逐步配备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第二十八条

用药医嘱审核

(一)住院患者用药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药师对医嘱审核后方可调配。

1.审核内容包括:

1)给药途径、用药剂量、给药次数、疗程是否正确;

2)有无重复用药;

3)联合用药是否合理,有无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注射剂溶媒选择是否合理;

5)医师有无特殊用药交待;

6)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

7)使用特殊药品是否规范,抗菌药物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用药医嘱若有错误或疑问之处,必须联系医生进行干预,并记录干预内容和结果。

(二)临床药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临床药学服务,如建立药历,跟踪和评估药物治疗的效果,指导特殊患者用药、参与临床治疗会诊、抢救,进行相应的药学研究。

第二十九条

住院患者的处方调配

(一)一般采取每天调配的方式发放长期医嘱药品,临时医嘱需要急配急发。

1.住院患者口服药按每次用药包装,包装上应注明患者姓名和服药时间。

2.需提示特殊用法和注意事项的药品,应由药师加注提示标签,或向护士特别说明。

(二)制定夜间临时医嘱取药的程序和地点。

(三)医嘱变更须将药品退回药房,不能辨认的药品应作报废处理。

(四)麻醉药品使用后须将注射剂包装交还药房检查,集中作销毁处理。

第三十条

出院带药的处方调配

(一)审核出院带药处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药名、剂量、用法用量、疗程、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等。

(二)加注服药指导标签。逐步开展出院患者用药教育,提供书面或面对面的用药指导。

(三)在药品外包装袋上应提示患者:当疗效不佳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告知医院及药房电话号码。

第三十一条

公用药发放

(一)凡病房治疗中使用、不单独对患者收费的药品称为公用药。包括常用各种消毒药品和皮试药品。

(二)公用药按照科室请领和结算,每周发放1~2次。

(三)公用药一般使用期限较短,应特别注意标注效期。第八章 中药饮片调剂

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务院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房应严格管理与调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普遍认识到,患者有权得到充分的麻醉药品,以缓解疼痛,提高生活质量。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应从切实保证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两个方面做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与调配工作。

第三十七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与调配

(一)采购管理

1.根据临床需要,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印鉴卡后,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采购注射剂依据本单位年度采购计划限量;其他剂型实行报备管理,采购时进行登记,数量不限。

(二)贮存管理

1.使用单位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使用保险柜并置于库房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白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三)出入库管理

1.入库验收采用专用记录单登记,货到即验,双人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验收中发现缺失、破损的麻醉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本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企业查询、处理。

2.药库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账、专用领药单;出库应双人复核签字,并由专人送达领用部门,领用人清点无误后签收。

(四)使用管理

1.药房应将本医疗机构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及签名式样备案。

2.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药师应根据相应管理规定、特殊处方和肿瘤患者麻醉药品供应卡调配,充分满足其合理用药的需求。

3.审核处方项目齐全,用途、用法用量及疗程符合规定后方可调配,由麻药品专管员核对后,登记并双人签名。

4.按照不同剂型相应规定的天数控制发药数量。

5.发放注射剂需回收空安瓿。药房回收的空安瓿必须核对批号,并用专用账簿登记。定期(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6.按日做消耗统计,填写麻醉药品专用统计表。交接班应有记录。处方按日单独装订、存放并进行专册登记。

7.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第十章

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

第十二章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

第五十二条

根据本单位需要,药房应建立一个采购和库存管理 的体系,贮存适量药品,以保证随时向临床提供充足的药品供应。

(一)遵守国家政策及法规,配备必要的人员,建立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二)采购质量合格、临床需要、价格合理的药品,以保证在任何时间都能为患者提供高效的服务

(三)应保持必要的药品储备以防任何突发事件,又要注意削减不必要的库存,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省仓储空间,加快药品周转频率,使因药品过期所造成的浪费降到最低。

(四)应设有相应面积、设施、通风、除湿、必要安全措施的药库。

第五十三条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指南

(一)采购原则

1.药品的采购应由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应采购合格优质的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

3.选择采购品种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不同供货商进行评估。

4.采购时应该首先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进行审查。

5.收集和比较待购药品的各种资料,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

(二)购入药品验收

1.库管员依据有关质量标准、发货凭证、药品采购计划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放人货位:

1)实物的品种和数量是否正确。

2)药品内、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渗漏等。

3)核对标签和说明书。

4)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应有标识。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识。

2.检查药品。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拒绝接收:

1)帐物不符。

2)药品破损。

3)药品过期或近失效期。

4)不恰当的运送条件,例如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未放置在冷藏器中。

(三)药品贮存

1.将药品按贮存要求放置于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内合适的药架上或橱内。放置前检查药品的名称、规格及批号,放置于相应名称的货位上。

2.实行药品贮存优良操作指南:

1)根据药品不同剂型,置于相应剂型规定的贮存区域。

2)对存人药品实行货位卡,详细填写药品信息,及时记录出入情况。

3)外观相似或发音相近的部分药品分开贮存。

4)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原则摆放药品。较早到期的药品放在前面。

5)按照药品说明书建议的温度、光照及湿度条件要求贮存药品。

6)要求低温保存的药品在运输移动时应放置在冰盒内,四周放置冰袋。

(四)药品效期监控

1.建立监控药物失效期的程序。

2.药品采购原则控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3个月有效期的药品原则上不进入调剂部门。如特殊需要,应贴上“首先使用”的提示标签。

3.每月定期公布近效期(6个月)药品目录,加快内部调剂使用并联系经销商更换,避免药品失效。

4.对一个月内失效药品退回药库,存放于红色退药区并上报质量监控部门处理。

5.对失效药品报废应按照药品质量监控程序要求,上报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五)建立符合国家和医疗机构管理要求的药品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符合国家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制度

2.配备适当的财会人员

3.按规定定期盘点,做好药品帐目,上报亏损。

第五十四条

药品召回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质量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召回药品的处理报告。

第五十五条

药品销毁

(一)下列药品必须报损并作销毁处理:

1.所有破损或过期药品。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药品或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药品、并指定由使用单位自行销毁的。

(二)销毁方法

1.经批准报废的普通药品,必须有两人监督销毁。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少量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以倒入下水道冲走。固体制剂粉碎后与水混合,丢弃于医用垃圾箱中。

