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情况证明书

2024-08-01

银行结算情况证明书(精选4篇)

1.银行结算情况证明书 篇一

(一)会计结算业务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1、财务管理方面

本分行严格执行《网点筹建费用预算控制管理程序》、《福建海峡银行财务管理系统财务核算操作手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筹建费用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对于超过分行费用列支权限的,按照规定上报总行,经总行计划财务部核实及有权人审批同意后列支。

本分行按照总行《财务支出预审与报销管理程序》对报销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严格执行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流程。对于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对于分行筹建期间差旅费的报销存在未执行出差审批制度的情况;对于预付款或借款,按照规定填写付款通知书或借款审批单并经有权人审批。对于营业费用的核算遵照总行《财务核算操作流程》的规定,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费用待摊和预提管理,并根据费用科目核算范围对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序时列支。对于费用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严格遵照总行《费用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程序》执行。专用款项的拨付填写《费用专用存款账户拨款审批单》,并于月末对费用账户余额进行清零。

2、金融统计方面

本分行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执行总行下发的《监管统计报表报送规范》、《统计工作考核评比规范》、《信贷报表统计工作管理程序》、《新设机构财务和金融统计管理程序》、《金融统计数据共享管理程序》、《金融统计管理控制程序》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程序》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温州分行金融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并及时报送报表。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实行AB角制度,分别设置了经办、复核岗,从组织上保证制度的执行。

3、资金管理方面

根据总行《人民币信贷资金管理程序》,分行制定了《温州分行信贷资金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定专人在每日上午9点之前通过综合业务系统进行每日头寸预测上报。预测头寸不足时,按规定进行资金拆借。首先以电话形式向总行预约,随后进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内的行内资金管理下的拆借申请模块提出申请,经分行有权人审批后提交至总行。借款到期及时归还,不存在拆借资金违规挪用等情况。

4、章证押管理方面

本分行在章、证、押方面严格按照总行规定实行三分管,未存在交叉现象,保管人员在变更时及时向总行报备。保管人员因有事临时进行交接时,按照规定填制《银行汇票机具使用登记簿》。

日常柜员进行轮岗或临时有事办理交接时,填制《交接登记簿》。

每月末本分行对柜员的重要空白凭证及抵质品进行全面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并于月初上报总行。

5、单位账户管理

本分行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严格按照规定对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于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开户等手续的,要求客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进行联网核查,账户资料按规定整理保管。各类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依据或证明文件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账户的使用严格按照三个有效工作日执行。不存在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账户的情况。

6、印鉴管理方面

企业在办理预留印鉴或更换印鉴手续时,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均要求客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预留的是非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应要求客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对单位账户的印鉴,本分行严格按照双人比对的要求进行印鉴的核对。在营业终了时,印鉴卡有按规定进行入库保管。

7、授信业务结算管理方面

对于抵质押品的保管,本分行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发放贷款,需将抵质押品入库的,客户经理需填制《重要凭证入库单》,抵质押物由会计及客户经理共同封包入库保管;出库由客户经理要提交《抵押物(凭证)出库凭证》,并经过有权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每月末本分行组织一次对抵质押品的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在发放贷款时,本分行严格审核贷款材料,根据贷款性质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对于贷款资金需要监控的账户,本分行根据客户经理的《账户监控通知书》在核心系统和网银系统对账户进行监控。当贷款的账户需要转出时,本分行都有经过客户经理签字后,才办理支付。

8、个人结算业务管理方面

①本分行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严格按照规定对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对开户申请人的身份证进行复印留底并进行联网核查。在办理大额现金支取时,按照规定留存其身份证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在凭条后面填写身份证号。

②本分行的个人挂失手续完整、规范。在挂失时,严格执行可由本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来办理,解挂时一定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来办理的规定。

9、商业汇票业务

①单位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需购买银承票时,本分行按照规定凭客户经理的“承兑协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审批表”和客户填写的“空白凭证领用单”进行出售。②对于保证金的存入,应由客户开出转账支票和进账单,连同客户经理的“保证金缴存确认函”,本分行根据“保证金缴存确认函”里面的存期和金额开立保证金。

③对于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分行汇票保管人员都有在汇票的第一联和第二联加盖骑缝章;票据交给客户时,按规定在票据的第一联后面由客户进行签收。