2.销毁时应按规定着装或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3.易燃、易爆、毒性、麻醉、精神、放射类管制药品和数量较大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六条药品(库存)信息的维护

(一)指定专人负责药品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药品的分类、编码和相关基本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和编辑操作。

1.药品基本信息包括机构中存在的药品、试剂、制剂等的编码、品质、规格、厂家、产地、价格、药品的批准文号、药品编码分类等内容。

2.药品编码应体现层次化,如国家药品分类和WHO的药品分类,即按大类、亚类、小类的层次,以药理作用、用途等分类,同时兼顾系统和软件要求。

(二)药品调价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统一进行。所有价格都应反复核实并做好记录。不得随意修改药品价格。

(三)负责药品信息的药师注意随时维护好计算机系统,预防病毒的侵害,并对各岗位操作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任何用户不得修改历史数据和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配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药品目录。禁止超职权范围操作。禁止盗用他人名字、口令系统实施操作。第十三章

质量保证

第五十七条

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QA)是一套用于监 督和评估所提供的服务、发现需完善事项并提供改进机制的有计划性的体系。药师通过质量保证体系对相应领域进行评估,并提供改进依据和建议。

(一)评估领域:

1.药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药事活动控制情况——包括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贮存养护、出库复核、库存控制、制剂配制、药品质量检验、药品调剂发放服务、临床药学服务、药品信息服务、临床药理研究及药学科研等。

3.设施、设备的硬件管理——包括工作场所、仓储设施、设备仪器的情况。

4.客户服务及外部环境评价。

5.以往评估问题的改进和决议落实情况。

(二)质量管理组织

1.由药学部及各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及各岗位兼职质量管理员,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2.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评估、监督、指导、管理药品质量和药事活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质量问题,特别是遇到大环境因素变化情况下(指涉及到医药卫生专业领域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外部因素,及本单位内部政策、规定等)的问题或重大质量事件(与药学工作有关的差错、医疗事故、药品质量不合格事故、严重ADR等)。

3.质量管理员责任

(1)参与药房质量管理有关技术性、规范性文件的制订。

(2)参与药房QAP的年度评审。监督质量持续性改进的落实。

(3)收集药品质量及工作质量信息并分析和处理。

(三)制定质量保证体系的措施

药房质量保证体系(Quality Assurance Program,QAP)包括以下步骤和程序:

1.建立药房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制度,发现问题后根据评审制度,查明药品管理具体操作或主要活动。(附药学部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记录,详见附表4)。

2.设定质量管理目标和评估指标,如调配差错率、患者满意度等。

3.设定每项指标的评估方法,包括统计数据、问卷调查、工作记录等。

4.运用质量管理小组实施评估,应明确质量管理员的责任,发挥其监管作用。

5.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差距。

6.针对评估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7.对采取的改进措施再评估,直至问题确已得到解决。

8.适时根据工作要求对QAP进行修订。

(四)质量事故报告

1.实施重大药事质量事件报告与联系程序。如出现重大药事质量事件当事人必须立即逐级或越级汇报并采取妥善的方法处理,以提高对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的反应效率,详见附表5(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登记表)。

2.药事质量事件处理应遵循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相关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质量标准的制订及其评估

1.各项药事活动都有行业规范作为其质量标准的依据。如窗口人员服务标准、处方管理规定、无菌操作规范、差错事故防范及其他各种业务操作规范等。它们可以辅助质量标准的制订和评估。

2.正确判断质量执行情况及标准的合理性常可采集一些客观指标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也可采用药房内部及医疗机构内患者随访表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四章 工作安全与环境保护

第五十八条药房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安全操作,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工作中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应得到保护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护设备 1)从事有粉尘工作的岗位应有防尘设备、通风装置、防尘口罩等 2)操作有腐蚀性药品的岗位应有冲水池和防护手套 3)有害气体及挥发性气体应在通风橱中操作

4)细胞毒、激素及具有三致毒性的药物的调配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5)接触病原微生物应有完善的防护和消毒隔离措施 6)特殊岗位应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如操作压力容器等 2.明确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能从事的岗位

(二)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九条 注意保护环境,依法处理废弃物

(一)应由专门部门处理的物品

1.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告保卫部门,送专门部门处理。

2.大量报废药品应上报药品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二)可自行处理的物品

1.不污染环境的少量报废药品应彻底毁型后处理。

2.少量有毒物品(重金属、酚类)应作回收处理。

3.玻璃、塑料等应集中回收,不应混入普通垃圾。

4.酸、碱应作中和处理后再排人下水道。第十五章 药品调配差错的预防和处理

第六十条 药师在调配药品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将正确的药物和准 确的数量发给相应的患者。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减少和预防调配差错的发生。

(一)为减少或预防差错,需遵守下列规则:

1.药品贮存

1)药品的摆放应有利于调配,可以按字母顺序或按药理作用系统分类;

2)只允许受过训练并被授权的人员往药架上摆放药品,确保药品与药架上的标签(标有药名及规格)严格对应;

3)规格的药品分开摆放;

4)包装相似或读音相似的药品分开摆放;

5)在易发生差错的药品摆放位置上,可加贴醒目的警示标签,以便药师配方时注意。

2.配方

1)配方前先读懂处方上所有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有疑问时不要凭空猜测,可咨询上级药师或电话联系处方医师。

2)配齐一张处方的药品后再取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混淆。

3)贴服药标签时再次与处方逐一核对。

4)如果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提醒配方人注意。

3.发药

1)确认患者的身份,以确保药品发给相应的患者。

2)对照处方逐一向患者交待每种药的使用方法,可帮助发现并纠正配方及发药差错。

3)对理解服药标签有困难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细地说明用法并辅以服药标签。

4)在咨询服务中确认患者/家属已了解用药方法。

4.药房管理的有效措施

1)制订并公示标准调配操作规程,有助于提醒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注意操作要点;

2)保证轮流值班人员的数量,减少由于疲劳而导致的调配差错;

3)及时让工作人员掌握药房中新药的信息;

4)发生差错后,分析和检讨出现差错的原因,及时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如何避免类似差错发生;

5)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接受关于差错隐患的反馈意见,讨论提出改进建议。

6)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工作高峰时适当增加调配人员。管理工作应安排在非高峰时间。

第六十一条 药品调配差错的应对原则和报告制度

(一)所有调配差错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向主任报告。部门负责人还应调查差错发生经过及原因,分析出现危害的程度和处理结果。

(二)差错处理应遵守下列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三)进行彻底的调查并向药房主任提交一份“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差错的事实;

2.药房是如何发现该差错的;

3.确认差错发生的过程细节;

4.经调查确认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

5.事后对患者的处理;

6.对杜绝再次发生该类差错的建议;

7.该处方的复印件。

(IN)改进措施

1.药房主任应修订工作流程,以利于防止或减少类似差错的发生。

2.药房主任将所发生的重要差错向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报告,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科室,共同杜绝重要差错的发生。

3.将本院发生的差错填报“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表”(具体可参考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表”,见附表2)上报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提供借鉴和学习。

第十六章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第六十二条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不良事件

(一)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对疾病进行预防、诊断、治疗和调节生理功能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有害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二)药品不良事件(Adverse Drug Events,ADE)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明确的因果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ADE也要进行监测。

(三)以上监测报告信息汇总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这些数据最终递交至WHO协作中心,与来自其它国家的数据进行汇总,以评价药品的安全性。

第六十三条药师应有效地证实、报告和管理药品不良反应。

(一)所有的ADR、ADE报告必须由药师处理。

1.各医疗单位中应建立ADR监测网络,负责ADR资料的收集、评价、上报和信息反馈。组织对疑难、复杂ADR病例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2.负责开展ADR的宣传、培训、咨询工作。组织开展ADR监测方法的研究工作。

3.起草或提请修订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定和应急预案。

4.填写“药品可疑不良反应报告表”(见附表3)。报告所有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尤其是严重的ADR和新药引起的可疑ADE。

5.说明不良反应后果,即由于ADR造成的患者医疗状况,如并发症或身体受到的损害等。

(二)报药事委员会审查、评估并作出结论。

(三)将填写完整的报告通过电子报表上报,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递交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十四条 处理原则

(一)一般的ADR每季度集中向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的、严重的ADR应于发现之日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二)对于新的或严重的ADR,药师及时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协助临床医生制定监测及治疗方案。对已确定发生ADR的药品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紧急封存或召回。

第六十五条 信息的反馈宣传

(一)每季度将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馈的ADR情况及本单位ADR典型病例,利用医疗机构的局域网或刊物及时刊登宣传。

(二)将收集的ADR信息及时报告给临床,提醒用药者注意ADR的危害性,向医生提供药品安全性评价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影像、图片、讲座、宣传板等。

(三)药师应及时向ADR/ADE报告者反馈相关的ADR或ADE的评估结果。

第十七章 促进科学、合理用药

第六十六条 合理用药是临床药学的核心任务,是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中药师价值的重要体现。

(一)参与本单位合理用药,监管重要决策和日常管理

1.参与药物治疗规范的制定

2.起草药品合理使用监管制度、办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审批并负责实施

3.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药品遴选或淘汰提供可靠的文献依据

4.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基本药品目录

5.按需起草本单位季度或年度药品使用评价报告

6.制定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教育计划并参与实施

(二)沟通是促进合理用药的桥梁

1.药师应主动与医务人员沟通合理用药相关信息

2.当患者或家属咨询时,药师有责任帮助患者正确合理地用药

3.鼓励药师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分享。

(三)向患者和公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详见第十九章)

1.药师主动为出院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2.回答门诊患者及家属的用药相关问题

3.解答医疗保险公司的药物相关问题

4.参与社会健康教育活动,解答公众的用药相关问题

5.为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药物相关的文献和建议

(四)为药物经济学研究和药物利用研究提供数据,例如:

1.门诊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百分比、针剂处方百分比、平均处方金额、平均处方用药品种数、不合格处方分类、药师干预结果等的统计分析

2.住院患者联合用药情况分析、单病种用药分析、围手术期预防用药调查等

3.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人比例

4.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中药费所占比例

5.出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中药费所占比例

6.药品出库金额前20位趋势分析

7.抗菌药物出库金额前10位趋势分析

8.特殊品种药品出库金额趋势分析

第六十七条 治疗药物监测与个体化用药指导

(一)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治疗药物监测,为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提供实验室依据。

可以开展血药浓度监测的项目有:

1.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苯巴比妥、丙戌酸、扑痫酮、乙琥胺;

2.抗心律失常药:利多卡因、奎尼丁、异丙吡胺、普鲁卡因胺、普萘洛尔;

3.强心药:地高辛;

4.抗哮喘药:茶碱;

5.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去甲阿米替林、丙咪嗪、去甲丙咪嗪;

6.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

7.其他抗生素:去甲万古霉素、万古霉素;

8.抗肿瘤药:甲氨蝶呤;

9.免疫抑制剂:环孢霉素、他克莫司;

10.抗躁狂症药:锂盐;

11.抗风湿药:水杨酸。

(三)开展血药浓度监测的单位应设计合理的血药浓度监测申请单和报告单(参见附表1)。申请单内容应包括:

1.患者基本情况,如年龄、身高、体重、性别等;

2.肝、肾功能;

3.送检目的,如测定稳态血药浓度、怀疑中毒、疗效不佳、缺乏依从性、其它;

4.被监测药物的给药途径;

5.服药持续时间和最后一次服药时间(以确定是否达稳态);

6.采血时间。

(四)药师应根据监测结果提出用药方案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医生。

(五)将申请单上的信息录入数据库,定期整理和分析,以便积累有价值的药代学数据。第十八章

用药教育与指导

第六十八条

用药教育是药师的工作之一,是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的有效形式

(一)用药教育是通过直接与患者及其家属及公众交流,解答其用药疑问,介绍药物和疾病的知识,提供用药咨询服务。目的是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的依从性并减少用药相关问题。

(二)通过直接收集与患者用药相关的信息,直接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例如:建立药历、出院患者用药教育、门诊患者用药咨询、家庭病床用药指导和药物治疗相关问题解答等。

(三)开展公众用药教育的形式包括:

1.提供用药相关的健康知识讲座和教育资料,如宣传页、视听材料、宣传栏、病区内巡回的展板等。

2.在医疗机构、社区、公共场所等,为特殊人群提供用药相关教育,如妊娠期和哺乳期安全用药等;慢性病的用药指导,如高血压、糖尿病、抗凝、和传染病的防治及缓解疼痛,等等。