④分行从2011年3月份开始办理贴现票据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我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对贴现的票据登记“代保管有价值品”的备忘账,并入库保管。由于分行贴现票据在月末全部转贴现至总行,到目前为止我行贴现票据并无发生到期托收。质押的票据经财会部经办人员与客户经理共同封包后入营业厅库房保管。

10、同业存款业务方面

分行从开立至今,在三家银行存放有同业存款,均经总行审批后开立,无同业存放账户,至2011年10月31日,我行存放同业存款的利息计提无误。

11、财政性存款准备金缴存方面

分行能按旬向人行报送有关准备金调整表,未发生迟缴、漏缴、错缴等情况。

12、代理国库业务方面

目前本分行在“223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设立了“22301.4待结算财政款项-纸质缴款书专户”来办理日常的纸质税单税款的转账,受理缴款书时本分行及时办理转账,无压票现象。

年末日收纳的税款全额扫数划缴国库;横向联网账户划缴国库的税款金额与传送国库的通讯文件相符。暂无“罚款收缴”(含代收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项目)。无代理发放国库统一支付工资业务。

13、银企对账方面

单位在开立结算账户时,都有与我行签定“对账协议”,并约定对账方式,对于选择电子对账的,本分行都有及时在核心系统中进行签约。按规定设置对账专岗,做到记账岗位与对账岗位严格分开,未达账及时落实反馈。对于每月的对账,本分行通过柜面客户签收、网银对账或邮寄的方式,将对账单发放给客户,开业半年多来,本分行平均对账率达到95.99 %。2011年3月份对账率活期与定期分别为92.31%、100%,6月份对账率100%,9月份对账率活期与定期分别为94.24%、93.55%。

14、其他结算工作方面

本分行在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时,在人员方面,都有按照规定要求2个或2个以上的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出具身份证件和办理的通知书,并登记《查询、冻结和扣划登记簿》,目前本分行只办理过查询。会计主管日志记录完整、合规。

15、库房管理方面 本分行目前有设立金库,因我行的现金存寄存在安邦押运公司,现金库只用于存放空白重要凭证和抵押品。按照《金库管理规范》规定,实行双人管库,同进同出同操作。坚持月末定期查库一次。管库员轮班或临时替班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同时监交人员在交接簿上要签字,更换库房门密码,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严格执行保守秘密的相关规定,禁止与无关人员谈论库房管理或库房钥匙、密码保管等秘密。进入库房的备用钥匙由综合部保管,备用密码由管理密码的各自封包后,交由营业部营业厅经理保管。

16、现金管理业务方面

对于柜员的库存现金,本分行每月进行盘点二次,填制《查库情况登记簿》并上报总行。本分行现金柜员上班实行对班制,二个柜员配一个钱箱,上午与下午上班的柜员中午办理交接,由指定专人负责监交。营业终了指定专人或交换盘点钱箱。

17、出纳机具管理方面

本分行出纳机具的选择均在总行选型范围内。在1号柜台窗口外面摆设了一台点钞机,供客户进行复点。

18、出纳业务等有关公示牌公示情况

在营业大厅外公示“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残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支付结算业务“八不准“纪律、老人优先窗口、利率表、定价牌、110民警提示牌、投诉电话等。

19、接送钞及解提款管理方面

本分行日常在接送钞时,至少要有4人(遇节假日时最少3人)到场,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跟安邦押运的交接手续;在办理解提款时,填写《分(支)行(部)解(提)款审批单》,经有权人签字后,方可办理解提款手续。

(二)电子银行业务合规及安全管理

本分行在营业场所的宣传栏内均有摆放电子银行操作手册,客户在开立网银时,柜员通过发放电子银行操作手册,在网银体验区指导客户使用,让客户能够更好、更快的使用我行的网上银行。开立网银的手续合法、合规,并设置账户的落地限额和最高限额。

本分行对自助设备的业务操作严格按照总行规定执行,营业期间内,对自助设备采取上、下午各不少于3次巡查,其中一次巡查凭条打印出来做为巡查依据;自助设备的清配钞实行双人操作,清钞和配钞时清点的现金均在监控可监视到的范围内进行;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由两人分别保管,自助设备备用钥匙由综合部负责保管,备用密码封包后由营业部营业厅经理负责保管,不存在交叉保管现象。

2.银行结算情况证明书 篇二

在这个信用与金融密切挂钩的时代,想要从银行获得贷款,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是前提。但是,如果信用报告上的“成绩 ”不容乐观,是否就意味着你无法成功贷款呢?其实不然,假如你的逾期原因“有情可原”,那么银行或能帮你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届时或能扭转放款机构对你的不良印象。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哪些情况的逾期属于非恶意逾期,甚至可以向银行或者央行提出“异议”呢?