3.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包括为出院及门诊患者的咨询服务等。

4.设计和发放患者用药咨询联系卡,联系卡包含可提供的联系方式(如通信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工作时间、建议咨询的内容、合理用药常识等。

5.对特殊患者(处于药品的用法、用量处于调整阶段、需要特别关注的患者)应加强随访,追踪用药教育的效果。

第六十九条

特殊人群用药教育

药师对下列特殊人群必须给予高度关注,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一)妊娠期用药指导:药师应熟悉药物的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类。必要时可根据文献资料和经验做成小册子或电子版,方便查询。

(二)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导:药师应关注哪些药物可透入乳汁、透入量多少、对婴幼儿的影响如何,在对哺如乳期妇女提供药物服务时提供特殊提示,以减少或避免婴幼儿因受哺乳母亲治疗用药对婴幼儿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儿童用药指导:药师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即此药儿童能不能使用和可以使用的合适剂量。

(四)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的用药指导:应特别考虑老人是否需要减少剂量,以及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五)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指导:药师应熟悉药物的体内处置过程,清楚肝、。肾功能不全时的药物选用和剂量调整,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第十九章 药学信息服务

第七十条 药学信息服务的基本要求

药学信息服务是对药学各种信息的整理、追踪、评价、解释、传播及应用。

(一)配备经过培训的全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配备尽可能完善的资料库,例如合适的参考书、专业期刊、药学文献;

(三)配备计算机,逐步具备光盘检索条件或网络检索条件;

(四)日常办公时间应该提供药学信息服务,必要时可安排药师在下班后提供值班电话服务,以适应临床或患者的紧急情况需要。

第七十一条 工作内容

(一)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e-mail为药物咨询提供解答;

(二)为出院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三)回答门诊患者及家属的用药相关问题;

(四)应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要求,提供即时、准确、、合理、公正的药物和治疗信息;

(五)编辑药讯并定期发布,宣传最新的药物信息;

(六)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委员会等提供信息支持;

(七)编写本院的“基本药品目录”、“处方手册”等;

(八)参与制定院内合理用药方案;

(九)参与药师、未注册的药师药学专业人员和其他医学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参与药物不良反应及用药差错报告;

(十一)参与药物利用的回顾与评价;

(十二)为药物研究和开发提供文献支持;

(十三)在适当场所张贴、发放药物信息快报,以便于医疗和药学人员及时掌握药品变化情况。

第七十二条 资料来源和更新

(一)订购国内外的专业期刊;

(二)订购国内外的专业参考书;

(三)订购国内外的光盘版或网络版检索资料;

(四)收集整理企业提供的药学研究和宣传资料;

(五)每年评估参考书目和文献的版本和利用情况,及时补充新的版本和内容;参考文献应能全面覆盖服务范围;

(六)保持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图书馆的密切联系。

第七十三条 接待咨询

(一)接待药物咨询者时,应认真而礼貌地倾听并机认真智应答

(二)咨询中应该注意:

1.记录药物咨询的重点和相关因素;

2.收集咨询者的背景资料,如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

3.清楚、简洁地询问一些恰当的、有指导性的问题;必要时可向咨询者询问一些额外的信息,便于理解问询意图;

4.把握咨询的问题,搞清楚问询者所关注的焦点和咨询目的;

5.重复叙述咨询内容,或强调可疑之处以避免误解。

(三)确定答复的紧急程度,如:

1.一般问题应立即答复,需要查找资料的应在24小时内答复。

2.如果药师不能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供咨询的答案,应及时通知询问者,并随后给出必要的答复或相关资料。

第七十四条 查找药物咨询答案的方法

(一)根据药物咨询的内容和类别,选择适宜参考书或专业的光盘版或网络版检索资料。

1.对于简单的咨询,使用药品说明书,或公认权威的综合性药物学,如《中国药典---用药须知》、《新编药物学》、《现代临床药物学》、Martindale’s The Complete Drug Reference(马丁代尔大药典),AHFS Drug Information(美国医院处方集服务处的药物信息专辑);

2.如果需要更详细、和更及时的信息,可利用Drugdex和Medline等数据库追溯原始文献。

(二)评价筛选的资料,必要时可与其它参考资料对比。注意所选资料的价值和公正性。

(三)预测在答复咨询过程中,询问者可能提到的相关问题,并为此类相关问题准备答案。

(四)当参考书或专业的光盘版或网络版检索资料资料库没有直接提供答案时,可通过仔细分析获得的信息,并运用专业判断推导得到答案。

第七十五条 咨询反馈

(一)回答咨询

1.复述咨询的问题和相关资料,表明对咨询的问题理解无误。

2.用口头书面或书面口头形式答复。

3.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例如:提出指导性建议,编写药历,设计个体化治疗方案,等。

4.尽可能提供文献复印件相关文献资料。

(二)建立咨询档案

1.将所有的咨询和答复做书面记录、归档。

2.采用易于检索的方法保存咨询记录((如将记录内容录入计算机)以便在需要时调出所需数据。

第七十六条 咨询结果分析与反馈

(一)每周或每月对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药物咨询情况进行小结,并就下列内容进行整理、归档和分析:

a)干预的类型(如可获得性,治疗的选择等);

b)咨询的复杂程度(如1级表示简单咨询,5级表示复杂咨询,即需要长时间、大量地查阅文献);

c)问询者的职业(如医师、护士、药师、患者等);

d)回答所用的时间;

e)反馈信息;

f)若条件允许,可将患者或医疗机构节省的费用作为药师提供药物信息服务的评价指标。

(二)分析询问中潜在的流程或制度等方面问题,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七十七条 临床支持服务

(一)根据临床医疗需要,提供药学相关文献和合理用药相关信息;

(二)在病房查房和临床会诊中,就药物选择、药物相互作用和治疗方案等提出分析和建议;

(三)为临床课题研究提供药学相关文献和技术支持;

(四)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机构行政决策提供药学信息支持; 1.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药学信息网,实现电子化药历; 2.逐步建立患者TDM、用药史或咨询情况数据库;

3.在医疗机构现有医疗信息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嵌人和完善临床药学信息网,逐步实现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等处方在线审核,逐步实现药品处方权限的在线审核与制止,逐步实现药品用量与用药费用的合理性报表管理;

4.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之间、地区、甚至全国的临床药学信息网,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第二十章

医疗机构药学研究

第七十八条

目的:因地制宜,发展医疗机构药学,促进学科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一)宗旨:

1.应服务于医疗机构和药剂科(部)的工作宗旨,以患者为中心、以科研为阶梯。2.既保证药品质量.又注重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3.从药品供应型转变为技术服务型。

(二)基本条件:

1.硬件——必要房屋或空间,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如(pH计、分光光度计、崩解仪、药物溶出度仪)、HPLC、GC、HPEC、MS、药物浓度快速分析仪等。

2.软件——必要的规章制度和SOP,一定的学术气氛和绩效考核指标,良好的技术平台和团队;

3.人员——具备必要知识和技能、具有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

(三)选题依据:

1.社会效益一一解决临床用药中实际问题,改善、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2.经济效益——重市场,讲实效,缩短治疗时间或降低医药费用;

3.学术价值——先进性,力求创新。

(四)研究内容:

1.药剂学研究(新药、新制剂、新剂型、新工艺、贮存稳定性、配伍稳定性、药品质量比较,等);

2.新药临床药理研究(一类新药的药物动力学研究、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性比较);

3.临床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特殊病理和生理条件患者的药物动力学,种族、性别、饮食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基因多态性与个体化治疗,剂量调整计算方法,药物代谢性相互作用);

4.药物利用研究及评价(病历/处方分析,药物合理用量与耐药趋势分析,不良反应报告与评价,循证医学与循证药学);

5.药物经济学研究(临床治疗方案的药物经济学分析,本医疗机构或本地区用药情况分析,药品市场的价格分析);

6.中药的临床药学(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发现;中药与中药、中药与西药的相互作用;合理使用);

7.药事管理(开发药品管理软件,探索药剂科(部)管理模式和经验,药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研究,卫生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合理,药学职业道德与伦理学教育和研究)。

8.临床急需阐明的药物治疗学中与药学技术有关的问题;

9.其它与医疗机构药学相关的研究。

(五)基本研究步骤:

1.文献调研与可行性研究;

2.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

3.课题预算、研究方案和路线;

4.实验操作与实施;

5.数据处理和分析;

6.结果与讨论;

7.研究总结;

8.论文书写、修改与发表;

9.成果转化。

(六)经费来源:

1.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科研基金;

2.高等院校科研基金;

3.基层单位科研基金;

4.企业委托课题研究;

5.自选课题。

(七)实施与管理:

1.项目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分工协作;

2.通过开题报告进行科学性和可行性审核;

3.根据预算、计划和步骤进行,讲究客观、科学、严谨;

4.在一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5.及时总结和发表;

6.转入实际应用。

(八)建议的激励方式:

1.报销版面费;

2.年终奖金鼓励;

3.提供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

4.提供参观或进修的机会。

第二十一章 在职药学教育学与在职人员培训

第七十九条

关于药学教学工作

1.教学内容:

(1)指导药学相关专业的专科、本科学生和进修生的见习、实习;

(2)指导药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学生的毕业专题;

(3)指导药学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课题研究;

(4)承担药学相关专业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授课任务。

2.教学与带教人员:

(1)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有责任指导学生的实习和见习,辅助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工作;

(2)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有责任参与医学和药学方面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3)副主任药师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药学专业人员,有责任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学习和课题研究工作。

第八十条

药学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

(一)在职培训目的

1.药学专业人员有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动向;

2.随着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药学专业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和医、教、研综合能力也应该有相应的锻炼和提高;

3.通过培训教育,促使员工在知识、技能、品德、法规、沟通等方面不断提高,以获得足够能力履行其职责,并适应药房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内容

培训教育特别强调针对性和实践性。

1.加强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知识技能的学习和更新;

2.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

3.掌握操作规程和服务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

为药房所有工作人员,要求员工主动参与。

(四)培训方式

在可能的情况下,科室应定期安排专业技术讲座等业务学习,鼓励在职人员参与本单位和本行业的学术交流活动,提供药学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外出进修的机会。

提倡药学人员终身学习的概念。

(五)培训制度

1.建立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2.药师每年度须达到规定的培训学时数量或学分要求;

3.定期组织岗位考核,成绩记录在个人技术档案中,作为任用的参考依据;

4.对积极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奖的药学专业人员,和每个年度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出版论著的药学专业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和科室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6.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篇六

(goodpharmacistpractice,GPP)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师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师,也可以用于相似服务性质的药师。第三条 医疗机构药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医疗团队中确保临床药物治疗的合理性,并提供药品及相关卫生保健品。第二章 药师和药学部门主任

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应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性药学工作,设置部门与岗位。第五条 医疗机构药师职责应该明确,并配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相应学历学位与职称的人员。

第六条 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任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任应有临床药学(药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经过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训,药物和临床药物治疗知识与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才能。第七条 药师资质 药师应按照其就业性质和责任、技术难度的不同分别要求,对于对象为患者或直接从事临床药物治疗的药师应努力实现与临床医师相同的资格。所有药师均应接受国家承认的正规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教育,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3 所有药师均应获得国家规定的就业资格(诸如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职称等)并能提供有效的职称资格证书。所有药师均应提供继续教育档案并符合国家规定方可获得相应的职务和待遇。5 接受药师就业的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和转正等程序,确保药师的知识与技能符合就业要求。临床药师以临床药物治疗学的知识与技能为重点。其他专业人员转入药师专业者应具有药师的相关学历学位和资格,按药师职业标准考核规定获得相应职称。临床药师应经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养,并坚持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和科研,精通一种专科或专业的药物治疗知识与技能。第八条 药师的培训 按照药师的职称、专业,根据国家和相关上级规定,制定培训和实施计划,并不应少于同一机构的其他专业,尤其是临床药师的培训。药师的培训内容应突出临床药物治疗需要,如果需要补充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也应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目前,补充医学知识可能是必须的。药师的培训最好有临床医师参与,以降低或减少彼此之间专业的隔阂,增加彼此之间专业沟通。药师也应关心和积极参与临床医师等其他专业培训学习。药师的培训应尽可能多的接受国家级或国际级等高等级培训,以避免低质量培训。5 药师培训费用和时间应不低于同一机构的其他专业。药师的培训成绩和接受培训的机会应达到国家卫生部相关规定,成为职称或聘用的考核指标。

第三章 处方调配

第九条 医疗机构药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制定处方调配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SOP),建立严格的处方调配制度,并严格规程操作。

第十条 肠外营养、细胞毒性药剂、静脉输液混合以及临时处方等的配制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药师负责。

第十一条 处方调配中负责处方审核、交待和指导用药者必须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第十二条 药师接受处方并得悉病人病情后,应有能力准确地解释和评价有关资料;1 药师应能把处方与病人病情和治疗方法联系起来理解和解释;2 药师应能根据病人有关病情进行基本的疾病和症状鉴别;3 药师应能根据病人有关资料,鉴别诊断中所用的诊断剂和试验方法,以及监控疗效的各项参数;4 对医学或科学术语,药师能了解该术语的定义或含义。

第十三条 药师应能根据创新药物名(商品名),仿制药物名和普通名称识别处方中任何药物或某一成份;通晓这些药物的疗效、基本药理学、已知作用部位和作用机制,并能鉴别复方药物中活性成份和说明这种组合的基本原理。

第十四条 药师应能根据药物的名称,药理和化学分类及结构式,鉴别其官能团(例如:醇、酰胺、酯等)和其所属大类;知道导致药物稳定性问题的理化因素,变质特征,影响溶解度的理化性质,可能的代谢变化(例如共轭、水解、氧化等)和有关的化学性质。解释与理化现象有关的常用术语(例如Pka,pH,吸附、络合,离子化,放射、滴定等)。第十五条 药师应能够理解《制定剂量方案》的基本准则并能: 1 确定处方中所列剂量是否安全;2 确定处方中所列剂量是否在达到理想疗效所需的普通剂量范围以内;3 确定是否能称量和服用处方中所规定的剂量;4 获得有关药动学数据与明确治疗要求后,能计算出剂量和用药频率;5 确定是否可买到处方中所规定规格的药物;6 鉴别和评价有关用药途径并应用药物的理化特征来评价该途径是否适当;描述该用药途径的药动学特征;7 评价所用剂型是否合理;描述和比较各剂型的特征,并确定和解释有关剂型和给药系统的术语(如薄膜包衣、肠包衣等)、药物释放机制、性能特征和制造过程。

第十六条 当需要了解病人有关情况以判断能否配制或重新调配某一处方时,药师应具备搜集有关资料的能力。

第十七条 药师应能够使用适当的计量、计算等技术配制处方并能够: 1 选择适当的药品和剂型;识别市场出售的药品的物理特征;熟悉配制某一处方或按剂量单位预包装时所需药物的数量;2 了解处方中加入其它制药成份(如:赋形剂、防腐剂、润滑剂等)的目的;3 选择最适合的包装和容器,以确保药物不受光线、温度和水份的影响并为病人提供方便。熟悉该处方中药物的贮藏条件。

第十八条 药师应能够选择适当标笺并能够解释为什么这样的标笺是适当的。第十九条 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归档存放。

第四章 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第二十条 药师的大多数和主要技术力量应该努力成为医疗团队中一员,在医疗过程中发挥临床药物治疗方面的专家作用。

第二十一条 临床药师应具有药师以上职称或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经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训,坚持临床工作。临床药师应按临床专业或药学专业参与临床诊断与药物治疗,在用药决策方面应提出适当建议,监测和实施个体化用药设计: 1 医疗文书中应有《药师意见栏》,药师意见应注明其职称和专业(如心血管、肾脏、呼吸内科临床药师等)。《药师意见栏》主要内容包括:病案中所用药品的药理、药化、药效、药动、毒副作用、相互作用、剂量、疗程、特殊群体用药、禁忌症等临床药物治疗内容的分析与建议。3 在医疗文书中建立《分析型药历》: 3.1 对具体用药和药物与食物之间的作用进行药学分析。

3.2 如果是联合用药,在对具体用药分析的基础上,应对联合用药的体内外相互作用等进行分析。

3.3 根据其个人或团队具有的知识与技能,或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提出用药方面的文字意见,并口头现场表述。

3.4 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报告,达到避免或挽救病人生命的效果。4 医疗机构有制度规定医疗程序中应有相关专科的临床药师参与,并享受临床医师同等权益(费用、处方权等)。

第二十二条 得悉病史,用药记录、治疗史和处方后,临床药师应能够监护病人的治疗,并具有下述能力: 识别药物治疗是否适当,其中包括首选药物和其它治疗措施;2 识别治疗的终点,例如,合适的治疗期,理想疗效和现有疗效之间的关系;3 鉴别、收集和评价病人资料(例如:药代动力学参数,化验室检验结果、过敏性和临床观察);4 识别和解决治疗中的问题,例如处方不恰当,重复处方,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病人不遵守医嘱以及误用和滥用药物等。

第二十三条 临床药师能了解影响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的药代动力学因素,其中包括: 1 病人因素对药物治疗的影响(例如,年龄、体重、性别、职业、遵守医嘱情况、运动、压力、安慰剂作用等);2 与剂量设计有关的生物药剂学原理和药动学因素。

第二十四条 临床药师应能够评价多来源药物的理化等效性并能够: 1 通晓作用质量数据(例如含量测定、污染浓度、同质性、纯度,内含物的均匀性、崩解度、溶出率和无菌性)来测定药品的等效性;2 熟悉各制剂在体液中的药物以及其代谢物的分析方法和理化术语;根据药物分子结构预示处方的稳定性;解释稳定性数据。

第二十五条 根据药物生物利用度的资料和数据,临床药师应能够: 1 利用体外溶出试验结果预示生物等效性;2 确定、解释和区分相对和绝对生物利用度;3 解释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的面积以评价生物利用度;4 解释药物口服后吸收速率对峰浓度和达峰时间的影响;5 预测辅料和处方中其它因素对药物吸收速率和程度的影响;6 测定尿排泄速率;7 熟悉已有生物等效性资料并提出这些药物可能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

第二十六条 临床药师应寻找必要的资料以阐明或回答有关处方和保健问题并能够评价有关资料;1 熟悉有关生物等效性、急症药物、理化稳定性、配伍禁忌等方面的适当书籍和参考资料;2 评价各种资料(例如药代动力学特征、不良反应、疗效)的适当性、准确性和可能性;3 区分适当和不适当的实验设计;4 应用统计学原理解释药物文献;5 分析以图表形式提供的数据;6 能正确地应用科技文献摘要,公认的参考教科书,专业论文,生产厂家的标笺和推销用资料。