(1)由第三方代理业务,但是第三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而造成逾期的。比如汽车经销商代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代为办理的按揭业务、代理方等第三方代理还款等,因第三方的原因未及时还款,比如将款项挪作他用,而造成逾期的。

(2)个人办理住房按揭后又因种种原因退房,虽然开发商退还了个人首付款,但却没有及时办理贷款结清造成了逾期。

(3)个人将按揭房出售,但是没办理转按揭,购房者未按时还款造成的逾期仍记录在自己名下的。

(4)单位未及时缴存公积金,造成个人公积金贷款未能及时扣款。以上4种情况的逾期,如银行不同意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可以向法院起诉造成不良信用的当事人。司法部门裁定属非本人责任的,可以要求相关金融部门修改信用信息。(5)因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还款日,或相关规定有变而借款人却毫不知晓。比如,贷款利率调整、还款日变更,而银行没有告知个人,致使其信用报告中出现逾期记录。上面这种情况,因通常情况下贷款合同中会约定银行不会就利率调整进行通知,所以这类逾期仍属本人责任,难开非恶意逾期证明。但不排除在借款人软磨硬泡下,有些银行能网开一面的可能。

(6)没有收到信用卡或者信用卡未激活但产生了年费造成的逾期。上面这种情况,要看信用卡合同,如果合同中有说明未激活也会产生年费,那逾期就属于本人的责任。应及时还款,再向银行说明情况。

3.参合农民出院结算证明 篇三

参合农民出院结算证明(存根)

编号:日期:年 月 日 参合农民姓名

合作医疗证号住院号:住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入院诊断,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总额元,可纳入报销的费用元;自负费用元。

定点医疗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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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农民出院结算证明

编号:日期:年 月 日 参合农民姓名

合作医疗证号住院号:住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入院诊断,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总额元,其中:治疗费元;药费元;

检查费元;住院费元; 化验费元;其他元。可纳入报销的费用元;自负费用元。

4.银行结算方式 篇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一、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特点:

(1)适用范围广

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凡是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并且银行汇票既可以用于转帐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

实行银行汇票结算,购货单位交款,银行开票,票随人走;购货单位购货给票,销售单位验票发货,一手交票,一手交货;银行见票付款,这样可以减少结算环节,缩短结算资金在途时间,方便购销活动。(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

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收到汇款人款项后签发的支付凭证,因而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保证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据,可以安全及时地到银行支取款项。而且,银行内部有一套严密的处理程序和防范措施,只要汇款人和银行认真按照汇票结算的规定办理,汇款就能保证安全。一旦汇票丢失,如果确属现金汇票,汇款人可以向银行办理挂失,填明收款单位和个人,银行可以协助防止款项被他人冒领。(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

实行银行汇票结算,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销货单位,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取或转让,另外还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重新办理汇票转汇款项,因而有利于购货单位在市场上灵活地采购物资。

(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

一般来讲,购货单位很难准确信定具体购货金额,因而出现汇多用少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在有些情况下,多余款项往往长时间得不到清算从而给购货单位带来不便和损失。而使用银行汇票结算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单位持银行汇票购货,凡在汇票的汇款金额之内的,可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办理支付,多余款项将由银行自动退回。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尾欠的发生。

(6)银行汇票一律记名,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付款期为1个月。若遗失,在付款期后1个月查实确无冒领时,可以办理退汇手续。银行汇票还可以一次背书转让。

2、适用范围:

凡是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者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3、流程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4、流程图: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按照其金额是否固定可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不定额的起点金额为100元;定额的面额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

1、特点:

(1)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当场抵用,付款保证程度高。

(2)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付款期限为2个月。

(3)逾期的银行本票可以向签发银行办理退款,但不能办理挂失。

(4)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同城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款项的结算。

3、流程方式:

采用银行本票方式的,收款单位按照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企业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4、流程图:

三、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1)商业承兑汇票

按交易双方的约定,由收款人签发交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1、特点: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贴现;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持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需现款支付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信誉度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足,还款能力较强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或个体工商户。

3、流程方式:

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后,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果汇票到期而付款方无力支付时,由银行将商业汇票退回给供货方(收款单位),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同时,银行对购货方按规定处以一定罚款。(2)银行承兑汇票

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1、特点:

第一,信用好,承兑性强。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就把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对企业来说,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就如同收到了现金。

第二,流通性强,灵活性高。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申请贴现,不会占压企业的资金。

第三,节约资金成本。对于实力较强,银行比较信得过的企业,只需交纳规定的保证金,就能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以进行正常的购销业务,待付款日期临近时再将资金交付给银行。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上述优点,因而受到企业的欢迎。与此同时,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等犯罪行为呈现上升势头,有些企业深受其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单位;同城或异地均可。

3、流程方式: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然后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及解讫通知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付款人无款支付,由承兑银行向收款人支付款项,同时向购货方按逾期借款处理,并收取一定罚息。(3)两种汇票结算方式下的流程图:

四、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结算方式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两者均可。

1、特点:

(1)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

(2)支票一律记名,起点金额为100元,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3)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适用范围:

同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3、流程方式:

采用支票方式的,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单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及时编制付款凭证。

4、流程图:

五、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汇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结算方式。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1、特点:

(1)汇兑结算,无论是信汇还是电汇,都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不管款多款少都可使用。

(2)汇兑结算属于汇款人向异地主动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对于异地上下级单位之间的资金调剂、清理旧欠以及往来款项的结算等都十分方便。汇兑结算方式还广泛地用于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结算方式。如果销货单位对购货单位的资信情况缺乏了解或者商品较为紧俏的情况下,可以让购货单位先汇款,等收到货款后再发货以免收不回货款。当然购货单位采用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时,应详尽了解销货单位资信情况和供货能力,以免盲目地将款项汇出却收不到货物。如果对销货单位的资信情况和供货能力缺乏了解,可将款项汇到采购地,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户,派人监督支付。(3)汇兑结算方式除了适用于单位之间的款项划拨外,也可用于单位对异地的个人支付有关款项,如退休工资、医药费、各种劳务费、稿酬等,还可适用个人对异地单位所支付的有关款项,如邮购商品、书刊等。

(4)汇兑结算手续简便易行,单位或个人很容易办理。

2、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由汇款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汇兑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

3、流程方式:

采用汇兑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4、流程图:

六、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

1、特点:

(1)委托收款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2)付款期限为3天。

2、适用范围:

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水电费、邮电费、煤气费、公房租金等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无论是在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

3、流程方式: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在付款期满前提前付款,应于通知银行付款之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的,企业应在付款期内出具部分拒付理由书并退回有关单位,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拒付理由书第一联编制部分付款的凭证。

4、流程图:

七、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1、特点:

该结算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

(1)结算起点上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

(2)结算适用范围上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是: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结算适用条件上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a、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b、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c、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2、适用范围:

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流程方式: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按合同发货后,应填写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与发票和运单等有关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并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后,应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并做出是否承付的决定。验单付款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承付期满后,不拒付即默认承付。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4、流程图:

八、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其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1、特点:

(1)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2)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库存现金,不得将其他存款账户和销售收入的款项转入其账户。(3)使用限额为10万元以下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的款项。

2、适用范围:

10万元以下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的款项。

3、流程方式:

采用信用卡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当日受理的信用卡签购单,填写汇计单和进账单,连同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办理进账,在收到银行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信用卡资金,应根据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4、流程图:

九、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并明确规定该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1、特点:

(1)主要为办理国际结算;(2)不可撤销、不可转让

2、适用范围: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在我国,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可采用这种方式。

3、流程方式: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收到信用证后,即备货装运,签发有关发票账单,连同运输单据和信用证,送交银行,根据退还的信用证等有关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接到开证行的通知时,根据付款赎回的有关单据编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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