第二十七条 药师应能识别药物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并提出适当的解决办法;第二十八条 药师应通晓与病人所服药物有关的主要注意事项、警告、不良反应、副作用和毒性反应并能够: 1 鉴别引起不良反应的机制;2 决定是否药物不良反应存在;3 识别药物毒性反应的主要症状;4 能采取措施纠正或防止不良反应、副作用和毒性反应。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师临床工作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考核制度。内容包括: 1 临床药师在临床工作的天数/月;2 临床药师参与药物治疗的病人数/月;3 临床药师在医疗过程中被采纳的意见数/月;4 临床药师在临床医疗中发挥作用的典型事件/年;5 临床药师与病人进行用药教育和帮助的朋友数/月;6 临床药师与医师的交流与合作状况评估;7 药师应在控制不断涌现的新疾患(SARS,AIDS,HIV、etc)的过程中成为关键角色之一。具有的临床药师数、专科分布状态;9 医疗机构临床药学的相关规章制度和SOP状况;10 药学部门主任的临床药学专业、能力与从事临床工作时间考核。

第五章 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应设置从事药学信息和咨询工作的药师岗位,回答病人和其它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

第三十一条 药师应能够回答病人和其它医务人员有关处方药物中适应症、疗效、服法、贮藏和不良反应方面的咨询并能够: 1 介绍正确的服药程序,如剂量、服药次数、服药方法和时间;2 向病人叙述用药的主要不良反应并通晓如何尽量减少重大副作用的发生;3 解释在服药期间应避免服用的食品和其它药物等;4 解释特殊居民(例如,老年居民和不同各族居民)用药的注意事项以及特种病情(例如,糖尿病、胆囊纤维变性等)的用药注意事项。5 解释所取药物的正确贮藏条件。

第三十二条 得知病人用药记录后,药师能提供有关病人病情的特殊资料。第三十三条 药师应能够叙述急症病人的特殊护理措施并能够: 1 识别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和其它有毒物质的中毒症状;2 通晓对服用中毒剂量药物和对药物滥用者所采取的正确治疗措施;3 掌握烧伤、创伤、眼、耳等难题的紧急救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能够识别出非处方药物的名称,正确的治疗分类、药理作用和成份,并能够知道某一药物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能够对消费者的非处方药物的选择、合理应用、疗效,注意事项和禁忌症提供咨询。

第三十六条 药师应懂得药用、医疗外科器械和器材,耐久医疗设备以及有关附件的用途并有能力回答有关这些设备和器械的选择,应用和贮藏方面的咨询(例如温度计,外科器械,避孕药具,导管、针、针筒、糖尿病用设备及用品,诊断用品,透镜等)。

第三十七条 药师应通晓现代医疗保健问题,能够联系病情提出病人营养和需求并能够: 1 掌握营养需要的维生素、无机盐和其它食物组分与药物的相互作用;鉴别维生素和矿物质缺乏或过量所引起的常见病及其症状;熟悉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天然来源;2 把生物化学和营养免疫学知识应用到营养和药物治疗上。掌握预防或减少一种疾病(例如:疱疹、艾滋病、癌症、心血管病)所采取的措施。第三十八条 负责医疗机构处方集的制定、定期修订和调整制度起草。第三十九条 药师应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和利用因特网进行信息搜索能力。

第六章 药品管理

第四十条 药师应制定选择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标准。应制定医药代表在医院从事促销药品药具的制度。

第四十一条 应建立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养护制度。

第四十二条 正常情况下,药品必须贮存在厂家的原本包装容器内,出于对例外情况和产品性质的考虑,药品必须转移到其它容器中时,应小心操作以免污染。所有相关信息必须清楚标记于新容器上。相关信息包括:专有名和通用名、浓度、数量、厂家名称、批号和失效期。

第四十二条 所有药品必须贮存于厂家规定的适宜条件下,尤其注意避免光照、受潮和高温。药师必须了解药物的稳定性,所有变质和过期药物应销毁。

第四十三条 外用药品应与内服药品分开贮存。药品贮存时以字母或特设次序排放,以利于查找。

第四十四条 所有药品应整齐贮存于无灰尘处。药品贮存应符合相关药品管理条例。

第七章 临床药品应用质量管理

第四十五条 应建立监督、报告和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制度和计划。

第四十六条 药师应与医师和其他适当的医院人员一同建立监控和报告用药错误的原则与步骤。应进行相关的适当活动,对用药错误进行持续的监督审查。第四十七条 应制定药品回收的书面流程,和停用此类药品和药具的程序。第四十八条 应建立对药师工作质量评估的程序和标准。

第八章 实验与科研

第四十九条 医院药学科研应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开展科学研究。第五十条 药师应尽量与临床医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合作开展临床科研。第五十五条 科研的目的是力图解决在临床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以提高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第五十六条 科研也应尽力就药师在医疗中的地位、贡献进行必要的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为政府提供重视医院药学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 药师应开展药师职业或医院药学发展理论和方法学进行科学研究。第五十八条 药师应开展药师法规、政策、待遇、教育等重大问题进行科学研究。

第五十九条 药师应与临床医师共同开展《临床药物治疗指南》《医疗程序》等研究。

第六十条 药师应根据临床用药要求开展新药开发研究工作。第九章 环境与设施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应具有足够的空间、设施和设备,以保证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便于患者、护士、医生和其他健康保健工作人员的使用。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环境、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 药物储存场所应具备一定的设备,使药品在合理的卫生、温度、光线、湿度、通风、隔离和安全条件下储存和准备,以确保药品的完整和人员的安全。应具备储存、处理和销毁细胞毒性与其他危险药品的特殊预防措施、装备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患者和外来人员的安全。

第六十三条 药品包装与制剂场所应具备一定的地点和装备,以满足药品包装和制剂的需要。应具备适宜的工作环境,促进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并减少污染的可能。

第六十四条 静脉输液混合配制、肠外营养、细胞毒药剂的配制室应符合其无菌、洁净和安全规定。

第六十五条 应设立药物信息与咨询室。应在门诊部门开设供药师与患者交流而保护患者隐私的咨询室,以增加患者对治疗方案的了解,提高其依从性。信息室应具备便于提供药学信息的足够空间、资源和信息处理与交流的技术。应有《药物治疗学》《药学数据信息》《药品数据信息》《中毒抢救》等最新版本书籍资料,应具查询最新信息的现代网络条件。

第六十六条 处方调剂区域应有足够的空间利于有关人流、物流的联系和管理。应具备适宜和有效的温度、采光和通风控制系统。配置宽裕的座椅,设置1米线,创造良好交流与隐私环境。背景音乐或其它广播的声量必须保持在不干扰工作的范围内。第六十七条 调剂工作台面,橱柜和药架,应采用光滑、不渗透和易清洗的材料,应随时保持整洁。所有摆放物品的橱柜,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法规要求。

第六十八条 应有办公室及会议室,应具备办公和会议的空间,以开展管理、教育和培训活动。第六十九条 应建立档案室,应具备足够空间保存和储存档案(如装备维持记录、管制药物清单和书面的数据资料),并应与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相一致。

第七十条 应使用计算机资源提供办公服务,记录患者用药档案,实施所需的患者收费系统,管理药物存货清单,以及从医院医疗网络中或互联网其它计算机系统中获取患者个人药物治疗监督及其他临床活动的信息。

第七十一条 应确保设备足以适应所有操作的需要,所有设备在使用前应保持清洁,并在每次用前检查其清洁情况。

第七十二条 应安装保安系统以减少药物、记录和其它财物的失窃。

第七十三条 药师上班时必须穿整洁的白外套。从事调剂工作的所有人员的个人卫生应保持高标准。非相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调剂区(咨询和其他直接接触患者时,为体现亲切和人文关怀,也可以例外,但必须衣着整洁得体)。

第七十四条 应避免操作人员的手和调配的药品直接接触。有开放性伤口和皮肤感染的人员禁止从事调剂工作,任何皮肤暴露部位的切口或磨破处都应用防水敷料覆盖。应鼓励工作人员报告其感染和皮肤损伤情况。

第七十五条 禁止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十六条 禁止堆积废弃物,应将其收集于适当容器,转移到废弃收集站,定期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术语定义

临床药学:以提高临床用药质量为目的,以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为核心,重点研究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方法的综合性应用技术学科。

7.中心药房工作流程 篇七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中心药房2010年1月-2011年12月涉及麻醉药品的处方2176张。对麻醉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及总用量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1.2 方法

根据WH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DDD,即药品达到主要的治疗目的,用于成人的平均日剂量)结合《新编药物学》[3]第16版中推荐的剂量及药品说明书中推荐的成人常规用法用量确定各药品的DDD值。用药频率(DDDs)按照公式(DDDs=总用药量/该药的DDD)计算,DDDs可反映该药品的临床使用频率,其值越大表明使用频率越高。药物利用指数(DUI)按照公式(DUI=DDDs/该药的用药总天数)计算,一般以DUI≤1为用药合理。

2结果

2176张处方中,涉及使用的麻醉药品有6个品种,分别为吗啡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布桂嗪片、可待因片、哌替啶注射液和吗啡注射液,涉及的病种为各种类型的疼痛。其中处方量使用最多的为吗啡缓释片和芬太尼透皮贴剂。见表1。处方中DDDs值最大的为吗啡缓释片和芬太尼透皮贴剂,各个品种的DUI值均约≤1,说明我院麻醉药品的使用趋于合理。见表2。

3讨论

麻醉药品指的是连续多次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成瘾性的药品,由国家严格管制。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解我院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以便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的使用管理提供参考。

我院麻醉药品中哌替啶注射液主要用于肾绞痛及胆结石剧痛的患者,通常情况下不用于癌症患者的止痛;吗啡注射液主要用于肾绞痛及胆结石的剧痛,还用于癌性疼痛的三阶梯用药;可待因片主要用于肺癌患者疼痛及支气管炎患者;布桂嗪片主要用于外伤性疼痛及癌性疼痛的二阶梯用药。临床治疗中,医师为癌症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主要为吗啡缓释片和芬太尼透皮贴剂和布桂嗪片。本文中麻醉药品DDDs排名前2位的为吗啡缓释片和芬太尼透皮贴剂,DUI均在1.0左右,显示我院麻醉药品使用基本合理。吗啡缓释片具有释药曲线平稳、峰谷比值低及止痛效果好和成瘾性低等优点,目前已逐渐成为《癌症三阶梯镇痛方案》专家推荐的用药品种。其用药间隔通常为每天2次,有效镇痛的效果并非通过增加用药次数而是增加剂量来实现,并且改按需给药为按时给药,可维持血药浓度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根据临床经验,晚期癌症患者应给予以吗啡为主的镇痛药物,但其注射剂通常不适用于慢性重度癌痛患者的长期用药,吗啡缓释片口服给药是治疗癌痛的最佳方案[4]。

芬太尼透皮贴剂,其镇痛的效力为吗啡的80倍,临床中一般作为中重度疼痛的镇痛剂,镇痛作用产生快、持续时间长,可避免因口服引起的胃肠道反应,尤其适用于无法口服给药的患者,成为治疗慢性疼痛的较理想选择。随着我院诊疗量的不断增加,其用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其DDDs居于我院麻醉药品使用的第2位。但应注意,芬太尼透皮贴剂只能用于慢性癌症性疼痛和非癌痛患者,一般不应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且禁用于急性或手术后疼痛及轻度或间歇性疼痛患者。可待因片为弱阿片类镇痛药物,可发挥中枢性镇咳作用,镇咳作用强且迅速,患者在用药后干咳症状显著减轻,睡眠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生存质量明显提高。但我院的总体用量相对较小,可能与临床多使用麻醉性镇咳药物有关。虽然可待因多用于肺癌的镇痛镇咳治疗,但在临床应用中对其在中度癌痛中的作用也值得关注。

总之,我院中心药房麻醉药品使用基本合理,手术中使用的镇痛药物及癌症患者的镇痛药物使用频率较高,尤其是吗啡口服缓释制剂及芬太尼透皮贴剂,作为癌症晚期镇痛药物已得到临床医师和患者的认可。在今后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从而更加安全、有效和合理地使用麻醉药物。

参考文献

[1]赵妍丽,谭榜宪,周长青.盐酸吗啡缓释片在癌痛治疗中的毒副作用及对策[J].肿瘤预防与治疗,2009,22(3):288-290.

[2]秦明明,陈奕,杨佳艳.2006-2008年我院门诊病人麻醉药品使用情况及分析[J].海峡药学,2010,22(9):187.

[3]陈学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M].1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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